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信息管理系统使用有关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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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信息管理系统使用管理制度

医学信息管理系统使用管理制度

医学信息管理系统使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规范医院内部医学信息管理系统的使用,保障医学信息的安全与有效性,提高医疗效率,依法保护医疗患者隐私,订立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医院内全部使用医学信息管理系统的员工,包含医生、护士、行政人员、技术人员等。

第三条定义1.医学信息管理系统:指用于记录、存储、管理医学信息的计算机系统,包含但不限于电子病历系统、医学影像系统、检验检查系统等。

2.用户:指在医学信息管理系统中拥有使用权限的医院员工。

第二章系统使用权限第四条使用权限申请1.全部员工需向医院信息科提出医学信息管理系统使用权限的申请。

2.信息科将依据员工的职责和工作需要,调配适当的使用权限。

第五条权限管理1.用户应妥当保管个人账号和密码,不得将账号和密码告知他人。

2.用户应依据个人工作需要,适量使用权限范围内的功能。

第六条权限审批1.对于特定的功能权限申请,需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

2.信息科将依据权限审批情况,及时调整用户的权限级别。

第三章信息录入与更新第七条信息录入1.用户在录入医学信息时,应准确、完整及时进行录入。

2.信息录入过程中,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规定,不得录入虚假信息或违反患者隐私的内容。

第八条信息更新1.用户应定期更新病历、检验、影像等医学信息,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用户应及时更新个人信息,如联系方式等更改。

第九条数据备份与恢复1.用户应定期进行数据备份,确保数据的安全性。

2.在系统故障或数据丢失时,用户应及时报告信息科进行数据恢复。

第四章信息访问与查询第十条信息访问1.用户在访问医学信息时,应在合法的权限范围内进行查询,不得超出权限范围取得他人隐私信息。

2.用户应保密患者的个人信息,严禁将个人信息泄露给未经授权的人员或使用于非法用途。

第十一条信息查询1.用户在进行信息查询时,应使用正确的查询条件和方法,确保查询结果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2.用户在查询结果中发现错误或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向信息科报告。

医院信息系统管理制度范文(2篇)

医院信息系统管理制度范文(2篇)

医院信息系统管理制度范文一、医院信息科机房管理制度1、机房应有专人负责管理,严格执行信息系统管理暂行规定。

2、进入机房须更换拖鞋,自觉维护机房内整洁,非本室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进入机房。

3、网络管理人员须每天查看____小时值班员日志和设备运转情况,对错误事件及故障应立即分析原因,及时解决问题。

4、保证服务器____小时不间断正常工作,不得随意在服务器用电线路上加载用电设备,严防服务器掉电。

5、对服务器参数进行调整或更改,应经有关领导批准,管理人员应严格填写工作日志。

6、采取有效的病毒感染防范,杜绝网上病毒感染的现象发生。

7、制定网络信息存储和保管规定,多种手段做好数据备份工作。

8、机房内严禁烟火,并备有防火、防盗、防破坏安全设施。

二、网络信息存储和保管制度1、网络信息存储和保管由系统管理员负责。

2、网络系统运行的全部信息均须每天在服务器上实行定时备份,同时每天还把服务器上的数据实行异地备份。

并两月刻盘异地保存,并建档。

4、数据库一经修改,要及时保存和备份;丢失或误操作信息要及时修复或恢复。

5、重要资料和调式运行日志作为存档文件,由系统管理员专柜1保管。

6、任何人使用和调阅网络存档资料,均须经信息科批准后,按规定履行手续方可调阅使用。

三、计算机网络系统维护制度1、医院信息科负责全院计算机网络设备和工作站设备的管理和调配。

2、系统管理员须每月对网络和网络工作站进行检修,对正常和不正常的结果均须记录,以备系统出现故障时参阅。

3、系统管理员根据工作站操作人员报告的情况,及时进行解答和检修。

4、系统出现故障后系统管理员和相应科室操作人员应密切协作,在最短的时限内解决问题。

5、技术人员对发现不能维修的故障,要及时上报,并提请有关技术部门支援。

四、工作站管理制度1、工作站作为计算机网络系统专用设备,不得擅自在终端机上启用其他软件。

2、工作站配置的计算机、打印机等设备须指定专人使用、保管和维护,转交他人保管时需严格交接。

医院管理信息系统使用和维护管理制度

医院管理信息系统使用和维护管理制度

医院管理信息系统使用和维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制度旨在规范医院管理信息系统的使用和维护,确保医院信息化管理的正常运行,提高医院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保护患者的隐私和医院的安全。

