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财务管理制度
财务管理制度2018版

财务管理制度2018版财务管理制度是企业内部的财务管理规范,其作用是规范企业财务管理行为,确保企业财务运行安全、稳定和透明。
随着经济形势和法律法规的变化,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也需要不断地调整升级。
下面就是一份2018版的财务管理制度,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总则1.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在财务管理中的所有行为。
2.本公司要秉持诚信、公正、透明、经济、现代化的原则管理财务,为创造企业价值提供有效保障。
3.本公司应当依据国家的财务管理制度,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会计核算1.本公司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准则,规范会计核算。
2.本公司要建立高效的财务管理系统,保证财务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
3.本公司应当完善财务会计准则,确保核算结果的合法性,及时统计并提供准确、完整的财务信息。
4.本公司要对财务会计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将其作为企业自身发展的基础和自我管理的重要手段。
三、财务报告1.本公司要编制各项财务报告,如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时准确地反映本公司的财务状况。
2.本公司应当确保会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并且在规定期限内按时报送。
3.本公司应当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定期发布年度报告,向社会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4.本公司还应当向投资者等有关方面提供必要的财务信息,建立健全信息披露制度。
四、成本管理1.本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成本管理制度,对成本加以有效控制。
2.本公司要根据产品生命周期不同阶段和经济效益,采用不同的成本计算方法。
3.本公司应当加强对直接和间接成本的分类管理,优化成本流程。
4.本公司要全面有效地控制各项成本支出,谨慎地制定经费预算,并及时了解各项支出的具体情况。
五、税务管理1.本公司应当遵守税收法律法规,树立社会形象,并确保企业的稳健发展。
2.本公司要主动履行纳税义务,做到按时、足额、合法地缴纳税款,并确保税款缴纳的质量和安全。
3.本公司应当加强与税务机关的沟通和协作,确保及时了解税务政策和变化,防范税务风险。
2018村财务制度

2018村财务制度一、总则为规范村级财务管理,保障村级财产安全,推动村级经济发展,制定本村财务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XX村各级财务管理工作,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参与、科学管理、规范运作的原则,贯彻“谁主管、谁负责、谁受益”的原则,确保村财务收支合法合规,确保村财产安全稳健。
二、村财务管理机构设置1.村财务管理机构由村委会设立,具体负责村级财务管理工作。
主要包括村财务主管、财务人员等。
2.村财务主管负责村级财务决策和监督工作,负责审核和审计村级财务收支情况,提出相关改远建议。
3.财务人员负责具体的财务管理工作,包括会计核算、资金管理、财务报表编制等工作。
4.村财务管理机构应保持独立性,不受其他机构或个人干扰,不得进行非法操作,要做到公正、透明。
三、村财务管理制度1.村级财务管理实行“三重一大”制度,即每年由村财务主管、财务人员和村委会三方对村财务收支进行审核,每三年对村财务进行一次大检查。
2.村财务管理实行预算控制制度,明确财政收入来源、财政支出用途,制定年度财政预算,根据实际执行情况适时调整。
3.村财务管理实行“三项制度”,即资金管理制度、审计制度和备案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各项制度,杜绝违规操作。
四、财务管理流程1.村财务管理流程主要包括财务预算、财务核算、财务报表等环节。
2.财务预算分为年度预算和临时预算,年度财政预算应提前制定,并报村委会审批,确保财政资金合理使用。
3.财务核算是对村级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实时记录、汇总和核实,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4.财务报表应当按照规定格式编制,如实反映村级财务收支情况,及时报送相关部门。
五、财务监督与审计1.村财务监督主要由村民代表大会、村委会和财务主管负责,对村级财务收支情况进行监督。
2.年度财务审计由财务主管牵头组织,对村级财务收支进行全面审计,确保财务合法、规范。
3.发现问题应及时向相关部门通报,并按规定程序进行处理,对重大问题要追究责任。
六、村财产保护1.加强村级财产保护意识,建立健全财产清查、财务监控、财产保险等制度,加强对财产的保护。
2018事业单位财务制度

2018事业单位财务制度一、事业单位财务制度的基本特点事业单位财务制度是事业单位依法管理财务活动的基本规范和制度。
其基本特点主要包括:1. 法定性:事业单位财务制度是依法设立、依法实施的,必须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的规定。
2. 独立性:事业单位财务制度以事业单位为依托,采取独立的财务管理模式和制度,与其他单位有机分开。
3. 经济性:事业单位财务制度要求经济合理、节约用钱、使公共资金得到最大的利用。
