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调动晋升降职退出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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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调动晋升降职退出管理制度

员工调动晋升降职退出管理制度

陕西陕煤蒲白矿业制度制度名称:员工调动晋升降职退出管理制度制度编号:目录第一章总则 (3)第二章员工调动 (3)第三章员工晋升 (6)第四章员工降职 (9)第五章员工辞职 (10)第六章员工辞退 (13)第七章员工退休 (15)第八章附则 (16)陕西陕煤蒲白矿业员工调动晋升降职退出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国家及股份关于企业人事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为规范陕西陕煤蒲白矿业(以下简称“”)范围内员工调动、晋升降职、退出等管理程序,维护正常人才流动秩序,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员工因岗位或职务发生变化的情形。

第三条对符合晋升条件的员工应予以晋升调薪。

第四条基于奖优惩劣的前提,员工若在服务期内达不到岗位业绩指标,不能持续为企业创造价值足以事实和数据说明的,可给予降职或降薪处理。

第五条员工如因工作不适、工作不满意等原因有辞职的权力。

第六条对违纪员工,经劝告、教育、警告不改者,有辞退的权力。

第二章员工调动第七条根据人力资源配置需要,为了更合理的搭配人力资源,使人尽其才,提高工作绩效及工作满意度,可依据员工的工作能力及任职期间的工作业绩调配到适合的岗位和工作地点,被调动的员工应服从安排,不得延迟或推诿,员工因岗位变动的工资待遇按新岗位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待遇执行。

第八条员工调动可分为指令性和非指令性的调动。

指令性调动是根据工作需要,由决定的员工工作单位变动;非指令性人事调动是员工根据个人实际情况需要工作单位调动的,经各级领导签字同意后的工作单位变动。

第九条各单位或部门直属上司、主管/经理应了解所属员工的个性、学识和潜能,力求人尽其才以达到人岗充分匹配,必要时可申请调动其他部门员工到本部门工作或申请从本部门调出某员工。

第十条经总经理/副总经理特批的人员调动,由人力资源部直接发出《员工(商)调令函》至调出部门,并协调办理相关手续。

内部调动各单位或部门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调动员工的工作交接手续,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向人力资源部说明延期原因和理由,但最长不得超过7个工作日。

员工晋升降级管理制度范本

员工晋升降级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晋升降级管理,提高员工队伍素质,激发员工工作积极性,促进公司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建立科学合理的晋升降级机制。

第二章晋升制度第四条晋升是指员工在公司内部,根据工作表现、能力提升和岗位需求,获得更高一级岗位的过程。

第五条晋升条件:1. 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协作精神;2. 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3. 工作表现优秀,取得显著成绩;4. 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和学习,不断提升自身能力;5. 年度绩效考核合格以上。

第六条晋升程序:1. 员工向所在部门提出晋升申请;2. 部门对申请晋升员工进行初步评审,提出评审意见;3. 公司人力资源部对部门评审意见进行审核,确定晋升名单;4. 公司领导层对晋升名单进行审批;5. 公布晋升结果,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章降级制度第七条降级是指员工在公司内部,因工作表现不佳、能力不足或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被降低岗位等级的过程。

第八条降级条件:1. 工作表现不佳,连续两次年度绩效考核不合格;2. 违反公司规章制度,造成不良影响;3. 能力不足,无法胜任当前岗位;4. 公司业务调整或组织架构优化,需要降级调整。

第九条降级程序:1. 公司人力资源部对降级条件进行初步调查;2. 部门对降级员工进行评审,提出降级意见;3. 公司领导层对降级意见进行审批;4. 公布降级结果,办理相关手续。

第四章附则第十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二条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十三条本制度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修订。

公司员工升降级管理制度

公司员工升降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晋升、降级及调级工作,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满意度,促进公司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优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正式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业务人员等。

第三条本制度的实施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员工晋升、降级及调级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晋升管理第四条晋升条件:1. 工作表现优秀,连续两年考核合格;2. 具备相应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3. 积极参与公司组织的各项培训,不断提升自身能力;4. 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无违纪行为。

第五条晋升程序:1. 员工根据自身条件和岗位需求,向人力资源部提交晋升申请;2. 人力资源部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初步审核;3. 通过审核的员工参加晋升面试,面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4. 面试合格者,由人力资源部报公司领导审批;5. 审批通过后,人力资源部办理相关手续,并公示晋升结果。