第二条医院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是指医院依托计算机技术和网络通信技术建立起来的一套集信息处理、沟通协作、决策支持、服务管理等功能于一体的系统。

第三条全部使用系统的工作人员,包含医生、护士、行政人员等,都应严格遵守本制度,正确使用和维护系统,并承当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系统的使用管理第四条工作人员使用系统需先取得相应的系统账号和密码,账号和密码严禁私自外传或借用他人使用。

第五条工作人员应在指定的设备上使用系统,不得在未授权的设备上登录和使用系统。

第六条工作人员应依照权限使用系统,不得未经授权访问、修改或删除系统中的数据。

工作人员不得利用系统进行非法活动、传播违法信息或损害医院利益的行为,包含但不限于窃取他人信息、传播病毒、恶意窜改数据等。

第八条工作人员发现系统存在漏洞或存在其他安全问题,应及时向技术部门报告,并不得私自使用或泄露漏洞信息。

第九条工作人员离岗或离职时,应及时注销系统账号,离开工作岗位的设备上不得保存任何个人信息和账号密码。

第三章系统的维护管理第十条技术部门负责系统的维护和管理工作,包含系统的安装、升级、备份和故障排出等。

第十一条技术部门应定期检查系统的安全性和稳定性,并采取必需的措施加强系统的安全防护。

第十二条技术部门应建立系统操作日志和安全日志,记录系统的使用情况和安全事件,并定期进行审计和分析。

第十三条技术部门应订立应急预案,确保系统在受到攻击或发生故障时能够及时恢复正常运行。

第十四条技术部门应定期组织系统的培训和知识更新,提高工作人员的系统使用和维护本领。

技术部门应与系统供应商保持紧密联系,及时了解系统的最新信息和技术发展,并依据需要进行系统的升级或替换。

第四章违规处理和责任追究第十六条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医院将视情节轻重予以相应的纪律处分,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医院_系统_使用管理制度

医院_系统_使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医院信息系统的使用,保障医疗质量和信息安全,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部所有使用医院信息系统的医护人员、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

三、职责与权限1. 医院信息管理部门负责医院信息系统的规划、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

2. 各科室负责人负责本科室信息系统的使用管理,确保信息系统正常运行。

3. 医护人员、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应遵守本制度,按照规定使用信息系统。

四、信息系统使用管理1. 信息系统登录与权限管理(1)医护人员、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应使用个人账号登录信息系统,不得借用他人账号。

(2)信息系统管理员负责用户权限的分配与变更,确保用户权限与岗位职责相匹配。

(3)用户密码应定期更换,不得泄露密码。

2. 信息系统数据管理(1)医护人员、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应确保信息系统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安全性。

(2)不得随意修改、删除或泄露信息系统数据。

(3)对涉及患者隐私的数据,应严格保密,不得擅自对外泄露。

3. 信息系统操作规范(1)医护人员、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应按照信息系统操作手册进行操作,确保操作规范。

(2)不得擅自修改信息系统参数和设置。

(3)发现信息系统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信息管理部门。

4. 信息系统安全防护(1)医院应加强信息系统安全防护措施,确保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2)定期对信息系统进行安全检查和漏洞扫描,及时修复漏洞。

(3)加强用户账号管理,定期审计用户操作行为。

五、信息系统培训与考核1. 医院应定期组织信息系统培训,提高医护人员、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的信息系统使用水平。

2. 对信息系统使用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员工绩效评定的依据之一。

六、奖惩措施1. 对遵守本制度,在信息系统使用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信息系统运行异常或数据泄露的个人,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七、附则1. 本制度由医院信息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医院管理信息系统使用与管理制度

医院管理信息系统使用与管理制度

医院管理信息系统使用与管理制度1. 前言为了提高医院管理水平和效率,保障医院信息系统的安全性和稳定性,特订立医院管理信息系统使用与管理制度。

该制度适用于医院全部职工,并对医院管理信息系统的使用和管理进行认真规定,确保医院管理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

