丨小4 :药品广告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药品广告市场整治方案

药品广告市场整治方案1. 引言药品广告市场的规模庞大,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乱象和问题。
有些药品广告存在虚假宣传、信息不准确等问题,给消费者带来误导和安全隐患。
为了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药品市场的健康发展,我们需要有力的整治措施。
本方案旨在改善药品广告市场,提升广告的诚信度和信息准确性。
2. 主要问题2.1 虚假宣传有些药品广告夸大了产品的功效或疗效,或者存在虚假声称没有副作用的情况。
这种虚假宣传误导了消费者,使他们对药品的治疗效果和安全性产生错误的认识。
2.2 信息不准确药品广告中的一些信息可能不准确或者缺乏科学依据。
这使得消费者无法准确了解药品的适应症范围、剂量和注意事项等,并且可能导致患者自行使用药物而产生健康风险。
2.3 缺乏监管当前药品广告市场监管体系不完善,监管力度不够强大,导致一些企业和个人钻监管漏洞,发布不合规的广告。
3.整治方案3.1 完善监管体系建立健全药品广告市场监管体系,加强相关部门的监管职责和能力,提高监管力度。
- 加强广告审查。
加大对药品广告内容的审核,确保广告内容真实准确、科学可信。
- 加强违法行为查处。
加大对虚假宣传、不实信息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于严重违规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 建立行业黑名单。
建立药品广告违规企业的黑名单,并公开曝光,对不遵守规定的企业进行处罚,提高失信成本。
3.2 提高广告主体责任意识药品广告主体应当承担起更多的责任和义务,加强自律。
- 强化自律机制。
建立行业组织或协会,对会员企业进行自律管理,并设立处罚机制,对违规行为给予惩罚。
- 完善广告主体信息公示。
要求广告主体对自身信息进行真实准确披露,包括企业资质、药品生产许可、广告内容审核证明等,提高信息透明度。
3.3 提升消费者保护意识加强消费者对药品广告的辨识能力,增加消费者保护意识,减少受骗风险。
- 加强宣传教育。
通过各种渠道,包括媒体宣传、健康教育等形式,提高消费者对药品广告的警惕性和辨识能力。
- 建立投诉举报平台。
当前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广告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

当前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广告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是防病治病关系到人体健康和人身安全的特殊商品,与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息息相关,而真实合法的广告宣传对普及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上市和推广应用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但是,虚假违法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的广告往往造成对消费者使用的误导,轻者使用无效,蒙受经济损失,重者延误病情,损害健康,甚至致人死亡。
因此,加强广告市场整治,净化广告领域是一个克不容缓的问题.本人就目前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广告市场存在的普遍问题加以归纳,仅供参考。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1、存在的主要问题1。
1公然造假,无中生有。
1。
2准备多个广告版本,套取广告批文。
1.3召开专家咨询会,把专家讲话断章取义,获取有利药品销售的证言编入广告。
1.4伪造低价假合同,对付工商部门处罚。
2、存在的原因2。
1监管责任不明,法规存在漏洞.2。
2监管体制不顺,行政交通低下。
2。
3处罚力度不够,缺乏威慑力量。
二、几点建议鉴于我国药品广告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必须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借鉴发达国家药品广告监管的成功经验和做法,结合我国国情,改革监管体制,完善法律规章,创新监管手段,与时俱进,规范药品广告市场秩序.并提出如下几点建议:1、改革我国现行药品广告审批权和管理权分离的体制,适时修订《广告法》等法律法规,以法律的形式赋予药监部门对药品广告的监管职能,明确药监部门对药品广告具有审批权和监督管理权,实现药品广告监管中的职、权、责一致,从根本上改变职能不清、责任不明造成的“漏监”、缺位的问题,建立起统一、权威、高效的药品广告监管新体制。
2、完善药监部门规章,如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修改《药品广告审查办法》和《药品广告审查标准》时可将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篡改经批准的药品广告内容,扩大疗效宣传"的违法行为定义为“所标明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对于“药品广告中扩大疗效宣传的药品”适用《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以假药论处,则药监部门可依据《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对发布虚假药品广告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以生产、经营假药行为直接处罚。
