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气象事业总体布局

合集下载

气象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6篇

气象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6篇

气象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6篇篇1今年是我国气象事业发展的关键时刻,我们在上级领导的正确指导和大力支持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在此,我对过去一年的气象工作进行总结。

(一)工作成果1. 气象监测与预报过去一年,我们不断加强气象监测和预报工作,提高了天气预报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我们采用了先进的气象监测设备和技术,对天气变化进行了全面、精准的监测。

同时,我们还加强了与国内外气象部门的合作与交流,共同提高了天气预报的水平和质量。

2. 气象灾害预警与应急服务我们建立了完善的气象灾害预警机制,及时发布各类气象灾害预警信息。

在应对重大气象灾害时,我们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积极组织应急服务,为各级政府和社会公众提供了及时、准确的气象灾害预警和应急服务。

3. 气候资源开发与利用我们加强气候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开展了气候变化影响评估工作。

同时,我们还积极推进气候可行性论证工作,为政府决策和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二)工作亮点1. 创新工作方式我们积极探索新的工作方式和方法,采用先进的气象监测设备和技术,提高了气象监测和预报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同时,我们还加强了与各级政府和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了良好的工作机制和合作模式。

2.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我们重视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人才培养和引进。

通过举办各类培训和学习班,提高了气象工作者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同时,我们还积极引进高层次人才,为气象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人才保障。

二、工作计划为了推动气象事业的持续发展,我们将制定以下工作计划:(一)加强气象监测和预报工作我们将继续加强气象监测和预报工作,引进先进的气象监测设备和技术,提高天气预报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同时,我们还将加强与国内外气象部门的合作与交流,共同提高天气预报的水平和质量。

(二)完善气象灾害预警机制我们将进一步完善气象灾害预警机制,提高预警信息的发布效率和覆盖面。

同时,我们还将加强应急服务工作,提高应对重大气象灾害的能力。

(三)推进气候资源开发和利用我们将继续推进气候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开展气候变化影响评估工作。

关于加快推进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

关于加快推进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
.深化气象重点领域改革。继续深化气象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社会化为导向大力发展重点领域专业气象服 务,探索气象科技服务新思路。落实地方支持气象事业发展有关政策,完善与推进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双重计划财 务体制,建立健全推动气象高质量发展的考评机制。
.加强气象法治标准建设。推进气象现代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强化气象行政权力 的制约和监督,依法发展气象事业,全面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能,持续推进“互联网+监管”,以重点监管、信用监管 、“双随机、一公开”为抓手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强气象法治机构和队伍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执
(六)加强组织保障,全力推动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
.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区、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气象工作的组织领导,发挥推动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 的主导作用,落实气象事业发展各项任务。认真研究解决气象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加强组织协调,制定实施方 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要求,强化督查考核,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提高乡村振兴气象服务保障能力。聚焦“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建设”需求,加强面向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生产 、加工和供应等各个环节的气象服务能力建设,构建完善现代农业气象观测试验站网。优化农业气象信息服务方式 ,推进农业农村大数据、气象基础信息融合共享,实现基于位置、关键农时的精细化、定制化、直通式农业气象服 务。发展精细化特色农业气象服务,加强花木盆景、黑塌菜等特色优势农业全产业链特色服务,进一步放大“苏•皋 长寿”品牌效应,深化乡村旅游和美丽宜居乡村气象服务效益。与保险公司共建持续稳定的信息共享机制,扩大政策 性气象保险服务效果。
到2025年建成较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结构完善、功能先进、集约高效、保障有力的气象现代化体系,气 象工作与“强富美高”新建设需求相适应。灾害性天气监测率达到96%以上,灾害性天气预警准确率比“十三五”平均水 平提升5%,灾害性天气预警提前量达到45分钟以上,公众气象预警信息覆盖率达到95%,公众气象服务满意度保持在 90分以上,气象灾害损失占GDP的比重较“十三五”平均下降15%。在城市和沿江气象服务方面形成比较明显优势, 气象灾害监测精细化程度、气象服务智慧化程度、气象灾害防御工作规范化和标准化程度走在前列;在气象科技创 新和人才体系建设方面形成比较明显优势,形成一批气象科技创新成果,培养一批科技创新业务人才。