2. 信息系统使用权限管理2.1 用户注册及权限申请全部医院职工须供应真实身份信息进行注册,包含姓名、职工编号、部门等。

注册成功后,用户可依据职务和需要申请相应的权限。

权限级别包含:•系统管理员:负责重要的系统管理工作,包含用户账号管理、系统维护等;•部门管理员:负责本部门的系统管理工作,包含用户账号管理、数据权限设置等;•普通用户:依据岗位需要申请相应的功能使用权限。

2.2 用户权限审批用户申请权限后,需经过上级审批,确定权限级别和范围。

上级审批流程明确,确保权限管理的公正和合理性。

2.3 用户账号注销在以下情况下,用户账号将被注销:•用户离职或调离医院;•用户滥用权限或违反医院相关规定。

3. 信息系统使用规范3.1 用户登录与认证用户使用个人账号登录医院管理信息系统,并采用密码、指纹等认证方式确保用户身份的真实性。

3.2 信息安全与保密•全部用户应对个人账号和密码保密,不得将账号和密码透露给他人;•严禁将个人账号借给他人使用,用户应对个人账号的操作行为负责;•对于敏感信息和患者隐私等,用户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信息安全和保密。

3.3 系统使用时间规定•医院管理信息系统的使用时间为每日XX时至XX时;•除非特殊情况,否则不得私自延长或超出访用时间。

3.4 系统使用限制•用户不得以任何方式破坏、修改或删除医院管理信息系统的任何数据和程序;•用户不得未经授权地访问、复制、传播、销售医院管理信息系统的数据和程序。

3.5 系统日志记录与审计医院管理信息系统将对用户的操作行为进行日志记录,包含登录、操作记录等。

系统管理员有权进行日志审计,并对违规行为予以相应的处理。

医院信息系统的使用规范管理制度

医院信息系统的使用规范管理制度

医院信息系统的使用规范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医院信息系统的使用,保障信息安全和医院工作的顺利进行,特订立本规范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规范管理制度适用于医院内全部员工、医生和相关工作人员在使用医院信息系统时。

三、基本原则1.信息保密原则:全部医院信息系统的用户应当严守医院的信息保密要求,不得将任何机密信息外泄或用于不正当用途。

2.合法使用原则:用户应当合法使用医院信息系统,不得以任何形式非法入侵、破坏、窜改、盗用系统信息。

3.责任原则:用户应对本身在医院信息系统上的行为负责,不得扩散未经授权的信息或进行违法违规操作。

4.安全原则:用户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保障账号和密码的安全,避开他人恶意使用或取得账号权限。

四、账号管理1.用户注册:用户在使用医院信息系统前需依照规定申请账号,并供应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

2.账号使用:用户所获得的账号仅限个人使用,不得出借、转让或与他人共享。

3.账号权限管理:系统管理员依据用户职责和需要,对不同用户设置不同的权限,用户不得越权操作。

4.密码管理:用户应定期更改密码,并保证密码的多而杂性和安全性,不得使用弱密码或将密码泄露给他人。

5.注销账号:用户不再使用医院信息系统时,应及时向系统管理员申请注销账号,确保账号安全。

五、操作规范1.合法登录:用户在登录医院信息系统时,应使用合法的账号和密码进行登录,不得使用他人账号或冒用他人身份。

2.身份确认:用户在使用医院信息系统时,应通过系统供应的身份验证方式进行身份确认,确保操作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3.信息录入:用户在录入相关信息时,应确认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合法性,不得有意误导或伪造信息。

4.信息查看与查询:用户在查看和查询医院信息系统中的信息时,应严格依照权限访问,不得超出本身的权限范围。

5.信息上传与下载:用户在上传和下载文件时,应确保文件的合法性和安全性,不得上传含有病毒或恶意程序的文件。

6.信息修改和删除:用户在修改和删除信息时,应对操作进行审慎,确保操作的合法性和准确性,防止误操作和错误处理。

医院内部信息管理系统网络使用规定

医院内部信息管理系统网络使用规定

信息系统使用管理办法一、本规定设计的网络范围及计算机系统包括:医院信息管理系统网络(内网)、医院办公及因特网(外网)、在网络或单机运行各信息系统及应用程序所使用的计算机、计算机外部设备(如打印机等)、网络设备等。