第六条晋升结果:1. 晋升成功者,根据晋升岗位享受相应待遇;2. 晋升未成功者,可重新申请晋升或调整工作岗位。

第三章降级管理第七条降级条件:1. 工作表现不佳,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2. 无法胜任现有岗位工作;3. 违反公司规章制度,造成不良影响。

第八条降级程序:1. 人力资源部根据员工工作表现和考核结果,提出降级建议;2. 提交公司领导审批;3. 审批通过后,人力资源部办理相关手续,并公示降级结果。

第四章调级管理第九条调级条件:1. 工作表现突出,对公司有重大贡献;2. 在公司内部或外部培训中取得优异成绩;3. 具备较高综合素质,能够胜任更高层次的工作。

第十条调级程序:1. 员工根据自身条件和岗位需求,向人力资源部提交调级申请;2. 人力资源部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审核;3. 审核通过后,由人力资源部报公司领导审批;4. 审批通过后,人力资源部办理相关手续,并公示调级结果。

第五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员工内部异动管理制度

员工内部异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内部异动管理,保障公司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提高员工满意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内部调动、晋升、降职、辞退等。

第三条公司员工内部异动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员工权益得到保障。

第二章异动类型及条件第四条员工内部异动类型:1. 内部调动:指员工在公司内部不同岗位、不同部门之间的调动。

2. 晋升:指员工因工作表现优秀、具备相应条件,被提升至更高职位的异动。

3. 降职:指员工因工作表现不佳、不符合岗位要求,被降职至更低职位的异动。

4. 辞退:指员工因个人原因或公司原因,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异动。

第五条员工内部异动条件:1. 内部调动:员工自愿申请,且具备相应岗位任职资格。

2. 晋升:员工具备相应岗位任职资格,工作表现优秀,经考核合格。

3. 降职:员工工作表现不佳,不符合岗位要求,经考核不合格。

4. 辞退:员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因个人原因无法继续在公司工作。

第三章异动程序第六条员工提出异动申请:1. 员工应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提出异动申请,并说明理由。

2. 部门负责人对员工申请进行初步审核,提出意见后报公司人力资源部。

第七条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1. 人力资源部对员工异动申请进行审核,包括岗位任职资格、工作表现、考核结果等。

2. 人力资源部根据审核结果,提出异动建议。

第八条公司领导审批:1. 公司领导对人力资源部提出的异动建议进行审批。

2. 审批通过后,人力资源部与员工签订相关合同或协议。

第九条异动生效:1. 员工内部异动自合同或协议签订之日起生效。

2. 异动生效后,员工应按照新岗位的要求履行职责。

第四章异动待遇第十条内部调动:1. 员工内部调动,工资待遇保持不变。

2. 员工内部调动,根据新岗位的工作要求,可享受相应的岗位补贴。

第十一条晋升:1. 员工晋升后,工资待遇按照新岗位标准执行。

2. 员工晋升后,可享受相应的岗位补贴。

第十二条降职:1. 员工降职后,工资待遇按照新岗位标准执行。

员工升降调任免职管理办法

员工升降调任免职管理办法

员工升降调任免职管理办法第一条总则为规范公司内员工的升降调任免职程序,提高管理效率,保障公司的正常运营,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内任何员工的升降调任免职过程。

第三条升职程序(一)员工提出升职申请,应当向所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详细说明个人在当前岗位的工作情况以及对新岗位的适应情况等。