国务院批转中央气象局关于改革气象部门管理体制的请示报告的通知-国发[1980]130号

国务院批转中央气象局关于改革气象部门管理体制的请示报告的通知-国发[1980]130号

国务院批转中央气象局关于改革气象部门管理体制的请示报告的通知正文:---------------------------------------------------------------------------------------------------------------------------------------------------- 国务院批转中央气象局关于改革气象部门管理体制的请示报告的通知(国发[1980]130号一九八0年五月十七日)国务院原则同意中央气象局《关于改革气象部门管理体制的请示报告》,现转发给你们,请研究执行。

为促进气象工作现代化建设,适应气象工作专业性强、站网布局分散、情报资料传递集中等特点,气象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由地方政府领导为主改为以气象部门领导为主,是必要的。

目前可按报告所提精神进行初步调整、改革。

关于全面改革问题,请中央气象局进一步调查研究,提出具体方案。

各级政府要继续加强对气象工作的领导,解决好管理体制改革中的具体问题。

关于改革气象部门管理体制的请示报告建国三十年来,我国气象部门的行政管理体制已有过几次大的变动。

一九五三年由军队系统改为地方政府领导;一九五八年实行体制下放,除业务领导以气象部门为主外,人财物等统归地方党政领导。

一九六二年,吸取前一段权力下放过多,人财物管理不便,业务工作有所削弱等教训,又收归气象部门为主领导。

一九六九年中央气象局与总参气象局合并,气象部门归同级革委会领导,人财物等归地方管理。

一九七三年,中央气象局与总参气象局分开,省以下气象部门实行以地方党政领导为主的管理办法。

当前全国除新疆、甘肃、陕西、青海、安徽、内蒙古、黑龙江、四川、宁夏等省(区)已改为以省、自治区气象部门为主的双重领导外,其他省、市、自治区仍在实行地方党政领导为主的体制。

最近,在各省、市、自治区气象局长会议上,各地同志对气象体制问题进行了讨论,认为现行体制存在不少问题,主要是:气象部门承担的任务往往与保证任务完成的各项措施(人员、经费、物资)相互脱节,不利于业务建设和干部队伍的稳定,不适应气象工作专业性强、站网布局高度分散、情报资料传递要求高度集中、技术规定严格统一的特点,不适应气象业务建设和现代化的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条例【发文字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64号【发布部门】国务院【公布日期】1994.08.18【实施日期】1994.08.18【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6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条例》已经1994年7月4日国务院第2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总理李鹏1994年8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气象工作,准确、及时地制作发布气象预报,开展气候预测,预防和减轻气象灾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合理开发利用气候资源,促进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从事气象探测、预报、服务和气象灾害防御、气候资源利用等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国家对气象工作实行统一领导与分级、分部门管理相结合的制度。

国务院授权的主管全国气象工作的机构(以下简称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主管全国气象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工作。

地方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实行上级气象主管机构与本级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上级气象主管机构领导为主的管理体制。

国务院其他设有气象工作机构的部门,依照分工,负责管理本部门的气象工作,并受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的行业管理。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气象工作的领导和对气象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全国气象现代化建设的布局原则以及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建设主要为当地经济建设服务的地方气象事业项目,所需基本建设投资和有关事业经费分别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

第五条气象服务属于气象公益服务范围的,应当无偿提供;属于专业气象服务范围的,可以有偿提供。

第六条国家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从事气象探测和气象预报技术的研究活动,其合法权益受国家保护。

第七条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从事有关气象活动的,须经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会同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

国务院关于印发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印发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印发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22.04.28•【文号】国发〔2022〕11号•【施行日期】2022.04.28•【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气象综合规定正文国务院关于印发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的通知国发〔2022〕1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现将《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2022年4月28日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气象事业是科技型、基础性、先导性社会公益事业。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地区各有关部门不懈努力,推动我国气象事业发展取得显著成就。

在全球气候变暖背景下,我国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增多增强,统筹发展和安全对防范气象灾害重大风险的要求越来越高,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对气象服务保障的需求越来越多样。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制定本纲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面向人民生产生活、面向世界科技前沿,以提供高质量气象服务为导向,坚持创新驱动发展、需求牵引发展、多方协同发展,加快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努力构建科技领先、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人民满意的现代气象体系,充分发挥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全方位保障生命安全、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强支撑。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气象关键核心技术实现自主可控,现代气象科技创新、服务、业务和管理体系更加健全,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能力不断提升,气象服务供给能力和均等化水平显著提高,气象现代化迈上新台阶。

