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各机构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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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大财经工作委员会工作职责

区人大财经工作委员会工作职责

区人大财经工作委员会工作职责
财经工作委员会是本级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机构,是常委会在财经工作方面进行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的参谋和助手。

区人大财经工作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了解掌握本区经济工作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令、法规等情况,并依法予以监督。

二、了解掌握区人代会批准的本区经济计划、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以及主要指标和重大措施变更情况,并依法予以监督。

三、围绕党的中心工作、人大常委会议题和人民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开展经济领域专题调查研究,并向人大常委会提出书面报告。

四、组织代表进行关于经济工作的视察活动,并向人大常委会提出书面报告。

五、了解掌握政府有关部门对人代会、人大常委会作出的有关经济工作的决议、决定等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做好信息反馈。

六、做好区人大常委会和主任会议讨论、审议关于经济工作议题的有关材料准备工作。

七、注意收集人民代表和人民群众对本区经济工作的建
议、意见,以及区政府有关部门对代表提出的经济工作意见的处理情况。

八、加强与政府有关业务部门的联系,了解情况、交流信息、收集资料。

九、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区人大代表的职责区人大代表工作职责

区人大代表的职责区人大代表工作职责

区人大代表的职责区人大代表工作职责区人大代表的职责(一)一、监督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内的遵守和执行。

二、讨论决定本乡镇重大事项,在职权范围内通过和发布决议。

三、听取和审议本级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本行政区域内的财政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并通过相应的决议、决定。

四、根据国家计划,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文化事业和公共事业的建设计划。

五、选举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成员、主席,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副乡(镇)长。

六、撤销本级人民政府不适当的决定。

七、在本行政区域内保护社会主义全民所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八、保护本行政区域内各种经济组织合法权益。

九、保障本行政区域内少数民族的权利。

十、保障本行政区域内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区人大代表的职责(二)一、模范地遵守和执行国家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

二、按时参加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根据会议日程安排,积极参加各项活动,依法履行会议期间的各项职责。

三、根据乡镇人大主席团和所在代表小组的安排,积极参加闭会期间的学习、调查、视察、评议等各项活动。

四、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经常听取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积极主动地为民代言、敢于为人民利益说真话,实事求是地向国家机关反映情况。

五、在自己的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积极宣传国家政策和法律,做好群众工作,协助本级政府和自己所在单位及时化解社会矛盾,依法推行工作。

六、自觉维护国家法律尊严,维护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敢于与社会腐败现象、违法行为、错误倾向和坏人坏事作斗争。

七、忠于职守,廉洁自律,关心群众,团结同志,坚持向选民负责并报告工作、自觉接受选民监督。

八、积极完成乡镇人大主席团、所在代表小组委托交办的各项任务,带头完成乡镇人民政府及所在单位依法下达的各项任务,在生产、工作和各种社会活动中起带头作用。

关于区人大常委会机关机构设置及名称情况的调查报告

关于区人大常委会机关机构设置及名称情况的调查报告

关于区人大常委会机关机构设置及名称情况的调查报告关于区人大常委会机关机构设置及名称情况的调查报告宣武区人大常委会研究室王永义为进一步理顺区人大常委会机关机构设置及名称问题,研究室对北京市18区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内部机构设置及称谓情况进行了专项调查。

现将情况及建议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北京市各区、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内部机构设置大体一样,绝大多数设置六个机构,即:办公室(含研究室)、代表联络室、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和城建环保工作委员会。

少数设置七个机构,将研究室单列。

机构称谓不尽一致,情况是,常委会办公室、研究室称谓是一样的;代表工作机构名称,17个区县称"代表联络室",只有我区称代表工作室;政法工作机构名称有17个区县称"内务司法委"或"内务司法委办公室",只有我区称政法工作室;除常委会办公室、研究室和代表联络室外,其它4个工作机构名称,18区县中15个区县称谓"xxx工作委员会"、1个区称谓"xxx工作委员会办公室",2个区称谓"xxx工作室"。

