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认证的依据有哪些
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介绍

三、3C产品通关实务
确因特殊用途或原因,目录内的小批量用于生产和生
活消费的进口产品可以按照《关于调整免予强制性产 品认证检测处理程序的公告》(认监委[2008]第38号 公告)进行处理。
特殊用途或因特殊原因: 反恐安全、抢险救灾、应急指挥、体育
竞技、道路试验、国家重大生产建设项目(以上需省部级政府部 门主管司厅局或地市级人民政府的证明文件)和最终用户使用 (必须是商务部门进口许可证上列明的进口商)。
办理3C认证: 1)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或者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 外交人员的自用物品; 2)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驻大陆官方机构及其工 作人员的自用物品; 3)入境人员随身从境外带入境内的自用物品; 4)外国政府援助、赠送的物品;
5)ATA单证册项下产品;
6)保税区内企业从境外进入保税区内的仓储物流货物
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介绍
2014年4月
提纲
一、概述
二、制度构架 三、3C产品通关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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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述
1.定义
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制度(简称CCC认证或者3C认 证),是中国政府为保护国家安全、防止欺诈行为、 保护人体健康或安全、保护动植物生命或健康、保 护环境,依照法律法规实施的一种产品合格评定制 度。
第16页
三、3C产品通关实务
2. 办理CCC产品入境相关手续:
3C证书 目录外界定证明 无需办理的认定
3C免办证明
特殊认证程序 入境验证核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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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3C产品通关实务
3C证书的获得 认证程序 1.产品认证申请 2.产品型式试验 3.工厂质量保证能力检查 4.认证结果评定及批准认证证书 5.产品认证标志的购买及使用 6.获证后的监督
环保产品认证有哪些标准

环保产品认证有哪些标准在当今社会,环保意识日益增强,环保产品也越来越受到消费者的青睐。
然而,要确定一个产品是否真正环保,不能仅凭商家的宣传,而需要依据一系列严格的标准进行认证。
那么,环保产品认证究竟有哪些标准呢?首先,我们来谈谈资源利用方面的标准。
环保产品在生产过程中应尽可能减少对自然资源的消耗。
这包括原材料的选择,优先采用可再生、可回收或可持续获取的资源。
例如,使用竹纤维替代传统的木材纤维来制造纸张,因为竹子生长迅速,可再生能力强。
在能源消耗方面,产品的生产工艺应具备节能高效的特点,减少对化石能源的依赖,更多地利用太阳能、风能等清洁能源。
接下来是生产过程中的排放标准。
环保产品的生产不能对环境造成过度的污染。
废水、废气和固体废弃物的排放必须符合严格的环保法规。
例如,工厂排放的废水需要经过有效的处理,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其中的化学需氧量(COD)、生化需氧量(BOD)等指标都要在允许范围内。
废气中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的浓度也必须受到严格控制,以减少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产品本身的质量和性能也是认证的重要标准之一。
环保产品不仅要具备环保特性,还不能在基本功能和质量上打折扣。
比如,环保型清洁剂在有效去除污渍的同时,不能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危害。
环保型家具不仅要使用环保材料,还应具备良好的耐用性和稳定性。
有害物质限制是另一个关键标准。
环保产品应严格控制有害物质的含量,如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多溴二苯醚等。
这些有害物质可能在产品的生产、使用或废弃过程中释放出来,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威胁。
因此,认证标准会对其含量设定明确的上限。
生命周期评估也是环保产品认证的重要环节。
这意味着要综合考虑产品从原材料开采、生产加工、运输销售、使用到最终废弃处理的整个过程对环境的影响。
通过对每个阶段的资源消耗、能源使用、污染物排放等进行量化分析,来评估产品的环保性能。
环保标志和标签的使用也有相应的标准。
【小知识】质量体系认证与产品质量认证的区别 !

