紫金矿业污染事件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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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金矿业环境污染事故时间法律评析

紫金矿业环境污染事故时间法律评析

紫金矿业环境污染事故时间法律评析紫金矿业环境污染事故时间法律评析蔡英杰媒体报道:针对今年7月发生的公司所属紫金山金铜矿环境违法一案,紫金矿业集团7日在提交给港交所的公告中称,公司已于9月30日收到福建省环境保护厅下发的《福建省环境保护厅行政处罚决定书》。

福建调查组认定的直接经济损失为3187.71万元,对紫金矿业处以罚款956.313万元。

面对这样一张近千万的罚单,公众的第一直觉是:怎么罚得这么少?公众之所以如此追问,源自一种直觉:造成那么大的损失,几乎毁了整个沿江一线的渔业生产,让当地民众长期不敢饮用自来水,各种潜在的健康隐患更是不可估量,怎么就罚这点钱?律师点评:尽管公众以及媒体大多反映这张罚单过小,但是纯粹从数额上来看,这应该已经是目前为止环境行政处罚数额最高的一次处罚。

根据2008年最新修订的《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对造成重大或者特大水污染事故的,按照水污染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失的百分之三十计算罚款。

”这个规定取消了以往规定中的“100万”上限。

根据《福建省环境保护厅关于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紫金山金铜矿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紫金矿业违法操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为3187.71万元,30%正好为956.313万元,这已经是最上限。

超过该数额进行罚款,并无直接法律依据。

尽管各地主管环境保护部门享有一定程度上的自由裁量权,但是对于法定处罚标准的上限和下限,地方政府通常是不敢碰的。

不过,并不是说紫金矿业接受900多万罚单之后,便安然无事,不用承担其他责任。

在环保立法中,法律责任有体系化的,除了行政责任之外,还有民事侵权赔偿责任,刑事责任等。

在《福建省环境保护厅关于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紫金山金铜矿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处罚第一项便是“责令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直至治理完成”。

根据《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一条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危害的,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受到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赔偿损失。