药品广告监管的挑战与对策

药品广告监管的挑战与对策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药品广告在我们的生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然而,由于药品广告的特殊性质,其监管工作面临着许多挑战。
本文将探讨药品广告监管面临的挑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首先,药品广告的信息准确性是监管的首要难题。
药品广告的宣传手法多样,往往以吸引消费者眼球为目的,而忽视了对产品的准确描述。
不少药品广告夸大其效果,甚至故意掩盖产品的副作用和使用限制。
这给消费者带来了误导,也增加了用药的风险。
面对这一挑战,监管部门应加强对药品广告宣传内容的审核,确保其真实准确,严禁虚假宣传和夸大宣传。
其次,药品广告的患者定位也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很多药品广告在定位受众时较为宽泛,往往采取广告轰炸的方式,无论受众的真实需求如何都不加区分。
这导致了资源的浪费,也给消费者带来了困扰。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监管部门可以通过设立严格的受众定位准则,要求药品广告只针对真正需要的人群进行宣传,提高广告投放的精准度,提高广告的效果。
此外,药品广告的频次和渠道选择也是监管难题之一。
药品广告途径多样,包括电视、广播、互联网等多种媒介。
目前存在的问题是,一些药品广告通过不断重复投放,甚至在同一时间段多个频道同时播放,给观众带来了不必要的干扰。
针对这个问题,监管部门应加强对药品广告的频次和渠道的管理,合理控制广告数量和投放时间,减少对消费者的侵扰。
最后,药品广告的监管执法也需要加强。
药品广告涉及社会公共利益,必须依法规范。
然而,当前在一些地区,尤其是农村地区,药品广告的监管执法不够严格,一些违规广告得不到及时制止。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监管部门应加强对药品广告的巡查和监督,加大对违规广告的处罚力度,及时制止和打击违法行为。
总之,药品广告监管面临着诸多挑战,但只有通过加强对信息准确性的审核、规范患者定位、合理控制广告频次和加强监管执法,我们才能更好地保护消费者的权益,确保广告行业的健康发展。
药品广告监管是一项复杂而庞大的工程,需要各方的共同努力,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
药学毕业论文我国药品广告的现状及建议

药学毕业论文我国药品广告的现状及建议一、药品广告监管现状1.审批、监测、管理三分离,同步治理存在一定难度。
我国药品广告管理实行分别授权、分级管理,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药品广告的审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广告的查处,媒体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广告的刊播和管理。
在广告的监测上,审批部门的监测侧重于是否经过批准,广告的内容是否与批准内容一致,对监测到的违法广告只能通报和移送,无权查处;而监督处罚部门主要侧重于广告审批手续是否完备,对于药品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很少审查,致使药品广告审批监管呈现“管着的看不到,看着的管不到;审批的不管,监管的不批”等状况。
2.“疲劳轰炸、现身说法”,引诱消费者上当受骗。
违法药品广告针对性强,无限夸大疗效。
这类广告大多为抗风湿类、胃炎、哮喘、皮肤病、糖尿病、男性疾病系列的药品,大多是治疗慢性疾病且具有普遍性,针对的对象多为老年且体弱多病的人群,采用召开专家咨询会、义诊、讲座、“现身说法”“买一送一”等多种形式,利用“专家”、“治愈者”的证言佐证药品奇特功效。
更有甚者,一些消杀品、食准字食品、卫健字等保健品也大行其道,在电视媒体大肆宣传疗效。
并通过在夜间时段不停连播,进行疲劳轰炸,引诱消费者上当受骗。
3.各方利益链条完整,造成部分违法广告泛滥。
药品广告现已成为各类媒体最大的广告来源之一。
媒体为了增加收入,对药品广告审核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态度,任凭违法广告在媒体上传播。
对于媒体,由主管部门对其进行“象征性”经济处罚和“内部的”公开通报批评,有些批评甚至于仅仅只言片语。
而对药品经营企业来说,在播广告的时候播出其企业名称和经营地址,提高了药店的知名度,带来了经济效益。
广告主、广告发布者、药品经营企业和刊播广告的新闻媒体利益相辅相成,利益链相当完整,加之广告主及广告发布者并不确定,违法追究存在一定难度,造成部分违法药品广告泛滥。
二、建议:严密法律法规,加大惩处力度。
《药品管理法》、《广告法》中的一些措辞概括性太强,因而外延较为模糊,建议给出明确规定。
浅谈我国药品广告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监管对策-河南中医药大学第一

