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建协议书
工程项目代建协议书范文(五篇)

工程项目代建协议书范文甲方: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乙方: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丙方: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本_____小额支付系统合同由上列各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市订立。
鉴于甲乙丙三方就_____小额支付系统网络工程项目的事宜,三方经协商一致,达成_____小额支付系统合同,合同如下:第一条甲方、乙方和丙方甲方_____,乙方_____以及丙方_____三方就_____小额支付系统网络工程项目签订本合同。
本合同所有采购货物和软件应用于_____小额支付系统网络工程。
第二条法定地址甲乙丙三方就本合同进行的一切正式联系,除另有商定外,均应使用以下地址:甲方:_____地址:_____邮编:_____电话:_____传真:_____联系人:_____乙方:_____地址:_____邮编:_____电话:_____传真:_____联系人:_____开户行:_____帐号:_____丙方:_____地址:_____邮政编码:_____电话:_____传真:_____联系人:_____第三条定义本合同词组,将具下列特定含义:工程:指本合同项下要求乙方为甲方、丙方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的总和。
服务:指本合同项下由乙方提供的培训、安装及所有测试、调试、检验和技术支持等。
产品:指硬件、软件和卡片。
硬件:指在本合同项下,由乙方提供的设备、材料和合同规定的技术文件(包括设备安装、运行和维修所需图纸和手册)。
软件:指在本合同项下,由乙方提供的程序和任何其他由乙方按本合同规定增加或替换的程序。
合同价格:指当乙方在全面正确地履行本合同义务的情况下,按本合同规定甲方应支付乙方的价格。
工地:指系统安装所在地。
三方:指甲方、乙方、丙方之统称。
第四条工程范围经丙方组织和工程全程监督,甲方同意采购,乙方同意提供设备、软件及服务以建设_____小额支付系统网络工程。
本工程简述如下:1.丙方受甲方委托,对工程项目进行可行性论证,组织系统集成商对工程项目招标,征求甲方意见后,确定乙方为工程项目的系统集成商,并对整个工程项目的实施进行工程管理控制和技术把关。
2024年工程项目代建协议书(五篇)

工程项目代建协议书甲方:_____乙方:_____为发挥甲方的资质资源和管理能力,并考虑到充分利用乙方在当地积累的施工经验及力量,本着遵章守法、互惠互利、平等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甲乙双方决定合作参加工程的投标及中标后施工事宜。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充分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有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本合作协议书,双方应共同遵守。
一、合作的工程项目名称合同段(以下简称本项目)。
二、合作方式1、甲方使用自有资质和执照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工作。
本项目的投标与中标后施工的一切事宜,均以甲方名义实施。
2、本项目中标后,以甲方名义与业主签订施工合同,工程项目全部由乙方组织实施,甲方按中标合同价(不包括中标合同清单中专项暂定金额及不可预见费暂定金额)向乙方收取%的管理费。
三、双方职权和分工(一)投标过程中1、甲方职权和分工:_____1)负责提供投标所需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有关证照及业主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完成本项目资格预审和投标文件的编制。
资审、投标文件编制必须认真负责,严禁因文件问题而不能通过评审。
2)负责资审、投标文件的购买与编制工作。
3)负责投标保函的办理工作。
2、乙方的职权和分工:_____1)负责与业主联系并及时向甲方通报项目运作情况,确保甲方通过资格预审,运作投标事项。
2)负责提供当时当地的地方材料价格信息及投标所需的关键报价资料,派专人配合甲方顺利完成投标工作。
3)负责资审、投标文件的购买与编制费用。
4)负责投标保证金的投入或投标保函办理的银行和手续费用。
5)负责承担甲方在投标过程中所发生的其它实际成本费用。
3、投标报价:_____由于乙方熟悉项目的设计方案、材料价格、施工环境等信息,最终投标报价以乙方意见为主,双方共同确定。
乙方承诺绝不以低于当时成本价的报价投标。
(二)项目中标后~1/3~1、甲方职权和分工:_____1)负责给业主开具开工预付款保函和履约银行保函。
2)负责以甲方名义与业主进行合同谈判。
出资代建协议书范本(3篇)

第1篇甲方: _______(出资方名称)地址: _______(出资方地址)法定代表人: _______(出资方法定代表人姓名)乙方: _______(代建方名称)地址: _______(代建方地址)法定代表人: _______(代建方法定代表人姓名)鉴于:1. 甲方拟在 _______(项目名称)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中进行投资建设,但鉴于甲方在项目管理和建设经验上的不足,甲方希望通过合作方式将项目建设委托给乙方。
2. 乙方具有丰富的项目代建经验和专业的团队,愿意接受甲方的委托,代为进行本项目的建设。
3. 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项目基本情况1.1 项目名称:_______(项目名称)1.2 项目地点:_______(项目地点)1.3 项目规模:_______(项目规模)1.4 项目总投资:_______(项目总投资)1.5 项目建设内容:_______(项目建设内容)二、出资方式及代建范围2.1 甲方出资:甲方同意向本项目投入资金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元整),用于本项目的前期费用、工程建设、设备购置、安装调试等。