二、信息科作为医院网络的设计、建设、管理与维护部门,负责对医院网络运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和控制,并对医院网络上的信息进行检查和备案。

三、本条例认为,员工在被许可使用医院计算机系统时,该员工完全接受医院信息科对其计算机以及其附属设施上做的任何设置和策略限制,并完全接受本管理规定所制定的所有条款内容。

(一)硬件管理1、为便于信息科为各计算机用户提供技术服务支持,医院的计算机系统及相关的附属设备(如打印机、扫描仪、网络设备等)的采购、使用、入网、报废等必须经过信息科审核同意。

2、为了有效地管理及应用医院的计算机,信息科对医院内的所有计算机及其相关设备进行登记注册,其中包含每台机器的型号、使用部门、使用人、用途等。

未经信息科允许,任何人不得私自更改计算机配置;严禁携带个人笔记本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私自使用医院网络上网。

3、医院计算机设备的资产管理权分属各个使用部门所有。

医院员工不得滥用计算机设备,使用者有义务对自己所使用的计算机设备负责;对计算机硬件设备的损坏、丢失、被盗等情况,必须及时通知相关负责人及信息科。

4、医院计算机设备的故障原因由信息科负责确定,非信息科人员不得自行拆装、修理或增加计算机硬件设备。

5、员工在使用计算机中遇到了非正常使用情况或困难,应及时通知信息科人员确定故障原因,并主动说明故障现象,积极配合维修。

6、计算机设备经信息科维修人员确定需外出维修的,由信息科负责联系协议维修公司,维修后由信息科及使用部门确认,相关维修费用计入相应部门支出。

7、医院计算机机房是医院信息系统的神经中枢,非信息科允许禁止擅自进入。

(二)软件管理1、为便于信息科为各计算机软件用户提供技术服务支持,医院计算机软件的使用、采购、相关技术培训等须经信息科审核同意。

医院信息系统管理规定

医院信息系统管理规定

医院信息系统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信息系统管理,提高医院信息化水平,保障患者信息安全和医疗质量,订立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医院内各类信息系统的管理、运行和维护工作。

第三条医院信息系统管理应遵从科学合理、安全高效、保密可靠、规范有序的原则。

第二章系统建设第四条医院应订立信息系统建设规划,包含系统需求分析、架构设计、技术选型、实施计划等,明确系统建设目标和任务。

第五条医院信息系统的开发、实施和运维工作,应严格依照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进行,确保系统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第六条系统建设过程中必需严格审查供应商的资质和技术本领,签订合同明确责任和义务,保障系统建设质量和进度。

第七条医院信息系统建设完成后,应进行全面测试和验收,确保系统符合设计要求和使用需求。

第三章数据管理第八条医院信息系统应建立完善的数据管理制度,包含数据收集、存储、传输、共享、备份和恢复等环节,确保数据的安全、完整和可靠。

第九条医院对患者个人信息的手记、使用和保护,必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信息安全和患者隐私。

第十条医院信息系统应设置权限管理机制,确保不同用户拥有合理的权限,保护系统数据的机密性和完整性。

第十一条医院应建立数据备份和恢复机制,定期进行数据备份,保证数据在灾难发生时能够及时恢复和使用。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二条医院应订立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责任人和安全管理部门,确保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

第十三条医院信息系统应配备防火墙、杀毒软件等安全设施,及时更新安全补丁和升级软件,防范网络攻击和病毒入侵。

第十四条医院应开展定期的系统漏洞扫描和安全评估,发现问题及时修复,并建立漏洞管理制度。

第十五条医院应建立应急响应机制,订立应急预案,加强对系统风险的监控和处理。

医院应定期开展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防范社会工程学攻击和信息泄露。

第五章运行维护第十七条医院信息系统应设立运维团队,负责系统的日常运行、维护和技术支持工作,供应及时有效的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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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信息管理系统使用有关暂行规定
为优化、规范医院信息管理系统的操作,协调好医、药、护、收费等的工作,特做如下规定:
一、医师录入医嘱或处方的规定
㈠住院医嘱
住院医嘱包括长期医嘱和临时医嘱、住院处方、手术处方。

