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货运代理业的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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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货运代理业的现状

-06-24

(一)世界国际货运代理业的现状

20世纪50年代以来,随着世界各国经济贸易往来的日益频繁,跨国经济活动的增加,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国际货运代理行业在世界范围内迅速发展,国际货运代理人队伍不断壮大,并已成为促进国际经济贸易发展,繁荣运输经济,满足货物运输关系人服务需求的一支重要力量。经过几十年的发展,世界各国已有国际货运代理公司40000多个,从业人员达800-1000万人之众。在经济比较发达的西欧主要国家,平均每个国家都有300-500家的国际货运代理公司。其中,联邦德国有4500多家,法国也有多家。在美洲,仅20世纪90年代的美国,就有货运代理公司6000多家。在亚洲,日本拥有国际货运代理公司400多家,新加坡拥有国际货运代理公司300多家,韩国、印度分别拥有200多家。中国香港地区拥有国际货运代理公司1000多家,台湾地区拥有近260家。当前,世界上80%左右的空运货物,70%以上的集装箱运输货物,75%的杂货运输业务,都控制在国际货运代理人

手中。

可是,世界各国国际货运代理行业的发展并不平衡。总的来讲,发达国家的国际货运代理行业发展水平较高,制度比较完备,国际货运代理公司多数规模较大,网络比较健全,人员素质较高,业务比较发达,控制了世界国际货运代理服务市场。发展中国家的国际货运代理行业发展比较缓慢,制度不够完备,国际货运代理公司多数规模较小,服务网点较少,人员缺乏培训,以本国业务为主,市场竞争能力较差。

(二)中国国际货运代理业的现状

中国国际货运代理行业起步较晚,历史较短,可是由于国家重视,政策鼓励,规范发展,发展十分迅速。到12月底为止,中国已有国际货运代理企业3775家(包括分公司),从业人员近30万人。其中,国有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占了近70%,外商投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占了近30%。沿海地区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占了70%,内陆地区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占了30%。从事国际航空货运代理业务的企业361家,占大约9.6%。这些企业遍布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布在30多个部门和领域,国有、集体、

外商投资、股份制等多种经济成分并存,已经成为中国对外贸易运输事业的重要力量,对于中国对外贸易和国际运输事业的发展,乃至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当前,中国80%的进出口贸易货物运输和中转业务(其中,散杂货占70%,集装箱货占90%),90%的国际航空货物运输业务都是经过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完成的。

综观中国国际货运代理行业的发展历程和现实状况,不难看出其至少存在以下几个特点:

1、政府部门多头管理,政策法规不够统一,开放程度有待扩大。虽然国际货运代理专门法规已经明确国务院对外贸易经济合作主管部门为全国国际货运代理行业的主管部门,可是国务院公路、水路、铁路、航空、邮政运输主管部门和联合运输主管部门也在根据与本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对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设立及其业务活动进行着不同程度的管理。开办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从事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不但要遵守国际货运代理法规和规章,还要遵守有关公路运输、水路运输、铁路运输、航空运输、联合运输代理的法规、规章和邮政法规、规章。另外,

当前有关政策、法规和规章依然要求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一方股东必须是进出口贸易企业、国际运输企业或国际货运代理企业,而且这样的股东要持有多数股权,尚不允许全部由其它企业或公民个人直接投资设立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不允许外商独资设立国际货运代理企业。

2、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分布的地域、领域较为广泛,多种经济成分并存,发展不够均衡。虽然全国所有省、自治区、直辖市均有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存在,但沿海国际货运代理企业数量较多,业务发展较为迅速。内陆国际货运代理企业数量较少,业务发展较为缓慢。虽然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分布于30多个部门和领域,多种经济成分并存,但受国家政策、法规限制,绝大多数国际货运代理企业隶属于进出口贸易企业和交通运输企业,国有、外商投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在数量、规模上占绝对优势,其它企业为主要投资者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其它经济成份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数量很少,而且规模多数较小。

3、国际货运代理企业服务网络不够健全,服务质量参差不齐,国际竞争能力较弱,经营秩序有待规范。几乎没有一家国际货运代理企业拥

有完善的全球业务网络,绝大多数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缺乏国际业务网络,多数国际货运代理企业没有国内业务网络。由于缺乏专业人员,业务人员培训不足,没有统一的行业规范,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之间服务质量参差不齐,差别很大。加之资金、市场、信息网络等方面的原因,中国国际货运代理企业总体国际竞争能力较弱。有关部门虽然多次清理国际货运代理企业,整顿国际货运代理市场秩序,打击非法经营活动,可是由于种种原因,整个国际货运代理行业的经营秩序依然不够理想,有待进一步规范。

4、多数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历史较为短暂,服务项目单调,资产规模、经营规模较小,专业人才匮乏。由于中国国际货运代理行业历史较短,长期以来独家经营,绝大多数国际货运代理企业成立不足十年,服务功能较少,不能提供有关法规和规章允许的所有服务。从资产规模、经营规模角度来看,大型、集团型国际货运代理企业数量较少,中小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占70%以上。多数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缺乏精通有关业务的专业人才。现有业务人员有待进行普遍的规范化培训。

国际货运代理行业的管理

一、国际货运代理行业管理的依据

当前中国尚无专门关于国际货运代理行业的管理,调整国际货运代理业务各方当事人之间关系的法律。可是,为了加强对国际货运代理行业的管理,规范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行为,不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经过、批准的法律性文件中规定了一些与国际货运代理有关的内容,国务院颁布、批准了一些有关行政法规,国务院各有关主管部门也颁布了众多的有关规章。这些法律、法规和规章共同构成中国国际货运代理行业管理的法律依据。

(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经过或授权批准的法律性文件

1、1986年12月2日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经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该法第八条规定“信件和其它具有信件性质的物品的寄递业务由邮政企业专营,可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四十一条将信件解释为“指信函和明信片”。

2、1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主席根据8月25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

决定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议定书》,该议定书附件九所载《中华人民共和国服务贸易具体承诺减让表》规定了中国政府对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海运代理服务、速递服务的市场准入承诺。

(二)国务院发布或批准的行政法规性文件

1、1980年国务院批转《港口口岸工作暂行条例》,明确了港口口岸各部门的职责,要求各部门加强团结协作,保证中国对外贸易运输任务的完成。

2、1980年10月30日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关于管理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暂行规定》,明确规定外国企业在中国设立常驻代表机构,必须提出申请,经过批准,办理登记手续。贸易商、制造厂商、货运代理商,报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部批准。海运业、海运代理商,报请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批准。

3、1984年11月2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改革中国国际海洋运输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逐步实行政企职责分开,简政放权,扩大企业自主权,并对船货实行行业归口管理。中国远洋

运输总公司和中国对外贸易运输总公司要办成独立经营的经济实体,不兼行政职能。交通部对中国远洋运输总公司(包括中国外轮代理总公司),对外经济贸易部对中国对外贸易运输总公司(包括中国租船公司)只实行行政管理和领导,不干预企业经营。规定中国远洋运输总公司、中国外轮代理总公司能够承揽部分货物和少量租船;中国对外贸易运输总公司能够经营部分船队和少量船舶代理业务。各船舶公司之间的矛盾由交通部负责协调,各货主(包括货运代理)之间的矛盾由对外经济贸易部负责协调。

