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补贴管理办法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司[2011]03号

(集团)有限公司

车辆补贴管理办法

一、目的:随着集团业务范围的扩大,为了提高外出办事工作效率,根据工作需要,集团决定对员工自行提供车辆进行补贴,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主要针对集团部门副职及其以上的管理人员,凡能自行提供车辆的按本办法给予车贴,其他特殊岗位如确有需要享受车辆补贴需董事长特殊批准。

三、指导原则:

(一)集团车辆补贴主要考虑实际工作及外事活动需要,而不是为了鼓励大量员工购车代步。

(二)员工在购车时应考虑其职位所对应的公用要求。

(三)员工可根据此补贴标准自行决定购车。

四、车辆补贴标准:

此车辆补贴包含但不限于车辆保险费、路桥费、油费、过路费、维修费、停车费等车辆费用。

五、车辆补贴办理:

(一)员工享受车辆补贴的条件:

1、符合集团规定的职级和岗位要求;

2、本人购买车辆;

3、愿意市内“私车公用”;

4、保证足够的“出勤率”。

(二)员工购车、岗位调整或入职后应将车辆行驶证和驾驶执照复印件递交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以收到这两个复印件之日起计算车辆补贴。

(三)员工享受车辆补贴后集团不再安排公务用车(除非是集团安排的重要、特殊接待任务)。

(四)对于没有车辆补贴的员工需因公办事,可使用集团的车或报销市内出租车费,费用报销按照集团关于员工差旅费报销标准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集团每年回顾车辆补贴的授予情况,并根据集团发展情况、岗位变化情况等进行补贴标准的调整。调整由人力资源部建议,董事长审批。

六、车辆补贴标准和报销办法:

(一)车辆补贴的发放采用报销的方式。每季度报销一次,员工在每季度凭车辆保险费、路桥费、油费、过路费、维修费、停车费等车辆使用费发票,到人力资源部登记后,于财务部报销车辆补贴费用。员工有责任确保报销用发票的合法性。

(二)员工个人实际可报销的额度标准,由人力资源部根据本政策进行审核,如特殊批准岗位以董事长的批准标准为主。

(三)对于新申请备案员工开始月份和离职员工离开月份的车辆补贴计算,将按每月分为三旬进行计算,每一旬报销费用为全月额度的1/3。

(四)已享受车贴的在职员工当月正常出勤15天及以上就享有全月车辆补贴标准,少于15天的按一半的标准计算,一天都未正常出勤的当月不能享受车辆补贴。人力资源部应按照员工实际出勤核定其车贴报销标准并及时(在下个季度初的五个工作日内)交给财务部门处理报销的人员。注:出差属于正常出勤。

七、其他:

(一)员工将所购车辆办理停驶,或自己不再将车用于上下班及公务时(如转给亲友使用),员工个人有责任主动及时向人力资源部管理车辆补贴的人员汇报,人力资源部将及时通知财务停止车辆补贴报销。

(二)对于滥用此政策的员工,集团有权决定取消其车辆补贴,并恢复使用集团办公用车(或报销公务交通费用)。

八、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解释及维护,仅限于上宏集团本部,从2011年元月1 日开始执行。上宏集团过去的有关私车公用的有关规定同时废止。

二○一一年四月十二日

主题词:车辆补贴管理办法

发:集团各部门

C物业(集团)有限公司行政办公室 2011年04月12日印发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