【小知识】质量体系认证与产品质量认证的区别!质量体系认证的对象是质量体系,即质量保证能力。
它依据的是等同于ISO9000族系列标准的有关国家标准(如GB/T9001、GB/T9002、GB/T9003)。
它的作用是能够提高顾客对供方的信任,增加订货,减少顾客对供方的检查评定,有利于顾客选择合格的供方。
质量体系认证是自愿的,企业通过体系认证获得的体系认证证书不能用在所生产的产品上,但可以用于正确的宣传,它是ISO向各国推荐的一种认证制度之一。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产品质量认证是对产品做形式试验,又对与产品有关的供方的质量体系进行评定,评定内容包括供方的质量体系对其生产、设备、材料采购、检验方法等能否进行恰当的控制,能否使产品始终符合技术规范。
产品质量认证通过后不仅颁发认证证书,而且还允许在产品上使用认证标志。
在了解质量体系认证与产品质量认证的区别与作用后,企业选择以哪种方式进行认证就很容易了。
大致可分为以下几个需要考虑的因素:企业的产品品种有多少,产品是否执行国家规定的强制性标准,用户的性质属于哪一类,用户对质量认证形式的具体要求等。
因此,对于生产的产品是单一品种,或执行强制性标准的产品,或成批大量生产的产品,或产品的用户较分散,或需方指定要求供方获得产品质量认证证书的企业,都应该考虑进行产品质量认证。
对于多品种、小批量,或没有权威性产品标准可作为产品认证的依据,或需方指定要求供方获得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的企业,应该考虑进行质量体系认证。
质量体系认证有覆盖面广的优点,但对外影响不如产品质量认证。
产品质量认证可以将标志直接制作在产品的包装上,具有影响面大的优点。
但它的局限性也很大,只能在某一特定的产品上使用。
两者各有利弊,企业在选择用哪种方式认证时,要根据自身的情况和客户的要求,慎重选择,不要认为质量体系认证范围大、水平高、信誉好,而产品质量认证水平低。
对此,企业一定要有清醒的意识。
企知认证服务资质作为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第三方认证机构——企知(北京)认证有限公司(简称“企知认证”),已获知识产权管理体系(IPMS)认证、批发业和零售业服务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五大认证资质,可为企业用户提供专业认证服务。
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是对产品或服务质量进行评定的依据,它是保证产品或服务质量的重要手段之一。
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制定对于企业提高产品质量、满足客户需求、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概念、制定原则、内容要点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概念。
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是指对产品或服务质量进行检验和评定的具体要求和方法的文件或文件集合。
它是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以及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制定的,具有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旨在通过明确的要求和方法,对产品或服务的质量进行客观、科学、全面的评定,以保证产品或服务的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客户需求。
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制定原则。
1.科学性原则,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制定应当基于科学的理论和方法,确保评定结果客观、准确、可靠。
2.权威性原则,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制定应当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具有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3.适用性原则,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制定应当充分考虑产品或服务的特点和实际情况,确保评定要求和方法对产品或服务适用。
4.综合性原则,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制定应当综合考虑产品或服务的各项质量指标,全面评定产品或服务的质量。
5.动态性原则,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制定应当与时俱进,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市场需求的变化而不断完善和更新。
三、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内容要点。
1.产品或服务的基本信息,包括产品或服务的名称、型号、规格、用途等基本信息。
2.质量指标和要求,包括产品或服务的质量指标和相应的要求,如外观质量、尺寸精度、材料成分、性能指标等。
3.检验方法和程序,包括对产品或服务质量进行检验的方法和程序,确保检验过程科学、规范、可操作。
4.评定标准和结果,包括对产品或服务质量评定的标准和结果,确保评定结果客观、准确、可靠。
5.质量问题的处理,包括对产品或服务出现质量问题时的处理措施和责任追究,确保质量问题得到及时解决和预防。
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相关法规