2.2 乙方代建范围: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全面负责本项目的代建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项目的前期策划、设计、报批、招标等工作;(2)项目施工的组织实施、现场管理、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安全管理等工作;(3)项目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等工作;(4)项目试运行、验收及移交等工作;(5)项目相关的协调、沟通、协调等工作。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3.1 甲方权利:(1)对项目的整体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进行监督和指导;(2)对乙方的代建工作进行评估和考核;(3)根据项目进展情况,有权调整投资计划;(4)项目完工后,有权按约定获得项目的所有权。
3.2 甲方义务:(1)按照协议约定按时足额出资;(2)配合乙方完成项目的前期工作;(3)对乙方在代建过程中提供的资料和信息保密;(4)承担项目相关的税费和行政事业性收费。
项目委托代建协议书8篇

项目委托代建协议书8篇篇1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代建方):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项目代建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协议目的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对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的代建工作,旨在确保项目按期完成、质量达标,同时降低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效益。
二、项目概况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投资:____________________三、委托范围1. 乙方负责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等全过程管理。
2. 乙方负责协调与各相关政府部门的沟通工作。
3. 乙方负责项目的质量安全监督及工程进度控制。
4. 其他相关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代建期限代建期限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止。
五、费用及支付方式1. 代建费用:甲方按照项目总投资的一定比例支付乙方代建费用。
具体比例及金额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另行商定。
2. 支付方式:甲方按照项目进展阶段分期支付代建费用给乙方,具体支付节点及金额按照双方另行签订的项目进度款支付协议执行。
六、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代建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2. 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3. 甲方应按时支付代建费用,确保乙方正常开展工作。
七、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 乙方有权获得合理的代建费用。
2. 乙方应按时向甲方报告项目进展情况,确保甲方对项目进度的了解。
3. 乙方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本协议约定进行代建工作,确保项目质量达标。
4. 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的机密信息,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泄露或向第三方提供。
代建合作协议书范本(3篇)

第1篇甲方:(以下简称“甲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以下简称“乙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拥有(项目名称)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并计划在该地块上建设(项目名称),乙方具备相应的房地产开发和建设资质,愿意为甲方提供项目代建服务。
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项目概况1.1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1.2 项目地点:(项目具体位置)1.3 项目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占地面积等)1.4 项目类型:(住宅、商业、办公、综合等)1.5 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额)第二条代建服务内容2.1 乙方负责(项目名称)项目的全过程代建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办理项目立项、规划、土地、环评、施工许可证等相关手续;(2)组织项目设计、招标、施工、监理等工作;(3)负责项目工程款的支付、结算和审计;(4)负责项目质量、安全、进度、成本、合同管理等;(5)协调处理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类纠纷;(6)负责项目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等工作。
