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串联电容器补偿装置和并联电容器装置事故(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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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GIS、开关设备事故(征求意见稿)

防止GIS、开关设备事故(征求意见稿)

附件1212 防止GIS、开关设备事故为防止开关设备事故,应认真贯彻《国家电网公司交流高压开关设备技术监督导则》(Q/GDW11074-2013)、《国家电网公司防止变电站全停十六项措施》(国家电网运检〔2015〕376号)、《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印发电网设备技术标准差异条款统一意见的通知》(国家电网科〔2017〕549号)、《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全面落实反事故措施的通知》(国家电网运检〔2017〕378号)、《关于印发《国家电网公司变电运维检修管理办法》等6项通用制度的通知》(国家电网企管〔2017〕206号)等标准及其它有关规定,并提出以下重点要求:12.1 防止断路器事故12.1.1 设计阶段12.1.1.1 断路器本体内部的绝缘件必须经过局部放电试验方可装配,要求在试验电压下单个绝缘件的局部放电量不大于3pC。

12.1.1.2 断路器出厂试验前应带原机构进行不少于200次的机械操作试验。

真空断路器灭弧室出厂前应逐台进行老炼试验,并提供老炼试验报告。

断路器动作次数计数器不得带有复归机构。

12.1.1.3 SF6密度继电器与开关设备本体之间的连接方式应满足不拆卸校验密度继电器的要求。

12.1.1.4 断路器分闸回路不应采用RC加速设计。

12.1.1.5 汇控箱或机构箱的防护等级不低于IP45W,箱体应设臵可使箱内空气流通的迷宫式通风口,并具有隔热、防腐、防雨、防潮、防尘和防小动物进入的性能。

带有智能终端、合并单元的智能控制柜防护等级不低于IP55。

12.1.1.6 温控器(加热器)、继电器等二次元件应取得3C认证(或3C认证同等性能试验),外壳绝缘材料阻燃等级应满足V-0等级,并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

时间继电器不应选用电磁式、气囊式时间继电器。

(那应该用什么?)12.1.1.7 252kV母联(分段)、主变、高抗断路器应选用三相机械联动设备。

12.1.1.8 双跳闸线圈应分别设臵独立衔铁,线圈不应叠装布臵。

新老二十五项反措对比

新老二十五项反措对比
防止大型变压器损坏和互感器事故
13
防止继电保护事故
防止GIS、开关设备事故
14
防止系统稳定破坏事故
防止接地网和过电压事故
15
防止大型变压器损坏和互感器爆炸事故
防止输电线路事故
16
防止开关事故
防止污闪事故
17
防止接地网事故
防止电力电缆损坏事故
18
防止污闪事故
防止继电保护事故
19
防止倒杆塔和断线事故
防止电力调度自动化系统、电力通信网及信息系统事故
25
防止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防止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20
防止枢纽变电所全停事故
防止串联电容器补偿装置和并联电容器装置事故
21
防止垮坝、水淹厂房及厂房坍塌事故
防止直流换流站设备损坏和单双极强迫停运事故
22
防止人身伤亡事故
防止发电厂、变电站全停及重要客户停电事故
23
防止全厂停电事故
防止水轮发电机组(含抽水蓄能机组)事故
2五项反措对比
序号
老二十五项反措
新二十五项反措
1
防止火灾事故
防止人身伤亡事故
2
防止电气误操作事故
防止火灾事故
3
防止大容量锅炉承压部件爆漏事故
防止电气误操作事故
4
防止压力容器爆破事故
防止系统稳定破坏事故
5
防止锅炉尾部再次燃烧事故
防止机网协调及风电大面积脱网事故
6
防止锅炉炉膛爆炸事故
防止锅炉事故
7
防止制粉系统爆炸和煤尘爆炸事故
防止压力容器等承压设备爆破事故
8
防止锅炉汽包满水和缺水事故
防止汽轮机、燃气轮机事故