中国气象局令第34号——气象行业管理若干规定

中国气象局令第34号——气象行业管理若干规定

中国气象局令第34号——气象行业管理若干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气象局•【公布日期】2017.01.18•【文号】中国气象局令第34号•【施行日期】2017.05.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气象综合规定正文中国气象局令第34号《气象行业管理若干规定》已经2017年1月6日中国气象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5月1日起施行。

局长2017年1月18日气象行业管理若干规定第一条为了加强气象行业管理,促进气象行业协调发展,优化资源配置,实现资源共享,提高气象行业的总体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结合气象行业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及其所属的气象台站、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及其所属的气象台站等以及其他组织和个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从事气象活动,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负责全国气象行业管理工作。

地方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在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行业管理工作。

第四条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应当组织制定气象行业规划和政策,完善气象行业法规和标准,强化气象行业监督,加强气象行业协调、指导和服务,合理配置国家对气象行业的投入。

第五条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应当组织开展气象行业的业务和科技合作与交流、气象科普宣传、气象科技成果推广等活动,提高气象工作水平。

第六条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应当按照合理布局、有效利用、兼顾当前与长远需要的原则编制气象事业发展规划。

全国气象事业发展规划,由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组织有关部门编制,报国务院或者有关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气象事业发展规划,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根据全国气象事业发展规划,组织有关部门编制,经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可以参考气象事业发展规划,结合本部门的业务实际,制定本部门或者本系统的气象事业发展规划,报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备案后,组织实施。

气象事业规划的工作方案(2篇)

气象事业规划的工作方案(2篇)

气象事业规划的工作方案一、引言随着全球气候变化的不断加剧,气象事业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____年,我们将以科学精神和务实作风,制定和实施全面的气象事业规划,以应对全球变暖、极端天气等气象挑战,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二、总体目标1. 加强观测和预报:提高气象观测和预报能力,准确有效地预测气候变化和极端天气事件,为国家和社会提供及时、准确的气象信息。

2. 优化服务体系:建立现代化的气象服务体系,提供个性化、精确的气象服务,满足社会各个层面对气象信息的需求。

3. 推动科技创新:加强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推动气象科技创新,提升气象科学研究水平和技术创新能力。

4. 加强国际合作:加强与国际气象组织和其他国家的合作,共享气象信息和技术,提高国际气象合作水平,推动全球气象事业的进一步发展。

三、重点工作1. 提高气象观测和预报能力- 更新和完善气象观测设备,提高观测数据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 加强气象预报模型的研发和优化,提高预报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 推动气象监测和预报技术的信息化建设,提高数据的处理和传输效率。

- 建立和完善气象观测和预报质量评估机制,保证观测和预报的质量。

2. 建立现代化的气象服务体系- 搭建个性化气象服务平台,满足各行业、各层面对气象信息的个性化需求。

- 加强与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合作,提供实时、精准的气象服务支持。

- 推广气象智能终端设备,提供更便捷的气象信息查询和服务。

- 加强社会气象科普宣传,提高公众对气象科学的认识和理解。

3. 加强气象科技创新- 加大气候变化和极端天气事件研究力度,提升气象科学研究水平。

- 推动气象遥感技术的应用,提高气象观测的空间分辨率和时空覆盖能力。

- 加强气象数值模式的优化和改进,提高预报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 深化气象大数据研究,开展气象数据挖掘和分析,挖掘气象数据的潜在价值。

4. 拓展国际合作- 加强与国际气象组织的合作,参与全球气象科学研究和气象监测网络建设。

新中国气象事业发展历程

新中国气象事业发展历程

新中国气象事业发展历程回顾60年气象事业发展的历史进程,把党和国家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政方针与气象工作具有标志性意义的重大事件结合起来考察,可以清楚地看出气象事业发展具有明显的阶段性特征。

深入研究各个历史时期气象事业发展的轨迹,可以深切地感受到,只有在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下,只有坚持改革开放,坚持以国家的需求为牵引,坚持科学发展观,才能使气象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60年来,新中国气象事业发展历程大体划分为艰苦奋斗、创业发展,经受干扰、曲折发展,改革开放、快速发展三个时期。

