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再保理业务协议
再保理合同协议书

再保理合同协议书这是小编精心编写的合同文档,其中清晰明确的阐述了合同的各项重要内容与条款,请基于您自己的需求,在此基础上再修改以得到最终合同版本,谢谢!再保理合同协议书甲方:(以下简称“卖方”)乙方:(以下简称“再保理商”)鉴于:1. 卖方愿意将其与第三方(以下简称“买方”)签订的购销合同项下的应收账款转让给再保理商,并由再保理商提供保理服务;2. 再保理商愿意接受卖方的应收账款,并提供保理服务,包括融资、催收、风险管理等服务;3. 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任的原则,达成再保理合同协议。
第一条 合同标的1.1 卖方同意将其与买方签订的购销合同项下的应收账款(以下简称“应收账款”)转让给再保理商。
1.2 应收账款的范围包括:所有买方应支付卖方的货款、运费、保险费、税费等费用。
第二条 保理服务内容2.1 再保理商同意提供以下保理服务:(1)融资服务:再保理商根据应收账款的比例,向卖方提供融资;(2)催收服务:再保理商负责催收应收账款,确保卖方按时收款;(3)风险管理服务:再保理商负责对应收账款进行风险评估和管理,确保卖方的权益;(4)其他与保理相关的服务。
2.2 卖方同意接受再保理商的保理服务,并按照再保理商的指示进行相关操作。
第三条 合同金额和期限3.1 合同金额:本合同项下的应收账款总额为人民币【】。
3.2 合同期限:本合同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年。
第四条 费用和支付4.1 卖方应支付再保理商的费用包括:融资利息、保理服务费、催收费用等。
4.2 费用的计算和支付方式:按照再保理商的收费标准和卖方的实际融资额,按月计收。
4.3 卖方同意按照再保理商的要求,按时支付相关费用。
第五条 违约责任5.1 卖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再保理商因此造成的损失。
5.2 再保理商未按照约定提供保理服务,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卖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 争议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保理业务合作协议(2024两篇)

保理业务合作协议(二)保理业务合作协议(二)第一部分:引言地址:电话:法定代表人:地址:电话:法定代表人:本协议旨在明确双方在保理业务合作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以确保合作的顺利进行。
本协议一旦签署即为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第二部分:定义1. 保理业务:指乙方向甲方提供融资、催收和风险管理等服务的业务。
2. 应收账款:指甲方向乙方转让的因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而产生的债权。
3. 转让:指甲方将其应收账款转让给乙方的行为。
第三部分:合作范围1. 乙方向甲方提供应收账款的融资服务,以解决甲方的资金需求。
2. 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应收账款进行风险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决定是否接受转让。
3. 乙方有权向第三方转让已接受的应收账款,并由乙方对转让后的应收账款进行管理和催收。
4. 甲方不得将其与乙方的合作内容向任何第三方披露,除非取得乙方事先书面同意。
第四部分:应收账款转让1. 甲方同意将其应收账款以不可撤销的方式转让给乙方。
转让后,乙方拥有该应收账款的全部权益。
2. 甲方保证其转让的应收账款真实、合法、有效,并不存在任何纠纷或争议。
3. 甲方应配合乙方完成应收账款转让的相关手续,提供必要的文件和证明材料。
第五部分:融资和费用1. 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融资服务,具体融资额度和利率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2. 甲方承担因融资产生的利息和其他相关费用,具体费用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第六部分:风险管理1. 乙方将对甲方转让的应收账款进行风险评估,包括甲方的信用状况、应收账款的质量和偿债能力等。
2. 如乙方认为某些应收账款存在较高的风险,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额外的担保或采取其他风险控制措施。
3. 如甲方的应收账款违约或无法收回,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赔偿乙方因此产生的损失。
第七部分:合作期限和解除1. 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作期限为#年。
2. 如双方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或无法履行义务,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再保理服务合作协议(可编辑)综述

再保理服务合作协议协议编号:甲方: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住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经办人:电话:传真:乙方: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住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办人:电话:传真:甲方、乙方为进一步深化业务合作,双方经协商一致,就开展同业再保理业务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定义除非本协议的上下文另有解释或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以下含义:1.1同业再保理业务是指国内保理项下,乙方接受其客户的保理申请并受理客户的应收账款转让后,向甲方申请叙做再保理业务,甲方接受乙方申请后,为乙方提供应收账款催收和管理、保理融资等再保理服务。
1.2 保理融资金额是指国内保理项下,乙方接受其客户申请受理客户应收账款转让,应向客户提供的融资额。
1.3工作日指银行工作日。