(二)所在部门应当根据公司的职位晋升要求,综合考虑员工的个人素质、工作表现等因素,提出初步评估意见。

(三)初步评估合格后,所在部门应当组织面试,对员工进行综合考察,确定是否适合担任新岗位。

(四)若员工面试合格,公司将向人力资源部门提交升职申请,人力资源部门将制定升职方案并进行最终审核。

(五)通过最终审核后,公司将正式通知员工升职,并安排相关工作交接等程序。

第四条降职程序(一)员工降职通常是因为工作表现不佳、业绩下滑等原因造成,员工本人也可以主动要求降职。

(二)员工若需降职,需向所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原因。

(三)所在部门应当进行讨论并给予初步评估意见,若确定降职合适,则向人力资源部门提交降职申请。

(四)人力资源部门将综合考虑员工工作表现、降职前后的职责变化等因素,最终审核后通知员工降职。

(五)员工降职后,应当配合所在部门的工作安排,积极调整状态,努力提升自己。

第五条调任程序(一)员工调任通常是因为公司内部需要,或是员工自愿申请调任到其他部门。

(二)员工如需调任到其他部门,应当向当前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原因。

(三)调任程序与升职相似,经过所在部门初步评估,面试,人力资源部门最终审核后通知员工调任。

(四)员工调任后,应当按新岗位要求积极调整自己,努力适应新环境,完成新岗位的任务。

第六条免职程序(一)员工因涉嫌违规、职务失误等原因,可能会被公司免职。

(二)免职程序应当经过严格程序,不能随意处理。

(三)所在部门发现员工有不当情况,应当第一时间向人力资源部门报告。

(四)人力资源部门将展开调查,了解情况后给出初步处理意见。

员工晋升、降级、辞退管理制度

员工晋升、降级、辞退管理制度

员工晋升、降级、辞退管理制度目标该文档的目标是规范和管理员工的晋升、降级和辞退过程,以确保公平、公正和透明的人才管理。

背景在组织中,对员工进行合理的晋升、降级和辞退是一项重要的管理任务。

这些决策必须基于员工的表现、能力和业绩,同时遵循法律和组织的政策。

1. 晋升管理1.1 评估标准- 员工的工作表现和业绩- 员工的技能和能力发展- 员工的承诺和领导潜力- 组织的需求和目标1.2 流程1. 主管提名员工进行晋升,并提供对应的理由和证据。

2. 晋升决策由晋升委员会审议,并根据评估标准做出决策。

3. 晋升决策经过审批后,向员工进行通知和说明。

1.3 争议解决如果员工对晋升决策存在异议,他们可以提出申诉并提供相应的证据。

申诉将由人力资源部门进行调查,以确保决策的公正性。

2. 降级管理2.1 评估标准- 员工的工作表现和业绩不达标- 员工的能力和技能退步- 员工的纪律问题- 组织的变化和需求2.2 流程1. 主管发现员工存在降级的情况,并进行相应的调查和评估。

2. 降级决策由降级委员会审议并根据评估标准做出决策。

3. 降级决策经过审批后,向员工进行通知和说明。

2.3 争议解决如果员工对降级决策存在异议,他们可以提出申诉并提供相应的证据。

申诉将由人力资源部门进行调查,以确保决策的公正性。

3. 辞退管理3.1 评估标准- 员工的严重违反组织的规章制度和政策- 严重的失职行为- 无法满足工作要求和绩效标准- 组织的变化和经济压力3.2 流程1. 主管发现员工存在辞退的情况,并进行相应的调查和评估。

2. 辞退决策由辞退委员会审议并根据评估标准做出决策。

3. 辞退决策经过审批后,向员工进行通知和说明。

3.3 争议解决如果员工对辞退决策存在异议,他们可以提出申诉并提供相应的证据。

申诉将由人力资源部门进行调查,以确保决策的公正性。

结论该员工晋升、降级、辞退管理制度将确保员工的晋升、降级和辞退决策在全面公正的基础上进行,并提供申诉机制以解决争议。

员工晋级调岗降级管理制度

员工晋级调岗降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晋升、调岗、降级的管理工作,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员工素质,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员工晋升、调岗、降级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员工的德才表现和工作业绩为依据。

第二章晋升管理第四条晋升是指员工在原有岗位上获得更高一级岗位的过程。

第五条员工晋升的条件: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2. 工作表现优秀,具备较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3. 具备晋升岗位所需的资格和条件;4. 工作年限和业绩达到晋升要求。

第六条晋升程序:1. 员工提出晋升申请;2. 部门负责人对申请晋升的员工进行考核;3. 考核合格后,由人力资源部进行审批;4. 审批通过后,由公司领导层进行最终核定。

第三章调岗管理第七条调岗是指员工在原岗位上因工作需要、个人原因或公司发展需要,调整到其他岗位的过程。

第八条调岗的条件:1. 员工同意调岗;2. 调岗符合公司发展需要;3. 调岗不影响员工的工作和生活;4. 调岗岗位与员工能力、专业背景相匹配。

第九条调岗程序:1. 部门负责人提出调岗申请;2. 人力资源部进行审批;3. 审批通过后,由公司领导层进行最终核定。

第四章降级管理第十条降级是指员工因工作表现不佳、能力不足或其他原因,从较高一级岗位降至较低一级岗位的过程。

第十一条降级的条件:1. 员工工作表现不佳,连续两次绩效考核不合格;2. 员工能力不足,无法胜任原岗位;3. 员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造成不良影响;4. 其他原因。