艰苦奋斗创业发展20世纪50年代是新中国气象事业艰苦奋斗、创业发展时期。

新中国建立后,气象事业百废待兴、百事待办,探测网点十分稀疏,专业人才奇缺,预报业务极其薄弱,气象服务单一,不适应国防建设、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要求。

这一时期的首要任务就是以台站网建设和人才培养为重点,迅速进行恢复和建设,使气象工作很快适应当时经济社会发展和国防建设的需求。

特别是1958年以前,指导思想正确,事业发展健康,工作扎实,为后来气象事业的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1. 迅速建设气象台站网,初步建成气象通信网络气象台站网是气象事业的基础。

1949年新中国建立时,全国仅有解放区的29个气象台站和从国民党政府接收的72个气象台站,共计101个,且分布极不均匀。

按照“建设、统一、服务”的方针,各级气象部门大力进行台站网建设。

当时,在人员、物资、经费十分缺乏,环境条件极端恶劣的情况下,气象工作者肩扛手提、用毛驴驮着气象仪器,徒步到高山、荒原、戈壁、沙漠等边远艰苦地方建站。

1956年中央气象局制定了《十二年(1956-1967)气象事业发展计划建议》,对气象台站网建设进行了全面规划。

在此规划的指导下,很快建成了具有一定密度的气象台站网。

到1957年全国建成气象台站1647个,1960年达到3240个。

在加强地面站网建设的同时,气象部门逐步建立高空气象探测业务。

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制订实施了《1953—1957年间台站的建设计划》,“一五”期末,探空站达到了69个,高空测风站达到了65个。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我国气象事业总体布局1.公共气象服务业务——气象灾害防御: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和区划业务主要集中在国家和省级,气象灾害信息收集、气象灾害普查和调查、气象灾害应急保障和气象防灾减灾宣传由国家、省、地、县承担,城乡气象灾害防御队伍建设集中在省、地、县级。

——决策气象服务:由国家、省、地、县四级承担,省级及以下气象机构应当在上级指导产品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天气气候特点和决策气象服务的实际需要,提供决策部门需要的气象服务产品。

——公众气象服务:由国家、省、地、县四级承担,省级及以下气象机构应当在上级指导产品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天气气候特点,提供精细化的公众气象服务产品。

——专业专项气象服务:专业气象服务由国家、省、地、县四级承担,省级及以下气象机构应当在上级指导产品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天气气候特点和专业气象服务的实际需要,提供有针对性的专业气象服务产品。

重大活动气象保障、国家重大工程项目气象服务及国防和军事安全气象服务等专项气象服务主要由国家和省级承担,地、县级在上级指导下开展针对性服务。

2.气象预报预测业务——数值模式业务:国家级组织研究开发和运行全球和区域性数值模式、气候和气候系统模式及集合数值预报模式系统。

区域气象中心参与国家级组织的数值模式系统研究开发,运行高分辨率区域中尺度或专业数值模式系统。

省级重点开展基于全球和区域数值模式预报动力统计释用的客观要素预报系统,开展动力气候模式产品的解释应用。

——天气业务:中短期常规天气要素预报集中在国家和省级,地、县两级负责补充订正。

灾害性天气及相关灾害中短期预报由国家和省级负责制作,短时预报由省级制作,临近预报由省和新一代天气雷达所在地两级负责制作,县级负责补充订正。

雷电预报警报业务由国家、省两级承担,地、县级负责补充订正。

延伸期天气预报主要由国家级负责制作,省级和省级以下对上级开发的产品进行解释应用和检验。

区域气象中心在重大气象灾害联防与信息共享、预报预测技术总结和研发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气候业务:月、季(汛期)、年度和年际气候预测业务集中在国家级和省级,地和县两级负责解释应用。

气候业务预测质量检验与评定由国家级承担。

气候监测诊断、气候影响评价、气候应用、气候资源开发利用业务由国家、省、地、县四级承担。

——气候变化业务:年代际以上尺度的气候(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变化检测、趋势预估和影响评估以国家、省两级业务为主,省级主要在国家级指导下开展解释应用业务。