二、关于机构称谓的两种观点及依据1.机构设置上没有大的不同意见,研究室单列的只是考虑重视程度及人事安排。

2.代表和政法工作机构名称上没有分歧意见,目前已超于统一。

3.在财政经济、城建环保、教科文卫、内务司法工作机构的称谓上,两种观点且各有依据。

为便于比较、研究,简列于此。

一种看法认为,名称应该是"xxx工作委员会"。

依据是:(1)根据市编办发[2002]1号文件《关于区县人大、政协机关机构设置的通知》第1条:"区县人大机关统一设置6个机构。

即:办公室、代表联络室、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城建环保工作委员会(城区设置)、城乡建设环保工作委员会(郊区县设置)。

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工作职责

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工作职责

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工作职责
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是人大常委会的窗口,是人大机关的参谋信息中心、整体协调中心、行政管理和后勤保障中心,承担着服务、综合、协调管理等职能。

是人大常委会处理政务、管理事务、搞好服务的综合办事机构。

主要职责是:
1、负责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常委会会议、主任会会议的筹备、组织、协调、服务和会务工作;
2、负责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情况综合、文稿起草、会刊编撰、新闻宣传和信息工作;
3、负责人大常委会机关文书传递、信电处理、文印、档案、机要、保密等工作;
4、负责人大常委会视察、检查、调查,以及常委会及其机关重要活动得综合协调和组织安排工作;
5、负责人大常委会及其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劳资统计、财务管理、后勤保障、接待服务,以及安全保卫、车辆管理等工作;
6、负责人大常委会的机关建设与管理、干部职工培训与考核、组织机关劳动与活动等工作;
7、负责人大常委会机关离退休干部的统一管理和服务工作;
8、承办人大常委会、主任会和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人大机构设置及职能

人大机构设置及职能

人大机构设置及职能一、机构设置儋州市人大常委会设5个正处级工作部门。

即:儋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儋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儋州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儋州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儋州市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室。

二、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一)办公室。

(秘书长:冯步卷)内设机构:秘书科、行政科、调研科、信访科,各设科长1名。

主要职责1、承担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党组会议以及其他重要会议的会务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督促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负责各种会刊材料的编印工作。

2、负责协调和安排市人大常委会领导政务活动。

3、根据领导要求起草领导讲话和其他综合性文稿。

4、负责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公文收发和机要保密、档案管理工作。

5、负责审核市人大常委会、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以及上报市委、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和其他有关部门的文稿;负责市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的决定、决议的上报备案工作。

6、负责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信息宣传工作。

7、负责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老干部服务管理工作。

8、承办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的党务和纪检监察工作,负责机关的政治思想工作和工、青、妇等群众工作以及计划生育工作。

9、负责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年度行政经费预算的编制、财务和行政后勤管理工作。

10、负责对外联络和接待工作。

11、负责各级人大干部的学习培训工作。

12、负责受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向市人大常委会领导报告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和反映的重要问题,并负责催办督办。

13、承办市人大常委会和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法制工作委员会。

(主任:郑剑涛)主要职责1、负责联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安局、司法局、监察局、民政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等单位,了解他们的工作情况、重大活动和问题,经常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供参考意见。

2、负责对与本工作委员会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提出报告和建议。

区人大办公室工作制度(15项)

区人大办公室工作制度(15项)

区人大办公室工作制度(15项)
一、职责范围
1、负责制定区人大办公室的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
2、负责指导区人大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统筹协调区人大办公
室的有关工作;
3、负责组织区人大办公室的会议,记录会议议程及会议结果;
4、负责协调区人大办公室与其他有关部门、单位的联系;
5、负责组织区人大办公室的新闻宣传工作;
6、负责检查区人大办公室的财务支出,确保财务管理的规范;
7、负责指导区人大办公室的行政管理工作,确保行政管理的
规范;
8、负责指导区人大办公室的人事管理工作,确保人事管理的
规范;
9、负责调研区人大办公室的工作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
予以解决;
10、负责督促区人大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履行职责,确保工作质量;
11、负责组织区人大办公室的培训工作,提高工作人员的能力;
12、负责研究区人大办公室的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13、负责完善区人大办公室的管理制度,确保工作的有序进行;
14、负责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并及时反馈工作情况;
15、负责组织区人大办公室的其他工作。