紫金矿业污染事件的分析.完美版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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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活动。”显然上杭县政府部分官员存在违法行为,但是却能长期存在,原因 在于:我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社会主义国家,政府的权力过重,法律约束力降 低。
行政逻辑
环保部门负责监管,但是环保部门从属于地方政府,而非垂直于中央领导。所以这 使得地方环境保护部门相对不独立,不能将环境保护法和相关的法规落在实处在财 权、行政权和执法权都控制于地方政府手中的现实制度下,实现横向监督太过艰难
事故成因
福建省环保厅官方网站7月16日公布“上杭紫金山铜矿湿法厂 ‘7·3’污染事件发生原因结果显示: [1]直接原因: ①防渗膜严重渗漏为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埋下了隐患; ② 6号渗漏观察井与排洪洞被人为非法打通,为污水直接排入 汀江提供了通道;[违法生产] ③污水池防渗膜发生突然破裂是造成这次重大事故的直接原 因。 [2]外部原因:前阶段持续强降雨 紫金矿业公司: 事故发生9天后,紫金矿业才向社会发布公告,并将事故原因 归咎为“前阶段持续强降雨”。 [事件发生后资金矿业曾向记者 赠封口费未遂]
紫金矿业的发展一方面迎合了政府发展发展特别是GDP增 长和财政收入增加的需求,一方面迎合了政府官员财政预算 最大化和凭借政绩(以GDP为核心的政绩观)晋升的需求, 企业和政府官员形成某种“利益共同体”,由于环保部门受政 府部门官员领导,使得环保部门对紫金矿业污染的监管失灵;
2.1事件原因分析
第二,由于紫金矿业的第一股东是上杭县国资委的闽西兴杭国有资产投资 第3;)逐三步部经权转分变:营力以可,寻“行G性持租D建P有 活议”为动2核8的.心9的6存%政在府股官,权员使政,绩得使考紫核得体金紫系矿,金将业矿环生境业保产的护环列国入保有其成中色,本彩实极行渐一低浓票-否-,-决污加制水,之政不企府处切业实理和实、施官新监员型测工之业设间化发展战略 第7紫1三金万, 矿元备业从业,公污被、每共染罚不克规事款制件9开矿5的:6万启 产角直元度接等金看经。的-,济-紫相损成关失金本法为矿律3只1法8业7有规. 的不5能7采.起6矿到4相元成应,本的作仅低用为在国行内业平中均是水出平了的名4的5%。。2007年,紫金矿 2①0是07国年(有,资紫权产金力投矿资业寻公每租司克派矿是去产指企金业的握监成有管本的只公,有权拿57的者. 是以财政权工力资,为不筹拿企码业谋工资求;获取自身经济利益的一种非生产 所以这性使得活地动方环。境权保护力部寻门相租对则不独是立把,不权能力将环商境品保护化法,和相或关曰的法以规权落在力实为处在资财本权、,行去政权参和与执法商权品都控交制换于地和方政府手中 的21/03现0;3实年市易制12度场、月下在竞权,香实争色港现成, 交横功向谋易上监市取等督,太金等现过在钱。艰公难和像司已物物经质质在全利形国益态拥有。的30即土余家通地子常、公司所产,说业200的、9年权资年净物本利交那润超易样过、,35亿权 在元钱这,超交里过易,中国、权黄权力金企权也业交被利润额总数的 权第96力三%寻 部股物成租分权所:,化为带可使了权来行得的性紫,力利建金转 腐益议矿,业化败成的为的为国权有商原力色品动腐彩败渐货力的浓币)原,动加,。力之进)企。业入和消官员费之和间权财力富寻租增活环动的节存。在,权使力得紫寻金租矿业所生带产环来保的成本利极益低-,--污水不处理 、监测设备、根不开据启《等-公-紫金务矿员业的法采》矿成就本规低在定行:业中“是公出了务名员的。辞去公职或者退休的,原系领导成员 21/030;3年的12公月在务香员港成在功离上市职,三现在年公内司已,经其在全他国公拥有务30员余家在子离公司职,两200年9年内年净,利不润超得过到35亿与元原,超工过作中国业黄务金企直业接利润额总数的 第此三外, 由相从于公信关共息的规不制对企的称业角的度存或看在者,,相环其关保他法部律门营法不利规能不够性能完组起全到掌织相握任应紫的金职作矿,用业生不产得污水从处事理和与排原放的工情作况。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

课程论文案例04-紫金矿业废水泄露污染事件讲解

课程论文案例04-紫金矿业废水泄露污染事件讲解
仅棉花滩库区死鱼和鱼中毒约达378万斤
₪ 7月13日 紫金矿业宣布矿厂无限期停产
紫金矿业集团总裁罗映南13日表示,涉嫌本次泄漏事故 的铜矿湿法厂已经无限期停产,全面开展整改
紫金矿业的回应
₪ 不公布信息是为了防止群众恐慌
对于为何3日发生的泄漏事故,12日才进行通报,紫金 矿业宣传部部长邹永明解释称,之所以9天后才将事故 真相公之于众,是为了防止当地群众恐慌以及妥善处理 污染善后工作
然而,对于“人体饮用无毒”的说法也无法让当地居民 放心
₪ 出资1亿兴建新水厂
紫金铜矿位于汀江上游,饮水安全始终让人不放心
上杭县官方表示,上杭县已决定在距目前紫金铜矿约10 公里的汀江上游处再修建一个新水厂,这个新水厂总投
前导事件
₪ 据媒体报道,“死鱼事件”已经不是第一次发生。 早在今年6月初,汀江河边的村子已经发现了大量 的死鱼,政府部门早已知情,教育局在高考前夕 下达紧急通知,要求“高考生不要随便吃鱼”, 然而来自更高部门的通知却迟迟不见踪影
₪ 国际金价攀升导致过度开发
从2003年开始,国际金价开始大幅攀升,目前已经升至 1200多美元/盎司
这让许多原本不具备开采价值的金矿,也进入了紫金矿 业的开采视野
环 保 是 怎 么 达 标 的?
产生影响
₪ 水污染困扰上杭居民
上杭县县城居民几乎没有人敢吃县城的自来水。都是在 城区内购买山泉水,每桶的价格一般在5元左右,每个 月至少要买30桶以上
₪ 泄漏源自自然灾害 无法预见
紫金集团的专家基本认定事故原因是由于前期连续的降 雨使现河床与旧河床间出现压力差,致使污水池防渗膜 多处开裂,渗漏事故由此发生
紫金矿业有关负责人称,此事故由自然灾害引起,不可 预料