2.2 乙方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甲方要求,确保项目按期、保质、安全、文明施工。
第三条合作方式3.1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项目代建,双方签订本协议。
3.2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按照本协议约定提供代建服务。
3.3 双方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确保项目代建工作的合法性、合规性。
第四条甲方权利和义务4.1 甲方权利:(1)对乙方提供的代建服务进行监督和检查;(2)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大决策拥有决定权;(3)对项目进度、质量、成本等有知情权;(4)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必要的资料和报告。
项目委托代建协议书8篇

项目委托代建协议书8篇篇1本协议于XXXX年XX月XX日在__________(地点)由以下双方签订: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乙方(代建方):__________鉴于甲方拟实施__________项目,并委托乙方进行代建,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项目概况本协议所涉及的项目是位于__________(地点)的__________项目。
项目的目标、规模、实施范围等具体细节已在双方前期沟通中明确,并在本协议中详细阐述。
二、委托事项甲方委托乙方代建本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项目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等全过程管理。
乙方应依据法律法规和甲方要求,全面履行代建职责,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三、代建期限代建期限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甲方使用之日止。
期间,乙方应按时完成各项任务,确保项目按计划推进。
四、费用与支付方式1. 代建费用:双方约定,代建费用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和进度进行支付。
具体费用标准、支付方式等详见附件《代建费用支付协议》。
2. 支付方式:甲方应按照约定时间,将代建费用支付至乙方指定账户。
如甲方未能按时支付,乙方有权暂停工作,并保留追究甲方违约责任的权利。
五、权利与义务1. 甲方权利与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本协议履行代建职责,并按时支付代建费用。
甲方有义务提供乙方所需的资料,配合乙方开展工作。
2. 乙方权利与义务:乙方有权获得约定的代建费用。
乙方有义务按照法律法规和本协议约定,履行代建职责,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在项目进行过程中,乙方需严格遵守保密义务,不得泄露甲方商业秘密。
六、违约责任1. 若甲方未按时支付代建费用,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滞纳金,并有权暂停工作。
2. 若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代建职责,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违约金。
3. 若因乙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按时完成,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七、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因素(如自然灾害、政策调整等)导致项目无法按时完成或产生损失,双方应协商解决。
项目委托代建协议书(9篇)

项目委托代建协议书(9篇)项目委托代建协议书(精选9篇)项目委托代建协议书篇1项目委托代建协议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已就目标公司股权收购达成一致意见,对于协议中涉及乙方为甲方代建项目抵作股权收购款和建成后后期的经营管理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协议,以资信守。
第一条项目概况1、本项目名称:项目暂定名为,项目最终命名以政府主管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
2、本项目位置:本项目位于。
3、本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用地面积平方米(约100亩),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住用地,土地使用年限年,规划容积率,覆盖率,项目总建筑面积平方米。
4、本项目相关技术资料详见附件一。
第二条合作方式1、根据优势互补、互利互惠的原则,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开发建设,采用合作分工、分期实施、各司其职、自负盈亏的合作方式。
2、本项目以土地方(甲方)和代建方(乙方)的名义联合开发建设。
