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青岛市教育局《关于新教师教学基本功决赛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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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6年度青岛市教师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青教办字[2016]83号

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6年度青岛市教师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青教办字[2016]83号

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6年度青岛市教师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正文:----------------------------------------------------------------------------------------------------------------------------------------------------关于做好2016年度青岛市教师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青教办字[2016]83号各区、市教育(体)局,高新区社会事务局,市直有关单位,局属各单位:根据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6年度青岛市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青人社办字〔2016〕114号)要求,现就做好我市2016年度教师职务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一)申报对象须是在我市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以及市级、区(市)级教研室、电化教育馆(站)和少年宫等校外教育机构中从事教学、教研工作,与用人单位确立了人事、劳动关系的在职在岗人员。

青岛西海岸新区所属专业技术人员的中小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由新区负责组织。

(二)申报中小学教师职务资格,须符合《山东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等规定的条件和要求;申报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务资格人员须符合《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试行)》等规定的条件和要求。

具备原中学教师、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普通中专学校教师系列职务资格但未参加教师职务资格过渡的人员,须按过渡工作有关要求办理过渡手续,方可申报评审教师职务资格。

二、申报程序(一)根据《山东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试行)、《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办法》和《山东省深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职称评审办法》(试行)要求,申报评审教师职务资格,应根据本单位教师岗位空缺数量、等级和工作需要,确定竞争推荐人数,组织竞争推荐。

中共青岛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2年全市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中共青岛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2年全市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中共青岛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2年全市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22.01.27•【字号】青教工委〔2022〕5号•【施行日期】2022.01.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正文中共青岛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2年全市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青教工委〔2022〕5号在青各高校,各区、市教体局,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局属各学校,有关民办学校,机关各处室:现将《2022年全市教育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青岛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青岛市教育局2022年1月27日2022年全市教育工作要点2022年全市教育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改革创新、攻坚突破、深耕细作、强化保障,保供给、补短板、扩优质、提质量、强服务,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加快建设教育强市,为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建设贡献教育力量,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1.健全领导体制和机制。

完善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议事决策、督查落实机制,推进中央、省、市教育重大决策落地。

贯彻落实《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试行)》,修订学校党组织、校长办公会、工会议事等规则。

加强民办学校党的领导,落实民办学校党组织班子与学校决策层、管理层“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制度,推动党建有关要求进学校章程。

2.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

压紧压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定在青高校和中小学党建工作规范和工作指南,大力推动党的建设与业务创新互相融合,提升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

深化党建示范工程,推进“一校一品”党建品牌创建工作。

青岛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开展首批青岛市中等职业学校精品课程评选工作的通知

青岛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开展首批青岛市中等职业学校精品课程评选工作的通知

青岛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开展首批青岛市中等职业学校精品课程评选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11.10.10•【字号】•【施行日期】2011.10.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青岛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开展首批青岛市中等职业学校精品课程评选工作的通知各区、市教育(体)局,各中等职业学校: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中等职业学校精品课程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青教通字〔2010〕34号)以及《关于开展首批青岛市中等职业学校精品课程评选工作的预备通知》下发以来,各学校积极开展精品课程创建活动,整理精品课程建设成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根据精品课程建设工作总体安排,市教育局定于今年10月份开展首批市级精品课程评选工作。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精品课程的基本要求1.申报的精品课程(以下简称课程)须在学校教学中实践一年以上,具有一轮完整实施过程,有良好的课程实施条件和一定的教科研成果积累等。

2.课程应具有示范性、职业性、创新性和共享性等特色,课程应充分体现“青岛市中等职业学校精品课程评审标准”,见附件1。

3.课程应由学校、行业(企业)共同参与建设,课程负责人为本校专职教师,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教学经验及教科研成果丰富。

4.课程负责人要承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引用的课程资源、内容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要注明来源。

教学录像、课件制作规范。

5.市级精品课程为职务作品,申请参评的精品课程将被视为同意授权给市教育局,面向全市各中等职业学校开放共享。

二、申报数量各区(市)职教教研室各推荐6门课程参评;局属(行业)国家级重点职业学校各推荐4门课程参评;局属其他学校(行业、私立学校)各推荐2门课程参评。

超额推荐不予受理。

三、需提交的申报材料1.申报的课程,按照附件2填写《2011年青岛市中等职业学校精品课程评选申报表》,上报打印稿一式7份。

2.申报的课程,需提交:⑴教材、课程大纲、实施性教学要求各一份。

青岛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青岛市教育局参加首届“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教学应用展演”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青岛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青岛市教育局参加首届“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教学应用展演”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青岛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青岛市教育局参加首届“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教学应用展演”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12.07.05•【字号】青教办字[2012]127号•【施行日期】2012.07.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青岛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青岛市教育局参加首届“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教学应用展演”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教办字〔2012〕127号)各区、市教育(体)局,局属普通高中学校:为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首届“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教学应用展演”活动(2012年)的通知》,充分展示我市中小学信息技术教学应用优秀成果,做好各项“展演”组织、筹备、展演等工作,促进我市中小学信息技术教学应用深入发展,特制订印发本实施方案,具体如下:一、目的任务(一)目的:1. 推进全市中小学信息技术与教育理念、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深度融合;2. 提高信息技术服务课堂教学、教育科研的能力、水平、成效,大力促进信息技术在全市中小学课堂教学中的科学应用;3. 提升师生信息技术素养,促进教育教学水平全面提高。

