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实务课后答案第6、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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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实务练习4567章答案版

国际贸易实务练习4567章答案版

国际贸易实务练习(二)--合同标的练习一、名词说明题1.凭卖方样品生意:由卖方提供的样品称为卖方样品。

凡凭卖方样品作为交货的品质依托者,成为凭卖方样品生意。

2.凭买方样品生意买方为了使其订购的商品符合自身要求,有时也提供样品交由卖方依样承制,如卖方同意按买方提供的样品成交,称为凭买方样品生意。

3.对等样品卖方依照买方提供的样品,加工复制出一个类似的样品交买方确认,这种经确认后的样品,成为对等样品或回样,也可称之为确认样品。

4.品质机动幅度某些低级产品的质量不稳固,为了交易顺利进行,在规定其品质指标的同时,可另订必然的品质机动幅度,即许诺卖方所交货的品质指标在必然幅度内有灵活性。

5.溢短装条款又称数量机动幅度条款或数量增减条款,是生意两边在合同中合理规定数量机动幅度的条款。

6. 运输标志这种标志又称唛头,一般是由一个简单的几何图形和一些字母,数字及简单的文字组成,其要紧内容包括:目的地的名称或代号;收、发货人的代号;件号、批号。

二、单项选择题1.依照现有商品的实际品质进行生意叫做( B)A.凭样品成交 B.看货买卖 C.凭规格买卖 D.凭产地买卖2.卖方依照买方提供的样品加工复制出一个类似的样品提供买方确认,经确认的样品叫(B) A.复样 B. 回样 C.参考样品 D.卖方样品3.在国际贸易中,对于某些品质变化较大而难以规定统一标准的农副产品,其表示品质的方法常用( A)A.良好平均品质 B.看货买卖 C.上好可销品质 D.凭说明书买卖4.在国际贸易中,对生丝、羊毛、棉花等有较强的吸湿性商品,其计重办法通常为( C)A.毛重 B.净重 C.公量 D.理论重量5.在国际贸易中,对技术型产品表示品质的方法是( C)A.凭规格买卖 B.凭样品买卖C.凭说明书买卖 D.凭商标或牌号买卖6.对工业制成品交易,一样在品质条款中灵活制定品质指标,通常利用( A)A.品质公差 B.品质机动幅度C.交货品质与样品大体相等 D.规定一个约量7.对一些质量不稳固的低级产品,在规定品质条款时,其灵活制定品质指标经常使用(A )A.品质机动幅度 B.品质公差C.交货品质与样品大体相等 D.规定一个约量8.品质公差条款一样用于(A )9.A.制成品交易 B.初级产品交易 C.纺织品交易 D.谷物类产品交易10.9.品质机动幅度条款一般用于某些(B )11.A.制成品交易 B.初级产品交易 C.机电产品交易 D.仪表产品交易12.10.适用于在造型上有特殊要求或具有色、香、味方面特征的商品表示品质的方式是()13.A. 凭等级买卖 B.凭样品买卖 C.凭商标买卖 D.凭说明书买卖14. 11.依照国际商会《跟单信誉证统一老例》600号出版物之规定,关于“约量”许诺其增减幅度不超过(C )15.A.3% B. 5% C.10% D.15%16. 12.依照国际商会《跟单信誉证统一老例》600号出版物之规定,在以信誉证支付方式进行散装货物的生意,假设合同中未明确规定机动幅度,其交货数量可有的增减幅度为(B )17.A. 3% B. 5% C. 10% D.15%13.直接接触商品并随商品进人零售网点与消费者见面的包装叫(B )A.运输包装 B.销售包装 C.中性包装 D定牌14.在运输包装上书写、压印、刷制的简单的图形、文字叫(B )A.指示性标志 B.运输标志 C.警告性标志 D.销售标志15. “唛头”是运输标志中的(A )A.主要标志 B.目的地标志 C.原产地标志 D.件号标志三、多项选择题1.以说明表示商品品质的方法有(ABCDE )A.凭规格买卖 B.凭等级买卖 C.凭标准买卖D.凭说明书买卖 E.凭商标或品牌买卖2.以实物表示商品品质的方法有( AB)A. 看货买卖 B.凭样品买卖 C.凭规格买卖D.凭等级买卖E. 凭标准买卖3. 在国际贸易中, 按样品提供者的不同凭样品成交可分为(ABC )A.凭卖方样品买卖 B. 凭买方样品买卖 C.凭对等样品买卖D. 凭图样生意 E.凭参考样品生意4. 对等样品也称之为( BC)A. 复样B. 回样 C.确认样D.卖方样品 E.买方样品5.在采纳净重计重时,国际上通常计算包装重量的做法有(ABCD )A.按实际皮重计算 B.按平均皮重计算 C.按习惯皮重计算D.按约定皮重计算 E.按法定皮重计算6. 运输包装的主要作用在于(AB )A.保护商品 B.防止货损货差 C.促进销售D.宣传商品 E.吸引客户7.运输标志的主要内容有(ACE )A.主要标志(或唛头) B.目的地标志 C.原产地标地D.件号标志 E.体积和重量标志8. 按照国际标准化组织的建议和推荐,标准运输标志的内容包括(ABCD )A.收货人的英文缩写字母或简称 B.参考号 C.目的地D.件数号码 E.条形码9. 包装条款的内容主要包括(ABC )A.包装材料 B.包装方式 C.包装规格D.包装标志 E.包装费用四、判定题1.在合同的数量机动幅度选择权只能由买方行使。

