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庭审规程(一审普通程序)
人民法院一审民事案件庭审操作规范

人民法院一审民事案件庭审操作规范(普通程序)庭审礼仪第一条合议庭成员应在传票确定的开庭时间准时开始庭审。
如确有必要延迟开庭的,应提前通知各方当事人。
第二条合议庭成员在庭审活动中要使用法言法语。
如当事人对法言法语的内容不理解时,合议庭成员应使用准确、简捷的语言向当事人予以解释。
第三条合议庭成员参加庭审活动要按规定着装和佩戴法徽,做到仪表庄重整洁。
第四条合议庭成员在庭审过程中要专注于庭审活动,相互配合,不得进行手机通话、吸烟,不得长时间离开审判庭或从事与庭审无关的活动和事务。
庭前准备第五条书记员于开庭前三天向法警队申请指派法警,并于开庭前一天再次与法警本人确认。
第六条开庭前书记员应提前十五分钟到达审判庭,检查庭审设施是否完备,标志牌是否摆放到位。
第七条书记员引导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旁听人员入庭,按席位就坐。
第八条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到庭情况。
第九条书记员宣布法庭纪律。
具体内容为:全体人员在庭审活动中应当服从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的指挥,尊重司法礼仪,遵守法庭纪律,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一)鼓掌、喧哗;(二)吸烟、进食;(三)拨打或接听电话;(四)对庭审活动进行录音、录像、拍照或使用移动通信工具等传播庭审活动;(五)其他危害法庭安全或妨害法庭秩序的行为。
检察人员、诉讼参与人发言或提问,应当经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许可。
旁听人员不得进入审判活动区,不得随意站立、走动,不得发言和提问。
媒体记者经许可实施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行为,应当在指定的时间及区域进行,不得影响或干扰庭审活动。
对违反法庭纪律的,法庭将给予口头警告、训诫。
对不听劝告的,经审判长决定,可以没收录音、录像、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经院长批准予以罚款、拘留。
对哄闹、冲击法庭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条书记员:全体起立。
请审判长和审判员入庭。
第十一条书记员向审判长报告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到庭情况。
具体内容为:书记员:报告审判长,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均已到庭(如有一方当事人未到庭,则应报告是否传票传唤),庭前准备工作已经就绪,请开庭。
民事案件一审开庭程序-兴城市人民法院刘大海

民事案件一审开庭程序兴城市人民法院刘大海第一部分书记员庭前控制程序宣布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入庭。
原告_____及诉讼代理人是否到庭,请入庭就座。
被告_____及诉讼代理人是否到庭,请入庭就座。
核对诉讼参与人身份。
书记员:核对诉讼参与人身份及代理权限核对原、被告,原、被告代理人人及代理权限。
依次询问原、被告姓名、出生年月、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家庭住址或原告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理人姓名、职务,原、被告委托代理人姓名、工作单位、职务与原、被告关系、家庭住址或委托代理人姓名、工作单位出具律师执照、委托代理人的代理权限。
核对第三人、第三人委托代理人。
核对鉴定人、勘验人身份。
宣布法庭纪律。
书记员:现在宣布法庭纪律,所有诉讼参与人及旁听人员必须遵守下列纪律:未经许可,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
(如有经许可摄像录音的应宣布:___电视台、报社记者_____经法庭许可,准许录音、录像和摄影。
)庭过程中,不得随意起动,旁听人员不得进入审判区。
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
不得使用传呼机、手提电话、对讲机等,带有传呼机、手提电话、对讲机的应立即关机。
未经法庭允许,不准发言或提问。
不得吸烟和随地吐痰。
对法庭审判活动有意见,可以在闭庭后书面向人民法院提出。
支于违反法庭纪律的人,人民法院可以予以训诫、责令退出法庭、罚款或者拘留。
对于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审判人员入庭。
书记员: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入庭。
在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入庭就座后,审判长:坐下!A、诉讼诉讼参加人、参与人、均已到庭的情况书记员(继续站着):报告审判长,原告____与_被告____(案由)一案的原告、被告和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已到庭,其身份和代理权限均已核实无误,法庭准备工作就绪,可以开庭。
报告完毕。
