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及优秀指导教师评选办法
三明学院教务处文件

三明学院教务处文件明学院教字〔2017〕52号三明学院教务处关于印发《三明学院优秀(十佳)毕业论文(设计)及指导教师评选办法》的通知各学院:现将《三明学院优秀(十佳)毕业论文(设计)及指导教师评选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三明学院教务处2017年12月30日三明学院优秀(十佳)毕业论文(设计)及指导教师评选办法为不断提高我校毕业论文(设计)质量,鼓励教师和学生在毕业论文(设计)中勤奋钻研、勇于创新、打造精品,特制订本办法。
一、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及优秀指导教师评选(一)评选范围总评成绩为“优秀”的应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经学院推荐,可参加学校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从事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工作的教师,经学院推荐,可参加学校毕业论文(设计) 优秀指导教师评选。
(二)评选条件与名额1.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条件与名额(1)选题科学,符合本专业教学要求,且须在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社会实践中完成;成果有创新性,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和独到见解,或具有一定的实用(参考)价值。
(2)能熟练地综合运用所学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独立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出色完成所选课题规定的任务。
毕业论文(设计)观点明确,论据充分,数据准确,论述清晰,结构严谨,结论正确合理,格式规范。
(3)无学术不端行为。
申报的优秀毕业论文(设计),通过学校规定的“大学生论文抄袭检测系统”检测,文字复制比须小于20 %。
(4)各学院以专业为单位进行推荐,推荐比例原则上不超过该专业应届毕业生人数的5 %,不足1人时按1人计算。
2.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评选条件与名额(1)积极承担毕业论文(设计)指导任务,在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工作中认真负责,敬业爱岗,严格按照毕业论文(设计)各环节有关规定开展工作。
从严要求学生,注意培养学生严谨、勤奋的态度和求实、敬业的精神。
(2)积极配合学校、学院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的开题、中期检查和答辩总结工作。
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标准

评价项目
评价要素
评价内涵(优秀级)
评价等级
A
B
C
D
选题情况
(12分)
01
选题方向和内容(4分)
符合本专业的培养目标,达到科学研究和实践能力培养和锻炼的目的。
02
难易度
(3分)
满足专业培养方案中对素质、能力和知识结构的要求,有一定难度,工作量饱满。
03
08
设计或研究的方法与手段
较熟练运用本专业设计或研究的方法、手段和工具开展课题的设计与研究工作。
09
专业技能实践应用水平
已基本掌握了专业技能和研究方法,有一定的实践能力和水平。
10
计算机及外语应用能力
1、熟练使用软件完成论文的录入、排版,质量较高。
2、能选用专业软件或相应软件进行编程或建模、分析等工作;编程或软件使用水平较高。
3、外文摘要能概括论文的主要内容,用词较准确,语法较规范;能查阅并引用本专业外文文献。
11
创新与特色
1、论文:基于选题的研究现状,进行科学的分析与综合,提出新问题,探索解决问题的方法、手段有一定的特色或新意;或有新见解。
2、设计:将专业知识、技能应用于实际问题的解决,方法或思路有一定的特色或创新。
毕业设计(论文)质量
05
理论意义和实际应用价值
选题符合本学科专业的发展,符合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解决理论或实际工作中的问题,并能理论联系实际,具有一定的科技或应用的参考价值。
能力
水平
06
文献检索及综述能力
基本掌握检索中外文献资料的方法,对资料进行初步分析、综合、归纳等整理,并能适当应用。
07
北京师范大学教务部(研究生院)

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条例师教文[2013] 132号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以下简称毕业论文)是学生综合运用所学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进行科学研究工作的一次集中训练,是实现培养目标,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一个重要实践环节。
毕业论文的质量也是衡量教学水平,学生毕业与学位资格认证的重要依据。
指导毕业论文是教师的基本职责。
为规范毕业论文工作,提高毕业论文质量,特制定本条例。
一、基本规范与过程要求(一)选题1.论文题目应符合专业培养目标,体现教学计划对学生知识、能力和素质的要求,注重发挥专业的优势和特长。
应有新意,有科学研究或实际应用价值,能够反映国家经济建设、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中的实际问题,有一定的学术水平。
各专业选题时可根据自身特点有所侧重。
2.题目难易适度,不宜过大。
应考虑学生的专业要求和实际能力,能够在规定的期限内独立完成。
3.学生所选题目应与主修专业培养目标相结合。
4.选题实行教师指导与学生自选相结合的办法,学生根据部院系公布的论文题目提出选题意向,指导教师同意,部院系审定。
5.原则上1人1题,如需由2(含)人以上共同完成的,应由指导教师提出,经主管教学副部长(院长、主任)批准,但每位学生必须独立完成其中所承担的部分工作,并独立撰写论文。
(二)开题1.学生应在指导教师指导下撰写开题报告,包括论文选题依据、研究内容、理论和实践意义、研究方法和手段、撰写提纲、研究进度、参考文献等内容。
2.开题报告通过后方可进入毕业论文撰写阶段。
(三)撰写1.毕业论文应观点明确,论据充分,数据准确,逻辑性强,无疏漏或片面性。
2.毕业论文应结构完整,表达准确清楚,符合学术规范,按专业学术论文体例撰写(可参照本专业有代表性期刊的格式)。
篇幅:人文社会科学类一般为7000~15000字,理科一般为5000~10000字,工科由部院系确定。
3.论文摘要应以浓缩的形式概括毕业论文的内容,中文摘要300字左右,外文摘要以250个左右实词为宜,关键词以3~5个为妥;毕业设计总说明主要介绍设计任务来源、标准、原则及主要技术资料,中文在1000字以内,外文以500个左右实词为宜,关键词以3~5个为妥。
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工作细则

