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监督管理
技术监督管理制度范文

技术监督管理制度范文技术监督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规范技术监督管理工作,提高技术监督管理水平,确保技术活动的规范性和安全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技术监督管理工作的所有相关部门、机构及人员。
第三条【定义】技术监督管理:指对技术活动进行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和评估的工作。
第四条【原则】技术监督管理应坚持以下原则:1.依法依规。
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2.公平公正。
保证技术活动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3.科学合理。
根据技术活动的特点和需求,采用科学合理的监督管理方法。
4.权责明确。
明确技术监督管理工作的相关部门、机构和人员的权责。
5.信息公开。
及时公开技术监督管理的结果和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第五条【技术监督管理主体责任】第一款【技术监督管理主体责任的界定】技术监督管理的主体责任是指负责技术活动的部门、机构和人员在组织实施技术活动过程中,对技术活动进行全过程监督管理的责任。
第二款【技术监督管理主体责任的内容】技术监督管理的主体责任包括但不限于:1.制定和完善技术监督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确保技术活动的规范性和安全性。
2.组织和实施技术活动的评估、检验、验收等工作,确保技术活动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3.指导和监督技术活动的实施,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违规问题。
4.建立技术活动的档案和信息管理系统,确保相关技术资料的完整性和可检索性。
5.向社会公开技术活动的结果和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章技术监督管理工作流程第六条【技术监督管理工作的流程】技术监督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环节:1.技术活动准备阶段。
确定技术活动的目标,编制技术活动方案,进行风险评估和安全评估。
2.技术活动实施阶段。
组织技术活动的实施,监督技术活动的过程和结果。
3.技术活动评估阶段。
对技术活动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改进技术活动方式和方法。
4.技术活动监督和验收阶段。
对技术活动的过程和结果进行监督和验收,确保技术活动的质量和安全。
电厂技术监督管理制度

电厂技术监督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电厂的技术监督工作,确保电力设备的安全、稳定、经济运行,提高发电质量和可靠性,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电力行业标准,结合本电厂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技术监督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电厂内所有与电力生产相关的设备、系统及运行操作。
技术监督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超前防范、关口前移”的原则,实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管理。
二、技术监督管理体系(一)成立技术监督领导小组组长由电厂厂长担任,副组长由生产副厂长担任,成员包括各专业技术负责人。
领导小组负责统筹规划、协调指导电厂的技术监督工作,审批技术监督工作计划和重大技术措施,解决技术监督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设立技术监督工作小组工作小组设在生产技术部门,由各专业技术骨干组成。
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实施技术监督工作,制定技术监督工作计划和措施,组织开展技术监督活动,编写技术监督报告,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
(三)明确各部门职责1、生产技术部门负责技术监督工作的日常管理和协调,制定技术监督管理制度和标准,组织技术监督培训和交流,审核技术监督报告和方案。
2、运行部门负责设备的运行监视和操作,及时发现和报告设备异常情况,执行技术监督措施和要求,做好运行数据的记录和分析。
3、检修部门负责设备的检修维护和试验,按照技术监督标准和要求进行设备检修和维护,保证设备的健康水平,及时处理设备缺陷和故障。
4、物资部门负责技术监督所需物资和备品备件的采购和管理,保证物资的质量和供应及时性。
三、技术监督内容(一)绝缘监督1、定期对电气设备进行绝缘预防性试验,包括变压器、断路器、避雷器等。
2、加强对电气设备绝缘状况的监测和分析,及时发现绝缘缺陷和隐患。
3、做好绝缘油、SF6 气体的质量监督和管理,确保其性能符合要求。