上述气候变化预估业务质量检验由国家级承担。

——应用气象业务:生态与农业气象业务由国家、省、地、县四级承担,以国家和省两级为主,地和县级主要开展农业气象监测评价和解释应用,生态气象业务由国家级和省级开展;大气环境监测和区域空气质量预报业务主要在国家级开展,突发污染事件的气象监测由省(区、市)气象局负责组织,污染物扩散预报由国家和省级承担,大气环境评价由获得资质证书的单位承担;人影作业条件预报业务主要由国家、省两级承担,解释应用由作业单位负责;太阳大气、行星际、磁层、电离层和中高层大气空间天气的监测分析、短期预报、中长期预报和警报,以及其预报质量检验业务主要在国家级开展;海洋气象、水文气象、交通气象、航空气象、电力气象、健康气象、能源气象等专业预报业务主要由国家和省级加工制作,地、县两级负责补充订正,省及省以下级根据当地实际服务需求选择开展相应的专业气象预报预测业务。

3.综合气象观测业务以国家气候观象台、国家气象观测站、区域气象观测站、卫星观测系统和移动观测系统为观测业务的主要平台,形成满足宽领域业务需求的国家气候监测网、国家天气观测网、国家专业气象观测网和区域气象观测网。

——国家气候观象台:主要依据中国气候系统委员会关于中国气候观测系统的设计原则和确定的重点气候观测区,结合世界气象组织(WMO)对全球气候观测系统(GCOS)和区域气候站网选择原则,在原有国家级观测站基础上择优选址确定。

平均站间距约为200千米,以原国家基准气候站为基础,择优建设,并兼有国家气象观测站的功能。

——国家气象观测站:国家气象观测一级站平均间距为100千米左右,分布相对均匀,优先考虑关键地区和敏感地区。

二级站主要根据各地业务服务需求进行布设,重点补充西部地区,进一步改善国家级观测站网布局的密度、覆盖度和均匀性。

除全部开展地面常规观测外,部分站根据观测布局要求,开展多普勒雷达、探空等项目观测。

——区域气象观测站:根据中小尺度天气系统的典型空间和时间尺度特征,参考国际中尺度地面观测网的设计思路,并综合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面积、观测要素需求、年平均降雨量和人口密度等多种因素确定。

国家级业务负责全国观测业务运行监控,承担全国气象观测资料的收集、处理、评价和全国范围的观测产品制作,组织实施观测新技术、新方法、新仪器设备研究和新观测产品开发、业务化试验和考核。

省级业务负责本省观测业务运行和监控,组织应急观测,承担本省范围的观测数据汇集、质量控制、评价和观测产品的制作。

地县级业务负责本地区观测业务运行、质量管理和气象观测站的观测环境保护。

四、发展任(一)公共气象服务业务发展任务1.构建气象灾害防御管理体系——开展气象灾害的风险评估和区划。

针对风险区划确定的重点防御地区实施重点防御区标定,突出防御重点,明确防御目标,提出灾害风险规避防御措施。

根据灾害分析情况、易发区、主要致灾因子等建立气象灾害风险区划等级,结合GIS开展气象灾害风险区划,编制各级气象灾害风险区划图。

开发气象灾害风险评估指标,制定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办法,建立气象灾害风险评估系统,实现气象灾害灾前、灾中跟踪和灾后恢复的定量化评估。

组建气象灾害评估专家队伍,建立气象灾害专家评估制度,出现重大气象灾害时进行灾情会商,赴灾情现场进行灾情评估。

——强化气象灾害的普查和灾情调查。

建立以省、市、县为骨干,街道社区、乡镇村庄为基础的气象灾情调查收集网络,设立气象灾情收集热线。

完善气象灾情直报制度,升级全国灾情直报系统,加快气象灾情信息收集时效。

建设全国灾情信息共享平台,提高气象灾害信息收集和分析处理能力。

加强气象灾情现场调查,提高灾情信息的准确性。

——建立城乡气象灾害防御网络。

建立承担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气象灾害调查与灾情上报、气象灾害救援和疏散等任务的城乡气象灾害防御队伍。

在城市各社区、街道、企事业、学校、车站、码头、港口、医院等重点单位设置1名气象应急联系人。

在各乡镇建立1名兼职气象协理员,下属每个行政村、自然村设1名气象信息员,定期组织对气象灾害防御队伍的专业培训。

加强社区、农村重大气象灾害避险场所选址、布局、功能、结构和标准研究,开展减轻气象灾害安居工程工作,完善民房设计防灾标准,建立符合防御气象灾害社区、乡镇认证机制。

——增强气象灾害应急保障能力。

完成国家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设,健全国家、省、地、县四级应急组织机构,建立气象应急队伍,完善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和突发公共事件气象保障业务流程,明确各灾种的应对措施和处置程序,加强部门联动机制,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提高移动应急保障能力,建设应急移动气象台和灾害性天气现场直播系统。