4. 公开性:事业单位财务制度要求透明度高,按照法定程序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5. 专业性:事业单位财务制度要求专业、规范,根据事业单位的具体情况和特点,采取相应的财务管理措施和办法。
二、2018年事业单位财务制度的主要变化1. 会计核算制度的改进2018年,事业单位财务核算制度不断加强和改进。
全面实施“会计准则制度”,明确了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规范和程序。
并且要求事业单位加强财务信息公开,提高财务透明度。
2. 预算管理制度的完善2018年,事业单位预算管理制度日益完善,加强了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提高了资源配置效率和财务控制能力。
同时,对预算调整和决算核查等方面也做了明确规定。
3. 资产管理制度的规范2018年,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制度不断规范和强化。
加强了资产管理的责任制和监督措施,确保资产安全和合规经营。
4. 财务风险管理制度的健全2018年,事业单位财务风险管理制度越发健全,着重加强了对财务风险的预警和防范,提高了财务管理水平和风险控制能力。
5. 财务监督制度的加强2018年,事业单位财务监督制度加强了对财务活动的监督和审核。
增强了对事业单位财务行为的合规性审查和风险防范,强化了财务内部控制。
三、2018年事业单位财务制度的亮点与不足1. 亮点(1)法律法规的完善:2018年,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和修订,加强了对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监督和制度建设。
(2)信息技术的应用:2018年,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中加强了信息技术的应用,提高了财务信息化水平,实现了财务信息的实时监测和分析。
2018年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条例

2018年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条例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基建财务工作,保证正常基建项目所需资金,切实管好用好基建资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关于印发《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和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基本建设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等,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基本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基本建设资金的预算、核算、决算,依法合理的筹集、使用建设资金,严格控制建设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三条基本建设资金管理的基本原则是:专款专用原则和效益原则。
基本建设资金必须按规定用于经批准的基本建设项目,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按规定开户,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确保资金能及时、足额用于工程建设。
基本建设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必须厉行节约,降低工程成本,防止损失浪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四条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经学校d委批准下达后,全校基本建设各项工作必须围绕计划进行,财务核算对象要以计划项目为基础,年度基本建设投资额要以计划为准绳。
校长对学校基本建设资金的使用与管理负全面责任,主管财务工作的副校长负直接责任,学校内部有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财务处是学校基本建设资金管理的职能部门,对基本建设的财务活动实施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基建处是学校基本建设工程业务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编报计划、组织实施、竣工决算等,审计处对基本建设资金管理的各环节实施审计监督。
第五条基本建设工程必须实行合同管理制。
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以及大宗材料采购、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审计等都要依法订立合同。
各类合同要有明确的质量要求、付款条件、履约担保责任和违约处罚条款。
合同签订后,应将正本一份交财务处存档,作为财务处控制预算及财务人员付款的依据。
第六条基建项目经可行性论证后,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招标工作。
工程招标合同一经签订,要严格履行合同。
2018年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条例