4、1987年3月30日国务院口岸领导小组制定了《地方口岸管理机构职责范围暂行规定》,明确地方口岸管理委员会、口岸办公室是口岸所在地的省(区)、市人民政府直接领导的口岸管理机构,负责管理和协调处理本地区的海、陆、空口岸工作,其重要职责之一是协调处理口岸各单位(包括外贸运输、船货代理、装卸理货、仓储转运、检查检验、公证鉴定、对外索赔、供应服务、接待宣传等有关单位)之间的矛盾,行使仲裁职能。

5、1987年8月2日国务院口岸领导小组制

定了《关于加强空运进口货物管理的暂行办法》,要求外贸、工贸公司对外签订空运进口货物合同,应当争取采用FOB价格条款,充分使用中国民航飞机,尽量利用外运公司或其它货运代理部门在国外的空运代理。民航货运部门在空运进口货物到港后,应及时与外运公司或其它货运代理部门办理货物的交接工作,逐票点清。外运公司和其它货运代理部门在收到委托代理报关的货物后,应当在海关规定的期限内,及时办理报关分拨。

6、1988年3月23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沿海地区发展外向型经济的若干补充规定》,明确规定船舶运输、港口装卸和船运、货运代理网点的设置,要适应运输和方便用户的需要,在加强管理、统一对外的前提下,允许多家经营和互相兼营。

7、1988年7月26日国务院口岸领导小组发出《关于改革中国国际海洋运输管理工作的补充通知》,进一步明确船舶代理、货运代理业务,实行多家经营和互相兼营,分别由船公司、货主自主选择使用,任何部门不得进行行政干预和限制。

8、1990年11月12日国务院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实施细则》,规定“未经邮政企业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经营信函、明信片或者其它具有信件性质的物品的寄递业务,但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明确“信函是指以套封形式传递的缄封的信息的载体。其它具有信件性质的物品是指以符号、图像、音响等方式传递的信息的载体”。

9、1992年11月10日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改革国际海洋运输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放开货代、船代,允许多家经营,鼓励竞争,重申有关货代管理和船公司、船代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统计调查分别由对外经济贸易部和交通部归口负责,要求两部制定公正、合理的船公司、船代、货代经营资格标准和审批管理办法,为企业提供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10、1993年8月3日国务院批准、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发布《民用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业管理规定》,规定了民用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业、民用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企业的定义、分类,明确了民用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企业的设立条件、审批程序和运营管理问题。

11、1995年6月6日国务院批准,6月29日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明确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的定义、监督管理部门、监督管理权限、监督管理原则,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的设立条件、审批程序、业务范围、经营方针。

12、12月11日国务院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规定了无船承运业务的定义、申请人资格、申请条件、审批程序等问题。

13、12月20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十五”期间加快发展服务业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明确要求改变服务业部分行业垄断经营严重、市场准入限制过严和透明度低的状况,按市场主体资质和服务标准,逐步形成公开透明、管理规范和全行业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根据中国经济发展需要以及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承诺,有步骤地进一步开放国际货运代理等领域。

14、3月4日国务院批准《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将国际货运代理行业列为限制外商投资的产业。

(三)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发布的

部门规章性文件

1、1987年8月15日对外经济贸易部发出《关于清理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通知》,要求所有从事进出口货物运输代理业务的企业按照企业名称、隶属关系、所有制性质、注册资本、批准机关、经营范围、成立时间等内容填写表格,由所在省、市外经贸委汇总后,报对外经济贸易部。

2、1988年2月22日对外经济贸易部发出《关于限制外商在中国内开办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通知》,要求各地方采取适当措施,停止和外商对此类项目的谈判、签约,停止审批利用外资开办国际货运代理企业项目合同。如确有特殊需要,按照《指导吸收外商投资方向暂行规定》的要求,属于投资限额以上的,先报国家计委立项;限额以下的,报对外经济贸易部立项,合同、章程一律由对外经济贸易部审批。

3、1988年6月25日对外经济贸易部发布《关于审批国际货运代理企业有关问题的规定》,明确对外经济贸易部是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主管部门,规定了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投资主体、设立条件、审批权限、审批程序。(12月

19日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30号令废止了该通知)

4、1988年9月9日对外经济贸易部发出《关于清理复查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名单的函》,要求各地方、各部门将复查意见和该企业的批准文件、营业执照、企业章程(复印件)一并报对外经济贸易部。

5、1989年10月5日对外经济贸易部发出《关于加强外贸运输管理提高合同履约率的通知》,要求认真清理整顿和从严审批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坚决取缔不符合《关于审批国际货运代理企业有关问题的规定》要求的企业和经营中不维护外贸信誉、在国际上造成恶劣影响的公司。

6、1990年7月13日对外经济贸易部发布《关于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行业管理的若干规定》,明确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的定义,重申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的审批和管理机关,创立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资格认可制度,规定了从事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的企业应当具备的条件、报送的文件,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的经营范围。

7、1991年2月1日对外经济贸易部发布《关

于加强管理、做好供应香港货物铁路运输工作的通知》,要求跨省发货及外贸专业进出口公司以外的各外贸单位的货,尽量委托货源所在地的外运公司代运。规定溢装货物到港3个月之内发货人或国内货运代理不能及时答复处理意见的,香港货运代理人有权处理货物,以其收入抵仓租费用,向货主追讨不足部分金额。严禁向香港货运代理人或收货人提供空白的“承运收据”。

8、1993年4月5日对外经济贸易部发出《关于加强外贸运输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对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审批,要采取积极慎重的方针,逐个审核。对货运代理企业进行重点检查,坚决取缔无照经营和非法经营者。

9、1995年2月13日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颁布《关于审批和管理外国企业在华常驻代表机构的实施细则》,就包括货运代理商在内的外国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常驻代表机构的条件,设立、延期、变更和终止程序,应当提交的文件、资料,首席代表和代表资格,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审批、管理等问题作出了具体规定。

10、1995年3月3日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

发出《关于整顿国际货运代理经营秩序的通知》,重申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负责管理全国国际货运代理行业,其它部门无权审批国际货运代理业务。要求各省市外经贸委厅,对本地区从事国际货运代理业务的企业进行一次清理,对不符合审批规定或经营条件的企业坚决予以取缔。

11、1995年8月28日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发出《关于进一步明确航空快递业务是国际货运代理业务的组成部分的通知》,申明对外经贸部是国务院授权管理货运代理业务(包括快递业务)的主管部门,邮电部门成立的速递公司也是经外经贸部批准成立的。凡经外经贸部批准经营国际快递业务并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企业,均有合法经营权。

12、1995年9月19日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发出《关于做好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年审、换证工作的通知》,明确各地方对外贸易主管部门负责统一办理本行政区内货运代理企业(包括中央直属企业及外省市在该区域内设立的子、分公司)的年审及换证初审工作。国务院各部门在北京的直属企业统一到外经贸部办理年审及换证事宜。要求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于每年三月底以前

报送上一年度企业经营情况报告,如实填写《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年审报告表》。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在批准证书有效期届满时,需要继续从事国际货运代理业务的,应当在批准证书有效期届满的30天前向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申请换领批准证书。

13、1996年8月21日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发布《关于台湾海峡两岸间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办法》,明确了台湾海峡两岸间货物运输代理业务的主管机关、行业管理部门,从事台湾海峡两岸间货物运输代理业务的企业类型、申请从事台湾海峡两岸间货物运输代理业务应当提交的文件、审批机关、审批程序及审批期限。

14、1996年9月9日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发布《外商投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审批规定》,明确了外商投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的定义、中外合营者的资格、投资比例,外商投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的审批机关、审批程序、经营范围、经营期限及其分支机构的设立程序、应当提交的文件。(已为12月19日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发布的《外商投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管理规定》所废止)

