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民间借贷业的政策建议——以四川省南充市为例
民间借贷如何实现规范化管理

民间借贷如何实现规范化管理在当今社会,民间借贷作为一种常见的金融活动,在满足个人和企业资金需求方面发挥了一定的作用。
然而,由于缺乏有效的规范管理,民间借贷也带来了诸多问题,如高利贷、非法集资、暴力催收等,不仅损害了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也影响了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因此,如何实现民间借贷的规范化管理,成为了一个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首先,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目前,我国对于民间借贷的法律规定还不够完善,存在一些模糊和空白地带。
应制定专门的民间借贷法律法规,明确民间借贷的定义、范围、利率上限、借款合同的形式和内容、借贷双方的权利义务等。
同时,要加大对违法违规借贷行为的打击力度,提高违法成本,形成有效的法律威慑。
其次,加强监管机制建设。
政府相关部门应建立健全民间借贷的监管体系,明确监管职责,加强对民间借贷活动的监测和管理。
可以建立民间借贷登记备案制度,要求一定规模以上的民间借贷进行登记备案,以便及时掌握民间借贷的规模、流向和风险状况。
此外,要加强对民间借贷中介机构的监管,规范其经营行为,防止其从事非法金融活动。
再者,规范民间借贷利率。
利率是民间借贷中的核心问题之一。
过高的利率不仅加重了借款人的负担,也容易引发各种纠纷和风险。
应根据市场情况和社会平均利润率,合理确定民间借贷的利率上限,并对超过上限的利率进行严格限制和打击。
同时,要加强对利率的监测和调控,引导民间借贷利率保持在合理水平。
然后,建立民间借贷信用体系。
信用是金融活动的基石,对于民间借贷也不例外。
要建立健全民间借贷的信用评价机制,对借贷双方的信用状况进行评估和记录。
可以借助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手段,整合各方信用信息,为民间借贷提供信用参考。
同时,要加强对失信行为的惩戒,让失信者付出代价,营造诚实守信的民间借贷环境。
此外,加强对投资者和借款人的教育。
很多投资者和借款人对民间借贷的风险认识不足,容易陷入陷阱。
政府和相关部门应通过多种渠道,加强对投资者和借款人的金融知识普及和风险教育,提高他们的风险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地方司法文件新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为正确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进一步统一全省法院裁判尺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我省审判工作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民间借贷的主体认定1.民间借贷主体的适用范围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之外的法人、其他组织以及自然人之间及其相互之间因借贷行为引发的纠纷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小额贷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小额贷款公司可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发放贷款并收取相应利息,其与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的借贷行为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调整。
2.由第三方收支借贷款项的主体认定在民间借贷中,根据借款人的指示,出借人将款项直接支付给第三方收款人的,借款人应作为被告。
诉讼中,当事人对借款合同的主体无争议的,实际收款人可以作为证人参加诉讼以便查明借款交付事实;借款人否认收到借款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实际收款人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在民间借贷中,根据出借人指示,第三方将款项直接支付给借款人的,出借人应作为原告。
诉讼中,当事人对借款合同的主体无争议的,实际付款人可作为证人参加诉讼以便查明借款交付事实;借款人否认收到借款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实际付款人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3.关于借名借款的主体认定出借人和名义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实际交由第三人使用的,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名义借款人为借款合同的相对人,应由名义借款人承担偿还责任。
如果名义借款人向出借人披露了实际使用人,各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仅为借名义借款人的名义,名义借款人并不实际参与借款关系的履行活动,也不享受借款活动的利益的,应认定实际使用人为实际借款人,由实际使用人承担偿还责任。
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化解乡村不良债务的意见

