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拆违考核评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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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违拆违工作考核细则表

控违拆违工作考核细则表
3
拆违配合(20分)
1、发生违法建筑,能主动做好村民工作,动员自拆的,得10分;
2、行政执法大队对违法建筑进行强拆时,村两委干部能到场协助工作的,得10分。
4
协调服务(10分)
能及时处理群众举报并及时回复的,得10分;
总分
控违拆违工作考核细则表
控违拆违工作考核细则
序号
考核项目
考核细则
自评
考核组
总评
1
控违、拆违宣传
(20分)
1、有明确的分管领导的,或专门工作班子的,得5分;
2、村干部实行包组包片责任制的,得5分;
3、有巡查记并及时上报的得5分;
4、未因为治违工作出现村民上访的,得5分。
2
巡查监管(50分)
村没有认真落实责任制规定,未及时巡查发现造成违建已封顶的,每例扣10分;超出地面1米以上未发现的,每例扣5分;违建是钢构的,在立柱后发现的每例扣5分,在横梁已构建好后发现的扣10分,在顶篷安装好后发现的扣20分。

2015年文明创建暨控违拆违工作对村考核细则

2015年文明创建暨控违拆违工作对村考核细则
文明创建暨控违拆违工作
85
1、按照镇创建办要求,积极参与大型活动期间的环境整治,每月开展义务劳动1次(15分)。未按要求及时进行整治和义务劳动的每次扣0.5分,扣完为止。整治不到位的每次扣0.2分。2、村委会有固定宣传栏,责任区设有责任区标牌(5分)。无固定宣传栏和责任区标牌的各扣2.5分。
以镇创建办的督查记录为依据。
以镇创建办的督查记录为依据。
精神文明创建
15
1、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积极参加镇组织的文明创建活动,每年村组织开展以乡风文明为主题的系列文化活动,参加区、镇安排的网上投票活动,有活动、有记录、有资料,及时向镇创建办报送活动信息(8分)。没有开展活动的不得分,记录不全、未报送信息的酌情扣分。
以查看档案为准。
2、切实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广泛组织未成年人开展“知荣辱、树新风、我行动”等道德实践活动,有活动、有资料,及时向镇文明办报送活动信息(2分)。没有开展活动的不得分,记录不全、未报送信息的酌情扣分。
加减分项
5
积极开展道德模范、三口好人等先进人物评选和参选活动,被镇、区、市表彰的分别加1、3、5分。被镇、区、市通报和批评的分别减2、3、6分。
4、辖区内不乱挂横幅、小广告、无污水横流(15分)。督查中发现有乱挂横幅、小广告、污水横流现象的、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及时整改的每次每项扣0.2分。
以镇创建办的督查记录为依据。。
5、认真开展中心村庄和已经整治过的村庄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10分)
以镇创建办பைடு நூலகம்督查记录为依据。
6、成立相应的拆违控违领导小组,有专门的巡查队伍和巡查制度,做好巡查记录,并及时上报信息、报表,未及时上报的每次扣0.2分。(10分)村庄内无违规建房和搭建,有违建的,每次拆违前、后均有照片、有面积数据(镇创建办核实),每周上报拆违控违巡查表,未报的,每次扣0.5分。(15分)

