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当前政法工作和队伍建设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及几点打算
当前政法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对策建议

当前政法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对策建议政法队伍建设,这是咱们国家的一项重要工作。
可是,这个队伍里头,也存在着一些让人头疼的问题。
今天,我就来跟大家聊聊这些问题,看看有没有什么好的解决办法。
咱们要说说政法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之一:人员素质参差不齐。
这个问题啊,就好比是一盘五颜六色的菜,有的好吃,有的不好吃。
有些干部呢,能力很强,业务水平高,能够胜任各种复杂的任务;但是也有一些干部呢,能力一般,甚至还有些弱鸡。
这就导致了整个队伍的素质不够均衡,有时候会出现“强者更强,弱者更弱”的现象。
那么,怎么解决这个问题呢?咱们可以采取一些措施来提高干部的能力和素质。
比如说,可以加强对干部的培训和教育,让他们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还可以设立一些激励机制,让那些表现优秀的干部得到更多的认可和奖励。
这样一来,整个队伍的素质就会逐渐提高,变得更加均衡。
接下来,咱们再说说政法队伍建设中存在的另一个突出问题:作风问题。
这个问题啊,就好比是一只大象,有时候它很温顺,有时候又会变得暴躁起来。
有些干部呢,作风正派,廉洁奉公;但是也有一些干部呢,喜欢搞权钱交易,甚至还会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这就让人们对政法队伍的形象产生了负面影响。
那么,怎么解决这个问题呢?咱们可以采取一些措施来加强政法队伍的作风建设。
比如说,可以加强对干部的监督和管理,让他们时刻保持清正廉洁的工作作风;还可以加大对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让那些搞权钱交易、谋取私利的人无处藏身。
这样一来,政法队伍的形象就会逐渐好转,变得更加正面。
咱们来说说政法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第三个突出问题:服务意识不强。
这个问题啊,就好比是一个人在吃饭的时候总是挑食一样。
有些干部呢,只顾自己的事情,对群众的需求漠不关心;但是也有一些干部呢,能够站在群众的角度思考问题,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
这就让人们对政法队伍的服务水平产生了质疑。
那么,怎么解决这个问题呢?咱们可以采取一些措施来提高政法队伍的服务意识。
政法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不足

政法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不足随着社会不断发展,政法队伍建设成为了一个重要的话题。
政法队伍建设是指在全国各级政府与法律机构中,凭借全面密切的联系与密切的工作协作,加强系统能力、组织能力、实践能力、素质能力和责任能力等方面的建设。
虽然政法队伍建设工作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不足的情况。
问题一:法治教育不足政法队伍建设的核心在于“法律意识”。
但我国现状是有很多人法律观念淡薄,律师和法官、检察官的业务水平和职业精神也不尽如人意。
特别是在乡镇一级,缺少法律师等高素质法律人才,法制宣传力度也不够,尤其是基层干部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和遵循不够。
此外,检查部门要找出培训人员和培训资源,包括资金和培训基地。
大力开展底层和年轻干部法制培训,促进机关队伍法制建设,是非常迫切需要的。
问题二:政治教育不到位政治教育在政法队伍建设中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但实际上,目前我国政治教育已经不能完全满足现在的需要。
在基层,由于缺少管理人员和党的组织员,没有形成党的领导干部和管理干部相互监督的制度,政治教育的实效性不足。
在中高层干部中,随着职务升迁,政治教育的要求也在提高。
但是,一些管理人员为了自己的政治地位和利益,会自己被动的接受政治教育,只是为了达到表面上的看似合格。
问题三:严格监督不到位政法队伍建设必须加强监督制度以及监督机制建设,在政府、检查部门和社会各方面均需要加强监督,才能有效地避免一些不合法、不合规和不合理的现象。
但是,目前在政法队伍建设中仍然存在着监督制度的不到位问题。
一些决策者和干部的权力过大,容易产生腐败问题,而且一旦出现问题,就很难对其进行严格规范。
问题四:组织人事管理不规范另外,政法队伍建设尤其需要加强组织人事管理方面的规范。
现行制度中,一些人才评价的标准过于轻浮,甚至没有形成一个科学、严格的人才评价机制,这导致了业务能力、职业精神、团队合作和机动应变等方面缺少规范和实质性的考核标准。
因此,在这样的情况下,不仅对那些在工作中表现较为优秀的干部,体现自身价值的机会较小,而且对管理干部的影响也非常不利。
政法工作不足和下一步打算

政法工作不足和下一步打算
以下是关于政法工作不足和下一步打算的内容:
一、工作中的不足
1. 工作效率有待提高:政法工作涉及的范围广、任务重,在处理一些复杂案件和问题时,工作效率还有提升的空间。
2. 信息化建设相对滞后:在当前信息化时代,政法工作的信息化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以提高工作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3. 协同机制不够完善:政法各部门之间的协同工作还存在一定的不足,需要进一步加强沟通与协作。
