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社会主义婚姻道德的要求及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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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女性应该有怎样的爱情婚姻观作文

新时代女性应该有怎样的爱情婚姻观作文

新时代女性应该有怎样的爱情婚姻观作文
一、重视个人价值观和福祉。

新时代女性应该根据自己的价值观和福祉来选择结婚对象,而不是只从传统观点考虑。

女性同样有权利选择自己喜欢的伴侣,自己希望的婚姻模式。

二、平等和互相尊重。

婚姻应该建立在平等和互相尊重的基础上。

夫妻双方应该尊重对方的个性,在感情和经济等各个层面保持平衡。

决定重大事项也应经过共同商量。

三、分担抚养下一代。

子女的抚养不应只由女方承担。

夫妻双方都应积极分担照料子女的责任,包括教育、经济支持等方面。

四、互相支持实现个人价值观。

新时代女性不应限制在家庭方面。

夫妻应相互支持,实现各自的个人追求和价值观,如业余爱好、事业發展等。

五、不依附于伴侣。

女性不应完全依附于伴侣,寻求第二自我。

应培养自己的职业技能和兴趣爱好,在感情和家庭以外拥有独立的生活圈子。

这对维持良好婚姻也是必要的。

六、面对婚姻失败应有正面态度。

如果婚姻真的无法继续,身为新时代女性应该勇敢面对,以正面和理性的心态处理后续问题, 执着于已无法挽回的过去。

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全文

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全文

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全文一、背景介绍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人们对于公民道德的要求也愈发提高。

作为公民,道德行为是社会的基石,是社会进步和稳定的保障。

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出台,旨在进一步提升公民道德水平,推动社会文明进步。

二、重点任务1.培育家庭美德家庭是道德教育的基础,培养良好的家庭美德对于公民道德建设至关重要。

家庭成员应加强互助与关爱,保持良好的家庭关系,注重家庭教育,培养孝敬父母、尊重长辈、关注家庭成员的责任感和家庭价值观。

2.加强学校道德教育学校作为培养公民道德的重要场所,应注重培养学生的道德品质。

加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强化学生的道德观念和道德意识,提升学生的社会适应能力。

同时,要增加道德教育内容,引导学生养成诚信、友善、守纪守法的良好行为习惯。

3.提升公民道德水平公民道德是国家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基础。

通过开展道德讲座、道德实践活动等方式,提升公民的道德素质和公德心态。

加强社会公德教育,引导公民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培养公民的社会责任意识和公德观念。

4.加强网络道德建设随着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网络成为了人们获取信息和交流的重要工具。

加强网络道德建设,规范网络行为,引导公民文明上网,抵制网络暴力和不良信息的传播,增强网络安全意识,维护网络空间的清朗与健康。

5.倡导社会公德社会公德是公民道德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在全社会倡导尊重他人、守章守纪、遵纪守法、诚信守信的公德行为。

加强社会公德教育,推动公民以诚信为本,努力构建和谐社会。

三、实施措施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公民道德建设的领导机制,明确责任分工,确保道德建设工作的顺利推进。

组织开展各类道德建设活动,提高公民的道德素质。

2.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道德建设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完善,建立起完善的法治保障体系。