15、1996年11月5日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发布《部分行业外商投资企业审批原则和审批程序》,明确规定了外商投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审批原则、审批程序、经营范围,强调设立外商投资民用航空运输销售代理公司必须先向外经贸部申请设立合资、合作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然后再向民航总局申请经营此项业务。

16、1997年2月4日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年审工作的通知》,明确年审的重点是检查企业是否遵守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是否超越批准的经营范围和经营地域经营;是否接受非法代理挂靠;是否出租、出借或者转让批准证书和有关业务单证等。不参加年审或年审未经过的,外经贸部将不予批准设立分支机构,情节严重的,将不予换发批准证书,并撤销国际货运代理经营权。

17、1997年3月4日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发出《关于实施〈关于台湾海峡两岸间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了申请经营台湾海峡两岸间货物运输代理业务的企业应当具备的条件,该管理办法规定的其它文件的名称,并要求有关货运代理企业每月3日前向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经济特区人民政府外经贸主管部门报送业务统计表。

18、1998年1月22日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发出《关于做好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年审工作的通知》,重申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必须于每年三月底前向其所在地地方对外贸易主管部门(国务院部门直属企业直接向外经贸部)报送年审登记表、业务人员情况表、验资报告及营业执照影印件,办理年审。对不按时进行年审或在经营活动中违反有关规定的企业,地方对外贸易主管部门能够作出年审不合格的决定,并可视情节处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建议外经贸部处以停业整顿或撤销其批准证书的处罚。

19、1998年1月26日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实施细则(试行)》,明确了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两种身份,细化了有关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权限、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的设立条件、审批程序、审核重点,规定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分支机构的设立条件、审批程序和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的年审换证、业务管理问题。

20、1998年6月16日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

与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使用〈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必须使用货代专用发票,明确了货代专用发票的申领程序、使用方法。

21、1998年12月1日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与海关总署联合发布《对违规、走私企业给予警告、暂停或撤销对外贸易、国际货运代理经营许可行政处罚的暂行规定》,专门界定了违规、走私企业的含义,对其处罚的前提、处罚程序、处罚种类及行政复议问题。(已为3月15日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海关总署联合发布的《关于对走私、违规企业给予警告或暂停撤销对外贸易、国际货运代理经营许可行政处罚的规定》所废止)

22、1999年2月2日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发出《关于加强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年审工作的通知》,规定了该年年审的重点、年审时间及应当报送的材料。

23、6月7日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办公厅作出《关于赋予中国国际货运代理协会相关职能的批复》,委托中国国际货运代理协会对在京有关中央企业申请在北京设立国际货运代理企业

电子商务物流实验报告

一、实验内容 电子商务物流 二、实验目的 (1)了解我国物流业发展历程与现状。 (2)查询全球知名物流企业的运作模式; (3)了解国内外物流企业是如何在网上开展物流、配送业务的。 三、实验内容 (1)通过查找资料,网上收集我国物流业现阶段的发展情况; (2)搜寻我国物流业与国际物流业发展水平的差距; (3)思考我国物流业发展的趋势以及应该采取的模式; (4)查询全球知名企业,如沃尔玛、戴尔、海尔的物流运作模式。 (5)上网考察以下物流企业的网站:UPS(联合包裹)中国主页、上海惠尔物流公司、中海物流网、美国联邦快递。 四、实验步骤: (1)电子商务物流的定义: 电子商务物流的定义电子商务物流是一整套的电子物流解决方案,就是俗话说的ERP系统,电子上的物流显示及相关操作,物流还是需要机器和人搬运的。电子商务物流还要从传统物流做起。目前国内外的各种物流配送虽然大都跨越了简单送货上门的阶段,但在层次上仍是传统意义上的物流配送,因此在经营中存在着传统物流配送无法克服的种种弊端和问题,尚不具备或基本不具备信息化、现代化、社会化的新型物流配送的特征。

(2)我国物流业现阶段的发展状况 A企业物流仍然是全社会物流活动的重点,专业化物流服务需求已初见端倪近年来,随着买方市场的形成,企业对物流领域中存在的“第三利润源”开始有了深刻的认识。 B专业化物流企业开始涌现,多样化物流服务有一定程度的发展近年来,我国经济中出现的许多物流企业,如:一是国际物流企业,二是由传统运输、储运及批发贸易企业转变形成的物流企业,三是新兴的专业化物流企业。 C我国第三方物流市场潜力大、发展迅速,处于发展初期,而且呈地域性集中分布,中国第三方物流供应商功能单一,增值服务薄弱,整个第三方物流市场还相当分散,第三方物流企业规模小,没有一家的物流服务供应商拥有超过2%的市场份额,物流服务商认为阻碍其发展的一个最大障碍是很难找到合格的物流管理人员来推动业务的发展,使用第三方物流的客户中,有超过30%的客户对第三方物流企业不满意。 D 我国物流外包的需求状况,对客户而言,降低成本和周期,提高服务水平是面临的主要挑战,但不同行业重点不一。客户认为国际物流供应商在IT系统、行业以及专业方面具有较为丰富的经验,我国企业,尤其是传统的中国国有企业使用第三方物流服务的比例较少。客户外包物流的原因。首先是为了降低物流成本,然后是为了强化核心业务,第三是为了改善与提高物流服务水平与质量。 (3)我国物流业与国际物流业发展水平的差距:

中国排名前10位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

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外运长航)由中国对外贸易运输(集团)总公司与中国长江航运(集团)总公司于2009年3月重组成立,总部设在北京。中国外运长航是国务院国资委直属管理的大型国际化现代企业集团,是以物流为核心主业、航运为重要支柱业务、船舶重工为相关配套业务的中国最大的综合物流服务供应商。 中国外运长航的物流业务包括:海、陆、空货运代理、船务代理、供应链物流、快递、仓码、汽车运输等;在物流领域,中国外运长航是中国最大的国际货运代理公司、最大的航空货运和国际快件代理公司、第二大船务代理公司。航运业务包括:干散货运输、石油运输、集装箱运输、滚装船运输、燃油贸易等,拥有和控制各类船舶运力达1300余万载重吨;在航运领域,是中国三大船公司之一、中国内河最大的骨干航运企业集团、中国唯一能实现远洋、沿海、长江、运河全程物流服务的航运企业。船舶工业形成以船舶建造和修理、港口机械、电机产品为核心的工业体系,在国内外享有知名声誉,年造船能力超过400万载重吨。 2010年,中国外运长航集团的营业收入为946.51亿元,截至2010年底,资产总额为1165.54亿元,企业员工总数7万余人。中国外运长航控股三家A股上市公司、两家香港上市公司,下属境内外企业730余家,网络范围覆盖了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香港、台湾、韩国、日本、加拿大、美国、德国等50余个国家和地区,与400多家知名的境外运输与物流服务商建立了业务代理和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中国外运长航是中国物流标准委员会审定的,中国唯一的集团整体5A级(中国最高级)综合服务型物流企业。中国外运长航将致力于成为服务全球、世界一流的中国综合物流企业。 中远国际货运有限公司 中远国际货运有限公司(中远集装箱船务代理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 年12月,是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成员企业之一,是中远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直属的大型国际货运及班轮代理公司。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国际、国内海上集装箱货运代理,国际、国内集装箱及其它船舶代理,沿海货物运输、拼箱、项目运输、多式联运、报关、供应链融资、货运保险等业务。 截止2011年8月,中远国际货运有限公司(中远集装箱船务代理有限公司)共在中国各地设立了257家网点公司,形成了以北京为中心,以大连、天津、青岛、武汉、上海、厦门、华南为龙头,以全国主要城镇货运网点为依托的货运综合服务网络体系。在国际货运、集装箱船代、多式联运、拼箱、项目开发等方面,业务规模和综合实力均位居国内同业前列。 中远国际货运有限公司(中远集装箱船务代理有限公司)被中国银行审定为AAA级资信企业;1997年,通过挪威船级社和中国进出口商品质量认证中心ISO9002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自2004年起,在全国货运行业各类大型评选活动中,连续多年获得多个奖项的桂冠,多次荣获“全国最佳物流企业”、“最佳货代公司”、“最佳船代企业”等荣誉称号。 中远国际货运有限公司(中远集装箱船务代理有限公司)将秉承“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满意为中心”的经营理念,不断拓展综合服务领域,满足客户多样化的服务需求,竭诚为客户创造更多价值。 敦豪全球货运(中国)敦豪全球货运(中国)有限公司 全球最庞大的快递与物流网络 DHL是全球范围内国际快递、陆地运输以及航空货运市场的领导者。它也是全球最大的海运与合同物流服务供应商。从文件快递到供应链管理,DHL提供全系列的定制化解决