3、项目建成后,甲方对该项目享有所有权,乙方负责全面经营管理,经营期限为自年月日至年月日为期年,合作期限届满,如任意一方未提异议,则合作期限自动续延。
第三条甲方权利与义务1、甲方提供符合本协议第一条约定内容的项目建设用地,但不参与项目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
2、甲方负责承担办理本项目开发建设前期的土地出让、规划审批、报规报建、地勘、所有施工图纸设计等一切相关手续,并承担其相应费用。
3、甲方自本协议签定之日起个月以内,应依法取得本项目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条件设计通知书》并承担其相关费用。
如甲方不能按时取得上述许可及相关合法资质,或因前期工作中所产生的纠纷影响到项目后期的建设,应按本协议第七条第一款约定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4、甲方保证本项目的各项规划指标与本协议第一条的内容一致,并负责取得取得本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全力配合乙方建设中取得。
工程项目代建协议书范本(十二篇)

工程项目代建协议书范本(十二篇)工程项目代建协议书范本篇一代建方:(以下简称乙方)为保证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委托方的有关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就甲方将已立项项目及计划建设项目委托乙方代建相关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定义1.项目:是指委托方委托实施代建的项目;2.委托方:是指承担投资责任并委托代建任务的一方;3.代建方:是指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代建项目建设组织及管理工作的一方;4.前期物业管理:指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到甲方接收前这一时段的乙方所进行的物业管理;5.财务决算报告:指反映竣工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建设成果财务情况的总结性文件。
第二条代建项目概况项目名称:项目地址:建筑面积:预计投资: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周期:第三条项目投资、工期、质量、安全控制目标1.建设工期:以委托方确定的建设工期为准;2.工程质量:工程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并达到国家质量标准合格要求;3.投资控制:投资控制在委托方确定的项目目标成本内;4.安全控制目标:无重大安全事故和死亡事故。
第四条委托事项1.前期事项:1.1依照委托方的要求,针对以上建设项目组织完成项目开工前的项目策划、市场定位、可行性分析、以及项目立项工作;1.2负责办理项目前期规划、设计、施工等建审手续,并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勘察、设计等工作;1.3办理项目建设所必须的消防、环保审批等建审手续;1.4配合甲方进行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招标、合同签订工作;1.5负责非主体零星施工项目的招标、委托及合同洽谈、签订工作;1.6开展甲供材料、设备的集中采购、市场价格的调研、采购合同的洽谈和签订;2.建设组织和管理:2.1根据建设计划或目标任务书的时间进度要求,组织编制工程建设总进度计划、年度建设进度计划、以及年、季、月度资金需求及使用计划、并报甲方批准;2.2制订施工现场管理制度,确保施工现场的秩序和协调;2.3制订设计、施工阶段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审批流程制度;2.4及时向甲方通报建设过程中施工进度等各种情况;2.5对设计或施工变更引起的投资费用增减变化进行核算并报甲方确认;2.6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建设标准、建设周期和概算投资进行施工组织管理,控制项目投资,确保工程质量,按期交付使用;2.7在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造价范围内,按月对工程施工进度进行检查、监督和控制,审核月工程进度报表,办理进度款支付手续;2.8组织工程中间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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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海合作区19单3街坊02-05地块基坑工程委托代建协议书签署日期:二〇一四年月日前海合作区19单元3街坊02-05地块基坑工程委托代建协议书项目代建人(01号地块[宗地号:T102-0246]受让人,以下简称甲方):深圳市前海开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地址:深圳市南山区东滨路与月亮湾大道交汇处南侧前海合作区综合办公楼E栋项目委托人(02号地块[宗地号:T102-0247]竞得人,以下简称乙方):地址:项目委托人(03号地块[宗地号:T102-0248]竞得人,以下简称丙方):地址:项目委托人(04号地块[宗地号:T102-0249]竞得人,以下简称丁方):地址:项目委托方(05号地块[宗地号:T102-0250]竞得人,以下简称戊方):地址:鉴于: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以下简称“前海合作区”)19单元3街坊01地块为深圳市前海开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所有,前海合作区19单元3街坊02-05地块分别为乙、丙、丁、戊四方所有。