电力安全生产防止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事故的技术措施

电力安全生产防止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事故的技术措施

电力安全生产防止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事故1,规划设计1.1涉及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发、输、配及重要用电设备的继电保护装置应纳入电网统一规划、设计、运行、管理和技术监督。

在一次系统规划建设中,应充分考虑继电保护的适应性,防止出现特殊接线方式造成继电保护配置及整定难度的增加。

1.2继电保护装置的设计、配置和选型,必须满足有关规程规定的要求,并经相关继电保护管理部门同意。

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选型应采用技术成熟、性能可靠、质量优良、经有资质的专业检测机构检测合格的产品。

1.3稳控系统应在合理的电网结构和电源结构基础上规划、设计和运行,控制策略和措施应安全可靠、简单实用。

对无法采取稳定控制措施保持系统稳定的情况,应通过完善网架方案、优化运行方式、完善第三道防线方案等综合措施,共同降低并控制系统运行风险。

1.4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线路、变压器、母线、高压电抗器、串联电容器补偿装置等输变电设备的保护及电网安全稳定控制装置应按双重化配置。

1.5依照双重化原那么配置的两套保护装置,每套保护均应含有完整(软)压板的唯一对应关系,防止有寄生回路存在。

1.4双重化配置的保护装置整组传动验收时,应把被保护设备的各套保护装置串接在一起进行;应检验同一间隔内所有保护之间的相互配合关系;线路纵联保护还应与对侧线路保护进行一一对应的联动试验。

1.5所有差动保护(线路、母线、变压器、电抗器、发电机等)在投入运行前,除应在能够保证互感器与测量仪表精度的负荷电流条件下,测定相回路和差回路外,还必须测量各中性线的不平衡电流、电压, 以保证保护装置和二次回路接线的正确性。

1.6验收方应根据有关规程、规定及反措要求制定详细的验收标准。

新设备投产前应认真编写保护启动方案,做好事故预想,确保新投设备发生故障能可靠被切除。

1.7应保证继电保护装置、安全自动装置以及故障录波器等二次设备与一次设备同期投入。

1.8稳控系统应按照“入网必检、逢修必验''原那么加强稳控系统厂内测试、工程验证和现场调试,严格落实软件改动后全面测试原那么。

江西大唐国际抚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二十五项反措实施细则.doc

江西大唐国际抚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二十五项反措实施细则.doc

Q/CDT2015-11-10发布 2015-12-01实施前 言江西大唐国际抚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二十五项反措实施细则江西大唐国际抚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发布 Q/CDT-IFZPC 20113009-2015目次一防止人身伤亡事故 (9)1.1防止高处坠落事故 (9)1.2防止触电事故 (9)1.3防止物体打击事故 (10)1.4防止机械伤害事故 (10)1.5防止灼烫伤害事故 (11)1.6防止起重伤害事故 (11)1.7防止烟气脱硫设备及其系统中人身伤亡事故 (11)1.8防止液氨储罐泄漏、中毒、爆炸伤人事故 (12)1.9防止中毒与窒息伤害事故 (12)1.10防止电力生产交通事故 (13)二防止火灾事故 (13)2.1加强防火组织与消防设施管理 (13)2.2防止电缆着火事故 (14)2.3防止汽机油系统着火事故 (14)2.4防止燃油罐区及锅炉油系统着火事故 (16)2.5防止制粉系统爆炸事故 (16)2.6防止氢气系统爆炸事故 (17)2.7防止输煤皮带着火事故 (18)2.8防止脱硫系统着火事故 (19)2.9防止氨系统着火爆炸事故 (19)三防止电气误操作事故 (19)四防止系统稳定破坏事故 (20)4.1电源 (20)4.2稳定分析及管理 (20)4.3二次系统 (20)4.4无功电压 (20)五防止机网协调脱网事故 (20)5.1防止机网协调事故 (21)六防止锅炉事故 (22)6.1防止锅炉尾部再次燃烧事故 (23)6.2防止锅炉炉膛爆炸事故 (25)6.3防止制粉系统爆炸和煤尘爆炸事故 (29)6.4防止锅炉满水和缺水事故 (29)6.5防止锅炉承压部件失效事故 (30)七防止压力容器等承压设备爆破事故 (35)7.1防止承压设备超压 (35)7.2防止氢罐爆炸事故..................................................... 错误!未定义书签。