B、如有当事人未到庭的,则书记员:原告(或被告、第三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
其诉讼代理人_________经合法通知无正当理由未到庭。
民事案件庭审流程

民事案件庭审流程民事案件庭审是指法院依法对民事纠纷案件进行审理的程序。
庭审是法院审理案件的重要环节,通过庭审可以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辩论,查清案件事实,正确适用法律,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下面将介绍民事案件庭审的流程。
一、开庭前准备。
1. 法庭准备,庭审前,法庭需要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包括核实当事人身份、准备庭审记录、调取相关证据材料等。
2. 当事人准备,当事人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庭,携带相关证据材料,并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包括准备好辩护词、证人证言等。
二、庭审程序。
1. 宣布开庭,法官宣布开庭,宣读案号、案由等相关信息。
2. 询问当事人,法官询问当事人的基本情况,确认当事人身份,并告知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
3. 当事人陈述,原告和被告依次陈述自己的诉讼请求和答辩意见,可以陈述事实、举证、申请调取证据等。
4. 证人出庭,如果有证人需要出庭作证,法庭会安排证人出庭作证。
5. 质证,当事人对对方提出的证据进行质证,法官也可以对证据进行质证。
6. 辩论,双方当事人就案件的事实和法律进行辩论,法官也可以就案件问题进行质询。
7. 最后陈述,双方当事人可以进行最后陈述,总结自己的观点和理由。
8. 宣布休庭,法官宣布庭审休庭,安排下次开庭时间。
三、庭审后程序。
1. 法庭调查,法庭对庭审中出现的问题进行调查,可能需要调取相关证据材料或者询问相关人员。
2. 审议期间,法庭对案件进行审议,研究案件的事实和法律问题。
3. 宣判,法庭根据审议结果宣布判决结果,当庭宣判或者择期宣判。
4. 发布判决书,法院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并公告判决结果。
以上就是民事案件庭审的流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庭审是法院审理案件的重要环节,需要当事人和律师充分准备,配合法院进行庭审,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民事一审案件普通程序庭审提纲

民事一审案件普通程序庭审提纲目录一、开庭前的准备(一)核查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二)宣布法庭纪律(三)审判人员入庭程序二、法庭调查前的准备(一)宣布开庭、案由(二)宣布到庭人员的姓名及其身份(三)告知被告人相关的诉讼权利和义务(四)征询回避三、法庭调查(一)宣读与陈述(二)归纳争议焦点(三)举证与质证(四)证人出庭作证(五)补充新证据、补充发问(六)当庭认定事实与证据四、法庭辩论(一)归纳辩论焦点(二)按顺序辩论(三)补充辩论五、当事人最后陈述六、法庭调解七、休庭评议八、宣判程序(一)入庭程序(二)继续开庭(三)起立宣判(四)退庭程序九、送达说明:1,按照调解优先的原则,确有难以继续调解的等情形时,适用普通程序开庭审理;2,本提纲中引用了具体法律条文,是为了说明其合法性,可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宣读;3,需要当庭传递辨认的证据,原则上应当在开庭前组织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将各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向对方当事人送达,或者将交换证据情况举证、质证和反驳意见计入笔录。
一、开庭前的准备开庭前书记员必须做好下列工作:(一)落实法庭并检查审判区和旁听区是否符合要求;(二)检查音响、照明设备及视听资料播放设备是否完好;(三)检查审判长、审判员、书记员及当事人、委托代理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标牌是否齐全、统一;(四)检查法槌是否摆放合适;(五)检查当事人、证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齐并收回传票,查验担任诉讼代理人的律师执业证书或其它身份证件;(六)通知法警于开庭前五分钟进入审判区值庭;(七)安排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就坐;(八)宣布法庭纪律。
(一)核查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1,书记员:请大家安静。
(稍停顿后)请原告、被告、第三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入庭就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现在进行开庭前的准备工作,需要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到庭情况。
2,书记员:你是原告***吗?原告:是。
民事案件普通程序法庭辩论的流程

民事案件普通程序法庭辩论的流程
民事案件普通程序法庭辩论的流程