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化解乡村不良债务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四川省委员会,四川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2.03.20•【字号】川委办[2002]5号•【施行日期】2002.03.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化解乡村不良债务的意见(川委办[2002]5号二00二年三月二十日)乡村负债面大,债务沉重,已成为我省困扰农村基层干部和制约农村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如果不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不仅会削弱集体经济组织功能,成为加重农民负担的重要源头,而且会影响农村经济发展、农村基层政权的巩固和农村社会稳定。
根据中央有关指示精神,省委、省政府决定,立即着手化解乡村不良债务。
经省委、省政府研究,现就切实化解乡村不良债务提出以下意见。
一、化解乡村不良债务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一)指导思想。
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严格政策界限,区别不同情况,综合治理不良债务,切实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坚持“依法办事、规范管理、措施配套、分类推进、控制新增、积极化解”的原则,认真处理好化解乡村不良债务与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按照总体部署、统筹安排的要求,把化解乡村不良债务与减轻农民负担、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结合起来,与加强财务监督管理和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结合起来,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查处违法违纪行为结合起来,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健康发展。
(二)目标债务。
摸清乡村债务状况,明确债权债务关系,在彻底清查核实2001底以前乡村各种债权、债务的基础上,逐一研究化解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制定化解已欠债务和杜绝新增不良债务实施方案,力争3年内基本化解乡村不良债务,5年内彻底化解乡村不良债务。
二、化解乡村不良债务的政策措施(一)多管齐下,逐步化解现有乡村不良债务。
1.增收节支还债。
各地要抓住西部大开发的机遇,大力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积极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加快发展农村个体私营经济,通过发展经济,培植财源,增加乡镇财政收入。
关于规范民间借贷的思考与建议

关于规范民间借贷的思考与建议作者:罗文健来源:《金融经济·学术版》2012年第06期一、民间借贷的起源、发展和机遇根据相关学术文献的解释,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和非金融机构的法人、其他组织与公民之间的相互借贷货币、实物和其他财产的行为。
在中国,民间借贷作为一种古老的融资方式,自古已有之。
当前,很多中小企业纷纷选择民间借贷这一融资方式,民间借贷的活跃是对金融压抑的一种市场反应,也是对落后金融体制的一种替代。
厦大江曙霞教授等专家对此现状指出:“特别是国有商业银行的结构性市场退出与民营金融的市场准入不匹配,农村信用社由于制度缺陷很难挑起农村金融供给的大梁,金融结构与经济结构严重不匹配,从而诱致了民间金融的发展壮大。
”中国人民银行盐城市中心支行的张大龙[2]也在2004年精辟总结民间借贷产生的七个方面原因,笔者认为其中资金供求的失衡原因是民间借贷快速发展壮大的主推手。
由此可见,民间借贷行为的产生就是金融生态自我调节的产物,也是资金资源的一种合理配置方式。
现在我国民间借贷的规模大概要占到GDP的6%~7%。
相当于正规金融机构贷款额的4%~5%,这么大的规模民间金融的存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副所长巴曙松认为这样会减弱传统的调控中所依赖的信贷控制政策的有效性。
所以过快发展的民间借贷也是可怕的,那么该如何调控民间金融呢?正像温总理曾在记者招待会上讲到一个词一样,找个“平衡点”。
那么在规范民间金融发展进程中,就要如何在民间金融与正规金融之间找个平衡点,同时将民间金融引入正规化运作。
二、民间借贷的利弊及各方专家的评论民间借贷,自古就褒贬任人评说。
我们必须学会兼听则明,要积极善于听取“反对者”的声音,反对者的声音不会成为我们推动健康有序的民间借贷良性发展的羁绊石。
在现实生活中,民间借贷行为对缓解农村资金紧张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但它也确实存在不少问题,无序交易纠纷频发负面效应不容忽视。
民间借贷作为游离于监管之外的“灰色”交易行为,很容易发展成为非法吸储放贷的私人钱庄和组会,是应当引起当局者的关注,因此必须采取措施规范民间借贷,减少风险因素。