⒈长期用药医嘱指录入患者住院期间每天需要服用和注射的药物及相关护理常规,一些长期执行的检查项目如每日的空腹血糖都是开在长期医嘱里面。

⒉临时用药医嘱指如一次性的检查,临时决定的用一次的药物。

临时用药医嘱录入不符合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规定,还带来用药安全隐患,一旦引起医疗纠纷,不利于举证责任倒置:
⑴医师录入临时医嘱必须是只执行1次剂量的药品医嘱,对多次剂量和不拆零的药品等一律开住院处方。

如急支糖浆录入临时医嘱就可出现每次口服100ml 1瓶严重超剂量现象,导致药房无法发药。

⑵医师必须选择住院处方录入麻醉、精神药品医嘱(有提示)再开手写处方。

护师或患者凭手写处方到药房打印住院处方后才能够领药。

⑶临时医嘱需要分次执行的应分次录入相同的内容。

如针对患者病情变化抢救下达的立即执行1次剂量医嘱,用法默认为如安定针10 mg im。

再如阿托品针10 mg im每15分钟一次、共三次,应录入三次,否则应录入长期医嘱或住院处方。

⒊住院处方是指录入所有不拆零(整盒)或多剂量包装、麻醉精神药品、出院带药。

⒋手术处方指录入麻醉科即手术室麻醉用药专用。

⒌严禁在长期医嘱和临时医嘱、住院处方、手术处方做测试录入无关数据,防止人为差错,引起医疗纠纷。

6.医嘱信息录入常见差错
⑴药品规格选择差错。

有些药虽然是同类药品,但其单位与规格不同,若选择错误,可使摆药单错误,导致执行医嘱错误。

⑵医嘱执行频率及途径选择差错。

在录入各类医嘱信息时,因疏忽而使执行方法与选择途径不符,造成误操作下的医嘱无法摆药,甚至未执行情况。

⑶医嘱信息执行末端时间与生成医嘱时间不符,造成摆药无法识别或信息不准确,影响摆药。

这是医嘱信息录入中最常见及最容易出现的差错。

⑷静脉输液医嘱录入时,没分组造成输液单排序混乱,如核对不准确,会导致医嘱执行差错,这是医嘱信息中最为严重的差错之一。

㈡门诊处方
1.保证临床诊断完整规范、年龄等数据录入正确。

2.门诊处方录入必须进行审查核对修正错误后确认。

3.严禁在门诊处方做测试录入无关数据,防止人为差错如开药品、检查治
疗费等造成退费或病人因费用高拒绝治疗。

4.门诊电子处方问题录入常见差错
⑴处方一般项目错误处方一般项目必须完整,年龄和性别错误可能是患者或患者家属在填写资料时写错或挂号员录入错误。

⑵无诊断根据《处方管理办法》规定,需要临床诊断。

⑶药名输错药名可用药品代码、药品汉字名称、标准拼音码等多种形式输入。

但如医师不把药品的标准拼音码完整输入,就会出错。

轻则贻误病情,重则造成医疗事故,给患者带来伤害。

⑷剂量单位错误剂量单位选择错误如用量“mg”输成“g”、这些大多是因医师操作电脑失误造成的。

⑸用法错误主要是用药途径错误、用药频次错误、单次用药剂量过大。

⑹用药量错误电子处方上没法超剂量签名,设置了超剂量管理。

如因治疗指南或共识有记载,医师必须书面注明理由,报医务科批准后更改。

二、护师转抄医嘱与查对规定
1.必须做到每天准确查对医嘱,将无错误的医嘱进行转抄。

2.有疑问时,该条医嘱必须开写医师联系或科主任修改后再转抄。

3.在抢救患者时,如执行医师的口头医嘱,必须复诵—遍,经医师认为无误后再执行。

保留用过的空安瓿,经两人核对后再弃去。

要及时由医师补录已执行过的口头医嘱。

4.转抄和整理医嘱执行单后,须按照医嘱查对制度经二人查对确认。

5.护师长需每周总查对医嘱最少二次,并定期进行转抄和整理医嘱点评。

6.规范取药凭证,病人或护士取药必须有取药凭证(护士也可在取药单上签名发药)。

取药凭证内容包括病区、ID、姓名、并明确是取长期医嘱、临时医嘱、还是住院处方、手术处方用药,以加快取药操作。

三、发药单的打印与发放规定
1.为防止长期医嘱和临时医嘱、住院处方、手术处方用药混淆,一律药房确认打印后凭“打印的单据发药”(欠费无法打印发)。