一、开庭前准备
1. 法院公告:法院会在开庭前发布公告,通知当事人和证人到场。
2. 准备证据:当事人和律师需要准备好相关证据,如书面文件、照片、录音等。
3. 出席人员:当事人、律师和证人需要提前到达法院,并在指定地点
等待安排。
二、开庭及辩论程序
1. 法官介绍:法官会介绍案件的基本情况,并说明辩论的程序。
2. 声明权利:当事人可以声明自己的权利,包括要求调查、提供证据等。
3. 陈述事实:当事人和律师可以陈述自己的观点和事实,并提供相关
证据。
4. 盘问证人:法官会询问出庭的证人,以核实案件中的相关事实。
5. 交叉盘问:当事人和律师可以交叉盘问对方提供的证人或其他出庭
人员。
6. 辩论意见:当事人和律师可以就对方提出异议或质疑进行辩论,阐
述自己的观点和理由。
三、结案程序
1. 最后陈述:当事人和律师可以最后陈述自己的观点和理由。
2. 法官宣布:法官会在辩论结束后进行总结,并宣布择期宣判。
3. 宣判:法院会在择期宣判的日期进行判决,并通知当事人。
四、注意事项
1. 准时到场:当事人、律师和证人需要准时到达法院,以免耽误庭审进程。
2. 准备充分:当事人和律师需要提前准备好相关证据和材料,以便在庭审中使用。
3. 合理表达:当事人和律师需要合理表达自己的观点和理由,避免出现情绪化的行为。
4. 尊重程序:当事人和律师需要尊重庭审程序,遵守法院规定的规则和要求。
民事诉讼第一审普通程序庭审操作规范

民事诉讼第一审一般程序庭审操作规范一、开庭准备和开庭宣布1.庭前准备工作。
书记员应先期抵达法庭,做好如下开庭前准备工作:(1)宣布:请诉讼参与人入庭就坐。
检查诉讼参与人出庭状况。
如有一方诉讼参与人未到庭旳, 应立即汇报审判长处理。
(2)宣布:请诉讼参与人出示身份证件。
到案前查对诉讼参与人旳身份。
如确认有证人、鉴定人、勘验人、检查人、具有专门知识旳人员(简称“专家”)出庭旳, 还应查对其身份后请其退席, 等待传唤。
(3)核算《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提醒书》和《举证告知书》、《告知审判庭构成人员告知书》和开庭《传票》及《告知书》以及诉状等诉讼材料旳收悉状况。
(4)公开开庭旳, 应当检查参与旁听旳人员与否适合。
如发既有未成年人(经同意旳除外)、精神病人和醉酒旳人以及其他不适宜旁听旳人旁听开庭旳, 应当请其退出法庭。
2.宣布法庭规则和法庭纪律。
书记员宣布: 目前宣布法庭规则和法庭纪律。
法庭规则和法庭纪律旳详细内容以《法庭规则》旳有关规定为准。
此外可以尤其提醒: 全体人员应当关闭和传呼机旳铃响。
3.法官入庭和汇报庭审前准备状况。
书记员宣布: 全体起立!然后引领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入庭。
待法官坐定后, 书记员宣布:请坐下。
假如法官在书记员在做准备工作或宣布法庭纪律时进入法庭旳, 书记员应中断手头工作, 主持法官入庭典礼后, 再恢复手头旳工作。
准备工作就绪后, 向审判长汇报庭审前准备工作状况:(1)出庭旳诉讼参与人有: ……(2)出庭旳其他诉讼参与人有: ……(3)经同意到庭旁听采访旳新闻单位及记者有: ……最终, 书记员汇报: 法庭准备工作就绪, 请审判长主持开庭。
4.查对确认诉讼参与人旳身份。
在书记员已查对诉讼参与人身份旳基础上, 审判长简朴查对即可。
经征询各方当事人:对对方出庭人员旳身份与否有异议。
经各方当事人确认无异后, 即宣布:经法庭当庭查对确认, 出庭旳诉讼参与人符合法律规定, 准予参与本案旳庭审活动。
民事案件普通程序庭审操作规程

民事案件普通程序庭审操作规程一、庭审准备工作1.司法人员应提前对案件材料进行研究和分析,了解争议焦点和证据情况。
2.庭务人员应按照规定准备好庭审用具和记录设备,确保庭审的正常进行。
3.法庭应按照规定调整庭审座次,确保庭审秩序。
二、庭审开场1.法官应说明庭审程序和规则,告知当事人权利和义务。
2.法官应宣读案号、当事人信息和诉讼请求,确保程序的正常进行。
三、举证质证阶段1.原告举证:法庭应让原告充分发表陈述意见,并出示证据材料。
2.被告质证:法庭应给予被告充分质证的权利,出示证据材料。
3.证人出庭:法庭应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对证人进行严格的询问,确保证言主持真实。
4.辩论阶段:法庭应给予双方当事人辩论的机会,充分发表意见。
四、庭审记录1.庭审记录员应准确记录庭审过程中的陈述、证据和争论,确保庭审记录的真实和完整。
2.当事人对庭审记录有异议时,法庭应及时进行核对和纠正。
五、庭审调解1.法庭可以根据案件性质和双方意愿,提出调解建议。
2.双方当事人如果同意调解,法庭应及时进行调解,达成调解协议。
六、案件审议1.法庭应在庭审结束后,对庭审中的证据、事实和法律适用进行审议和评估。
2.法庭应在合理时间内作出裁决,并宣读裁决结果。
七、庭审结束1.法庭应宣布庭审结束,并告知双方当事人上诉的权利和程序。
2.法庭应当告知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提供相关法律援助的权利。
八、庭审纪律1.双方当事人和其代理人应按照庭审纪律行事,恪守庭审秩序,尊重法庭和司法人员。
2.法庭可以采取适当的措施,维护庭审纪律,包括警告当事人或限制其行为。
3.法庭应保证庭审过程的公正和公开,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以上是民事案件普通程序庭审操作规程,用以规范庭审程序,保证庭审的公正和效率。
民事一审案件普通程序办案规范

民事一审案件普通程序办案规范
民事一审案件普通程序办案规范是指在民事一审案件中,法院按照一定的程序
和规范进行办案的要求。
具体规范如下:
1. 立案程序:法院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受理民事一审案件,并及时向当事人发
