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00文字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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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2000定额解释

上海2000定额解释

安装工程1. 2000定额(以下简称新定额)与93定额(以下简称原定额)在适用范围上有什么不同?答:原定额适用的范围是:厂区范围内的车间、装置、灌区及其相互之间各种生产用介质输送管道及厂区范围外距离在10公里以内的各种生产用介质输送管道;新定额的适用范围是:厂区范围内的车间、装置、站、灌区及其相互之间各种生产用介质输送管道。

2. 民用建筑内,在第六分册与第八分册的使用范围界限划分上,新、原定额有何不同?答:原定额规定:锅炉房、水泵房管道安装以墙皮1.5米为界;新定额规定:锅炉房、水泵房管道安装以墙皮为界。

3. 新、原定额在管道压力等级划分有什么不同?答:项目新定额原定额低压0<P≤1.6Mpa中压 1.6<P≤10Mpa高压10<P≤42Mpa10<P≤32Mpa 蒸汽管道P≥9Mpa工作温度≥500°C超高压P>52Mpa P>32Mpa4. 管道表面磁力探伤、管口焊缝无损探伤,新定额与原定额和何不同?答:管道表面磁力探伤、管口焊缝无损探伤项目,原定额规定执行第十一分册《工艺金属结构工程》相关项目;新定额将其列入第七章《无损探伤与焊口热处理》第一节《管材表面无损探伤》第1款“磁粉探伤”、第2款“超声波探伤”、第二节《焊缝无损探伤》第1款“X光射线探伤”、第2款“X光射线探伤(外透法)”、第3款“超声波探伤”、第4款“磁粉探伤”和第5款“渗透探伤”等项目内。

5. 管道支架(一般管架)制作安装(单件重量大于100千克)新定额如何处理?答:原定额规定:管道支架制作安装,单件重量101~500千克执行原定额第六分册相应定额子目;单件重量在500千克以上执行原定额第十一分册《工艺金属结构工程》相应项目。

新定额规定:管道支架制作安装,单件重量100千克以上执行第五分册《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相应项目,可套用5—21 12~5—2118“设备支架制作”,每见重量(吨以内)0.2吨以内~10吨以上7个子目;5—2119~5—2125“设备支架安装”,每件重量(吨以内)0.2吨以内~10吨以上7个子目。

《上海市安装工程预算定额 (2000)》解答

《上海市安装工程预算定额    (2000)》解答

《上海市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00)》解答1、问:施工图标注的钢管和塑料管管径应按内径计算还是按外径计算?答:安装工程使用钢管和塑料管(包括硬塑料管、易弯塑料管……),施工图上标注的管径应为公称直径,也称公称通径,系指与内径相似的一个整数。

以下为摘自HG2-63-65的塑料管规格表可供参考。

公称直径(mm)1520253240506580100150外径(mm)20±0.725±132±140±1.251±1.765±276±2.390±3114±3.2166±42、问:钢管(沟槽式连接)定额中,管件和卡箍应如何套用定额?答:钢管(沟槽式连接)安装应按以下规定套用相应定额:1. 直管连接所需的沟槽式卡箍不属于管件,其安装包括在直管连接定额内,但卡箍可按实列入主材费;2. 弯头、三通、异径管等属于管件,其所用卡箍在管件价格中已包含,管件安装套用“管件连接”章中碳钢管件(螺纹连接)定额中相应项目。

公称直径超过50mm、150mm以下的按“DN50”定额乘以系数1.10;公称直径150mm以上的按“DN50”定额乘以系数1.20,管件列入主材费。

3、问:高层建筑屋顶上的航空障碍灯安装是否可套用“烟囱、水塔、独立式塔架标志灯”相应定额项目?答:否。

高层建筑屋顶上的航空障碍灯安装应套用“工厂罩管吊灯安装” 相应定额项目。

4、问:装饰灯具安装高度超过5m,是否可另计超高费用?答:否。

装饰灯具安装的安装定额项目中已综合考虑了超高因素,故不能另计超高费用。

5、问:线槽、桥架安装过程中,其各节之间需用裸铜线作为跨接线连接,是否可另套“接地跨接线安装”定额项目?答:否。

线槽、桥架安装过程中,根据规范要求,其节与节之间必须用裸铜线作为跨接线连接,定额中已经综合考虑了其跨接线的材料及安装所需人工,不可另套“接地跨接线安装”定额项目。