1.4再保理业务金额或业务金额是指甲方与乙方叙做同业再保理业务时支付至乙方指定账户的融资额。
1.5同业再保理业务的实际天数(简称“实际天数”)是指自甲方将再保理业务金额支付至乙方指定账户之日起至乙方应将再保理业务金额偿还至甲方指定账户之日止,连续计算的天数。
如业务到期日为非工作日,则到期日自动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仍按双方约定的利率计付利息。
第二条业务范围、币种2.1再保理业务货币的币种为人民币。
2.2甲方同意为乙方授权操作国内保理业务的各分支机构办理本协议项下的业务,乙方对本协议的订立、变更、终止、争议解决等事项与甲方进行协商,乙方下辖分支机构无权就本协议与甲方进行协商。
第三条业务额度、业务金额和期限3.1甲方与乙方开展的同业再保理业务全额占用甲方总行为乙方核定的同业拆借授信额度。
3.2 甲方与乙方开展同业再保理业务的业务金额不超过保理融资金额。
3.3甲乙双方同意,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与乙方叙做的同业再保理业务期限,依据对应的国内保理项下销售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加上宽限期限确定,但不得超过一年。
第四条再保理价格与息费计算4.1再保理价格的确定再保理业务价格包含利息和手续费。
银行国内保理合同协议书

银行国内保理合同协议书这是小编精心编写的合同文档,其中清晰明确的阐述了合同的各项重要内容与条款,请基于您自己的需求,在此基础上再修改以得到最终合同版本,谢谢!银行国内保理合同协议书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鉴于甲方为一家具有良好信誉的企业,需要将其应收账款转让给乙方,以便获得资金支持;乙方为一家愿意购买甲方应收账款的金融机构,双方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定义与术语1.1 应收账款:指甲方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或者其他业务,依法享有的要求债务人支付款项的权利。
1.2 保理:指乙方购买甲方应收账款,并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向甲方提供融资、催收、风险控制等服务的行为。
1.3 保理额度:指乙方同意购买甲方应收账款的最大金额。
1.4 保理期限:指本协议项下的保理业务的有效期限。
二、保理业务范围与金额2.1 甲方同意将其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购买甲方的应收账款。
2.2 保理业务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应收账款的融资、催收、风险控制等服务。
2.3 保理额度为人民币____万元。
2.4 保理期限为____年,自保理协议签订之日起计算。
三、保理费用3.1 甲方应按照约定向乙方支付保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融资费、手续费、催收费等。
3.2 保理费用的具体金额和支付方式,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四、应收账款的管理与催收4.1 甲方应确保其转让的应收账款真实、合法、有效,并对债务人的信用状况进行持续关注。
4.2 乙方应按照约定对应收账款进行管理、监督和催收,并确保甲方能够按时收回应收账款。
4.3 甲方应在应收账款到期前,向乙方提供必要的资料和协助,以便乙方顺利履行催收职责。
五、风险与赔偿5.1 甲方保证其转让的应收账款不存在任何法律争议和财务问题,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遭受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2 乙方应按照约定履行保理职责,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遭受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再保理合同模板

再保理合同模板本协议由以下双方自愿订立:甲方为再保理商,乙方为再保险商。
第一条合同目的为了规范再保理业务的合作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按照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第二条业务范围1. 甲方通过再保理业务向乙方提供融资支持,并按照约定的条件承担再保理业务的风险。
2. 乙方向甲方购买再保理服务,以获得融资支持并降低经营风险。
3. 双方另行约定的其他业务。
第三条再保理业务的规定1. 甲方应当提供与再保理业务相关的资金支持和风险管理服务,确保业务的安全和稳定。
2. 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供再保险业务,并按照约定的条件支付费用。
3. 再保理业务的具体内容、方式、费用等事项由双方协商确定,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第四条费用和支付1. 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再保理服务费用,包括服务费、手续费等。
2. 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相应的费用,如再保险费等。
3. 双方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进行支付,逾期未支付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五条保密义务双方应当保守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对方的商业秘密,严格遵守保密约定,并在合同解除或到期后继续履行保密义务。
第六条违约责任1. 若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 对于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延迟或不能履行合同的情况,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并尽最大努力减少损失。
第七条争议解决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争议的,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如无法协商解决的,应向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提起仲裁。
