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热水及煤气供应
GB500282006城镇燃气设计要求规范.doc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第1章总则1.0.1 为使城镇燃气工程设计符合安全生产、保证供应、经济合理和保护环境的要求,制定本规范。
1.O.2 本规范适用于向城市、乡镇或居民点供给居民生活、商业、工业企业生产、采暖通风和空调等各类用户作燃料用的新建、扩建或改建的城镇燃气工程设计。
注:1 本规范不适用于城镇燃气门站以前的长距离输气管道工程。
2 本规范不适用于工业企业自建供生产工艺用且燃气质量不符合本规范质量要求的燃气工程设计,但自建供生产工艺用且燃气质量符合本规范要求的燃气工程设计,可按本规范执行。
工业企业内部自供燃气给居民使用时,供居民使用的燃气质量和工程设计应按本规范执行。
3 本规范不适用于海洋和内河轮船、铁路车辆、汽车等运输工具上的燃气装置设计。
1.O.3 城镇燃气工程设计,应在不断总结生产、建设和科学实验的基础上,积极采用行之有效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和新设备,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1.O.4 城镇燃气工程规划设计应遵循我国的能源政策,根据城镇总体规划进行设计,并应与城镇的能源规划、环保规划、消防规划等相结合。
1.0.5 城镇燃气工程设计,除应遵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的规定。
第2章术语2.0.1 城镇燃气city gas从城市、乡镇或居民点中的地区性气源点,通过输配系统供给居民生活、商业、工业企业生产、采暖通风和空调等各类用户公用性质的,且符合本规范燃气质量要求的可燃气体。
城镇燃气一般包括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和人工煤气。
2.O.2 人工煤气 manufactured gas以固体、液体或气体(包括煤、重油、轻油、液体石油气、天然气等)为原料经转化制得的,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人工煤气》GB 13612质量要求的可燃气体。
人工煤气又简称为煤气。
2.0.3 居民生活用气gas for domestic use用于居民家庭炊事及制备热水等的燃气。
2.0.4 商业用气 gas for commercial use用于商业用户(含公共建筑用户)生产和生活的燃气。
煤气使用安全管理规定范文(三篇)

煤气使用安全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煤气使用安全,防范事故风险,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使用煤气的单位和个人,包括但不限于居民楼、商业建筑、学校、工厂等。
第三条煤气使用应当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员参与”的原则,建立健全煤气使用安全管理体系,确保煤气使用安全。
第二章煤气供应第四条煤气供应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标准和规范,确保煤气供应安全稳定。
煤气供应设施、管网以及煤气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
第五条煤气供应企业应当定期对供气设施、管网进行检查和维护,并建立完善的责任制度,加强对供气质量的监测和控制。
第六条煤气供应企业应当及时提供煤气供应情况和可能存在的风险,向用户进行告知和培训,确保用户正确使用煤气设备。
第三章煤气设备安装与维修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使用煤气设备前,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安装机构进行安装,并取得相应安装证书。
第八条煤气设备安装应当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确保安装质量合格。
安装机构应当对安装质量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向用户提供使用说明。
第九条煤气设备定期维护保养应当由具备相应资质的维修单位进行,并记录维修情况。
所有维修工作应当按照相关的标准和规范进行,维修单位应提供合格的维修报告。
第四章煤气使用安全管理第十条煤气使用单位和个人应当定期对煤气设备和管道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确保煤气使用安全。
第十一条使用煤气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加强防范意识和安全培训,掌握正确使用煤气设备的方法和操作要领,遵守相关安全规定。
第十二条煤气使用单位和个人应当建立健全煤气事故应急预案,明确煤气事故处理的程序、责任和措施。