2.长期医嘱和临时医嘱、住院处方、手术处方必须按照有关要求进行审查与“四查十对”后打印,审查与确认人有电子签名,以明确责任。

3.药房根据打印的“科室药品医嘱单”分科统领核对后,将医嘱用药随同医嘱单、大输液统计表等送护师工作站,由护师核查医嘱,根据医嘱单号核对药品数量、规格,并检查有无破损并签收,有问题在本班内解决。

4.药房必须严格执行领送药签名制度,所有领送药品单据包括患者自己取药的应有科室护师签名,以明确责任。

领药单按科流水号顺序装订,视同处方保管。

取药凭证贴必须取药单上,防止重复取药。

5.急用临时医嘱所有药品包括口服、外用,药房必须直接发护师或患者,以防止重复摆药和长期医嘱用药混淆。

6.药房必须凭麻醉、精神药品手写处方加打印的用药医嘱单发药。

7.用药还可分为护师执行和患者自用,药房可通过调整药品设置为注射类、
大输液、口服类(患者自用),防止汇总差错,导致摆送药错误。

8.摆药必须该时间内把所有的长期医嘱和临时医嘱,包括住院处方、手术处方的药品完成,不得有遗落,影响临床治疗。

四、退药的管理规定
1.不予退药的规定:
⑴贮存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药品,如:冷冻、冷处、阴凉处、遮光等;
⑵中药饮片;
⑶拆零药品;
⑷传染病用药;
⑸包装损坏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再销售的其他药品。

2.以下情况可酌情退药但不得换药:
⑴患者用药后引起严重药品不良反应的情况,可凭相关医师或护士填写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办理退药手续;
⑵患者因病情变化,需要调整治疗方案,由经治医师以书面形式说明情况,科主任签字同意后,交给药房备案,办理退药手续;
⑶处方收费(或记账)后,药房发出药品前,患者要求退药的,可退药;
⑷医师在开方(或下医嘱)时,药品名称或规格书写(或录入)错误,可办理退药手续,该处方应按照“不合格处方”处理;
⑸医师在开药时未详细询问患者病情、药物过敏史、经济情况,也未向患者充分告知所开药物的种类、数量、费用、用途及禁忌证等,导致患者拒绝用药的,可办理退药手续,该处方应按照“不合格处方”处理。

⑹药师在审方时未及时发现处方中的配伍禁忌等属于不合格处方的问题,导致处方退药的,可办理退药手续,该处方应按照“不合格处方”处理。

⑺退药要求:整盒药品,包装不缺损、完整、无污染,且核查确实为本院发出者。

麻醉、精神药品一律无条件退药,包装完整者,进入药房库存,包装不完整者,报告上级部门做销毁处理。

3. 退药审批:
⑴退药当事人在退药的发票背面签名并注明联系方式,调配药师与药房主任双人复核签名。

收款员须核对打印退药发票方可进行退款操作。

⑵退药时间:为确保药品安全,节假日及中班、夜班均不办理退药;药品发出超过3日不得退药。

⑶金额200元以上的门诊处方退药,其审批手续应由责任医师或其委托的其他人员代办,退款收据应由门诊部主任、调配药师和药房主任三签字。

⑷住院患者退药后必须打印医嘱或处方,护师与药房主任双人复核签名。

医嘱录入确认后如药房已发药,需先归还药才到药房办理退药手续。

⑸退药考核:各临床科室医师不合理退药情况,药房必须登记(时间、病人姓名、处方号或ID号、退药原因),质控科必须定期核实与通报电子处方与电子医嘱等医疗文书录入存在的问题,并纳入科室目标考核。

本规定从2008年7月日试行,有问题及时书面或电话向医院管理员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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