上海2000定额计价规则安装部份

上海2000定额计价规则安装部份

上海2000定额计价规则安装部份2000安装第一节第一分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一、第一分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的内容:共分十四章第一章:切削设备安装第二章:锻压设备安装第三章:铸造没备安装第四章:起重设备安装第五章:起重机轨道安装第六章:输送设备安装第七章:电梯安装第八章:风机安装及拆装检查第九章:泵安装及拆装检查第十章:压缩机安装第十一章:工业炉设备安装第十二章:煤气发生设备安装第十三章:制冷设备安装第十四章:其他机械安装及设备灌浆二、新定额与原定额的不同处:(一)规范、标准新定额是依据现行有关的产品标准、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

(二)脚手架搭拆:原定额在第四章〈〈起重设备安装》和第五章〈〈起重机轨道安装》定额中考虑了脚手架搭拆费用。

新定额编制时考虑到起重设备安装由于施工现场的环境和所安装的起重机类型、起重量大小等因素均直接影响到施工所需要的脚手架用量。

按起重机主钩起重量来取定脚手架费用不尽合理,因此新定额仅在第五章〈〈起重机轨道安装》定额中考虑了脚手架搭拆人、材、机的耗量,其余各章均未包括。

(三)超高增加费用原定额的设备超高仅考虑到设备底座的安装标高在地平面正或负40m以内不同标高的调整系数,超过40m统一乘1.9的调整系数。

这已不适应当前上海实际情况的需要。

为此新定额的设备超高将设备底座的安装标高定位于地平面120m在120m以内按表中列的调整系数取定,超过120m时,按每增加20m,调整系数增加10个百分点。

(四)一般起重机具摊销费原定额的一般起重机具摊销费是按安装设备的净重量(包括底座、辅机)每吨8.74元计取。

新定额改为设备安装所套用定额子目合计价来取定,按定额子目合计价的3%计算(第五章除外)。

(五)章、节的编排1、保留了原定额第--- 二章的内容和顺序,将原定额的第十三章〈〈其他机械安装及设备灌浆》改为新定额的第十四章,增加了第十三章〈〈制冷设备安装》。

上海市(定额)建筑和装饰工程预算定额

上海市(定额)建筑和装饰工程预算定额

修编概况《上海市建筑和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00)是依照上海市建设委员会沪建建(98)第0323号文“关于修编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的批复”及其有关规定,在《上海市建筑工程预算定额》(1993)、《上海市建筑装饰工程预算定额》(1993)及《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LD—101--95)的基础上,结合连年来的执行情形,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普遍利用,本着指导与效劳的宗旨,表现量价的完全分离,增进企业面向市场为指导思想编制的预算定额。

一、编制原那么(一)、本定额的编制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原那么,依照《建筑法》、《上海市建筑市场治理条例》及有关规定,从有利于建筑市场的成立和治理、有利于政府对工程造价的宏观调控动身,标准工程造价依据和计价行为。

(二)、本定额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的分项工程计价的消耗量标准,是以正常的施工条件、多数施工企业的装备程度、企业的施工工艺、劳动组织及工期条件下的社会平均消耗量水平,即从当前的技术、施工和治理实际动身,并有利于增进技术进步和治理水平的提高。

(三)、定额项目应知足上海地域施工工艺计价需要,遵循统一性、适用性、通用性、简明性的原那么,力争项目齐全、覆盖面广、简明适用,并有利于运算机在工程计价和治理上的开发和应用。

统一性:即统一概念、统一名词术语、统一符号和代号、统一编码、统一计量单位和定额水平的大体统一等。

适应性:即定额项目的设置应充分适应上海地域的施工操作特点,并充分反映已经成熟的“四新”技术项目。

通用性:即定额项目的设置能够大体适应每项工程的具体情形,必需取其共性,编制通用项目,使之在不同的工程上具有互换性。

简明性:即在必然范围内,定额项目及内容应适当综合,“粗”“细”适宜,按社会平均水平知足一样精度需要。

二、编制进程本次土建定额修编工作自一九九九年初开始前期预备工作至二ΟΟΟ年六月,共耗时约一年半。

分为以下几个时期:第一时期:拟定编制大纲、操作细那么;在充分酝酿和研讨的基础上,制定了《上海市建筑工程预算定额修编大纲》,并形成了相应的定额修编操作细那么,包括统一的名词术语、统一符号和代号、统一的人、材、机编码、统一的计量单位(子目、人、材、机)、统一的保留尾数、人工幅度差、机械幅度差、材料损耗率、周转材料摊销、砼、砂浆配合比表、现行标准及标准和工程量计算规那么的确信原那么。