浅谈我国药品广告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监管对策河南春秋大药房李海松药品广告是药品经营者承担费用,通过一定媒介及形式介绍药品信息的商业活动,是传递有关药品的性能、用途、适应症等信息的媒介,能够影响消费者的用药选择.虚假的药品广告,轻则会延误患者疾病的治疗,重则会损害人们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与其他商品广告相比,其最显著的特点是受各国法律的严格控制。
但是近年来,我国药品广告违法、违规刊播问题十分突出,严重影响了人们的用药安全,加强药品广告管理已经成为一项紧迫的工作。
1我国药品广告管理存在的问题我国《广告法》、《药品管理法》和《药品广告审查办法》等法律、法规均对药品广告管理进行了明确的规范。
药品广告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共同管理.但是近年来,虚假药品广告泛滥,一些媒体常刊发未经审核批准的药品广告;一些零售药店向行人散发非法药品宣传资料;一些保健食品在广告中大量使用医疗用语。
由于违法药品广告误导等原因,我国每年有250万人吃错药,违法药品广告已严重危害群众的身体健康①。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FDA)对2006年1—l2月份全国部分媒体发布药品广告的监测数据显示:电视和报纸中发布违法药品广告的比例分别为62%和90%。
目前,违法药品广告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它们通过各种各样的方法达到欺骗、诱导消费者购其药品获取暴利的目的。
以下是违法药品广告常见的几种表现形式:(1)篡改审批内容进行虚假宣传有的取得批准文号后,为了达到夸大宣传的目的,采取偷梁换柱的做法,擅自更改广告的批准内容,宣传虚假的疗效、成份,披着合法的外衣干着不合法的勾当。
(2)伪造药品广告批准文号发布广告使用假药品广告批准文号发布广告,这些违法行为给患者用药造成了极大的误导,并严重扰乱了药品广告市场秩序(3)超出有效期的药品广告(药品广告的有效期为1年)。
(4)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常使用“无任何不良反应”、“彻底根除”、“安全无毒副作用”等用语,含有一些违反科学规律,明示或者暗示包治百病,适合所有症状等内容。
药品广告监管的重点与难点问题

药品广告监管的重点与难点问题药品广告监管是维护公众健康和保障医药市场秩序的重要工作之一。
然而,由于药品广告的特殊性质以及市场竞争的复杂性,药品广告监管面临着一些重点和难点问题。
本文将就药品广告监管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展开探讨,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一、药品广告监管的重点问题1. 食品药品监管法规的执行药品广告的监管以及违法广告的查处需要依托相关法律法规的支持和执行。
然而,由于药品广告监管涉及多个部门和层级,法规执行不够严格和一致性不足是目前监管工作的重要问题之一。
因此,加强对药品广告相关法规的解读和培训,加强法规执行的统一性和力度,是解决药品广告监管重点问题的关键。
2. 夸大宣传与误导消费者药品广告的内容应该真实准确、科学合理,但由于市场竞争的压力和商业利益的驱使,一些药品广告存在夸大宣传和误导消费者的倾向。
这不仅可能对患者带来误导,还可能引发社会不安定因素。
因此,加强对广告内容的审核,对违规广告进行惩罚和曝光,是防止药品广告夸大宣传与误导消费者的重要举措。
3. 网络广告的监管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网络广告成为了各行各业的主要宣传方式之一,药品广告也不例外。
然而,网络广告的传播速度快、覆盖面广,监管难度较大。
同时,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网络平台发布虚假广告,以牟取不当利益。
因此,在确保网络广告监管的全面性和有效性的前提下,加强对网络广告平台和发布者的监管,对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是解决药品网络广告问题的重要手段。
二、药品广告监管的难点问题1. 多元文化背景下的标准制定药品广告监管需要根据特定药品的标准和特点来进行评估,然而在多元文化背景下,不同国家或地区对广告内容和标准的认可程度可能存在差异。
这给药品广告监管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因此,建立国际化的标准制定机构,加强国际间标准的沟通与协调,有助于解决药品广告监管难点问题。
2. 医学专业知识的要求药品广告的内容应该真实准确、科学合理,这意味着广告审核人员需要具备医学专业知识。
浅谈药品广告监管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浅谈药品广告监管存在的问题和对策浅谈药品广告监管存在的问题和对策药品广告作为传播药品信息的一种方式,不但起到宣传、引导消费者正确选购药品的作用,而且已经成为企业促销的一种主要手段。
随着广告效应带来的巨额利润,一些企业不顾国家规定,通过各种方式进行违法药品广告宣传,误导消费者,严重干扰了药品市场秩序,对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用药安全构成了威胁,也给各级药监部门监督管理提出了新课题。
一、药品广告监管存在的问题1、监督体制不适应药品广告管理要求。
《广告法》第六条规定“县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广告监督管理机关”。
