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国家环境监测方案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空气质量新标准第二阶段监测实施方案》的通知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空气质量新标准第二阶段监测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环境保护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3.03.22•【文号】环办[2013]30号•【施行日期】2013.03.2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标准正文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空气质量新标准第二阶段监测实施方案》的通知(环办[2013]3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为做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以下简称空气质量新标准)第二阶段(2013年)监测实施工作,我部制定了《空气质量新标准第二阶段监测实施方案》(见附件,以下简称《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有关要求如下:一、充分认识空气质量新标准第二阶段监测实施工作的重要性2013年1月,我国部分地区出现大范围、长时间雾霾天气,一些大中城市空气质量明显下降,给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带来严重影响,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
2012年第一阶段实施空气质量新标准的74个城市496个国控空气质量监测点位,及时按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并发布信息,在应对重污染天气、保护公众身体健康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经受住了严峻考验,受到社会各界的肯定和好评。
按照国务院批准的空气质量新标准“三步走”实施方案, 2013年,我部在全力巩固第一阶段监测实施工作基础上,组织开展空气质量新标准第二阶段监测实施工作,此项工作已纳入我部2013年重点任务,属于重中之重的工作。
各地区要高度重视,确保第二阶段任务顺利完成,确保“十二五”末期实现国务院确定的空气质量新标准“三步走”目标,使空气质量监测与人民群众要求相适应。
二、加快空气质量新标准第二阶段监测实施工作进度《方案》实施范围包括国家环保重点城市、模范城市在内共116个城市449个监测点位,并要求启动区域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和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共3个区域空气质量预警中心建设工作。
2013年1月1日起实施的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Key w or ds :c h i mn e y s y s t e m n o i s e; a i lo f r w r e g en e r a t i n g n o i s e ; n o i s e c o n t r ol
2 0 1 3 年1 目1 日起实施的国家环境儒| 乒 赫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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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 已经完全 可以忽略 了,因此 ,项 目运行后对周边居 民 气 热水锅炉 岛噪声控制效果达到了预期 目标 。 区 的影 响也 就基本不存 在 了,而项 目运行4 年来 ,没有 出现噪声扰 民的投诉 ,也从一个 侧面印证 了这一点 ,燃 参考 文献 : ( 略)
设计 、主要设 备 、检测 和控制 、运行管理的技术要求 。 本标 准为首次发布 。 5 . 纺织 染整工 业水 污染物 排放标 准 ( G B 4 2 8 7 — 2 0 1 2 代 替G B
本标准规定 了毛纺工业企业 生产过程 中洗 毛水 污染物排 放限值 、监测和监控要求 。为促进地区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 , 推动经济结构 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 ,引导毛纺 _ r 业牛 产工 艺和污染治理技术的发展方向 ,本标准规定 了水污染物特
本标准规定了袋式除尘工程设计 、施工与安装 、调试 与验 收 、运行 与维护 管理 的通用技术要求。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
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2013年发布)

