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洱海环境保护
大理洱海环境保护

大理洱海环境保护大理洱海,宛如一颗璀璨的明珠镶嵌在云南的大地上。
它不仅是一道美丽的自然景观,更是当地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周边的居民和生物提供了不可或缺的生存资源。
洱海的美,是那种让人陶醉、让人心旷神怡的美。
湖水清澈透明,微风拂过时,波光粼粼。
蓝天白云倒映在湖中,与远处的青山相互映衬,构成了一幅如诗如画的美景。
然而,随着旅游业的快速发展和人口的增加,洱海面临着前所未有的环境压力。
农业面源污染是洱海环境保护面临的一个重要挑战。
周边农田中大量使用的化肥和农药,在雨水的冲刷下,流入洱海,导致水体中的氮、磷等营养物质超标。
这不仅影响了湖水的水质,还可能引发藻类的过度繁殖,破坏水生态平衡。
生活污水的排放也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
洱海周边的村庄和城镇,人口日益密集,生活污水的产生量不断增加。
如果污水处理设施不完善或者处理能力不足,这些污水就会直接或间接排入洱海,给湖水带来污染。
旅游活动的无序发展也给洱海的环境带来了负面影响。
大量游客的涌入,使得洱海周边的餐饮、住宿等行业迅速发展。
一些商家为了追求经济利益,违规排放废水和垃圾,对洱海的环境造成了破坏。
为了保护洱海的环境,当地政府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
加强了对农业面源污染的治理,推广绿色农业和生态种植技术,减少化肥和农药的使用量。
同时,加大了对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和改造力度,提高污水处理能力,确保生活污水得到有效处理。
在旅游管理方面,政府加强了对旅游行业的规范和监管。
制定了严格的环保标准,要求旅游企业和商家遵守环保规定,合理处理废水和垃圾。
加强了对游客的环保宣传教育,提高游客的环保意识,倡导文明旅游。
洱海的环境保护,不仅仅是政府的责任,更需要每一个人的参与。
当地居民应该树立环保意识,从自身做起,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游客在欣赏洱海美景的同时,也要爱护环境,不随地丢弃垃圾,不破坏生态。
对于企业来说,要积极履行社会责任,采用环保的生产方式和经营模式。
比如,洱海周边的酒店和民宿,可以推广使用环保用品,减少一次性用品的消耗。
洱海保护工作方案范例(三篇)

洱海保护工作方案范例____年洱海保护工作方案一、背景介绍洱海是位于中国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境内的一片高原湖泊,也是云南省最大的淡水湖。
洱海曾经是著名的旅游景点,吸引了大量的游客。
然而,由于过度开发和环境污染,洱海的生态环境受到了严重破坏,湖水水质下降,湖岸生态遭到破坏,生态系统受到严重威胁。
为了保护洱海的生态环境,必须采取有效的措施,制定具体的保护工作方案。
二、目标与原则1.目标:恢复洱海水质,保护湖岸生态,增强洱海生态系统的稳定性,提高洱海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2.原则:科学规划、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分类施策、依法依规、公众参与。
三、工作内容1.改善水质(1)加强河流入湖污染物治理:对洱海流域的河流进行综合治理,建设污水处理厂,减少污水直排,提升水质。
(2)加强湖泊生态修复:修复湖底泥层,降低污染物的释放;增加湖区湿地面积,提升自净能力。
2.保护湖岸生态(1)严禁湖岸建设:禁止在湖岸区域内开展任何建设活动,确保湖岸带的完整性。
(2)加强湿地保护:加强湿地生态系统的保护和恢复,增加湿地保护面积,提高生物多样性。
3.加强生态监测(1)建设监测站点:在洱海周边建设监测站点,对湖水质量、水位、水温等进行实时监测。
(2)完善监测体系:建设洱海生态监测中心,建立完善的生态监测体系,及时获取洱海生态变化的数据。