第三十四条规定:“利用广播、电影、电视、报纸、期刊以及其他媒介发布药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等商品的广告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进行审查的其他广告,必须在发布前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广告审查机关) 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未经审查,不得发布”。
《药品管理法》第六十条第一款规定:“药品广告须经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药品广告批准文号;未取得药品广告批准文号的,不得发布”。
由此可见,药品广告的审查机关与监督管理机关分属于药监部门和工商部门,这种责权不统一、审查与监管分离的管理体制造成监管工作的脱节,不利于药品广告监督。
为违法药品广告提供了滋生蔓延的土壤。
二、加强药品广告管理的对策1、完善药品广告监管法律法规,改革监管体制。
应进一步修订完善药品广告监管法律法规,制定集审批、监管、处罚于一体的药品广告监管法律法规体系,真正做到权责的有机统一,保证药品广告的有效监管。
2、创新监管手段,提高监管效率。
应进一步完善药品广告审批电子政务系统,以便监管部门和社会公众对药品广告审批情况的查阅;各级药品广告监管部门要把电视台、电台、报社、电影院、礼堂等发布违法药品广告多的媒体、场所列为监管的重点,发现违法药品广告及时移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该撤销药品广告批准文号的要及时撤销;制定切合实际的药品广告监管行政规章,明确市、县药监部门的监管职责,把事后监管变为事前监管。
浅谈药品广告监管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浅谈药品广告监管存在的问题和对策药品广告作为传播药品信息的一种方式 , 不但起到宣传、引导消费者正确选购药品的作用 , 而且已经成为企业促销的一种主要手段。
随着广告效应带来的巨额利润 , 一些企业不顾国家规定 , 通过各种方式进行违法药品广告宣传 , 误导消费者 , 严重干扰了药品市场秩序 , 对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用药安全构成了威胁 , 也给各级药监部门监督管理提出了新课题。
一、药品广告监管存在的问题1、监督体制不适应药品广告管理要求。
《广告法》第六条规定“县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广告监督管理机关” 。
第三十四条规定:“利用广播、电影、电视、报纸、期刊以及其他媒介发布药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等商品的广告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进行审查的其他广告 , 必须在发布前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 (以下简称广告审查机关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 ; 未经审查 , 不得发布” 。
《药品管理法》第六十条第一款规定:“药品广告须经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 并发给药品广告批准文号 ; 未取得药品广告批准文号的 , 不得发布” 。
由此可见 , 药品广告的审查机关与监督管理机关分属于药监部门和工商部门 , 这种责权不统一、审查与监管分离的管理体制造成监管工作的脱节 , 不利于药品广告监督。
2、法律法规不健全 , 可操作性不强。
我国现行的药品广告监督 , 除了《广告法》规定由县以上工商部门行使监督管理权外, 《药品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九十二条, 《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七十六条、第七十七条、第七十八还规定了药监部门对批准的药品广告有检查权。
但这些权力仅限于省级药监部门享有撤销药品广告批准文号 , 对违法情节严重的药品广告进行公告 , 责令限期改正 , 责令停止发布以及提出建议等 ; 而对市、县一级药监部门的职权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
因此 , 针对市、县范围内出现的违法药品广告 , 市、县药监部门除了移送工商行政部门外 , 不能采取任何其他措施 , 这无形中给违法广告主和广告发布者以可乘之机。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丨小4 :药品广告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药品广告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姓名:丨小4准考证号:班级: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摘要:药品是关系人体健康和人身安全的特殊商品,药品广告对指导合理、安全的用药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真实合法的广告宣传对药品的推广使用,能起到有效的促进作用,否则将误导消费者。