人大办公室工作职责

人大办公室工作职责

人大办公室工作职责
1.组织承办政府和人大会议的相关事宜,包括会议的准备、召开、记录、整理和归档等工作。

2. 负责起草和审核各类文件,包括议案、决议、报告、公告等,并按照规定进行流转和归档。

3. 组织协调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之间的沟通与合作,并协助处理事务性工作。

4. 协助人大代表履行代表职责,包括收集和反映社情民意、接受代表建议和提案等。

5. 负责人大代表联系和联络工作,组织代表会议,并提供必要的服务和支持。

6. 组织协调人大办公室和相关部门的对外交流工作,包括接待来访的官方和民间团体代表、组织出访和接待外宾等。

7. 组织开展各类培训和学习活动,提高人大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8. 负责人大办公室的经费管理和物资采购工作,确保办公室正常运转和工作需要。

9. 组织协助人大常委会的法制工作,包括起草和审核法规、组织法律咨询和培训等。

10. 开展其他与人大办公室职责相关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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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工作职责

人大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工作职责

人大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工作职责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工作职责(2013年6月26日区第一届人大常委会第2次主任会议通过)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信访办)工作职责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信访办)是区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在常委会领导下开展工作。

一、承担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和其他重要会议的会务工作。

二、承担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等重要文字材料的起草和日常综合性文字工作。

三、负责区人大常委会的信息和宣传工作,承担常委会会议和重要活动以及人大代表履行职责情况的报道。

四、参与调查研究,联系区人大理论研究会工作。

五、负责常委会领导参加各项活动的组织安排。

六、根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决定,联络、协调、协助各办事机构和工作机构的工作。

七、办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并报告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和反映的重要问题,承办、督办区人大常委会领导交办的信访事项。

八、协助做好区人大常委会组织的调研、视察和执法检查工作。

分工联系各代表组,加强沟通联系,做好服务保障。

九、协助做好区人大换届选举的有关工作。

十、负责机关文电、档案、机要、文印和区人大网站的管理和维护。

十一、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的服务,机关行政后勤事务、安全保卫及相关接待工作。

十二、协助组织常委会机关干部的政治、业务学习,干部培训和岗位考核。

十三、承办常委会及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区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工作职责区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是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对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一、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对内务司法方面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的相关决议决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根据区人大常委会议题安排和“一府两院”提请审议的工作报告或重大事项,进行调研、视察,提出初审意见,向常委会会议或主任会议汇报。

三、牵头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初审工作。

审查“一府两院”内务司法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发现与宪法、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及时向主任会议报告,依法提出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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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大各机构主要职责
孝南区人大设1个综合办事机构(办公室)、2个专门委员会((法制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其中,两个专门委员会属大会领导,闭会期间属人大常委会领导)、4个专门工作委员会(代表工作委员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农村工作委员会、城建环资工作委员会)和7个派出机构(朱湖工作委员会、东山头工作委员会、新华街工作委员会、书院街工作委员会、广场街工作委员会、车站街工作委员会、孝南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以及人大办公室下设4个科(人秘科、调研科、信访科、老干科)。

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要职责:1、负责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主任会议及其它会议的会务工作。

负责或组织有关部门起草、制定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的各类文件、材料,编印常委会公报。

负责对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主任会议的决议、决定落实情况组织督办、检查。

协调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的工作关系,负责区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开展视察、调查、检查的有关工作。