第五章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第十三条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煤气使用的监督检查,确保使用单位和个人遵守相关安全规定。
第十四条对于违反煤气使用安全规定,造成事故或者安全隐患的单位和个人,相关责任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六章 燃气锅炉及燃煤锅炉的燃气改造

第六章燃气锅炉及燃煤锅炉的燃气改造近年来,以天然气等清洁燃料为主的环保型供热系统在城市集中供热系统中获得了广泛的应用,燃气锅炉也在是向小型化、轻量化、高效率低污染、提高组装化程度和自动化程度的方向发展。
特别是采用一些新型燃烧技术和强化传热技术,使燃气锅炉的体积比以前大为降低,锅壳式蒸气锅炉的热效率已高达92%~93%。
其经济性、安全性、可使用性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锅炉的高效率。
环保型燃气锅炉,特别是蒸汽锅炉,由于采用了低阻力型火管传热技术和低阻力高扩展受热面的紧凑型尾部受热面,燃气锅炉的排烟温度基本上和大容量的工业锅炉相同,可达130~140℃。
(2) 结构简单。
采用简单结构的受热面,对锅壳式锅炉,采用单波形炉胆和双波形炉胆燃烧,强化型传热低阻力火管,以及低阻型扩展尾部受热面。
除此之外还可根据具体要求配备低温过热器(≤250℃)受热面。
对水管式锅炉,采用膜式壁型炉膛,紧凑的对流受热面,可配备引风装置,除此之外还可根据具体要求配备高温过热器(≥250℃)受热面。
(3) 使用简易配套的辅机。
给水泵、鼓风机和其它一些辅机要和锅炉本体一起装配,且保证运输的可靠性。
(4)全智能化自动控制并配有多级保护系统。
不仅配有完善的全自动燃烧控制装置,更配有多级安全保护系统,具有锅炉缺水、超压、超温、熄火保护、点火程序控制及声、光、电报警。
(5) 配备燃烧器(送风机)和烟道消音系统,降低锅炉运行的噪音。
(6) 装备自动加药装置,水处理装置。
(7)配备其它监测和限制装置,至少应保证锅炉24小时无监督安全运行。
6-1 锅炉的参数、型号和技术指标6-1-1 锅炉参数6-1-1-1 工业锅炉的参数锅炉参数指锅炉容量、工作压力、工作温度。
工业蒸气锅炉的容量用额定蒸发量(D)表示。
额定蒸发量(D)表明锅炉在额定蒸气压力、蒸气温度、规定的锅炉效率和给水温度下,连续运行时的必须保证的最大蒸发量,单位为t/h。
工业热水锅炉以额定供热量(Q)表示,其单位为MW。
城市燃气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62号

城市燃气管理办法正文:---------------------------------------------------------------------------------------------------------------------------------------------------- 城市燃气管理办法(一九九七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建设部令第62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市燃气管理,维护燃气供应企业和用户的合法权益,规范燃气市场,保障社会公共安全,提高环境质量,促进燃气事业的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城市燃气的规划、建设、经营、器具的生产、销售和燃气的使用及安全管理。
第三条城市燃气的发展应当实行统一规划、配套建设、因地制宜、合理利用能源、建设和管理并重的原则。
第四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城市燃气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燃气管理工作。
第五条国家鼓励和支持城市燃气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先进技术,提高城市燃气的科学技术水平。
第二章规划和建设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规划、城建等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本地区燃气发展规划。
城市燃气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以及经营网点的布局要符合城市燃气发展规划,并经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七条城市燃气建设资金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政府投资、集资、国内外贷款、发行债券等多种渠道筹集。
第八条燃气工程的设计、施工,应当由持有相应资质证书的设计、施工单位承担,并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
禁止无证或者超越资质证书规定的经营范围承担燃气工程设计、施工任务。
第九条住宅小区内的燃气工程施工可以由负责小区施工的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