我国药品违法广告问题依然严峻,严重影响着人们的用药安全,故政府有关部门应健全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加大行政监管的力度,加强对药品广告的监督管理。
关键字:违法药品广告现状监督管理对策
一、我国药品广告存在的现状及表现形式。
违法药品广告就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他有关药品广告监督管理的规定的广告,我国违法药品广告现状为: 2011年第1期查处的违法药品广告10990次、违法医疗器械广告1584次、违法保健食品广告3668次。
[1]第2期(2011年1月至5月)查处的违法药品广告 15182次、违法医疗器械广告449 次、违法保健食品广告 793次。
[2]第3期(2011年6至9月,查处的违法药品广告12902 次、违法医疗器械广告2030 次、违法保健食品广告3382 次。
[3]第4期查处的违法药品广告31537次,违法医疗器械广告2396次,违法保健食品广告6233次。
[4]可见我国违法药品广告问题依然严峻,具体表现形式如下:
1.未经审批,虚假宣传
就是违法药品广告主在未取得药品广告审查批准文号的情况下发布广告,异地发布广告而未经发布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备案。
有的药品经营企业或生产厂家销售员擅自印制药品广告小报,且在药品经营企业营业店堂内对购买药品的患者和向街道上过往的广大群众进行发放;有的广告药品还附有一些宣传刊物;有的在营业店堂内擅自张贴或摆放药品广告等。
这些违法广告内容的真实性毫无保证,广告药品的质量自然也得不到保障。
2.擅自篡改审批内容,夸大疗效宣传。
负责药品广告内容的审批,发给药品广告批准文号,对违法药品广告向工商管理部门通报。
工商管理部门负责广告的管理和处罚。
《药品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其批准的药品广告进行检查,对于违反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广告,应当向广告监督管理机关通报并提出处理建议,广告监督管理机关应当依法做出处理。
”《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八条规定“未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擅自发布药品广告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现后,应当通知广告监督管理部门依法查处。
”这是法律对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职责。
但是从法律责任方面讲,却没有规定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药品广告不检查,对违法药品广告不移交的法律后果,也就造成了药监部门有进行检查的职责,却没有不作为的责任。
这样的漏洞就使药品广告审查机构和药品广告的监督管理机构责任不明确,监管脱节,使制假者有机可乘。
4.消费者缺乏对违法药品广告的识别能力
由于药品知识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公众普遍缺乏药品知识特别是基层的农民和工人,缺乏医药专业知识,法律意识薄弱,此类消费者对广告药品的信任度很高,很容易受违法广告的误导,特别是受教育水平不高的人群和老年人群,他们往往缺乏对违法广告必要的鉴别能力,容易落入广告的陷阱中去,这就为违法药品广告提供了一定的生存空间和滋生土壤。
还有一部分患者由于自身疾病久治不愈,一听到可以治愈该病的“特效药”,不论真假,犹如抓到了救命的稻草,没经识别就跟着广告跑。
既浪费金钱,又误了治病良机。
5. 监管体制不健全,行政效能低,体制不顺导致了执法缺位。
整治虚假药品广告必须整合工商、卫生、药监、广电、整规、公安等部门的力量,进行综合治理,但由于管理体制的不顺,严重阻碍了依法行政。
我国目前的药品广告监管体制是:省以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药品广告的审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广告的查处,媒体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广告的刊播和管理。
在广告的监测上,审批部门的监测侧重于是否经过批准,广告的内容是否与批准内容一致,对监测到的违法药品广告只能通报和移送,无权查处;而监督处罚部门主要侧重于广告审批手续是否完备,对于药品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很少审查或无法审查。
从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内部来看,药品广告的审批权限仅限于省级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县食品药品监管局无权审批,致使药品广告审批监管
呈现“管着的看不到,看着的管不到;审批的不管,监管的不批,监测的无权”等状况,加上部门之间信息沟通不畅的问题,致使药品广告监管出现“真空”地带,一些违法药品广告因此有了可乘之机。
6.其他:如某些企业和媒体对违法药品广告危害的认识不够,思想上不够重视,法律观念淡薄,依法发布药品广告的自觉性差。
某些媒体受利益驱动,成为违法药品广告的帮凶。
药品广告发布的主要载体是报刊、电视、电台等媒体,对这些新闻媒体缺乏一个有效的监督机制,监管效力不大。
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报道不够。