(二)继电保护监督1、对继电保护装置进行定期校验和调试,确保其动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加强对继电保护定值的管理,按照电网要求及时进行整定和调整。
3、做好继电保护装置的运行维护和巡视检查,及时处理故障和异常情况。
技术监督工作规范化管理实施方案

技术监督工作规范化管理实施方案一、引言技术监督工作是保障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进行、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的重要手段。
为了加强技术监督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提高技术监督工作的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目标和原则(一)目标通过实施规范化管理,确保技术监督工作的准确性、及时性和有效性,提高技术监督工作的整体水平,为企业的发展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
(二)原则1、依法依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确保技术监督工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2、科学公正原则:运用科学的方法和手段进行技术监督,保证监督结果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3、预防为主原则:加强对潜在技术问题的监测和预警,做到提前预防,减少损失。
4、持续改进原则:不断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持续完善技术监督工作的管理体系和工作流程。
三、技术监督工作的范围和内容(一)范围涵盖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各个环节,包括产品研发、生产过程、质量控制、设备管理、安全环保等方面。
(二)内容1、标准规范监督:对企业执行的技术标准、规范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其符合国家和行业要求。
2、产品质量监督:对产品的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进行质量检测和监控,保证产品质量符合标准。
3、设备运行监督:对生产设备、检测设备等的运行状况进行监测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4、工艺技术监督:对生产工艺、操作流程进行监督,优化工艺技术,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
5、安全环保监督:监督企业的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防止发生安全事故和环境污染。
四、组织机构与职责分工(一)设立技术监督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企业主要领导担任,成员包括各相关部门负责人。
领导小组负责技术监督工作的总体决策和协调。
(二)明确各部门职责1、技术部门:负责制定技术监督工作计划、标准和规范,组织技术培训和交流。
2、质量部门:负责产品质量的检验和监督,建立质量档案。
3、设备部门:负责设备的维护、保养和检测,建立设备管理台账。
4、生产部门:负责执行生产工艺和操作流程,及时反馈技术问题。
集团公司技术监督管理制度最终版

xx集团公司技术监督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技术监督是提高发电设备可靠性,保证发电企业安全、经济、清洁生产的重要基础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xx 集团公司技术监督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技术监督工作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执行国家、行业有关法律、标准、规程,保障系统设备可靠运行,充分发挥电厂效益。
第三条建立集团公司、分(子)公司、发电企业三级技术监督管理体系,落实技术责任制,以做好技术监督工作。
第四条技术监督工作是在电力规划、设计、建设和生产全过程中,以安全和质量为中心,依据国家、行业有关标准、规程,采用有效的测试和管理手段,对电力设备的健康水平及安全、质量、经济运行有关的重要参数、性能、指标进行监测与控制,以确保其安全、优质、经济运行。
第五条技术监督工作要依靠科技进步,推广应用先进、成熟的设备诊断新技术,不断提高监督水平。
第六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发电企业。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七条集团公司成立技术监督管理委员会,领导技术监督工作。
技术监督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技术监督的日常管理、协调、指导、服务工作,安全生产部负责已投产发电企业的技术监督管理工作,工程建设部负责在建发电企业的技术监督管理工作,技术监督中心(挂靠国电科学技术研究院)负责集团公司技术监督日常管理、服务工作。
第八条集团公司技术监督委员会组成及职责(一)技术监督委员会主任由集团公司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担任,委员由安全生产部、工程建设部等部门和国电科学技术研究院负责人担任。