【法规标题】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2013年发布)【发布部门】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发文字号】环办函[2013]501号【适用区域】全国适用【发布时间】2013-05-07【生效时间】2013-05-07【关键词】环境认证督查【有效性】有效【更替信息】【注:此文档于2018年12月由一点通平台导出】附件1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监测与报告第三章信息公开第四章监督管理第五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规范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督促企业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推动公众参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办法》、《环境监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及定义】本办法适用于国家重点监控企业。
其他企业可参照执行。
本办法所称的企业自行监测,是指企业按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要求,为掌握本单位的污染物排放状况及其对周边环境质量的影响等情况,组织开展的环境监测活动。
企业自行监测分为自承担监测和委托监测。
自承担监测,是指企业依托自有人员、场所、设备,开展的自行监测;委托监测,是指企业委托其它检(监)测机构,代其开展的自行监测。
第三条【条件保障】企业应当保障开展自行监测的人员、场所、仪器设备及相关经费。
第二章监测与报告第四条【监测方案】企业应当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及其批复、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的要求,制定自行监测方案。
自行监测方案内容应包括企业基本情况、监测点位、监测频次、监测项目、执行排放标准及其限值、监测方法和仪器、监测质量控制、监测点位示意图等。
自行监测方案及其调整、变化情况应及时向社会公开,并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装机总容量30万千瓦以上火电厂向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其他企业向市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环保部2013年81号文件

环保部2013年81号文件环境保护部文件环发[2013]81号关于印发《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和《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辽河保护区管理局:为建立和完善污染源监测及信息公开制度,我部组织编制了《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及《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现印发你们。
请按照办法要求加强监督,督促企业履行责任与义务,开展自行监测;进一步规范环保部门监督性监测,推动污染源监测信息公开。
我部将定期对相关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
附件:1.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2.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2013年7月30日附件1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督促企业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推动公众参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办法》、《环境监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家重点监控企业、以及纳入各地年度减排计划且向水体集中直接排放污水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
其他企业可参照执行。
本办法所称的企业自行监测,是指企业按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要求,为掌握本单位的污染物排放状况及其对周边环境质量的影响等情况,组织开展的环境监测活动。
第三条企业可依托自有人员、场所、设备开展自行监测,也可委托其它检(监)测机构代其开展自行监测。
企业对其自行监测结果及信息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第二章监测与报告第四条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及其批复、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的要求,制定自行监测方案。