2018年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条例第一篇范本:1. 总则1.1 目的与依据1.2 定义与解释2. 资金管理2.1 预算编制及执行2.2 支出管理3. 财务报告与审计3.1 财务报表编制与披露3.2 财务审计4. 资产管理4.1 固定资产管理4.2 携带资产管理与报废处理5. 债务管理5.1 债务规划与融资5.2 债务偿还与续作6. 合同管理6.1 合同签订与履约6.2 合同变更与解除7. 监管与监督7.1 内部监管与控制7.2 外部监管与审计8. 附件8.1 财务报表模板8.2 合同模板9. 法律名词及注释9.1 基础设施建设9.2 财务管理体制9.3 资金审计10. 结束语本文档旨在规范和规定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各项制度和流程,以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透明度,保障基础设施建设的高效进行。
请全体相关人员遵守执行,如有疑问请咨询财务部门或相关法律机构。
1、本文档涉及附件:见附件部分。
2、本文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 基础设施建设:指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具有基础性、面向全体公民和长远性的建设。
- 财务管理体制:指负责和组织实施本单位财务工作的人员和组织机构。
- 资金审计:指对财务业务的整个过程以及财务、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的审计活动。
第二篇范本:1. 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条例简介2. 目的与依据2.1 目的2.2 依据3. 财务管理组织架构3.1 上级部门职责3.2 财务部门职责4. 预算编制与执行4.1 年度预算编制4.2 预算执行与调整5. 资金管理5.1 资金收入管理5.2 资金支出管理6. 财务报告与审计6.1 财务报告编制6.2 财务审计7. 资产管理7.1 资产登记与核实7.2 资产使用与处置8. 债务管理8.1 债务规划与融资8.2 债务偿还与续作9. 合同管理9.1 合同签订与履约9.2 合同变更与解除10. 监管与监督10.1 内部监管与控制10.2 外部监管与审计11. 附件11.1 预算编制模板11.2 资产登记表格12. 法律名词及注释12.1 基本建设12.2 财务管理制度12.3 资金收入13. 结束语本文档旨在对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进行规范,确保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资金使用合理、透明、规范。
2018年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条例

2018年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条例2018年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条例一、总则1.1 目的本条例的目的是规范和完善基本建设项目的财务管理制度,保障国家资金的有效使用和合理运作,促进基本建设事业的快速发展。
1.2 适用范围本条例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基本建设项目的财务管理,包括各级政府牵头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业区建设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交通运输建设项目以及其他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基本建设项目。
1.3 法律依据本条例的制定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特别是《基本建设财务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2.1 资金管理2.1.1 资金预算基本建设项目的资金预算应由项目单位在编制项目计划时进行,预算金额应根据项目需要和国家财政支持情况确定。
2.1.2 资金拨付项目单位按照合同约定的工程进度和资金使用计划,向财政部门提出资金拨付申请。
财政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和财政预算安排,进行资金拨付。
2.2 支出管理2.2.1 支出审批基本建设项目的支出应根据项目计划和合同约定,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批准后进行。
2.2.2 支出执行项目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条款和工程进度要求,及时向施工单位支付工程款项。
,要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进行支出记录和账务处理。
2.3 财务监督2.3.1 财务核算项目单位应按照国家相关财务制度,做好基本建设项目的财务核算工作。
包括资金收支、财务报表和会计账簿的编制和保管等工作。
2.3.2 财务审计项目单位应定期委托专业机构进行财务审计,以确保财务管理的合规性和准确性。
审计结果应及时上报到上级财政部门。
三、违规处罚3.1 处罚责任对于违反本条例的行为,责任主体包括项目单位、财政部门和施工单位。
具体责任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追责,包括经济处罚、免职或追究刑事责任等。
3.2 处罚程序对于违规行为的处理程序,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确保违规行为的查处和处理工作的公正、公平。
3.3 追究责任对于造成重大损失或影响国家财政安全的违规行为,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2018年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