上海2000定额解释

上海2000定额解释

《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费用计算规则(2000)》问题解答1、问:如何理解“2000费用计算规则”中“机械台班单价”的含义?答:机械台班单价是指施工过程中,使用每台施工机械正常工作一个台班的所发生的各项支出和各项摊销费用。

每台班按八小时工作制计算。

2、问:“机械台班单价”内容包括哪些?答:根据建设部发布的2001版《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为编制原则,“机械台班单价”的内容一般包括:折旧费、大修理费、经常修理费、安装和拆除费及场外运输费、人工费、燃料动力费、其他费用。

3、问:“机械台班价格”如何确定?“机械费”如何计算?答:发承包双方可根据建设部发布的《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2001版)的编制原则,以机械台班单价包括的内容为基础,根据建设工程特点,结合市场实际情况,约定机械台班单价。

也可参照市标准定额站发布的机械台班单价(摊销或租赁)市场价格信息,在合同中确定机械台班单价。

“机械费”按定额机械台班消耗量乘以约定机械台班单价计算,列入工程直接费。

4、问:哪些施工机械可以计算机械进出场费?答:施工机械进出场费是特、大型施工机械的路基、安装、拆卸及场外运输费。

中、小型施工机械进出场费一般包括在机械台班单价内。

5、问:施工机械进出场费如何计算?答:施工机械进出场费,由发承包双方按招标文件要约的要求和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所指定机械名称、规格和进出场次数,根据建设部发布的《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2001版)的编制原则,约定机械进出场费。

也可参照市标准定额站发布的施工机械进出场费市场信息价格,在合同中确定费用,单独列项计算,列入工程直接费。

《上海市建筑和装饰预算定额(2000)》问题解答1、问:基础施工所需工作面:每边增加工作面宽度起算点如何确定?答:基础施工所需工作面如基础无垫层应以基础边为起算点;有垫层的应以垫层边为起算点。

如地下室底板有垫层,工作面宽度起算点为地下室底板垫层的外侧每边增加工作面宽度为800毫米。

上海安装定额解释(93、2000)

上海安装定额解释(93、2000)

93解释:安装工程1、问:安装工程高层建筑增加费中“高层建筑”的含义是什么?答:安装工程高层建筑增加费中“高层建筑”的含义是:六层以上的多层建筑(不含六层)或总高度超过20米(室外设计正负零至檐口的高度)以上(不包括屋顶水箱间、电梯间、屋顶平台出入口等)的各类建筑物。

2、问:安装工程中按定额规定可按系数收取脚手架搭拆及摊销费用,但实际施工中施工单位未做,是否可收取该项费用?答:定额中的脚手架搭拆和摊销费用系数是综合取定的,不论工程中实际是否搭拆脚手架或搭拆数量多少,均应按规定系数计取脚手架搭拆及摊销费用,包干使用。

3、问:在某高层建筑物施工中,按规定可收取高层建筑增加费,但其又符合超高施工条件,是否可同时再次收取超高增加费?答:同时符合上述两项费用收取条件的工程,两项费用可同时收取。

4、问:安装与生产同时进行的增加费用,应具备什么条件方可收取?答:安装与生产同时进行的增加费用,是指改扩建工程在生产车间或装置内施工,因生产操作或生产条件限制(如不能动火)干扰了安装工作正常进行而降效的增加费用。

不包括为了保证安全生产和施工所采取的措施费用。

安装工作不受干扰的,不应计取此项费用。

5、问:在有害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的降效费用的含义是什么?答:在有害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的降效费用是指在民法通则有关规定允许的前提下,改扩建工程由于车间、装置范围内有害气体或高分贝的噪音超过国家标准的即影响身体健康而降效的增加费用,不包括劳保条例规定应享受的工种保健费。