依法惩处道德失范行为,保护和激励道德典型,形成正确的道德导向。

3.加强宣传教育利用各种媒体渠道,加大对公民道德建设的宣传力度。

伦理学_王泽应_第九讲三大社会生活领域的道德建设

伦理学_王泽应_第九讲三大社会生活领域的道德建设
——普希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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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婚姻家庭道德
所谓婚姻,是由一定社会制度或风俗所
确认的男女两性的结合以及由此而产生的 夫妻关系。
家庭是指由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或收养 关系而发生的亲属之间的社会生活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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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婚姻家庭道德
家庭的发展经历了三种形式:
一夫一妻制时期的个体家庭是通行到现在的婚姻 家庭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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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婚姻家庭道德的主要内容
2.社会主义婚姻道德的基本规范和要求何 在?
3.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主要规范有哪些? 怎样认识和加强职业道德建设的重大意义?
4.社会公德的基本特点有哪些?怎样加强 社会主义社会公德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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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职业价值观。职业价值观是指人们在选 择职业和从事特定职业劳动过程中所形成 或持有的价值取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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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我国经济体制转轨时期职业价值 观的调适
②当前我国职业价值观转变的必要性。为了适应市场经 济的发展,我国民众必须改变价值观念。首先,这是发 展生产力的需要。生产力是一种系统结构,其中既包括 劳动者、劳动对象和生产资料,又包括科学技术、管理 等因素。生产力的发展要求提高劳动者的素质,生产成 本的节省和生产效率的提高则要求解决“冗员”的问题。 其次,这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现代企业制度要 求企业成为一个权利主体和利益主体,这决定了企业不 能吃国家的大锅饭,个人不能吃企业的大锅饭,因此, 企业享有自主的用工权利、管理权利,并拥有对其员工 提出一定要求的权利。再次,这是合理地调整产业结构 的需要。产业结构的调整必定会引发就业的压力,对职 业素质提出新的要求,并引起职业价值观念的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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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社会公德的作用
①社会公德是社会文明的表征。 ②社会公德是建立社会稳定秩序的保障。 ③社会公德是整个社会道德建设的基础,

中国夫妻生活规章制度

中国夫妻生活规章制度

中国夫妻生活规章制度一、夫妻关系基本原则1. 爱情为基础,尊重为前提夫妻之间的关系建立在互相尊重和相互理解的基础上,夫妻双方应当真诚相待,体谅彼此,以爱情为基础,尊重为前提,共同维护婚姻的稳定及幸福。

2. 平等互助,共同成长夫妻双方应当平等互助,共同成长,相互扶持,共同努力打拼事业,共同承担家庭责任,共同抚养子女,共同维护家庭和谐。

3. 忠实和专一夫妻关系应当建立在忠实和专一的基础之上,夫妻双方不得出现婚外情、婚外恋等不当行为,保持夫妻之间的忠诚和真诚,绝不背叛对方。

4. 沟通和包容夫妻之间应当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包容,互相理解,善于倾听,善于表达,共同解决矛盾和分歧,使夫妻关系更加和谐、幸福。