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工作细则哈尔滨远东理工学院教务处为了认真贯彻落实2014年学院教学工作会议精神,保证2011级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工作顺利、有序进行,促进毕业设计(论文)质量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稳步提升,抓教风促学风,特制订本年度全日制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的工作细则。
各分院要把本细则印发给每位指导教师。
全体指导教师必须严格按本细则执行,一旦出现问题将按学院《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严格执行,各分院主要负责人承担连带责任。
教师在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工作中的具体要求如下:(一)命题。
指导教师先填写题目审定表,经分院学术委员会审定批准后,按要求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填写毕业设计(论文)课题,并认真填写所有项目。
对于学生根据实习单位工作需要提出的自命题目,指导教师应根据题目与学生工作实际,提出符合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规定的设计目标、任务与要求,并由教师进行申报。
依照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要求,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设计类指导教师申报题目最多不超过12个,论文类指导教师申报题目不超过15个。
(二)题审。
分院学术委员会负责对指导教师申报的题目进行审定批准,并将题审表报教务处。
课题经备案后方可进入网络供学生选题。
若命题不适当,教师应及时修改或更换题目。
(三)选题。
学生可根据自己的特点或兴趣从网上自由选题,也可由分院指定选题。
指导教师应在网上对选题学生进行录取,也可拒绝某生所选题目。
录取后,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方能正式开展。
因合理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选题的学生,需要单独提交申请,经分院批准后报教务处,可重新在网上选题。
(二次选题的截止时间)(四)任务下达。
指导教师必须认真编写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明确具体工作目标、需完成的任务、要求,以及应提交的设计图表等。
指导教师应提出切实可行的进度安排,并为学生提出建议参考书目,供学生查阅。
指导教师应为学生编写实用的毕业设计指导书,可以是电子版或纸版。
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及优秀指导教师评选办法

衡水学院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及优秀指导老师评选方法为深化毕业论文〔设计〕教学改革,加强和标准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鼓励学生和指导老师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不断进步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和程度,培养具有创新意识和理论才能的高素质人才,特制订本方法。
一、评选时间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及优秀指导老师:每年评选一次,于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完毕后完成〔即当年6月份〕。
二、评选范围及名额〔一〕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各系根据评选条件,优秀毕业论文要从严掌握,所占比例一般不超过论文总数的10%,并在此根底上按3%的比例推荐“院优秀毕业论文〞。
〔二〕优秀指导老师担任当年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工作,且在指导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教学活动中获得显著成绩的老师均可参评。
各系根据评选条件,按当年指导老师人数5%的比例向学院推荐优秀指导老师。
三、评选原那么评选应坚持全面考核,实事求是,坚持科学、公正、公开,坚持优中选优,力求评选结果可以反映本系教学程度和特色,杜绝简单摊派完成任务式的评选现象。
各系如认为推荐的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及优秀指导老师数量达不到比例,可以少报。
四、评选条件〔一〕优秀毕业论文〔设计〕1、论文类能独立地、高质量地完成毕业论文任务书所规定的各项内容。
选题新颖,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和理论程度,立论正确,观点新颖,构造严谨,内容充实,计算与分析论证可靠、严密,思路和条理明晰,逻辑严密,重点突出,资料翔实,语言流畅,结论正确,格式标准。
能纯熟地综合运用所学根底理论和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独立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才能,有较高的学术程度和一定的创新性。
外文资料翻译表达准确、通顺,外文摘要完好、准确。
2、设计类能独立地、高质量地完成毕业设计任务书所规定的各项内容。
设计方案具有一定的创新性,设计说明书完备,设计方案较为科学,计算、实验分析严密,结论正确,数据可靠。
艺术类设计版面及其它相应表现手段完好、标准,整体制作效果好。
淮阴师范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规范