(二)集团公司技术监督委员会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有关技术监督方针政策,行使技术监督的领导职能。
审批集团公司技术监督标准、规程、制度。
审批集团公司技术监督工作规划。
审批对发电企业有关技术监督工作的奖励和处罚。
第九条集团公司技术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集团公司的有关技术监督标准、规程、制度。
(二)组织制定集团公司有关技术监督的标准、规程、制度、导则、技术措施,并对发电企业的技术监督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
技术监督管理规定规定

技术监督管理规定规定一、背景介绍技术监督管理是指国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产品、工程和服务等技术活动进行监督检验、评估和管理的一种行政管理制度。
技术监督管理对促进科技创新、保障生产安全、保护消费者权益等方面都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中国的技术监督管理制度源远流长,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国家逐步建立了一系列相关法律法规和机构。
技术监督总局、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等机构的建立,使技术监督管理制度更加健全完善。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技术水平的提升,技术监督管理制度也面临着不断更新和完善的挑战。
二、技术监督管理的重要性技术监督管理是保障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的有效手段。
它可以确保产品符合国际上的相关标准和质量规范,能够满足消费者的需求和要求。
同时,技术监督管理可以保障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防止因为技术问题导致的人员伤亡和财产丢失。
技术监督管理还可以促进技术创新和科技进步。
在技术监督管理的过程中,企业需要不断追求创新和提高技术水平,以便在市场竞争中取得优势。
技术监督管理还可以为企业提供技术咨询和技术支持,帮助企业更好地解决技术问题。
除此之外,技术监督管理还可以保护消费者权益和公共利益。
对于一些涉及安全和公共利益的行业和产品,如食品、医疗器械、建筑工程等,技术监督管理可以对其进行有效监督,保障消费者权益和公共利益。
三、技术监督管理规定我国现行的技术监督管理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法是我国监督管理制度的主要法律文件之一。
产品质量法规定了产品的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和市场监督管理制度。
根据产品质量法,国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对涉及人身安全和公共利益的产品进行强制性认证,并对其他行业的产品实施自愿性认证。
2.标准化法标准化法是我国进行技术监督管理的重要法律文件之一。
标准化法规定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制定、审批、实施等方面的规定。
国家标准是对产品质量和安全等方面进行规范的标准,它对于保障消费者权益和公共利益有着重要的作用。
技术监督工作管理体系运行评估

技术监督工作管理体系运行评估技术监督工作管理体系是保障企业生产运营安全、稳定、高效的重要手段。
对其运行情况进行科学、全面的评估,有助于发现问题、改进不足,持续提升技术监督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一、技术监督工作管理体系的构成技术监督工作管理体系通常包括组织机构、制度规范、技术标准、监督流程、人员配备、检测设备以及信息管理等多个方面。
组织机构是技术监督工作的核心指挥层,负责统筹规划、协调资源、制定策略等。
制度规范则明确了各项技术监督工作的职责、权限、操作流程和考核标准,为工作的开展提供了依据和约束。
技术标准是衡量技术监督工作质量的重要标尺,涵盖了产品质量、工艺参数、设备性能等多个方面。
监督流程则规定了从数据采集、分析、判断到处理的具体步骤,确保工作的有序进行。
人员配备需要具备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的技术人员,以保障监督工作的专业性和准确性。
检测设备的先进性和准确性直接影响到监督数据的可靠性。
信息管理系统用于收集、存储、分析和传递监督数据,实现信息的共享和快速反馈。
二、评估指标体系的建立为了全面、客观地评估技术监督工作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需要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评估指标体系。
这些指标可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体系完整性组织机构是否健全,各部门职责是否清晰明确。
制度规范是否涵盖了技术监督工作的各个环节,有无漏洞和冲突。
技术标准是否与行业先进水平接轨,是否定期更新。
2、执行有效性监督流程是否严格执行,有无违规操作和简化流程的现象。
人员是否按照规定的职责和权限开展工作,工作质量是否达到要求。