第十二条降级程序:1. 部门负责人提出降级申请;2. 人力资源部进行审批;3. 审批通过后,由公司领导层进行最终核定。

第五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五条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员工升降级管理制度

员工升降级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规范公司员工晋升与降级工作,明确晋升与降级的条件和程序,激发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员工综合素质,促进公司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正式员工。

三、晋升制度1. 晋升条件(1)员工在本职岗位上工作表现优秀,具备较强的业务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2)具备晋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3)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无重大违纪行为;(4)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求。

2. 晋升程序(1)员工根据自身情况和岗位需求,向部门负责人提出晋升申请;(2)部门负责人对申请晋升的员工进行综合评估,提出晋升意见;(3)公司人力资源部对晋升申请进行审核,提出晋升建议;(4)公司领导层研究决定晋升事宜;(5)晋升结果公布,员工按晋升后的岗位履行职责。

四、降级制度1. 降级条件(1)员工在本职岗位上工作表现较差,无法胜任岗位要求;(2)员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造成不良影响;(3)员工出现重大失误,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4)员工不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求。

2. 降级程序(1)部门负责人对表现不佳的员工进行提醒和帮助,若员工无法改进,提出降级建议;(2)公司人力资源部对降级建议进行审核,提出降级意见;(3)公司领导层研究决定降级事宜;(4)降级结果公布,员工按降级后的岗位履行职责。

五、晋升与降级结果反馈1. 晋升员工需在晋升后的岗位上努力工作,不断提升自身能力,为公司创造更大价值;2. 降级员工需认真反思,积极改进,争取早日回到原岗位或晋升到更高岗位。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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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陕煤蒲白矿业有限公司制度制度名称:员工调动晋升降职退出管理制度制度编号:目录第一章总则 (3)第二章员工调动 (3)第三章员工晋升 (6)第四章员工降职 (9)第五章员工辞职 (10)第六章员工辞退 (13)第七章员工退休 (15)第八章附则 (16)陕西陕煤蒲白矿业有限公司员工调动晋升降职退出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国家及股份公司关于企业人事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为规范陕西陕煤蒲白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范围内员工调动、晋升降职、退出等管理程序,维护正常人才流动秩序,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因岗位或职务发生变化的情形。

第三条公司对符合晋升条件的员工应予以晋升调薪。

第四条基于奖优惩劣的前提,员工若在服务期内达不到岗位业绩指标,不能持续为企业创造价值足以事实和数据说明的,公司可给予降职或降薪处理。

第五条公司员工如因工作不适、工作不满意等原因有辞职的权力。

第六条公司对违纪员工,经劝告、教育、警告不改者,有辞退的权力。

第二章员工调动第七条根据公司人力资源配置需要,为了更合理的搭配公司人力资源,使人尽其才,提高工作绩效及工作满意度,可依据员工的工作能力及任职期间的工作业绩调配到适合的岗位和工作地点,被调动的员工应服从公司安排,不得延迟或推诿,员工因岗位变动的工资待遇按新岗位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待遇执行。

第八条员工调动可分为指令性和非指令性的调动。

指令性调动是公司根据工作需要,由公司决定的员工工作单位变动;非指令性人事调动是员工根据个人实际情况需要工作单位调动的,经各级领导签字同意后的工作单位变动。

第九条各单位或部门直属上司、主管/经理应了解所属员工的个性、学识和潜能,力求人尽其才以达到人岗充分匹配,必要时可申请调动其他部门员工到本部门工作或申请从本部门调出某员工。

第十条经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特批的人员调动,由人力资源部直接发出《员工(商)调令函》至调出部门,并协调办理相关手续。

公司内部调动各单位或部门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调动员工的工作交接手续,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向人力资源部说明延期原因和理由,但最长不得超过7个工作日。

第十一条经调出部门提出的人员调动,由调入单位或部门主管/经理同意报总经理批准,人力资源部根据人力资源规划及调动的可行性分析后办理员工调动手续。

第十二条结合公司人才经营策略或特殊情况下的突出性问题(如非经济性裁员而发出的调动)在经得总经理批准下,可直接发出《员工(商)调令函》,责任权限及时限同第二十条规定所列。