——加强气象防灾减灾宣传。

国家、省、地气象部门建立气象防灾减灾公民素质培训基地和科普教育网站。

与科协合作,在大中城市科普馆设立气象展厅。

与教育部门合作,在中小学开设气象知识、气象防灾减灾知识的教育课程,普及气象防灾减灾教育。

设立宣传站和热线电话,开展气象防灾减灾咨询服务。

国家、省、地、县气象部门要组织编写通俗易懂的气象灾害防灾避险知识,制作气象灾害防灾避险电视宣传片、知识挂历、宣传卡片、小册子等。

2.进一步强化决策气象服务——提高决策气象服务针对性。

结合当地天气气候特点,深入分析当地防灾减灾形势,建立与相关部门的多渠道沟通协作机制,加强对政府决策部门的需求分析,制定和完善《年度决策气象服务方案》,明确年度决策气象服务关注重点,确立各时段固定上报的决策服务产品,提高决策气象服务针对性。

——提高决策气象服务敏感性。

认真研究和把握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建设等事关发展全局的重大战略问题,面向防御和减轻自然灾害、适应和减缓气候变化、开发和利用气候资源等事关人民群众福祉安康的重大发展问题等方面决策的需求,研究政府决策部门关注的热点、新点,增强决策服务的敏感性、预见性和主动性,提高决策气象服务意识,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变滞后服务为超前服务。

——提高决策气象服务综合性。

重点加强重大气象灾害预警、气象灾害防御、应对气候变化、国家安全、社会主义新农村、生态文明建设、人工影响天气、资源开发利用、雷电防护等方面的决策气象服务。

提高决策气象服务综合性,服务内容包括气象实况监测分析、预警预报预测预估、极端事件检测、灾情与灾害分析、环境现象影响评估、灾害风险与防御、适应与减缓、可持续发展对策等。

推进决策服务向直接提供决策建议转变。

——提高决策气象服务时效性。

建立决策气象服务产品至政府决策部门的电话、传真、网络、影视、短信发送渠道,建立传输专线和专网,建立专人专送制度和文件交换渠道,实现中国气象频道直通中南海,提高决策气象服务时效性。

3.全面加强公众气象服务——实现公众气象服务多样性。

加强暴雨洪涝、台风、山洪、地质灾害、干旱、高温热浪、雷电、冰雹、雪灾、低温冷害、雾、霾、酸雨等灾害性天气预警服务,开发与公众工作、出行、健身、医疗和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公众气象服务产品,面向社会制作发布公众关心的重大天气、气候、气候变化等事件信息。

——实现公共气象服务精细化。

依托精细化预报产品,加强服务产品的深加工和包装,不断满足用户精细化和个性化需求,逐步实现对各种时空尺度大气现象和各种要素的精细化服务。

改变以预报产品代替服务产品,建立预报与服务分离的工作流程。

——实现公众气象服务高频次发布。

充分利用各种手段和方式,提高公众气象服务产品发布频次,增加天气预报发布频次,实现预报预警信息的滚动发布。

到2010年,最终实现每天为公众提供未来7天天气预报,其中24小时以内为6小时间隔,24-48小时内为12小时间隔,并提供逐时天气实况的目标。

——实现公众气象服务广覆盖。

充分利用气象预警信息发布平台,扩大公众气象服务覆盖面,2010年使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的覆盖率达到85%以上,常规气象信息公众覆盖率达到90%以上,实现公众气象服务信息“进农村、进企事业、进社区、进学校”。

4.逐步完善专业专项气象服务体系——发展专业气象服务。

建立各行业气象服务指标体系,依托专业气象预报预测业务,联合有关部门构建专业气象服务平台,开展与行业结合的预警、评估和咨询服务。

拓展专业服务领域,培育专业用户群体,重点加强农业、林业、水文、海洋、交通、旅游、航空、医疗、电力、体育、保险、盐业、渔业、仓储、物流等专业气象服务。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