2018年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篇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学校基本建设(简称基建)财务管理,保证建设资金合理、有效使用,提高投资效益,根据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财建[2002]394号)、财政部《关于解释〈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执行中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建[2003]724号)、《浙江省高等学校基本建设管理办法》(浙教计[2002]58号)等有关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列入学校基建投资计划,并经政府有关批准的基建项目。
学校批准的其他基建项目参照执行。
第三条学校基建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政府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基建财务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依法筹集、科学安排、有效使用、严格核算和管理基建资金,保证学校基建项目的顺利进行;做好基建资金的预算编制、执行、控制、监督和考核工作;做好基建会计核算、会计报表和财务分析工作;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控制建设成本,减少资金损失和浪费,努力提高投资效益和管理水平。
第四条基建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一)专款专用原则。
基建资金必须按规定用于经批准的基建项目,不得挤占、挪用、截留。
(二)投资效益原则。
基建项目从论证、立项、开工、竣工到交付使用的全过程,建设资金从筹集、使用、核算、决算的全过程,必须厉行节约,降低成本,减少损失浪费,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项目管理原则。
项目经费管理从立项到竣工决算,贯穿全过程,整体控制,配套和附属项目尽量纳入主体工程。
第二章基建财务管理机构与职责第五条校长对基建财务管理负全面责任,分管财务副校长对基建财务管理负主要领导责任,计划财务处对基建财务管理负直接责任。
校内有关部门对基建财务管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第六条计划财务处是学校基建财务管理的职能部门,在分管财务副校长的领导下,对学校基建财务活动实施管理和监督。
计划财务处配备专职财会人员管理全校基建财务和会计核算工作。
计划财务处的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基建财务管理的法律法规和主管部门的财务规章制度。
2018年办公室财务制度
2018年办公室财务制度一、前言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公司规模的不断扩大,办公室财务制度的重要性日益突显。
一套科学、规范、严密的财务制度,可以有效地保障公司资金的安全性和财务数据的准确性,提高财务管理的效率,规范公司的经营行为,维护公司的财务稳定。
2018年,为了更好地适应公司的发展需求,完善公司的财务管理体系,我们决定对办公室财务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
二、财务管理基本原则1. 依法合规。
公司的财务管理必须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确保合法合规的运作。
2. 严格执行。
所有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的财务制度,不得违反相关规定。
3. 透明公正。
财务管理要求透明、公开,保证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及时提供相关信息。
4. 财务独立。
公司要确保财务部门的独立性,不受其他部门的控制和干扰。
5. 节约成本。
公司应根据经济规律和管理原则,有效控制成本,提高资金利用效率。
6. 风险防范。
公司要积极防范财务风险,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制度,确保公司的财务安全。
7. 提高效率。
公司要不断提高财务管理的效率,通过技术手段和流程优化,提升工作效率。
三、财务管理制度1. 财务部门设置公司设立专门的财务部门,负责全面的财务管理工作。
财务部门应具备一定的人员和技术条件,保证财务工作的正常运转。
2. 财务流程公司建立全面的财务流程,包括费用报销、审批、付款、结算等环节,确保财务活动按规定程序进行,不得越权操作。
3. 财务报表公司每月制作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等,及时提供给相关部门和领导,确保财务数据准确可靠。
4. 资金管理公司建立科学合理的资金管理制度,包括资金调度、建立备用金、规范资金往来等,保证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利用。
5. 内部控制公司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机制,保证财务信息的完整、真实和准确,防范财务风险,规范内部管理。
6. 预算控制公司每年制定预算计划,对各项费用进行预算控制,确保预算合理性和执行情况,及时调整预算计划。
2018年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条例