6、问:材料水平运距应如何计算?答:材料水平运输的距离,是以工地仓库至安装地点300米(第一分册为400米)计算,实际运距大于或小于规定距离时均不得调整。

7、问:定额人工包括哪些内容?其他用工的内容是什么?答:定额人工包括基本用工和其他用工。

其他用工的内容是:工种间交叉配合穿插施工的间歇时间,临时水、电、气源移动用工及间歇时间,小型施工机械、工器具移位时间,配合质量安全检查用工和其他零星用工时间。

上海市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00)工程量计算规则解析

总则第0.0.1条为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其工程量的计算,特制订本规则。

第0.0.2条本规则适用于安装工程施工图设计阶段编制工程预算及工程量清单,也适用于工程设计变更后的工程量计算。

本规则与《上海市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00)相配套,作为确定安装工程造价及其消耗量的基础。

第0.0.3条安装工程量除依据《上海市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00)及本规则各项规定外,还应依据以下文件:1. 经审定的施工设计图纸及其说明。

2. 经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技术措施方案。

3. 经审定的其他有关技术经济文件。

第0.0.4条本规则的计算尺寸,以设计图纸表示或设计图纸能读出的尺寸为准。

除另有规定外,工程量的计量单位应按下列规定计算。

1. 以体积计算的为立方米(m3)。

2. 以面积计算的为平方米(m2)。

3. 以长度计算的为米(m)。

4. 以重量计算的为吨(t)。

5. 以台(套或件等)计算的为台(套或件等)。

汇总工程量时,其准确度取值:m3、m2、m、kg小数点以后取两位,t小数点以后取三位,两位或三位小数后的位数按四舍五入法取舍。

台(套或件等)取整数。

第0.0.5条计算工程量时,应按施工图纸顺序,分部、分项依次计算,并尽可能采用计算表格及微机计算,简化计算过程。

第一章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第一节说明第1.1.1条本册定额除另有说明者外,均以“台”为计量单位,以设备重量“t”划分定额项目。

设备重量均以设备的铭牌重量为准;如无铭牌重量的,则以产品目录、样本、说明书所注的设备净重量为准。

第1.1.2条计算设备重量时,除另有规定者外,应按设备本体及联体的平台、梯子、栏杆、支架、屏盘、电机、安全罩和设备本体第一个法兰以内的管道等全部重量计算。

第二节切削设备安装第1.2.1条金属切削设备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以设备重量“t”选用定额项目。

第1.2.2条气动踢木器安装以“组”为计量单位。

按单面和双面卸木选用定额项目。

第1.2.3条带锯机保护罩制作与安装以”个”为计量单位,按规格选用定额项目。

上海市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00)工程量计算规则

总则第0.0.1条为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其工程量的计算,特制订本规则。

第0.0.2条本规则适用于安装工程施工图设计阶段编制工程预算及工程量清单,也适用于工程设计变更后的工程量计算。

本规则与《上海市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00)相配套,作为确定安装工程造价及其消耗量的基础。

第0.0.3条安装工程量除依据《上海市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00)及本规则各项规定外,还应依据以下文件:1. 经审定的施工设计图纸及其说明。

2. 经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技术措施方案。

3. 经审定的其他有关技术经济文件。

第0.0.4条本规则的计算尺寸,以设计图纸表示或设计图纸能读出的尺寸为准。

除另有规定外,工程量的计量单位应按下列规定计算。

1. 以体积计算的为立方米(m3)。

2. 以面积计算的为平方米(m2)。

3. 以长度计算的为米(m)。

4. 以重量计算的为吨(t)。

5. 以台(套或件等)计算的为台(套或件等)。

汇总工程量时,其准确度取值:m3、m2、m、kg小数点以后取两位,t小数点以后取三位,两位或三位小数后的位数按四舍五入法取舍。

台(套或件等)取整数。

第0.0.5条计算工程量时,应按施工图纸顺序,分部、分项依次计算,并尽可能采用计算表格及微机计算,简化计算过程。

第一章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第一节说明第1.1.1条本册定额除另有说明者外,均以“台”为计量单位,以设备重量“t”划分定额项目。

设备重量均以设备的铭牌重量为准;如无铭牌重量的,则以产品目录、样本、说明书所注的设备净重量为准。

第1.1.2条计算设备重量时,除另有规定者外,应按设备本体及联体的平台、梯子、栏杆、支架、屏盘、电机、安全罩和设备本体第一个法兰以内的管道等全部重量计算。

第二节切削设备安装第1.2.1条金属切削设备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以设备重量“t”选用定额项目。

第1.2.2条气动踢木器安装以“组”为计量单位。

按单面和双面卸木选用定额项目。

第1.2.3条带锯机保护罩制作与安装以”个”为计量单位,按规格选用定额项目。

第二章 上海市安装工程预算定额

第二章 《上海市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00)定额的编制和应用第一节编制原则、依据和应用一、编制原则:以量价分离为原则。