3C定义(1)什么是3C认证?2001年12月,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了《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以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替代原来的进口商品安全质量许可制度和电工产品安全认证制度。
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简称CCC认证或3C认证。
是一种法定的强制性安全认证制度,也是国际上广泛采用的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的基本做法。
《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管理办法》、《第一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和《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有关问题的通知》。
对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法律依据、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范围、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的使用、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监督管理等作了统一的规定。
主要内容概括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按照世贸有关协议和国际通行规则,国家依法对涉及人类健康安全、动植物生命安全和健康,以及环境保护和公共安全的产品实行统一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统一负责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管理和组织实施工作。
(二)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主要特点是,国家公布统一的目录,确定统一适用的国家标准、技术规则和实施程序,制定统一的标志标识,规定统一的收费标准。
(三)凡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产品,必须经国家指定的认证机构认证合格,取得相关证书并加施认证标志后,方能出厂、进口、销售和在经营服务场所使用。
(四)国家统一确定强制性产品认证收费项目及标准。
新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制定,将根据不以营利为目的和体现国民待遇的原则,综合考虑现行收费情况,并参照境外同类认证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五)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于2002年8月1日起实施,有关认证机构正式开始受理申请。
为保证新、旧制度顺利过渡,原有的产品安全认证制度和进口安全质量许可制度自2003年8月1日起废止.列入《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中的产品包括家用电器、汽车、安全玻璃、医疗器械、电线电缆、玩具等产品,其中CQC被指定承担CCC目录范围内18大类146种产品的3C认证工作(2)哪些产品需要申请CCC认证?根据我国入世承诺和体现国民待遇的原则,这次公布的《第一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覆盖的产品是以原来的进口安全质量许可制度和强制性安全认证及电磁兼容认证产品为基础,做了适量增减。
食品质量认证标准

一、食品质量认证标准1、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
2、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
3、专供婴幼儿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
4、对与食品安全、营养有关的标签、标识、说明书的要求。
5、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
6、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
7、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
8、食品中所有的添加剂必须详细列出。
9、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
食品质量认证标准二、食品质量保证协议书范本甲方:(供货方)乙方:(购货方)为了加强食品质量管理,保障人体使用食品安全,明确双方质量责任,守法经营,依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有关要求,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如下质量保证协议:1、甲方应为合法企业,能向乙方提供加盖供方企业原印章的营业执照及其年检证明、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质量保证能力有关证明等企业相关资料复印件和开票资料,并对其提供的资料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销售人员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加盖供方企业原印章的身份证复印件。