4. 队伍建设仍需加强:政法队伍的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还需不断提升,以适应新形势下的工作要求。
二、下一步打算
1. 提高工作效率:优化工作流程,加强时间管理,提高案件处理和问题解决的效率。
2. 加强信息化建设:加大投入,推进政法工作信息化平台建设,提高信息共享和协同工作的水平。
3. 完善协同机制:建立健全政法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机制,加强联合行动,形成工作合力。
4. 加强队伍建设:通过培训、学习等方式,提高政法队伍的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为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保障。
5. 注重创新与改革:积极探索政法工作的新模式、新方法,不断适应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需求。
总之,我们将认真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改进工作中的不足之处。
同时,我们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提升政法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为社会的和谐稳定作出更大的贡献。
2019年当前政法工作和队伍建设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及几点打算

2019年当前政法工作和队伍建设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及几点打算当前市政法工作和队伍建设存在多个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
首先,维稳任务繁重,但长效机制尚未建立,导致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的难度大。
其次,基层维稳机构不健全,领导力量不足、人员不够、经费不足,导致调处力度不够、效果差。
第三,基层政法综治工作没有形成合力,各部门在工作上没有形成合力,不能做到资源共享。
最后,政法队伍方面存在许多不尽人意的地方,政法干警的素质还需提高,数量还要不断充实。
针对上述问题,市政法部门提出了以下几点打算。
首先,建立长效机制,加强维稳工作。
其次,完善基层维稳机构,加强领导力量、增加人员、提高经费投入。
第三,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作,形成合力,提高工作效率。
最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提高干警素质、充实队伍数量、增加专家型、复合型办案能手,提高政法队伍的战斗力和工作效率。
同时,也需要增加市直政法部门的办公经费,以支持政法队伍的建设。
为了加强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我们需要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
首先,我们要围绕大综治、大调解格局,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完善人民调解工作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长效机制,并对人民调解员进行培训,以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的水平。
同时,我们还要积极参与征地拆迁、物业管理等社会热点、难点纠纷的调解,妥善处置由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提高对跨区域、跨行业、复杂疑难矛盾纠纷的调处水平。
其次,我们需要深化对基层政法各项业务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力度,以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社区矫正和帮教安置为工作重点,建立相关工作的长效机制,力争取得新成效。
第三,我们要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侵财犯罪。
第四,我们需要深入开展突出治安问题的整治工作,特别是工业园区、学校、矿山及其周边环境、治安混乱村庄、城区交通秩序等的重点整治。
政法工作问题和不足

政法工作问题和不足一、执法力度不够嘿,朋友们!咱们来说说政法工作的那些事儿。
就说执法力度这一块吧,有时候真的让人有点头疼。
有些地方执法人员在处理问题的时候,感觉有点手软,没有真正发挥出法律的威慑力。
就好比抓小偷,抓了放,放了抓,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让小偷觉得违法成本太低,根本不怕。
这怎么能行呢?法律应该是严肃的,执法就应该有力度,让那些违法的人不敢轻易犯错。
二、法律宣传不到位还有啊,法律宣传这方面也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好多人对一些法律条款根本就不清楚,遇到问题不知道怎么用法律保护自己。
比如说,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很多人买了假货都不知道该怎么维权。
政法部门应该多搞一些通俗易懂的法律宣传活动,别总是那些死板的条文,多讲讲实际案例,让大家一看就明白。
像社区里可以多贴一些有趣的法律漫画,学校里也多开一些法律讲座,这样大家才能更好地懂法守法用法。
三、司法公正有待加强另外,司法公正也是个大问题。
有时候会听到一些消息,说谁谁谁因为有关系,在打官司的时候就占了便宜。