城区拆违控违工作考评的实施方案

城区拆违控违工作考评的实施方案

城区拆违控违工作考评的实施方案一、考评目标1.评价城区拆违控违工作的整体水平、绩效和改进潜力。

2.激励城区拆违控违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提高其工作质量和效率。

3.推动城区拆违控违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和规划化。

4.加强城区拆违控违工作部门间的沟通和协作,推动工作的有机衔接和协同发展。

二、考评指标1.拆违控违工作的完成情况:包括拆除非法建筑的数量、面积、工期等指标,以及违建复垦、绿化和整治进展等指标。

2.拆违控违工作的质量:包括拆除非法建筑的合法性、拆违过程中是否存在暴力冲突和滥用职权等情况。

3.拆违控违工作的效率:包括拆除非法建筑所用时间、人力和物力成本,以及拆违工作中是否存在拖延和拖沓等情况。

4.拆违控违工作的公信力:包括拆除非法建筑的公开透明度、对抗性事件的应对能力,以及社会公众对城区拆违控违工作的评价和认可度。

三、考核流程1.立项:城区拆违控违工作考评项目委托给专业的第三方机构进行,需要明确考评的内容、指标和方法。

2.数据收集:第三方机构根据预设的指标,收集、整理城区拆违控违工作相关的数据和信息。

3.考评分析:第三方机构对收集到的数据和信息进行分析,制定城区拆违控违工作的整体评价结果,并提出改进建议。

4.反馈与沟通:第三方机构将考评结果和改进建议报告给城区拆违控违工作相关部门,并与其进行深入沟通和交流。

5.绩效奖励:根据考评结果,对城区拆违控违工作出色的部门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四、考评结果利用1.决策参考:考评结果作为城市管理部门决策的参考,以制定更科学、更合理的城区拆违控违工作政策和计划。

2.政府公示:考评结果公开发布,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和评价,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3.提升管理水平:通过对考评结果的分析和总结,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和管理方式,提升城区拆违控违工作的整体水平。

4.奖惩机制:根据考评结果,对拆违控违工作中不足和问题进行整改和处理,对不履职不尽责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批评和问责。

五、考评周期六、改进机制考评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改进建议,需要城区拆违控违工作相关部门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改进和优化,以推动城区拆违控违工作不断提高。

城区外拆违控违工作考评的实施方案

城区外拆违控违工作考评的实施方案

城区外拆违控违工作考评的实施方案为进一步规范建设管理秩序,促进城乡建设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x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x年“全市拆违控违攻坚年”要求,制定本考评方案。

一、基本原则和目标要求(一)基本原则:1.坚持以人为本、堵疏结合原则。

2.坚持拆控结合、以控为主原则。

3.坚持属地管理原则。

各乡镇及x街道为拆违控违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本辖区内违法建设的发现、制止、上报、处理。

(二)目标要求:按照“及时发现、及时上报、及时处置”的工作要求,确保新增违法建筑处置结案率达100%,逐步实现各乡镇及x街道,新增违法建筑“零增长”的工作目标。

二、组织领导成立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任指挥长,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任政委,市政府副市长、公安局长为副指挥长,市政府办、市督查和目标效能办、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为成员单位的拆违控违考评工作领导组,对城区外各乡镇及x街道拆违控违工作,进行统一部署、调度。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规划局,具体负责城区外拆违控违工作的日常检查、考评,会办、交办、督办拆违控违工作中的各类问题。

三、考评办法(一)考评对象:x城区外的十二个乡镇和x街道。

(二)考评安排:实行每周报告、月调度(评分)、半年奖惩兑现工作机制。

每周报告制度。

各乡镇及x街道的规划建设办(分局),于每周一将上周违法建设情况,由分管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书面上报市拆违指挥部办公室(发现违建行为要立即先电话上报);一周内无违法建设发生的实行零报告。

市拆违指挥部办公室及时汇总后向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实行周报告。

月调度(评分)制度。

市规划局每月底通报当月违法建设的发生动态、发生数字、得分情况,并上报市分管负责人和主要负责人,督促各乡镇、x街道及时处理新增违法建筑。

市拆违指挥部对各乡镇、x街道当月发生的违法建筑及处置情况予以通报,并督促整改到位。

城区拆违控违工作考评的实施方案

城区拆违控违工作考评的实施方案

城区拆违控违工作考评的实施方案为建立健全城区拆违控违长效机制,实现违法建设“零增长”目标,现就进一步加强城区拆违控违考评工作制定以下方案:一、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办、财政、住建、规划、国土、城管、公安为成员单位的拆违控违考评工作领导组。

定期研究和部署城区拆违控违及考评工作事项,统一组织调度市级巡查暗访(原则上每月不少于一次,巡查结果纳入季度考评)。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规划局,具体负责城区拆违控违工作的日常检查、考评,会办、交办、督办拆违控违工作中的各类问题。

二、实行“日巡查、单月调度(通报)、季度考评、年终总评”和“有奖举报”工作机制(一)日巡查。

各级网格责任人每天要认真填写巡查日志,并将巡查情况详细记录在案,本人签字后及时归档,作为通报和检查考评依据;市拆违控违考评领导组办公室要及时汇总当日城区违法建设情况,并向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实行日报告制度。

