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地域管辖(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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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地域管辖的汇总及分类

法院地域管辖的汇总及分类
运输始发地、目的地
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 权结果发生地)
信息网络侵权行为实施地包括实施被 诉侵权行为的计算机等信息设备所在 地,侵权结果发生地包括被侵权人住所
地。 事故发生地、车船最先到达地、航空器
最先降落地
产品制造地、销售地、服务提供地、侵 权行为地
救助地或者被救助船舶最先到达地 船舶最先到达地、共同海损理算地或者
注: 1.合同被解除或无效的,不影响关于管辖约定条款的效力。 2.合同转让的,合同的管辖协议对合同受让人有效,但转让 时受让人不知道有管辖协议,或者转让协议另有约定且原合 同相对人同意的除外。
特殊纠纷管辖
纠纷类型
合同纠纷
被告住所地
保险合同纠纷
被告住所地
票据纠纷
被告住所地
运输合同纠纷(铁、公、 被告住所地
以上内容参考《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航程终止地
公司住所地
被监护人住所地人
军事法院
债权人申请支付令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如 果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 具或者运输中的货物)
人身保险合同 海损事故(船舶碰撞或 者其他海事损害事故请
求损害赔偿)
被告住所地
债务人住所地
运输工具登记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册地、运输目的地、保 险事故发生地
被保险人住所地
碰撞发生地、碰撞船舶最先到达地、加 害船舶被扣留地
特殊情况,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 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 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
讼;

2. 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地域管辖的有关法律条文

地域管辖的有关法律条文

地域管辖的有关法律条文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四条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五条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六条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七条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八条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九条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条因船舶碰撞或者其他海事损害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碰撞发生地、碰撞船舶最先到达地、加害船舶被扣留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一条因海难救助费用提起的诉讼,由救助地或者。

民事诉讼管辖权的规定有哪些?

民事诉讼管辖权的规定有哪些?

It is not the high mountains in the distance that makes people tired, but a grain of sand in the shoe.整合汇编简单易用(页眉可删)民事诉讼管辖权的规定有哪些?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在我国,如果当事人双方之间发生民事纠纷,而且不能协商解决时,通常会采取诉讼的手段要求法院来进行解决。

我国法院数量众多,当事人应该向哪些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呢?这就涉及到民事诉讼管辖的问题。

那么,民事诉讼管辖权的规定有哪些?下面,将为您详细介绍。

一、级别管辖第十七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重大涉外案件;(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第十九条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第二十条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二)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

二、地域管辖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五章 管 辖

第五章 管 辖

第五章管辖== 信息中心==【答疑解惑专栏】疑问1:就一个具体的民事案件而言,确定案件管辖法院应当遵循怎样的逻辑思路?解答:这是在学习民事诉讼管辖的具体规定时,必须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

因为,民事诉讼法管辖规定的条文很多,我们必须明确,就一个具体的民事诉讼案件而言,究竟应当适用什么条文的规定以正确确定该案的管辖法院。

以下图表反映的是确定特定案件管辖法院应当遵循的逻辑思路:┌────────────┐┌──┤共同管辖与选择管辖├──────┐│└┬───┬───┬──┬┘┃┌─┐┌──┐┌──┐┌─┴┐┌─┴┐┌─┴┐┌─┴┐┌┴───┐┌──┴─┐│纠││民事││法院││级别││专属││协议││特殊││一般地││一般地││纷├┤纠纷├┤主管├┤管辖├┤管辖├┤管辖├┤地域├┤域管辖├┤域管辖││││││││││││││管辖││例外规定││通常规定│└─┘└──┘└──┘└─┬┘└──┘└─┬┘└─┬┘└─┬──┘└──┬─┘│┌──┴───┴───┴┐│││移送管辖││└--------┤裁定管辖〈指定管辖├───--- ┘│管辖权转移│└───────────┘关于上列图表的说明:(1)特定纠纷发生后,必须确定纠纷的性质。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就其一般性质而言,纠纷分为民事纠纷、行政纠纷和刑事纠纷。

刑事纠纷通常称为刑事案件,刑事案件具有社会危害性,除法律规定的可由受害人自诉的案件外,对刑事案件实行“国家追诉主义”,禁止当事人间“私了”。

具有行政可诉性的行政纠纷由当事人自己决定选择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途径予以救济,民事纠纷完全实行当事人自由选择救济途径。

(2)当明确是民事纠纷后,则必须确定该纠纷是否具有民事案件的可诉性,即确定法院主管。

(3)属于法院主管的民事案件,需确定依法应由哪一个人民法院管辖。

在确定案件管辖法院时,遵循以下步骤:第一,首先确定该案应由哪一级法院管辖。

确定案件的级别管辖时,只有该案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时,即确定了本案的管辖法院。