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充市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南府办发[2018]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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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充市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正文:----------------------------------------------------------------------------------------------------------------------------------------------------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充市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南府办发[2018]2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南充市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已经六届市政府第3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5月22日南充市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一、总则1.1 目的1.2 工作原则1.3 编制依据1.4 适用范围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2.1 应急组织机构2.2 部门职责三、风险预警机制3.1 预警监测3.2 信息报告3.3 分类处置3.4 债务风险事件级别四、应急响应4.1 分级响应和应急处置4.2 地方政府财政重整计划4.3 舆论引导4.4 应急终止五、后期处置5.1 记录及总结5.2 评估分析5.3 责任追究六、保障措施6.1 通信保障6.2 人力保障6.3 资源保障6.4 安全保障6.5 技术储备与保障七、附则7.1 预案管理7.2 预案解释7.3 预案实施时间一、总则1.1 目的。
建立健全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工作机制,有序高效处置政府性债务风险突发事件。
坚持快速响应、分类施策、各司其职、协同联动、稳妥处置,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切实防范和化解财政金融风险,维护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1.2 工作原则。
1.2.1 分级负责。
市政府对全市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负总责,各县(市、区)(含南充经济开发区,下同)政府按照属地原则各负其责。
南充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充市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的通知

南充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充市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充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5.11.18•【字号】南府发〔2015〕15号•【施行日期】2015.11.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财政其他规定正文南充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充市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的通知南府发〔2015〕1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南充市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五届第12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南充市人民政府2015年11月18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债务举借第三章预算管理第四章资金使用第五章债务偿还第六章风险防控第七章监督问责第八章附则南充市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市政府性债务管理,防范政府债务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府发〔2015〕3号)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我市市本级、县(市、区)级政府性债务的举借、使用、偿还、监督等相关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政府性债务包括政府债务和或有债务。
(一)政府债务指各级政府为公益性事业发展举借,需地方政府承担偿还责任的债务。
具体包括:经国务院批准纳入政府债务管理的存量债务;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形成的债务;符合国家规定的在建项目后续融资形成,需地方政府承担偿还责任的债务。
(二)或有债务指存量债务中政府负有担保责任和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以及国务院批准锁定存量后新发生的政府依法担保债务。
第四条政府性债务管理坚持“分级负责、明确责任、规范管理、风险可控、依法偿债”的原则,各级政府是本地区政府性债务管理的责任主体,应严格控制政府性债务规模,规范债务举借程序,落实偿债责任,严防发生区域性和系统性风险,防范化解财政金融风险。