从紫金矿业污染事件来探讨我国环保政策

从紫金矿业污染事件来探讨我国环保政策

从紫金矿业污染事件来探讨我国环保政策失效的原因和对策【摘要】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经济发展的不可持续发展模式在我国很多地方较为普遍,紫金矿业污染事件是一个很典型的案例,本文通过分析紫金矿业污染事件,分析环保政策政策失效的原因及对策,来探讨我国环保政策的缺陷,找出其失效的原因及其对策,对我国的环保政策的实施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紫金矿业;污染;环保政策;公共政策失效的原因和对策一、紫金矿业污染事件的概况(一)紫金矿业集团概况:紫金矿业集团是我著名的黄金矿业企业,中国500强企业。

2006年位居《福布斯》中国顶尖企业排行榜第17位、最具有投资价值的海外上市公司第16位(矿业企业第1位);2007年位居福布斯中国顶尖企业榜第二位。

公司以金、铜等有色金属开发为主,核心企业紫金山金矿近几年已成为国内单体矿山保有可利用储量最大、采选规模最大、黄金产量最大、矿石入选品位最低、单位矿石处理成本最低、经济效益最好的黄金矿山,是中国唯一的一座世界级金矿。

紫金矿业集团矿产金产量约占全国矿产金产量的10.4%,利润约占29.25%。

公司先后在福建、新疆、贵州、内蒙、吉林、青海、西藏、黑龙江以及河南等二十多个省和海外八个国家投资组建了近百家下属公司,是目前中国矿业企业中控制金属矿产资源最多的企业。

(二)、紫金矿业污染事件的主要经过:2010年7月3日下午15:50左右,紫金矿业紫金山铜矿湿法厂岗位人员发现储存待处理的污水池水位异常下降。

调查发现:污水池中酸性废水(主要含铜、硫酸根离子)外渗,通过排洪涵洞排入汀江。

紫金山“7·3”金铜矿湿法厂污染事件以来,经过环保部门监测,汀江上游水质受到严重污染,pH值最低达到4.66左右,铜浓度也明显超出正常水平。

受污水团影响的下游网箱养殖区,特别是汀江流入棉花滩库区的河段出现大量死鱼,当地政府紧急采取措施对汀江流域上杭段与棉花滩库区死鱼、中毒鱼和放生鱼全部进行收购,并对打捞的死鱼和中毒鱼,按照卫生防疫要求做好无害化处理工作。

从紫金矿业污染事件看中国经济发展与环境的协调

从紫金矿业污染事件看中国经济发展与环境的协调

从紫金矿业污染事件看中国经济发展与环境的协调摘要:2010年7月3日福建紫金矿业紫金山铜矿湿法厂发生铜酸水渗漏事故,事故造成汀江部分水域严重污染,而紫金矿业直至12日才发布公告,瞒报事故9天。

紫金矿业,当初靠着压低成本提炼“低品位”金矿发家而闻名,然而至今伴随它一路的却是多次的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这不禁让人们唏嘘质疑,经济的发展难道一定要建立在污染环境的基础之上吗?面对21世纪,全球经济高速发展,各国均在为提高自身国力而各施其能。