4.宣传教育(1)加强宣传力度:通过媒体、互联网等渠道加大对洱海保护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
(2)开展教育活动:组织学校、社区等单位开展洱海保护教育活动,培养青少年的环境保护意识。
5.加强法治保障(1)制定相关法规:制定洱海保护相关法规,明确责任主体和保护措施。
(2)加强执法力度:加大对湖岸建设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严惩违法者,确保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6.加强国际合作(1)加强与邻国的合作:与缅甸等邻国加强合作,共同保护洱海的生态环境。
(2)寻求国际援助:寻求国际组织和发达国家的援助,引进先进技术和经验,促进洱海保护工作的实施。
大理洱海环保治理措施

大理洱海环保治理措施概述大理洱海位于云南省大理市境内,是中国最大的高原湖泊之一。
然而,长期以来,洱海面临着严峻的环境问题,包括水质恶化、水位下降、湖岸线侵蚀等。
为了保护和治理洱海的环境,相关部门采取了一系列的环保治理措施。
1. 水污染治理洱海的水质恶化是其面临的首要环境问题之一。
为了解决水污染问题,采取了以下措施: - 管控污染源:严厉打击洱海周边的污染源,包括工业废水、农业面源污染等。
实行严格的排污许可制度,对违规排污行为进行严惩。
- 水处理工程:建设洱海周边的水处理设施,通过生物滤池、人工湿地等技术手段,对污水进行处理,使其达到国家相关水质标准。
- 水生态修复:开展湖泊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加强湖泊水生态修复,提高洱海水质。
2. 生态保护与恢复为了保护洱海周边的生态环境,采取了一系列的生态保护与恢复措施: - 围湖绿化:通过种植湿地植物、栽培水生植物等方式,加强湖岸带绿化修复,增加湖泊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抗干扰能力。
- 生物多样性保护:开展湖泊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保护湖泊中的珍稀濒危物种,加强物种保护管理与监测,禁止非法捕捞和捕杀珍稀鱼类。
- 湿地保护:加强对湿地的保护与恢复,建立湿地保护区,禁止采矿、捕捞等破坏湿地生态的行为。
3. 水位调控与防洪洱海水位的下降和洪涝灾害是洱海环境问题的主要表现之一。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采取了以下治理措施: - 水库建设:新建水库和提升洱海周边的水库容量,实行人工水位调节,增加水源供应,稳定湖泊水位。
- 防洪工程:建设洱海周边的防洪工程,包括堤防、泵站等设施的建设,提高洱海周边地区的防洪能力。
4. 宣传与教育为了提高公众环保意识,采取了一系列的宣传与教育措施: - 环保宣传:通过各种媒体渠道开展环保宣传,加强对洱海环境问题的普及和宣传,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
- 环保教育:开展环保教育活动,加强对公众、学生等的环保教育,提高环保意识和环境保护能力。
结论大理洱海环保治理措施的实施,对于保护和恢复洱海的环境至关重要。
保护洱海的措施

保护洱海的措施引言洱海位于中国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境内,是中国南方最大的高原湖泊,也是世界上海拔最高的大型淡水湖。
洱海以其独特的自然景观和丰富的生物资源而闻名,吸引了大量的游客。
然而,长期以来,洱海面临着严重的环境问题,如水质污染、水位下降和湖区生态系统破坏等。
为了保护洱海的生态环境和可持续发展,采取了一系列的保护措施。
1. 水质监测和治理洱海的水质是保护洱海生态环境的关键因素之一。
为了保护洱海的水质,对洱海湖区进行了水质监测和治理工作。
针对洱海水质中存在的相关问题,如富营养化、有机污染物和重金属污染等,采取了相应的治理措施。
例如,建立了一系列的水质监测站,定期监测水质指标,并进行必要的污水处理和控制工程。
此外,还开展了水源地保护工程,控制和减少了农业、工业和生活污水的排放,从源头上保护洱海水质。