民用建筑的燃气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
燃气表的安装应当符合规范,兼顾室内美观,方便用户。
第十条燃气工程施工实行工程质量监督制度。
山东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山东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山东省城市燃气管理办法》意在为加强城市燃气管理,维护城市燃气经营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城市燃气事业健康、有序、协调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山东省城市燃气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市燃气管理,维护城市燃气经营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城市燃气事业健康、有序、协调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城市燃气规划、建设、经营、使用以及安全管理等活动的,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的城市燃气管理工作。
市地、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公用事业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称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燃气管理工作。
各级劳动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市燃气的安全监察工作;公安部门负责城市燃气的消防监督工作;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城市燃气和燃气器具的质量、计量监督工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城市燃气管理的有关工作。
第四条城市人民政府应将城市燃气事业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因地制宜发展城市燃气事业。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损坏城市燃气设施,并有权对破坏燃气设施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
对保护城市燃气设施或避免燃气事故发生的有功人员,城市人民政府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规划与建设第六条城市人民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编制燃气专业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
第七条新建、改建、扩建燃气工程和燃气经营网点,建设单位应将有关文件报经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和劳动、公安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按有关规定办理立项等建设手续。
第八条城市新区开发和旧城改造,建设单位应按照城市规划要求,配套建设燃气设施或预留燃气设施建设位置。
预留的位置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占用。
第九条燃气工程的设计、施工,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证书的单位承担,并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技术规范和标准化管理规定。
严禁无证或超越资质等级承担设计、施工任务。
液化气安全培训

液化气的定义
液化气成分
01 丙烷
气体状态
02 液态
常见用途
03 家庭烹饪
液化气的用途
家庭烹饪 炒菜、烧饭
热水供应 洗澡、洗碗
工业生产 制造、加工
液化气的危害
易燃性
一旦泄漏就可能引发火 灾
易爆性
可在空气中形成爆炸性 混合物
中毒 长期暴露可导致中毒
窒息 泄漏时易形成窒息气体
安全培训的重要 性
掌握液化气的安全知识,能够有效预防事故并 保障生命财产安全。对于使用液化气的人员来 说,参加安全培训是非常重要的,可以帮助他 们了解如何正确使用和储存液化气,以及如何 应对突发情况,保障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泄漏处理方法
迅速离开现场
01 一旦发现泄漏,要立即离开现场,避免受到伤害。
关闭气源
02 及时关闭气源,减少泄漏的气体量,减轻危险情况。
通风并报警
03 确保通风良好,同时立即报警求助专业人员处理。
灭火器的使用
二氧化碳灭火器