而作为基础的经济实力更是被摆在发展首位。

尤其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国民生产总值快速增长,但随之而来的因为不顾一切发展经济而带来的环境污染却正日益显现,时刻威胁着我们的生活与生命健康安全。

因此在如今的社会形势下,协调好经济发展与环境整治这一任务刻不容缓。

事故概况[1]时间:2010年7月3日15时50分左右地点:福建省上杭县紫金山(金)铜矿公司:紫金矿业集团XXX事故原因:连续降雨造成厂区溶液池区底部黏土层掏空,污水池防渗膜多处开裂,渗漏事故由此发生。

污染水域:9100立方米的污水顺着排洪涵洞流入汀江,导致汀江部分河段污染及大量网箱养鱼死亡。

事故背景[2]1993年,地质工整理的陈景河 (紫金矿业董事长) 下海,试图开发紫金山的金铜矿。

不过当时局面颇为尴尬:在专家可行性论证报告中,紫金山金矿却被给予品位低、投资大、风险高、开发价值极小的结论。

设计部门估算紫金山金矿一期开发投资至少要2900万,但陈景河只争取到了350万银行贷款。

已做过小规模试验的陈景河,开始了平生第一次冒险:将传统上只在北方干旱、平坦地区使用的黄金提炼工艺“堆浸法”引入多雨的紫金山区,用氰化钠溶液喷淋破碎后的金矿石,再收集含金溶液提炼黄金。

这一尝试,不仅急剧降低成本,使原先没有开采价值的低品位矿,从石头变成了宝贝,具有了开采价值。

而庞大的紫金矿业帝国也就此崛起。

但使用这一方法,黄金在提炼过程中,会产生含剧毒氰化钠的废水和含金属的毒污水,通常要集中处理,否则就会严重污染环境。

紫金矿业污染事件

紫金矿业污染事件

紫金矿业污染事件概述紫金矿业是中国最大的金矿开采企业之一,拥有多个金矿项目。

然而,在过去的几年中,该公司频繁发生污染事件,给环境和社会造成了严重的影响。

本文将探讨紫金矿业的污染事件,并分析其原因及对应的解决方案。

污染事件一:废水排放紫金矿业在采矿过程中产生大量废水,由于处理不当,废水中含有大量有害物质,如重金属、酸性物质等。

这些废水直接排入附近水体,导致水质污染,对水生动植物造成极大危害。

此外,当废水渗入地下水时,还会对周边农田和饮用水源造成潜在威胁。

原因分析废水排放问题的主要原因之一是紫金矿业对环境保护的重视不足。

该公司在追求经济利益的同时,忽视了环境保护的重要性。

此外,技术设备的更新换代不及时,导致废水处理设施无法有效处理产生的大量废水。

针对废水排放问题,紫金矿业应该采取以下措施:•加强环境保护意识,将环境保护融入公司的企业文化中,确保每位员工都意识到环境的重要性;•投入更多资金和资源更新废水处理设备,提高处理效率和废水处理的质量;•建立完善的废水排放监测系统,定期对废水进行检测和监管,确保排放达到相关标准。

污染事件二:大气污染除了废水排放问题,紫金矿业还存在大气污染的问题。

金矿开采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和有害气体无法有效控制,导致大量的颗粒物和有害物质排放到大气中,对周边生态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潜在威胁。

原因分析大气污染问题主要源于紫金矿业对环保技术的低投入。

公司没有采取足够的措施来控制尘埃和气体的排放,也没有进行有效的治理和监测。

为了解决大气污染问题,紫金矿业应该采取以下步骤:•更新粉尘收集设备,提高粉尘控制效率;•强化厂区内的封闭管理,减少粉尘外溢;•对有害气体进行定期监测,确保排放达标;•定期进行环境评估和公众参与,增加公司的透明度和社会责任感。