2. 生态保护和恢复洱海湖区的生态系统对维持洱海的生态平衡起着重要作用。
为了保护和恢复洱海的生态系统,实施了生态保护和恢复措施。
首先,建立了洱海湿地保护区,划定了保护区域的范围,并提供了必要的保护措施,如禁止非法捕捞、固定河口、恢复湿地植被等。
其次,通过植被恢复工程和湿地修复项目,努力复原湿地生态系统,并促进湖区水生植物和动物的繁殖和生长。
此外,还加强了湖区周边的土地利用规划和管理,合理安排农田和湿地的布局,减少人类活动对洱海湖区的影响。
3. 水资源管理和调控洱海的水资源是洱海湖区生态系统和周边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
为了保护洱海的水资源,采取了水资源管理和调控措施。
首先,建立了洱海水资源的调查监测体系,对洱海的水量、水位和水质进行实时监测和调控。
其次,制定了洱海水资源保护和利用的管理办法,合理分配和利用洱海的水资源。
此外,开展了一系列的水资源保护和利用技术研究,如水资源循环利用、节水灌溉和水生态补给等,提高了洱海湖区的水资源利用率。
4. 宣传教育和公众参与为了提高公众对保护洱海的意识和参与度,开展了广泛的宣传教育活动,并鼓励公众积极参与保护工作。
洱海环境保护方案

长期与短期保护目标
长期目标
确保洱海水质稳定保持在优良水 平,生态系统健康、完整,实现 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短期目标
加强洱海流域水污染治理,减少 入湖污染负荷,改善湖泊生态环 境,提高公众环保意识。
可持续发展原则
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
01
在洱海流域的经济发展过程中,注重环境保护,实现经济发展
畅通监督渠道
设立洱海环境保护举报电话、网络举报平台等, 方便公众对违法行为进行举报和监督。
鼓励公众参与
通过宣传教育、志愿服务等方式,引导公众参与 洱海环境保护工作,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 参与的良好氛围。
加强与民间环保组织合作
与民间环保组织建立合作关系,共同开展洱海环 境保护宣传、教育、监督等工作,推动洱海环境 保护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推广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 ,如生产有机肥、沼气等,减少养殖
废弃物对环境的污染。
发展有机农业
鼓励农民种植绿肥、使用农家肥等有 机肥料,减少化肥和农药的使用量。
农膜回收利用
建立农膜回收制度,鼓励农民回收废 旧农膜,减少农膜对土壤和环境的污 染。
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及回用方案
01
02
03
04
建设污水处理厂
洱海环境保护方案
汇报人:XX 2024-02-02
目录
• 洱海环境现状及问题 • 保护目标与原则设定 • 关键治理措施及方案 • 监管体系完善与执法力度加强 • 科技创新支撑与智能化监测预警 • 宣传教育普及与社区共治模式推广
01
洱海环境现状及问题
水质污染现状分析
01
02
03
工业污染
洱海周边工业发展带来的 废水、废气排放,对洱海 水质造成严重影响。
保护洱海的具体措施

保护洱海的具体措施
洱海是中国云南省大理市的一片天然淡水湖泊,也是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和重要的生态旅游景区。
为了保护洱海的生态环境和可持续发展,以下是一些具体的措施:
1. 湖泊水质管理:加强洱海周边的农业、工业和城市污水的治理,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污染物的排放,确保洱海水质的安全和健康。
2. 湿地保护与恢复:加强对洱海周边湿地的保护和恢复工作,恢复湿地的生态功能,提高湿地对洱海水体的净化和保护作用。
3. 水资源管理:加强对洱海水资源的管理和调度,合理控制取水量,确保湖泊水位和水量的稳定,避免水资源过度开发和浪费。
