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信息化数据质量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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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的信息化建设与管理

公安局的信息化建设与管理

公安局的信息化建设与管理随着科技的进步和社会的发展,信息化已经成为现代社会运行的重要组成部分。

公安局作为国家治安维护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力量,也需要加强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以提升办公效率、数据安全和信息共享的能力。

本文将就公安局的信息化建设与管理进行探讨。

一、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性随着社会的发展,各类犯罪活动不断增多,对公安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信息化建设可以提升公安工作的效率和准确性,实现信息的快速传递和共享,有助于快速侦破案件和保障社会的安全稳定。

二、信息化建设的主要内容1. 网络建设:建立高速稳定的网络系统,实现各个部门之间、各个警务站之间以及与上级公安机关之间的信息交互和共享。

2. 数据建设:建立全面、准确的警务数据库,及时记录和归档各类案件和人员信息,方便查询和比对,提高案件侦破的效率。

3. 设备建设:配备先进的信息技术设备,如计算机、服务器、监控设备等,提升工作的便捷性和效率。

4. 应用系统建设:开发和运用各类警务管理系统,如案件管理系统、巡逻管理系统等,提高警务工作的规范化和智能化水平。

三、信息化管理的重要性信息化建设只是一个开始,信息化管理是保障信息系统正常运行和数据安全的重要环节。

信息化管理需要从组织、安全和维护等多个方面进行。

1. 组织管理:建立健全的信息化管理机构和团队,明确各个岗位的职责和权限,完善信息化管理的体系和流程。

2. 安全管理:加强对信息系统的安全防护,包括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和系统安全。

建立健全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完善权限管理、访问控制和安全审计等措施。

3. 维护管理:建立健全的信息系统维护制度,定期对系统和设备进行巡检和维护,及时处理故障和隐患,确保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

四、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在信息化建设与管理的过程中,公安局可能会面临一些问题,需要采取相应的对策。

1. 技术水平不足:公安局需要加强对信息化技术的学习和培训,提升技术人员的专业素养,引进先进的技术人才。

大数据背景下公安信息化建设的思考

大数据背景下公安信息化建设的思考

大数据背景下公安信息化建设的思考随着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的发展,大数据已经成为了当今社会的一个热点话题,而在公安领域,大数据的应用也日益重要。

公安信息化建设已经成为了推动公安工作快速发展的重要手段,而大数据作为信息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公安工作的提升和创新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结合大数据背景,从公安信息化建设的角度进行思考和探讨。

一、大数据在公安信息化建设中的作用在公安工作中,数据是不可或缺的重要资源,而大数据则为公安机关提供了更多更广泛的数据来源。

通过大数据分析,公安机关可以更好地理解犯罪现象的规律和特点,更准确地把握犯罪的趋势和动态,为公安工作提供更加科学的决策支持。

在治安预警、犯罪侦查、社会面貌分析等方面,大数据也为公安工作带来了更多的创新可能性。

大数据的应用还可以帮助公安机关更好地开展智能化侦查和预防工作。

通过大数据分析,可以更加精准地锁定犯罪嫌疑人的活动轨迹和社交关系,提高破案的效率和成功率;也可以借助大数据分析技术,对可能发生的犯罪行为进行预测和识别,及时采取预防措施,保障社会的安全和稳定。

大数据的应用为公安机关提供了更多更有效的手段和方法,使公安工作更加高效和精准。

1. 加强技术应用能力建设在大数据背景下,公安信息化建设需要加强技术应用能力的建设。

一方面,需要加强对大数据分析等技术手段的研究和应用,提高警务数据的分析和挖掘能力;还需要加强对新技术的引进和应用,如人工智能、物联网等,通过技术手段的不断革新和进步,实现公安工作的现代化和智能化。

2. 确保信息安全及隐私保护在大数据应用过程中,需要加强对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的重视。