谈当前民间借贷的发展和规范问题

谈当前民间借贷的发展和规范问题谈当前民间借贷的发展和规范问题摘要: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有息民间借贷的规模不断扩大,并产生了较复杂的契约关系。
当前的有息民间借贷,利率普遍较高,实际上已经成为高利贷,加之缺乏管理,纠纷不断。
当借贷方无法偿还借款时,出借方往往雇一些社会上的无业青年使用“武力”解决。
民间借贷已经引起社会的普遍关注,其规范问题急待解决。
关键词:民间借贷监测工作高利贷民间借贷作为一种古老的融资方式,长期以来活跃于基层金融市场,对居民、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的资金短缺进行了有利调剂。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民间借贷迅速膨胀,并呈现出新动向。
它所引发的一系列纠纷,引起了社会的关注。
一、民间借贷的新动向及原因分析一是借贷主体多元化。
从调查情况来看,民间借贷的主体情况十分复杂,不仅包括农户、城镇居民、个体工商户,而且涉及较多的企事业单位。
部分私营企业由于资金需求大、获取银行贷款支持难,只好选择民间借贷这一融资方式.并且日益发展成为民间借贷市场的主角。
二是借贷手续趋向书面化。
过去民间借贷一般以口头约定为主,现在大多数要签订书面协议,协议条款包括担保、保证、借款额、归还期、违约金等。
有的协议借贷金额条款将本金与利息合二为一,使人难辨利率高低。
三是借贷手续规范化。
农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不断增强,因而在借贷行为上更为谨慎,借贷手续更为规范。
大多数借贷行为有正式的字据凭证,有的还要求有中间人作为担保.有的地方甚至出现了专门为借贷双方担保的经济人。
四是发展势头呈现职业化。
一些个体工商户进入食利阶层。
由从事生产经营转为仅从事资金借贷,逐步形成“私人钱庄”,使风险更集中。
五是借贷利率居高不下。
年息一般在15%至30%之间,比同期银行利率高出2至4倍,极大地扰乱了金融秩序。
当前民间借贷迅速发展并呈现出的上述新动向有着深刻的原因:一是民间借贷手续简便、快捷。
据调查,借贷双方一般为本乡或邻乡甚至是本村人。
贷方对借方情况相对熟悉。
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充市政府债务风险化解规划》的通知-南府办发【2017】32号

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充市政府债务风险化解规划》的通知正文:----------------------------------------------------------------------------------------------------------------------------------------------------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充市政府债务风险化解规划》的通知南府办发【2017】3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南充市政府债务风险化解规划》已经六届市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6月29日南充市政府债务风险化解规划为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债务风险化解规划的通知》(川办发〔2016〕50号)、《南充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充市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的通知》(南府发〔2015〕15号)有关规定和财政厅有关防控政府债务风险的要求,结合我市债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划。
一、工作目标全市政府债务风险控制的总体目标是:债务规模与经济发展相适应,举债方式规范、期限结构合理,确保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
具体目标是:债务余额不超过省政府批准的政府债务限额;风险预警和风险提示县(市、区)各项债务率指标逐步改善;存量政府债务在2018年8月底前通过地方政府债券予以置换。
二、具体措施(一)建立完善债务风险防控部门协作机制各级政府负责统筹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政府债务风险防控工作,研究制定风险化解规划和应急处置预案。
财政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开展政府债务风险监控、应急处置等相关工作;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投资计划管理和项目审批,严格控制债务高风险地区政府投资新开工项目;金融监管部门根据职能职责并依据财政部门通报的风险预警结果,对所监管的相关金融机构进行提示,控制向高风险地区融资平台公司提供融资;审计部门负责实施政府债务审计监督,促进规范和完善债务管理,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公安、司法、宣传等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参与政府债务风险化解和应急处置工作;各部门(单位)负责本部门(单位)政府债务风险防范化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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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般 为6 个 月 。每次 融 资1 - 2 千万 元 , 具 体操作 过程 : 投