3、甲方的产品首次供应乙方时,应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执行标准备案件或质量标准、第三方检验报告书、物价批文和样品、说明书及标签等相关资料;进口产品还应提供标签审核证明、口岸检验报告及通关单等资料,经乙方审批通过后方可发货。
4、甲方提供的以上资质证明文件须是合法有效的,伪造、假冒证明文件所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与法律责任由甲方全部承担。
5、甲方提供的产品批号应与发货单据所列保持一致,每批应有厂方检测报告,进口产品提供相关文件。
6、甲方应提供合法票据,所供产品的有效期应在一年以上,特殊效期产品除外。
7、甲方提供的产品如出现质量问题,应当承担由此引起被行政主管部门抽检的产品和费用以及造成的一切损失。
8、产品在运输途中的破损、污染和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发现的非人为的破损,无生产日期、无使用期限等异常情况,甲方应无条件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退货费用、顾客投诉的赔偿费用、交通费用及手续费用等。
我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何为“3C”认证?“CCC”或“3C”(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即“中国强制认证”。
作为国际通行做法,它主要对涉及人类健康和安全、动植物生命和健康以及环境保护与公共安全的产品实施强制性认证,确定统一适用的国家标准、技术规则和实施程序,制定和发布统一的标志,规定统一的收费标准我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基本内容有哪些?我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是以《产品质量法》、《商检法》、《标准化法》为基础建立的。
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对象涉及人体健康、动植物生命安全、环境保护、公共安全、国家安全的产品。
国家认监委负责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的授权,协调有关部门按照“四个统一”的原则建立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拟定、调整《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并与国家质检总局共同对外发布。
指定的认证机构在授权范围内承担具体产品的认证业务,向获证产品颁发CCC认证证书;地方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对列入《目录》内产品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确保对那些列入《目录》内的产品并且没有获得认证的,不得进入本行政区域内。
第一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医疗器械产品)医疗器械产品(共7种)医用X射线诊断设备、血液透析装置、空心纤维透析器、血液净化装置的体外循环管道、心电图机、植入式心脏起搏器、人工心肺机乳胶制品(共1种)橡胶避孕套可免于办理强制性认证的产品范围有哪些?1)为科研、测试需要进口和生产的产品;2)以整机全数出口为目的而用进料或来料加工方式进口的零部件;3)根据外贸合同,专供出口的产品(不包括该产品有部分返销国内或内销的);4)为考核技术引进生产线需要进口的零部件;5)直接为最终用户维修目的而进口和生产的产品;为已停止生产的产品提供的维修零部件;6)其它特殊情况的产品对于符合第2、3项,企业可到各直属局或国家认监委办理,符合其它各项的到国家认监委办理中国为什么建立新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长期以来,我国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存在着政出多门、重复评审、重复收费以及认证行为与执法行为不分的问题。
产品质量认证包括哪些-

产品质量认证包括哪些?包括:ISO9001、ISO14001、OHSAS18001、ISO/TS16949、HACCP、SA8000、ISO13485、CCC认证、CE认证、UL认证、ROHS认证、环境标志(十环)认证、有机食品认证、自愿性产品认证。
随着社会经济的繁荣,产品品种越来越多,伴随而来的产品质量问题日益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如何正确认识这些产品的质量,并且准确适用法律的规定是每一个人都应该了解的问题。
那么,▲产品质量认证包括哪些?它们的依据又是什么?下面让律诗365小编为大家解答,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产品质量认证产品质量认证也称产品认证,国际上称合格认证。
根据199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认证管理条例》,产品质量认证是依据产品标准和相应技术要求,经认证机构确认并通过颁发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来证明某一产品符合相应标准和相应技术要求的活动。
ISO的定义是:由可以充分信任的第三方证实某一产品或服务符合特定标准或其他技术规范的活动。
产品认证分为强制认证和自愿认证两种。
一般来说,对有关人身安全、健康和其他法律法规有特殊规定者为强制性认证,即“以法制强制执行的认证制度”。
其他产品实行自愿认证制度。
▲二、产品质量认证的依据产品质量认证的依据是认证检验机构对产品质量进行检验、评定所依据的标准和相应的技术要求。
由于我国的标淮体系中有国家标淮、行业标淮、地方标淮、企业标淮,不同产品有不同的特征及特性要求,所以认证机构在开展产品质量认证工作时,主要有以下几类依据:1、对于一般产品开展质量认证,应以具有国际水平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为依据。
