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卫生院人事科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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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科职责

1.在院长的领导下参与医院战略规划的制定,拟订人事科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人事法规、政策,并结合医院实际,拟定、完善本院的各项人事管理政策与制度,报批后组织实施。

3.负责全院部门设置、人员编制、用人计划的起草和各部门设岗方案的制定、报批及编制的调整工作。

4.负责收集人才信息,完善招聘工作流程,组织各类人员的招聘和录用,办理相关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5.负责组织全院各类专业技术职务的考核、评审、聘任工作。

6.按计划做好员工的继续教育工作。

7.负责拟订医院绩效管理方案和制度,组织进行各类人员的绩效考评,建立绩效考核档案。

8.做好科室中层干部的考察、选拔、任免和员工晋级及工作岗位的调整工作。

9.负责医院的薪酬管理、薪资调整、核算工资、审核报批、执行奖惩工作。

10.负责办理员工的迁调、退休、离职、辞退和抚恤等相关事宜。

11.负责员工岗前培训、离岗培训和待岗人员的管理与安置。

12.负责全院干部、职工人事档案材料的收集上报,并做好保密工作。

13.负责人事工作各类统计报表的填报和分析,及时准确地为领导提供所需的人事工作数据,提出奖惩、任免和岗位调整的建议。

15.负责受理、调查、核实、处理医院内部人员劳动、人事方面的投诉与举报,及时处理医院与员工间的劳动争议与纠纷。

1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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