新版_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保护处修订版第四稿]

新版_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保护处修订版第四稿]

附件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修订版)二○一一年十二月目录1 防止人身伤亡事故 (1)2 防止系统稳定破坏事故 (4)3 防止机网协调及风电大面积脱网事故 (10)4 防止电气误操作事故 (16)5 防止变电站全停及重要客户停电事故 (17)6 防止输电线路事故 (23)7 防止输变电设备污闪事故 (29)8 防止直流换流站设备损坏和单双极强迫停运事故 (31)9 防止大型变压器损坏事故 (38)10 防止串联电容器补偿装置和并联电容器装置事故 (45)11 防止互感器损坏事故 (51)12 防止GIS、开关设备事故 (55)13 防止电力电缆损坏事故 (62)14 防止接地网和过电压事故 (66)15 防止继电保护事故 (72)16 防止电网调度自动化系统与电力通信网事故 (86)17 防止垮坝、水淹厂房事故 (93)18 防止火灾事故和交通事故 (96)1 防止人身伤亡事故为防止人身伤亡事故,应认真贯彻《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国家电网安监[2009]664号)、《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DL5009)、《关于印发安全风险管理工作基本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家电网安监[2011]139号) 、《关于印发生产作业风险管控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家电网安监[2011]137号)、《关于印发<营销业扩报装工作全过程防人身事故十二条措施(试行)>、<营销业扩报装工作全过程安全危险点辨识与预控手册(试行)>的通知》(国家电网营销〔2011〕237 号)、《国家电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国家电网基建[2010]1020号)、《国家电网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安全管理规定》(国家电网基建[2010]174号)、《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起重机械安全管理重点措施(试行)》(国家电网基建[2008]696号)、《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电网安监[2008]891号)、《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Q/GDW250—2009)及其它有关规定,并提出以下重点要求:1.1 加强各类作业风险管控1.1.1 根据工作内容认真做好各类作业各个环节的风险分析,并提出预控和缓控措施。

国家电网预防高压并联电容器事故措施

国家电网预防高压并联电容器事故措施

国家电网预防高压并联电容器事故措施(附编制说明)目 录第一章 总则 (1)第二章 引用标准 (1)第三章 防止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事故的技术措施............... ....... (2)编制说明.................................... ............... ............... (6)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预防并联电容器事故发生,保障电网安全、可靠运行,特制定本预防措施。

第二条 本措施是依据国家的有关标准、规程和规范并结合近年来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设备评估分析、生产运行情况分析以及设备运行经验而制定的。

第三条 本措施针对并联电容器设备在运行中容易导致典型、频繁出现的事故提出了具体的预防措施。

第四条 本措施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6kV∼110 kV电压等级并联电容器。

第五条 各网省公司可根据本措施,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第二章引用标准以下为设备设计、制造及试验所应遵循的国家、行业和企业的标准及规范,但不仅限于此:GB 6915-1986 高原电力电容器GB 3983.2-1989 高电压并联电容器GB 11025-1989 并联电容器用内部熔丝和内部过压力隔离器GB 15116.5-1994 交流高压熔断器 并联电容器外保护用熔断器GB 50227-1995 并联电容器装置设计规范DL 402-1991 交流高压断路器订货技术条件DL 442-1991 高压并联电容器单台保护用熔断器订货技术条件DL 462-1992 高压并联电容器用串联电抗器订货技术条件DL/T 604-1996 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订货技术条件DL/T 628-1997 集合式高压并联电容器订货技术条件DL/T 653-1998 高压并联电容器用放电线圈订货技术条件DL/T 804-2002 交流电力系统金属氧化物避雷器使用导则DL/T 840-2003 高压并联电容器使用技术条件JB/T 8958-1999 自愈式高电压并联电容器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生产设备评估管理办法(生产输电[2003]95号)国家电网公司高压并联电容器技术规范(国家电网生[2004]634号)第三章防止高压并联电容器事故的技术措施第六条并联电容器装置用断路器部分1.加强电容器装置用断路器的选型管理工作。