淮阴师范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规范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是实现高校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深化学生基础理论学习的重要环节,是全面检验学生综合素质与实践能力的主要手段,是学生毕业及学位资格认证的重要依据,也是衡量高校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的重要内容。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规范化管理,提高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养成学生良好的科研道德,掌握正确的科研方法,特制定本规范。
一、毕业论文(设计)的目的与基本要求毕业论文(设计)的基本教学目的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提高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初步开展科学研究的能力。
作为学生在校期间一次较为系统的综合训练,应注意以下几方面能力的培养,并根据专业性质的不同有所侧重:(一)调查研究、文献检索与阅读的能力;(二)综合运用基础和专业理论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三)定性、定量相结合的独立研究与论证的能力;(四)实验方案的制定、仪器设备的选用、安装、调试及实验数据的测试、采集与分析处理的能力;(五)设计、计算与绘图的能力,包括使用计算机的能力;(六)撰写毕业论文(设计)及英语书面表达的能力。
毕业论文(设计)的时间(包括评阅和答辩时间),原则上在第七学期启动,包括选题、确定指导教师和下发任务书等,第八学期完成,包括做毕业论文(设计)和答辩。
毕业论文(设计)期间不单独停课。
二、毕业论文(设计)的组织管理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层层负责。
(一)教务处为全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是:1.负责制定学校毕业论文(设计)的相关管理规定,明确学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整体目标;2.负责协调解决毕业论文(设计)过程中的有关问题和全校毕业论文(设计)的宏观指导工作;3.对各院(系)毕业论文(设计)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进行质量监督和检查,组织评选“院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行总结和表彰。
优秀毕业论文评审标准

优秀毕业论文评审标准优秀毕业论文评审标准附件2: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标准评价项目评价要素评价内涵(优秀级标准)评价等级A:1.00B:0.85C:0.75D:0.65选题情况(12分)01选题方向和内容(4分)符合本专业的培养目标,达到科学研究和实践能力培养和锻炼的目的。
02难易度(3分)满足专业培养方案中对素质、能力和知识结构的要求,有一定难度,工作量饱满。
03理论意义和实际应用价值(5分)选题符合本学科专业的发展,符合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理论联系实际,具有较好的科技或应用参考价值。
能力水平(43分)04文献检索及综述能力(10分)能独立检索中外文献资料,对资料进行分析、综合、归纳等整理,并对所研究问题的现状进行综述,提出存在的问题及进一步发展或研究的方向。
05综合运用知识能力(10分)综合应用所学知识,对课题所研究问题进行分析、论述,研究目标明确,内容具体,且具有一定的深度。
06设计或研究的方法与手段(8分)熟练运用本专业设计或研究的方法、手段和工具开展课题的设计与研究工作。
07专业技能实践应用水平(10分)论文或设计反映出已掌握了较强的专业技能和研究水平,实践应用能力强、水平高。
08计算机及外语应用能力(5分)1、熟练使用软件完成论文的录入、排版,质量高。
2、能选用专业软件或指定软件进行编程或建模、分析等工作;编程或软件使用水平高。
3、外文摘要能概括论文的主要内容和观点,用词准确,语法规范;能查阅并恰当、科学引用本专业外文文献。
撰写与规范09内容与水平(14分)概念清楚,内容正确,数据可靠,论据充分,论证严密,分析深入,结论正确。
(25分)10 结构与写作(7分)能够完整地反映实际完成的工作,结构严谨,语言通顺。
11 规范化程度(4分)符合本校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规范要求,论文中的术语、格式、图表、数据、公式、引用、标注及参考文献的引用及著录规范。
创新与成果(20分)12创新与特色(7分)1、论文:基于选题的研究现状,进行科学的分析与综合,提出新问题,探索解决问题的方法、手段,有显著的特色或新意,结论有新见解。
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评选及奖励办法