液化气火灾可使用二氧 化碳灭火器进行扑灭, 有效灭火。
切忌使用水
切忌使用水进行液化气 火灾扑灭,以免造成更 大安全隐患。
展望
继续加强液化气安全工 作 促进社会安全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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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四:学校实验室液化气事故
合理使用 使用规范
安全意识 教育培训
安全管理 设施检查
责任分工 明确职责
总结
案例一
事故原因:老化管道 应急处置:及时切断气 源
案例二
责任归属:管理人员失 职 改进措施:建立安全检 查制度
案例三
存储设施问题导致泄漏 提出预防和处理建议
案例四
合理使用实验室液化气 加强安全管理和教育培 训
燃气基础知识 第六章 燃气管网水力计算

家用燃气表及灶具安装规定及要求
1)燃气用户应单独设置燃气表;燃气表应根据燃气的工作 压力、温度、流量和允许的压力降等条件选择; 2)燃气表宜安装在不燃或难燃结构的室内通风良好和便于 查表、检修的地方; 3)严禁安装在下列场所:卧室、卫生间及更衣室内;设备 的管道井内,或有可能滞留泄漏燃气的隐蔽场所;环境温度 高于45℃的地方;经常潮湿的地方,堆放易燃易爆、易腐蚀 或有放射性物质等危险的地方;有变、配电等电气设备的地 方;有明显振动影响的地方;高层建筑中的避难层及安全疏 散楼梯间内。 4)使用人工煤气和天然气时,燃气表的环境温度应高于0℃; 使用液化石油气时,应高于其露点5℃以上;高位安装燃气 表,表底距地面不宜小于1.4m;低位安装时,表底距地面不 得小于10cm。
式中 Q—计算流量,m3/h Q1—途泄流量,m3/h; Q2—转输流量,m3/h;
节点流量
节点流量等于流入节点所有管段途泄流量 的0.55Q1、流出节点所有管段途泄流量的 0.45Q1以及与该节点的集中流量三者之和
节点1
q1 0.55Q1 61 0.45Q1 12
节点2
q2 0.55Q1 12 0.55Q1 52 0.45Q1 23
(1)补偿高层建筑的沉降。 (2)克服高程差引起的附加压头的影响:增加阻力;高低层系 统分设;用户调压器;专用灶具。 (3)补偿温差产生的变形。
流体力学基本知识

拖力和阻力是同 时出现的大小相等、 方向相反的一对力, 且分别作用在相邻流 体层的接触面上, 称 内摩擦力,也称为黏 滞力。
dy
牛顿内摩擦定律
液体的粘滞性随温度的增加而减小,空气的粘滞 性随温度的升高而增大。
流体的运动克服粘滞性,耗能。
F-内摩擦力,N; S-摩擦流层的接触面面积,m2; τ-流层单位面积上的内摩擦力(切应力),N/ m2;
水静压强分布图
三、压强的两种计算基准 绝对压强: (pA ) 以设想没有大气存在的绝对真空状态作为 零点计量的压强。 相对压强: (p ) 以当地大气压Pa作为零点计量的压强。 绝对压强和相对压强的关系: pA= p+ pa 或 p= pA - pa
新疆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城市建设系
建筑设备
主讲教师:齐典伟
qidianwei@
考核方法:百分制
1. 平时作业、出勤、网络实践成绩占30%; 2. 期末考试成绩占70%。 学习要求: 1. 按时、独立、认真完成作业(每人准备2本 作业本,不要用片页纸) ,如果不交作业次数超 过半数,则取消期末考试资格; 2. 认真听课,遵守课堂纪律。关闭手机通讯 设备 3。缺勤次数超过1/3的取消期末考试资格。
第一章流体力学基本知识
第一节 流体的主要物理性质 一、密度和容重 质量与密度 质量:表征惯性的物理量 流体的质量:常以密度来反映 定义:对于均质流体,单位体积的质量称 为流体的密度 (ρ) 与温度有关,t增大ρ减小,t减小ρ增大。 和压力有关,P增大ρ增大,P减小ρ减小。
M V
kg / m
3
光空灯具
声空开关
高压汞灯
高压钠灯
第一章流体力学基本知识
流体是液体和气体的统称 流体力学是研究流体的平衡和机械运动及其 在生产中的应用的一门科学 流体力学研究流体的宏观机械运动规律,认 为流体由无数流体“质点”组成的,它没有 空隙地充满所占空间,各种物理量的变化是 连续的,都可视为空间坐标和时间的连续函 数,我们可以用连续函数的理论来分析液体 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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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循环:立管循环方式
冷水箱
膨胀排气管
循环水泵
第6章热水及煤气供应
加热器
3b 半循环:干管循环方式
冷水箱
膨胀排气管
循环水泵
第6章热水及煤气供应
加热器
3c. 不循环供水方式 特点:没有循环管道,适用于定时供热水系统,如公 共浴室、旅馆等,每天定时供应热水,其他时间没有 热水,一般不设循环管道,节约投资。 适用:适用于热水供应系统较小,使用要求不高的定 时供应系统,如:公共浴室、洗衣房等。
我过规范规定热水锅炉和水加热器的出水温度一般 是60 °-70 ° ,不超过75°。
配水管网最不利配水点的最低水温,供洗涤时应不 低于60°,供应浴盆时不低于55°。
水加热设备出口与配水管网最不利配水点温度差不得 大于15°。