污染事件三:土壤污染紫金矿业的金矿开采活动对周围土壤产生了严重的影响。

金矿开采过程中使用的化学品和废弃物会渗入土壤中,导致土壤质量下降,丧失了种植和农业生产的功能。

紫金矿业案例分析final version

紫金矿业案例分析final version

紫金矿业案例分析2014级贸易经济班 2014201378 吴双福建紫金矿业紫金山铜矿湿法厂2010年7月3日发生铜酸水渗漏事故,事故造成汀江部分水域严重污染,紫金矿业直至7月12日才发布公告,瞒报事故9天。

紫金矿业,当初是靠压低成本提炼“低品位”金矿发家而闻名,然而伴随它一路的却是多次的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紫金“环保门”事件引发了对企业衡量财务管理目标与利益冲突的新思考。

“环保门”事件背后的利益冲突在于紫金矿业公司一味地追求利润最大化,并且与当地政府官商勾结,兼顾当地政府的利益,而放弃了承担污水处理和保护环境的社会责任。

这种冲突产生的根源在于紫金矿业制定的财务管理目标与利益冲突。

从案例来看,紫金矿业以利润最大化作为其财务管理目标,这一目标有许多缺点:它不考虑利润实现的时间,不能有效地考虑风险问题,不能反映企业未来的盈利能力,并且往往会使企业的财务决策带有短期行为的倾向,这使得企业可能只顾实现目前的最大利润,而不顾企业的长远发展。

另外一个冲突产生的原因在于政府的失职,对紫金矿业的监管不到位。

由于紫金矿业对当地财政的巨大贡献,在该企业多次的环境污染事故中,政府都选择袒护或者视而不见,甚至一政府为了些官员谋取私利而在该企业中挂职,我们很难去相信这样的官商关系中没有什么见不得人的交易。

正是政府的管理缺位,才会使得紫金矿业屡教不改,最后导致严重的污染事件。

紫金矿业中主要涉及的利益相关者包括股东、政府、社会与环境。

股东的利益在于利润和股价:从会计的角度来看,利润是股东价值的来源,也是企业财富增长的来源。

因此紫金矿业采取对低品味矿开采和高污染技术的手段尽可能降低成本以提高利润。

而依靠低成本高收益迅速壮大的紫金矿业,也吸引了资本市场上的投资者的关注;政府的利益在于税收和GDP:案例告诉我们紫金矿业对当地财政的贡献率高达60%,为当地创造了GDP,政府对于这样的企业当然是不忍割舍。

并且,有相当一部分政府官员在紫金矿业挂职,甚至有人取得了很大一部分股份,这使得政府与资金矿业的利益在一定程度上捆绑了起来;对于社会来说,其利益在于公众的健康与财产,而资金矿业的污染无疑会严重损害这些利益;最后,环境的利益在于环境安全。

福建紫金山铜矿污染事件的法律分析

福建紫金山铜矿污染事件的法律分析

福建紫金山铜矿污染事件的法律分析【全文】一、事故缘起2010 年7 月3 日15 时50 分左右,福建省上杭县紫金山铜矿发生泄漏事故,事故原因是连续降雨造成厂区溶液池底部黏土层掏空,污水池防渗膜多处开裂,9100 立方米的污水顺着排洪涵洞流入汀江,导致汀江部分河段污染及大量网箱养鱼死亡,直接经济损失3187.71 万元。

该铜矿属于上市公司紫金矿业所有,紫金矿业直到7 月12 日才发布公告,瞒报事故9 天。

[1]由于事故重大,涉及污染企业、受害水产养殖户以及环境监管行政机关三方。

处理结果分别是上市公司高管分别受到罚款705997 元和449768 元的行政处罚,污染企业高管构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受到判刑的刑事处罚,污染企业构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并受到罚金3000 万元的刑事处罚;受害水产养殖户按每斤6 元的标准赔偿死鱼的损失,如果转产的养殖户,按网箱每平方米40 元补偿;当地环保局工作人员构成环境监管失职罪受到判刑的刑事处罚。

这样的一个整体处理结果,对于资金雄厚的矿产污染企业而言,显然可以接受;对于环境监管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而言,是问责的结果;而对于受害水产养殖户而言,只能被动接受。

