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电公司风力发电机组试运行考核管理办法(含240小时试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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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系名称:风电场生产管理 编 码:

XX 风电有限公司

风力发电机组试运行考核管理办法

公司名称:XX 风电有限公司 批 准 人: 批准依据:

发布文号:XX 风电[XXXX]号 发布日期:XXXX 年 月 日 生效日期:XXXX 年 月 日

版 本:XXXX 发布范围:普发

前言

为了规范XX风电有限公司风力发电机组试运行考核,参照国家有关标准,结合XX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本办法适用于XX风电有限公司。本办法起草人:

本办法审查人:

本办法审核人:

本办法批准人:

本办法由XX风电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风力发电机组试运行考核管理办法

1 目的和范围

为了规范XX风电有限公司风力发电机组试运行考核,参照国家有关标准,结合中海油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本管理办法规定了风力发电机组在现场安装调试正常发电后,供需双方进行试运行考核的一般原则、内容和程序,目的在于为确定机组的安全性、技术指标符合产品技术文件的规定。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XX风电有限公司。

本管理办法需作为风力发电机组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的附件,以避免合同执行过程中引起纠纷。

2 术语和定义

新能源公司——XX新能源投资公司。

风电公司——XX风电有限公司。

风机、风力发电机组——指风电公司购买的,将风的动能转换为电能的系统,包含供货合同中供货范围涵盖的所有产品及服务。

风机厂商——被考核风力发电机组的制造商。

技术文件——供货合同中规定的,由风机制造商提交给风电公司的技术文件。技术指标——风机制造商提供的技术文件中规定的风电机组的性能指标。

试运行考核——即风力发电机组240小时考核,是风力发电机组通过预验收的前提条件。风力发电机组应在试运行期间实现连续不间断运行(本管理办法规定的可以接受的故障除外)。

3 风电机组试运行考核程序

3.1 总则

风力发电机组的试运行考核阶段主要考核机组的各项机械功能、控制功能和安全保护功能。风电公司只有在风力发电机组试运行期满后,确认风力发电机组的技术指标符合产品技术文件的规定时,才能按照要求签署预验收文件。根据合同规定,通过预验收的风力发电机组应当在试运行期内实现连续不间断运行(本管理办法规定的可以接受的故障除外),且时间不得少于240小时。

3.2 进入预验收程序的前提条件

3.2.1 风机厂商必须提交合同中规定的所有技术文件,且已按合同规定,将特殊工具、随机备件、调试备件、质保期备品备件、易耗品运到现场,风电公司根据合同清单清点、核对无误。

3.2.2 5万千瓦以下规模的风电场,应当在全部风机已经完成了现场调试工作且整个风电场平稳运行10天以后,才能进入预验收程序;5万千瓦以上规模的风电场,应当在不少于5万千瓦风机已经完成了现场调试工作且整个风电场平稳运行10天以后,才能进入预验收程序。

3.2.3 进入试运行考核前,风电公司应当与风机厂商共同对风机投运后所报的所有故障进行分析,在排除所有故障后才能进入试运行考核阶段。

3.2.4 进入试运行考核前,风电公司应当与风机厂商对所有风机进行再次复查,如有异响、哨声、内部器件温度超高、渗油等问题的风机和设备外观、硬件有缺陷的风机都不得进入考核。

3.2.5 进入试运行考核前,风电公司需与风机厂商对风机监控系统所采集和生成的数据报表的正确性和可用性进行检查,必须达到合同的要求和风电公司使用要求,才能进行考核。

3.2.6 进入试运行考核的风电机组,必须有达到满功率发电的记录,且达到了产品技术文件中要求的功率曲线。

3.2.7 试运行考核要在风电场的大风季进行,小风月份不得进入试运行考核。在进入试运行考核前,风电公司应当取得当地未来10天的天气预报,确保在该考核期内至少有1天以上的大风天气。

3.2.8 应尽量避免在限电期间的进行风电机组的考核,如风机厂商要求在限电期间进行考核,则双方必须明确“限电期间的时间不能计入试运行考核时间内”的条件。

3.3 预验收的执行程序

3.3.1 满足3.2的前提条件后风电机组进入预验收考核程序后,由风机厂商向风电公司递交试运行考核申请,经风电公司审核后,由风电公司向新能源公司业务主管部门提交风电机组试运行考核申请报告(见附件1)。

3.3.2 新能源公司业务主管部门在收到风电公司提交的考核申请报告后,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审批,对不符合要求条件的风电机组(或风电项目)不得批准进

入考核期。

3.3.3 风电公司向新能源公司提交的考核申请报告,应当包括不限于以下资料,风电机组调试记录、监控系统显示的最近10天平稳运行记录、风机满功率发电记录、当地未来10天的天气预报。

3.3.4 风电公司在考核期内认真执行合同约定和新能源公司的有关规定,对考核期间出现故障的风电机组应当记录在案,并退出考核程序。

3.3.5试运行考核结束后,风电公司需将考核期间的运行数据上报给新能源公司业务主管部门审查后,方能确认风电机组考核是否合格。

3.3.6风电公司对已经通过考核期风电机组,签发风电机组预验收证书,预验收证书的格式见附件2。

3.3.7 依据风电机组单位的申请,风电公司根据考核要求,按照3.5.4条的规定,认真组织剩余风电机组的考核。

3.3.8风电公司在全部风电机组考核完毕后,应当形成专项报告,将考核期间的工作进行总结,并报公司主管部门进行备案。

3.4 试运行考核中可以接受的故障

3.4.1 因外部环境条件原因导致不能执行风电机组规定功能的情况不视为风机故障。外部环境条件包括风速、温度超过产品技术文件中的极限值,电网故障和集电线路故障。但在发生电网故障和集电线路故障时,风电机组涉网保护动作必须正确,且符合技术文件的要求。

3.4.2 风机采购合同中规定的可以接受的故障。

3.4.3 可以接受的故障排除后,可以继续进行风电机组的考核,但可接受的故障期间不得计入试运行时间内。

3.5 退出试运行考核的风机

3.5.1在考核过程中出现不可以接受的故障的风电机组必须退出考核,风电机组在进行必要的整改和运行后,进入下一个考核批次。

3.5.2 无论任何原因,在试运行考核期间,如风机厂商进入机组内部进行作业,则该机组不能被认为通过试运行考核。

3.5.3 对于退出考核的风电机组,风机厂商需向风电公司提交故障分析报告,报告中需包括故障原因、解决故障的方法和解决问题的时间,由风电公司按照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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