吴国新国际贸易实务书后练习参考答案

吴国新国际贸易实务书后练习参考答案

《国际贸易实务》书后思考题部分参考答案第一章绪论(略)第二章国际贸易合同的标的9.答:这种做法不符合合同规定,有可能被买方索赔。

因为合同规定的包装材料是麻袋,卖方所交付的商品均应该是麻袋装,如果不采用合同规定的包装材料,无论材料好坏,均违反了合同的规定。

案例中卖方用塑料袋装,违反合同,就面临着被索赔或拒收货物的危险。

=======================================10.答:本例中我公司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合同中品质的表达方法有凭说明和凭样品表示两种,卖方均有义务使所交货物与样品或说明完全一致。

如果某些商品既用文字说明又用样品表示商品质量,则一旦成交,卖方必须保证实际交付的商品品质既要符合文字说明又要和样品保持一致。

如果发生货物的品质与样品或说明不符,买方有权解除合同,拒绝收货并要求赔偿损失。

案例中两公司交易商品的品质既用文字说明又用样品表示,而货物和合同中的品质说明相符,和样品不符,所以卖方就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了。

第三章国际贸易术语5. 答:货物损失的责任由出口方承担。

因为,在CFR术语成交的情况下,租船订舱是由卖方承担的,而保险是由买方办理的,因此,卖方在装船完毕后应及时向买方发出装运通知,以便买方办理投保手续,否则,由此而产生的风险应由卖方承担。

本案中,因为出口方未及时发出装运通知,导致买方未能及时办理投保手续,未能将风险及时转移给保险公司,因而,风险应由出口方承担。

=======================================6. 答:(1) 卖方可以及时收回货款。

因为,按CIF术语成交属于象征性交货,买卖双方风险划分的界限是以货物装上船为界,其特点是卖方凭单交货,买方凭单付款。

本案中,卖方收到买方开来的信用证后及时办理了装运手续,并制作好一整套结汇单据,这说明卖方已完成了交货义务且风险也已转移给了买方,因此,只要卖方提交的单据符合信用证的规定,卖方就可以及时收回货款。

国际贸易实务第6章 课后习题参考答案

国际贸易实务第6章 课后习题参考答案

第六章知识与技能训练一、单项选择题1—5 BACCD 6—10 CBDCB二、多项选择题1、ACD2、ACD3、AE4、CD5、AB6、AD7、ABC8、AB9、BDE10、ABCD三、实训题第1行VOLKSBANK SCHORNDORF, HAMBURG, GERMANY第2行98HM23600256 NOV.10,1998第3行1999年1月5日第4行98-4-1520 USD67200.00第5行30DAYS第6行BANK OF CHINA , TIANJIN BRANCH第7行VOLKSBANK SCHORNDORF,HAMBURG, GERMANY[讨论案例]案例一参考答案:我外贸公司无付款业务。

合同的支付条款是采用即期付款交单方式,他要求卖方应按合同规定向买方交单,买方才有义务凭单付款,在此案中,由于卖方没有按合同规定向合同中的买方—我外贸公司交单,而是向国内用户交了单据。

所以外贸公司作为买方,就没有义务付款。

案例二参考答案:日方提出将D/P即期改为90天远期,很明显旨在推迟付款,以利用其资金周转,同时日商制定银行作为代收行,则是为了便于向该银行借单,以便早日获得经济利益,进而达到利用我方资金的目的。