公安信息化建设涉及的数据更加敏感和重要,因此需要建立更加严谨的信息安全制度和隐私保护机制,确保公众和个人的信息不受侵犯和泄露。

3. 推动信息共享和互联互通大数据时代的公安信息化建设,需要更加积极地推动信息共享和互联互通。

公安机关需要与其他相关部门进行数据共享,实现不同数据源之间的互通和融合,提高警务数据的整合和利用效率。

公安信息化政策

公安信息化政策

公安信息化政策面对信息时代的挑战和机遇,公安机关积极推行信息化建设,不断加强公安信息化的科技运用和管理能力,以提升公安工作效率和效能,提高侦查打击犯罪的水平。

下面,我将围绕“公安信息化政策”展开讨论。

一、政策背景2015年,国家颁布了《关于深化公安执法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提出了“转变执法管理方式,实现现代化、科技化”的目标。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公安机关推进信息化建设成为必然选择。

二、政策目标公安信息化政策的目标是通过信息技术手段全面提升公安工作的科技含量、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包括以下方面:1. 健全信息采集、传输、处理、分析和应用的体系,建立完善的信息共享机制;2. 提高警务工作的数字化水平,实现移动执法、智能化管理、数据化分析等功能;3. 加强公安网络安全建设,确保信息安全和数据保密性;4. 提高服务质量,便民利民,推动公安的现代化、科技化建设。

三、政策措施为实现公安信息化的目标,国家和地方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1. 资金投入。

国家和地方政府大力投入资金创新引领信息化技术和应用,作为公安信息化建设和发展的重要支持。

2. 人才培养。

公安部门透过对政策的宣传,提高信息化意识,招聘人才,开展专项培训,加强技能储备,提高公安信息化技术运用和管理人员的素质。

3. 技术引进与升级。

实施“互联网+警务”战略,积极推广公安信息化运用的成功经验,引入现代信息技术,升级公安信息化硬件设施,在政务舆情感知、视频图像分析、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等领域积极开展前沿技术研究。

4.信息共享与联动。

推动建立公安信息共享平台和联动机制,建立社会化应急救援和防控信息公共服务体系,构建“一方共防、五方联动”的全方位、多措施的反恐维稳工作体系。

四、政策成效公安信息化政策的实施为警务工作带来的显著好处,包括提高数据共享和流动、信息处理和分析效率的最大化平台、依托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提升警务的精度与准确性、优化工作流程实现智能化管理等,有助于保障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全,因此,为社会各界所感知,社会的认可度逐渐升高。

公安局管理规范与警务标准化建设

公安局管理规范与警务标准化建设

公安局管理规范与警务标准化建设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公安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和法治秩序方面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进一步提高公安机关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加强警务标准化建设,公安局管理规范成为当今公安系统中的重要议题。

本文将探讨公安局管理规范与警务标准化建设的意义、目标以及具体举措。

一、公安局管理规范的意义公安局管理规范是指在执法过程中遵守规范、准确、高效的工作方法和标准,以确保公安机关的执法结果的合法性、权威性和公正性。

管理规范的执行有助于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有效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增强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的信任度。

首先,公安局管理规范可提高警务工作的专业性。

在日常执法活动中,公安干警需要了解并熟练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执法程序,遵守工作纪律和职业道德,确保执法过程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管理规范的执行能够提升警务人员的专业素养,保证执法工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其次,公安局管理规范可加强公安机关的内部管理。

良好的管理规范有助于构建公安机关的组织架构和内外部信息流通系统,明确部门职责和工作流程,确保信息沟通的畅通和工作任务的高效完成。

通过规范化的管理,公安机关能够更好地协调各部门间的工作,提高整体工作效能。

最后,公安局管理规范有助于提升社会治安秩序和公共安全水平。

公安机关作为社会治安维护的主力军,对于预防和打击犯罪具有重要作用。

通过严格执行管理规范,加强巡逻防控、案件办理和信息采集等方面的标准化要求,可以提高公安机关的警务能力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提升社会治安稳定水平,促进公共安全环境的构建。

二、警务标准化建设的目标警务标准化建设是指将警务工作过程中的各项操作和工作要求进行标准化规范化,并通过科学的管理手段来确保各项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目标包括提高警务工作的规范性、准确性和可操作性,优化执法流程和工作效率,提升公安机关的服务质量和形象。

首先,警务标准化建设要求制定明确的相关规范和制度,确保警务工作的规范性。

公安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安机关执法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

公安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安机关执法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