2000定额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所需的,以正常的施工条件、多数施工企业的装备程度、企业的施工工艺、劳动组织及合理工期条件下施工的消耗量标准,体现了上海地区社会平均消耗量水平。

既从当前的技术、施工和管理实际出发,也将有利于促进技术进步和管理水平的提高。

2000 定额总共分为十二分册,定额反映的是人工工日数、材料的消耗量和机械台板的消耗量。

以前,上海使用的85定额、93定额反映的都是费用。

这是最大的区别。

二、编制依据:l、沪建建(98)第0323号文“关于修编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的批复”及有关规定。

2、《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GYD一2000)。

3、《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一九八六)。

4、同家及本市现行规范、质量评定标准。

5、国家及本市现行强制标准(图集)、推荐性标准(图集)、通用图集。

6、《安装工程劳动定额》(上海市工业设备安装公司一九八八)。

7、《全国统—建筑安装工程劳动定额》(一九八八)。

8、现行安装工程典型案例及现场调查、测算资料。

三、定额的作用:是本市编制安装工程施工预算、决(结)算、招投标工程标底、测算工程造价指数和编制概算的基础。

第二节内容和组成一、“2000”定额的内容:共分十二分册第一分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第二分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第三分册:热力设备安装工程第四分册:炉窑砌筑工程第五分册: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第六分册:工业管道工程第七分册:消防及安全防范设备安装工程第八分册: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第九分册:通风空调工程第十分册:自动化控制装置及仪表工程第十一分册: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第十二分册:通信、有线电视、广播工程(通风空调工程常用的是第九册,油漆、保温等是第十一分册)二、人工、材料和机械台班(一)关于人工本定额中的人工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及人工幅度差,不分列工种和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

《上海市建筑和装饰工程预算定额》(土建2000定额说明同纸质版)

《上海市建筑和装饰工程预算定额》(土建2000定额说明)总说明一、《上海市建筑和装饰工种预算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沪建建(98)第0323号文“关于修编本市建筑工种预算定额的批复”及其有关规定,在《上海市建筑工程预算定额》(一九九三)、《上海市建筑装饰工程预算定额》(一九九三)及《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JD-101-95)的基础上,殉年来的招待情况,以及“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广泛应用,并体现量价完全分离而编制的预算定额。

二、本定额是统一本市建筑工程预结算工程量计算规则、项目与计量单位的依据;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项工种计价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的标准,是编制施工图预算、进行工程招投标、办理竣工结算、编制本市建筑工程概算定额、估价指标以及技术经济指标的基础。

三、本定额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及构筑物的新建、扩建、改建及装饰工程。

四、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多数施工企业的装备设备、成熟的施工工艺、合理的劳动组织为基础编制的,反映了上海地区的社会平均消耗量水平。

五、本定额是依据现行有关国家及本市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并参照了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编制的。

六、本定额人工工日消耗量按现行全国建筑安装工程统一劳动定额和上海市补充劳动定额为基础计算,并考虑了在综合劳动定额项目外必须增加的基本用工幅度差。

每日按八小时工作制计算。

七、本定额机械台班消耗量已考虑了按合理施工方法及综合劳动定额所需增加的机械幅度差。

定额中的机械类型、规格是在正常施工条件下,按常用的机械类型确定,与定额中的台班消耗量相对应。

难以计量的零星机械即其他机械费以该项目机械费之和的百分率表示。

八、本定额材料消耗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零星材料等。

凡能计量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品种、规格逐一列出数量,并计入了相应损耗,其内容和范围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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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00 说明总说明第一分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一、上海市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共分十二分册(详见总说明)。

二、第一分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预算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适用于本市一般工业及民用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及技术改造项目的机械设备安装。

若用于旧设备安装时,旧设备的拆除费用,按相应安装定额基价的50%计算。

三、本定额是依据现行有关国家的产品标准、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也参考了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

