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部门管理制度(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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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监督管理部管理制度

安全监督管理部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公司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及外来人员。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安全监督管理部是公司安全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公司安全管理工作。

2. 安全监督管理部的主要职责:(1)组织制定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并监督执行;(2)负责公司安全生产检查、事故调查、事故处理及统计分析工作;(3)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4)负责公司安全设施、防护用品的采购、配置、维护及更新工作;(5)负责公司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演练及评估工作;(6)负责公司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管理和监督工作;(7)负责公司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的研究、宣传和培训工作;(8)负责公司安全生产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维护工作;(9)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安全管理措施1. 安全教育培训: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

2. 安全检查: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生产安全。

3. 事故处理:发生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事故调查,查明事故原因,严肃处理责任人。

4. 安全设施:确保公司安全设施、防护用品的完好、有效,定期进行维护和更新。

5. 应急救援: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6. 安全生产费用: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合理使用安全生产费用。

7.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的研究、宣传和培训,提高员工法制意识。

五、奖惩措施1. 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3. 对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工作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安全监督管理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供电公司安监部安全管理制度

供电公司安监部安全管理制度

供电公司安监部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确保供电公司安监部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保障员工生命资产安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要求,订立本安全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供电公司安监部全体员工,并对供电公司安监部的安全工作进行全面管理,确保各项工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要求。

全部员工必需严格遵守本制度的规定,履行安全管理职责。

第二章安全责任2.1 安全生产责任制供电公司安监部负责对公司电力系统的安全管理工作。

部门负责人为安全生产责任人,他(她)负责全面贯彻执行安全工作,确保安全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

安全生产责任人应当:1.订立安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2.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工作,明确岗位职责;3.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提升员工安全意识;4.定期组织安全演练和事故应急预案训练;5.配备必需的安全设施和防护工具;6.保障员工的安全用电环境;7.及时整改安全隐患和问题;8.供应员工的安全保护措施和培训。

2.2 安全生产目标供电公司安监部的安全生产目标是确保电力系统设备运行平稳、安全无事故,并实现以下目标:1.实现零事故目标:确保员工和设备的安全,减少事故发生;2.提高生产效率:通过科学合理的管理,提高生产效率;3.优化安全管理制度:不绝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提高工作质量;4.培养安全文化: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养良好的安全意识和行为习惯。

第三章安全生产措施3.1 安全培训供电公司安监部将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安全操作规程:认真介绍各项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员工正确使用设备、执行操作流程;2.安全意识教育:提高员工对安全工作的认得和重视程度,培养良好的安全意识;3.紧急救援知识:培训员工进行紧急救援和事故应急处理,提高员工的自救本领;4.安全设备使用:培训员工正确使用和维护各类安全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5.安全管理制度:介绍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规定,确保员工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

工程安监部管理制度

工程安监部管理制度

工程安监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工程安全监督管理,保障工程建设现场的安全生产环境,落实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建设工程的监督管理工作,所有从事工程监督管理的人员应当遵守。

第三条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的目的是保障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减少工程施工中出现的事故,确保工程施工按照相关规定顺利进行。

第四条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的原则是科学、规范、公正、严格,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和管理,预防事故发生。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的组织机构包括工程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分支机构。

第六条工程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是直接负责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机构,定期开展工程现场检查,制定工程安全监督计划,协调解决工程安全问题。

第七条工程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1. 制定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和规范;2. 指导和协调工程现场的安全工作;3. 组织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4. 对工程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通知书;5. 协调解决工程施工中的争议;6. 审查和评定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八条分支机构是根据工程的规模和复杂程度设立的临时机构,由工程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根据需要设立。

第九条分支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1. 负责工程现场的日常监督和检查工作;2. 收集和整理工程现场的安全资料;3. 协助工程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

第十条工程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分支机构的人员应当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职业技能,遵守职业伦理和工作纪律。

第三章工程现场管理第十一条工程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制定工程现场管理计划,明确责任分工和工作流程。

