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体废弃物控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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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体废弃物控制程序

1. 目的

为促进固体废弃物的减少和再生利用,使公司在生产、活动、服务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得到有效处理并符合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生产、活动、服务过程中所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管理。

3. 定义

3.1 废弃物:《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所规定的废弃物,包括工业废弃物、城市生

活垃圾、危险废物;

3.2 危险废弃物: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

性的废弃物;

3.3 可回收废弃物:可再资源化的非危险废物;

3.4 不可回收废弃物:无可行的回收手段或不能再资源化的非危险废物。

4. 职责

4.1企管行政组

4.1.1 公司所有固体废弃物的回收、管理及处理;

4.1.2 废弃物处理委托商的评定和委托处理合同的签订;

4.1.3 废弃物处理业务的全面运作管理,包括管理状况的监测,相关法规要求的确定与跟踪废弃

物处理实绩的报告。

4.2 各部门

4.2.1 负责本部门废弃物的管理及处理;

4.2.2 本部门废弃物处理要求的宣导、环保知识的培训。

5. 程序

5.1 废弃物的分类

5.1.1 固体废弃物按处理方式分为可回收固体废弃物和不可回收固体废弃物;按性质、特性分为

危险废弃物、一般固体废弃物和生活垃圾。

5.1.2可回收固体废弃物(可出售或再利用):

5.1.2.1可回收一般固体废弃物

a) 金属类,包括:边角料、铁屑、报废的工件、废铜线、工装备件、物流器具、

报废设备等;

b) 废纸类:废办公用纸、废报纸、废包装纸和废纸箱等;

c) 废木材类:包装木箱、木托盘等;

d) 废塑料类:废弃的塑料箱、包装用塑料制品、废塑料袋、塑料水杯、塑料元器

件、塑料、橡胶等;

e) 可回收生活垃圾,包括:食堂的蔬菜、瓜果、剩饭菜、其它等。

5.1.3 不可回收固体废弃物(不可出售或不可再利用):

5.1.3.1危险固体废弃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

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废物特性的废物。包括医院废物、废矿物油、表面

处理废物等(如:含焊料渣、含漆纸皮、污水处理后的污泥、化学品空瓶、废医

疗器械、药品、电池、日光灯管等)。

5.1.3.2不可回收的一般固体废弃物,包括:

1) 含油类:含油劳保用品等;

2)废包装瓶(盒):墨盒、油墨空瓶等;

3)其它:玻璃、布块等。

5.1.3.3不可回收生活垃圾。包括:腐烂变质食品、化粪池沉渣等。

5.2 废弃物的标识

5.2.1 办公区域废弃物的标识

5.2.1.1 对废弃物较多之部门应考虑用纸箱标识后回收处理;

5.2.1.2 对无毒无害之废弃直接放置垃圾篓内即可;

5.2.2 生产区域废弃物的标识

5.2.2.1 生产车间废弃物处理箱及其它盛装容器需明确标识可回收废弃物与不

可回收废物;

5.2.2.2 对有毒有害废弃物处理箱或盛装容器应单独存放,并明确标识“有毒有害”字样;

5.2.3 废弃物暂放区的废弃物标识

5.2.3.1 生产车间楼梯间废弃物回收区,需明确标识有毒、有害及可回收与不可回收废

弃物;

5.2.3.2 废弃物最终置场放置场所废弃物需明确标识有毒、有害及可回收与不可回收废

弃物;废弃物放置区域须明确标识。

5.3废弃物的存放及管理

5.3.1 办公区域废弃物的存放及管理

5.3.1.1 办公区域日常办公废弃物,如废弃办公纸张等直接放置于垃圾搂内;

5.3.1.2企管行政组办公区域清洁负责人每天按规定的时间收集各部门办公区域的办公垃

圾;

5.3.1.3办公区域有毒有害之废弃物由废弃部门存放于部门指定的废弃物存放区域内;由

企管行政组清洁负责人定期进行收集。

5.3.2 生产区域废弃物的存放及管理

5.3.2.1 各生产车间生产拉线上的生产废弃物由各生产车间规划废弃物存放区域,并存放

于指定容器及盛装物内;

5.3.2.2 对有毒有害与无毒无害、可回收与不可回收废弃物进行明确区分;

5.3.2.3 对较贵重之废弃物,(如废锡渣、废弃物料、产品等)需存放公司指定的存放区

域内。

5.3.3 宿舍及其它区域废弃物的存放及管理

5.3.3.1 宿舍区域内之生活垃圾各职员工需存放于宿舍走道上的垃圾桶内,并保持宿舍内

及走道卫生干净整洁;

5.3.3.2 企管行政组清澍人员每日定时统一收集至公司垃圾集中暂放区,并由企管行政组

后勤负责人员统一进行处理;

5.3.3.3 其它区域之废弃物按废弃物种类存放于公司指定区域内由对口责任人进行管理。

5.3.4 公司废弃物暂放集中场所废弃物的存放及管理

5.3.4.1企管行政组要对废物保管置场进行经常性的整理、整顿,避免老鼠、蚊子、蟑螂

和其它害虫滋生;

5.6.1.2企管行政组负责将临时置场的废弃物移送至最终置场,原则上每工作日结束时必

须将当日产生的废弃物移送至最终置场;

5.6.1.3废弃物处理人员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废弃物的延散、流失、渗漏、恶臭产生及火

灾发生。

5.4 废弃物的处理

5.4.1 可回收固体废弃物中应由供应方收回的固体废弃物,由物控/行政采购负责人员联系相关

供应方联系定时运走;

5.4.2 可回收固体废物处理:由企管行政组与公司签定废弃物回收协议之回收商联系,定时或达

到一定数量后出售,并在《废弃物处理记录表》中进行登记并办理有关手续;

5.4.3不可回收危险固体废弃物处理:由行政管理部联系政府承认经公司评定合格并签订“废弃

物回收处理协议”委托处理商运走、处理和处置,并在《废弃物处理记录表》中详细登记

数量双方签名确认;

5.4.4 危险废弃物的处理需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制度,危险废弃物转移至回收处理公司时

公司代理负责人需签名确认并加盖公司公章,公司危险废物处理部门保存《危险废物转移

联单》白联,红联由行政管理部交至地方环保部门;

5.4.5 危险固体废弃物回收商的评定参照《供应商管理流程》进行;

5.4.6 固体废弃物处理部门定期对废弃物处理数量进行统计并登记于《废弃物统计表》中。6.附件、相关文件及表单

6.1 附件(内容略)

6.1.1附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6.1.2附件二《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6.1.3附件三《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

6.1.4附件四《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6.2 相关文件

6.2.1 《环境法律法规收集评价控制程序》 YDF-EP-004

6.2.2 《资源能源控制程序》 YDF-EP-011

6.2.3 《供应商管理流程》 YDF-QP-112

6.3 相关表单

6.3.1 《废弃物统计表》 YDF-FR-0107

6.3.2 《废弃物处理记录表》 YDF-FR-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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