主要依据的规范、标准有:(一)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50231-98。

(二)金属切削机床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1-98。

(三)锻压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2-98。

(四)铸造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7-98。

(五)压缩机、风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5-98。

(六)制冷设备、空气分离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8-98。

(七)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5-98。

(八)连续输送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0-98。

(九)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汽轮机组篇)DL5011-92。

(十)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锅炉机组篇)DL/T5047-95。

(十一)化工机器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通用规定)HGJ203-83。

(十二)化工机器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对置式压缩机)HGJ204-82。

(十三)化工机器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离心式压缩机)HGJ205-92。

(十四)化工机器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小型活塞式压缩机)HGJ206-92。

(十五)化工机器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化工泵用)HGJ207-83。

(十六)机械产品目录机械工业部(1997年)。

四、本定额是按目前上海地区大多数施工企业采用的施工方法、机械化装备程度、合理的工期、施工工艺和劳动组织条件制订的,除各章节另有说明者外,均不得因上述因素有差异而对定额进行调整或换算。

五、本定额是按下列正常施工条件进行编制的:(一)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构件、附件等均完整无损,符合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附有合格证书和试验记录,供应及时,适于安装。

(二)安装地点、建筑物、设备基础、预留孔洞等均符合安装要求。

(三)安装工程与土建工程交叉作业时,不影响安装施工。

(四)水、电供应均满足安装施工正常使用。

(五)地理条件和施工环境均不影响安装施工和人体健康。

六、关于水平和垂直运输:(一)设备:包括自安装现场指定堆放地点运至安装地点水平和垂直运输。

(二)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机具:包括自施工单位现场仓库或指定堆放地点运至安装地点的水平和垂直运输。

(三)垂直运输基准面:室内以室内地平面为基准面;室外以安装现场地平面为基准面。

七、本定额除各章另有说明外,均包括下列工作内容:(一)安装主要工序:施工准备、设备、材料及工、机具搬运、设备开箱、点件、外观检查、配合基础验收、铲麻面、划线、定位,起重机具装拆、清洗、吊装、组装、连接、安放垫铁及地脚螺栓,设备找正、调平、精平、焊接、固定、灌浆、单机试运转。

(二)桅杆、人字架、三角架、环链手拉葫芦、滑轮组、钢丝绳等起重机具及其附件的领用、搬运、搭设、拆除、退库等。

(三)施工及验收规范中规定的调整、试验及无负荷试运转。

(四)与设备本体联体的平台、梯子、栏杆、支架、屏盘、电机、安全罩以及设备本体第一个法兰以内的管道等安装。

(五)工种间交叉配合的停歇时间,临时移动水、电源时间,以及配合质量检查、交工验收、收尾结束等工作。

八、旧设备拆除的工作内容:包括拆除前检测设备精度及完好程度、填写记录、铲除设备底座灌浆层、部件、附件及地脚螺母拆除、起重机具搭拆、起吊、上排、10m范围内移位、涂油防护。

九、本定额除各章节另有说明外,均不包括下列内容,发生时应另行计算:(一)设备自设备仓库运至安装现场指定堆放地点的搬运工作。

(二)因场地狭小,有障碍物(沟、坑)等所引起的设备、材料、机具等增加的二次搬运、装拆工作。

(三)设备基础的铲磨、设备基础的预压、地脚螺栓孔的修改整以及在木砖地层上安装设备所需增加的费用。

(四)设备、构件、机件、零件、附件、管道及阀门、基础及基础盖板等的修理、修补、修改、加工、制作、焊接、煨弯、研磨、防震、防腐、保温、刷漆以及测量、透视、探伤、强度试验等工作。

(五)电气系统、仪表系统,通风系统、设备本体第一个法兰以外的管道系统等的安装、调试工作;非与设备本体联体的附属设备或附件(如平台、梯子、栏杆、支架、容器、屏盘等)的制作、安装、刷油、防腐、保温等工作(均按有关分册定额另行计算)。