这可不行啊,司法必须公正,不能让老百姓觉得打官司靠的不是法律而是关系。
要保证每一个案件都能公平公正地处理,让大家相信法律是公正的,是可以依靠的。
四、政法队伍素质参差不齐最后再说说政法队伍的素质问题。
有的执法人员自身法律知识不够扎实,处理问题的时候不够专业,甚至还有态度不好的。
这可太影响政法队伍的形象啦!得加强培训和管理,提高整体素质,让每一个执法人员都能成为老百姓信任的好榜样。
政法工作还有很多需要改进的地方,希望能越来越好,真正为咱们老百姓撑起一片公平正义的蓝天!。
当前政法队伍建设中存在突出问题及对策建议

当前政法队伍建设中存在突出问题及对策建议随着我国政治经济的快速发展,政法队伍建设成为当前十分重要的任务之一。
然而,在实施政法队伍建设中,也存在着一些突出的问题。
本文将对这些问题进行较为详细的分析,并提出一些对策建议,以期能够更好地推进我国政法队伍建设。
一、政法队伍现状与问题分析1.1 职业素质不高政法工作涉及到的是国家安全和人民幸福,工作素质自然要求非常高。
然而,在实际工作中,一些政法工作人员职业素质却存在着明显问题,例如工作能力、业务水平、责任心等等。
这些问题的存在,让政法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受到了很大影响。
1.2 治理手段过于简单单一在政法工作中,简单单一的治理手段难以达到综合治理的要求。
为了达到政策目标,政府需要多种治理手段,比如教育、惩罚、奖励等等。
然而,在实践中,我们发现,政法工作人员的治理手段过于简单单一,导致治理效果缺乏可操作性。
1.3 司法确权难度大司法确权是政法工作中非常重要的一项任务。
其困难程度主要来自两方面:一方面是技术层面。
司法确权需要用到政府的科技设备和功绩设施,这些设备要求既贵又复杂。
另一方面是人员层面。
司法工作人员在调查和处理案件时,需要极高的技术和职业素质。
但实际上,许多政法工作人员技能不足,导致司法确权难度较大。
1.4 政法队伍综合素质尚欠丰富政法队伍建设需要依托于人才队伍的建设。
当前,政法队伍缺少全面发展的人才,综合素质缺乏达成,反映在实际工作中表现为对政治站位、科学理论和实践经验等方面缺乏深入了解和掌握,缺少领导力和影响力,需要进行综合素质的提升。
二、对策建议2.1 突出职业素质培养对于政法工作人员来说,职业素质是非常重要的基本素养。
政法工作本身就要求政治素质高、业务素质强等等。
因此,在政法队伍建设中,我们要注重对职业素质的培养,通过各种培训、考试、练习等方式,提升政法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思想素质。
2.2 多元治理手段的建立为了更好地解决问题,我们需要在政法队伍建设中建立一系列较为完善的治理手段。
政法工作补短板自查自纠

政法工作补短板自查自纠一、政法工作中存在的短板政法工作是社会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职责是维护社会秩序,保障人民权益,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然而在实际工作中,政法机关也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需要进行自查自纠,以更好地履行职责,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司法保障。
1. 执行力不足在一些地方和部门中,政法机关的执行力不足是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
一方面,一些工作人员执行能力不足,不具备较强的执行力和责任心,导致工作效果不佳;另一方面,部分政法机关内部管理体系不够完善,导致工作流程不畅,执行效率低下。
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政法工作的实效性和权威性,需要引起高度重视。
2. 司法公正不够在司法实践中,存在一些司法机关不够公正的问题。
一方面是一些小案件的审理结果不符合事实和法律,导致当事人对司法机关的公正性产生怀疑;另一方面是一些大案件中,司法机关对权力和资金的监管不力,导致一些不法分子逃脱法律制裁。
这些问题严重损害了司法权威和社会公平正义,需要加强自查自纠。
3. 依法治理不力一些政法机关在依法治理中也存在问题。
一方面是在严格执行法律时,存在过度执法的现象,导致对一些轻微违法行为的过度打击,损害了社会和谐稳定;另一方面是在一些高风险事件的应对中,政法机关未能及时有效地出台合适的措施,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这些问题影响了依法治理的有效性和公信力,需要进行自查和自纠。
4. 警务力量专业素养不足在一些地区和部门,警务力量的专业素养也面临不小的挑战。
一方面是一些警务人员的培训水平和专业知识水平不足,导致在处理案件时存在一些不当操作和错误判断;另一方面是一些警务机关的管理制度不够健全,导致工作效率低下。
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警务工作的专业性和权威性,需要加强自查和自纠。
5. 法治观念待提高在一些地方和部门,法治观念也存在待提高的问题。
一方面是一些工作人员对法律的严格执行缺乏理解和认同,导致工作中存在不合规的现象;另一方面是一些社会群众对法律的认知和依法维权意识不够,导致一些公共秩序问题难以有效化解。
政法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政法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一、引言政法工作是国家治理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负责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安全和维护公平正义。
然而,当前我们在进行政法工作时仍然面临一些问题,这些问题对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的幸福具有重大影响。