受理、接待人民群众和人大代表的来信来访,承办上级人大交办的信访案件。

2、开展人大工作调查研究,收集和反映乡镇(场)街道人大工作情况,负责人大工作的宣传报道。

3、负责承办人民代表大会和常委会对区“一府两院”和本机关依法任免人员的有关事宜。

4、负责机关人事、财务、后勤等工作。

5、承办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党组会议交办的其它事项。

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内设人事秘书科、调研科、信访科、老干部工作科。

其中:
人事秘书科的主要职责是:1、负责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主任会议及其他会议的会务工作。

2、负责区人大常委会机关的接待工作和机关经费收支、财产管理及后勤服务。

负责文书和档案管理工作。

负责机关小车队的管理工作。

3、承办常委会、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4、负责承办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对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和本机关依法任免人员的有关事宜;负责承办人大机关机构、编制、职能配置的有关具体工作,负责机关工作人员的工资、人事调配等有关事宜。

5、负责机关政治理论学习和思想政治工作。

6、承办常委会、主任会议和党组会议交办的有关工作。

调研科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区人民代表大会文件的起草工作,主要包括常委会工作报告、各项决议(草案)、领导讲话及程序性文件等。

2、负责起草区人大常委会各次例会的有关文件,负责编印常委会公报。

3、围绕区人大常委会审议议题及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开展调查研究,收集和反映乡镇(场)街道人大工作情况,负责人大工作的理论研究和宣传报道。

4、承办常委会、主任会议交办的有关工作。

信访科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受理、接待人民群众和人大代表的来信来访,承办上级人大交办的信访案件。

2、属于司法案件方面的来信来访由法制工作委员会办理;反映人大代表情况的来信来访由代表工作委员会办理;反映财政经济方面的来信来访由财政经济预算工作委员会办理;反映农业方面的来信来访由农村工作委员会办理;反映教科文卫方面的来信来访由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办理。

3、其它方面的来信来访由人大常委会信访科转交有关部门办理。

老干部工作科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人大机关离退休干部工资、医疗、福利等有关事宜。

2、负责人大机关离退休干部开展健康有益的各类活动。

3、承办上级老干部工作机关和常委会、主任会议交办的有关工作。

法制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1、对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贯彻执行宪法、法律、法规和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的情况进行调查,提出意见和建议。

2、对区政法机关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检查。

3、对区人民政府有关司法方面的决定和命令进行检查。

4、对区人民代表大会属于法制工作方面的部分议案及建议、批评和意见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办理意见,并督促落实。

5、为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和视察司法方面的工作做准备。

6、参与区人大常委会组织的关于司法方面的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进行调查,提出报告。

7、根据主任会议决定,对司法方面的部分质询案的确立进行调查,提出报告。

8、受理区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对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9、办理区人大常委会或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财政经济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1、对区人民政府贯彻执行宪法、法律、法规和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的情况进行调查,围绕财政经济工作提出意见或建议。

2、对区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区人民政府提出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决算报告做准备;为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区人民政府提出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做准备。

3、围绕财政经济工作,开展调查研究,向有关方面提出建议或向常委会提出报告。

4、对区人民政府有关财政经济方面的决定和命令进行检查。

5、对区人民代表大会属于财政经济方面的部分方案及建议、批评和意见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办理意见并落实。

6、根据主任会议的决定,对财政经济方面的部分质询案的确立进行调查,提出报告。

7、受理区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对财政经济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8、办理常委会或主任会议交办的其它事项。

代表工作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1、负责联系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日常工作,做好区、乡两级人大代表的培训工作,为其履行职责服务。

2、督促区人大代表小组开展活动,督促区人大代表联系选民。

3、为区人大常委会组织区人大代表开展视察、检查和调查活动做好准备工作。

4、接待区人大代表来信来访,转交和督办区人大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

5、维护区人大代表的合法权益,对侵犯区人大代表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调查,提请常委会审议处理。

6、办理区人大代表的罢免和补选的有关事项。

7、指导乡镇人大主席团、街道人大联络组的代表工作。

指导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罢免和补选工作。

8、办理本区罢免、补选省、市人大代表的有关事项。

9、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上一级人大代表的联系工作。

10、办理区人大常委会或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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