二、家庭生活管理规定1. 定期规划与沟通夫妻双方应当定期进行家庭规划与沟通,商定家庭生活计划和目标,合理安排家庭支出和时间安排,确保家庭生活秩序良好。

2. 共同承担家庭责任夫妻双方应当共同承担家庭责任,包括家庭支出、家务分工、子女教育等方面,共同努力维护家庭和谐稳定。

3. 尊重个人空间夫妻双方应当尊重对方的个人空间,保持适当的独立性和自主性,同时保持相互联系和关心,关心彼此的需求和感受。

4. 和睦相处夫妻双方应当和睦相处,避免争吵和冲突,处理矛盾和分歧要冷静理性,不做伤害对方的言行,保持家庭氛围的和谐与欢乐。

5. 定期沟通性生活夫妻双方应当定期沟通性生活,保持感情的火花和亲密关系,不得出现家务繁忙、工作压力等情况下忽略性生活的情况,以免造成婚姻破裂。

6. 父母关系和睦夫妻双方应当尊重对方的父母长辈,保持良好的父母关系,不得对对方的父母横加指责和不敬,保持和睦的相处态度。

7. 支持对方的事业发展夫妻双方应当支持对方的事业发展,共同担负责任,互相激励鼓励,让对方有自己的事业和兴趣爱好,共同实现自己的理想和目标。

三、婚姻矛盾解决办法1. 矛盾沟通解决夫妻双方应当通过沟通解决矛盾,不得冷战、不得逃避,积极说出自己的想法和需求,寻找解决矛盾的方式和方法。

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

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

社会公德的内容是对公共生活中的方方面面提出的基本规范和要求。

在我国现代社会中,社会公德的主要内容为:1.文明礼貌社会公共生活中人与人之间应该和谐相处,举止文明以礼相待。

自觉杜绝说脏话、随便猜疑、欺骗他人等恶习。

这是处世做人最起码的要求。

2.助人为乐助人为乐,见义勇为是社会成员在公共生活交往中用以调整相互关系的最一般的行为规范之一。

在公共生活中,人与人之间应该团结友爱,相互关心,相互帮助。

爱人者人恒爱之,信人者人恒信之。

现实生活中不可能人人都时时快乐、事事顺心,难免会遇到这样和那样的困难和问题,总有需要人帮助、救济的时候。

这就需要人们之间互相帮助,扶危济困,乐善好施,以助人为乐。

对不法行为,每个公民都应当分清是非,挺身而出,智斗勇斗,见义勇为,都有责任和义务自觉维扩社会治安。

3.爱护公物爱护公共财物是社会公德极其重要的内容。

尤其在公共场合更要注意这一点。

要爱护国家及公共财产不受侵犯。

4.保护环境为了保持社会公共生活的环境整洁、舒适和干净,保障社会成员的身体健康,每个公民都应当讲究公共卫生、保护生活环境,这也是社会公共生活中人们应当遵循的最基本的行为规范。

讲究公共卫生,造成优美环境,是人身心健康的重要保证;是社会风尚的一个重要方面,体现出一个民族的文明程度和精神面貌。

5.遵纪守法法律是对公民行为的必要约束及规范,是对道德的补充。

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纪律,是社会公德最基本的要求。

公共生活中人们要能顺利地进行社会活动,就必须要有规矩可循,就必须遵循一定的行为规范。

每个社会成员既要遵守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也要遵守特定的有关规定。

人们只有依照法律、法规及纪律的有关规定行事,才不妨碍他人的正常活动,也保障自己所要从事的某项活动;才不会绐社会和他人造成损失和伤害,保持社会公共生活相对稳定和和谐,并保证社会的健康发展。

反映了人们的共同要求,体现了人们共同的利益。

每个社会成员都应自觉提高、增强法纪观念,自觉用法纪来指导和约束自己的行为,自觉履行法纪规定的义务,敢于并善于运用法律武器同各种现象作斗争,并能正确运用法纪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真正做到知纪懂法,遵纪守法。

浅谈婚姻自由

浅谈婚姻自由

谈到婚姻自由问题,就不得不说道婚姻法。

我国的《婚姻法》是调整人们婚姻、家庭关系的法规,是人们正确处理婚姻家庭关系的行动指南。

我国婚姻法的基本原则是: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权利平等的社会主义婚姻制度,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实行计划生育。

这是处理婚姻家庭关系的基本准则,也是有效规范婚姻自由的专门法律。

婚姻法是适用于一切公民,是关系到千家万户、男女老少社会家庭生活的重要法律。

作为青年一代,我更关注婚姻法中的婚姻自由方面,于是就选择了婚姻自由作为题材,以这个角度作为切入点看待公民婚姻。

本文目的是想了解我国婚姻自由的一些情况,同时对我国婚姻方面提出自己一些看法。

一、婚姻自由的历史发展情况婚姻自由是一个历史范畴,它有一个从无到有的过程。

“在整个古代,婚姻的缔结都是由父母包办,当事人则安心顺从。

结婚是一种政治的行为,是一种借新的联姻来扩大自己势力的机会,起决定作用的是家世的利益,而决不是个人的意愿。

在这样背景下,双方当然无权寻求所谓自由,即使有这样的想法也是无能为力的。

这种条件下的婚姻是可悲的,根本没有婚姻自由可言。

到现代文明发展的历史演变后,婚姻自由是各国婚姻法律制度的一个核心立足点。

婚姻法在对婚姻自由的规定方面,即在保障公民依法享有婚姻自由权利的同时,附设了道义的“羁绊”。

这主要表现为对夫妻间的“互相忠实”、“互相尊重”等义务的设定,对如婚外同居关系、“包二奶”、“包二爷”、“纳妾”等重婚及其他违反“一夫一妻制行为”的禁止规定,对“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规定,对违反婚姻家庭义务的法律制裁规定等等。