出立案通知书。
2. 起诉状和答辩状的要求:起诉状和答辩状应当符合法定格式,明确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并附上相关证据材料。
3. 举证责任和证据提交:当事人应按照规定承担举证责任,并在规定的期限内
提交相关证据材料。
法院应当及时组织调查取证工作,并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进行审查。
4. 庭前调解:法院应当在开庭前进行调解,鼓励当事人通过协商解决争议。
如
无法调解成功,应当及时进行庭前准备工作。
5. 开庭审理:法院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庭审理,保证当事人的诉
讼权利。
开庭时,法院应当组织审判人员、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证人等出席,并进行庭审记录。
6. 审判程序:法院应当在庭审中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和辩论意见,对争
议焦点进行审理,并及时向当事人宣布审判结果。
7. 判决书的送达和执行:法院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制作判决书,并及时送达当
事人。
当事人对判决不服的,可以按照规定提起上诉。
8. 法院文件的归档:法院应当将办案过程中的相关文件进行归档,确保案卷材
料的完整性和保存。
以上是民事一审案件普通程序办案规范的主要内容,旨在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确保案件的公正、公平和有效审理。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民事案件普通程序庭审操作规程(修正)第一章庭前准备第1条书记员检查庭审设施是否完备,标志牌是否齐全、摆放到位。
第2条书记员检查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是否到庭。
(一)原告(上诉人)XXX,委托代理人XXX是否到庭;(二)被告(被上诉人)XXX,委托代理人XXX是否到庭;(三)第三人(原审第三人、原审原告、原审被告)XXX。
委托代理人XXX是否到庭。
第3条书记员宣布:请当事人、委托代理人入庭按席位就坐。
第4条书记员宣布:请大家肃静,现在宣布法庭纪律。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的规定,下列人员不得参加旁听: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精神病人和醉酒的人;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正在监外服刑的人及被监视居住、取保候审的人;携带武器、凶器的人;其他有可能妨害法庭秩序的人。
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旁听人员必须遵守以下纪律:一、旁听人员必须保持肃静,不准鼓掌、喧哗、吵闹,不得有其他妨碍审判活动的行为;二、旁听人员不得随便走动,不得进入审判区;三、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不得中途退庭,未经审判长同意,不得发言、提问,发言时应当起立,注意文明礼貌,不得攻击、辱骂他人;四、未经法庭许可,任何人不得在法庭录音、摄影、录像;五、不准吸烟和随地吐痰;六、关闭寻呼机、移动电话和其他通讯设备。
对违反法庭纪律的,法庭将给予口头警告、训诫,不听劝告的,经审判长决定,可以没收录音、录像、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者经院长批准予以罚款、拘留。
对于哄闹、冲击法庭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5条书记员宣布:现在请本案审判长和合议庭成员入庭,全体起立。
第6条书记员向审判长报告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出庭情况。
第二章庭审第7条审判长宣布开庭(先敲击法槌,后宣布开庭):XXX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20条(二审案件为第152条第1款)的规定,今天公开(不公开)审理原告(或上诉人) XXX与被告(或被上诉人) XXX 纠纷一案,现在开庭。
(不公开开庭审理的,应说明理由)。
第一节核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身份第8条核对当事人身份。
审判长:现在核对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身份。
原告(或上诉人)向法庭陈述自己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籍贯、职业、住所地(是诉讼代表人的陈述姓名、职业、住所地;是法定代表人的陈述姓名、职业、单位住所地)。
委托代理人向法庭陈述自己的身份及代理权限。
被告 (或被上诉人)、第三人(或原审第三人、原审原告、原审被告)及委托代理人向法庭陈述自己的身份。
第9条审判长询问当事人:(原告或上诉人)对对方出庭人员的身份有无异议?被告(或被上诉人) 对对方出庭人员的身份有无异议?第三人(或原审原告、原审被告、原审第三人)对原、被告(或上诉人、被上诉人)出庭人员的身份有无异议?当事人均表示无异议后,审判长宣布:各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参加本案诉讼。