资 理 财 咨 询公 司先 与放 款 人 签 订 《 放 款 资 金 委 托
、
南充 市 民间借贷 业的 现状
书》 , 然 后投 资 理财 公 司 与放 款人 签 订 《 放 款 居 间服 务合 同》 , 最 后 再 由投 资 理财 公 司与 融 资方 ( 房地 产
1 0 1 刍
…
类型:
就超 过 了国家规 定银行 贷款利 息 四倍 的标 准 ,不 受
法律 的保 护 。 而 大 中型 国企从 银行 贷款 的利息 , 一 年 以内为6 %、 1 - 3 年 为6 . 1 5 %、 3 - 5 年 为6 . 4 %。这样 其在 市 场竞争 中就处 于非 常不利 的地位 ,而房 地产业 是 受 国家宏 观政策 调控 的行业 。仅从 这一点 就可 以说
开发 公 司 ) 签订 《 资 金使用 合 同》 。据 了解 , 所有 民间
南充 市是 四川省 的人 口大 市 , 2 0 1 2 年底 , 主城 区
已超 过 1 0 0 万人 。 全市 国 民生产 总值 1 1 8 0 . 3 6 亿元 , 列 全省 第5 位 ,经 济总 量 和增幅 继续稳 居川 东北 首位 。
相 当多 的融资 担保公 司 、投资理 财咨 询公 司装 修豪 华 , 给人 以财大 气粗 的感觉 。 仅北 湖路 上就有 四 家公 司 ,正泰路 上 的一家公 司经营 门面豪华 程度 超 过许 多银 行储 蓄 网点 。所有 的理 财公 司都聘 请 了法 律顾 问 , 一 些公 司还 开办 了 自己 的网站 。据 了解 , 有
投 资型 张某 , 男, 5 7 岁, 市 内某 高校 中层 干部 ,
在某 投资 理财公 司投 了3 0 万 元 ,每 天收 益1 6 0 元, 每 月 收益4 8 0 0 元, 他逢 人 就说 , 花3 0 万元 买个 工 作 , 又 不 上班 , 划得着 。 跟 风型 李某 , 某 企业下 岗工 人 , 由于投资 理财
规范民间借贷业 的政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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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四川省 南充市 为例
口 何 永 泉
民间借 贷是 指公 民之 间 、 公 民与法 人 之间 、 公 民
间并不 长 。 最早 出现在 2 0 0 6 年, 南 充市 工商 局开始 对 这些 公 司注册登 记 , 到2 0 1 2 年底 , 全市 共有融 资担 保 公司、 投资 理财 咨询公 司6 4 户。 其 中, 市辖三 区5 9 户, 其余5 户分 布在各 县 ( 市) 、 区。 从业 人 员约有6 0 0 0 人。
其中, 金融 总量 居全 省第 二位 , 仅次 于成 都 。近几 年 经济 发展较 快 。 市 民们手上 都有 不少 闲钱 。 现在 做 生
意辛 苦 , 炒 股 要 亏钱 , 而 银行 的利息 又 比较低 , 不 说
借贷 资金 绝大 部分 都流 向了房 地产业 , 由此 可 以说 ,
南充 市 民间借 贷业处 于初 级 阶段 。 据 内部 消息 , 几 家 较大 的投 资理财 咨 询公 司后 面都 有温 州人 的影子 。 ( 二) 参 与者 的基本 情况
超过 半数 以上 的公 司具有 房地 产业 的背景 ,很 多公
理公 司、 民间借贷登记 中心等 , 当然 , 还有较早的典
当业 。 本文 主要 探讨 最近 ຫໍສະໝຸດ 起 的投 资理财 、 融 资担保
等。
前一段 时间 , 南 充市 出现 了许 多融 资担保 公 司 、 投 资理财 咨询公 司。 这些公 司都打 出 了漂亮 的广告 : “ 你 有钱 , 我帮 你 理财 ; 你缺钱 , 我 帮你 融 资 ” 、 “ 企业 的融 资平 台 , 百 姓 的理财 专家 。投 资1 0 万, 每 天收益
( 一) 经 营者的特 点
与其 它组织 之 间 的借 贷 。只要 双方 当事人 意思 表示
真实 即可认 定有 效 , 因借贷 产 生 的抵 押相 应有效 , 但 利 率 不得超 过人 民银 行规 定 的相关利 率 。 民间借贷 业 主要 包括 : 民营银行 、 小 额贷 款 、 第 三方 理财 、 民 间 借 贷连 锁 、 担保 及 私募 基 金 、 银 企对 接 平 台 、 民资 管
一
增值 , 就是 想保 值都 很 困难 。 于是 , 一些 融资 担保公 司 、 投资 理财 咨询公 司应
运而生, 且 发展 迅猛 。 它们 大都 以“ 安 全合 法 , 诚 信经 营” 示人。 据 了解 , 作 为 民间借 贷 的另一种 表现 形式 , 融 资担保公 司 、投 资理财 咨询 公 司在南 充 问世 的 时
5 O 元, 每 月收 益1 5 0 0 元” 。有 的理财 公司 给 出的利 率
司 的总经 理 、副总 经理都 是 刚刚退休 的金 融业 或政
府某 部 门的负 责人 ,具有 较强 的经 营活动 能力 以及
公关 能力 。 目前 , 所 有公 司借贷 期 限都 不超 过 1 年, 一
为 月息 1 . 6 %, 有 的为月 息2 %; 更 高 的月息 达4 %。对
份 调 查显 示 ,有 7 1 . 9 %的人 不认 可 或很 不 认
可 民间借 贷 ,认 为 民间借贷 等 同于高 利贷 ,风 险极
大; 等待 和 观 望 , 保 持 中立 的 占 1 8 . 7 %; 参 加 和 赞 同
的 占9 . 4 %。虽 然 大 多数 人 对 其 持 怀 疑 和 观 望 的态 度, 但 也有 不少 人 已经参 与其 中。 这些 人 主要 有 以下
民间借 贷 的融 资者 和使 用 者 、参 与者都具 有极 大 的
政 策风 险 、 经 营风 险以及法 律风 险。 ( 二 )民间借 贷 易转化 为非 法集 资或诈骗犯 罪。 在实 际操作 中 , 合法 与非法 往往 只在一线 间 , 法 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