《国际货运代理》课程标准江卫华

《国际货运代理》课程标准 课程负责人:江卫华编制时间:2017年3月1日 教研室主任:陈礼兴初审时间:2017年3月1日 系(部)主任:王峻审核时间:2017年3月1日 一、课程基本信息(以人才培养方案为准) 二、课程性质与定位 (一)课程性质 《国际货运代理》是高等职业院校国际经济与贸易、物流管理专业的专业必修课程,是一门专门研究国际货运安排合理化的学科,具有很强的实践性,涉及到国际贸易理论、物流管理实务、物流法律与惯例、报关实务、外贸单证缮制等多门课程知识及能力的综合运用。本课程的先修课程为:《物流管理基础》、《仓储与配送管理》等,后续课程《商品学》、《运输组织与管理》等。 (二)课程定位 本课程是国际经济与贸易、物流管理专业的专业必修课,在专业中处于中心地位,课程教学旨在培养学生具备基本的解决国际货运代理实务问题的方法和能力,充分了解本专业的特性,同时帮助学生获取国际货物运输行业及其他相关行业,如报关、报检、运输保险、海关、金融、世界贸易组织等多方位信息。本课程与其他诸多相关课程,如国际贸易实务、物流经济地理、海关通关实务等联系紧密。 三、课程设计思路 (一)总体设计原则

本课程的整体设计思路以国际货运代理职业岗位典型工作任务为主线,分析典型工作任务所需要的职业素质与职业能力,构建国际货运代理实务课程的教学内容与教学活动的组织与设计,突出国际货运代理实践能力的培养。 (二)课程设置依据 根据学院的办学定位和国际经济与贸易、物流管理专业的人才培养计划确定设置本门课程的必要性;确定本门课程为专业必修课。 (三)课程模块的编排 国际货运代理的主要学习模块及学时 (四)教学组织的思路 本课程采用项目化模式,根据国际货运代理的主要学习内容来设计完成学习所需要进行的项目和任务。通过项目、任务来训练职业岗位能力。体现“学生主体、能力本位、职业导向、工学结合、教学做一体化”教学理念。 (五)理论与实训比例 本课程总学时为48学时,其中理论学时48学时、课内实训学时为0学时。理论学时占100%,实训学时占0%。 (六)课时安排说明

国际货运代理案例第九周学生版

国际货运代理案例第九周学生版

国际货运代理案例 案例一:选择承运人有误,货运代理承担责任 某货运代理作为进口商的代理人,负责从A 港接受一批艺术作品,在120 海里外的B 港交货。该批作品用于国际展览,要求货运代理在规定的日期之前于B 港交付全部货物。货运代理在A 港接收货物后,经过定期货运卡车将大部分货物陆运到B 港。由于定期货运卡车出现季节性短缺,一小部分货物无法及时运抵。于是货运代理在卡车市场雇佣了一辆货运车,要求于指定日期之前抵达B 港。而后,该承载货物的货车连同货物一起下落不明。 案例二:承运人施诈,货运代理受牵连承担责任 某香港出口商发运一批半成品礼服到孟买,交易价格为CFR 。她委托一货运代理代为履行发运事宜。按照信用证要求,必须在 1 月31 日前发货。该货运代理向一关系较好的班轮公司订舱,该船期为1 月26 日到达香港,28 日启航。但由于不可避免的原因,该船延误,于2 月2 日到达香港,船舶代理决定接受托运,但不同意货运代理的要求倒签提单以符合信用证的规定。然而,一个非班轮公司的船舶恰好在泊,同意接受该批运至孟买的货物,运费率很低,且同意倒签提单。这种承诺使货运代理很快接受,而且出口商也知道此情况,于是货物由该船装运。然而此船舶并未抵达孟买,且用任何方法也无法查到其去向。 案例三:多式联运经营人对全程运输负责 香港某出口商委托一多式联运经营人作为货运代理,将一批半成品的服装经孟买转运至印度的新德里。货物由多式联运经营人在其货运站装入 2 个集装箱,且签发了清洁提单,表明货物处于良好状态下接收的。集装箱经海路从香港运至孟买,再由铁路运至新德里。在孟买卸船时发现其中1个集装箱外表损坏。多式联运经营人在该地的代理将此情况于铁路运输前通知了铁路承运人。当集装箱在新德里开启后发现,外表损坏的集装箱所装货物严重受损;另一集装箱虽然外表完好、铅封也无损,但内装货物已受损。香港出口商要求多式联运经营人赔偿其损失。 问题:多式联运经营人对2 箱货损是否负责,如负责,其赔偿责任如何,可否享受责任限制? 案例四:收取全程运费的货运代理须对全程负责 印度孟买某电视机进口商与日本东京一厂家签订了货物买卖合同。合同规定采用集装箱进行“门至门”的运输。负责运输的货运代理向卖方计收了全程运费,并签发了FIATA 的联运提单,承担合同承运人的义务。 货物是拼箱货,货运代理在其东京货运站装箱后,用卡车运至神户装船发运孟买。买方不愿意承担交货前的风险,卖方不愿意承担海运和在孟买的风险。此时,买卖双方选择何种价格条款为好?货运代理的风险应如何转移?

货运物流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货运物流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立项+批地+贷款) 编制单位:北京中投信德国际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编制时间:二〇二〇年五月 咨询师:高建

目录

专家答疑: 一、可研报告定义: 可行性研究报告,简称可研报告,是在制订生产、基建、科研计划的前期,通过全面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某个建设或改造工程、某种科学研究、某项商务活动切实可行而提出的一种书面材料。 可行性研究报告主要是通过对项目的主要内容和配套条件,如市场需求、资源供应、建设规模、工艺路线、设备选型、环境影响、资金筹措、盈利能力等,从技术、经济、工程等方面进行调查研究和分析比较,并对项目建成以后可能取得的财务、经济效益及社会影响进行预测,从而提出该项目是否值得投资和如何进行建设的咨询意见,为项目决策提供依据的一种综合性分析方法。可行性研究具有预见性、公正性、可靠性、科学性的特点。 一般来说,可行性研究是以市场供需为立足点,以资源投入为限度,以科学方法为手段,以一系列评价指标为结果,它通常处理两方面的问题:一是确定项目在技术上能否实施,二是如何才能取得最佳效益。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用途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是项目实施主体为了实施某项经济活动需要委托专业研究机构编撰的重要文件,其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作用: 1. 用于向投资主管部门备案、行政审批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的规定,我国对不使用政府投资的项目实行核准和备案两种批复方式,其中核准项目向政府部门提交项目申请报告,备案项目一般提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同时,根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对某些项目仍旧保留行政审批权,投资主体仍需向审批部门提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 用于向金融机构贷款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我国的商业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和进出口银行等以及其他境内外的各类金融机构在接受项