第10条被告(或上诉人)、第三人(或原审第三人、原审原告、原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审判应宣布:被告(或上诉人)、第三人(或原审第三人、原审原告、原审被告) XXX经本院XX年XX月XX 日送达开庭传票,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本庭依法决定缺席审理。
第二节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及书记员名单第11条审判长: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本案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由审判员(或代理审判员) XXX担任审判长,审判员(或代理审判员) XXX 、XXX参加合议,书记员XXX担任记录。
会计师(工程师、翻译)XXX接受本院委托担任本案的鉴定人(勘验人、翻译)。
第三节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第12条审判长:现在告知当事人在法庭上的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
(可省略或者简化)当事人在法庭上享有以下诉讼权利:1、申请回避的权利。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45条、第46条之规定,当事人如认为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鉴定人、勘验人、翻译人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与本案当事人有其它关系,可能影响对本案公正审理的,有权申请回避,但申请回避应当说明具体的理由。
2、提出新的证据的权利。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50条、第125条之规定,当事人有权提供证据来证明自己陈述的事实和主张,经审判长许可,可以提供新的证据。
3、经法庭许可,当事人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可以申请重新调查、勘验和鉴定。
4、进行辩论和请求法庭给予调解的权利。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50条、第127条的规定,当事人有权对对方的主张提出自己的看法,阐述自己的观点,论述自己的主张,以及对如何认定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辩论。
在案件审理直至宣判前,当事人都可以根据自愿的原则,请求人民法院依法调解。
5、原告有放弃、变更、增加诉讼请求的权利,被告有反诉的权利;上诉人有放弃、变更、增加上诉请求的权利,对方当事人有进行答辩反驳的权利。
原告增加、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反诉,上诉人增加、变更上诉请求,应在法庭辩论结束前提出。
6、陈述最后意见的权利。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27条的规定,法庭辩论结束后,当事人可以向法庭陈述对案件处理的最后意见。
当事人在法庭上必须自觉履行下列诉讼义务:1、依法正确行使诉讼权利;2、遵守法庭纪律和诉讼秩序,听从审判长指挥;3、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4、如实陈述案件事实,不得歪曲事实,提供虚假证据,不得伪造证据。
否则,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第13条审判长询问当事人:原告(或上诉人)是否听清当事人在法庭上的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是否申请合议庭组成人员及书记员、鉴定人(或勘验人、翻译人)回避?被告(或被上诉人) 是否听清当事人在法庭上的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是否申请合议庭组成人员及书记员、鉴定人(或勘验人、翻译人)回避?第三人(或原审原告、原审被告、原审第三人) 是否听清当事人在法庭上的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是否申请合议庭组成人员及书记员、鉴定人(或勘验人、翻译人)回避?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的,审判长应要求当事人陈述申请回避的理由,然后宣布(先宣布休庭,后敲击法槌):由于本案当事人XXX对合议庭成员XXX 或书记员(鉴定人、勘验人、翻译)XXX提出回避申请的,现在休庭,待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后继续开庭。
作出决定后继续开庭,由审判长宣布决定(先敲击法槌,后宣布继续开庭):1、(对审判人员以外的其他人员提出回避的)审判长:⑴ XXX申请本案书记员(鉴定人、勘验人、翻译) XXX回避,经审查,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对XXX提出的回避申请不予准许;或⑵ XXX 申请XXX回避,经审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对其回避申请予以准许,本案更换书记员(或鉴定人、勘验人、翻译人),另行择期开庭。