4. 生态环境监测:建立完善的洱海生态环境监测系统,对水质、水位、湖泊生物、湿地植被等进行定期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5. 生态修复与植被保护:开展湖泊周边的生态修复工程,恢复湖岸带的植被,建立湿地保护区和自然保护区,保护和繁育湖泊生态系统的重要物种。
6. 宣传与教育:加强对公众的环境保护宣传和教育,提高人们的环保意识和保护意识,倡导绿色出行、低碳生活方式,减少对洱海生态的影响。
7. 法律法规和政策支持:制定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建立洱海生态环境保护的长效机制,加大对洱海保护工作的政策和经济支持。
这些措施综合起来,旨在保护洱海的水质、水量、生态
环境和生物多样性,促进洱海的可持续发展和健康生态。
同时,也需要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和共同努力,共同保护洱海这一宝贵的自然资源。
洱海保护工作方案

洱海保护工作方案一、背景介绍洱海,位于中国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境内,是中国第二大淡水湖泊,也是云南省的重要水资源。
然而,由于长期的环境污染和人类活动对洱海造成的破坏,洱海生态系统面临严重威胁,亟需采取针对性的保护工作。
二、保护目标1. 恢复洱海生态平衡:通过减少污染源和加强生态修复工作,恢复洱海水质,保护湖泊生态系统的健康。
2. 确保洱海生物多样性:建立控制非本地物种入侵的机制,保护湖泊中的珍稀濒危物种,提高洱海生物多样性。
3. 促进可持续利用:将洱海开发与保护相结合,逐步实现人类活动与生态环境的平衡,促进可持续利用。
三、保护措施1. 减少污染源a. 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在洱海周边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对入湖污水进行有效处理,确保洱海水质达标。
b. 加强农业面源污染管理:推动农业面源污染源治理,合理利用农业肥料和农药,减少农业对洱海的污染。
2. 生态修复a. 河湖生态修复工程:对洱海周边湿地和河流进行生态修复,增加滞洪容量,减轻洪涝灾害风险。
b. 建设人工湿地:在洱海周边建设人工湿地,增加湿地面积,提高水质净化能力,促进湿地生态系统恢复。
3. 控制非本地物种入侵a. 加强监测与防控:建立非本地物种的入侵监测机制,及时发现并采取控制措施,防止其对洱海生态系统造成破坏。
b. 移除非本地物种:针对入侵种群,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清除和移除,保护洱海的本地物种。
4. 开展科学研究与监测a. 设立洱海生态研究中心:成立洱海生态研究中心,加强科学研究与技术支持,提高洱海保护的科学性和针对性。
b. 加强监测网络建设:建立洱海生态监测网络,定期对洱海水质、湖泊生态系统等进行监测与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
5. 宣传与教育a. 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媒体、网络等渠道宣传洱海保护的重要性,增强公众的环保意识,形成社会共识。
b. 加强学校教育:将洱海保护知识纳入学校课程,培养青少年的环境意识和保护意识。
四、实施措施1. 组织机构由相关政府部门成立洱海保护管理委员会,统一协调洱海保护工作,明确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和任务。
大理洱海生态环境保护三线划定方案

气候变化影响
全球气候变化导致洱海水 位下降,湖区生态系统稳 定性下降。
方案目标与意义
目标
通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 线和资源利用上线,实现洱海生态环 境的全面保护和可持续发展。
意义
保护洱海生态环境,维护湖区生物多 样性,促进当地经济可持续发展,提 升居民生活品质,同时为国内其他湖 泊生态环境保护提供借鉴和经验。
对大理洱海生态环境的改善
保护洱海周边生态
红线
通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有效保 护洱海周边生态环境,防止生态 破坏和环境污染。