应该说,在社会主义婚姻家庭道德理念基础上构建新婚姻法的体系,这无疑是我国婚姻法律制度建设的一大现实进步,也是以变应变,用切实可行的法律手段来强化维护有涉社会安定之基石的婚姻家庭关系的良性举措。

但是,我们也应看到,在法律与伦理道德结合得最紧密、也是冲突最多的婚姻家庭社会领域,如何才能寻找到最合适的定位和标尺,让法律与道德携手合作,在各自的职责权限范围内各司其职、互动融合,优势互补。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解读2019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解读2019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解读2019一、立法沿革1950年5月1日公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是新中国颁布的第一部法律。

全文共分为8章,包括原则、结婚、夫妻间的权利和义务、父母子女间的关系、离婚、离婚后子女的抚养和教育、离婚后的财产和生活及附则,共27条。

1950年《婚姻法》体现的是新生的人民政权运用法律手段对婚姻家庭关系进行整合和规范、破除旧式婚姻制度、建立并推行新型婚姻家庭关系的制度安排。

为了发展新中国各项事业,特别是打碎一切束缚生产力发展的枷锁,必须要建立一个崭新的、合乎新社会发展的婚姻制度,尤其是把妇女从旧婚姻制度这条锁链下解放出来。

为此,1950年《婚姻法》开宗明义规定:“废除包办强迫、男尊女卑、漠视子女利益的封建主义婚姻制度。

实行男女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权利平等、保护妇女和子女合法利益的新民主主义的婚姻制度”,“禁止重婚、纳妾。

禁止童养媳。

禁止干涉寡妇婚姻自由。

禁止任何人借婚姻关系问题索取财物”。

这既表明了党和政府废除旧式封建婚姻制度的严正立场和坚定态度,也体现了新制度下的婚姻家庭观念。

与此同时,党和政府开展了一系列宣传和贯彻《婚姻法》的运动,旨在加速旧式婚姻制度的衰亡和进一步确立适合社会主义制度需要的新型婚姻家庭关系。

但是1950年《婚姻法》内容以调整婚姻关系为主,同时涉及家庭关系方面的各种重要问题。

当时《婚姻法》立法的重点在于废旧立新,即废除封建主义婚姻家庭制度,建立民主主义和社会主义的婚姻家庭制度,很多问题都规定得比较简略,内容过于原则,不够具体,条文较少。

而新时期非常需要修改1950年的婚姻法,需要根据当时面临的新的情况和问题来制订第二部婚姻法,并通过第二部婚姻法的宣传教育与贯彻执行工作,使我们在文革中遭到破坏的婚姻家庭法制重新回到健康发展的轨道上来。

上述是1980年婚姻法立法的历史背景。

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自1981年1月1日起施行,原婚姻法自新法施行之日起废止。

婚姻法中的婚姻登记要求

婚姻法中的婚姻登记要求

婚姻法中的婚姻登记要求婚姻是社会生活中重要的一环,而婚姻登记是一对夫妻在法律上确立婚姻关系的必要步骤。

婚姻法正式规定了婚姻登记的要求,保障了婚姻登记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本文将详细探讨婚姻法中的婚姻登记要求。

一、婚姻登记的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是婚姻法第九条规定的法定程序,即“夫妻应当向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这一条款明确了婚姻登记的必要性,并将婚姻登记作为确立婚姻关系的重要步骤。

二、婚姻登记的必要性1.确立法律地位。

婚姻登记是以法律方式确认夫妻双方的婚姻关系,使夫妻关系具有法律效力。

只有依法登记,才能享受婚姻法赋予的各项权利和义务。

2.保护夫妻双方权益。

婚姻登记要求夫妻双方的真实意愿和自愿性,有效防止假结婚、强迫婚姻和重婚等非法行为的发生。

同时,婚姻登记还规定了离婚的程序和限制,为夫妻双方提供了法律保障。

三、婚姻登记的基本要求1.年龄要求。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十六条的规定,男女双方结婚时应具备合法婚龄,即男满二十二周岁,女满二十周岁。