【环保部】2013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自然生态环境)

自然生态环境2014-06-05状况全国生态环境质量总体稳定。
生态环境质量2012年2,全国生态环境质量“一般”。
2461个县域中,“优”、“良”、“一般”、“较差”和“差”的县域分别有346个、1155个、846个、112个和2个。
生态环境质量以“良”和“一般”为主,约占国土面积的67.2%。
生态环境质量“优”和“良”的县域主要分布在秦岭淮河以南及东北的大小兴安岭和长白山地区,“一般”的县域主要分布在华北平原、东北平原西部、内蒙古中部和青藏高原,“较差”和“差”的县域主要分布在西北地区。
(2因遥感解译工作量大,且受数据收集时间所限,生态环境质量评价较其他环境要素滞后一年。
)生物多样性在生态系统多样性方面,中国具有地球陆地生态系统的各种类型,其中森林类型212类、竹林36类、灌丛类型113类、草甸77类、荒漠52类。
中国淡水水域生态系统复杂,湿地有近海与海岸湿地、河流湿地、湖泊湿地、沼泽湿地和人工湿地5类,近海有黄海、东海、南海和黑潮流域4个大海洋生态系统,近岸海域分布滨海湿地、红树林、珊瑚礁、河口、海湾、泻湖、岛屿、上升流、海草床等典型海洋生态系统,以及海底古森林、海蚀与海积地貌等自然景观和自然遗迹。
在人工生态系统方面,主要有农田生态系统、人工林生态系统、人工湿地生态系统、人工草地生态系统和城市生态系统等。
在物种多样性方面,中国拥有高等植物34792种,其中苔藓植物2572种、蕨类2273种、裸子植物244种、被子植物29703种。
此外,几乎拥有温带的全部木本属。
中国约有脊椎动物7516种,其中哺乳类562种、鸟类1269种、爬行类403种、两栖类346种、鱼类4936种。
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珍稀濒危野生动物共420种,大熊猫、朱鹮、金丝猴、华南虎、扬子鳄等数百种动物为中国所特有。
已查明真菌种类10000多种。
在遗传资源多样性方面,中国有栽培作物528类1339个栽培种,经济树种达1000种以上,中国原产的观赏植物种类达7000种,家养动物576个品种。
企业如何编制自行监测方案

企业如何编制自行监测方案从2013年7月国家环境保护部发布《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以来,要求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开展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
按照国务院《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国办发【2016】81号)及生态资源部《关于全国重点污染源监测数据管理系统联网情况的通报》(环办监测函【2017】2032号)要求,对已核发排污许可证的企业应依法依归开展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
需要编制自行监测方案。
如何编制一份高质量的企业自行监测方案就显得非常重要,下面谈如何编制企业自行监测方案。
一、编制自行监测方案依据《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部令第48号、《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火力发电及锅炉》(HJ820-2017)和《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造纸工业》(HJ821-2017)。
二、编制行监测方案遵守以下基本原则:(1)系统设计,全面考虑。
开展自行监测方案设计,应从监测活动的全过程进行梳理,考虑全要素、全指标,进行系统性设计。
(2)体现差异,突出重点。
监测方案设计时,应针对不同的对象、要素、污染物指标,体现差异性,突出重点,突出环境要素、重点污染源和重点污染物。
(3)立足当前,适度前瞻。
为了提高可行性,设计监测方案时应立足于当前管理需求和监测现状。
三、自行监测方案内容自行监测方案内容应包括企业基本情况、监测点位、监测频次、监测指标、执行排放标准及其限值、监测方法和仪器、监测质量控制、监测点位示意图、监测结果公开时限等。
四、监测方案制定监测内容中应该包含污染物排放监测、周边环境质量影响监测、关键工艺参数监测。
(1)污染物排放监测包含废气污染物(有组织或无组织)、废水污染物(直接排入环境或排入公共污水处理系统)及噪声污染等。
对以上污染物排放监测点位、监测指标、监测频次、监测技术、采样方法、监测分析方法、监测频次分别制定。
2013年中国海洋环境状况公报(讲解)

2013年中国海洋环境状况公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和国务院赋予的职责,现予发布《2013年中国海洋环境状况公报》。
国家海洋局局长:2014年3月北京概述我国是海洋大国,大陆海岸线1.8万公里,面积为500平方米以上的海岛6 900余个,管辖海域总面积约300万平方公里,包括渤海、黄海、东海和南海,跨越暖温带、亚热带和热带三个气候带。
入海河流众多,有鸭绿江、辽河、海河、黄河、长江、珠江等1 500余条河流入海。
海洋生物多样性十分丰富,分布有红树林、珊瑚礁、滨海湿地、海草床、海岛、海湾、入海河口等多种类型海洋生态系统。
海洋资源环境为沿海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