检测设备是否按时校准和维护,设备的使用率和故障率如何。
3、数据准确性采集的数据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有无数据造假和遗漏的情况。
数据分析方法是否科学合理,分析结果是否能够反映实际情况。
4、问题处理及时性发现的问题是否能够及时上报和处理,处理措施是否有效。
对问题的跟踪和反馈机制是否健全,是否能够避免问题的重复出现。
5、持续改进能力是否定期对技术监督工作进行总结和反思,发现的问题是否能够及时纳入改进计划。
技术监督管理制度

技术监督管理制度1、总则1.1技术监督是保证发供电设备安全、可靠、经济运营旳重要手段, 也是XX公司生产技术管理旳一项重要基础工作。
为了更好旳贯彻“安全第一, 避免为主、综合治理”旳方针, 推动“安全、健康、环保、效益”, 规范和加强技术监督管理工作, 上级公司有限责任公司《XX公司技术监督动态检查措施》(生计/监督-001-), 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2技术监督管理旳目旳是: 建立高效、畅通、迅速反映旳技术监控管理网络, 保证国家及行业有关技术法规旳贯彻实行, 保证XX公司有关技术监督管理指令畅通无阻, 通过有效手段, 及时发现问题, 采用相应措施使问题尽快解决, 提高XX设备安全可靠性, 最后保证XX公司生产系统安全、可靠、经济、环保运营。
1.3技术监督管理工作贯彻“安全第一、避免为主、综合治理”旳方针, 按照依法监督、关口前移、闭环控制、专业归口旳原则, 实行技术管理责任制, 对电力工程初步设计审查、设备选型与建造、安装、调试、试生产到运营、检修、停备用、技术改造中旳技术性能检测和设备退役鉴定, 实行全过程、全方位旳技术监督管理。
1.4技术监督工作以质量为中心, 根据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原则、规程、制度, 运用计量、检查、实验等手段, 建立质量、原则、计量三位一体旳技术监督体系。
1.5技术监督工作依托科技进步, 采用和推广成熟、行之有效旳新技术、新措施, 选用先进旳仪器设备, 改善、完善测试技术、措施、手段, 提高设备诊断能力和水平, 不断提高技术监督专业水平。
1.6本制度合用于XX公司生产管理各部门旳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2.技术监督管理机构与职责2.1技术监督管理机构2.1.1 XX公司技术监督工作旳上级监督部门。
2.1.2为保证技术监督管理旳系统性、专业性和统一性。
XX公司技术监督工作实行三级管理: 第一级为生产副总经理和总工程师;第二级为安全技术部管理人员和各技术监督专业负责人;第三级为XX部、XX部管理人员和生产运营、XX人员。
技术监督管理制度

技术监督管理制度一、技术监督管理制度的必要性1.保障产品质量。
技术监督管理制度能够确保产品的技术指标和质量标准得到严格执行,从而提高产品的质量和竞争力。
2.促进技术创新。
技术监督管理制度能够规范技术创新的研发、实施和推广过程,提高企业技术创新的成功率,并进一步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3.保护知识产权。
技术监督管理制度能够规范知识产权的保护和管理,避免技术被非法侵犯和泄露,维护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利益。
4.提升技术人员素质。
技术监督管理制度能够规范技术人员的工作行为和职业素养,促使他们具备更高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责任感。
二、技术监督管理制度的内容1.技术规范和标准。
制定适用于企业的技术规范和标准,明确产品和服务的技术要求,规范产品开发、制造和使用的技术流程。
2.技术检测和测试。
建立技术检测和测试体系,确保产品的技术指标符合国家标准和用户需求,保证产品质量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3.技术质量管理。
建立技术质量管理体系,包括技术质量规范、技术质量考核和技术质量奖惩等,推动技术质量的持续改进。
4.知识产权保护。
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包括专利申请和管理、技术秘密保护等,维护技术的创新和竞争优势。
5.人员培训和管理。
制定技术人员培训计划,提高技术人员的专业水平和素质,同时建立技术人员的考核和激励机制,确保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三、技术监督管理制度的实施1.领导重视。
企业领导要高度重视技术监督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实施,明确制度的重要性,提供充分的资源和条件。
2.组织架构。
企业要建立健全的技术管理组织架构,明确技术管理的职责和权限,确保技术工作能够顺利进行。
3.培训和宣传。
通过培训和宣传,提高员工对技术监督管理制度的认识和理解,增强员工的遵守制度的意识和能力。
4.监督检查。
建立健全的监督检查制度,对技术监督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5.连续改进。
技术监督管理制度是一个不断改进的过程,企业应该及时总结经验,修订制度,持续提高技术监督管理的水平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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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监督管理考核细则一、总则1. 贯彻国家、电力行业、上级技术监督管理机构的相关标准、规程、规定和制度,认真做好鄂尔多斯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发供电设备的技术监督工作,确保设备安全、高效、优质、经济运行。
