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扩大基础施工方案(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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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扩大基础施工方案(修改)

扩大基础施工技术方案

一、编制依据及编制原则

1、编制依据

(1)京港澳高速公路驻马店至信阳段改扩建工程施工图设计(ZXTJ-11合同段);

(2)《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 F50-2011);

(3)《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

(4)项目公司下发的相关文件。

(5)我单位的桥梁施工经验。

2、编制原则

(1)严格按建设单位对京港澳高速公路驻马店至信阳段改扩建工程土建工程的质量、工期和造价控制的原则要求,结合工程实际来编制完成。

(2)严格遵守各有关设计、施工规范和质量评定及验收标准。

(3)严格遵守招标文件各项条款要求,认真贯彻建设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及其授权代表的指令和要求。

(4)严格遵守河南省关于施工安全、工地人员安全、劳动保护、土地使用与管理以及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具体规定和技术标准。

二、工程概况及进度计划安排

驻马店至信阳(豫鄂省界)段高速公路作为河南省公路交通的重要部分,起于驻马店南互通式立交北侧1.586km处,北接漯河至驻马店段高速公路,向南经驻马店东、确山东、明港东、信阳市东、灵山镇西,止于鸡公山互通式立交以南豫鄂省界处,路线全长136.879597km。先后与省道S333、新阳高速(S38)、S334、S335、沪陕高速(G40)、国道G312、省道S339等国、省干线公路相连,形成了豫南地区的公路网络,

并且,通过互通式立交连接沿线各县市的城市道路网,对全省交通网络具有良好的交通辐射、集散能力。

ZXTJ-11合同段起点位于信阳市涩港镇灵山互通南侧,全长7公里,起止桩号为K115+700~K122+700,经南河、黄家湾、西楼,在桃队南侧附近到达本标段终点。本标段共有大桥三座,天桥一座。其中除天桥为桩基外,其他桥台均为扩大基础,共有扩大基础6个。

计划于2013年6月1日开工,于2013年12月30日完成所有扩大基础施工。

三、施工准备

1、仔细领会施工图纸,合理组织施工。

2、清查、安装满足施工需求的主要机具。

3、准备施工所需要的各种原材料及模板支架。

4、保证施工便道的畅通及水电的正常供应。

四、人员、机械组织

1、人员组织

工种人名或数量主要工作范围及职责施工负责人范国华负责施工的组织工作

技术负责人杜波负责施工技术、施工质量检查控制

技术人员胡伟、刘双平等负责施工技术、记录,整理资料

测量负责人李泽峰负责测量放样,控制标高

试验负责人闫龙芳负责试验检测工作

安全负责人黄雪峰负责安全、保通工作

砼工15人负责混凝土浇筑及振捣

普工20人模板安装等工作

2、设备安排

序号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

1 电焊机BX1-500 8

3 钢筋切割机GQ50A 2

4 发电机组150KW 2

5 吊车16t 2

6 模板刚模200㎡

7 振捣棒50N/30N 3

8 水泵100m³ 2

五、施工工艺

5.1扩大基础施工工艺流程

施工准备定位放样基坑开挖、人工清理

基坑排水

基坑检验、处理

立模板、绑扎钢筋监理检查浇注混凝土基坑回填

试件制作

混凝土拌和

混凝土配合比设计不合格

5.2扩大基础工艺 5.2.1基坑开挖

基坑开挖前的准备工作:测定基坑中心线、方向、高程;按地质水文资料,结合现场情况,决定开挖坡度、开挖范围和防、排水措施。基坑在施工过程中及时与设计地质情况进行对比分析,当地质情况出入较大时,及时与监理、设计等单位联系,采取措施。特别是基础底地质情况、嵌岩深度要仔细核查。在自检的基础上,及时通知监理单位对地质情况进行检查,设计单

图 5.1 扩大基础工

立模板

位对代表性桩的地质情况进行现场确认。

基坑可采用垂直开挖、放坡开挖,支撑加固或其他加固的开挖方法。在有地面水淹没的基坑,可修筑围堰、改河、改沟、筑坝排开地面水后再开挖基坑。

在天然土层上挖基,如深度在5m以内,施工期较短,基坑底处于地下水位以上,土的湿度接近最佳含水量、土层构造均匀时,则基坑坑壁坡度可参照表5.2.1选定。基坑深度大于5m或有其他不利条件时,应将坑壁坡度适当放缓,或加作平台。如土的湿度过大,能引起坑壁坍塌时,坑壁坡度应采用该湿度下土的天然坡度。

基坑顶有动载时,坑顶缘与动载间应留有大于1m的护道,如地质、水文条件不良,或动载过大,应进行基坑开挖边坡检算,根据检算结果确定采用增宽护道或其他加固措施。

表5.2.1 基坑坑壁坡度

坑壁坡度

坑壁土

基坑顶缘无载重基坑顶缘有静载基坑顶缘有动载砂类土1:1 1:1.25 1:1.5

碎石类土1:0.75 1:1 1:1.25

黏性土、粉土1:0.33 1:0.5 1:0.75

极软岩、软岩1:0.25 1:0.33 1:0.67 较软岩1:0 1:0.1 1:0.25 极硬岩、硬岩1:0 1:0 1:0

弃土不得妨碍施工。弃土堆坡脚距坑顶缘的距离不宜小于基坑的深度,且宜弃在下游指定地点,不得淤塞河道,影响泄洪。

无水土质基坑底面,宜按基础设计平面尺寸每边放宽不小于50cm。适宜垂直开挖且不立模板的基坑,基底尺寸应按基础轮廓确定。

有水基坑底面,应满足四周排水沟与汇水井的设置需要,每边放宽不宜小于80cm。

基底应避免超挖,松动部分应清除。使用机械开挖时,不得破坏基底土的结构,可在设计高程以上20~30cm保留一定保护层由人工开挖。基坑开挖不宜间断,达到设计高程经检验合格后,应立即灌注基础。如基底暴露过久,则应重新检验。

5.2.2基坑护壁

当基坑较深,土方数量较大;基坑坡度受场地限制;基坑地质松软或含水量较大,坡度不易保持时采用护壁加固:

挡板支撑,可采用横、竖向挡板与钢(木)框架支撑坑壁。基坑每层开挖深度,应根据地质情况确定,不宜超过1.5m,边挖边支。

对支撑结构应随时检查,发现变形,及时加固或更换,更换时应先撑后拆。支撑拆除顺序,应自下而上。待下层支撑拆除并回填土后,再拆除上层支撑。

5.2.3基坑排水

明挖基坑,可采用积水井或井点法排、降水,应保持基坑底不被水淹。

挖基时,抽水能力应为渗水量的1.5~2倍。基坑排出的水应以水管或水槽远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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