第十三条员工调入或调出,各单位或部门应本着尊重及开发人才的原则及合理人力资源配置的角度,积极配合公司办理员工调动事宜,任何单位或部门及个人不得借故推逶或故意刁难以影响公司人力资源建设进程。

第十四条调动员工应服从公司调动工作安排,如有异议可自接到调动信息(员工调令函或调动手续)的两个工作日内提出,反之则视为默认调动。

第十五条各单位或部门在调动员工工作时应秉着客观公正、事实求是的原则,以充分开发企业人力资源的态度实施调动,不允许任人唯亲、亲疏有间,否则一经查实可随时将已调动员工调回原职并追究单位或部门主管/经理的管理责任。

第十六条严禁公司所属各单位或部门间擅自调动员工岗位(确因工作需要一个月内的短期或临时调动不在此列),公司所属各单位或部门间亦不得先调动岗位然后办理调动手续,违者视调动无效,并责令纠正。

违者同时给予调动或接收单位或部门主管/经理严重警告处分。

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及相关人员承担所有责任和损失。

第十七条员工调动的申请、审批应遵循如下程序(一)公司所属单位或部门内科队级及以下员工调动的由调动员工填写《员工调动审批表》,主管/经理签字同意即可。

(二)跨单位或部门科队级及以下员工调动的则需要调入、调出单位或部门的主管/经理同意,报人力资源部依审批权限批准后方可执行。

(三)公司所属单位或部门主管/经理级人员调动的照前款程序后,经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四)所有调动必须在定编范围内执行。

(五)员工因工作调动而发生的工作交接由本单位或部门主管/经理负责。

第十八条公司根据人力资源开发与员工职业发展的需要,鼓励员工积极进取,一专多能,提倡员工在推动公司绩效成长的基础上实行岗位轮换,由人力资源部统筹安排具体工作。

员工岗位轮换后相关部门必须做好新岗位上的专项培训工作。

第三章员工晋升第十九条为了提升员工个人素质和能力,充分调动员工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规范和建立符合公司人力资源规划需要的员工晋升、晋级工作流程,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机制。

第二十条公司根据经营管理工作需要可对工作绩效突出的员工实施晋升或调薪;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对员工的岗位或职位进行必要的调整,在公司职位空缺的情况下,员工也可以根据本人的意愿向公司申请晋升,但需按规定实施考核并经考核业绩优异者方可给其晋升。

第二十一条公司员工在晋升类型上可在晋升职位的同时薪资同步晋升,也可只调整职位但薪资保持不变,也可职位保持不变但薪资做相应调整。

第二十二条员工晋升或调薪形式(一)定期晋升/调薪:公司根据经营发展方向与经营状况并综合考虑社会物价水平及同区域同行业薪资给付情况,每年通过绩效评估对员工实施晋升或调薪。

(二)不定期晋升/调薪:员工在任职期间工作业绩特别突出,且能持续为公司创造较大经济效益者,经公司批准可随时予以晋升/调薪。

第二十三条员工晋升/调薪依据。

公司普通员工和科队级主管经所属单位或部门考核评定工作表现优秀;公司所属单位或部门主管/经理经公司考核评定工作优秀;因公司需要,经公司总经理特批的其他情形的晋升。

第二十四条员工晋升/调薪权限。

总经理、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助理的晋升、调薪由股份公司领导核定;单位或部门主管/经理由副总经理以上级别人员提议并呈总经理核定;科队级主管/经理由单位或部分副主管/经理以上级别人员提议并呈单位或部门主管/经理核定;普通员工的晋升由科队级主管/经理提议呈单位或部门主管/经理核定。

单位或部门主管/经理级以上人员的晋升或调薪由人力资源部组织考评,总经理依据考核结果批准晋升或调薪。

科队级和一般文职、技术类人员的晋升由本单位或部门组织考评,单位或部门主管/经理依据考核结果批准晋升或调薪,并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普通员工的晋升由科队组织考评,科队主管/经理依据考核结果呈报单位或部门主管/经理批准晋升或调资。

第二十五条员工晋升应掌握的基本原则(一)德能和业绩并重的原则。

(二)逐级晋升与越级晋升相结合的原则。

员工一般逐级晋升,为公司做出了突出贡献或有特殊才干者可以越级晋升。

(三)直线晋升与交叉晋升相结合的原则。

员工可以沿一条通道晋升,也可以随着发展方向的变化而调整晋升通道。

(四)能升能降的原则。

根据绩效考核,员工职位可升可降。

第二十六条对于通过公司内部的选拔、调整仍无法满足要求的单位或部门负责人及以上管理岗位,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在公司外进行招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报总经理审批后发文聘任。