对于现行国家标淮或行业标淮内容不能满足认证需要的,应当由认证机构组织制定补充技术要求。
对于这一点,《产品质量法》第九条第二款规定:国家参照国际先进的产品标准和技术要求,推行产品质量认证制度。
这一规定的目的是为了体现出认证的水平和层次。
2、对于我国名、特、优产品开展产品质量认证,应当以经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确认的标准和技术要求作为认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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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质量认证的依据有哪些
产品质量认证的依据是认证检验机构对产品质量进行检验、评定所依据的标准和相应的技术要求。
认证机构开展产品质量认证工作时,主要有以下依据:1、一般产品开展质量认证,应以具有国际水平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为依据2、我国名、特、优产品开展产品质量认证,应以经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确认的标准和技术要求作为认证依据。
现代社会,因为各种层出不穷的食品安全问题或者商品质量问题,产品的质量认证便显得尤为重要,如果商品有质量认证,消费者也会国此对产品多了许多信心。
那产品质量认证的依据是什么?小编和大家一起了解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产品质量认证的依据
产品质量认证的依据是认证检验机构对产品质量进行检验、评定所依据的标准和相应的技术要求。
由于我国的标淮体系中有国家标淮、行业标淮、地方标淮、企业标淮,不同产品有不同的特征及特性要求,所以认证机构在开展产品质量认证工作时,主要有以下几类依据:
1、一般产品开展质量认证,应以具有国际水平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为依据。
对于现行国家标淮或行业标淮内容不能满足认证需要的,应当由认证机构组织制定补充技术要求。
对于这一点,《产品质量法》第九条第二款规定:国家参照国际先进的产品标准和技术要求,推行产品质量认证制度。
这一规定的目的是为了体现出认证的水平和层次。
2、我国名、特、优产品开展产品质量认证,应当以经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确认的标准和技术要求作为认证依据。
3、经过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加入了相应国际认证组织的认证机构(例如:电子元器件认证委员会、电工产品认证委员会)进行产品质量认证时,应采用国际认证组织已经公布的、并己转变化为我国的国家标淮或行业标淮为依据。
4、我国己与国外有关认证机构签订双边或多边合作协议的产品,应按照合作协议规定采用的标淮开展产品质量认证工作。
二、产品质量认证的种类
产品质量认证分为安全认证和合格认证。
1、安全认证
凡根据安全标准进行认证或只对商品标准中有关安全的项目进行认证的,称为安全认证。
它是对商品在生产、储运、使用过程中是否具备保证人身安全与避免环境遭受危害等基本性能
的认证,属于强制性认证。
实行安全认证的产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2、合格认证
合格认证是依据商品标准的要求,对商品的全部性能进行的综合性质量认证,一般属于自愿性认证。
实行合格认证的产品,必须符合《标准化法》规定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要求。
三、产品质量认证的标志
认证证书是证明产品质量符合认证要求和许可产品使用认
证标志的法定证明文件。
认证委员会负责对符合认证要求的申请人颁发认证证书,并准许其使用认证标志。
认证证书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印刷并统一规定编号。
证书持有者可将标志标示在产品、产品铭牌、包装物、产品使用说明书、合格证上。
使用标志时,须在标志上方或下方标出认证委员会代码、证书编号、认证依据的标准编号。
产品质量认证标志分为方圆标志、长城标志、PRC标志。
此外,一些较有影响的国际机构和外国的认证机构按照自己的认证标准,也对向其申请认证并经认证合格的我国国内生产的产品颁发其认证标志。
如国际羊毛局的纯羊毛标志,美国保险商实验室的UL标志等,都是在国际上有较大影响的认证标志。
方圆标志分为合格认证标志和安全认证标志两种。
方圆标志用于没有行业认证委员会的商品的合格认证或安全认证。
长城标志为电工产品专用安全认证标志。
PRC标志为电子元器件专用合格认证标志。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认证管理条例》规定,已经授予认证证书的产品不符合认证时采用的标准而使用认证标志出厂销售的、产品未经认证或者认证不合格而使用认证标志出厂销售的、转让认证标志的,由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销售,并处以罚款。
对于认证产品的质量严重下降或者生产该产品的企业的质量体系达不到认证时所具备的条件,给用户或者消费者造成损害的;经监督检查,发现获准认证的产品不合格,属生产企业责任的由颁发认证证书的认证委员会撤销认证证书。
经过认证的产品出厂销售,不符合认证要求时,生产企业应当负责包修、包换、包退;给用户或者消费者造成损害的,生产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产品质量认证的依据是产品质量法中的相关条款和专业机构所制订的标准。
产品质量的认证并不是强制性的,但大部分的商家还是愿意做这个质量认证,目的就是为了加强消费者对自己产品的信任感。
以消费者的角度来说,相同类型的两个产品,一定会对有质量认证标志的一方更加青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