第十二条工程现场的管理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方责任。

第十三条工程现场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1. 制定工程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和规范;2. 进行工程现场的安全评估和隐患排查;3. 负责工程现场的安全教育和培训;4. 监督和检查工程现场的安全工作;5. 及时报告工程现场发生的安全事故。

安全监督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安全监督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安全监督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了加强安全监督管理,确保企业生产经营的安全与稳定,保护员工及公共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员工及相关当事人。

第三条【主要职责】企业负责人是安全监督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监督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责任,保障安全生产和提升工作效率。

第四条【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通过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生产目标,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安全生产持续有效运行。

第二章安全监督机构第五条【设立安全监督机构】企业设立安全监督机构,负责全面协调、推动企业安全监督工作,并为相关人员提供安全监督咨询与培训。

第六条【安全监督机构职责】安全监督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年度安全监督工作计划、组织安全检查、隐患排查等。

第七条【安全监督机构人员选拔】企业按照相关要求,选拔安全监督机构负责人,并配备专业、熟悉安全管理知识的工作人员组成。

第三章安全监督管理第八条【制定安全管理制度】企业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明确员工的行为准则。

第九条【安全宣传教育】企业通过安全培训、宣传教育等方式,向员工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第十条【操行记录】安全监督机构主要负责员工安全操行记录,及时反馈重大违规行为,并给予相应的处理。

第十一条【隐患排查与整改】企业每年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确定隐患清单及整改责任人,落实整改措施。

第十二条【外部监督】企业接受政府监管、上级主管部门和客户要求的监督检查,及时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

第四章员工安全责任第十三条【员工安全责任】员工是安全生产的关键环节,应当自觉遵守安全规章制度,加强学习,掌握安全技术知识,确保自身安全。

第十四条【安全个人防护用品】企业提供必要的安全个人防护用品,并要求员工按照规定佩戴和使用。

第十五条【危险源管控】员工应当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和保管生产设备,确保生产环境安全。

安监部安全管理制度

安监部安全管理制度

安监部安全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本制度旨在规范企业安监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保障企业内部人员、资产和生产设施的安全,降低事故风险,确保企业可连续发展。

二、管理标准2.1 责任与权限1.安监部门负责订立、执行和评估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并协调相关部门搭配实施。

2.安监部门与其他部门合作,订立安全管理计划,确保安全管理工作得到有效推动。

3.安监部门应定期召开安全管理睬议,及时汇报安全工作情况,解决安全问题。

2.2 岗位职责1.安监部门负责订立安全方案,并监测其执行情况。

2.安监部门应每年订立安全培训计划,组织员工参加安全培训。

3.安监部门负责事故调查与分析,提出改进措施,防止仿佛事故再次发生。

4.安监部门负责监测生产环境和设施的安全情形,及时发现并解决安全隐患。

2.3 安全检查与评估1.安监部门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包含生产设施、机械设备、消防设施等方面,及时发现安全隐患。

2.安监部门应定期进行安全评估,对生产环境进行评估,提出改进建议,并跟进改进措施的落实情况。

2.4 应急管理1.安监部门应订立应急预案,明确各岗位的应急责任和应急措施。

2.安监部门应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急处理的本领。

三、考核标准3.1 安全管理绩效指标1.事故发生率:企业年度内发生的事故数量在同期同行业企业中的比例。

2.安全培训掩盖率:年度内参加安全培训的员工人数与总员工人数的比例。

3.安全巡查掩盖率:年度内完成安全巡查的设施数量与总设施数量的比例。

4.安全隐患整改率:年度内发现的安全隐患整改完成率。

3.2 考核方法1.安全管理绩效指标将作为年度绩效考核的紧要指标,依据实际情况进行评估和分析,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

2.考核结果将作为安监部门的紧要评估内容,与员工绩效挂钩,影响薪酬和晋升。

四、制度执行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安监部门负责对制度的解释和执行,与其他部门及员工紧密合作,确保安全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

五、制度修订本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如有需要,由安监部门提出修订申请,经上级领导同意后进行修订,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和员工。

安全监督管理制度(4篇)

安全监督管理制度(4篇)

安全监督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依法提高生产效率,确保企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安全监督管理制度》。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1.企业领导层应当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将安全生产纳入企业发展规划和决策过程。