2. 技术监督工作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双重副总裁行政领导、总工程师技术复杂、生产技术处实施的技术监督管理体系,按照专业监督与基层监督相结合的原则,以质量为中心、以标准为依据、以计量为手段,对生产(基建)全过程进行技术监督。
3. 充分依靠科技进步,积极采用、推广成熟、有效的新技术、新工艺、新办法,开展、普及技术监督知识活动,不断提高技术监督水平。
4. 本细则适用于鄂尔多斯电力有限责任公司金属、化学、电能质量、绝缘(高电压)、热工、电测仪表、环境保护、继电保护、节能等九项技术监督工作。
5. 鄂尔多斯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的所有生产运营、基建单位都要遵守本细则开展技术监督工作。
二、范围与主要内容1. 范围在金属、化学、电能质量、绝缘(高电压)、热工、电测仪表、环境保护、继电保护、节能、转机振动等方面对设备健康水平与安全、质量、经济运行方面的重要参数、性质性能和指标进行监督、检查、调整及评价。
为设备与系统改进和改造、运行方式优化提供技术支持和依据。
2、主要内容2.1 电能质量与谐波监督频率和电压质量监督。
频率质量指标为频率允许偏差。
电压质量指标包括允许偏差、允许波动和闪变、三相电压允许不平衡度和正弦波形畸变率。
发电、配电设备、系统的谐波检测。
2.2 金属监督高温高压部件、承压容器和管道及部件、蒸汽管道;高速旋转部件金属母材和焊缝(发电机大轴、护环、凤叶;汽轮机大轴、叶轮、叶片)的材质成分、金湘、性能、裂纹及其它缺陷。
2.3 化学监督水、汽、电力用油(气)、燃料品质;热力设备的腐蚀、结垢、积盐。
化学仪器仪表。
2.4 绝缘监督电气设备的绝缘强度;过电压保护和接地系统。
绝缘介质的品质。
2.5 电测监督交直流电压、电流、功率、电量、频率、相位等电器仪表及其测量装置。
2.6 热工监督压力、温度、流量、重量、转速、振动等热工表计及其检测元件和检测装置;自动控制、调节装置;热工保护、连锁系统;过程控制计算机系统。
上述表计、装置、系统的投入率、准确率、动作正确率。
2.7 节能监督发电设备的效率、能耗;输配电设备的损耗。
2.8继电保护与励磁监督发配电设备、系统的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及其投入率、动作正确率。
与发电机提供励磁电流有关的电气设备和装置以及与其相关的一切回路和备用设备、装置。
2.9 环保监督污染排放监测与环保设施效率。
2.10 转机振动监督主要指汽轮发电机组的振动;主要重要发电辅助转动机械的振动。
三、技术监督体系3.1.按照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技术监督工作条例》和国家、行业技术监督法规、条例以及有关文件,业主方与生产运营单位建立一体化的技术监督体系、技术监督实施细则,并严格实施、开展技术监督工作。
3.1.1 业主方建立以总工程师负责、生产技术处组织实施、相关职能处室协助的技术监督体系。
见附件1。
3.1.2 运营单位建立以项目总工程师负责的、与业主技术监督体系队赢得、专责人员稳定且业务能力符合要求的项目技术监督体系。
制定针对业主生产设备、设施、系统的且完善、具体、科学、可行的实施细则,并严格实施,开展具体的技术监督工作。
3.1.3 业主方与运营单位一体化技术监督体系。
附件2。
四、职责与分工4.1 业主方职责4.1.1 负责贯彻执行、传达国家、行业、自治区电力公司和上级部门关于技术监督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条例、规程等。
并及时通知、转发运营单位。
4.1.2 负责与自治区电力公司技术监督机构的联系,按照要求报送技术监督报表、总结。
联系上级技术监督机构对生产运营中的异常情况及时进行技术分析。
4.1.3 负责对运营单位的技术监督体系运作、工作、台帐资料进行检查、督促、考核,并根据自治区电力公司技术监督要求、提出的改进意见,及时组织、督促运营单位制定实施计划进行整改。
4.1.4 按照上级技术监督机关要求,负责组织定期技术监督工作会议、活动。
按照企业技术监督实施细则,定期组织运营单位进行技术监督工作总结、检查、活动。
4.1.5 根据技术监督管理标准和实施细则要求,组织运营单位制定本公司技术监督工作细则,并督促、监督运营单位严格实施。
对运营单位制定的技术监督相关制度、细则等进行审核、审批,并监督实施。
4.1.6 根据技术监督工作的实际需要,购置必需的技术监督设备、仪器,促进现场技术监督工作的开展。
4.2 运营方职责4.2.1 按照国家、行业、自治区电力公司和上级部门关于技术监督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条例、规程等,结合生产实际制定有效、可靠、可行的技术监督实施标准、细则、计划。
4.2.2 建立与业主方对应的技术监督体系,切实、有效、规范的开展技术监督工作,保持技术监督专业人员的稳定和保证人员专业水平符合技术监督工作的要求。
接受业主方及其上级技术监督机构的指导、监督和整改要求。
4.2.3 按照行业标准和业主方上级技术监督机构、业主方的技术监督工作要求,开展、落实各项技术监督工作。
负责各项技术监督台帐的建立、完善;按照要求,按时真实、准确填报各种技术监督报表;定期参加、协助业主方组织技术监督活动。