物流模拟实验报告

物流模拟实验报告 对物流模拟实验的感想与建议 在开学第一周的三天内,我们在电子商务实验室完成了物流模拟的实习。以前,我只学习过电子商务物流的理论知识,这一次的实习,我们以分组的方式,组内的每个成员轮班扮演了物流过程中的不同角色,不仅让我回顾了以前所学的知识,而且对物流过程中的每个角色的工作都有了细致深刻的了解,对实际中物流的流程有了清楚的认识。 一、实习内容回顾: ◆物流流程如下: ◆流程包括经销商购货流程与代理商向生产厂申请补货流程。 1. 经销商购货流程: ?经销商向代理商下订单 ?代理商确认订单的有效性 ?代理商提交订单给第三方物流业务 ?第三方物流业务联系仓管 ?第三方物流业务联系运输 ?仓库收货后,发送信息给代理商 2. 代理商向生产厂申请补货流程: ?代理商系统产生订货申请到生产商 ?生产商确认订单的有效性 ?生产商下订单给国际货代 ?国际货代联系船代 ?国际货代进行报关 ?国际货代联系第三方物流 ◆实验方式: ?实验准备 –角色类型:经销商、代理商、生产商、第三方业务、第三方仓管、第三方运输、国际货代、船代 –数据准备:准备以上各个角色的基本数据信息,主要包括:公司名称、联系人、经营项目、电话、传真、电邮、地址、城市、法人代表、帐户、注册地址、所属行业、开户行、成立时间等 ?分组实验 –角色类型:经销商、代理商、生产商、第三方业务、第三方仓管、第三方运输、国际货代、船代 –实验流程:共进行两个流程的实验。分别为购货流程和补货流程 –方法:五个人每人扮演一个角色,按照流程的要求将流程完成,并进行轮换,每人将每个角色完成一次。 ?个人实验 –角色类型:经销商、代理商、生产商、第三方业务、第三方仓管、第三方运输、国际货代、船代 –实验流程:共进行两个流程的实验。分别为购货流程和补货流程 –方法:每人扮演五个角色,按照流程的要求将流程完成。 ◆角色功能: ?

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表(一)

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表(一) (法人企业适用) 备案表编号: 业务类型范围 备案机关 签章 年月日

本人代表本企业作如下保证: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及其配套法律、法规、规章。 二、遵守与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相关的运输、海关、外汇、税务、检验检疫、环保、知识产权等其他法律、法规、规章。 三、服从主管部门对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的行业管理,自觉维护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的经营秩序。 四、不伪造、变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出卖《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表》。 五、在备案表中所填写的信息是完整的、准确的、真实的。 六、按要求认真填写、及时提交与经营活动有关的文件和资料。 七、《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表》上填写的任何事项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到原备案登记机关办理《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表》的变更手续。 以上如有违反,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企业法定代表人 (签字、盖章) 年月日

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表(二) (分支机构适用) 备案表编号: 业务类型范围 备案机关 签章 年月日

本人代表本企业作如下保证: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及其配套法律、法规、规章。 二、遵守与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相关的运输、海关、外汇、税务、检验检疫、环保、知识产权等其他法律、法规、规章。 三、服从主管部门对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的行业管理,自觉维护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的经营秩序。 四、不伪造、变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出卖《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表》。 五、在备案表中所填写的信息是完整的、准确的、真实的。 六、按要求认真填写、及时提交与经营活动有关的文件和资料。 七、《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表》上填写的任何事项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到原备案登记机关办理《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表》的变更手续。 以上如有违反,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企业法定代表人 (签字、盖章) 年月日

国际货运代理课程标准

《国际货运代理实务》课程标准 (一)课程性质与任务 《国际货运代理实务》是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专业核心技能课程,也是国际货运代理员资格从业考试的参考资料。该课程在《国际贸易实务》、《外贸函电》、《报检与报关实务》等专业课程的基础上开设,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实践性与应用性,同修课程有《国际商法》、《航运函电》、《国际船舶代理实务》,因为开在第五学期,后续是顶岗实习。 本课程重点培养学生各项业务操作技能,专业知识以“够用为度”,以工作任务为导向,形成知识学习和职业技能训练的技能新模式。通过本课程学习,使学生熟悉一般货代企业普通货物海运的作业全过程,详细了解每一个环节的任务实施流程,使学生熟练掌握国际海运货物的流转过程,并能准确完成每一环的操作。同时有助于学生顺利地考取国际货运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为其将来从事国际货运代理及进出口业务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成为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高素质技能型专业人才。 (二)课程教学目标 (1)技能目标:准确掌握国际货运代理业务的经营范围;掌握国际货物运输过程的实务流程;掌握国际货运代理中各类信息、单据在公司内外流转的各种程序;能熟练登陆主要专业网站、自主查询各类服务的现行价格、供求关系等信息;能根据发货人、收货人的委托,制定客户订单;能正确接受货主、承运人等客户的咨询;能准确制作海陆空运等重要单证;能熟练代办租船订舱、保险等业务,并能协调处理货运货损事故等。 (2)知识目标:了解国际货运代理人的职责范围和服务对象;明确国际货运代理公司内部岗位的职责分工;了解海运、陆运、空运及多式联运等各种运输方式的基本特点及实务运作;熟悉海陆空运等重要单证的制

中国国际货运代理公司调研报告范本

中国国际货运代理公司调研报告范本 一.中国外运(集团)总公司 在近60年时间里,中国外运发展成为以综合物流和航运为两大经营板块的国际化大型现代企业集团。期中,以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为主要经营平台的综合物流板块业务包括:海、陆、、空货运代理、船务代理、供应链物流、快递、仓码、零担运输等;以中外运航运有限公司为主要经营平台的航运板块业务包括:船舶管理、海运干散货运输、国际及国内集装箱班轮运输、国际原油运输、国际及沿海汽车船运输等,拥有和控制各类船舶运力达1200万载重吨。中国外运是 中国最大的国际货运代理公司,最大的航空货运和国际快件代理公司,第二大船务代理公司和第三大船公司。中国外运自1998年开始,制定并实施了面向21世纪的企业发展战略,即《中国外运集团战略发 展纲要》,致力于把中国外运从一个传统的外贸运输企业建成由多个物流主体组成的、按照统一的服务标准流程和规范体系运作的、国际化、综合性的大型物流企业集团。 二、中远国际货运有限公司 中远国际货运有限公司中远国际货运有限公司(中远集装箱船 务代理有限公司)是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及中远集运公司 所属的大型货运及班轮代理公司。是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核心企业。中远国际货运有限公司(中远集装箱船务代理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主要包括:国际、国内海上集装箱货运代理,国际、国内集装箱及其它船舶代理,沿海货物运输、拼箱、多式联运等有关业务。在