公安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安机关执法信息化建设的指
导意见
【法规类别】公安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公通字[2010]36号
【发布部门】公安部
【发布日期】2010.08.10
【实施日期】2010.08.1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公安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安机关执法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
(公通字[2010]3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
为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中央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的意见》关于“加快执法信息化建设”要求,充分发挥信息化手段对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法管理、提高执法质量和效率的重要作用,推动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促进公正、廉洁执法,现就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安机关执法信息化建设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公安机关执法信息化建设的总体目标
公安机关执法信息化建设总体目标是:依托公安机关警务信息综合应用平台,东部、中1 / 2
部和西部地区分别在2011年上半年、2011年底前和2012年底前,建成执法信息化体系,为实现网上执法信息录入、执法程序流转、执法活动监督、执法培训奠定网上平台,切实加强对公安机关执法活动的即时性、过程性、系统性管理,全面提高公安机关执法能力、执法质量、执法效率和执法公信力。

二、公安机关执法信息化建设的基本原则
(一)统筹规划。

要在公安信息化建设总体部署和框架下,按照执法信息化建设总体目标,结合本地实际,确定阶段性任务目标、工作步骤和具体措施,既加快步伐、积极主动,又慎重稳妥、注重实效,防止盲目建设。

2 / 2。

公安规范化管理制度

公安规范化管理制度

公安规范化管理制度一、前言公安是维护社会稳定和实现国家安全的重要部门,其工作涉及社会治安、交通管理、国家安全、打击犯罪等方方面面,对于社会的和谐和人民的安宁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提高公安工作的效率和水平,需要建立规范化管理制度,使公安工作更加科学、系统、有序地展开。

二、规范化管理的概念规范化管理是指基于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对公安工作进行统一、科学的管理,使整个公安工作能够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有度有方。

规范化管理需要在组织结构、工作流程、人员配备、信息化建设等方面进行全面的规范。

三、规范化管理的重要性1. 提高工作效率。

规范化管理可以使工作流程更加清晰、操作更加简单,从而提高工作效率,节约时间和资源。

2. 优化资源配置。

规范化管理可以使人、财、物等资源更加合理地配置在各个工作环节中,实现最大的利用价值。

3. 保障工作质量。

规范化管理可以确保工作程序的合理性和合法性,对工作的质量进行有效的监控和控制,保障工作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4. 维护权益。

规范化管理可以保障执法人员和被执法对象的合法权益,减少和消除执法过程中的不当行为,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四、规范化管理制度的建立1. 制度建设。

公安机关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完善的规范化管理制度,包括组织管理制度、人员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制度等,确保各项工作能够有序进行。

2. 信息化建设。

公安机关应该加强信息化建设,建立起完善的信息系统,便于管理和监控公安工作的各个环节。

3. 培训教育。

公安机关应该加强对公安人员的培训教育,让他们充分了解和掌握规范化管理制度的要求和实施方法,提高规范化管理的认识和意识。

4. 监督检查。

公安机关应该建立严格的监督和检查机制,对规范化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

五、规范化管理制度的执行1. 领导责任。

公安机关的领导干部应该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全面贯彻执行规范化管理制度,带头严格要求自己,引导和激励广大干警积极执行规范化管理制度。

pgis 警用 数据标准

pgis 警用 数据标准

pgis 警用数据标准
PGIS警用数据标准是指警用地理信息系统(PGIS)中使用的数据标准。

PGIS是以公安信息网络为基础,以警用电子地图为核心,以地理信息技术
为支撑,以服务于公安业务可视化管理、综合分析和决策支持为目标的重要信息化基础设施。

在PGIS中,数据标准的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 数据格式标准:规定PGIS中使用的地图数据、业务数据等各类数据的格式,如矢量数据格式、栅格数据格式、属性数据格式等。

2. 数据交换标准:规定PGIS中不同系统间进行数据交换的协议、格式和方法,以保证数据的共享与互通。

3. 数据质量标准:规定PGIS中数据的精度、完整性、一致性等方面的质量要求,以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4. 数据分类与编码标准:规定PGIS中使用的数据分类与编码规则,以保证数据的统一性和可比性。

5. 数据安全标准:规定PGIS中数据的保密、安全和隐私保护等方面的要求,以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通过制定和实施PGIS警用数据标准,可以规范PGIS的建设和应用,提高数据的共享性、互通性和安全性,促进公安业务的协同作战能力和智能化水平的提升。