设立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并明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2.企业领导层应当建立并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责成相关管理人员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3.各级管理人员应当履行好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定并推行安全生产计划,加强对各项安全制度的宣传与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4.员工应当遵守安全生产制度,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报告,并积极配合安全生产检查和事故调查。

三、安全生产检查1.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制定整改措施和计划,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检查结果应当及时反馈给领导层和相关部门。

2.安全生产检查应当包括对生产设备、生产场所、工作环境和员工行为的检查。

检查内容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确保检查工作的全面性和有效性。

3.安全生产检查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检查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严格遵守保密制度。

四、安全生产培训1.企业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培训内容应当包括法律法规的基本知识、安全设备和防护用品的使用方法、事故应急处理方法等。

2.企业应当根据员工的不同岗位,制定相应的安全培训计划和课程表,确保培训工作的全面性和有效性。

同时,应当注重培训效果的评估和调整,及时纠正培训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3.企业应当注重员工的安全意识教育和安全文化建设,通过举办安全知识竞赛、安全月活动等形式,增强员工的安全责任感和安全行为习惯。

五、安全生产记录1.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记录制度,记录重要的安全生产工作过程和管理活动。

安监室管理制度

安监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安监室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安监室是本单位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

第四条安监室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包括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培训、事故应急处理等工作。

第五条安监室应当做到即时响应、快速决策、高效协调,确保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顺利进行。

第六条安监室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档案、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系统,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和教育工作。

第七条安监室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评估,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第八条安监室应当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演练工作。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九条本单位安监室设立一个主任,负责安监室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条安监室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设立若干副主任,负责协助主任开展工作。

第十一条安监室设立若干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具体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十二条安监室设立若干安全监督员,负责监督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

第十三条安监室设立若干安全生产培训员,负责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工作。

第十四条安监室设立若干安全生产宣传员,负责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工作。

第十五条安监室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明确各岗位职责,做到责任到人。

第三章职责分工第十六条安监室主任负责安监室的日常管理工作,统筹安监室的各项工作。

第十七条安监室副主任协助主任开展工作,分工明确,配合默契。

第十八条安监室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具体的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安全生产规定、程序,监督落实。

第十九条安监室安全监督员负责监督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督促整改。

第二十条安监室安全生产培训员负责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第二十一条安监室安全生产宣传员负责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工作,提高全员的安全生产知识。

第四章工作流程第二十二条安监室应当建立健全工作流程,确保工作有序进行。

第二十三条安监室在每年初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分解到各个岗位,明确目标、措施、时间节点。

学校安监部规章制度

学校安监部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校园安全,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学校安全管理水平,树立安全意识,完善安全制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学校安监部是学校的重要部门,负责学校的安全工作。

安监部门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学校的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制订灾害防控预案,协助处理突发事件,维护校园和谐稳定。

第三条学校全体师生员工都要遵守学校的安全规章制度,加强安全意识,珍爱生命,遵守规章,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和谐、文明的校园环境。

第四条学校安监部门要定期评估安全管理工作,不断完善安全制度,确保校园的安全。

第二章安全管理第五条学校安监部门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明确管理职责,划分责任,落实到位。

第六条学校要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并解决可能存在的安全问题。

第七条学校要定期组织进行火灾演练、逃生演练等安全培训活动,提高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八条学校要建立安全档案,包括校园地图、灾害防控预案等,以备不时之需。

第九条学校要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如消防器材、监控设备等,保障校园的安全。

第十条学校要建立安全奖惩制度,对安全工作出色的个人或单位进行表彰,对安全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第三章安全守则第十一条学校全体师生员工在校园内外都要遵守以下安全守则:(一)遵守学校的安全管理规定,服从安监部门的指挥。

(二)不得擅自跳窗逃生,更不得私自破门而出。

(三)不得私拉乱接电线,不得私搭乱建。

(四)不得违规使用明火,不得私拉煤气管线。

(五)不得擅自攀爬建筑物或围墙。

(六)不得随意扔烟蒂、纸屑,保持校园整洁。

第十二条学生要遵守学校的学生行为规范,不得组织或参加违法违规活动。

第十三条教职员工要遵守教师职业操守,严格遵守学校相关规定,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第四章应急处理第十四条学校安监部门要建立健全灾害防控预案,明确应急处理程序和责任分工。