(二)单月调度(通报)。

市考评领导组办公室每月对当月的违建情况进行调度,各街道(镇)要对新增的违法建设及时组织拆除,对控违日报告每月一通报。

(三)季度考评。

市考评领导组办公室每季度对“四办一镇”(城区四个街道办事处和银屏镇,下同)违法建设情况组织一次考评,根据考评结果兑现奖惩。

(四)年终总评。

每年底,由市拆违控违考评领导组根据季度考评、检查督察、举报查处、巡查暗访等情况,对“四办”进行年度总考评,考评结果纳入市政府年度目标考核。

三、建立拆违控违责任金制度城区四个街道办事处每月各缴纳1万元单位责任金,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规划(建设)办主任每年各缴纳3600元(300元/人/月)个人责任金,单位责任金按月于每月5号前缴纳,个人责任金按年于每年元月底前缴纳。

单位和个人必须按时足额缴纳责任金至市财政指定帐户。

责任金的缴纳和奖惩由市拆违指挥部办公室联系市政府办、监察局、财政局共同落实兑现。

四、考评范围城市规划区内各街道(镇)的所有社区(村),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落实拆违控违责任。

06.湖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控违拆违工作考核办法

06.湖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控违拆违工作考核办法

湖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控违拆违工作考核办法(暂行)为进一步加大对违法建设和违法用地行为的打击力度,确保湖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整体规划的顺利实施,维护拆迁改造区域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的和谐稳定,经湖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研究决定,结合《湖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拆违控违工作实施方案》,制订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东达、南堂、西坎、北滨四个街道办事处和行政执法分局。

二、考核实施由开发区控违拆违工作监督考核组负责组织实施,开发区监察局负责计分。

三、考核方式按照评分细则,监察局对街道办事处和执法分局的制度建设情况、台帐管理情况进行评分,同时将双方交叉互评扣分情况、领导巡查发现问题扣分等情况计入评分体系,综合计算得分。

四、考核指标1、新增违建、违法用地行为(按处计算)。

属于街道办事处巡查不到位、发现上报不及时的,对街道办事处扣分;属于街道办事处上报而执法分局未组织拆除的(情况特殊经领导小组同意的除外),对执法分局扣分。

2、控违拆违工作组织落实情况。

包括制度建立、巡查记录、台账信息建立等。

五、考核记分办法(一)考核评分办法:实行百分制,基础分100分,其中:对新增违建的考核基础分为80分;对控拆违工作组织落实情况(制度、记录、台帐等)的考核基础分为20分。

另设加分项,对控违拆违工作中推出创新举措取得突出效果的,以及拆除存量违建的予以加分。

(二)考核分季度进行(加、扣分项详见附表),年度综合得分=季度平均分×90%﹢年度评价分(由主管区领导评定,满分为10分)。

(三)按照评分细则,各街道办事处的季度考核单独计分,执法分局的季度考核得分按照与四个街道办事处互评得分的平均值计算。

(四)年度综合得分按相应比例折算计入组织部年终“双百”考核。

(五)每年作为一个考核期,考核结果与领导干部成绩评估、任用提拔等挂钩。

在清查、控违、拆违和清理违法用地工作中,各级领导干部如有中饱私囊、徇私包庇行为,一经查实,由纪检监察部门严肃追究责任,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征迁拆违乡镇考核细则

附件1
注:1、所有扣分项目不设上限,该项分值扣完后,继续扣分。

2、征迁征收完成率=实际完成征迁征收面积÷考核当期明确的应征迁征收总面积×100%
3、违法用地查处到位率=已查处到位违法用地面积÷应查处到位违法用地总面积×100%
4、违法建设拆除率=已拆除违法建设面积÷应拆除违法建设总面积×100%。

5、考核内容按《夷陵区治庸问责工作暨争创满意机关活动考核评价补充办法(试行)》相关要求同步考核。

6、按《夷陵区征迁拆违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进行责任追究的,1例加扣2分。

违法占地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督查考评办法

违法占地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督查考评办法第一篇:违法占地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督查考评办法区违法占地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督查考评办法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区两级党委、政府关于违法占地、违法建设(以下简称“两违”)治理工作的精神,有效遏制我区“两违”行为,切实保障社会公共利益,根据《浦东区违法占地违法建设专项治理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督查考评办法。