恢复水生生物多样
性
通过改善水质和生态环境,为水 生生物提供良好的生存条件,促 进水生生物多样性的恢复和保护 。
提升洱海水环境质
量
加强环境监测和管理,确保洱海 水质达到国家标准,提升洱海水 环境质量。
对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的示范作用
提供可复制的经验
大理洱海生态环境保护三线划定方案的实施和成功经验可以为全国 其他地区提供可复制的模式和借鉴。
引领全国环保趋势
通过洱海地区的环保实践,引领全国环保事业的发展趋势,推动全 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
增强国际影响力
通过洱海生态环境保护的实践,提升中国在全球环保领域的国际形象 和影响力。
大理洱海生态环境保护三线 划定方案
汇报人: 2024-01-06
目录
• 方案背景与目标 • 三线划定原则与依据 • 具体划定方案 • 实施步骤与时间安排 • 保障措施与建议 • 预期效果与影响
01
方案背景与目标
大理洱海概况
地理位置
01
大理洱海位于云南省大理市境内,是云南省最大的内陆湖泊之
一。
生态环境
THAN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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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洱海环境保护(改)摘要: 本文主要讨论了洱海管理条例、三退三还、两取消、两禁止等主要水环境政策的发展、成就和存在的问题, 其中最主要问题是政策执行的资金投入严重缺乏。
通过和新«水污染防治法»比较, 洱海水环境政策存在忽视饮用水水源保护、生态补偿机制缺失、违法成本低等问题, 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关键词: 洱海; 水资源; 可持续发展; 对策; 水环境; 水污染防治法;前言洱海被誉为“高原明珠”的洱海是云南第二大高原湖泊, 位于大理白族自治州境内, 跨大理市和洱源县, 湖泊面积250km 属澜沧江———湄公河水系。
洱海集城市生活供水、农业灌溉、发电、水产养殖、航运、旅游和调节气候等多种功能为一体, 是大理人民的母亲湖, 被视为白族和其它民族繁衍生息的摇篮近年来, 由于周边人口压力的增大和旅游业的发展, 给洱海的水环境带来了新的问题。
洱海水资源的生境状况直接关系到洱海地区的生态安全, 在对洱海进行合理开发和利用的同时, 采取对策和措施保护洱海湿地及其生物多样性, 是洱海地区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洱海流域水环境演变( 一) 洱海流域的水环境保护取得的成就20世纪70年代以前, 洱海水质良好, 至70年代以后, 随着对水资源的过度开发和沿湖水污染状况的加重, 洱海水质开始恶化。
洱海污染最初以工业和生活污水排放的COD 为主, 90 年代开始实施截污干管建设后, 工业废水大部分被截流, COD 的影响降低。
总磷、总氮成为洱海的主要水质污染因子和富营养化影响因子。
l996年和2003年, 洱海两次爆发全湖性的“蓝藻”危机, 对洱海的水环境状况敲响了警钟。
经过大理州、市等各级政府的努力,洱海水质逐步取得了好转。
2001 年洱海为Ⅱ类水质, 2004—2007年几年间, 洱海全湖的水质从2003年的局部下降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 2002) 的Ⅳ类标准, 恢复到总体水平达到和保持Ⅲ类。
这是严格执行科学、综合的水环境保护政策所取得的成就。
( 二) 洱海流域水环境存在的问题2002 年洱海水体中总磷浓度达到L,标志着洱海进入了中营养化至富营养化状态关键的转型时期。
水体透明度下降, 生态系统基本类型由“草型湖泊”逐渐转化成“藻型湖泊”, 蓝藻类已成为优势种群, 土著鱼类种群衰竭, 甚至濒于灭绝。
洱海生态系统从稳定状态演替到不稳定的退化状态, 而且比较脆弱。
稍微松懈, 则可能导致洱海水质和生态环境的重新恶化。