为全面掌握我国管辖海域环境状况,2013年,国家海洋局组织对海洋生态环境状况、入海污染源、海洋功能区、海洋环境灾害和突发事件等开展了监测,布设监测站位8 700余个,获取监测数据250余万个。
2013年,我国海洋环境状况总体较好,符合第一类海水水质标准的海域面积约占我国管辖海域面积的95%,海洋沉积物质量总体良好。
陆源排污压力巨大,近岸局部海域污染严重,15%近岸海域水质劣于第四类海水水质标准,约1.8万平方公里海域呈重度富营养化状态。
海洋生境退化、环境灾害多发等问题依然突出。
依据《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按照海域的不同使用功能和保护目标,海水水质分为四类:第一类:适用于海洋渔业水域,海上自然保护区和珍稀濒危海洋生物保护区。
第二类:适用于水产养殖区,海水浴场,人体直接接触海水的海上运动或娱乐区,以及与人类食用直接有关的工业用水区。
第三类: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区,滨海风景旅游区。
第四类:适用于海洋港口水域,海洋开发作业区。
1 海洋环境状况1.1 海水1.1.1 海水环境状况2013年夏季,海水中无机氮、活性磷酸盐、石油类和化学需氧量等要素的监测结果显示,我国管辖海域海水环境状况总体较好,但近岸海域海水污染依然严重。
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2013年空气污染(雾霾)人群健康影响监测工作方案》

l 1 j E f t i n g A A, S n o w D D, F i r t z S C. C y a n o b a c t e i r a a n d mi c r o c y s t i n i n t h e
[ 1 2 ] 张志红 , 赵金明 , 蒋颂辉 , 等. 淀 山湖夏秋季微囊 藻毒素一 L R和类毒 素一 A分布状况及其影 响因素 [ J 】 . 卫生研究 , 2 0 0 3 , 3 2 ( 4 ) : 3 1 6 — 3 1 9 . [ 1 3 ] 田大军 , 郑唯榫 , 韦霄 , 等. 淮河 流域某县水体 富营养化及水体 、 底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近年来 , 关于淮河流域沿岸 出现癌症高发村时有 报道 , 其 中消化道肿 瘤死亡率达到 2 7 8 / 1 0万 , 是对照 区的 1 . 5 倍[ 6 1 。尽管引起肿瘤的危险因素众多 , 水体污 染仍是重要 的影响因素之一 。而以往研究表 明, 藻类 毒 素与 肝癌 的发病 有关 吲; 新 近 研究 表 明 , 低剂 量 藻毒 素暴露也存在着健康风险 , 显然长期暴露 于饮水 中 藻 毒 素 的潜 在健 康 风 险 和危 害值 得 重视 。 因此 , 应 对 沈丘地 区不 同水体 的藻类及其毒素污染进行长期 、 连 续、 大范 围的监测 , 并开展健康影响评估 , 从而明确藻 类毒素在消化道肿瘤高发 中的作用 。
1 1 1 J aw L t o n L A, E d w a r d s C . P u i r f i c a t i o n o f mi c r o c y s t i n s [ J ] . J C h om r a t o g r A,
2 0 01 . 91 2: 1 91 — 2 0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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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2013年国家环境监测方案二〇一三年一月目录一、环境质量监测 (12)(一)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 (12)(二)环境空气监测 (12)(三)酸雨监测 (15)(四)温室气体监测 (16)(五)沙尘天气影响环境空气质量监测 (16)(六)地表水水质监测 (16)(七)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 (17)(八)近岸海域海水水质监督性监测 (18)(九)生态环境质量监测 (18)(十)声环境质量监测 (19)二、污染源监测 (21)(十一)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 (21)三、专项监测 (25)(十二)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 (25)(十三)“锰三角”地区水质监测 (27)(十四)地表水重金属监测 (27)(十五)生物试点监测 (28)(十六)“十二五”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控制断面水质监测 (29)(十七)“三湖一库”藻类水华预警和应急监测 (30)(十八)入海河流污染物监测 (33)(十九)直排海污染源污染物监测 (34)(二十)北戴河海水浴场监测 (34)(二十一)农村环境质量监测 (35)(二十二)土壤环境质量监测 (37)(二十三)国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监测 (38)四、环境一号C卫星在轨测试与应用示范(试点) (31)一、环境质量监测(一)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1.监测范围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和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内其它地级以上城市共74个城市,496个监测点位。