4.2.4 定期召开技术监督会议,总结、分析技术监督工作经验和实际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对生产中存在的技术监督问题及时报告业主方,并积极提出解决方案。
按照要求,按时编制、完成各项技术监督工作总结并及时上报业主方进行审批。
4.2.5 组织制定各项技术监督和试验措施以及检查、检验工作计划、报告和总结、大小修工程技术监督总结报告,经过主管领导审核后报业主方审批。
并严格、认真、有计划的落实、实施。
4.2.6 对生产过程、检验中出现异常、事故、重大问题,立即组织技术分析和专题会议并提出专项技术分析报告。
积极参加业主方组织的各项异常专题技术监督活动、专题分析会议,并积极提出、发表现场实际数据、分析意见。
针对会议决定,积极采取措施进行现场试验、调整、改进。
4.2.7 根据技术监督工作要求和业主方上级技术监督机构的要求,积极参加相关技术监督工作会议。
不断交流、推广技术监督新成果、新技术及其在生产过程中的应用,加强技术监督人员的业务培训,实行持证上岗制度,不断提高技术监督工作水平。
4.2.8 严格按照技术规程、标准、工艺要求,使用、操作现场配置的技术监督仪器仪表、试验设备设施,并妥善保管,杜绝责任性的设备损坏、丢失、消耗。
并根据实际生产需要,及时提出仪器仪表、操作工艺的更新和改进,确保现场技术监督工艺的先进性、准确性。
4.2.9 严格生产现场、过程的技术监督试验、采取样、化验工作,严格按照技术标准、操作试验规程、监督范围和项目、指标要求等电力行业技术监督规范要求进行生产现场、过程的各项监督工作,确保监督项目、指标、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真实性。
对生产现场、过程的技术监督项目、数据负全部责任。
4.2.10 根据业主方技术监督的要求,负责现场样品采集、收取工作和相关仪器仪表、设备设施检验、校验的配合工作。
负责业主方根据现场生产和设备、系统需要进行的性能监督试验的现场配合工作。
4.2.11按照业主方的要求,积极协助、参加业主方新建、扩建生产设施、设备及其调试、试生产过程、验收过程的技术监督工作。
4.2.12 建立健全专业技术监督档案,并按档案管理要求,分年度整理成册,经过业主方专业技术人员、主管领导审批后,归入业主方技术档案管理部门。
4.2.13根据实际生产设备、设施的技术改造,即使完善、修订技术监督工作实施细则,确保技术监督工作符合生产实际的需要。
五、分工:5.1 项目分工按照运营合同规定的原则和附件10规定的项目细则执行。
并严格按照细则要求,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分管工作。
5.2 按照项目细则要求,对分管项目的完整性、及时性、准确性负责。
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5.3 按照项目分工进行技术监督工作引发的费用,由分管单位承担。
5.4 业主方和运营单位,按照项目分工细则的内容,为现场配备必需的仪器仪表、设备设施,以确保生产任务的正常进行。
5.5 运营单位对业主方为保证生产任务完成而在现场设立的生产人员进行技术培训,有计划的使其在一定的时期后具备独立进行与其岗位向适应的工作的业务能力。
5.6 技术监督工作实行专项报告制度。
运营单位对生产过程中的监督项目、指标及其完成情况按照规定定期如实上报业主,对重要问题及时进行专题报告。
5.7 运营单位要按照业主方上级技术监督机构要求,参加季度、半年度、年度技术监督例行会议,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参加特殊技术监督专题会议的费用,由双方协商解决。
六、考核原则6.1 技术监督管理工作要严格按照电力行业和业主方上级技术监督机构有关技术监督工作的标准、规定、规程、条例等开展规范、细致、有效的工作。
未按照要求、标准进行或弄虚作假开展技术监督工作、进行技术监督活动的,业主对运营单位进行经济考核。
6.2 生产过程中技术监督必须严格执行规定的监督项目、指标。
任何减少监督项目、降低监督指标的做法,业主都将进行严格考核。
因为减少监督项目、降低监督指标导致市场出现异常、设备损坏或经济效益受到损失。
业主方将追究运营单位的责任并进行经济处罚。
6.3 运营单位要按照要求,定期、按时提交各项技术监督报表、报告、总结,保证所有内容、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真实性。
未按照要求完成相关工作或内容与生产实际不符合的,业主方将对运营单位进行考核。
6.4 运营单位在生产过程中发现的技术监督异常情况,要及时准确、真实的上报业主方,并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案,经过业主方主管领导审批后立即实施,并依据生产实际及时采取正确、有效的技术措施,避免异常情况的恶化、扩大。
否则,业主方将对运营单位进行考核。
6.4 运营单位要按照标准、要求,建立健全技术监督台帐、档案,并依据生产现场实际及时进行完善、修订。
技术监督档案、台帐不健全、不完善或修订不及时,业主方将对运营单位进行考核。
6.5 运营单位要按照技术监督工作的要求,积极参加有关的技术监督例行会议,积极参加业主方组织的现场技术监督检查、讨论和与生产过程有关的专题会议,积极协助业主方进行、完成与技术监督、试验有关的配合工作。
对不响应或不配合以上工作的行为、现象,业主方将对运营单位进行考核。
6.6 运营单位要认真接受业主方及其上级技术监督机构对建术监督工作的检查、监督,并积极完成有关的技术监督整改、改进、完善工作。
对不能认真及时地进行、完善以上工作的行为或现象,业主方将对运营单位进行考核。
七、附则7.1 本细则适用于生产运营活动的全过程和运营托管的全部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