全国29个省区的100多个城市设有业务网点近300个,形成了以北京为中心,以香港、大连、天津、青岛、上海、广州、深圳、武汉、厦门九大口岸和内陆地区公司为龙头,以遍布全国主要城镇的货运网点为依托的江海、 陆上货运服务网络。中远国际货运有限公司(中远集装箱船务代理有限公司)秉承“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满意为中心”的经营理念,凭借良好的企业信誉,优秀的专业人才、丰富的业务经验、广泛的货运网络、多方的合作关系、出色的售后服务、雄厚的实力基础和先进的管理水平。 三、中国物资储运有限公司 拥有国内最大的仓储占地、先进的物流设施、完善的服务功能和各类物流专业人才,是中国物资储运协会的会长单位。依托通达全国的仓储实体网络,中储可为各界客户提供全过程物流解决方案、组织全国性及区域性仓储、运输、配送、多式联运、国际货代、物流设计、质押融资、现货市场、内外贸易、加工制造、科技开发、电子商务等综合物流服务。拥有国内最大的仓储占地、先进的物流设施、完善的服务功能和各类物流专业人才,是中国物资储运协会的会长单位。依托通达全国的仓储实体网络,中储可为各界客户提供全过程物流解决方案、组织全国性及区域性仓储、运输、配送、多式联运、国际货代、物流设计、质押融资、现货市场、内外贸易、加工制造、科技开发、电子商务等综合物流服务。 四、锦程国际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国际货运代理实验报告

实验报告 课程名称:国际货运代理 班级:08级国贸一班 2011年12月

实验目录一、实验目的 二、实验要求 三、实验步骤 四、实验内容 五、实验中存在的问题 六、解决问题的方法 七、心得体会

一、实验目的 1、认识国际货运代理的全程 2、国际货运代理合同签订流程和合同的制作等过程。 二、实验要求 1、通过网站浏览相关内容学习。 2、了解国际货代的合同签订和集装箱的基础知识。 3、了解内容后提交实验报告。 三、实验步骤 1、百度网站搜索学习。 2、了解国际国代的合同签订和合同制作。 3、学习集装箱的基础知识,了解一些案例知识。 4、总结学习内容,制作实验报告。 四、实验内容 (一)、国际货运代理流程的知识 1、全程:

2、单证流程: 3、进场流程:

4、进口操作流程: 5、整箱货出口流程: (二)、国际货运代理合同的常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第二条的规定:本规定所称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是指接受进出口货物收货人、发货人的委托,以委托人的名义或者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国际货物运输及相关业务并收取服务报酬的行业 包括: (1)国际展品、私人物品及过境货物运输代理;(2)国际多式联运、集运(含集装箱拼箱);(3)国际快递(不含私人信函);(4)咨询及其他国际货运代理业务。 注意事项:1、转委托条款 根据《合同法》第400条的规定,“受托人应当亲自处理委托事务。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以转委托。转委托经同意的,委托人可以就委托事务直接指示转委托的第三人,受托人仅就第三人的选任及其对第三人的指示承担责任”。 在国际货运代理业务中,为了提供令货主满意的服务,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应当根据其依法获得的经营范围,进行代理等活动,但出于经营成本等因素的考虑,往往需要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将其受托事务进行转委托,由此,为了避免货主在出现纠纷后,不予承认对国际货运代理企业进行转委托的口头许可,在制作国际货运代理合同时,应当书面明确约定,货主同意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对一定范围内的具体业务进行转委托,并授权国际货运代理企业有权选任转委托人。 2、关于货运代理的收费条款 与货运代理有关的主要费用包括运费、包干费、佣金、货物索赔费、关税手续费、超期堆存费、银行手续费、代办费、速遣费等。由于货代市场混乱局面尚待进一步规范,在实际的业务操作中,难免存在有一些不合法、不合理的收费形式。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为了发展、壮大其自身的业务,应当恪守国家法律的规定,在合同以及实务操作中应用合法的收费方式,对于法律规定并不明确的,应当在基本委托合同中说明收费的原因以及计费方法,并在实际业务操作切实贯彻合同的约定,尽量减少被错误解释为违法收费的可能性。 根据货运代理目前大多的收费做法,在以佣金、手续费等代理业务收费形式外,还主要以运费、包干费等费用形式,依靠与实际费用之间存在的“剪刀差”形式,从船主以及货主两方获得利润。对于运费、包干费等费用形式,在案件审理中,难以摆脱被法院认定不包含代理费用的可能性,对于该问题,货代企业应当予以注意。即如果货代企业仅被认定作为“代理人”,在合同被认定无效或者合同被认定解除后,根据《合同法》第58条或者第97条的规定,履行返还义务时,则由于佣金、包干费等的合同约定并非佣金或者业务代理费用,同时往往认定佣金、包干费中包含佣金或者代理费用也难以找到依据,因此,经常出现只有货代企业为货主垫付的,应当由货主单独承担的费用被判决支持,其余运费、包干费不得不返还货主的情况。 3、关于合同法402、403条 1999年新《合同法》的出台,突破了《民法通则》关于委托代理的规定,并导入了英美法系的隐名代理制度,赋予了受托人以自己名义办理委托事务而由委托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做法的合法性,为作为“独立经营人”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避免过度承担法律责任提供了法律依据。 合同法的具体规定包括如下: 《合同法》第402的规定,“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在委托人的授权范围内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第三人在订立合同时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

国际货运代理业现状及其对策分析

国际货运代理业现状及其对策分析 【摘要】长期以来,在我国的国际货代市场上十分缺乏一批拥有广泛经营网络、信息技术先进、营销能力突出、具备强大的国际竞争力的代表性企业,大部分的货代企业可以用四个字来概括:“小”、“少”、“弱”、“散”。“小”表现在经营规模小,资产规模小;“少”是服务功能少,专业人才少;“弱”是竞争力弱,融资能力弱;“散”是服务质量参差不齐,缺乏网络或网络分散,经营秩序不规范。这一切,要求我们的国际货代业生存和发展的定位应向第三方物流企业转变。本文分析了中国货代的现状和问题,并提出具体可行的发展策略,希望能够对国际货运代理企业探索第三方物流的发展之路起到一定的借鉴作用。 【关键字】国际货运代理、现状、问题、对策 国际贸易中必然会产生运输、保管、加工和交易。因为过大的业务量致使承运商和大多数的货主不能全部应付,因此业务的发展很多都是通过代理来进行的。这样货运代理业务就这样形成了。随着90年代初改革开放和中国加入WTO,国际贸易不断扩大和发展,货运代理业自然迅速的发展并且逐步独立成一个具有专业性、联系广的企业,为不同的客户提供其所需要的服务。国际货运代理是国际贸易商品交易的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从国外大型货代的发展中出现的问题来了解中国货代市场的发展,虽然我国的货代企业发展迅速,但在传统的经营模式下,我国货代企业发展时间较短,人才比较稀少。货代企业发展存在着比国外货代企业更多的问题。 一、我国货运代理行业的发展现状 中国自1978年实行改革开放的新基本国策以来,中国物流业实现了30年的持续增长。主要特点有: (一)中国货代物流市场的基数大、发展快 据统计,1991年中国社会物流总额为3万亿人民币(约0.3万亿美元),到2007年已上升75.2万亿人民币(约10万亿美元),增长了23.8倍,年均增长22.2%,占当年中国GDP的18.4%。特别是进入21世纪以来到2007年,我国的进出口贸易持续高增长率,为货代企业的快速增长提供了很大的发展空间。一