第八条合同变更与解除1. 合同任何一方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当提前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一致意见。
2. 合同解除后,双方应当及时结清尚未履行的义务,并按约定处理合同解除的相关事宜。
第九条适用法律本协议的签订、生效、解释和履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十条其他事项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约定。
国内保理业务合同协议书范本

国内保理业务合同协议书范本1. 合同主体2. 合同背景3. 合同条款3.1 债权的转让1.债权方同意将其全部或部分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商,并授权保理商代为催收。
2.保理商同意接受债权方转让的应收账款,并按约定的比例提供融资服务。
3.债务方确认债权的转让,并同意向保理商支付应付账款。
3.2 保理款项的支付1.若债务方未按时支付应付账款,保理商有权从保理款项中扣除相应金额。
2.保理商应在债权到期日向债权方支付剩余保理款项。
3.3 债权方的权益1.债权方保证其转让的应收账款系真实、合法且有效的。
2.若保理商因收取的应收账款无效,债权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4 保理商的权益1.保理商有权收取债权方的应收账款,并根据合同约定融资。
2.若债务方未按时支付应付账款,保理商有权采取相应的催收措施。
3.5 债务方的义务1.债务方同意向保理商按约定支付应付账款,并按时归还融资款项。
2.债务方保证其应付账款的真实、合法且有效。
3.6 违约责任1.若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若债务方严重违约,保理商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债权方返还已支付的保理款项。
3.7 争议解决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 合同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各方持________份,自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
本合同的件、扫描件和复印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债权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保理商):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债务方):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
国内保理业务合同协议书范本最全2024年通用

国内保理业务合同协议书范本最全2024年通用甲方(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乙方(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对乙方的应收账款进行保理一事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目的1.1 本合同的目的是明确甲乙双方在保理业务中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双方合法权益的保障。
1.2 甲方同意将其对乙方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丙方进行保理,以实现资金回笼。
第二条保理范围2.1 本合同所涉及的保理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应收账款的转让、催收、管理等。
2.2 保理范围包括:乙方向甲方销售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所形成的应收账款。
第三条保理金额及期限3.1 本合同项下的保理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3.2 保理期限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至乙方向甲方支付全部应收账款之日止。
第四条丙方的权利和义务4.1 丙方有权对乙方的应收账款进行催收、管理和监督。
4.2 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方式向甲方支付保理款项。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5.1 乙方有义务向丙方提供真实、完整的应收账款信息。
5.2 乙方有义务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丙方支付应收账款。
第六条违约责任6.1 如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将应收账款转让给丙方,应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逾期违约金为逾期未付款项总额的千分之____。
6.2 如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向丙方支付应收账款,应向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逾期违约金为逾期未付款项总额的千分之____。
第七条争议解决7.1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其他条款8.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8.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
公开型有追索权国内再保理合同协议书范本