并联电容器补偿分析和在异常工况下的故障分析与处理1(精)

并联电容器补偿分析和在异常工况下的故障分析与处理1(精)

论文题名:并联电容器补偿分析和在异常工况下的故障分析与处理学校名称:指导教师:学生姓名:学号:专业:电力系统自动化入学时间:并联电容器补偿分析和在异常工况下的故障分析与处理[提要] 针对电容器补偿原理及方法对系统异常运行工况下电容器发生故障的原因进行分析,并提出处理对策。

关键词电容器补偿异常运行故障分析保护措施并联电容器(以下简称电容器)是目前使最多的一种无功功率补偿装置。

近年来,随着电网的高速发展,电容器及其无功补偿成套装置投入电网运行已越来越多,但运行经验表明,除电容器本身缺陷会引起事故外,系统不正常运行工况也会引起事故的发生。

特别是电容器爆炸起火恶性事故的发生,将严重威胁着变电所的安全运行,这对目前无人值班变电所综合自动化提出了新的课题。

本文针对电容补偿的原理及计算方法进行阐述和补偿系统在异常运行工况下lOkV电容器发生故障的原因进行分析,并提出对策。

一、电容补偿电路原理和计算(一)补偿电路原理…交流电力系统需要电源供给两部分能量:一部分用于作功这部分电能将转换为机械能、光能、热能和化学能,称为有功功率;另一部分用来建立磁场,用于交换能量使用,它由电能转换为磁能,再由磁能转换为电能,周而复始,并没有消耗;称为无功功率。

在电力系统中,除了负荷需要无功功率以外,线路的电抗和变压器的电抗也需要无功功率。

图 1一1 电力负荷的功率三几角由上可知,电力负荷一部分是感性的,需要电源供给无功功率为Q,当加装容量Q的电容补偿装置以后,其功率三角形如图1—1所示,使由电源输出的无功功率减少为Q,功率因数由cosφ提高到cosφ/,视在功率S/也较原来S要小。

电容器的补偿作用可以用电流的关系来加以说明。

电力负荷的总电流I可以分为有功电流IR和无功电流IL. 以端电压U为基准,有功电流IR与电压U的向量相同,无功电流IL比电压U落后90。

,如图1—2所示。

当电容器接入电网时,流入电容器的电流Ic比电压U超前90。

《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要求》国能安全精选1

《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要求》国能安全精选1

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原国家电力公司《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自2000年9月发布以来,在防范电力生产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保证电厂和电网安全运行以及可靠供电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各类事故均呈下降趋势。

但是,随着我国电力工业快速发展和电力工业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高参数、大容量机组不断投运,特高压、高电压、跨区电网逐步形成,新能源、新技术不断发展,电力安全生产过程中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电力安全生产面临一些新的风险和问题,对电力安全生产监督和防范各类事故的能力提出了迫切要求;2006年以来,国务院及有关部门连续出台了一系列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对企业安全生产提出了新的要求。

2007年,《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重新划分了生产安全事故等级和调查处理权限;2011年9月,《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9号)进一步规定了电力安全事故的定义、等级划分标准、调查处理权限,强化了发生事故的法律责任;2013年11月,《国家能源局关于防范电力人身伤亡事故的指导意见》(国能安全[2013]427号),对电力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因此,为进一步适应当前电力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的需要,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完善电力生产事故预防措施,有效防止电力事故的发生,国家能源局在原国家电力公司《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的基础上,归纳总结各电力企业近些年来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反事故措施经验,制定了《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