对接世界技能大赛标准的货运代理课程改革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8211842780.html, 对接世界技能大赛标准的货运代理课程改革作者:胡惟璇 来源:《科教导刊·电子版》2020年第06期 摘要世界技能大赛引领世界技能人才的培养标准和方向。在我国高素质技能人才培养过程中如何对接世赛标准,本文从世界技能大赛货运代理赛项对接专业、赛项对接课程体系、世赛技术标准对接课程标准、世赛项目转化为一体化教学课题、集训手段转化为日常教学手段、世赛考评方法转化为教学评价方法、世赛理念对接人才培养理念七个方面展开研究,希冀有助于促进国际货运代理专业技能系统专业性训练,进一步推动课程建设改革,优化专业教学,为提升学生竞争力创造条件,搭建与世界技能竞赛的舞台。 关键词世界技能大赛货运代理课程改革 中图分类号:G843 文献标识码:A 0引言 2018 年适逢课程百年及中国课程改革40周年。课程改革以20年为界,分为两个阶段, 即实验探索课程发展内在规律的阶段与课程改革全面展开的阶段。第一阶段主要基于学校的改革探索和国家课程计划的改革与调整,第二阶段主要表现为“新课改”的全面展开与反思深化。 世界技能大赛引领世界技能人才的培育准则及宗旨。在造就我国高素质技能人才过程当中如何对接世赛标准,培养大量专业技能和工匠精神兼备的高素质劳动者,完成技艺传承改进和决胜竞技赛场齐头并进,为推动中国制造向“中国智造”提供有力保障,是职业教育改革的一项重要课题,值得深入研究。 1世界技能大赛理念对接人才培养理念 传统技能型人才培养理念往往局限于狭隘的“应用观”和“专业观”,前者缺乏对职业拓展能力的培养,后者忽视现实工作流程的系统性和复杂性,并且仅触及到学校层面的文化形态,较少与专业素养、企业文化紧密结合。而世界技能大赛赛题来源于企业,但是高于企业,考核内容均为综合性任务,包含着专业的方方面面,竞技要求反映了当今世界对操作极高的精准程度,主要考核选手的技术应用能力、规范执行能力和任务完成能力。世赛没有专门的理论考试项目,对理论知识的理解渗透在操作之中,强调理论知识的学以致用和灵活应用。 1.1人才培养目标贴合世赛标准

国际货运代理案例题

一、A公司向B公司按CIF条件,签订出口大米10 000吨的合同。规定装运期为5月1 日至10日。A公司与C公司签订程租船合同,规定受载期为5月1日至10日。B公司开来信用证的有效期为5月10日止。5月6日船抵受载港,5月12日装船完毕离港。5月10日A公司顺利结汇。问:在此案中存在什么问题?有何风险? 订的程租船合同上的受载期也不太紧迫。 (2)船方12日始装船完毕,却签发5月10日的提单,属倒签提单,这是侵权的违法行为。有可能遭到指控,风险很大。 二、某货主委托承运人的货运站装载1000箱小五金,货运站在收到1000箱货物后出具仓 库收据给货主。在装箱时,装箱单上记载980箱,货运抵进口国货运站,拆箱单上记载980箱,由于提单上记载1000箱,同时提单上又加注“由货主装箱、计数”,收货人便向承运人提出索赔,但承运人拒赔。根据题意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答:不适用,因为是承运人的货运站代表承运人收货并装箱的,除非货运站代表货主装箱、计数。 (2)承运人是否要赔偿收货人的损失,为什么?是,提单在承运人与收货人之间是绝对证据,收货人有权以承运人未按提单记载数量交货而提出赔偿要求。 (3)承运人如果承担赔偿责任,应当赔偿多少箱?20箱 三、一批空运货物,其中有一包是易碎货。指运人在托运单上正确地描述了包裹中货物的 性质,但负责代为办理托运的空运代理在填写的航空货运单中,由于疏忽却未写明该包裹中易碎货物的性质。在目的地,卸货操作人员不知晓该包裹中货物的性质。至交货时发现该批货物已严重受损,收货人打算向责任方提出索赔。试回答如下问题: 1.承运人对此是否应承担责任,为什么? 2.收货人是否可以向空运代理提出索赔,为什么? 3.空运代理对此是否应承担责任,为什么? 4.空运代理是否有权享受国际航空货运公约所规定的条件和责任限额,为什么? 5.本案应如何正确处理,其法律依据是什么? 不正确性负责,还应对其代理人、雇员在货运单上所填货物的项目和声明的不正确性负责。本案正是由于托运人的代理人一一空运代理对货运单中货物描述的不正确而导致了货损,因而,承运人无须承担责任。 2.不可以。收货人与空运代理之间无合同关系,因而,收货人不能向空运代理提出索赔。 3.应该承担责任。空运代理有义务尽职尽责完成受托的代也业务,并应对自己的过失承担责任。 4.无权。此案中空运代理是货主的代理人,并非承运人的代理人,因而无权享受国际航空货运公约所规定的条件和责任限额。 5.此案的正确处理是:收货人根据买卖合同向托运人提出索赔或者在投保货物险的情况下根据保险合同向保险公司索赔;托运人赔偿收货人或保险公司(在保险公司赔偿收货人并取得权益转让书后也可向托运人提出追偿)之后,依据委托代理合同向空运代理追偿。 四、青岛某货主将一批价值USD10000,计10箱的丝织品通过A航空公司办理空运经北 京出口至法国巴黎。货物交付后,由B航空公司的代理人A航空公司于2003年1月1日出具了航空货运单一份。该货运单注明:第一承运人为B航空公司,第二承运人是C航空公司,货物共10箱,重250千克。货物未声明价值。B航空公司将货物由青岛运抵北京,1月3日准备按约将货物转交C航空公司时,发现货物灭失。为此,B航空公司于当日即通过A航空

货运物流行业研究报告

货运物流行业分析报告 一、行业概况 1、行业简介 行业名称:货运物流行业 行业简介: 物流一词最早来源于美国。2001年8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物流术语》中,对物流进行了定义“物流是指从供应地向接收地的实体流动过程。根据实际需要,将运输、储存、装卸、搬运、包装、流通加工、配送、信息处理等基本功能实施有机结合。” 评价物流体系有五个主要因素,它们是:品质、数量、时间、地点和价格。品质是指物流过程中,物料的品质保持不变。数量是指符合经济性的数量要求和运输活动中往返运输载重尽可能满载等。时间是指以合理费用及时送达为原则做到的快速。地点是指选择合理的集运地及仓库,避免两次无效运输及多次转运。价格是指保证质量及满足时间要求的前提下尽可能降低物流费用。 2009年2月25日,物流行业成为国务院常委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十大产业振兴规划中的第十个产业。 2、行业规模、发展速度、平均利润水平、主要厂商全球物流市场从2010年至今的发展规模,可以看出整个物流行业一直保持稳步增长状态。2010年全球物流市场规模为7.7万

亿美元,到了2014年发展至8.9万亿美元,同比上涨15.6%,2015年全球物流市场规模达9.2万亿美元,而这一数字预计在2016年将会达到9.5万亿美元。 国内物流市场2010年至今的发展状况,2010年我国社会物流总费用为7.1万亿元,到了2015年增长至11万亿元,我国的物流行业也在迅速发展。并且随着经济全球化和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国际物流业也开始成为国际间商业贸易的一种重要的实现方式和手段,我国的物流行业也逐步的向国际物流方向发展。 2 014年下半年后,货运O2O行业已经开始迅速崛起并逐渐火热。2015年迎来了爆发期。触发行业规模性爆发的原因包括以下几点: 1.打车软件模式已经成熟,创业者受其启发,将客运模式移植到货运领域;

国际货运代理实验报告-海运

序号: 学号: 10413526 C H A N G Z H O U U N I V E R S I T Y 实 验 报 告 实验名称: 海运集装箱整箱出口业务 学 生 姓 名: 梁坤 学 院(系): 怀德学院 专 业 班 级: 国贸103 指导教师: 黄传荣 专业技术职务: 副教授 实 习 单 位: 经济管理学院综合实验中心 实验时间: 2013.05.30