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评选及奖励办法为切实提高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培养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与科研水平,进一步规范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的评选,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范围原则上参加过2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指导的在职在岗教师。
二、评选条件(一)工作作风严谨,认真负责,对学生要求严格;能按学校毕业设计(论文)的有关条例和规定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各个环节进行深入细致地指导,鼓励学生创新,每周至少两次对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进度和质量进行检查与指导,并要求学生认真填写《XX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学生工作手册》,做好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展及教师指导情况记载。
(二)参评教师每年指导的本科毕业生人数不少于5人。
(三)重视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选题符合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并能使学生达到综合训练的目的。
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及指导书填写规范,设计内容和任务有明确要求,安排工作量和难度适中。
三、评选名额原则上按学校当年参与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人数的20%进行奖励。
学校设一等奖10名左右、二等奖为当年指导教师人数的15%左右。
四、申报程序(一)在第8学期(五年制本科第10学期)开学初,由指导教师本人填写《XX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二)各学院按学院指导教师的总人数向学校一等奖人选。
原则上,指导教师50人以下的学院2名指导教师参评一等奖、50人及以上的学院3名指导教师参评一等奖。
(三)各学院于毕业设计(论文)开始前一周,将教师填写的一等奖申请表(附件1)和学院填写的《XX大学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汇总表》的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各一份交教务处。
五、评审办法(一)学校组织专家对一等奖进行评审。
评审专家依据学校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要求,从指导过程与指导质量两个方面进行评审,并从所有参评一等奖指导教师中推选出一等奖侯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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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学院
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及优秀指导教师评选办法
为深化毕业论文(设计)教学改革,加强和规范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激励学生和指导教师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不断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和水平,培养具有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特制订本办法。
一、评选时间
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及优秀指导教师:每年评选一次,于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结束后完成(即当年6月份)。
二、评选范围及名额
(一)优秀毕业论文(设计)
各系根据评选条件,优秀毕业论文要从严掌握,所占比例一般不超过论文总数的10%,并在此基础上按3%的比例推荐“院优秀毕业论文”。
(二)优秀指导教师
担任当年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工作,且在指导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教学活动中取得显著成绩的教师均可参评。
各系根据评选条件,按当年指导教师人数5%的比例向学院推荐优秀指导教师。
三、评选原则
评选应坚持全面考核,实事求是,坚持科学、公正、公开,坚持优中选优,力求评选结果能够反映本系教学水平和特色,杜绝简单摊派完成任务式的评选现象。
各系如认为推荐的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及优秀指导教师数量达不到比例,可以少报。
四、评选条件
(一)优秀毕业论文(设计)
1、论文类
能独立地、高质量地完成毕业论文任务书所规定的各项内容。
选题新颖,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和理论水平,立论正确,观点新颖,结构严谨,内容充实,计算与分析论证可靠、严密,思路和条理清晰,逻辑严密,重点突出,资料翔实,语言流畅,结论正确,格式规范。
能熟练地综合运用所学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独立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一定的创新性。
外文资料翻译表达准确、通顺,外文摘要完整、准确。
2、设计类
能独立地、高质量地完成毕业设计任务书所规定的各项内容。
设计方案具有一定的创新性,设计说明书完备,设计方案较为科学,计算、实验分析严密,结论正确,数据可靠。
艺术类设计版面及其它相应表现手段完整、规范,整体制作效果好。
整个设计过程充分体现出作者科学严谨的工作态度和较强的动手能力。
外文资料翻译表达准确、通顺,外文摘要完整、准确。
(二)优秀指导教师
1、在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工作中认真负责,敬业爱岗,严格按照毕业论文(设计)各环节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
严格要求学生,注重培养学生刻苦钻研、勇于探索、勇于创新的精神。
2、毕业论文(设计)有关教学文件填写详细、认真、规范。
所指导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各项资料均符合规范化要求。
3、积极配合系、教研室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的前期、中期检查和答辩总结工作。
4、定期检查、指导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度和质量,能针对学生的不同特点与水平加强指导,指导方法适当,水平较高,且每次检查、指导有书面修改意见和指导记录。
根据学生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论文(设计)质量,严格按评分标准公正地评定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成绩。
5、积极承担毕业论文(设计)指导任务,指导毕业论文(设计)的人数在系平均指导人数以上。
6、所指导的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研究成果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或较高的实用、推广价值。
7、认真进行教学研究,大胆探索新的教学方法,深化教学改革,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有较大的促进作用。
五、评选程序
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及优秀指导教师的评选工作由教务处和各系共同组织实施,评选程序如下:
(一)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结束后,由各专业答辩委员会或教研室确定向系推荐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及优秀指导教师人选,填写推荐意见。
(二)系组织毕业论文(设计)领导小组或系学术委员会进行评审,提出评审意见。
(三)各系确定好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及优秀指导教师人选后,将推荐材料报教务处。
教务处根据各系推荐材料进行初审,并组织人员评审并确定优秀毕
业论文(设计)及优秀指导教师名单,经领导无异议后最后报主管院长批准。
六、表彰
被评为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及毕业论文(设计)优秀指导教师,由学院颁发荣誉证书,并发文通报表扬。
七、附则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教务处
2008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