根据前海合作区管理局要求,为实现地下空间一体化开发目标,前海合作区19单元3街坊01-05地块基坑工程应进行统一建设,并全权交由深圳市前海开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负责实施。
为此,乙、丙、丁、戊四方同意就前海合作区19单元3街坊02-05地块基坑工程项目委托甲方进行代建。
为保障前海合作区19单元3街坊01-05地块的基坑工程的统一建设实施,就前海合作区19单元3街坊02-05地块基坑工程项目乙、丙、丁、戊四方委托甲方进行代建事宜,签订如下协议: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前海合作区19单元3街坊01-05地块基坑工程项目,其中02-05号地块基坑工程为委托代建项目。
2.费用:本协议项下费用包括建安工程费用和代建费用。
2.1建安工程费用主要包括以下费用:基坑支护工程费用、土石方工程费用、施工用临时钢便桥工程费用、工程各相关保险以及其他零散费用(既有建筑物拆除、绿地清除、苗木迁移、洗车池建设、基坑维护费用、保修期内无法归责或无法查明责任人的基坑损害修复费用、施工通道租用费用等)。
2.2代建费用包括工程前期费用、代建管理服务费用、企业税费和合理利润等。
3.项目建设地点:深圳市前海合作区19单元3街坊01-05号地块。
4.项目建设规模:基坑开挖面积约35601m2,开挖深度约14.95m,需支护的基坑边边长约638.8m,主要包括地块基坑的支护工程和土石方工程。
二、代建工作范围与内容1.本项目由甲方提供02-05地块基坑工程全过程代建服务。
2.代建工作内容包括:2.1负责工程前期阶段工作:组织工程的勘察、设计;办理相关报批报建手续、组织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组织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和监测、办理与工程有关的行政许可等;2.2负责工程实施阶段工作:组织施工图设计、施工、监理、设备材料选购等;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函)、消防、园林绿化、市政等手续;工程合同的洽谈签订与履约的监督管理;工程中间验收、竣工验收、结算、资产和建设档案移交、工程保修等。
2.3 前述代建工作全权由甲方自主和独立负责,乙、丙、丁、戊四方不予任何干预或施加影响。
三、建安工程费用及支付1.建安工程费用暂定估算价为人民币¥8966万元(大写:捌仟玖佰陆拾陆万元整),结算时以甲方与第三方签订的建安工程费用相关合同(工程施工合同)为基础办理结算,最终结算价以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审定的建安工程费用金额为准,并作为各方最终应支付建安工程费用的结算依据。
2.甲、乙、丙、丁、戊各方按各自权属地块面积所占总面积比例分摊建安工程费用,各方分摊比例见表1:表1 各方分摊比例(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3.本协议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乙、丙、丁、戊四方应将表2约定的应付建安工程费用(暂定,根据四舍五入原则计算精准到千元)一次性支付给甲方,由甲方无息代管。
甲方收到款项后向各方开具收款收据。
表2 各方应付建安工程费用(暂定)4.甲方根据与第三方签订的建安工程费用相关合同(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时间和金额向施工方支付阶段工程款。
甲方向施工方支付各阶段工程款前,应要求施工方提交付款申请(含请款资料)和合法有效的正式工程税务发票。
施工方开具的税务发票应根据协议各方建安工程费用分摊比例以及税务管理规定分别开具,前述发票暂由甲方统一收存管理。
5.建安工程费用结算价经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审定后,甲方应及时与其他各方办理结算,乙、丙、丁、戊四方应积极配合建安工程费用的结算工作,并在10个日历天内完成结算确认工作,各方逾期仍未确认结算的,视为已确认。
各方应根据“多退少补”的原则于结算确认后10个工作日内结清建安工程费用。
6. 建安工程费用结清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将施工方开具给乙、丙、丁、戊四方的工程发票原件转交给各方,各方应同时将甲方开具的收款收据退还给甲方。
四、代建费用及支付1.代建费用包括工程前期费用、代建管理服务费用、企业营业税及附加、企业所得税及合理利润。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甲方不再向乙、丙、丁、戊四方收取其他费用。
代建费用构成比例详见表3。
代建工程前期费用包括但不限于:19单元03街坊地下空间及地上公共空间整体城市设计费、工程勘察测量费、勘察文件专项审查费、工程设计费、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费、基坑监测费、造价咨询服务费、工程监理费、安监费、工程保险费、环境影响咨询费、水土保持方案及监测费、招标代理服务费、建设单位临时设施费、工程代建费、工程不可预见费、政府相关规费等。
表3 代建费用构成比例2.代建费用计算及支付(根据四舍五入原则计算精准到千元)2.1代建费用=建安工程费用*20%*78.03%(乙、丙、丁、戊四方建安工程费用分摊比例之和)。
各方以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审定的建安工程费用结算金额为基数乘以20%的费率,结算代建费用。
各方应参照第三条第5款的约定办理代建费用的结算。
2.2 代建费用(暂定)为¥1399.2万元(大写:壹仟叁佰玖拾玖万贰仟元整),乙、丙、丁、戊四方应支付代建费用(暂定)详见表4:表4 各方应付代建费用(暂定)3.代建费用分2次支付,具体支付期限及金额如下:3.1第1次:本协议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各方应向甲方支付50%的代建费用(暂定);3.2第2次:代建费用结算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各方应向甲方付讫代建费用结算款余款。