国家开放大学《民事诉讼法学》章节讨论参考答案

国家开放大学《民事诉讼法学》章节讨论参考答案

国家开放大学《民事诉讼法学》章节讨论参考答案1.试讨论两审终审与三审终审的利弊。

参考答案:两审终审:可以减少诉讼成本。

减轻国家对这方面的支出。

对于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院来说可以减少受理量。

可以集中精力针对那些有争议的案件审核。

三审终审:可以更好的避免冤假错案的发生。

有利于保障人民的诉权。

可以使案件更加公证的审理。

二审由于管辖有限,会更多的收保护主义的干扰。

2.地域管辖案例讨论老叶家住某市A县农村,早年丧妻,一人抚养三个儿子——叶大、叶二、叶三成人,三个儿子成婚后分别居住在该市甲区、乙区、丙区。

2012年6月以来老叶患某种老年慢性病需要长期治疗,然而三个儿子因为花费太高拒绝支付治疗费,并不给其生活费。

老叶无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被迫于2013年7月向A 县法院起诉,要求三个儿子给予赡养费和医疗费。

法院受理之后,经审理判决三被告每月给付老叶800元赡养费,并支付以后的医疗费。

判决后,老叶和叶大没有上诉,叶二口头提起上诉,但没有提交上诉状;叶三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书面上诉状,认为父亲在叶大、叶二买房时帮助过他们,所以叶大、叶二应多负担赡养费。

市中院受理后,组成了有一名人民陪审员参加的合议庭。

在审理过程中,老叶病情恶化突然死亡。

问:本市A县法院对本案有无管辖权?为什么?围绕问题发表你对本案例的见解、想法或者问题、与同学和老师一起讨论一下。

参考答案:(1)A县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民诉法规定,原告起诉多名被告给付赡养费案件,如果被告不在同一地区,可以向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诉。

(2)合法。

给付赡养费案件,可以先予执行。

(3)缺席判决无效,必须开庭三日以前将传票送达给被告,经传票传唤后,无故缺席的才可缺席判决。

二审法院应该就上诉双发争议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发回重审。

(4)张二上诉无效,张三上诉有效。

民事上诉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

(5)张大、张二为被上诉人,张老汉依原审原告诉讼地位列明。

(6)五日内交原审人民法院。

原审人民法院向被上诉人送达上诉状副本,被上诉人答辩或者过答辩期限后,5日内将全部资料报送二审法院。

地域管辖的详细分类

地域管辖的详细分类

地域管辖的详细分类
地域管辖可分为⼀般地域管辖、特殊地域管辖、专属管辖、协议管辖、共同管辖和选择管辖、合并管辖。

⼀般地域管辖
⼀般地域管辖⼜可称“普通管辖”或“⼀般管辖”,它是以诉讼当事⼈住所所在地为标准来确定管辖的。

特殊地域管辖
特殊地域管辖是指民事案件以作为诉讼的特定法律关系或者标的物所在地为标准⽽确定的管辖。

专属管辖
专属管辖是指某些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必须由特定的⼈民法院管辖。

协议管辖
协议管辖是指当事⼈可就第⼀审民事案件,在争议发⽣前或发⽣后,通过协议,选择在某⼀⼈民法院进⾏诉讼⽽产⽣的管辖。

选择管辖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2条关于⼀般地域管辖的第3款中规定,同⼀诉讼的⼏个被告的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民法院管区内,各该⼈民法院均有管辖权,第23条⾄33条在特殊地域管辖中常给有关案件规定了两个甚⾄两个以上的有管辖权的⼈民法院。

这样⼀来,就往往发⽣对同⼀案件,两个或两个以上⼈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情况,民事诉讼法规定,遇有这种情况,原告可以向其中任何⼀个⼈民法院起诉。

如原告同时向两个有管辖权的⼈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案的⼈民法院⾏使管辖权。

这就是所谓的选择管辖。

共同管辖
共同管辖是指两个以上的法院对同⼀个诉讼案件都有合法的管辖权的情况。

合并管辖
合并管辖,⼜称牵连管辖,是指对某个案件有管辖权的⼈民法院可以⼀并审理与该案有牵连的其他案件。

合并管辖是因为对某个案件有管辖权的法院,基于另外案件与该案件存在某种牵连关系,有必要进⾏合并审理⽽获得对该另外案件管辖权的管辖。

例如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时,⼈民法院应当适⽤合并管辖。

2022年-2023年中级会计职称之中级会计经济法题库与答案

2022年-2023年中级会计职称之中级会计经济法题库与答案

2022年-2023年中级会计职称之中级会计经济法题库与答案单选题(共30题)1、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经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通知抵押权人即可转让B.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的除外C.抵押权人不能行使抵押权D.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抵押权人可以就转让价款行使优先受偿权【答案】 B2、(2015年真题)下列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方式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以商誉作价出资B.以劳务作价出资C.以特许经营权作价出资D.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答案】 D3、(2020年真题)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当事人一方受胁迫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依法行使撤销权的,应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定期限内行使。

该期限为()。

A.1年B.3年C.90日D.5年【答案】 A4、(2021年真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不属于企业所得税收入的是()A.销售商品收入B.租金收入C.股权转让收入D.财政补助【答案】 D5、(2015年真题)2021 年 3 月,甲科研所与乙企业签订一份设备改造的技术服务合同,约定自 2021 年 7 月 1 日至 12 月 1 日,甲科研所负责对乙企业的自动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