市公安局信息化工作实施方案

市公安局信息化工作实施方案

2018年市公安局信息化工作实施方案《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的决定》中指出:实现公安工作的现代化,必须走科技强警之路。

为加速推进我市公安信息化工作建设,力争在18年底基本实现公安工作信息化的目标,根据《XX市公安局2006至18年信息化工作指导意见》(X公发[200X]X号)精神,结合我市公安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为指导,以构建信息化与公安业务紧密融合的现代警务机制为核心,以18年底基本实现公安工作信息化为目标,狠抓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和信息资源整合,狠抓信息化工作机制建立和警务工作规范,狠抓应用技能培训和信息化普及应用,带动和促进公安工作现代化、正规化,为创建和谐、平安江津作出贡献。

在本思想指导下,要紧密结合“三基”工程建设和“大学法”活动,牢固树立信息主导警务、信息支撑警务的理念,打破传统观念的束缚,主动适应现代警务机制的变革,增强实现公安信息化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叫响“不懂信息化应用的领导将丧失指挥权、不会信息化应用的民警将失去工作岗位”的口号,按照“信息工作基础化、基础工作信息化”的要求,积极促进信息技术在各项警务和基层公安工作中的广泛应用,使之尽快转化为现实战斗力。

二、工作目标和工作原则(一)工作目标:通过两年扎实有效的工作,全市公安信息化工作要力争实现“七个突破”:一是通过基础警务工作平台的建设与应用,在实现公安基层信息化上取得突破;二是通过强化民警计算机技能培训,在民警信息化应用能力上取得突破;三是通过信息化规范警务流程,在创新警务机制上取得突破;四是通过开展“网上作战”,在侦察破案能力上取得突破;五是通过信息化科学管理手段,在促进队伍正规化建设上取得突破;六是通过信息化改进工作方式,在行政管理和为民服务的效率上取得突破;七是通过视频图像监控系统建设,在提高打、防、控能力上取得突破。

举全局之力,确保200X年底基本实现公安工作信息化,建立起较为完备的信息网络基础设施,较为齐全的应用系统和信息化平台,较为健全的信息化工作机制,形成全警采集、全警应用的工作格局,形成运行顺畅、集约高效的信息化工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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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信息化数据质量管理规范引言本标准用于规范公安信息化数据质量管理工作,旨在通过明确公安信息化数据质量管理职责,运用现代质量管理的方法,按照IsO 9000质量管理体系中持续改进(PDCA)的思想,在单位内部建立起系统性的质量管理体系,对影响信息化数据质量的关键流程和重要环节实施控制,以实现信息化数据质量的不断提升。

本标准针对公安信息化工作的具体实际,明确了信息化数据质量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提出了信息化数据质量管理的基本方法。

本标准按照系统管理方法提出的公安信息化数据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模式如图所示。

公安信息化数据质量管理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公安信息化数据质量管理(以下简称数据质量管理)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公安信息化工作中涉及数据采集、审核、校验、标记、更正的流程岗位以及数据质量管理部门、数据事权部门和数据使用人员。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目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000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3术语和定义GB/T 19000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数据事权部门data authoritative agency对所采集或生成的数据具备解释权的公安机关内设机构。

3.2数据data公安信息系统中,用于描述警务活动中某一实体的一条记录。

3.3事权数据authoritative data由数据事权部门组织采集或生成,且只能由数据事权部门进行权威性解释的数据。

3.4数据采集data collection在警务活动中,使用键盘、光电录入设备或专用信息读写设备向计算机录人数据的行为。

数据更正data correction在警务活动中,通过人机交互操作,对已经存储于数据库中指定的错误数据字段状态或属性进行更正的操作行为。

3.6数据异动data abnormal changes在警务活动中单次采集或生成的数据条数大于根据数据属性确定的数值的操作。

3.7标记mark在警务活动中,对数据的属性或状态进行更正的请求。

3.8数据质量data quality由完整性、准确性、鲜活性、规范性进行量化约束的指标。

3.9空值率null value rate按照警务活动规则,在数据库文件的记录中规定非空数据字段显示为空的在全库记录中所占的比率。

3.10其他率rate of non-compliance按照公共安全行业标准或有关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规定,本应记载于规定数据项中的数据记载在名为“其他”项内的记录在全库数据字段中所占的比率。