(二)任务:1. 充分展示和交流我市信息技术教学应用有创造性、成效显著、具有示范意义的优秀典型案例;2. 充分展示课堂教学广泛应用、应用效果良好、具有前瞻性、先进性、富有创意的信息技术与学科整合的应用模式、方法;3. 积极学习、借鉴兄弟省、市信息技术与教学应用的优秀理念、创新成果、先进经验。

二、展演内容1.区市推进基础教育信息化过程中的教学应用成果主要包括:教育信息化促进本区市教育公平与均衡;网络教研、网络课程、信息技术课程建设与应用;数字资源共建共享;网络环境下的教学应用创新、协作教学、协作学习、同步教学、网络课堂、教师专业化发展等方面的做法、成效及经验。

2.中小学教育教学信息化优秀成果主要包括:课程资源开发与应用;信息化环境下的分层教学、双语教学等成效突出的特色教学;个性化学习、基于项目的学习、促进学习能力提升;教育教学模式的变革创新;优质资源建设、共享与应用等具有示范意义的教学应用成果。

关于举行中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竞赛的通知

关于举行中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竞赛的通知

关于举行中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竞赛的通知各学校:为全面提高教师的综合素质,适应新课程标准的要求,进一步激发广大中青年教师创新教育理念、提升业务水平的热情,弘扬爱岗敬业、严谨治学的职业风尚,以赛促教,引领教师专业成长,也为选拔优秀教师参加“高州市第十届中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竞赛”,经研究,决定在3月15日前举行镇2021年中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竞赛。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参赛对象45周岁以下的在职小学公办教师(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曾在高州市往届中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竞赛中获得一等奖的教师原则上不再参加竞赛。

二、竞赛科类小学设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科学、美术、音乐、体育、信息技术、综合实践。

教师任选一科参赛。

三、竞赛内容教学基本功竞赛包括如下内容:三字一话一技能(粉笔字、钢笔字、毛笔字、普通话和计算机操作技能)、学科素养、教学设计、课堂教学能力等。

竞赛的详细内容和具体要求参照竞赛细则,由中心学校制订下发。

四、竞赛的基本要求(一)普通话:根据《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规定,教师的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的等级标准。

能用比较准确的普通话进行教育教学活动(英语教师能使用英语组织教学),能正确、清楚地表达教育教学活动内容,做到观点鲜明,内容具体,用词准确,条理清楚,节奏适宜。

(二)板书:能正确运用粉笔、钢笔,按照汉字的笔画,笔顺和间架结构,书写规范的正楷体字,并具有一定的速度。

(三)教学设计:要在充分理解教材的基础上,结合学生的实际情况,按照新课程标准的要求明确每堂课的教学重点难点、教学过程、教学方法和教学组织程序,书写规范的教学设计。

(四)信息技术应用:能制作多媒体课件,能运用多媒体进行教学,充分发挥现代教育技术的课堂教学中的作用。

(五)教师师德与礼仪形象:仪表、仪容、仪态礼仪、课堂礼仪等。

五、竞赛说明、内容、时间安排片初赛:1、在2021年2月26日前,片长组织片点学校讨论推荐各校教师参赛人选:语文4人、数学4人、英语3人。

2024年小学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活动方案

2024年小学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活动方案

2024年小学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活动方案一、活动背景及目的在新时代的教育改革和发展中,小学教师的教学基本功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关键要素之一。

为了推动小学青年教师的教学能力提升,激发教师的学习热情,提高教学基本功水平,我校将于2024年举办小学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活动。

本活动的目标是通过竞赛的形式,评选出一批教学基本功优秀的青年教师,推动小学教育教学水平的提升,促进小学教师队伍的专业化发展。

二、活动时间和地点活动时间:2024年5月活动地点:学校多功能会议室、教室、操场等地三、活动内容1. 教学案例撰写参赛教师根据自己的实际教学情况,选择一节教学内容较为典型的课程,撰写一份教学案例并提交给评委。

教学案例要包含教材内容、教学目标、教学步骤、教学重点、教学难点等方面的内容,同时请附上教学设计思路和教学准备情况。

2. 讲课展示参赛教师根据自己撰写的教学案例,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讲课展示。