4.甲方收到款项后5个工作日内向各方开具正式税务发票。
五、基坑建设工期1.基坑预计于2015年2月10日达到第六条第1款约定的移交标准。
2.甲方应督促施工方按时完成基坑建设工作,但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基坑未能于2015年2月10日达到移交标准,乙、丙、丁、戊四方应对此予以谅解,认可工期延期,并同意不因此向甲方提出任何索赔请求(包括但不限于赔偿金、违约金)。
六、基坑移交1. 基坑移交标准如下:1.1完成基坑支护结构的施工;1.2基坑开挖至标高黄海高程-9.95m(出土坡道除外);1.3基坑内暂留出土坡道(位于04、05地块),配合各方后续工程的施工。
2.基坑达到移交标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乙、丙、丁、戊四方应与甲方办理移交手续。
未经协商一致,逾期未办理者,视为甲方已移交。
3.若基坑工程工期未能在预计时间完成,致使基坑不能于前款约定预计日期移交的,甲方应书面通知乙、丙、丁、戊四方。
七、基坑保修期内责任及费用承担1. 基坑保修期为一年。
2.基坑保修期内,日常维护工作及基坑底周边的降排水工作(不含本条第3款约定的降排水)由基坑施工单位负责组织实施,相关费用纳入建安工程费用中。
3. 各方组织有关单位在各自地块范围内进行施工时,因进一步开挖在各自地块范围内部产生的降排水,由各方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
各方在进行降排水时,应直接排入基坑顶的排水沟或集水井内,不得将水排入基坑底周边的排水沟或集水井内。
4.基坑保修期内基坑损害费用承担:4.1各方组织有关单位在各自地块进行施工时,应注意对基坑(含其周边环境,下同)的保护,若任何一方/多方(以下称责任方)在施工过程中对基坑造成损害,责任方应负责修复并承担修复费用。
若给其他方造成损失的,责任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若责任方为多方的,则修复/赔偿费用由多方均担。
4.2 若基坑出现无法归责于任何一方/多方或者无法查明损害人的损害,甲方负责组织基坑施工单位修复,相关修复费用纳入建安工程费用中。
各方因此遭受的损失由各方自行承担。
八、基坑保修期届满后责任及费用承担1. 若因一方/多方(以下称责任方)的原因导致基坑保修期届满后仍无法完全回填,责任方负责委托原设计院/或其他有资质的设计院对基坑安全进行复核,并组织专家进行论证,承担相应费用。
责任方应根据复核和论证结果采取和实施加固、安全、维护等相关措施,并承担相应费用。
如造成损失的,由责任方承担。
2.基坑监测费、基坑维护费用以及无法归责于一方/多方或无法查明损害人的基坑损害修复费用均由责任方承担。
3. 与基坑维护/修复相关的其他费用亦由责任方承担。
4.责任方承担前三款责任/费用期限:自基坑保修期届满后次日起至责任方基坑回填完成之日止。
5.基坑出现损害,可以查明损害人的,由损害人负责修复并承担修复费用和由此造成的损失;无法查明损害人的,按照本条第2款约定由责任方承担。
上述费用或损失,如责任方为多方的,由多方均担。
九、违约责任1.乙、丙、丁、戊各方逾期向甲方付款的,应按日向甲方支付应付金额3‰的违约金。
2. 各方未能在基坑保修期届满之日完成各自基坑回填的,各违约方均应按照¥10,000.00元/天的标准向已按时完成的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由守约方均享。
3.如责任方非甲方且拒不履行第七条第4款第4.1项、第八条第1款义务的,甲方可代为履行该义务,责任方应按照甲方代为履行费用1.5倍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补偿费用;代为履行费用由甲方审批确认。
拒不履行义务的责任方为多方的,则补偿费用由多方均担。
如甲方属于责任方或责任方之一的,且拒不履行第七条第4款第4.1项、第八条第1款义务的,非责任方可通过协商指定非责任方的一方代为履行该义务(如非责任方只有一方的,则由其直接代为履行),责任方应按照代为履行费用1.5倍的标准向代为履行一方支付补偿费用;代为履行费用由代为履行方确认。
拒不履行义务的责任方为多方的,则补偿费用由多方均担。
十、损害鉴定机构各方一致同意,对本协议第七条、第八条约定的损害责任认定有争议时,由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进行鉴定,该中心出具的鉴定结论是终局结论,但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鉴定结论具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除外。
十一、责任免除1.不可抗力1.1本协议所指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一方在履行其本协议项下的义务的过程中遇到障碍或延误,不能按本协议规定的条款全部或部分履行其义务的,遇到不可抗力的一方(“受阻方”),只要满足下列所有条件,不应视为违反本协议:1.2.1受阻方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其义务,是由于不可抗力事件直接造成的,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前受阻方不存在迟延履行相关义务的情形;1.2.2受阻方已尽最大努力履行其义务并减少由于不可抗力事件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1.2.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受阻方已立即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的十五天内提供有关该事件的公证文书和书面说明,书面说明中应当包括对延迟履行或部分履行本协议的原因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