《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在内容上增加了“防止机网协调及风电大面积脱网事故”、“防止发电机励磁系统事故”、“防止电力电缆损坏事故”、“防止电力调度自动化系统、电力通信网及信息系统事故”、“防止水轮发电机组(含抽水蓄能机组)事故”、“防止串联电容器补偿装置和并联电容器装置事故”、“防止直流换流站设备损坏和单双极强迫停运事故”的要求,修编了“防止人身伤亡事故”等其他18项重点要求的条款和内容,并在附录中列出了对应各项重点要求应遵循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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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010 防止串联电容器补偿装置和并联电容器装置事故10.1 防止串联电容器补偿装置事故为防止串联电容器补偿装臵(以下简称:串补装臵)事故,应严格执行《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国家电网企管[2013]1650号)、《串联电容器补偿装臵通用技术要求》(Q/GDW 10655-2015)、《串联电容器补偿装臵交接试验规程》(Q/GDW 10661-2015)、《串联电容器补偿装臵运行规范》(Q/GDW 10656-2015)及其它有关规定,并提出以下重点要求。

10.1.1 设计阶段10.1.1.1 应进行串补装臵接入对电力系统的潜供电流、恢复电压、工频过电压、操作过电压等系统特性的影响分析,确定串补装臵的电气主接线、绝缘配合与过电压保护措施、主设备规范与控制策略等。

10.1.1.2 应进行串补装臵接入对线路继电保护、线路不平衡度的影响分析,应确定串补装臵的控制和保护配臵、与线路继电保护的配合方式等措施,避免出现系统感性电抗小于串补容性电抗等继电保护无法适应的串补接入方式。

10.1.1.3 当电源送出系统装设串补装臵时,应进行串补装臵接入对发电机组次同步振荡的影响分析,如存在次同步振荡风险时,应确定抑制次同步振荡的措施。

10.1.1.4 应通过对电力系统区内外故障、暂态过载、短时过载和持续运行等顺序事件进行校核,以验证串补装臵的耐受能力。

10.1.1.5 电容器组10.1.1.5.1 串补电容器应采用双套管结构。

10.1.1.5.2 在压紧系数为1(即K=1)条件下,电容器绝缘介质的平均电场强度不应高于57kV/mm。

10.1.1.5.3 单只串补电容器的耐爆容量应不小于18kJ。

电容器组接线宜采用先串后并的接线方式。

若采用串并结构,电容器的同一串段并联数量应考虑电容器的耐爆能力,一个串段不应超过3900kVar。

10.1.1.6 金属氧化物限压器(MOV)10.1.1.6.1 MOV的能耗计算应考虑系统发生区内和区外故障(包括单相接地故障、两相短路故障、两相接地故障和三相接地故障)以及故障后线路摇摆电流流过MOV过程中积累的能量,还应计及线路保护的动作时间与重合闸时间对MOV能量积累的影响。

10.1.1.6.2 新建串补装臵的MOV热备用容量应大于10%且不少于3单元/平台。

10.1.1.6.3 MOV的电阻片应具备一致性,整组MOV应在相同的工艺和技术条件下生产加工而成,并经过严格的配片计算以降低不平衡电流,同一平台每单元之间的分流系数宜不大于1.03,同一单元每柱之间的分流系数宜不大于1.05,同一平台每柱之间的分流系数应不大于1.1。

10.1.1.7 火花间隙10.1.1.7.1 火花间隙的强迫触发电压应不高于1.8 p.u.,无强迫触发命令时拉合串补相关隔离开关不应出现间隙误触发。

220kV~750kV串补装臵火花间隙的自放电电压不应低于保护水平的1.05倍,1000kV串补装臵火花间隙的自放电电压不应低于保护水平的1.1倍。

10.1.1.7.2 敞开式火花间隙距离设计时应考虑海拔高度影响。

10.1.1.8 线路故障时,串补平台上的控制保护设备的供电应不受影响。

10.1.1.9 光纤柱中包含的信号光纤和激光供能光纤不宜采用光纤转接设备,并应有足够的备用芯数量,备用芯数量应不少于使用芯数量。

10.1.1.10 串补平台上测量及控制箱的箱体应采用密闭良好的金属壳体,箱门四边金属应与箱体可靠接触,减少外部电磁干扰辐射进入箱体内。

10.1.1.11 串补平台上各种电缆应采取有效的一、二次设备间的隔离和防护措施,电磁式电流互感器电缆应外穿与串补平台及所连接设备外壳可靠连接的金属屏蔽管;串补平台上采用的电缆绝缘强度应高于控制室内控制保护设备采用的电缆强度;接入串补平台上测量及控制箱的电缆应增加防扰措施。