洱海水位下降, 降低了湖泊的自净能力, 降低了湖泊对气候的调节功能, 农灌用水紧张, 地下水位的下降, 导致居民的饮水发生困难, 而且导致了洱海风景资源的破坏。
二、洱海水环境政策的发展( 一) «洱海管理条例»1984年2月大理州人民政府制定了«洱海管理暂行规定», 作为行政法规予以公布实施, 实行洱海水费征收、入湖捕捞资源增殖费的征收、每年定期封湖禁渔等政策措施, 并成立了专门机构“洱海管理局”。
1988年大理州人大通过了«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海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洱海管理条例”) , 取代了«洱海管理暂行规定», 洱海的水环境政策进入了法制化的轨道, 对洱海的保护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条例对水资源的开发和利用、洱海湖滨带的管理、工业和生活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作了规定。
但1988年的«条例»的总体思想仍然是以开发利用为主, 没有很好地体现环境保护的理念。
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看, 该条例存在以下问题: ( 1 ) 没有禁止网箱养鱼, 导致饵料的过度投放, 造成水体污染和富营养化。
同时对围建鱼塘的规定含糊不清, 导致鱼塘发展迅速。
尤其是90年代初, 大理市政府为发展“菜篮子”工程, 以行政号召加经济补贴, 大规模围海建鱼塘, 在两、三年的时间内, 鱼塘的总面积达到公顷。
( 2 ) 对洱海的生态环境保护重视不够。
如条例第18条规定: “认真贯彻执行以增殖为主, 养殖、捕捞、加工并举, 各有侧重的方针……加快水产业的发展。
”( 3) 对洱海管理局的职责作了一些原则性的规定, 但可操作性差, 导致政出多门, 多头管理的局面。
1998年3 月19 日大理州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修订后的«洱海管理条例», 将自1996年来的制定的一系列洱海水环境保护政策进行了法律规范。
然而,1998年修订的«洱海管理条例»对洱海的环境保护和资源开发做了许多有针对性的规定, 但是许多规定仍然是局部性的, 并未体现系统和综合治理的理念。
2004年修订的条例较好地体现了保护和治理优先, 合理开发的原则。
加强了洱海管理局的地位和作用, 并将其下放至大理市管理, 强化了洱海流域的各级政府的职责。
«洱海管理条例»的一个最重要的作用是在水位的调控方面作出法律规定, 逐步认识了水位调控对洱海保护的重要性。
1988年的条例确定洱海最高水位和最低运行水位, 初步遏制了水位继续下降的趋势。
1998年修订的条例增加了防洪水位。
然而,这种低水位调度运行方式使洱海的发电、灌溉等功能得到了充分发挥的同时, 削弱了洱海的生态环保功能。
2004年修订的«洱海管理条例»充分考虑了防洪的承受力、人工调节的可行性, 满足环保生态和今后引水济洱的需要, 将洱海最低、最高水位由原来的1971100m 和1974100m 调整到1972161m 和1974131m , 将洱海从云南省电网高峰地位改变为以环保为主, 发电要服从洱海的治理和保护, 洱海水位运行调度权交由大理州调度, 使洱海水资源调度运行有法可依。
有关部门和专家达成共识, 认为长期以来低水位运行和大量污染物排放进行入洱海是造成洱海水质恶化的主要原因。
洱海已进入富营养化的初期阶段。
水位调控政策的实施对洱海保护起到了极为关键的作用。
«洱海管理条例»的另一个重要作用是规范了洱海管理和保护的范围。
1988 年的«洱海管理条例»划定了洱海管理范围和水源保护区。
1998年的«洱海管理条例»超前性地跳出洱海管洱海, 将洱海流域区( 包括径流区) 纳入保护范围, 进一步扩大了洱海保护的范围。
2004 年修订洱海管理条例时坚持了这一正确做法。
( 二) “三退三还”政策大理州各级政府从1999年开始实施退耕还林/湖、退塘还湖、退房还湿地的“三退三还”政策。
历年来, 洱海1974 米范围内的滩地被侵占面积为亩, 约占滩地总面积21000亩的%。
2001年大理州政府投资1300 万元, 加大了实施“三退三还”政策的力度。