2018年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条例2018年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行为,加强财务监督和风险控制,促进基本建设工作的良性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适用于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涉及基本建设项目的法人组织。
第三条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公容的原则,加强财务信息公开,保障各方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第二章项目资金管理第四条基本建设项目资金应依法合规、专款专用、先进后付原则,确保项目资金的安全、高效使用。
第五条项目资金来源应明确,不得以虚构、冒名等方式突破资金来源限制。
第六条项目资金应按计划拨付,不得挪用、截留、私分、自留滞留或违规处置。
第七条项目资金收支应当进行凭证记账、票据凭证、款项核对等财务核算措施,确保资金的合理流转。
第三章项目成本管理第八条项目成本的核算应遵循权责一致、成本与效益相匹配的原则,以确保成本控制和绩效评价的有效结合。
第九条在项目报价和决策阶段,应进行准确的成本预测和评估,并建立健全的成本控制体系。
第十条项目成本的核算应包括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不能将其他费用随意计入项目成本。
第十一条项目成本核算的方法应合理、准确,遵循相关的国家标准和规定。
第四章项目收益管理第十二条项目收益应与项目成本相对应,不得虚报、抹平或滞留。
第十三条项目收益的评估应依据实际情况进行,不得随意增加或减少。
第十四条项目收益管理应科学、合理,建立收益分配机制,保障各方利益的平衡。
第五章财务监督与风险控制第十五条基本建设财务活动应受到严格的财务监督,建立健全的风险控制机制。
第十六条财政部门应对基本建设财务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审计,确保财务管理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第十七条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应加强内部控制,建立财务审计和风险评估体系,及时发现和解决财务风险。
第十八条违反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的行为应依法进行处理,对不正当行为者给予相应的处罚。
2018年学校财务制度
2018年学校财务制度一、总则为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机制,规范学校财务运作,保障学校财产安全,提高财务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财务管理目标学校财务管理遵循“合法、规范、透明、负责”的原则,确保财务数据准确、及时、完整,实现财务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为学校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提供有力的支持。
三、组织架构学校设立财务处,直接隶属学校领导,具体负责学校财务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财务处下设会计科、出纳科等分支机构,各负责不同的财务管理工作。
四、收入管理1、学校的收入主要来源包括政府拨款、学费、科研经费等。
学校的各项收入必须全部上缴,不得私存或挪用。
2、学校应根据学校经营发展情况和财务预算编制需要,合理拨付各项经费,确保财务管理的有序运转。
3、财务处应建立健全收入核实和登记制度,确保各项收入准确入账,避免漏报和错报。
五、支出管理1、学校财务支出应严格按照财务预算进行,不得超支或透支。
2、学校支出分为固定支出和临时支出,固定支出包括工资福利、办公费用等,必须按照合同执行;临时支出包括会议费、差旅费等,需要提前申请审批。
3、财务处应建立支出审批和支付流程,确保所有支出合法、规范。
六、资产管理1、学校资产包括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必须进行统一管理。
2、财务处应建立健全资产登记和清查制度,确保资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3、学校应加强资产保护,定期进行巡查和维护,避免资产损失和浪费。
七、财务监督1、学校应设立财务监督委员会,定期对学校财务运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财务管理工作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执行。
2、学校应聘请第三方财务审计机构进行年度审计工作,对学校的财务状况进行全面核查,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八、财务报告1、学校应定期向有关部门和上级主管单位提交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内容,确保财务数据的透明性。
2、财务处应编制年度财务报告,向学校领导汇报学校的财务状况,同时接受领导的监督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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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财务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根据国家财政部颁发的《企业财务通则》和《工业企业财务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修订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一切财务、会计活动均应符合《会计法》的要求,符合《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具体会计核算制度遵照《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执行。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及非独立核算的二级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同时也是控股、参股子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参考依据。