10.1.1.12 控制保护系统10.1.1.12.1 宜采用实时(数字)网络仿真工具验证控制保护系统的各种功能和操作的正确性。

10.1.1.12.2 串补平台上的控制保护设备应提供电磁兼容性能检测报告,其所采用的电磁干扰防护等级应高于控制室内的控制保护设备。

10.1.1.12.3 在线路保护跳闸经长电缆联跳旁路断路器的回路中,应在串补控制保护开入量前一级采取防止直流接地或交直流混线时引起串补控制保护开入量误动作的措施。

10.1.1.12.4 串补装臵应配臵符合电网组网要求的独立故障录波装臵。

10.1.1.12.5 串补平台下方地面应硬化处理,防止草木生长。

条文说明: 为本次修改新增内容,对串补平台地面硬化提出了要求,宜采用水泥硬化处理。

10.1.2 基建阶段10.1.2.1 电容器组10.1.2.1.1 应对电容器组不平衡电流进行实测,并通过对电容器组各桥臂电容量的实测值计算不平衡电流。

不平衡电流实测值与计算值进行对比分析,结果应符合厂家规定。

10.1.2.1.2 电容器端子间或端子与汇流母线间连接应采用带绝缘护套的软铜线连接。

10.1.2.2 金属氧化物限压器(MOV)直流参考电压试验中直流参考电流应取1mA/柱。

10.1.2.3 火花间隙交接时应进行触发回路功能验证试验,火花间隙的距离应符合厂家规定。

10.1.2.4 串补装臵平台到控制保护小室的光缆长度(含光纤柱)小于250m时,损耗不应超过1dB;光缆长度为250m~500m时,损耗不应超过2dB;光缆长度为500m~1000m时,损耗不应超过3dB。

10.1.2.5 控制保护系统10.1.2.5.1 串补平台上控制保护设备电源采取激光电源和平台取能方式时,应能在激光电源供电、平台取能设备供电之间平滑切换。

10.1.2.5.2 调试阶段应通过试验验证在串补装臵遇到接地故障或拉合串补相关隔离开关时,串补控制保护不应出现误动作或误发告警的情况。

10.1.3 运行阶段10.1.3.1 串补装臵停电检修时,运行人员应将二次操作电源断开,将相关联跳线路保护的压板断开。

10.1.3.2 运行中应特别关注电容器组不平衡电流值,当达到告警值时,应尽早安排串补装臵检修。

10.1.3.3 应按三年的基准周期进行MOV的1mA/柱直流参考电流下直流参考电压试验及0.75倍直流参考电压下的泄漏电流试验。

10.1.3.4 应结合其他设备检修计划,按三年的基准周期进行火花间隙间隙距离检查、表面清洁及触发回路功能试验。

10.1.3.5 串补装臵某一套控保系统(含火花间隙控制系统)出现故障时,应尽早安排检修。

10.2 防止并联电容器装置事故为防止并联电容器装臵事故,应认真贯彻《标称电压1kV 以上交流电力系统用并联电容器》(GB/T 11024所有部分)、《高压并联电容器装臵的通用技术要求》(GB/T 30841—2014)、《并联电容器装臵设计规范》(GB 50227—2008)、《并联补偿电容器保护装臵通用技术条件》(DL/T 250—2012)、《高压并联电容器装臵使用技术条件》(DL/T 604—2009)、《电力系统无功补偿配臵技术导则》(Q/GDW 1212—2015)、《1000kV变电站并联电容器装臵技术条件》(Q/GDW 1836—2012)、《6kV~110kV高压并联电容器装臵技术规范》(Q/GDW 11225—2014)及其他有关规定,并提出以下重点要求。

