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体结构施工质量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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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建主体结构质量控制

一、钢筋质量控制

(一)质量控制标准

按照《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的要求及16G101图集,本工程混凝土现浇结构质量要求如下。

(1)原材

1、进场检查与复验

钢筋进场时,应按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首先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然后抽取试件作力学性能和重量偏差进场复验,检验结果必须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是对产品质量的证明资料。进场复验报告是进场抽样检验的结果,并作为材料能否在工程中应用的判断依据。

对于每批钢筋的检验数量,应按相关产品标准执行。国准GB1499.1—2008和GB1499.2—2007中规定每批抽取5个试件,先进行重量偏差检验,再取其中2个试件进行力学性能检验。

2、抗震钢筋

对有抗震设防要求的结构纵向受力钢筋强度和最大力下总伸长率的实测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1)钢筋的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小于1.25;

(2)钢筋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强度标准值的比值不应大于1.30;

(3)钢筋的最大力下总伸长率不应小于9%。

3、钢筋应平直、无损伤、表面不得有裂纹、油污、颗粒状或片状老锈。

(2)钢筋加工

1、受力钢筋的弯钩和弯折应符合下列规定:

(1)HPB300 级钢筋末端应作180°弯钩,其弯弧内直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2.5倍,弯钩的弯后平直部分长度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3倍;

(2)当设计要求钢筋末端需作135°弯钩时,HRB335 级、HRB400 级钢筋的弯弧内直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4倍,弯钩的弯后平直部分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3)钢筋作不大于90°的弯折时,弯折处的弯弧内直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5倍。

2、除焊接封闭环式箍筋外,箍筋的末端应作弯钩,弯钩形式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箍筋弯钩的弯弧内直径除应满足上述第1条的规定外,尚应不小于受力钢筋直径;

(2)箍筋弯钩的弯折角度:对一般结构不应小于90°;对有抗震等要求的结构应为135°;

(3)箍筋弯后平直部分长度:对一般结构不宜小于箍筋直径的5倍,对有抗震等要求的结构不应小于箍筋直径的10倍。

3、盘卷钢筋和直条钢筋调直后的断后伸长率、重量负偏差应符合下表规定。

盘卷钢筋和直条钢筋调直后的断后伸长率、重量负偏差要求

4、钢筋宜采用无延伸功能的机械设备进行调直,也可采用冷拉方法调直。当采用冷拉方法调直时,HPB300光圆钢筋的冷拉率不宜大于4% ;HRB33

5、HRB400带肋钢筋的冷拉率不宜大于1%。

5、钢筋加工的形状、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其偏差应符合下表规定。钢筋加工的允许偏差

(3

1、钢筋的接头宜设置在受力较小处。同一纵向受力钢筋不宜设置两个或两个以上接头。接头末端至钢筋弯起点的距离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10倍。

2、当受力钢筋采用机械连接接头或焊接接头时,设置在同一构件内的接头宜相互错开。

相纵向受力钢筋机械连接接头及焊接接头连接区段的长度为35倍d(d 为纵向受力钢筋的较大直径)且不小于500mm ,凡接头中点位于该连接区段长度内的接头,均属于同一连接区段。同一连接区段内,纵向受力钢筋机械连接及焊接的接头面积百分率为该区段内有接头的纵向受力钢筋截面面积与全部纵向受力钢筋截面面积的比值。

同一连接区段内,纵向受力钢筋的接头面积百分率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受压区不宜大于50%;

(2)接头不宜设置在有抗震设防要求的框架梁端、柱端的箍筋加密区;当无法避开时,对等强度高质量机械连接接头,不应大于50%;

(3)直接承受动力荷载的结构构件中,不宜采用焊接接头;当采用机械连接接头时,不应大于50%。

3、同一构件中相邻纵向受力钢筋的绑扎搭接接头宜相互错开。绑扎搭接接头中钢筋的横向净距不应小于钢筋直径,且不应小于25mm。

钢筋绑扎搭接接头连接区段的长度为1.3L1(L1为搭接长度),凡搭接接头中点位于该连接区段长度内的搭接接头均属于同一连接区段。同一连接区段内,纵向钢筋搭接接头面积百分率为该区段内有搭接接头的纵向受力钢筋截面面积与全部纵向受力钢筋截面面积的比值。

同一连接区段内,纵向受拉钢筋搭接接头面积百分率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梁类、板类及墙类构件不宜大于25%;

(2)对柱类构件不宜大于50%;

(3)当工程中确有必要增大接头面积百分率时,对梁类构件不应大于50% 。

钢筋绑扎搭接接头连接区段及接头面积百分率

4、在梁、柱类构件的纵向受力钢筋搭接长度范围内,应按设计要求配置箍筋。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箍筋直径不应小于搭接钢筋较大直径的0.25倍;

(2)受拉搭接区段的箍筋间距不应大于搭接钢筋较小直径的5倍,且不应大于100mm;

(3)受压搭接区段的箍筋间距不应大于搭接钢筋较小直径的10倍,且不应大于200mm;

(4)当柱中纵向受力钢筋直径大于25mm 时,应在搭接接头两个端面外100mm范围内各设置两个箍筋,其间距宜为50mm。

(4)钢筋安装

1、钢筋安装时,受力钢筋的品种、级别、规格和数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2、钢筋安装位置的偏差应符合下表规定

钢筋安装位置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检验方法

项目允许偏差

(mm)

绑扎钢筋网长、宽±10钢尺检查

网眼尺寸±20钢尺量连续三档,取最大值

(1)钢筋原材检验

1、热轧钢筋出厂时,在每捆(盘)上都要挂有不少于两个标牌,标牌上印有厂标、钢号、炉罐(批)号、直径等标记,并附有质量证明书。

2、热轧钢筋进场时要分批验收,每批由同一截面尺寸和同一炉号的钢筋组成,重量不大于60t。

3、钢筋进场后,材料部门要及时做好标识牌,标识牌上要注明钢筋的批量、使用部位、受检状态;钢筋在运输过程中,不得损坏标识牌,并按批分别堆放整齐,避免锈蚀及油污,雨、雪天气用彩条布遮盖防止原材生锈。

4、热轧钢筋的表面不得有裂纹、结疤和折叠。钢筋表面允许有凸块,但不得超过横肋的最大高度。

5、钢筋进厂后,及时送试验室进行见证取样试验(包括屈服点、抗拉强度和伸长率)。如试验结果不符合要求,则从同一批中另取双倍数量的试样重作。如仍不合格,则该批钢筋为不合格。不合格的钢筋一概退回,不得使用任何不合格钢筋。

6、钢筋的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小于1.25;钢筋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强度标准值的比值不大于1.3。

7、钢筋在加工过程中发现脆断、焊接性能不良、机械性能明显不正常等现象时,要立即停止使用。查找原因,如果是材质有问题,立即将该批钢筋退回。

(2)钢筋加工措施

1、钢筋原材及半成品分规格码放整齐,并有标识牌,标明钢筋直径、规格尺寸、使用部位及检验状态(合格、不合格、待检),内容要详细。

2、作为定位措施使用的各种支撑钢筋端头一律采用无齿锯切割,不得有“飞边、毛刺”,两头应刷防锈漆,分类集中堆放,便于检查。

3、加工标准挂牌于现场,加工前有详细的技术交底及加工翻样图,分别明示于各自的操作台前。

4、箍筋端头应弯成135°弯钩,其平直段相互平行,长短一致(端头可不用无齿锯切割),且平直段长度不少于10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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