一、实验目标 通过该实验,可使学生熟悉从事海运集装箱整箱出口业务的整个流程以及流程中各环节的具体操作;从中了解海运集装箱整箱出口业务中每一个相关角色在货代流程中的作用及其要做的事项,体会各角色间的互动关系,并掌握业务制单的方法、业务流转程序等,达到做中学的目的。通过该实验,学生应从中进一步理解、巩固、深化已经学过的专业知识,充分发挥自身的主观能动性,提升自身的发现问题、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为以后走向工作岗位打下基础。 二、实验内容 1熟悉国际货运代理实训系统软件的操作。 2熟悉海运集装箱整箱出口业务的全部操作流程。 3理解海运集装箱整箱出口业务中各当事人之间的互动关系。 4熟悉海运集装箱整箱出口业务中一些主要的单据制作,如国际货运委托书、发票、场站收据、提单等。 三、实验总结 2013年5月30日,我们来到了经管学院的实验中心,本次实训要求我们运用国际货运代理实训系统(SimIFF),通过此软件的操作练习,了解国际货代的管理思想和业务流程,熟练掌握国际货代系统的基本操作,并熟悉相关的基本概念,如港口,运输条款、运输方式、船名航次等。实训的目的是通过实际上机操作使学员能够了解整个国际货运代理信息系统的构成;掌握货代业务的各个环节及其相互间的关系。 对于刚刚接触货代的我们,理论知识虽学了一些,但是在实际操作时总会不停地遇到这类、那类的问题。这不但要求我们熟练掌握理论知识,更要细心、有耐心、还有的就是责任心以及团队合作。在操作中难免会不断遇到障碍,忙碌的老师很难照顾到每一个。很庆幸同学们能互相交换经验,解决障碍。让操作不那么艰辛和枯燥。在同学们的帮助以及任课老师的悉心指导下,我们完成了报关单位、码头公司等相关货代流程的操作。 国际货运代理要求我们通晓国际贸易环节,精通各种运输业务,熟悉有关法律、法规,业务关系广泛,信息来源准确、及时与承运人、保险人、港口、机场车站、堆场、银行等相关企业,海关、商检、卫检、进出口管制等有关政府部门存在着密切的业务关系,不论对于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还是对于承运人和港口、机场、车站、仓库经营人都有重要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不仅可以促进国际贸易和国际运输事业发展,而且可以为国家创造外汇来源,对于本国国民经济发展和世界经济的全球都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这次的实验课让我了解了国际货运的基本流程,也知道了合同、报关单、海运提单、信用证、装箱单等几个重要的单据,还有在国际货运代理流程中几个重要的基本的角色。每个单证的填写离不开买卖合同和信用证,每个单证的填写都是根据合同和信用证来的,只要一项写错了,就导致不敢想象的后果,虽然在实

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发展现状及转型分析

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发展现状及转型分析 【摘要】随着国际贸易和国际运输的不断发展,国际货运代理业逐渐从这两个关系密切的行业里分离出来,成为独立的行业。它在发展国民经济中所起的重要作用是别的行业不可替代的,被誉为是连接货主与承运人的纽带,是国际贸易运输的组织者和设计师。我国的国际货运代理业是一个新兴行业,本文首先归纳了目前我国国际货运代理市场的现状,找出目前市场上货运代理企业存在的问题,着重分析我国国际货运代理市场应该采取的对策,并讲述了国际货运代理业向现代物流转型的必要性。 【关键词】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现代物流、第三方物流 International freight forwarding business development and transformation of the status quo analysis 【Abstract 】With the continuous development of international trade and international transport, international freight forwarding industry gradually from these two closely related industry to separate and become an independent industry. The important role it played in the development of the national economy is irreplaceable in other industries, as the connecting link between shippers and carriers, international trade and transport organizers and designers. China's international freight forwarding industry is an emerging industry, this paper summarizes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the international freight forwarding market, currently on the market to identify problems in the freight forwarding business, focusing on the analysis of the international freight forwarding market countermeasures to be taken, and tells the need for international freight forwarding industry in the transition to a modern logistics. 【Keywords】international freight forwarding companies, logistics, third party logistics 一、国际货运代理企业概述 (一)国际货运代理企业概念 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作为代理人从事国际货运代理业务,是指国际货运代理企业接受进出口货物收货人、发货人或其代理人的委托,以委托人的名义办理有关业务,收取代理费或佣金的行为;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作为独立经营人从事国际货运代理业务,是指国际货运代理业接受进出口货物收货人、发货人或其代理人的委托,签发运输单证,履行运输合同并收取运费以及服务费的行为。

国际货运代理实务课程教学大纲

国际货运代理实务课程 教学大纲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国际货运代理实务》课程教学大纲 课程名称:国际货运代理实务课程编码: 学时:40学时学分:学分 开课学期:第6学期 课程类别:选修 课程性质:专业成组选修课 适用专业:经济学(运输经济方向) 先修课程:经济学、管理学、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 一、课程的性质与任务 《国际货运代理实务》是经济学(运输经济方向)专业教学计划中重要的一门专业基础课,是一门理论与实务相结合的课程。通过该课程的教学,使学生了解货运代理所涉及的概念、理论、流程、运作等,掌握货运代理企业的经营特点与策略,掌握货运代理工作流程、文件信息流转,旨在具备解决实际问题的工作能力的培养。 二、课程的基本要求 1.国际货运代理概述 了解国际货运代理行业现状;理解并掌握国际货运代理基本概念、特征等基础知识;了解现代国际货运代理及其业务的发展历程;掌握国际货运代理制度的法律规定。 2.水路货运代理基础 了解水路运输的特点;了解水路运输工具的特点;掌握国际货运代理的分类和主要业务范围;掌握国际货运代理企业设立程序与条件。 3.海运货运代理操作实务

了解国际海上运输经营方式和海运代理运作流程,掌握班轮业务操作流程,了解运费与各种附加费结构;掌握提单的主要种类、作用及主要内容;掌握海运运费的查询与计价制作规范的HOUSEB/L。 4.海运经纪操作实务 了解海运经纪人基本知识,理解租船合同与租船提单操作实务,掌握滞期费与速遣费的计算方法;理解租船合同的分析,掌握相关时间和费用的计算方法。 5.陆运货运代理操作实务 了解铁路货运及代理掌握公路运输代理方式,内河货运及代理;掌握公路运费计价。 6.空运货运代理操作实务 熟悉航空代理业务的基本知识,掌握空运运价的类型和运费计价,了解空运包舱包板、空运集中托运等业务;掌握空运运价的类型和运费计价。 7.国际多式联运操作实务 了解集装箱运输、大陆桥运输、国际多式联运的内容与方式,掌握国际多式联运单证与计费业务;了解国际多式联运方案的影响因素,掌握方案的设计技巧。 三、教学内容 1.国际货运代理概述 国际货运代理行业现状;国际货运代理基本概念、特征等基础知识;现代国际货运代理及其业务的发展历程;国际货运代理制度的法律规定。 2.水路货运代理基础 水路运输的特点;水路运输工具的特点;国际货运代理的分类和主要业务范围;国际货运代理企业设立程序与条件。 3.海运货运代理操作实务 国际海上运输经营方式和海运代理运作流程,班轮业务操作流程,运费与各种附加费结构;提单的主要种类、作用及主要内容;海运运费的查询与计价及制作规范的HOUSEB/L。 4.海运经纪操作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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