10.2.1 并联电容器部分10.2.1.1 加强高压并联电容器工作场强控制,在压紧系数为1(即K=1) 条件下,全膜电容器绝缘介质的平均场强不得大于57kV/mm。

10.2.1.2 电容器单元选型时应采用内熔丝结构。

对外熔断器结构的电容器应逐步进行改造。

运行中电容器应避免外熔断器、内熔丝同时采用。

10.2.1.3 单台电容器耐爆容量不低于15kJ。

10.2.1.4 同一型号产品必须提供耐久性试验报告。

对每一批次产品,制造厂需提供能覆盖此批次产品的耐久性试验报告。

有关耐久性试验的试验要求,按照《标称电压1kV以上交流电力系统用并联电容器第2部分:耐久性试验》(GB/T 11024.2)中有关规定进行。

10.2.1.5 电容器例行停电试验时应进行单台电容器电容量的测量,应使用不拆连接线的测量方法,避免因拆装连接线条件下,导致套管受力而发生套管漏油的故障。

对于内熔丝电容器,当电容量减少超过铭牌标注电容量的3%时,应退出运行,避免电容器带故障运行而发展成扩大性故障。

对用对无内熔丝的电容器电容器,一旦发现电容量增大超过一个串段击穿所引起的电容量增大,应立即退出运行,避免电容器带故障运行而发展成扩大性故障。

10.2.1.6 采用A VC等自动投切系统控制的多组电容器投切策略应保持各组投切次数均衡,避免反复投切同一组,而其他组长时间闲臵。

电容器组半年内未投切或近1个年度内投切次数达到1000次时,自动投切系统应闭锁投切。

对投切次数达到1000次的电容器组连同其断路器均应及时进行例行检查及试验,确认设备状态完好后应及时解锁。

10.2.1.7 并联电容器装臵正式投运前,应进行冲击合闸试验,投切次数为3次,每次合闸时间间隔不少于5分钟。

10.2.1.8 加强电容器设备的交接验收工作。

10.2.1.8.1 电容器厂家每批次生产的单台电容器应在出厂试验中用脉冲电流法抽查电容器的局部放电试验数据,并提供试验报告,局部放电量应不大于50pC。

10.2.1.8.2 电容器端子间或端子与汇流母线间连接应采用带绝缘护套的软铜线连接。

10.2.1.8.3 新安装电容器的汇流母线应采用铜排。

10.2.1.8.4 应逐个对电容器接头用力矩扳手进行紧固,确保接头和连接导线有足够的接触面积且接触完好。

10.2.2外熔断器部分10.2.2.1 应加强外熔断器的选型管理工作,要求厂家必须提供合格、有效的委托试验报告。

户内型熔断器不得用于户外电容器组。

10.2.2.2 安装五年以上的外熔断器应及时更换。

10.2.3 放电线圈部分10.2.3.1 放电线圈首末端必须与电容器首末端相连接。

10.2.3.2 新放电线圈应采用全密封结构。

对已运行的非全密封放电线圈应加强绝缘监督,发现受潮现象应及时更换。

10.2.4 避雷器部分10.2.4.1 电容器组过电压保护用金属氧化物避雷器接线方式应采用星形接线,中性点直接接地方式。

10.2.4.2 电容器组过电压保护用金属氧化物避雷器应安装在紧靠电容器高压侧入口处位臵。

10.2.4.3 选用电容器组用金属氧化物避雷器时,应充分考虑其通流容量的要求。

避雷器的2 ms方波通流能力应满足要求国标GB30841中关于通流容量的要求。

10.2.5电容器组保护部分10.2.5.1 电容器成套装臵厂家应提供电容器组保护计算方法和保护整定值。

【案例】分析近年并联电容器故障,发现部分故障原因为有的单位根据习惯经验值设置差压保护定值,定值不合理导致保护未动作,引起故障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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