2、(当事人对审判人员提出回避申请的)审判长:⑴XXX申请本案合议庭成员XXX回避,经本院院长(或本院审判委员会)(院长担任审判长的,是否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查,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对XXX提出的回避申请不予准许;⑵XXX申请合议庭成员XXX回避,经本院院长或审判委员会审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对XXX提出的回避申请予以准许。
第14条当事人对驳回回避申请的决定不服,申请复议的,不影响案件的开庭。
对复议申请应当在3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并通知复议申请人。
第四节法庭调查第15条审判长宣布:现在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调查是通过双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陈述、举证、质证,查明案件事实,重点是调查当事人争议的事实以及本合议庭认为应当调查的事实。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64条的规定,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反驳对方的主张也应当提供证据或说明理由。
第16条当事人陈述。
(一)由原告(或上诉人)向法庭宣读起诉状(或上诉状),或口头陈述诉讼请求(上诉请求)以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询问委托代理人有无补充意见;(二)由被告(或被上诉人) 宣读答辩状,或对原告(或上诉人)的起诉(或上诉)作答辩,对原告诉讼请求提出异议或者反诉的,应讲明具体请求和理由;询问委托代理人有无补充意见;(三)由第三人(或原审原告、原审被告、原审第三人)陈述(或答辩),(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陈述诉讼请求和理由;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针对原、被告的陈述提出承认或者否认的答辩意见),询问委托代理人有无补充意见。
(四)原告或者被告对第三人的陈述进行答辩。
第17条当事人提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上诉请求),审判长应询问被告(被上诉人):原告(上诉人)提出……(陈述增加或变更诉讼请求或上诉请求),对其原来的诉讼(上诉)请求作了增加(变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原告(上诉人)增加(变更)的诉讼请求你方可以要求当庭审理,也可以要求在15天答辩期满后开庭审理。
被告(被上诉人)是否同意当庭审理?若被告(被上诉人)不同意当庭审理,审判长应宣布:由于原告(上诉人)XXX 增加(或变更)诉讼(上诉)请求,被告(被上诉人) XXX要求在答辩期内答辩,本案将延期审理(或当庭宣布下一次开庭日期),现在休庭(先宣布休庭,后敲击法槌)。
注意: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但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主张的法律关系的性质或者民事行为的效力与人民法院根据案件事实作出的认定不一致的,不受前述的限制,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可以变更诉讼请求。
当事人变更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指定举证期限。
在第二审程序中,原审原告增加独立的诉讼请求原审被告提出反诉的,审判长应宣布对该部分请求将在庭后进行调解,庭审时不予审理。
第18条审判长告知当事人举证程序和要求:现在进行庭审举证和质证,当事人举证和质证必须按照下列程序和要求进行:(一)除举证责任倒置外,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二)当事人所举的证据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63条规定的七种证据形式,即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
(三)举证时应向法庭及对方当事人提交自己一方的证据复印件;书证应同时提供原件,以备当庭核对;物证要提供原物,原物确实无法提供的,要说明原物存放的地点;视听资料的,应当提供有关资料的原始载体,提供原始载体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复制件。
(四)出示和宣读证据时,应向法庭陈述证据的名称、证据的来源和证据的基本内容,说明提供该份或该组证据的目的,要证明什么问题。
(五)对对方提供的证据进行质证时,当事人应当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针对证据证明力有无以及证明力大小,进行质疑、说明与辩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