但值得注意的是,对于污染事故当地的上杭县城而言,水源地汀江的污染带来的是对自来水的恐惧以及总投资2.5 亿元的新水源建设,而这笔巨额投资显然没有计入到污染事故的直接或间接损失中去。

而在法院判决污染企业构成单位犯罪之前,福建省环保厅对该企业的污染行为作出了行政处罚,罚款956.31 万元,但是这笔行政处罚竟然在法院的刑事判决3000 万元罚金中被予以折抵,即污染企业只需缴纳2043.69 万元罚金。

[2]从这起严重的环境污染事故的最终处理结果来看,主要涉及到几方面的法律问题,具体包括污染信息的公开;环境侵权损害赔偿的计算标准、赔偿范围即侵权责任承担的问题;环境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的衔接问题,本文试图对这些问题予以法律分析。

二、污染事故信息的公开紫金山铜矿7月3日发生泄漏事故,但是直到9天后才对外公布,该公司的解释是原以为这是一个小事故,所以没有第一时间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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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金矿业的发展一方面迎合了政府发展发展特别是GDP增 长和财政收入增加的需求,一方面迎合了政府官员财政预算 最大化和凭借政绩(以GDP为核心的政绩观)晋升的需求, 企业和政府官员形成某种“利益共同体”,由于环保部门受政 府部门官员领导,使得环保部门对紫金矿业污染的监管失灵;
2.1事件原因分析
第二,由于紫金矿业的第一股东是上杭县国资委的闽西兴杭国有资产投资 经营有限公司,持有28.96%股权,使得紫金矿业的国有色彩渐浓,加之企业和 官员之间权力寻租活动的存在,使得紫金矿业生产环保成本极低---污水不处理、 监测设备、不开启等--紫金矿业的采矿成本低在行业中是出了名的。2007年, 紫金矿业每克矿产金的成本只有57.64元,仅为国内平均水平的45%。 (权力寻租是指握有公权者以权力为筹码谋求获取自身经济利益的一种非生产 性活动。权力寻租则是把权力商品化,或曰以权力为资本,去参与商品交换和 市场竞争,谋取金钱和物质利益。即通常所说的权物交易、权钱交易、权权交 易、权色交易等等。像物质形态的土地、产业、资本那样,在这里,权力也被 物化了,转化为商品货币,进入消费和财富增环节。权力寻租所带来的利益, 成为权力腐败的原动力)。
垄断性质
紫金矿业— 上市公司
2003年12月在香港成功上市,现在公司已经在全国拥有30余家子公司,2009年年净 利润超过35亿元,超过中国黄金企业利润额总数的1/3; 国土资源部认定的中国黄金储量最大的矿区,素有“中国第一大金矿”之称
“绿色证券”政策审查有问题推迟上市,未执行相应义务;违规披露
寻租活动
紫金矿业污染事件的公共经济学分析
作者:令时寒
污 染 事 件
紫金矿业
地方政府 政府官员
社科院 潘家华
时间
2010年7月3日15时50分左右
地点:福建省上杭县紫金山(金)铜矿 事故的原因:连续降水造成厂区溶液地区底部黏土层掏空,污水池防渗膜多处开裂,渗透事故故此 发生
事故状况:9100m3 污水沿着排洪涵洞流入汀江,部分河段污染以及大量网箱养鱼死亡。 经济损失:直接经济损失为3187.71万元,福建省环境保护厅对公司进行956.313万元行政处罚
2.1事件原因分析
第三,从公共规制的角度看,相关法律法规不能起到相应 的作用
在紫金矿业上市过程中由于违反了《证券法》、《公开 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细则》,但是却依然能够违规生产, 直至污染事件的发生。而信息披露违规,依照《证券法》 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应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 万元以上6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 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 罚款。而对于2009年经营金额达到204亿多元的上市公司 来说可谓九牛一毛,处罚过轻,起不到应有的作用。