年满法定婚龄可以保证双方在经济、生活等方面的相对独立性,增加婚姻的稳定性。

2.婚姻自愿。

婚姻法第七条明确规定,要实行一夫一妻制,禁止包办、买卖婚姻。

夫妻关系应基于双方的自愿和真实意愿,没有任何外力的干涉。

3.无婚姻障碍。

根据婚姻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应当登记结婚的男女双方不得是同性恋关系,不得有重婚、动态离婚、父母、子女或者兄弟姐妹关系等与婚姻无法共存的情况。

这些限制条件的存在有效维护了婚姻的稳定性和合法性。

4.提供必要证明文件。

婚姻登记时,夫妻双方需要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户口簿、户籍证明、未婚证明等必要的证明文件。

这些文件的提供可以确保双方身份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四、婚姻登记的程序和流程婚姻登记的程序和流程主要包括:缴费、递交申请、审核资格、领取登记证等环节。

具体程序根据地方的不同可能会有所差异,但总体上符合婚姻法中的要求。

办理登记时,夫妻双方需前往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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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期社会主义婚姻道德的要求及建设马建省(郑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河南郑州450001)摘要: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 婚姻是家庭的基本组织形式和核心内容。

每一个时代都有其特定的婚姻家庭道德观, 而每一种婚姻道德观, 又都是建立在一定的婚姻道德基础之上的。

新时期新阶段, 我国的婚姻道德要求是爱情、平等、忠诚和义务的统一。

关键词: 婚姻; 道德; 爱情; 平等; 忠诚; 义务中图分类号: B823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10084916( 2010) 03004103The requirem ent and construction of socialism marriagemorals in new eraMA Jian- sheng( The Pub lic School ofM anagem ent, ZhengzhouUn ivers ity, Zhengzhou 450001, Ch ina)Abstract: Fam ily is the cell o f the soc ie ty, and m arr iage is the basical org an ization form and core content. There are particu la rm arriag e and fam ily mo ra ls in every tim es; eve ry m arriage m oral thory is on the basis o f ce rtain m arriag em ora.l Inthe phase of new era, the requ irem ents ofm arr iagem ora l in our country are un ification o f love, equality, loya lty and ob ligation.Key words: m arriage; mo ra ;l lov e; equality; loyalty; ob ligation婚姻是由一定的社会制度所确认的一男一女互为配偶的结合。

马克思在论离婚法草案一文中指出: ! 尊重婚姻, 承认它的深刻的合乎伦理的本质。

∀[ 1] 我国2001 年颁布的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 提出了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建设要求; 党的十七大又在这"三德建设"的基础上提出了个人品德建设。

也就是说,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需要以个人品德建设为着力点, 以个人品德建设促进家庭美德建设, 而家庭美德建设的核心是夫妻关系的处理, 即婚姻道德建设问题。

夫妻关系是家庭关系的轴心, 婚姻道德状况直接影响着家庭能否真正成为社会的减震器、人类心灵的避风港。

因此, 加强社会主义婚姻道德建设是构建和谐家庭与社会的关键。

1爱情是婚姻的基础爱情是两性间在平等互爱条件下, 强烈渴望彼此结合的一种高尚的、真挚的道德感情关系。

婚姻的道德基础只能是两性间的爱情, 没有爱情的婚姻是不道德的婚姻。

黑格尔说: ! 爱情里确实有一种高尚的品质。

因为它不停留在性欲上, 而是显示出一种本身丰富的高尚优美的心灵。

∀[ 2] 这种高尚的情操和品质如果离开了道德的规范和保障是根本不能实现的。

恩格斯认为, 爱情与婚姻的真正统一, 只有在消灭私有制的前提下才能实现。

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 使婚姻的结合摆脱了封建宗法等级制度的束缚, 为建立以爱情为基础的婚姻家庭关系创造了条件。