合同签订后,乙企业为履行合同做了相关准备工作。

5 月,甲科研所通知乙企业,因负责该项目的技术人员辞职,不能履行合同。

根据规定,下列关于乙企业权利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乙企业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科研所赔偿损失B.乙企业有权主张合同无效,并要求甲科研所承担缔约过失责任C.乙企业有权撤销合同,并要求甲科研所承担缔约过失责任D.乙企业至7月1日方有权要求甲科研所承担违约责任【答案】 A6、(2017年真题)当事人之间不存在管辖协议时,下列关于民事诉讼地域管辖的表述中,不符合民事诉讼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因合同纠纷引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B.因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航空器登记地人民法院管辖C.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D.因票据纠纷引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答案】 B7、甲酒店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我国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属于专属管辖的诉讼有哪些

我国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属于专属管辖的诉讼有哪些

我国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属于专属管辖的诉讼有哪些我国民事诉讼法中规定中,法院确定的民事诉讼管辖规则有级别管辖、地域管辖、专属管辖,相信很多⼈对此是不清楚的,那么接下来,店铺⼩编为⼤家整理了相关知识,如果遇到这样的事件,对相关内容有不太清楚的地⽅,可以阅读下⾯⽂章,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我国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属于专属管辖的诉讼有哪些专属管辖专属管辖是指法律强制规定某些特殊类型的案件只能由特定的⼈民法院管辖,其他法院⽆管辖权,当事⼈也不得协议变更管辖法院。

专属管辖是⼀种强制性管辖,具有管辖上的排他性,既排除了任何外国法院对属于我国法院专属管辖的案件的管辖权,⼜排除诉讼当事⼈以协议⽅式选择国内的其他法院管辖和法律有关⼀般地域管辖和特殊地域管辖的规定。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3条的规定,下列三类案件属于专属管辖:(1)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民法院管辖。

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移动后会降低或丧失其性能和使⽤价值的地⾯附着物。

如⼟地、矿⼭、建筑物等。

将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规定为专属管辖,是各国民事诉讼法的通⾏做法。

(2)因港⼝作业发⽣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所在地⼈民法院管辖。

港⼝作业是指船舶进出港⼝进⾏调度、装卸货物、排除障碍等作业。

港⼝作业所造成的纠纷,由港⼝所在地⼈民法院(指海事法院)管辖。

有利于法院调查、勘验、了解情况,及时、正确地裁判。

(3)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死亡之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民法院管辖。

遗产是死者⽣前个⼈所有的合法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

在确定“主要遗产”时,⼀般以不动产所在地作为主要遗产地,动产有多项的,则以价值⾼的动产所在地作为主要遗产的。

特殊地域管辖特殊地域管辖,⼜称特别管辖或特殊管辖,是以被告住所地,诉讼标的或者引起法律关系发⽣、变更、消灭的法律事实所在地为标准⽽确定的管辖法院。

特殊地域管辖是相对于⼀般地域管辖⽽⾔,针对案件的特殊情况,由法律所确定的有两个以上的法院对特殊案件有管辖权的特殊地域管辖⽅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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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
可以由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的法院管辖。
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
如何确定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1)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2)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因船舶碰撞或者其他海事损害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
由碰撞发生地、碰撞船舶最先到达地、加害船舶被扣留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因海难救助费用提起的诉讼
由救助地或者被救助船舶最先到达地法院管辖
因共同海损提起的诉讼
由船舶最先到达地、共同海损理算地或者航程终止地的法院管辖
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的诉讼
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
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法院管辖
已经离婚的中国公民,双方均定居国外,仅就国内财产分割提起诉讼的
由主要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
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者运输中的货物,可以由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因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
可以由被保险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
由票据兑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票据支付地是指票据上载明的付款地。未载明付款地的,票据付款人(包括代理付款人)的住所地或主营业所所在地为票据付款地。
民事诉讼地域管辖(表)
案件类型
管辖法院
公民住所地的确定
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住所地的确定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住所地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不能确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注册地或者登记地为住所地。
因公司法类纠纷
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因股东名册记载、请求变更公司登记、股东知情权、公司决议、公司合并、公司分立、公司减资、公司增资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
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
债权人申请支付令
由债务人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诉前财产保全类案件的管辖
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后没有在法定期间起诉或者申请仲裁,给被申请人、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失引起的诉讼,由采取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管辖。
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后在法定期间内起诉或者申请仲裁,被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因保全受到损失提起的诉讼,由受理起诉的人民法院或者采取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管辖。
由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
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国内一方住所地的法院都有权管辖。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
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因产品、服务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提起的诉讼,产品制造地、产品销售地、服务提供地、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
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3)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财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如何确定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财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以信息网络方式订立的买卖合同如何确
定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以信息网络方式订立的买卖合同,通过信息网络交付标的的,以买受人住所地为合同履行地;通过其他方式交付标的的,收货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者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
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者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者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地人民法院管辖。
追索赡养费、抚育费、扶养费案件的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
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不服指定监护或变更监护关系
的案件
可以由被监护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没有办事机构的个人合伙、合伙型联营体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注册登记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注册登记,几个被告又不在同一辖区的,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
各该法院都有管辖权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
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法律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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