讲课展示时要注意教学思路的清晰性、教学过程的条理性、教学方法的多样性、教学效果的可观性等方面的表现。

3. 教学评审由评委对参赛教师的教学案例、讲课展示进行评审和打分。

评审的内容包括教学设计的合理性、教学过程的实施效果、教学方法的创新性、教学思路的独特性等方面的综合评价。

评分标准采用百分制,评委将根据实际情况给出合理分数。

4. 经验分享在大赛结束后,评选出的优秀教师将进行经验分享。

他们将分享自己在教学过程中的成功经验和困惑,在分享中与其他教师进行互动交流,共同提高教学水平。

四、评选办法1. 初选由组织委员会对参赛教师提交的教学案例进行初步评审,选取一定数量的教师进入讲课展示环节。

2. 决赛经过初选后,进入决赛环节的教师将进行讲课展示,并由评委进行打分和综合评价。

根据评分情况,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等。

3. 颁奖典礼在评选结果出炉后,举行颁奖典礼,将颁发获奖证书和奖品,同时进行优秀教师的表彰。

五、活动组织和保障1. 组织委员会:设置组织委员会负责活动的具体组织工作,包括活动宣传、教师报名、评委选拔、活动安排等方面的工作。

青岛市教育局等4部门关于印发《关于新校高位发展行动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青岛市教育局等4部门关于印发《关于新校高位发展行动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青岛市教育局等4部门关于印发《关于新校高位发展行动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22.12.30•【字号】青教通字〔2022〕140号•【施行日期】2022.12.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青岛市教育局等4部门关于印发《关于新校高位发展行动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青教通字〔2022〕140号各区、市教体局、编办、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高新区党群工作部:为深入贯彻落实《青岛市基础教育优质资源倍增三年行动计划》(青办发〔2022〕21号),着力办成一批老百姓家门口的好学校,市教育局会同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制定了《关于新校高位发展行动的指导意见》,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青岛市教育局中共青岛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12月30日关于新校高位发展行动的指导意见根据《青岛市基础教育优质资源倍增三年行动计划》(青办发〔2022〕21号),为推动新校高位发展,着力办成一批老百姓家门口的好学校,现就新校高位发展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实施新校高位发展行动,做到建设发展高位、办学理念高位、办学水平高位、信息化程度高位、人员配备高位、政策支持高位,激发新校办学内生动力,全面创优提质,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工作目标到2024年,全市新建并投入使用中小学不少于100所,力争把每一所学校都建设成为办学优质、设施完善、环境和谐、特色鲜明,学生喜欢、家长满意、教师自豪、充满活力的好学校,全市基础教育呈现格局性变化,优质教育资源配置更加均衡,市民的教育获得感进一步提升。

三、具体措施(一)加强党的领导。

规范组织设置,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选优配强党组织班子特别是党组织书记。

青岛市教育局、青岛市财政局关于做好现代化技能教室建设工作的通知-青教通字[2011]81号

青岛市教育局、青岛市财政局关于做好现代化技能教室建设工作的通知-青教通字[2011]81号

青岛市教育局、青岛市财政局关于做好现代化技能教室建设工作的通知正文:---------------------------------------------------------------------------------------------------------------------------------------------------- 青岛市教育局、青岛市财政局关于做好现代化技能教室建设工作的通知(青教通字〔2011〕81号)五市三区教体局、财政局,局属各职业学校:为做好现代化技能教室建设相关工作,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充分发挥现代化技能教室的示范带动作用,根据《青岛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骨干专业全部建有现代化技能教室”的相关要求,现就做好我市现代化技能教室建设相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建设范围1.五市三区公办职业学校;2.局属各中等职业学校。

二、建设计划的确定每年的现代化技能教室建设计划为60个左右,五市三区公办职业学校和局属职业学校各30个左右。

区市未纳入建设计划的专业技能教室由各区市自行制定计划、安排资金,报市教育局批准后开始建设。

到2020年,全市骨干专业要全部建有技能教室。

三、建设资金现代化技能教室建设资金列入每年的职教专项经费,每个教室建设资金平均为30万元左右,具体根据每个专业相应的建设标准确定。

现代化技能教室建成后,后期维护费用由各学校自行负责。

四、申报及建设程序1.每年4月底之前,各学校提交本年度现代化技能教室建设方案,建设方案应包括拟建设专业名称、建设数量、建设方案、效果图、具体设备明细及预算等内容。