此外该公司隐瞒事件9天之久才向社会公布,反而声称为了稳定。从广 义稳定来说,企业当然有一定的维护稳定的责任,比如理顺劳资关系,妥善 处理企业内部矛盾等等。但紫金矿业的污染事故已经不是企业的内部问题, 而是严重威胁到公共安全,及时披露信息会不会影响地方稳定,会不会破坏 维稳大局,不是企业应该操心并且有权决定的事情。同时在这九天之内政府 维护社会稳定的职能未得到充分体现,政府服务严重缺位,反而会加剧居民 恐慌心理,反观美国政府不顾石油公司反对发布新的深海钻探禁令。
GDP
2.1事件原因分析
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的同时存在
从上述材料可知金属矿业具有垄断行业性质,具有规模报 酬递增的特点。特别是在全球金属价格上涨的背景下,为了 追求更高的垄断利润,紫金矿业扩大生产规模;另一方面为 降低生产成本,采取传统的冶炼方法,但是专家论证由于紫 金矿业所在地区南方潮湿多雨,紫金山地形险要,不适合采 用堆浸工艺,同时金属冶炼废水污染性十分强,一旦造成污 染后果将不堪设想;此外由于信息不对称的存在,环保部门 不能够完全掌握紫金矿业生产污水处理和排放的情况。
行政逻辑
环保部门负责监管,但是环保部门从属于地方政府,而非垂直于中央领导。所以这 使得地方环境保护部门相对不独立,不能将环境保护法和相关的法规落在实处在财 权、行政权和执法权都控制于地方政府手中的现实制度下,实现横向监督太过艰难
事故成因
福建省环保厅官方网站7月16日公布“上杭紫金山铜矿湿法厂 ‘7·3’污染事件发生原因结果显示: [1]直接原因: ①防渗膜严重渗漏为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埋下了隐患; ② 6号渗漏观察井与排洪洞被人为非法打通,为污水直接排入 汀江提供了通道;[违法生产] ③污水池防渗膜发生突然破裂是造成这次重大事故的直接原 因。 [2]外部原因:前阶段持续强降雨 紫金矿业公司: 事故发生9天后,紫金矿业才向社会发布公告,并将事故原因 归咎为“前阶段持续强降雨”。 [事件发生后资金矿业曾向记者 赠封口费未遂]
[权力 寻租]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2009年,紫金矿业对上杭全部财政收入(纳税为主)贡献达到近60%; 福建上杭县国资委的闽西兴杭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持有28.96%股权
公司董事长、现为上杭县副县长的陈景河持有0.6%,是最大的个人股东; 前任官员在紫金矿业挂职或任职。任职的公务人员主要有三类: ①是国有资产投资公司派去企业监管的,拿的是财政工资,不拿企业工资; ②是退休人士,既拿退休金,也拿企业工资,他们是个人行为; ③是个别公务员保留公职,将人事档案挂在人才中心,然后到企业就职,只拿企业 的工资。
根据《公务员法》就规定:“公务员辞去公职或者退休的,原系领导成员 的公务员在离职三年内,其他公务员在离职两年内,不得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 相关的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任职,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 性活动。”显然上杭县政府部分官员存在违法行为,但是却能长期存在,原因 在于:我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社会主义国家,政府的权力过重,法律约束力降 低。
2.2事件结果分析
紫金矿业事件造成的污染具有负外部性,不利于社会稳定: 紫金矿业在核算成本未全部将污染造成的社会环境成本核算在内,不能
够足额补偿环境和社会成本。紫金矿业污染事件:直接经济损失为3187.71 万元,被罚款956万元 。两个数字对比反映出:市场不能合理的对环境成本 进行定价,政府管理的效率有待提高,而墨西哥石油泄漏事件:最终英国石 油公司-BP公司立即同意建立200亿美元的巨额赔偿基金,用于支付当地民 众以及生态损失:由于污染的长期性和外溢(跨行政区域性,而紫金矿业的 财政贡献仅仅限于上杭县),导致社会不公平的加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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