各子公司为独立核算的法人单位,应根据相关法规和制度,参照本制度自行制订具体的财务管理制度。
对于本制度中已作出的对子公司的管理办法,各子公司应严格遵照执行。
第二章资金管理第四条公司资金管理的原则是:合理使用,减少占压,降低风险,加速周转,提高效益。
第五条公司的财务实行预算管理。
预算管理就是对有关财务计划的制订、审批、实施、检查和分析进行全面的管理,从而使财务管理工作有序、稳定地进行。
第六条为保证库存的现金安全合理,公司各部应按规定限额提取备用金。
支取现金先填写借款单,并注明用途、金额、期限等,按规定批准方可支取。
预支现金一般不超过2000元,超过支票结算起点的付款应通过转帐支票结算。
任何人不得从营业收入中坐支现金。
库存现金必须日清月结,不准白条抵现。
第七条支票的领取及管理1、支票领取:(1)凡领取支票,先填制支票申领单,写明用途、金额、使用人等项,经由有权审批人批准方可领取。
(2)签发支票的金额超过10000元,在填写申领单时,须提交符合审批程序的用款报告及附件(合同、采购单、计划书等)。
(3)领取人应办理登记手续,于使用后三日内报帐。
(4)未及时报帐者财务人员及时督促,并有权不予签发新支票。
(5)持票人应对支票妥善保管,如丢失将由个人承担经济责任。
2、支票管理:(1)所签发支票应填写日期、金额(限额)、用途,不准签发空白支票。
(2)准确掌握帐户余额,不准发生空头、透支。
(3)出纳人员应每日编制库存现金与银行存款变动表。
(4)出纳人员应于月末填制银行帐户余额表,送交财务经理批准后呈报总会计师。
(5)按时于月末填制银行余额调节表交财务经理审核,对未达帐项要认真查对,及时入帐。
(6)支票和公司印鉴分人妥善保管。
第八条预付货款和定金,必须根据合同办理,经由审批权限的领导批准,方可执行。
第九条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支付购货款或工程进度款,经由审批权限的领导批准,方可执行。
第十条对外投资等资本性开支的审批、使用、实施顺序1、对外投资的拨付,由规划部根据项目可行性报告实施步骤提出股本金使用申请,分管副总经理和总会计师会签,由总经理批准后支付。
2、固定资产更新、添置、报废,由使用部门或者管理部门提出,规划部和财务部审核,分管副总经理、总会计师会签,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3、新筹建单位的前期开办费如在公司核算,由总经理授权给新设单位负责人后,各项费用由被授权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单,财务部门在核定的限额内支付,并进行单独记帐、结算。
第十一条对外收、付款的规定1、对外付款必须要填制对外付款审批单,由项目经办人具体办理。
2、有合同(或协议)的付款,在第一次付款时应附上所签订的合同(或协议)。
实行分次付款的,在未结帐前的付款,应由收款方开具收据。
3、收款方必须提供符合公司规定的发票或收据。
4、广告宣传由代理商垫支的,必须要由代理商提供付款凭证。
5、特殊情况先付款,收款方再提供发票或收据的,由经办人向财务办理暂支手续,并负责将发票或收据在规定时间内交回财务。
6、对外付款有合同的,必须要按照约定的帐号办理;付款、收款要求改变帐号的,必须要由收、付款方提供盖有公章的证明,没有合同或合同没有约定帐号的,由收款方提供后办理。
第十二条公司与非独立二级核算单位往来结算款项,按实际发生的债权,债务金额入帐,并以往来单位、部门、个人为对象分别设置的明细帐,及时登记帐薄,准确无误地反映其形成,回收及增减变化。
第三章应收款项的管理第十三条应收帐款的管理规定如下:1、应收款的发生:各子公司及非独立核算的二级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在决定提供信用于客户之前,应对该客户的资信情况进行详细调查,并按相应的权限批准信用额度,最终由分管副总经理决定是否对客户提供商业信用。
2、所有应收营业帐项均按帐龄基准记存。
各单位财务经理必须经常核查所有应收营业帐项(至少每月一次),确定每项帐款的可收性,并每半年编制帐龄帐目分析,交公司财务部审核。
此分析将作为设立坏帐准备及坏帐确认的基准。
3、各单位应根据经验确定其本年度每月坏帐应计项目。
该应计项目将作为坏帐准备,并每半年进行调整,以反映目前状况。
该项准备由股份公司财务部每年审核一次,以确定是否恰当。
4、各单位销售部门应经常与信用客户保持联系,按期进行帐款的催收,财务部门予以监督。
5、所有被视为无法收回的应收帐款将根据实际金额计入坏帐损失。
坏帐确认还应考虑以下条件:(1)债务人破产或死亡,以其破产或遗产清偿后,仍然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
(2)债务人逾期末履行偿债义务超过三年仍不能收回,且具有明显特征表明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
涉及坏帐核销,各单位应将核销情况书面上报公司财务部,根据公司管理权限经审批后方可核销。
第四章存货管理第十四条存货是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为销售或者耗用而储备的物资,包括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库存商品、委托加工物资、委托代销商品、受托代销商品等。
第十五条存货入库时,应填制入库单,出库时应填制出库单,其存货数量及金额要与财务核算相符。