公开型有追索权国内再保理合同协议书范本编号:_____________公开型有追索权国内再保理合同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第 1 页共 27 页甲方(保理商):住所(地址):法定代表人:乙方(再保理商):住所(地址):法定代表人:签约时间:签约地点:鉴于:1. 甲方是一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成立的商业保理企业,并已与原债权人签订《商业保理合同》(以下简称保理合同);2. 甲方同意将保理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应收账款转让给乙方;3. 乙方同意按本合同约定受让应收账款,并按照本合同约定条件向甲方提供再保理融资、应收账款管理与催收等国内再保理服务。
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甲方和乙方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下称“本合同”)。
第一条定义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本合同中有关用语的定义如下:1.1、应收账款:指基础交易合同项下,原债权人与原债务人基于真实交易的基础上,原债权人依据基础交易合同的约定,享有的向原债务人的付款请求权(债权),以及与该债权相关的权利和利益;1.2、应收账款转让额度:指乙方经与甲方协商,乙方为甲方核定的、甲方对原债务人的、并且乙方同意受让的应收账款最高限额;1.3、受核准应收账款:指甲方向乙方申请转让的,乙方按本合同的规定同意受让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约定的条件以及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陈述、保证与承诺的应收账款;1.4、应收账款转让对价:指乙方就受核准应收账款的转让需向甲方支付的对价,应收账款转让对价的金额等于受核准应收账款金额,根据上下文,也可以指扣除乙方已支付的部分应收账款转第 2 页共 27 页让对价(譬如:再保理预付款)后的余额;1.5、应收账款转让对价支付日:指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应收账款转让对价的日期;1.6、受核准应收账款到期日:原则上指《基础交易合同》所规定的原债务人应向甲方支付应收账款的日期,具体以《应收账款转让确认书》载明的日期为准,如乙方依据本合同第4.4条给予宽限期的,则顺延至宽限期到期日;1.7、原债务人:《基础交易合同》项下购买原债权人的货物或服务并负有支付合同价款义务的一方当事人,原债务人可以指一人,也可以指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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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国内再保理业务协议
(有追索权)
编号:年字第号
应收账款受让方:招商银行(以下简称甲方)
负责人:
法定地址:
应收账款转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鉴于乙方根据业务需求,就其持有的国内保理债权向甲方申请融资业务,即乙方将其国内保理债权对应的应收账款转让给甲方,甲方支付给乙方约定的融资额受让该债权。
甲方同意为乙方提供“有追索权国内再保理服务”。
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署了编号为的《授信协议》(以下简称“《授信协议》”),甲方向乙方提供金额为的国内再保理授信额度。
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现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授信协议》项下国内再保理业务的开展订立本有追索权国内保理业务协议。
第一条《授信协议》及本协议项下,甲乙双方再保理合作期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本协议为再保理合作期间甲方和乙方开展有追索权国内再保理业务的框架性合作协议,双方在签署本协议后所发生有追索权国内再保理业务,均受本协议约束。
在签署本协议后,乙方需要办理再保理业务的,应按照本协议约定向甲方提交《国内再保理业务申请书》(附件2)、《应收账款债权转让清单》(附件2之附件)及相应商务合同、发票、凭证等甲方要求的资料,并按照本协议各项约定办理相关手续,双方无需另签保理合同。
《国内再保理业务申请书》及相应的《国内保理业务转账凭证》作为《授信协议》及本协议项下甲乙双方开展的具体国内再保理业务的具体业务合同,《国内再保理业务申请书》及相应的《国内保理业务转账凭证》未涉及的内容,依据《授信协议》及本协议的相关条款执行。
第二条收购款
本协议项下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元的收购款。
此处最高额是指在再保理合作期间甲方向乙方提供收购款本金余额的最高限额。
收购款为所转让应收账款金额的%且不超过乙方办理的该笔保理业务金额;乙方授权甲方在收购款内扣除融资费、管理费后,所剩金额向乙方实际支付后,应收账款转让价视为支付完毕。
上款所称融资费、管理费和其他实际发生费用为乙方应承担之费用,甲方扣除上述款项视为乙方向甲方缴纳相关费用的行为,甲方向乙方发放的收购款仍应视为包含上述相关费用。
乙方对此无任何异议。
第三条费用与费率
(一)融资费率为:,计费从收购款发放到乙方账户之日起至逐笔应收账款国内保理期间届满日止;融资费由甲方按实际已发生的费用
□在收购款发放日一次性支付
□按月支付
□按季支付
□向乙方收取;
(二)管理费的费率:为所转让应收账款金额的%;
(三)逾期支付违约金以收购款为本金,依照人民银行规定的逾期贷款利率按每笔国内再保理业务逾期实际发生天数由甲方向乙方收取;
第四条应收账款债权转让及登记
乙方向甲方申请叙做《授信协议》及本协议项下具体国内再保理业务的,应向甲方提交下列所规定的单据:
(一)《国内再保理业务申请书》
(二)商业保理公司受让应收账款的证明资料
(三)应收账款债权转让清单正本;
(四)商务合同的真实复印件、商业发票;
(五)商务合约规定提交的其他商业单据(包括但不限于运输、保险单据等);
(六)甲方所要求提供的其他单据及文件。
甲方审核前述单据符合甲方要求的,乙方须配合甲方对相应的应收账款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应收账款质押登记操作规则》的要求,在“人民银行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中办理应收账款转让登记事宜。
应收账款转让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即为应收账款债权转让日。
第六条收购款的发放
(一)发放收购款先决条件:
1.乙方申请再保理业务的应收账款所对应的商务合同各方之间无违约事件和/或争议和/或纠纷发生或正在持续;