第十五条学校要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师生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

电厂安监部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电厂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电厂所有员工、外来施工人员及在厂区内从事生产、维修、服务等活动的人员。

第三条电厂安监部负责全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确保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四条电厂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部门、岗位的安全职责。

第五条厂长是电厂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电厂安全生产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确保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位。

第七条各岗位员工对本岗位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章制度。

第三章安全教育培训第八条电厂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第九条新员工入职前必须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条定期组织员工参加安全知识竞赛、安全技能比武等活动,增强员工安全意识。

第四章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第十一条电厂安监部定期对全厂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第十二条各部门应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安全自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安监部。

第十三条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部位和环节,应立即停工整改,确保安全。

第五章事故报告与处理第十四条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报告安监部,并按程序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

第十五条事故调查组应查明事故原因,分析事故责任,提出整改措施。

第十六条事故责任者应根据事故性质和责任大小,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六章安全奖惩第十七条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八条对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造成事故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经济处罚等处分。

第七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由电厂安监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一、安全生产培训1. 新员工入职培训:对新员工进行岗位操作规程、安全规章制度、事故案例分析等方面的培训,确保新员工了解并掌握安全生产知识。

煤矿安监科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确保煤矿生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矿安监科所有工作人员,以及其他参与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的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的宗旨是: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综合治理,确保煤矿安全生产。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安监科是本矿安全生产管理的专门机构,负责全矿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指导、服务等工作。

第五条安监科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制定本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组织编制煤矿安全生产规划,提出安全生产目标和措施。

(三)负责全矿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四)参与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提出事故处理意见。

(五)组织安全生产培训和宣传教育,提高全矿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六)协调处理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确保安全生产。

第三章日常管理第六条安监科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国家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资格证书。

(二)熟悉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具有丰富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四)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

第七条安监科工作人员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一)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不得擅离职守。

(二)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确保检查工作质量。

(三)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检查情况,不得隐瞒、谎报、缓报。

(四)加强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及时反映安全生产动态。

(五)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第八条安监科日常管理工作包括:(一)安全生产检查1. 定期对全矿各生产环节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包括井下作业、地面设施、设备设施等。

2. 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跟踪整改落实情况。

3. 对重大安全隐患,立即报告矿领导,并采取措施进行紧急处理。

(二)安全生产培训1.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全矿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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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部门管理制度
一、安监部门职责
协助总经理制定公司的安全保障策略方针,实现景区的安全保障目标。

二、工作内容
1、负责制定全体安保人员的思想教育、业务学习的制度的组织实施。

2、负责制定景区治安、监控、保卫、巡逻、消防、水上救援,设备保障等任务的措施并组织实施。

3、负责安全保障业务工作的检查指导、合理分工、科学组织工作。

4、负责组织保卫、监控、消防、救生等器材用具物品的申领、保管、发放制度并组织实施。

5、协助总经理工作,做好下属部门主管考核,开好例会。

6、完成总经理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主要责任
1、对安保系统工作目标和计划保质保量按时完成负责。

2、对安保系统秩序和监控中心的正常运转负责。

3、对所属下级的纪律行为、工作秩序、整体精神面貌负责。

4、对本部门预算开支的合理支配负责。

5、对本部门工作程序的正确执行负责。

6、对本部门负责监督检查的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负责。

7、对本部门管辖的设备设施的完好性负责。

四、主要权力
1、对安保系统和监控系统有维护权和检查权。

2、对本部门所属下各部门的检查工作有督办权。

3、有对本部门所属员工和各项业务工作的管理权。

4、业务范围内紧急事件的权宜处理权。

5、有对直接下级岗位调配的建议权、任命的提名权和奖惩的建议权。

6、对所属下级的工作有监督、检查权。

7、对所属下级的管理水平、业务水平和业绩有考核评价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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