第十六条低值易耗品1、根据公司的情况,特规定2000以下、50元以上,使用年限较短,不作为固定资产核算的各种用具、物品以及在经营中使用的包装物、周转容器等,为低值易耗品。
2、低值易耗品在购买之前应按规定申购,经有关部门审核,领导批准,方能选购。
3、为了加强对在用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各单位应按使用单位和部门设置低值易耗品登记簿。
4、使用部门向仓库领用低值易耗品,应填制一式三份的领用凭证,一份留存仓库,作为登记库存低值易耗品卡片的依据;一份交给使用部门作为实物管理的依据;一份交给会计部门作为记帐的依据。
除此以外,各单位应建立低值易耗品卡片由有关部门保管、以控制各使用部门的在用低值易耗品。
5、要建立以旧换新的赔偿制度,及时按照制度的规定办理,并进行会计处理。
要按各使用单位、部门设置在用低值耗品明细帐(包括量和金额),定期与实物核对,并与财会部门的帐面余额进行核对。
在用低值易耗品以及使用部门退回仓库的低值易耗品,应加强实物管理,并在备查簿进行登记。
6、公司的低值易耗品报废时,应由负责使用部门及时填制低值易耗品报废单,填明报废低值易耗品的数量和原价和按照规定对入库残料的作价。
由于员工丢失损坏,照章应由员工赔偿。
所有离开公司的人员,应办理低值易耗品的退库手续,同时,管理人员应加强对低值易耗品的实物管理。
第十七条盘盈的存货,应当相应冲减有关成本、费用;盘亏或毁损的存货,在扣除过失人或者保险公司赔款和残料价值后,计入有关成本、费用帐户。
存货的盘盈盘亏应在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后,按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由于自然灾害造成的净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
第十八条存货应当定期盘点,每年至少盘点一次,盘点情况如与帐面记录不符,应查明原因,经报批手续后及时进行会计处理,一般在年终结帐前处理完毕。
第五章长期投资第十九条长期投资指公司投出的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各种股权性质的投资,包括购入的股票和其他股权投资。
第二十条公司作为投资中心,行使投资功能,对所属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及由公司直接管理的参股子公司的投资活动进行指导、管理、监督和控制。
公司的投资规划部负责公司长期投资的管理,并负责拟制发展规划及年度投资计划,经分管副总经理审核,提请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决定。
重大项目投资需经董事会讨论决议或经股东大会通过。
第二十一条总投资3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布局政策的,由公司审批,报广电集团公司投资发展部备案。
符合国家指导外商投资方向暂行规定,属于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允许类项目,中方投资和建设、生产经营条件齐备、外汇需求自行平衡解决,投资总额(或增资额)在100万美元以下的中外合资、合作项目,由公司自行审核,报广电集团公司投资发展部备案,并按规定程序上报审批机构审批。
超过上述规定投资额的对外投资、中外合资项目,及所有境外投资项目由公司上报广电集团审核,按国家规定程序审批。
公司所属全资、控股子公司的对外长期投资属公司权限内的投资额,由公司审批,超限项目由公司上报广电集团公司审批。
公司参股子公司的对外长期投资由公司形成意见,通过董事会行使表决权。
第二十二条各全资子公司(工厂)及其受托管理企业和下属企业可自行决策的投资范围为:总投资在100万元以内(不含100万元)的技术改造、零星土建、对外投资、新办三产企业的项目。
立项时,需报公司备案。
总投资超过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的项目,由公司决策确定。
项目计划上报公司,由公司组织项目可行性的论证评审,评审意见作为公司决策的依据。
对合资项目和外地投资的项目,其所占的股份发生变更前,均需由项目单位报公司审批后,方可办理变更的有关手续。
第六章固定资产第二十三条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主要设备器具工具等列作固定资产。
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2年的,也应当列为固定资产。
第二十四条对固定资产实行预算管理,新增固定资产应有可行性分析。
购置之前由固定资产使用部门提出申请报告,由办公室、规划部、财务部审核,经分管副总经理和总会计师签字,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购买。
第二十五条各部门的固定资产统一由公司财务部建帐核算,统一提取折旧,建立固定资产卡片。
固定资产卡片,一式两份,一份留实物管理部门,一份交财务部门,实物管理应保持帐、卡、物三相符。
第二十六条公司的固定资产由规划部或设备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各部门暂时闲置和不需用的固定资产应报公司规划部统筹安排。
固定资产实行分级归口管理制度,按照固定资产的类别和管理要求及固定资产的使用地点,由各级使用单位负责具体管理,并做好固定资产的日常维护、保养和修理,做到谁使用,谁维护,谁保养。
第二十七条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1、固定资产清查是从盘点实物开始的。
在盘点过程中,要认真核对帐面数量,重新鉴定质量,查明存在的各种问题。
2、公司的固定资产每年实地盘点一次,如果发现盘盈、盘亏和毁损固定资产,由负责保管或负责使用的部门查明原因,写出书面报告,固定资产盘亏、报废发生的净损失超过10万元应书面上报公司财务部,根据公司管理权限经审批后进行会计处理,数额较大的应报公司董事会审批。
3、公司出售固定资产的收入,减除清理费用和固定资产净值的差额,计入当年损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