2.《国内再保理业务申请书》已经乙方签字盖章确认后生效;
3.乙方已将商务合同、商业发票正本等交易凭证交甲方收执;
4.乙方已将由乙方发出并由商务合同买方签收的《应收账款债权转让通知书》回执或发票复印件或发票清单交甲方收执
5.下列材料的真实性已经甲方初步确认:
乙方《国内再保理业务申请书》;乙方合法性的法律文件,包括: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验资报告、成立批准证书、合资合同、公司章程等;乙方经会计事务所审核的上年度财务报表和近期财务报表等;乙方关于所涉及交易真实性的交易凭证(包括但不限于商务合同、商业发票等);甲方要求的其他有关材料。
前述材料范围或数量可以根据甲方要求增加或减少,惟以甲方要求为准。
上述放款先决条件为乙方的义务,是否完全具备并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二)本协议收购款发放日在乙方提交《国内再保理业务申请书》,并办妥转让手续,经甲方审批后确定,收购款项入乙方在甲方处开立的结算账户,账号为:。
第七条再保理期间
国内再保理的保理期间为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本国内再保理协议项下具体每笔应收账款的最迟应清偿的届至日,且不得超过商业保理公司对于该笔应收账款的付款期。
保理期间的届至日按以下方式之一确定:(1)以商务合同中明确的应收账款付款期加宽限期确定;(2)若商务合同无明确的应收账款付款期,而是约定付款条件,则再保理期间的届至日以经乙方承诺并经甲方认可的截止日为准。
具体保理期间届至日以每笔应收账款对应的《国内保理业务转账凭证》中“偿还日期”记载的日期为准。
宽限期:即应收账款受让方对于应收账款付款期后所能容许的付款延迟期间,若商务合同中已明确约定宽限期,则以商务合同约定为准,若商务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宽限期间,则宽限期为商务合同确定的每一笔应收账款到期日后最长不超过45天。
”
第八条应收账款的归还
(一)甲方指定应收账款回收专户,户名:,账号为:。
(二)甲乙双方同意上述应收账款回收账户为甲方委托乙方回收甲方所受让的应收账款的专用账户。
第九条回购
(一)乙方应对甲方未按时受偿的应收账款债权承担回购责任。
(二)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国内再保理回购通知书》,要求乙方立即回购全部未偿付的应收账款余额及相应逾期支付违约金及费用,或依法对乙方进行追索。
1.商务合同买卖双方发生贸易争议,或乙方所提供的商务合同及其他资料存在虚假情况;
2.因商务合同买方本身财务状况变化或其他任何原因而导致甲方已受让的应收账款到期未及时足额收回;
3.商务合同买方已将应收账款金额支付给乙方,但乙方未全额转付给甲方;
4.乙方发生本协议约定的违约事件;
(三)乙方在收到甲方发出的《国内再保理回购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必须以货币资金方式向甲方回购商务合同买方未付应收账款,
回购金额计算方式为:甲方收购款+收购款逾期支付违约金+甲方所实际发生的所有管理及追索费用;回购金额以《国内再保理回购通知书》载明的为准,乙方放弃任何抗辩和异议。
第十条追索
乙方应将回购款项付至甲方指定账户。
超过此期限而乙方仍未回购的,乙方授权甲方在其结算账户中扣除相应款项。
即使甲方未出具《国内再保理回购通知书》,甲方亦有权在再保理期间逾期而未足额受偿时直接对乙方行使追索权,即包括但不限于采取扣收乙方有关存款、采取诉讼等法律手段向乙方进行追索(追索金额与乙应回购款项相同)。
乙方完成应收账款回购后,甲方将对商务合同买方的应收账款债权转回至乙方。
本条规定并不影响甲方作为应账账款权利人向商务合同买方主张应收账款支付的权利。
第十一条乙方承诺与保证
(一)乙方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成立的合法机构,具有充分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签订和履行本协议;
(二)及时向甲方提供本协议及甲方所要求的所有相关资料,并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的有效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并没有遗漏任何重要事实;不存在任何对甲方的欺诈、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甲方对乙方及/或债务人及/或基础交易作出错误或不完整的判断的情形;
(三)向甲方转让约定的商务合同项下应收账款,包括与该应收账款有关并可向买方收取利息、违约金和其他费用的权利;
(四)所转让应收账款债权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且在转让给甲方后无权再行处分。
包括但不限于:乙方转让应收账款债权不存在任何(包括但不限于法定、合同约定的)限制,除甲方外未向且不会向任何第三方转让该应收账款,应收账款未被且将不会被设定抵押、质押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担保,未被且不会被甲方以外的任何当事人设定为信托财产;应收账款将不会遭致抵销、反诉、赔偿损失、对销账目、留置或作其他扣减等;
(五)对甲方向其寄出或以其他方式送达的催收函或文件,签收后应在3日内将回执寄出;
(六)变更住所、通讯地址、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等工商登记事项的,应在有关事项变更后7日内通知甲方;
(七)当甲方向商务合同买方行使追索权时,乙方应配合甲方提供一切足以证明债权的材料
第十二条甲方作如下承诺与保证
(一)本方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成立的合法金融机构;
(二)依本协议约定按期足额向乙方提供融资额;
(三)在各方不存在违约且无任何危害甲方经济利益事件发生的情况下,对所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不宣布提前到期;
(四)对乙方提供的有关贸易资料及其他材料保密,但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与国内再保理业务有关的资料。
(二)享有与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有关的一切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收款权、再转让权、追索权、抗辩权以及对商务合同买方可能拒收或退回的货物的处分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