第二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给予晋升或调薪:(一)任职期间受记大过处分,不得晋升或调薪;(二)严重违反公司管理规定或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三)其他不得晋升或调薪的行为;第二十八条每年度员工绩效考核成绩一直为优秀者,考察该员工以下因素后作为后备干部储备库。

(一)具备较高的职位技能;(二)有关工作经验和资历;(三)在职工作表现及品德;(四)具有较好的的适应性和潜力。

第四章员工降职第二十九条降职是指员工由原来的职位降低到比原来职位低的职位。

降职的原因一般如下:员工不能胜任原来职位的工作;员工自己提出要求降低职位要求,如自身健康状况不佳,不能胜任繁重工作;组织变革、结构调整,精简人员;员工违反组织纪律,组织对此做出的处罚。

第三十条公司可根据实际需要对不能胜任工作岗位或给公司造成重大影响的员工在降职的同时做降薪调整,也可只降职不降薪或只降薪不降职。

第三十一条原则上对于降职或降薪的员工会给予一定期限的改正机会,若在改正期限内业绩突出或有重大革新并为企业创造较大经济收益的,经主管领导批准可给予职务或薪资福利待遇方面的调整。

第三十二条公司员工降职或降薪应遵循以下流程(一)科队级以下员工的降职或降薪由本单位党政班子审核批准,须经员工本人及相关部门确认,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二)公司所属单位或部门主管/经理级人员的降职或降薪,基于客观事实和依据的前提下,由公司党政班子会议讨论,参照公司规章制度和相关管理要求审核批准。

(三)员工降职或降薪不得低于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第三十三条公司内各级员工收到降职通知后应于指定日期内办理好移交手续履任新职,不得借故推诿或拒绝交接,如果被降职的人员对降职处理不满可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未经核准前不得出现离开现职或怠工现象。

第三十四条在降职决定执行之后要继续保持同被降职员工的交流,让被降职的员工做有意义的工作,确保被降职的员工能够得到高级管理层的关注。

为了让被降职的员工继续留下来,可以制定一个奖励计划。

第五章员工辞职第三十五条员工辞职程序(一)员工应于辞职前至少一个月向其单位或部门主管提出辞职请求。

(二)员工主管与辞职员工积极沟通,对绩效良好的员工应尽力挽留,探讨改善其工作环境、条件和待遇的可能性。

(三)员工辞职填写《员工辞职审批表》,经各级领导签署意见审批。

(四)员工辞职申请获准,即办理离职移交手续,公司应安排其他人员接替其工作和职责。

(五)公司可为出具辞职人员在公司的工作履历和解除工伤保险(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第三十六条离职谈话(一)员工辞职时,单位或部门主管与辞职员工进行谈话。

如有必要,可请其他人员协助。

谈话同时应完成下列内容:1、审查其劳动合同(协议);2、审查文件、资料的所有权;3、审查其了解公司秘密的程度;4、审查其掌握工作的进度和角色;5、阐明公司和员工的权利和义务;6、记录离职谈话清单,经员工和谈话人共同签字,并分存公司和员工档案。

(二)员工辞职时,单位或部门安排好工作移交。

交接工作包括:1、收回员工工作证明、钥匙、办公用具等;2、审查员工的福利状况;3、回答员工可能提出的问题;4、征求对公司的评价及建议。

(三)辞职员工因故不能亲临公司会谈,应通过电话交谈。

第三十七条辞职手续(一)辞职员工应该交的工作及物品:1、公司的文件资料;2、公司的办公用品;3、公司工作证明、钥匙、工作服装;4、公司分配使用的车辆、设备;5、其他属于公司的物品。

(二)清算财务部门的领借款手续。

(三)转调人力资源关系、档案、保险关系。

(四)辞职人员若到竞争对手公司就职,应迅速要求其交出所使用或掌握的公司专有资料。

(五)辞职人员不能亲自办理离职手续时,应寄回有关公司物品,或请他人代理交接工作。

(六)工资、福利结算1、辞职员工领取工资、享受福利待遇的截止日,为正式离职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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