2.监测项目SO2、NO-NO2、PM10、PM2.5、CO、O3、气象五参数、能见度。
3.监测时间24小时连续监测。
4.数据报送以VPN方式实时报送。
第二个月的4日前报送上月的城市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结果。
5.评价方法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评价6项污染物,并发布AQI指数。
(二)环境空气监测1.常规环境空气监测(1)监测范围未实施空气质量新标准的其它地级以上城市。
(2)监测项目SO2、NO2、PM10。
(3)监测时间24小时连续监测。
(4)数据报送环保重点城市报送实时数据和日报数据。
其它地级以上城市仍按现行的数据报送方法,于每月5日前由各省站汇总以现有FTP方式报送。
(5)评价方法按照环境空气质量现行标准评价3项污染物,并发布API指数。
2.区域(农村)空气自动监测(1)监测范围第一批区域(农村)空气自动监测站,共31个。
(2)监测项目SO2、NO2和PM10连续在线监测。
(3)监测时间24小时连续监测。
(4)数据报送以VPN方式实时报送。
3.空气背景监测(1)监测范围国家大气背景监测站,共14个。
(2)监测项目山东长岛国家大气背景站:①S O2、NO x、O3、CO、PM10、PM2.5、气象五参数(温度、湿度、气压、风向、风速);②V OCs、细粒子、能见度;③降水量、电导率、pH、主要阴阳离子;④温室气体的CO2、CH4、N2O;⑤每月中旬使用滤膜对PM10和PM2.5采样一次,并实验室分析颗粒物成分。
内蒙古呼伦贝尔、青海门源国家大气背景站:①S O2、NO x、O3、CO、PM10、PM2.5、气象五参数(温度、湿度、气压、风向、风速);②C O2、CH4、N2O。
其余11个国家大气背景站:SO2、NO x、O3、CO、PM10、PM2.5、气象五参数(温度、湿度、气压、风向、风速)。
(3)监测时间自动监测项目实时报送小时数据。
长岛站酸性湿沉降监测为逢雨必测。
PM10和PM2.5颗粒物成分手工监测每月一次。
(4)数据报送以VPN方式实时报送。
4.特殊项目调查性监测(1)监测范围环保重点城市的国家环境空气监测点位。
(2)监测项目TSP、Pb、苯并[a]芘;Cd、Hg、As、六价铬和氟化物为选择性项目。
(3)监测时间上半年和下半年各监测1次,尽可能安排在污染相对严重的时间段。
(4)数据报送12月10日前各省站将监测数据汇总后按现有FTP方式报送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以下简称“总站”)。
(三)酸雨监测1.监测范围地级以上城市及《2008年中央财政主要污染物减排专项资金环境监测项目建设方案》中涉及的县和县级市。
2.监测指标pH、电导率、降水量、硫酸根、硝酸根、氟、氯、铵、钙、镁、钠、钾9种离子浓度。
3.监测时间每天上午9:00到第二天上午9:00为一个采样监测周期。
4.数据报送按酸雨例行监测数据格式和方式报送监测数据,每月10日前(含10日,遇周末顺延)报送上月监测数据。
12月底前报送全年监测数据。
(四)温室气体监测1.监测范围直辖市及省会城市和3个温室气体区域代表站。
2.监测指标CO2、CH4。
区域代表站加测N2O。
3.监测时间24小时连续监测。
4.监测数据报送时间实时报送小时数据,每月5日前(含)报送上月汇总数据。
(五)沙尘天气影响环境空气质量监测1.监测范围沙尘天气影响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82个监测点位。
2.监测指标必测项目:PM10和TSP。
选测项目:能见度、风速、风向、大气压。
3.监测时间1~6月连续监测,其它时间在沙尘天气发生时开展实时监测。
4.数据报送时间实时报送;尚未建成传输系统的成员单位在沙尘天气发生的次日10点之前报送发生日当天7:00~次日7:00的数据。
(六)地表水水质监测1.监测范围地表水972个国控监测断面(点位)(环发…2012‟42号)。
2.监测项目河流监测《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的基本项目(23项,总氮除外),以及流量、电导率。
湖库增测透明度、总氮、叶绿素a和水位等指标。
3.监测时间每月1~10日;逢法定假日监测时间可后延,最迟不超过每月15日。
4.数据报送各省(区、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审核后,25日前通过“月报填报传输系统”软件将数据报送总站。
(七)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1.监测范围149个国家水质自动监测断面(点位)。
其中34个点位增加总氮和总磷,24个点位增加叶绿素a,11个断面(点位)增加VOC,13个断面(点位)增加生物毒性等指标。
2.监测项目河流监测五参数、氨氮、高锰酸盐指数和总有机碳等。
湖库增加总氮、总磷和叶绿素a等。
重点水域增加VOC和生物毒性指标。
3.监测时间每4小时监测一次。
根据需要可增加至2小时一次。
4.数据报送自动站数据实时自动报送。
周报数据由各托管站于每周一中午12:00之前通过国家水质自动监测系统软件报送。
(八)近岸海域海水水质监督性监测1.监测范围全国近岸海域环境质量点位301个。