到2002 年9 月, 共实现“退塘还湖”444415亩, “退耕还林”7274152亩,“退房还湿地”61618亩, 还实现植树造林5000亩, 种植柳树48万株。
其中退耕还林还扩大到洱海流域, 共退耕还林1612万亩。
“三退三还”政策和水位调控政策是相辅相成的。
«洱海管理条例»将水位提高了, 必须有“三退三还”政策进行完善。
实施“三退三还”可以将被水淹没的鱼塘、房屋和树林实施补偿, 实现水位提高的目标。
而“三退三还”也有水位调控政策支持和法律支撑, 可以更好地实现其恢复洱海生态环境的目标。
( 三) “双取消”和“两禁止”政策大理州各级政府于1996 年底开始实施“双取消”政策, 即取消洱海湖区所有的机动捕鱼船和网箱养鱼, 并禁止随意打捞水草。
到1997年共取消了洱海中的养鱼网箱11187 个, 机动渔船2579 艘。
较好地防止了水面养殖污染和机动船污染的危害。
1997年11 月实施“禁磷”政策, 在洱海汇入区内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含磷洗涤用品, 削减了总磷的流入量。
2006年9月实施“禁白”政策, 在整个大理市辖区内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和有毒有害不易降解塑料制品工作, 经过一年多的努力, 对防止洱海流域的“白色污染”取得了一定成效。
另外, 从2004年开始, 随着对洱海水环境保护的认识不断深入,各级政府对洱海保护和治理的思路发生了“三个转变”, 即从内源污染向面源污染治理转变、从单向零星工程治理向系统的工程治理与生物治理相结合转变、从部门孤军奋战向条块结合分级负责整体联动转变, 确立起科学的、系统的综合治理思路。
开始实施包括城市污水处理及环湖截污治理工程、洱海湖滨带生态恢复建设、主要入湖河道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农业、农村面源污染治理、流域水土保持、洱海流域环境管理工程等六大工程。
对洱海水环境的持续好转和生态保护起到了极为重要的作用。
( 四) 洱海水环境政策存在的问题1 政策执行和实施的资金缺乏, 许多措施无法贯彻和落实根据«洱海流域保护治理规划( 2003—2020) », 到2020年规划有34个项目, 共需投资30亿元, 而“十一五”近期规划中的31 个项目也需要投入近15 亿元。
但按大理州财政局«关于全州环保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估报告», 2006至2007两年实际投入洱海流域的资金约为亿元, 仅占计划投资的7101% ”,资金投入严重不足。
2 重视上游、源头和湖区的水环境保护, 忽视下游和出湖河道的污染治理洱海的水环境政策很大程度上忽略了澜沧江流域环境保护, 这是一种本位主义倾向。
从1988年到2004年的«洱海管理条例»均未提及洱海唯一出湖河流—西洱河的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问题。
而且有关部门的实际工作中, 较为重视上游和来水的污染防治, 对西洱河的监管视而不见。
许多保护政策措施多是针对洱海湖区和上游地区, 但对于出河口—西洱河的保护和治理却未得到充分的重视, 下游的入湖河道如罗时江污染严重, 其治理存在许多问题。
三、新«水污染防治法»与洱海水环境政策的比较2008年2月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体现了一些新的变化。
第一, 新法加大政府在水环境方面的保护责任。
洱海保护的体制创新有两点: 一是理顺管理体制,强化县级政府的职责。
将原来隶属洱源县的江尾、双廊两个乡镇划归大理市, 并把州洱海管理局调整为市属市管, 整个洱海由大理市统一负责管理; 二是实行目标责任制, 强化责任考核。
这两点已经为新«水污染防治法»所吸收, 这是洱海水环境保护经验对全国水环境保护的贡献。
第二, 新法突出强调饮用水安全保障。
新«水污染防治法»在第1条立法目的上增加了“保障饮用水安全”, 并在第3 条指导原则上规定“优先保护饮用水水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