3.11外部受众external affected people与公安信息化数据相关联的,可能影响到其工作、生活等行为的单位或个人。

数据供方data supplier向公安机关信息系统提供其所采集信息数据的外部单位。

3.13第二方认证second-part certification由在认证对象中具有使用方利益的人员或组织直接进行或委托开展的认证。

注1:实施第二方认证的人员或组织的例子有:产品的采购方或使用方,试图信任供方管理体系的潜在的顾客,或代表此类利益的组织。

注2:上级公安机关对所管辖公安机关数据质量管理体系的评价属于第二方认证。

3.14第三方认证third-part certification由既独立于认证对象的人员或组织,又独立于在认证对象中具有使用方利益的人员或组织的机构开展的认证。

4总体要求公安机关组织开展信息化工作,应按本标准的要求建立数据质量管理体系,编写出台相应的文件,在执行过程中应对其有效性进行持续改进,实现数据质量的持续提高,以保证公安信息化工作效率。

公安机关应做到:a)识别数据质量管理工作覆盖的范围,确定数据质量管理涉及的环节和流程;b)确定这些环节和流程的顺序和相互关系;c)确定所需采取的准则和方法,以确保这些环节和流程的运行及控制有效;d)确保管理职责明晰、保障机制健全,以支持这些环节和流程的运行和监控;e)对这些环节和流程进行分析、监督和考核;f)采取必要的措施,以实现数据质量管理目标和对这些环节和流程的持续改进。

5职责任务5.1组织领导各级公安机关主要领导是本单位公安信息化数据质量工作的最高管理者,应对本单位与数据质量工作相关的职责作出规定;应对建立、实施、保持和持续改进数据质量管理体系做出安排,并通过领导和组织以下活动来得到落实:a)制定和实施数据质量管理方针和目标,并作为本单位公安信息化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b)传达提高数据质量的重要性,增强全员保证数据质量的意识;c)执行适用的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并在本单位内贯彻实施;d)确保配备数据质量管理体系所需的适宜资源,建立健全保障机制;e)建立内部沟通协调机制,确保本单位中的相关部门对数据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及时沟通协调,进行管理评审。

5.2质量负责人各级公安机关应由本单位分管信息化工作的领导担任数据质量负责人,应具有以下方面的职责:a)确保按照本标准的要求,建立、实施、保持并持续改进数据质量管理体系;b)向最高管理者报告数据质量管理体系的绩效和改进需求;c)负责与数据质量管理工作有关的外部联系工作。

5.3质量管理部门各级公安机关应明确本单位的信息化工作数据质量管理部门。

质量管理部门在质量负责人领导下具体承担数据质量管理日常工作。

5.4数据事权部门各级公安机关数据事权部门对所负责建设和管理的信息系统的数据承担相应质量责任。

数据事权部门应指定质量责任人。

质量责任人在质量管理部门的统一要求下,承担本部门日常数据质量管理工作。

6规划与设计6.1基本原则公安机关在规划数据质量管理体系和在数据质量的方案设计与评审时应遵循:a)公安机关在规划数据质量管理体系时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包括:组织体系保障原则、数据责任制原则、考核与认证原则;b)公安机关在数据质量的方案设计与评审时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包括:数据可溯源原则、技术校对原则、空值率声明原则、其他率控制原则、数据集中后的可更正原则、数据交叉核验原则。

6.2质量目标的一般要求公安机关应建立可测量的数据质量目标,质量目标应包括本标准涉及数据质量管理所要求的内容。

6.3规划与设计要求6.3.1质量管理体系规划要求公安机关应确保:a)对数据质量管理体系进行规划,以满足质量目标及第4章的要求;b)对本单位数据质量管理环节进行识别,对数据质量流程控制方法进行规划,以使数据质量管理环节和流程得到有效控制;c)在对数据质量管理体系的调整进行策划和实施时,保持数据质量管理体系的完整性。

6.3.2技术方案设计与评审要求公安机关应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为提高数据质量提供保证。