(六)特殊技术措施和大型临时设施,以及大型设备安装所需的专用机具等费用。

(七)设备本体无负荷试运转所用的水、电、气、油、蒸汽、燃料等。

(八)负荷式运转、联合试运转、生产准备试运转。

(九)专用垫铁、特殊垫铁(如螺栓调整垫铁、球型垫铁等)和地脚螺栓。

(十)设备的拆装检查(第八章、第九章、第十章除外)。

(十一)脚手架搭拆(第五章除外)。

(十二)设计变更或超规范要求所需增加的费用。

十、关于下列各项费用的规定(第七章电梯安装除外):(一)超高费用:设备底座的安装标高,如超过地平面正或负10m时,则定额的人工和机械按下表乘以调整系数。

设备底座的安装标高超过120m时,每增加20m,调系数增加10个百分点。

(二)安装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的费用,按人工费的10%计算。

(三)在有害身体健康的环境中施工降效增加的费用,按人工费的10%计算。

(四)金属桅杆及人字架等一般起重机具的摊销费,按定额基价的3%计取。

(第五章除外)。

(五)凡是设备安装定额中已包括灌浆工作内容的项目,若实际施工未做灌浆工作,则应按定额扣除其人工、材料、机械等耗用量。

十一、制冷站(库)、空气压缩站、乙炔发生站、水压机蓄势站、制氧站、煤气站等工程的系统调整费,按各站工艺系统内全部设备安装工程人工费的20%计算(不包括间接费),其中人工费占50%,材料费占30%,机械费占20%。

在计算系统调整费时,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上述系统调整费仅限于全部采用上海市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00)中第一分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和第五分册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中第二章静置设备安装等定额的站内工艺系统设备安装工程。

(二)各站内苣系统设备安装工程的人工费,必须全部由上述定额的人工费组成,如上述定额有缺项时,则缺项部分的人工费在计算系统调整时应予扣除,不参加系统调整费的计算。

(三)系统调整工作必须是由施工单位为主来进行实施时,方可计取系统调整费。

若施工单位仅配合建设单位(或制造厂)进行系统调整时,则应按实际发生的配合人工费计算。

十二、本定额所用部分名词含义如下:(一)安装现场:是指距离所安装设备的基础100m范围内。

(二)安装地点:是指设备基础及基础周围附近。

(三)指定堆放地点:是施工组织设计中所指定的,在安装现场范围内较合理的堆放地点。

(四)解体安装:是指一台设备的结构,分成几个大部件供货,需要在安装地点进行清洗、组装等工作。

(五)拆装检查(或解体拆装):是指将一台整体或解体结构的设备,全部拆散(支解),进行清洗、检查、刮研、换油、调整、重新装配组合成为原形式的整体或解体结构设备。

十三、本说明未尽事宜均按总说明和各章说明或附注的规定执行。

第二分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一、上海市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共分十二分册(详见总说明)。

二、第二分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以下简称本定额)适用于10KV、35KV以下变配电设备及10KV架空线路安装工程、车间动力电气设备及电气照明器具、防雷及接地装置安装。

配管配线、电梯电气装置、起重设备电气装置、电气调整试验等各类工业、民用的新建扩建项目(规划红线内)的安装工程。

(10KV 及以下的架空线路安装工程路灯工程及电缆工程也适用于规划红线外。

)三、本定额是依据现行有关国家的产品标准、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也参考了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

主要依据的标准、规范有:(一)GBJ-147-90电气设备安装工程高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二)GBJ150-91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力变压器、油浸电抗器、互感器施工及验收规范(三)GBJ-149-90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四)GBJ150-91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五)GB50168-9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验收规范(六)GB50169-9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七)GB50170-92电气装置设备安装工程旋转电机施工及验收规范(八)GB50171-9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线施工及验收规范(九)GB50172-9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蓄电池施工及验收规范(十)GB50173-9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十一)GB50254-9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十二)GB50255-9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力变流设备施工及验收规范(十三)GB50256-9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起重机电气施工验收规范(十四)GB50257-9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十五)GB50258-9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1KV及以下配线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十六)GB50259-9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照明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十七)GL-5009、1-92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十八)JCJ/T16-92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十九)GB:50034-92工业企业照明设计标准(二十)电力建设质量等级评定标准四、本定额是按目前上海地区大多数施工企业采用的施工方法、机械化装备程度、合理的工期、施工工艺和劳动组织条件制订的,除各章节另有说明者外,均不得因上述因素有差异而对定额进行调整或换算。

五、本定额是按下列正常施工条件进行编制的:(一)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构件完整无损,符合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附有合格证书和试验记录;(二)安装地点、建筑物、设备基础、预留孔洞等均符合安装要求;(三)安装工程与土建工程交叉作业正常;(四)水电供应均满足安装施工正常使用;(五)正常的气候、地理条件和施工环境。

第三分册热力设备安装工程一、上海市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共分十二分册(详见总说明)。

二、第三分册热力设备安装工程预算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适用于中压、高压锅炉35t/h至1000t/h 的安装,低压常压锅炉安装,燃油(气)锅炉的安装,电锅炉的安装,燃煤供应设备及其它辅助设备的安装,水处理设备的安装,油处理设备的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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