一、督查对象各(乡)办、区城建办、区城管局二、督查原则(一)属实管理原则;(二)公正、公开、公平原则;(三)实事求是原则;(四)严肃执纪原则。

三、督查内容(一)组织管理领导重视、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巡查网络和工作制度健全;全面掌握规划区内“两违”工作动态,及时上报工作信息;“两违”建设台帐记录齐全、档案管理规范;(二)控违工作加强动态巡查,对“两违”现象及时发现、制止、下发限期拆除通知并跟踪监察;在职党员干部无“两违”行为;单位领导和工作人员无纵容、庇护、放任“两违”行为的发生。

(三)拆违工作对发生的“两违”建设能主动做好工作、动员自拆;适时开展强拆工作;严肃查处已建“两违”建筑。

(四)宣传、信访工作积极做好辖区内“两违”治理的宣传和信访工作。

建立巡查台账,对每次巡查时间、地点、巡查人员、当事人姓名、违法建设情况、制止情况记录清楚。

实行违法建设行为一宗一档建档制度,内容包括举报、巡查、制止、处理情况,现场照片(含制止前、拆除后违法建设情况照片)(30分)。

评分办法:查看相关文件材料、巡查工作台帐,未建立台账不得分,巡查记录不清、缺项的扣10分。

(二)控违工作(400分)1、单位领导和工作人员无纵容、庇护、放任、参与“两违”行为现象的发生(60分)。

评分办法:查看相关文件、工作记录、上报材料。

单位党政领导参与纵容、庇护、放任“两违”行为现象发生的扣30分,工作人员参与纵容、庇护、放任“两违”行为现象发生的扣20分。

2、及时发现“两违”建设,并制止于萌芽状态(50分):评分办法:违法建设行为未及时发现,导致违法建设形成事实的,每起扣10分。

贵安新区拆违控违工作考核办法 讨论稿

贵安新区直管区拆违控违工作考核奖惩办法(讨论稿)为加快新区发展,努力打造贵安新区成为西部地区的重要增长极、内陆开放型经济高地和生态文明示范区,紧紧围绕“控得住、拆得下、守得住、不出事”的工作要求,根据贵安新区拆违控违工作目标责任书,制定如下考核办法。

一、考核原则(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二)坚持严格标准、奖惩分明的原则;(三)坚持教育为主、处罚结合的原则;二、考核小组组长:王春雷副组长:吴雁俊、班小国、罗松华成员单位:政治部、财政局、城市管理局、拆违控违办、规化建设管理局、国土局三、考核内容(一)组织管理。

领导重视、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实行网格化管理,掌握违法建筑动态,制度健全。

(二)控违工作。

在职党员干部、工作人员无违法违章建筑;领导和工作人员无纵容、庇护、放任违法建设行为;做到违法违章建筑控得住、守得住。

(三)拆违工作。

发生违法违章建筑能主动做好工作、动员自拆;集中拆除做到拆得下、不出事。

(四)其他工作。

做好控违拆违工作的宣传工作;积极做好信访、维稳相关工作;信息及时,台帐齐全、档案规范。

四、考核办法实行定期不定期检查考核方式,平时由拆违控违办根据考核内容,对直管区各乡镇、社区进行不定期的抽查考评;每月由考核领导小组对各乡镇、社区拆违控违情况进行综合考评排名,并进行公示;年终综合考评,对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在考核中,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取消考核资格,并进行通报批评。

(一)各乡镇、社区因工作不到位,每周出现5栋以上违法违章建筑,造成违法违章建筑失控的。

(二)各职能部门不履行职责依法查处违法违章建设,或者不积极参与拆违行动的。

(三)对涉及违法违章建设行为的群众投诉、信访、媒体曝光、领导批示件等,未按规定时限调查核实和依法处置的。

四、奖励措施(一)根据年终综合考评得分排名,乡镇、社区及各成员单位分别设置一、二、三等奖(90分以上),分别给予20万、18万、15万元年终奖励。

市拆违工作考评办法(附考核评分细则)