第6章热水及煤气供应
水质: 生产用热水的水质标准符合生产工艺要求的标准 生活用热水的水质标准应符合我过现行的《生活饮用
集中热水供应系统分为两个循环系统 1 热水热媒系统(第一循环系统) 组成:热源、水加热器、热媒管网管
工作过程: 锅炉产生的蒸汽或过热水通过热媒管网送到水
加热器加热冷水,经过热交换,蒸汽变成冷凝水, 靠余压再送到冷凝水池,冷凝水和新补充的软化水 经冷凝循环泵再送回锅炉加热为蒸汽。
第6章热水及煤气供应
2
1Leabharlann 热水供应系统热媒系统
(第二循环系统)
3
(第一循环系统)
附件
室内热水系统主要 由以第上6章3热水部及煤分气供组应 成:
局部热水供应系统 特点:
供水范围小,热水分散制备,配水点较少,且和 热源较近,热水管路短,热损失小。
适用: 适用于使用要求不高,用水点少且分散的建筑。
热源: 宜采用蒸汽、煤气、炉灶余热或太阳能等。
第6章热水及煤气供应
8.1.1 热水供应系统的分类和组成 3a 全循环供水方式
冷水箱
膨胀排气管
循环水泵
第6章热水及煤气供应
加热器
3b. 半循环供水方式 特点:半循环供水方式又分为立管和干管循环供水方 式。前者是指热水干管和立管均能保持热水的循环; 后者是指仅保持热水干管的热水循环。
适用:干管循环用于全日供应热水的建筑和设有定时 供水的高层建筑中;后者多用于定时供应热水的建筑 中。
第6章 热水及煤气供应
热水供应也属于给水,与冷水供应的区别 是水温,必须满足用水点对水温、水量的要求, 因此热水系统除了水的系统:管道、用水器具 等,还有“热”的供应,热源、加热系统等等。
6.1 建筑内热水供应系统及分类 6.2 建筑内热水管网的布置于敷设 6.4 开水供应 6.5 高层建筑热水供应系统的特点
适用:适用于具有合格的蒸汽热媒,且对噪音无严格 要求的公共浴室,洗衣房、工矿企业等。
第6章热水及煤气供应
2b. 间接加热(二次换热)供水方式 特点:将热媒通过水加热器把热量传递给冷却水达到 加热冷水的目的,在加热过程中热媒和冷水不接触。 该方式冷凝水可重复使用,运行费用低,不产生噪音, 供水稳定。
第6章热水及煤气供应
分类
1. 管网压力工况不同,可分为:
开式、闭式供水方式
2. 加热冷水的方式不同,可分为:
直接加热、间接加热 3. 管网设置循环管道的不同,可分为:
全循环、半循环、不循环
4. 系统中循环动力不同,可分为:
机械循环、自然循环 5. 水平干管位置不同,可分为:
上行下给第6章式热水、及煤下气供行应 上给式
适用:屋顶不设水箱且对供水压力要求不太严格的建 筑采用。 注意:为了确保系统的安全运转,需设安全阀。
第6章热水及煤气供应
2b. 直接加热(一次换热)供水方式 特点:热水锅炉将冷水直接加热到所需的温度,或将 蒸汽直接通如冷水混合制备热水。前者热效率高,节 能;后者设备简单热效率高,不需凝水管,但噪音高, 运行费用高。
第6章热水及煤气供应
集中热水供应系统 特点: 供水范围大,热水集中制备,管道输送到个配水点。 适用:
适用于使用要求高,耗热量大,用水点多且分布 较密集的建筑。
热源: 应首先利用工业余热、废热、地热和太阳热,如
无以上热源,应优先采用能保证全年供热的城市热力 管网或区域性锅炉房供热。
第6章热水及煤气供应
2. 热水供水系统(第二循环系统)
组成:热水配水管网和回水管网组成
工作过程: 被加热到一定温度的热水,从水加热器中出来
经配水管网送至各个热水配水点,而水加热中的冷 水由屋顶的水箱或给水管网补给。为了保证用水点 的水温,在立管和水平干管甚至支管处设置回水管, 使部分热水经过循环水泵流回水加热器再加热。
适用:适用于要求供水稳定、安全、噪音要求低的旅 馆、住宅、医院、办公楼等建筑。
第6章热水及煤气供应
3a. 全循环供水方式 特点:指热水干管、立管及支管均能保持热水的循环, 各配水龙头随时打开都能提供符合设计水温要求的热 水。 适用:适用于有特殊要求的高标准建筑中,如:高级 宾馆、饭店、高级住宅等。
1a. 开式供水方式 特点:在管网顶部设水箱,管网与大气相通,系统水 压决定于水箱的设置高度,而不受室外给水管网的水 压的波动影响。 适用:室外水压变化较大,且用户要求水压稳定时采 用。 注意:该方式必须设置高位冷水箱和膨胀管
第6章热水及煤气供应
1b. 闭式供水方式 特点:冷水直接进入加热器,管路简单,水质不易受 污染,但供水水压稳定性差,安全可靠性差。
水卫生标准》,对集中的热水供应系统加热前水质 是都需要软化处理,应根据水质、水量、使用要求 等因素进行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一般情况下热水供应按65°计算用的日用水量小于 10m3可不进行软化处理。
第6章热水及煤气供应
6.1.2 建筑内热水供应系统及其图式
建筑内的热水供应系统按照热水供应范围的大
小,可分为:局部热水供应系统和集中热水供应系统 (区域热水供应系统)
第6章热水及煤气供应
6.1 建筑内热水供应系统及其图式
6.1.1 热水用水定额、水温和水质
用水定额: 1、按热水用水单位所消耗的热水量及所需水温而制
定。如每人每日热水消耗量及水温,洗涤每公斤 干衣服的水量及水温。 2、按卫生器具一次或一小时热水用水量和所需水温 而制定。
第6章热水及煤气供应
水温
热水水温计算标准应当满足生产和生活需要, 以保证系统内部不至因为水温而使金属管道容易腐 蚀,设备零件易损坏和维护。水温过高容易发生烫 伤人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