新闻媒体一方面可以参与广告经营活动,一方面可以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
因此,新闻媒体扮演着很重要的角色。
必须政企分开,加强自身约束,更有效的发挥宣传机器和舆论监督的作用。
三、解决违法药品广告问题的建议和对策
1.加强思想道德教育,树立诚信意识
要决定一个人的思想道德水平要从小加强教育,树立他们的诚信意识。
人们的思想道德水平上去了,树立了诚信的意识,自然就不会去违法。
如果违法药品广告发布的相关主体具有良好的道德水平和诚信意识,他们自然会意识到发布这样的广告会给人民群众带来怎样严重的伤害,他们就不会再去发布不了。
2.国家有关部门修订相关法律,加大对违法广告的处罚力度.
随时更新法律法规来适应市场的变化,加大对违法广告的处罚力度,加大违法广告发布者的违法成本,加大对媒介刊播违法药品广告处罚力度,媒体要强化行业自律意识建立广告发布责任制度,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
要建立健全的药品广告监管的法律法规,使监管部门有法可依。
在明确相对人责任的同时,还要明确监管部门的职责,防止推诿扯皮现象的发生,坚决制止不作为、乱作为现象。
要强化职能部门的责任,落实过错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3.相关职能部门应加强衔接
我国应借鉴西方发达国家,把药品广告审批权和监督处罚权集中到一个部门,对违法药品广告处罚能够做到及时,准确,合理,从根本上杜绝违法药品广告的出现具体做法a.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切实履行好审批监督权b.工商行政管
理部门要及时处理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移送的药品违法广告案件
4.提高人民群众对药品广告的识别能力
要提高人民群众对药品广告的识别能力就要普及消费者的医药知识。
一方面政府和社会要加强对医药卫生知识和健康教育的普及工作,增强患者的自我保健意识和防病治病的能力, 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素质, 增强法治意识和对违法药品广告的辨别力、抵制力。
另一方面, 消费者要主动利用正规渠道来源的药品信息, 如浏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的官方网站, 登陆企业网站等, 尽量搜寻相关信息以获得正确的药品信息。
只有这样才能净化药品广告市场, 使违法广告无立足之地, 真正保证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用药安全有效。
5.药品食品分开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取消所有保健性药品的批准文号,对确有疗效的健字号药品转为准字号,效果不确切的按“食健字”办理,对净化目前泛滥的保健药品市场已起到一定的作用。
6.建立公众举报制度
建立公众举报制度,对举报虚假药品广告的集体或个人给予一定的奖励,发动群众抵制虚假药品广告。
重奖之下必有勇夫,像王海这样的打假英雄,必将越来越多,使药品虚假广告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
总而言之,加强药品广告监督管理的工作,加大对虚假药品广告的查处力度,对促进安全合理的用药,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创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
可以肯定的是,在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不断完善,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的大趋势下,医药市场将得到进一步的规范,人民群众用药的合法权益也将得到更有效的保障。
参考文献:
[1]关于发布2011年第1期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公告汇总的通知国食药监稽[2011]177号 2011年04月15日发布
[2]关于发布2011年第2期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公告汇总的通知国食药监稽[2011]295号 2011年06月30日发布
[3]关于发布2011年第3期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公告汇总情况的通
知
国食药监稽[2011]448号 2011年10月18日发布
[4]关于发布2011年第4期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公告汇总的通知
国食药监稽[2012]2号
[5]《药事管理》
[6]孙中宝.违法药品广告存在的原因及遏制措施[J].中国药业,2008,17(8):
[7]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违法药品广告公告
[8]《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9]《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药品广告审查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