2.市教育局、市财政局组织专家组对各区市、各中职学校提交的建设方案进行评审,并确定每年需要建设的现代化技能教室名称和数量。

3.在项目确定后,市财政局和市教育局联合下达建设资金,并由各项目学校开展现代化技能教室建设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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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青岛市教育局《关于新教师教学基本功决赛的通知》的通知
局属各初中、各民办学校:
现将青岛市教育局《关于新教师教学基本功决赛的通知》(青教处函〔2008〕300号)转发给你们,希望进入决赛的新教师所在学校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根据文件要求,妥善安排好学校参赛新教师的工作,按时参加比赛。

市南区教育研究指导中心
2008年12月23日附:青岛市教育局处室函件〔2008〕300号
青岛市教育局处室函件─────────────────────────────────
青教处函〔2008〕300号
关于新教师教学基本功决赛的通知
市内四区教体局,局属各学校:
根据《全市中小学教师教育2008年工作要点》(青教办字[2008]33号)和《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教师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青教通字[2007]69号)精神,为提高新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巩固和检验2006、2007新教师培训的教学成果,使新教师尽快成长为青年骨干教师,定于2008年12月26日(星期五)全天(7:20开始)在青岛外事服务职校举行新教师基本功决赛。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范围
经初赛选拔推荐的新教师。

二、分组
分普高、职高和初中三个组。

三、内容及方式
(一)内容
笔试、说课和现代教育技术的运用三部分。

笔试:依法治教基本知识、教育学、教育心理学、钢笔字、粉笔字。

说课:教学内容、教态、教学语言表达、板书、教学机智、教具
使用。

现代教育技术的运用:计算机、投影仪等。

(二)方式
1.笔试
规定题:选手完成规定的共同题目。

(60分钟)
钢笔字:用钢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指定文字的书写,根据完成质量和使用时间赋分。

(10分钟)
粉笔字:用粉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指定文字的板书(要求使用楷书或行书),根据完成质量和使用时间赋分。

(10分钟)
分普高、职高和初中3个组进行统一笔试。

2.说课
普高、初中分文科和理科组,职高分文化基础课和专业课组进行现场说课。

说课教材由说课教师自带,要求同一版本新教材2本,教材上不允许书写任何字迹。

到比赛地点将教材交工作人员,比赛题目由评委现场指定。

(备课45分钟,说课15分钟)
3.现代教育技术的运用
分普高、职高和初中3个组进行计算机应用操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指定的操作和任务。

(60分钟)
四、赋分办法
笔试、说课和现代教育技术的运用分别按满分100分赋分,并按以下权重合并计算总分:
五、奖项设立
普高、职高和初中各组分别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

各区教体局和局属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本次比赛,通知参加决赛的新教师做好准备,按时参加决赛,确保比赛的顺利进行。

未尽事宜,请与市教育局师范处联系。

联系人:崔桂利、李文基
联系电话:82737884、82668662
附件:新教师教学基本功决赛教师名单
高教(师范)处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附件:
新教师教学基本功决赛教师名单
(92名)
局属学校(64名)
青岛一中王晓丽戴彦
青岛二中王亮张晶华王晓霞张洪珍李夏戴健健杨栋冬育才中学孙菲菲徐晓杰
青岛三中薛江涛姜艳秦臻付红妮
青岛六中张佳新官宁焦翔翔
青岛十一中孙晶
青岛外事学校董文君杨菲刁媛
青岛交通职校郑宁波
青岛十五中李晶韩玲玲李静王雅聪
青岛华夏职教中心王翔宇刘荣鑫
青岛十九中李晓雷
青岛经济职校姜晶王小韵冷玲玲姜丽丽
青岛二十五中耿亮黄志君
青岛旅游学校李艳芳李晓虹
青岛电子学校黄山谷宇
青岛幼儿师范学校张涛
青岛商务职校赵晓璐
青岛三十九中刘甲元
青岛艺术学校刘楠楠
青岛城管学校潘超
青岛五十八中门婷戚杰选柳虹袁珊宋冠勇
青岛六十六中陈国梅
青岛财经学校任荣
青岛盲校王静
青岛中心聋校冯海英关曦
山东轻工工程学校宋旭牛少林钟冬姜妍金涛
潘克江郝明陈婧赵娜
市南区(4名)
青岛五中李雁
青岛二十四中张亚男
青岛二十六中毕杰
青岛五十一中孔令静
市北区(10名)
青岛四中卢芳邹南春殷帜帅张东
青岛二十八中李文华
青岛三十八中徐晓卿
青岛四十二中王欢卢昭杜尚伦
青岛五十三中徐彩明
四方区(5名)
青岛二十三中薛莲
青岛四十中刘佳
青岛五十中王静静赵美凤高倩
李沧区(9名)
青岛二十二中贾辉雯
青岛二十七中薛涵
青岛三十一中时晓林
青岛三十三中薛文华高洁
青岛四十九中薛刚
青岛六十一中张世江
青岛六十二中张鑫
青岛六十三中孙凤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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