本文将围绕政法工作存在的问题展开讨论,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二、司法机关存在的问题1. 司法独立性不够司法独立是确保司法公正的基础,但在实际操作中,我们仍然面临着干预司法活动的问题。
一些干部依靠自身权力或关系干预刑事案件审判结果,违背了司法程序公正性原则。
2. 司法公信力不高由于贪污受贿现象在司法领域依然存在,很多案件涉及高官贪污等敏感情况时,审判结果常常无法使人信服,导致公众对司法系统产生怀疑和不满。
3. 执法环节存在腐败问题执法环节也是政法工作中容易出现腐败问题的地方。
一些执法人员滥用职权,对有关案件故意疏于查处,收受贿赂或徇私舞弊等行为屡禁不止,这严重影响了司法工作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三、治安管理存在的问题1. 社会治安形势复杂当前社会治安形势复杂多变,违法犯罪活动频发。
尤其是一些城市地区,涉及抢劫、诈骗等案件时有发生,严重危害了人民群众的生活安全和财产安全。
2. 治安资源分配不均衡由于地域差异和资金限制等原因,一些中小城市和农村地区的治安力量薄弱,无法满足人民群众的安全需求。
这导致一些非法活动在这些地区得以长期存在并蔓延。
3. 信息化程度较低随着新技术的发展,数字化和信息化已经成为改进管理效率、提升执法水平的重要手段。
然而,在某些基层单位和部门中,信息化程度仍然偏低,导致一些重要数据无法及时传递和共享,制约了治安管理工作的便捷性和精细化。
四、政法工作的建议1. 健全司法独立机制为了提高司法公正性和公信力,应该进一步加强对司法独立原则的宣传教育,确保司法机关在审判活动中不受到干预。
同时,建立健全相关监督机制,严厉打击干预司法活动的违法行为。
2. 加强反腐倡廉建设针对执法环节存在的腐败问题,应该加大对执法人员的纪律约束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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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政法工作和队伍建设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及几点打算
##市当前政法工作和队伍建设中存在的
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及几点打算
一、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
一、维稳的任务繁重,长效机制还未建立。
在我市因各种非正常死亡、城镇建设房屋拆迁、农村土地征用、医疗纠纷、地质灾害等引发的各种群体性突发事件数量大,处置化解的难度大。
XX年我市发生群体性突发事件##起,非正常死亡引发的纠纷###起,发生群体性械斗等恶性矛盾纠纷###件。
在我市,矛盾纠纷发生后,群众的期望值高,同时诉求的渠道单一,总是寄希望于行政干预,希望政府部门组织人员进行调解,从不诉诸法院。
另外,各乡镇(场)、街办、开发区在处理涉稳事件过程中,虽说是“谁主管、谁负责”,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职责不够明确,存在相互推诿的现象。
二、基层维稳机构不健全。
主要表现在:领导力量不足,人员不够,经费不足。
各乡镇(场)、街办、开发区的分管领导主要精力没有在维稳上,发生事情后,分管领导由于还分管有其他事务,往往只派遣一名普通工作人员参与处置化解,导致调处力度不够,效果差。
同时基层政法人员严重不足,巡逻防范队伍的数量不够,导致应急能力不强,稳控效果差。
另外基层政法办公经费没有列入财政预算,往往是有事
才想到要经费,才拨经费,且难以到位。
三、基层政法综治工作没有形成合力。
在各乡镇(场)、街办、开发区政法工作上有政法委、综治办、信访办、司法所、派出所和法庭,但这些部门在工作上没有形成合力,不能做到资源共享,往往各自为战,遇事相互推诿,对各种矛盾纠纷不能很好地进行集中受理、统一梳理、分流处理。
四、政法队伍方面存在许多不尽人意的地方。
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还没有深入到政法干部的头脑之中,执法效果与广大群众的期望相比还有差距。
政法干警的素质还需提高,数量还要不断充实。
我市政法干警中业务尖子少,专家型、复合型的办案能手非常缺乏,政法干警总数占全市人口的总数偏低,且与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水平以及我市的治安复杂状况不相配。
特别是市公安局,人员缺口较大,警力还需目前人数的三分之一;法院的法官人员不够,审判效率不高。
同时市直政法部门办公经费不够,财政经费只能维持人员的工资,致使政法队伍的战斗力和工作效率受到制约。
二、几点打算:
一、加大基层维稳长效机制的建设。
一是组建综治维稳中心。
通过整合综治、维稳、信访、司法、公安、法庭、民政、妇联、国土、劳动及社会保障等基层资源和力量,在全市各乡镇(场)、街办、开发区组建“综治维稳中心”,形成大综治、大调解、大维稳的格局。
督促综治办、信访办、司法所、派出所、法庭、民政、国土、劳动及社会保障等单位,落实专人,集中到中心办公,负责对各类矛盾纠纷进行集
中受理、统一梳理、分流处理。
二是建立专门的调解委员会。
督促市直有关部门(规划建设、国土、城建、劳动、安监、卫生、教育、公安、交通、经济等)成立专门的调解委员会,制订工作预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专业负责医患、劳资、建设、土地、刑事案件等纠纷的调处化解及突发事件处置,以形成条块结合、纵横交错、整体联动的调解工作格局。
二、加大维稳和政法力量的投入。
一是加大经费投入。
各乡镇(场)、街办、开发区要将综治维稳工作经费按照人均不少于1元的标准列入预算。