在现代社会,爱情之所以是婚姻的道德基础, 是由爱情的特点所决定的。

首先, 爱情的基础是互爱。

只有互相倾慕, 而不是一厢情愿的才算得上是爱情, 才符合爱情的本质和要求, 也只有这样的爱情才可能合乎道德标准。

如果男女一方或双方对对方朝秦暮楚, 朝三暮四, 或者脚踏两只船, 那都不算是爱情。

爱情要求男女双方必须有共同的生活理想和兴趣爱好, 男女双方如果没有共同的生活理想, 他们之间如果不存在最真挚、最强烈的渴望和与对方结为终身伴侣的感情, 那么他们的婚姻关系是不可能美满的。

也就是说, 爱情是婚姻的本收稿日期: 2010- 06- 26作者简介: 马建省( 1979- ), 女, 山东单县人, 硕士研究生, 研究方向: 管理伦理学.# 41#第20卷第3期信阳农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Vo.l 20 No. 32010年9月Journa l o fX inyang A gricultural College Sep. 2010质, 是现代婚姻进步的主要标志。

爱情的形成过程是使两性关系更加丰富、更加人道的过程, 爱情本身就是一种道德意识。

在家庭生活中, 婚姻家庭道德规范都是基于爱情的基础上对夫妻关系的要求。

因此, 婚后生活中的矛盾仍需要以爱情为道德基础对夫妻关系进行调节, 以促进婚姻的巩固, 加深夫妻之间的感情。

诚如恩格斯所说: ! 如果说只有以爱情为基础的婚姻才是合乎道德的, 那么也只有继续保持爱情的婚姻才合乎道德。

∀[ 3] 所以, 爱情是婚姻的道德基础。

其次, 爱情能够稳固两性关系, 是婚姻家庭关系稳定的有力保障。

爱情使男女双方具有高尚的心灵,甘愿为对方做出最大的自我牺牲。

爱情不同于友情和亲情, 爱情作为异性之间真挚的情感并渴望对方成为自己终身伴侣的感情比起友情和亲情来更具能动性, 可使两性对真正爱情的追求趋向于自觉并孤注一掷。

恩格斯指出: !现代性爱常常达到这样强烈和持久的程度, 如果不能结合和彼此分离, 对于双方来说都是一种不幸。

仅仅为了能够彼此结合, 双方敢冒很大的危险, 甚至冒生命的危险。

∀[ 4] 爱情稳固两性关系的具体表现为: 婚前, 爱情促使双方互相吸引, 强烈要求结成终身伴侣; 婚后, 爱情更能不断地调节夫妻双方的各种关系, 共同经受严峻考验。

而缺乏爱情基础的婚姻家庭, 必然是难以长久的。

大量的事实表明, 以爱情为基础的婚姻家庭促使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2男女平等是美满婚姻的前提平等, 首先, 要求男女双方在婚前的社会平等, 即在选择配偶时要摆脱! 门当户对∀、民族、种族、地域等因素的束缚, 更多地考虑志同道合, 培养共同的生活情趣与理想。

其次, 组建家庭后, 要求男女双方的心理平等, 既要克服! 男主外, 女主内∀的大男子主义思想, 又__________要彻底摆脱把女人当作家庭主妇或者是生孩子的工具。

同时, 要平等地对待对方的亲人、亲戚和朋友。

夫妻平等, 是现代夫妻爱情得以发生的前提, 是婚姻幸福的重要基石。

爱情要求男女双方相爱是对等的, 它集中表现在相爱者的互爱上。

恩格斯在论及现代性爱的特性时指出: ! 现代的性爱, 同单纯的性欲、同古代的爱是根本不同的。

它是以所爱者的互爱为前提的, 在这方面, 妇女是处于同男子平等地位的,而在古代, 爱绝不是一向都征求妇女同意的。

∀[ 5] 这表明, 男女之间平等的相互爱慕是构成美满、幸福爱情与婚姻的首要条件。

我国于1950年颁布的婚姻法, 是新中国的第一部法律, 它是我国婚姻家庭立法的一个里程碑。

它完成了在婚姻家庭领域破除封建主义婚姻家庭制度,否决了封建的父母包办、男尊女卑的婚姻家庭观念,确立了婚姻自由、男女平等的新观念。

1980 年重新颁布、2001年修订的婚姻法着重强调了一夫一妻制。

一夫一妻制, 虽然在起源上, !它绝不是个人性爱的结果, 它同个人性爱绝对没有任何共同之处∀[ 6]但!在我国所知道的一切家庭形式中, 一夫一妻制是现代性爱能在其中发展起来的唯一形式∀[ 7] 。