技术方案应进行论证设计,并进行审核:a)改进数据质量的技术方案应制定明确的设计要求,设计要求应符合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b)技术方案应严格按程序进行评审,以保证技术方案的科学完整性;c)对用于数据质量检测、校验的专用软件产品宜组织测评,以验证其有效性;d)对用于数据采集、审核的专用软件产品宜组织测评,以保证其适用性。

6.4保障机制6.4.1资源保障机制公安机关应为实施、保持并持续改进质量管理体系提供适宜的资源保障,并建立保障机制:a)配备具有专业知识和能力的人员;b)配备所需的设备/设施及相应的环境条件;c)配备所需的测试工具和监测装置;d)具备信息化和质量管理工作的经验、技术和方法。

6.4.2相应能力及培训保障为使相关人员能够胜任数据质量管理工作,保证所采集数据的质量,公安机关应:a)确保本单位人员认识到数据质量与信息化工作的相关性和重要性,以及如何为实现质量目标作出贡献;b)确保从事数据质量管理工作的人员具备相应的能力;c)对从事数据采集、审核的人员进行岗位专业技能培训;d)保持人员教育、培训、技能和经验的适当记录。

7实施与流程控制7.1文件和文件控制数据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应包括:a)本标准要求的文件和记录;b)为确保数据质量管理流程和环节的有效策划、运行和控制所需的文件和记录;c)对数据质量管理主要要求及其相互关系的描述,以及与相关文件的关联关系。

公安机关应编制文件,对数据质量管理所需的文件进行控制,以便:a)文件在发布前应由质量负责人进行审批;b)必要时对文件进行评审与更新;c)确保外来文件得到识别,并对其分发进行控制;d)防止作废文件的误用,如果出于某种目的保留作废文件,应加以适当标识。

7.2记录控制公安机关根据需要建立并保持必要的记录,用来证明相关工作符合数据质量管理的要求,以及所取得的质量管理成效。

公安机关应编制文件,用于对记录的标识、存放、保护、检索和处置进行控制。

记录应易于识别,并根据数据追溯期的要求规定相应的保存期限。

7.3数据流程与流程控制7.3.1总则公安机关应按照数据质量管理的要求,对信息化工作中影响数据质量的数据流程加以识别,制定管理措施,并实施流程控制:a)从数据采集源头开始疏理数据流向,识别影响数据质量的数据流程,关键流程至少应包括数据采集、数据审核、数据校验、数据标记、数据更正;b)应明晰每个关键流程的工序、内容和岗位职责,编制文件,对重要岗位还应编制作业指导文件或操作指南,以使这些关键流程得到有效控制;c)在实施流程控制过程中,应建立数据责任制;d)对关键流程要进行过程控制,并形成相应的记录。

7.3.2数据采集公安机关应明确数据采集流程的工序、内容和岗位职责,编制程序文件和相应的作业指导文件,在数据采集工作中:a)数据事权部门应制定基础数据采集的业务规则,并负责监督在各级各类相关信息系统中实现;b)承担数据采集任务的操作人员应由数据事权部门培ⅢI『考核后上岗,数据事权部门对于保证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鲜活性、规范性具有指导的义务和责任;c)基础数据应与相关标准所定义的数据项集合相吻合,以保证原始数据的完整性;d)基础数据中的数据项应和数据项名称对应的标准数据代码相吻合,且符合相关标准规定的逻辑校验关系,同时符合警务活动规定的语境关系,并且同时符合数据项名称表征的客观实体,以保证原始数据的准确性;e)基础数据应和数据事权部门操作日志所记载的最末一次数据属性相吻合,以保证原始数据的鲜活性;f)基础数据中的数据项应和公共安全行业数据标准规定的数据属性相吻合,以保证原始数据的规范性;g)出现数据异动时,数据事权部门应形成正式的备案文件,以保证原始数据异动的合法性。

7.3.3数据审核公安机关应明确数据审核流程的工序、内容和岗位职责,编制程序文件和相应的作业指导文件。

在数据审核工作中:a)数据事权部门应建立基础数据采集的审核程序,对录入计算机的数据质量进行审核;b)在基础数据的采集过程中,数据事权部门应采用抽验方式对所录入数据的质量进行人工或计算机检验,抽验样本数量应按一定比率进行抽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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