同时,市财政要从农村转移支付中按人均2元的标准用于乡镇(场)、街办、开发区综治维稳工作,此项经费由市财政局和市委政法委共同审核,直拨乡镇综治办,以保证专款专用。
二是增加政法人员力量。
市公安局应增加干警力量,各乡镇(场)、街办、开发区应组建稳定的、常年性的治安巡逻队,以满足当前综治维稳工作的需要。
治安巡逻队可采取由政府出资购买公益性岗位的办法组建,治安巡逻队的规模按一般乡镇配备巡逻队员8-10人,人口多、治安复杂的乡镇配备巡逻队员10-15人;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800元的标准,把治安巡逻队工作报酬纳入当年乡镇财政预算,专人专帐管理,按时足额发放。
三、加大对政法干部的监督、管理和使用。
一是加强政治思想建设,进一步提高政法队伍的政治素质。
继续深入抓好以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主要内容的政治教育,不断提高政法干警的政治思想素质。
切实解决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根本问题,牢固树立政治意识、
大局意识、群众意识、法治意识。
使广大政法干警自觉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坚决克服特权思想,努力提高办案质量和执法水平。
二是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政法队伍的业务素质。
根据政法各部门工作特点和干警个人的业务需要,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需要什么,训练什么”的要求,抓好实用性培训,着重提高干警的实用性能力。
努力拓宽培训渠道,积极选派中青年领导到经济发达地区学习取经,安排优秀机关干部到基层挂职锻炼。
继续抓好岗位大练兵活动,通过大练兵活动,切实提高干警的实用和实战本领。
要借助政法院校输送和代培人才。
坚持走科技强警之路,把提高科技素质作为业务培训的重要环节来抓,不断提高广大干警掌握高科技手段与犯罪分子作斗争的能力。
三是不断优化政法队伍人员结构。
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政法部门人员保障,缓解当前基层警力严重不足问题。
要坚持“凡进必考”的原则,通过公开招考的方式从大专院校毕业生和现有行政事业队伍中挑选一批适合从事政法工作人员,充实到政法队伍中。
同时要疏通“出口”,坚决把不适合从事政法工作的人员清除出政法队伍。
坚持“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原则,进一步加大中层领导干部竞争上岗的力度,使优秀年轻干部能通过公平竞争机会脱颖而出。
四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经费保障机制。
在保障工资和政策性补贴正常发放的基础上,要安排资金解决政法干警的人身保险。
政法部门的行政经费、办案经费要略高于其他行政部门,并适当增加大要案经费和严打整治专项经费。
加大投入政法部门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办公环境。
要按国家规定,不断提高政法干警的政治待遇,制定
政法干警个人住房、休假、疗养和配偶就业、子女上学等优惠政策,为干警解除后顾之忧。
健全完善监督制约机制,保持队伍的纯洁性。
大力推行执法公开,加强社会监督。
做到凡是能够公开的办事制度、办事程序、办事结果,尤其是涉及收费事项一律向社会公开,增强执法透明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加强执法工作制度建设,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
重点是针对立案、批捕、起诉、审判等关键执法环节,依法规定办案人员的地位和职责,建立岗位责任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
尽可能缩小自由裁量权的空间,堵塞各种工作中的漏洞。
四、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加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一是围绕大综治、大调解格局,继续完善和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完善人民调解工作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长效机制,对人民调解员进行培训,开拓性的做好人民调解工作。
积极参与征地拆迁、物业管理等社会热点、难点纠纷的调解,妥善处置由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提高对跨区域、跨行业、复杂疑难矛盾纠纷的调处水平。
二是深化对基层政法各项业务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力度,以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社区矫正和帮教安置为工作重点,建立相关工作的长效机制,力争取得新成效。
三是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
要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着重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侵财犯罪;四是要深入开展突出治安问题的整治工作,要继续开展对工业园区、学校、矿山及其周边环境、治安混乱村庄、城区交通秩序等的重点整治。
五是不断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全面提升打、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