因为爱情的本性是排他的, 所以只有一夫一妻制才能提供夫妇之爱得以生长发展的土壤。

因此, 必须坚持男女平等, 既反对各种形式的一夫多妻制和一妻多夫制,也要反对婚外情, !包二奶∀等不道德的行为。

3相互忠诚是美满婚姻的灵魂孔子早在五千年前就曾提出了!主忠信∀的观点, 曰: !己欲立而立人, 己欲达而达人∀, [ 8] 并多次强调!忠∀的重要性。

社会主义的一夫一妻制, 是社会主义道德对婚姻家庭关系的必然要求。

它要求夫妻双方要相互忠诚, 要基于爱情而缔结婚姻; 确立了夫妻关系的双方在对待爱情和婚姻的态度上要遵守信义。

我国著名的教育家陶行知先生指出, 爱情之酒, 两人喝是甘露, 三人喝是酸醋; 随便喝要中毒。

而且一夫一妻意味着爱情的对象是专一的并且是具体的, 它在婚姻关系中主要表现为爱情和性生活对象的专一, 禁止夫妻中的任何一方涉足婚外情和婚外性生活。

同时, 夫妻间的相互忠贞是爱情的最高表现, 它标志着一个人道德品质的崇高、意志的坚定和性格的坚强。

我国2001年修订的婚姻法第四条规定: ! 夫妻间应当互相忠实, 互相尊重; 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 互相帮助, 维护平等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强调!对有违夫妻相互忠实的惩罚∀[ 9] 。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龙翼飞教授对此解释说: 由于夫妻间性爱的权利一旦受到损害, 十分容易引起婚姻解体, 法律明确规定夫妻间有相互忠实义务, 以使人们更认真地对待婚姻, 并且忠实更强调夫妻行为的规范。

反思社会现实, 不少夫妻间用金钱作保证以此来表示对对方的是否忠诚, ! 亲子鉴定∀的现象也屡见不鲜。

这都是对爱情婚姻的凌辱和亵渎, 也削弱了当事人的婚姻关系。

因此, 必须在人与人之间特别是夫妻之间建立相互忠诚的道德观念, 并使忠诚成为婚姻的灵魂, 如果没有忠诚, 就没有爱情的生命, 也就没有现代婚姻的生命。

4男女双方各自自觉履行其义务是美满婚姻# 42#第20卷第3期信阳农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0年9月的保障马克思特别强调义务的重要性和普遍性, 认为:! 作为确定的人, 现实的人, 你就有规定, 就有使命, 就有任务, 至于你是否意识到这一点, 那是无所谓的。

这个任务是由你的需要及其先存世界的联系产生的∀[ 10] 。

我国婚姻法规定, 实行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

所谓结婚自由, 是指男女双方出于自愿, 不是有外来的压迫和强迫而缔结的婚姻, 因此, 男女双方即然自愿缔结了婚姻, 就意味着婚姻双方既享有相应的权利, 也承担着相应的义务, 即!夫妻有互爱互敬、互相帮助、互相扶养、和睦团结、抚育子女, 为家庭幸福和新社会建设而共同奋斗的义务∀。

可以说, 在夫妻关系问题上, 中国传统社会更多的强调的是义务与责任; 现代社会, 虽然爱情在婚姻家庭中的地位有所提高, 但仍没有改变婚姻家庭的社会性, 因而对家庭而言, 爱情和义务仍然是缺一不可的。

履行义务也是我国社会主义婚姻道德的重要规范。

夫妻婚姻中的义务是指!夫妻之间相互承担的责任, 同时也表明对方向自己提出一系列的道德要求。

∀[ 11] 夫妻间道德义务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建立在高度自觉的基础上, 而不是靠外在的力量, 而是靠履行义务的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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