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社会工作基本情况考察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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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社会工作基本情况考察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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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社会工作基本情况考察报告

为充分作好全市社会工作试点前的调查研究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我市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推进社会工作发展的“1+7”文件要求,及市社会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精神,市民政局组织了由市民政局邱展开副局长带队,各区民政局长、市直机关有关人事、政策研究部门的专家和工作人员共11人,以市慈善会的名义,组成赴台湾社会工作联合考察组,于2008年1月21日至30日对台湾有历史、有特色、有成绩的不同类型的社会工作机构,如台湾花莲慈济功德会、台中弘道老人福利基金会、台北儿童家庭扶助基金会、台北伊甸社会福利服务中心、中华社会工作师公会全国联合会、台湾全国慈善会等,进行了为期10天的实地考察。

台湾是中国的一个省,与深圳相比,其共同之处就在于都地处沿海,居民构成都包括原住民和外来移民,尤其是台北与深圳有许多相似之处,台湾社会发展中出现和遇到的问题,深圳现在有的已经遇到,有的将来也可能遇到。因此,借鉴台湾社会工作发展中的做法与经验,对深圳当前开展的社会工作的试点工作具有重要的学习和借鉴意义。

一、台湾社会工作基本状况

台湾的社会工作受宗教和美国社会工作理论、实务的影响,早在

1950年代初就已引进,在1970 年代中得到快速发展,到1990年代,开始进入立法和规范发展的新阶段,经过半个多世纪渐进式的引进、推广、培育、发展,现已具有了一定的规模和经验,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对台湾的社会进步、经济发展、市民生活的和谐安定都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一)人员机构、行政管理、薪水待遇

1、社会工作人员分布情况

台湾有人口2300万,现有社会工作人员7000人左右(2006年统计),其中社工师有2400人左右(统计到2007年),台湾从1997 年开始社工师考试认证工作,每年通过率10 % 。社会工作人员主要分布在以下几类机构中:(1)社会福利机构,如儿童福利、青少年福利、妇女福利、老人福利、身心障碍人员福利、社区发展、社区救助、社区工作等,有社会工作人员1199人。(2)企业、医院、学校、公共文化机构、体育、环保等,有社会工作人员2171人。(3)服务于行政公部门1081人。公部门聘用社会工作人员是有计划编制额度的,台北市总额205人,正式编制132人,约聘社工94人。(4)服务于私部门2289人。(以上数据是2006年前)

2、社会工作的行政管理设置

台湾社会工作的最高主管部门是内政部的“社会司”(主管儿童、青少年以外的所有社会工作)和“儿童司”(主管儿童、青少年即18岁以下的人群的社会福利等问题),在市、县政府是“社会局”。“ 社会司(局)”是顺应台湾社会工作和社会福利发展的需要从内

政部的“民政司(局)”中独立出来的。市县社会局下设立五个科一个室:第一科:社团、庆典、合作社,第二科:社会救助,第三科:老人福利,第四科:身心障碍福利,第五科:社区发展、妇幼福利,社会工作室有三项职能:社会工作、少年福利、志愿服务。

台湾政府部门在社会工作管理中的职能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保证社会工作人员的服务质量,不让服务对象受到侵害。二是保证社会工作正常运转,不让社会工作人员无服务对象可寻。

台湾社会工作的行政管理工作深入务实,突出服务、把关。他们将社会工作人员的训练、督导、考核,作为保证社会工作服务质量和社会工作正常运转的关键,把督导和训练作为社会工作人员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支持系统,把考核列为保证系统。在社会工作的行政管理中,首先重视督导和训练系统的建立,包括对督导人员的资格、训练机构的资质、训练的内容、时间都有明确的规定,并且有管理机构进行检查、审查。其次才是考核的实施。

3、社会工作的薪资级别

通过对具体机构和师公会全台湾联合会的了解,台湾社会工作人员薪资大致有高、中、低三大类:高级为主任级,月薪在6万新台币左右(当前折合相当于人民币15000元左右);中级为督导级(指导),月薪在4-5万新台币左右(相当于人民币10000-12000元左右);低级主要是刚参加社会工作的人员和初级社工员,月薪在3万新台币左右(相当于人民币7000-8000元左右)。以上人员如果获取社工师证书,工资相应提高2000台币。(目前折算约人民币500元左右)

台湾社会工作人员工资与职业社会地位相当于同级的教师水平。

(二)台湾社会工作的运作方式和社会效果

1、通过项目化运作的方式进行管理。台湾的社工服务,大多以服务项目为主,社工服务机构按照服务项目的内容、时间和目标要求,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来实现。购买服务主要依据《政府采购法》(2001年1月10日修正公布)进行招投标,以此规范和确保政府购买服务的客观公正性。台中弘道老人福利基金会、台北伊甸社会福利服务中心等机构的志工服务都是按此运作,均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2、民间社团是承载社会工作的主体。台湾社会工作与香港一样主要由民间社团承接运作,民间社团组织与台湾的社会工作是同步发展的,民间组织承接社会工作的运作方式又推动了台湾社会工作的专业化、职业化发展。

台湾市、县级的社会工作专业民间组织数量众多、规模不一,我们参观考察的台中弘道老人福利基金会、台北伊甸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台湾儿童既家庭扶助基金会、花莲慈济功德会等,都是直接服务性质的社会工作社团组织。如台中弘道老人福利基金会是有良好社会知名度的民间组织,该基金会成立于1995年,为扩大对全台湾独居老人服务,1998年10月以基金会为主,联合各地志工站,成立了台湾统一的社团法人组织中华弘道志工协会共同工作。弘道自成立以来,长期在老人福利领域内耕耘,重点服务项目有人力时间银行、中途之家、推动现代优质孝行、居家照顾服务、老人日间照顾服务、小区照顾关怀据点、老人福利咨询、送餐服务、老人文康休闲、台湾志工站

志愿服务等。弘道还引入世界卫生组织“活跃老化”(促进民众老年时的生活品质)的新观点,创造性地开展了一系列体现“活跃老化”的工作,如2007 年他们组织了影响全岛和外界的“挑战八十,超越千里不老骑士(摩托)环岛行”主题活动。

台湾还有许多开展间接服务的社会工作机构,如社会工作的教育培训、行政管理、政策理论研究机构等。这类组织比较具有代表性的有:台湾社会工作专业人员协会、台湾社会工作师公会“联合会”、台湾社会工作教育学会、台湾医务社会工作者协会、台湾心理卫生社会工作学会、台湾社会工作实务发展协会、台湾社会政策学会等。

台湾民众社会服务需求的多元化催生了众多福利性质的社会服务机构,除了少数是“政府”主办的,大量的是民间社团组织承办(主要是各类的基金会及慈善服务团体),有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纯民间性几类。以高雄市为例,由“社会局”主办民间经营和民办公助的机构有:长青综合服务中心、青少年中心、妇女中心、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儿童福利服务中心、仁爱之家、无障碍之家和妇女馆,每个区还设立了提供综合性社会福利服务的机构,共十几家。而民间的社会福利性工作服务机构也占有不少的比例。

3、为社会工作服务的民间社团组织情况。在台湾有一批为社会工作提供专业服务和综合管理的社团组织,这些也称为间接服务机构,这些组织为台湾的社会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解决了后顾之忧。值得介绍的台湾社会工作专业人员协会(简称“专协”),是1989年成立的台湾最大、最具代表性的社会工作专业服务团体,前身是198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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