2.监测项目(1)每期必测:水温、悬浮物、盐度、pH、溶解氧、化学需氧量(碱性锰法)、石油类、活性磷酸盐、无机氮(亚硝酸盐氮、硝酸盐氮、氨氮)、汞、铜、铅、镉、非离子氨16项。
(2)一期全项:按照《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开展一期全项监测(放射性核素、病原体除外)。
3.监测时间一年开展两至三期监测(至少上半年和下半年各进行一次监测)。
4.数据报送时间6月10日和12月10日前将审核后的数据报送总站服务器。
(九)生态环境质量监测1.监测范围31个省(区、市)。
2.监测项目遥感监测项目为土地利用/覆盖数据(6大类,26小项),其他项目为土壤侵蚀、水资源量、降水量、二氧化硫排放量、COD 排放量和固体废物排放量等。
3.数据报送格式(1)省域生态环境监测与评价数据以省为单位的土地利用/覆盖解译数据,包括2012年现状解译数据和2011-2012年动态解译数据。
数据格式:coverage。
以县为单位的土地利用/覆盖解译数据,包括2012年现状解译数据和2011-2012年动态解译数据。
数据格式:coverage。
以景为单元的遥感影像数据和以县为单元的遥感影像数据。
地面核查数据和地面核查报告,包括核查照片、核查点统计表和核查报告。
其他数据:降水量、水资源量、水土流失、COD排放量、二氧化硫排放量和固体废物排放量。
(2)典型生态区域或者生态专题监测和评价数据,包括:遥感解译数据、地面监测或调查数据、报告。
(3)各省生态环境质量状况报告,包括纸版和电子版报告。
4.数据报送时间8月~9月。
(十)声环境质量监测1.监测范围与监测项目地级以上城市开展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监测和城市道路交通噪声监测。
环保重点城市开展城市各类功能区声环境质量监测。
2.监测时间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监测,每个网格监测10分钟的等效声级(dB(A))。
城市道路交通噪声监测,每个测点监测20分钟的等效声级(dB(A)),记录车流量(轻型汽车、重型汽车)。
城市各类功能区声环境质量监测,每个点位监测24个小时的等效声级(dB(A))。
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和城市道路交通噪声昼间、夜间各监测1次。
城市各类功能区声环境质量每季度监测1次。
3.数据报送方式与时间建立功能区噪声自动监测点位的城市,上报每季度第二个月第10日(正常工作日)的监测数据,如数据不符合测试条件的顺延报下一天的监测数据。
各省(区、市)环境监测部门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5日前向总站报送城市各类功能区声环境质量监测数据;于每年12月5日前报送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城市道路交通噪声监测数据。
二、污染源监测(十一)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1.监测范围环保部印发的《2013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
2.监测内容(1)污染物排放状况监测废水、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及流量,废气无组织排放浓度。
涉重金属企业应按照排放标准的规定监测重金属排放企业车间废气和废水排口(或车间处理设施排放口)重金属浓度以及企业总排口、雨水排放口排放的重金属。
(2)自动监测设备比对监测对已通过环保部门验收的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在污染物排放状况监督性监测同时开展比对监测。
3.监测项目废水监测项目:执行行业或地方排放标准的,按照行业或地方排放标准以及该企业环评报告书及批复的要求确定监测项目;执行综合排放标准的,按照《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中表6-2所列项目和该企业环评报告书及批复的要求确定监测项目。
城镇污水处理厂的监测项目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该标准中表1和表2的19项为必测项目,表3项目为选测项目)。
废水监测项目均包括废水流量。
对污水处理厂以及COD、氨氮总量减排重点环保工程及纳入年度减排计划的重点项目,要同时监测COD、氨氮的去除效率。
废气监测项目:执行行业或地方排放标准的,按照行业或地方排放标准以及该企业环评报告书及批复的规定确定监测项目;执行综合排放标准的,参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技术要求(试行)》(环发…2000‟38号)附录二和该企业环评报告书。
废气监测项目均包括流量。
对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总量减排重点环保工程设施,同时监测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去除效率。
4.监测时间污染物排放监测每季度至少一次;自动监测设备的比对监测每季度一次;季节性生产企业生产期间至少每月监测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