市拆违工作考评办法(附考核评分细则)市拆违工作考评办法(征求意见稿)为扎实推进我市“三改一拆”工作,建立健全拆违工作目标考核体系,充分发挥各责任主体工作积极性,根据市委、市政府《拆违工作实施意见》,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坚持科学、客观、公正的原则,实行定性考评与定量考评相结合、阶段性考评与年终考评相结合、奖励与惩处相结合。

二、考评对象各县(区)政府和新。

绩范围,并作为确定领导班子及成员考核等次和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

(三)严格落实工作责任追究制,对履职尽责不到位、影响工作进展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问责处理。

拆违工作年度考核评分细则考评项目项目要求评分细则考评方式备注拆违任务完成情况(60分)完成市里下达的年度拆违任务分数=全年累计核实拆违面积/全年应拆面积×100%×工作系数×60分。

以12月份累计分数为准工作系数:<10万㎡为1.0,10万㎡—25万㎡为1.1,>25万㎡为1.2拆后环境治理情况(20分) 1.拆后区块及时清理建筑垃圾,恢复场地平整。

1.未及时清理恢复的每一处扣2分。

现场检查2.对拆后区块采取美化、绿化等措施。

2.应绿化未及时绿化的每一处扣2分。

3.对位于城市主要道路两侧,短时期内未能实行拆后治理的已拆区域,设置实体围墙,并对墙面进行美化。

3. 未设置实体围墙的每一处扣2分,已设置未进行美化的每一处扣1分。

控违机制建立情况(10分) 1.建立违法建设巡查工作制度。

未建立的扣1分查看资料,现场检查2.建立村(社区)、乡镇(街道)、县(区、委)违法建设自下而上的报告制度。

未建立的扣1分。

3.建立县(区、委)对乡镇(街道)拆违控违工作的检查考核机制未建立的扣1分。

4.严格控制新违建产生。

发现一处扣1分。

社会稳定维护情况(10分)未发生群体性事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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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违拆违考核评分细则
序号内容分值得分
1 工作方案与总结。

内容包括:2013年控违拆违年初
工作方案,全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工作举措与创
新,大面积控违违拆除情况及问责情况(全年巡查
发现违建多少起、制止多少起、组织拆除多少起、
拆除户地址姓名、面积多少平方、数据像是准确,
附表报送及时),2014年控违拆违工作思路。

8分8
2 控违机制运行情况。

及时准确上报极度巡查方案、
每周控违通报、巡查日报表,落实农民建房审批备
案制度,每周报送县推进办备案存档是否及时。


镇控违组织机构健全、体系运转正常、职责清晰,
按规定配备巡查人员、控违巡查专用车辆,保障控
违工作经费。

控违巡查报告、交办、查处、核查等
台账资料。

22分22
3 技防创新情况。

辖区内遥控飞机航拍覆盖率。

航拍
图公示率,通过航拍图加强对新增违建的控制。

8分 6
4 新增违法建设监管。

因监管不力造成新增违法建设
的,由县推进办巡查发现通报的按国有上每10M2
扣1分,集体上每50M2扣1分计算,被市推进办通
报的按上述标准5倍扣分。

农民建房镇虽审批,但
未报县推进办备案的,按新增违建标准扣分。

市、
县推进办巡查发现或举报人举报的新增违建,事后
补办手续的按上述标准2倍扣分。

(每发生一起扣分
不低于0.6分,市推进办通报一起扣分不低于3分;
围墙按面积的三分之一扣分)
42分38
5 新增违法建设拆除。

被市、县推进办巡查发现或被
举报人举报的新增违建超过一周未能及时拆除到位
的,发现1起扣3分,未拆面积按10M2扣1分。


现新增违建封顶的,按上述标准2倍扣分,逾期一
周仍未拆除,再按2倍扣分,以此类推。

20分20
6 附加奖励分值。

积极向县推进办上报控拆违工作信
息,被采用的每篇加1分。

在控违工作体制、机制
上有创新并在全县推广的,奖励5分;在全市推广
的,奖励10分。

不限
合计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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