案例三参考答案:我方应按规定交货并向该保兑外资银行交单,要求付款,因为根据《UCP500》应用证一经保兑,保兑行和开证行同为第一付款人,对收益人就要承担保证付款的责任,未经受益人同意,该项保证不得撤销。

案例四参考答案:采用托收与汇款相结合的结算方式。

A公司为了收汇更有保障,为了加速资金周转,可以在要求进口商在货物发运前,使用汇款方式,预付一定金额的定金作为保证,或一定比例的货款,在货物发运后,当出口商委托银行办理跟单托收时,在托收全部货款中,将预付的款项扣除,如托收金额被拒付,出口商可将货物运回,以预收的定金或货款抵偿运费,利息等一切损失。

关于定金或预付货款规定多少,可视不同客户的资信和不同商品的具体情况确定。

国际贸易实务课后习题答案

国际贸易实务课后习题答案

第三章 习题(P64)案例分析1. (1)中、美均是《公约》的成员,故适用《公约》规定;(2)根据《公约》规定,发盘在送达受盘人时生效;另外,一项发盘,即使是不可撤销的发盘,也可以撤回,撤回的通知在发盘送达受盘人之前,或同时送达受盘人;(3)鉴于我国与美国存在12小时时差。

因此:如是在当天下午发现,如是在当天下午发现,此时发盘尚未生效,此时发盘尚未生效,此时发盘尚未生效,可以撤回发盘,可以撤回发盘,可以撤回发盘,但须保证撤回通知早于或与但须保证撤回通知早于或与发盘同时达到受盘人。

如第二天上午9时发现,发盘已经生效,发盘已经生效,但因客户尚未接受,但因客户尚未接受,但因客户尚未接受,我方可撤销发盘,我方可撤销发盘,我方可撤销发盘,但须保但须保证撤销通知于受盘人发出接受通知前送达受盘人。

如第二天上午9时发现,且客户已接受发盘,且客户已接受发盘,此时交易已经成立了,此时交易已经成立了,此时交易已经成立了,双方都要承担履行双方都要承担履行合同的法律责任。

但在正式签署合同前,我方可与外商协商允许我方更正错误。

处理方法有:提供近期与其他客户的成交证明,提供近期与其他客户的成交证明,请对方原谅;请对方原谅;请对方原谅;用其他方法争取对方同意我方更正错误。

用其他方法争取对方同意我方更正错误。

用其他方法争取对方同意我方更正错误。

如如对方拒绝我方的请求,则我方只能吸取教训了。

2、(1)双方所在国均是《公约》的成员,故适用《公约》规定;(2)根据《公约》规定,发盘的终止有下列情况:①受盘人将拒绝的通知送达发盘人手中;②发盘的撤回;③发盘的合法撤销;④发盘中规定的有效期届满;(3)本例中中方在发盘中规定了有效期,故5月份发盘已失效,中方发盘约束力已失,下半年外商复电表示接受是逾期接受,半年外商复电表示接受是逾期接受,除非中方同意逾期接受有效,除非中方同意逾期接受有效,除非中方同意逾期接受有效,否则无法律效力,否则无法律效力,否则无法律效力,只能视只能视作一个新的发盘,而此处中方没有理睬,视为不同意,故逾期接受无效;(4)因此,合同不成立,中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国际贸易实务(韩常青版)课后题参考答案

国际贸易实务(韩常青版)课后题参考答案

参考答案导论1.国际贸易实务课程的主要内容包括国际贸易术语;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条款;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商订与履行;与国际货物买卖有关的主要法律法规、国际条约、国际惯例;国际贸易方式等五个部分。

其基本特点是实践性、技术性、操作性、实用性都很强。

2.国际货物买卖与国内贸易相比,更具有复杂性和风险性。

3.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是营业地在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为买卖一定货物所达成的协议,是当事人双方各自履行约定义务的依据,也是一旦发生违约行为时,进行补救、处理争议的法律文件。

其基本内容包括:(1)合同的标的。

主要包括货物的名称、质量、数量和包装。

(2)货物的价格。

通常包括货物的单价和总价,或确定价格的方法;有时还规定有关价格调整的条款。

(3)卖方的义务。

主要是涉及到何时、何地以何种方式交付货物,移交与货物有关的单据和转移货物的所有权等。

(4)买方的义务。

主要是于何时以何种方式支付货款和收取货物。

(5)争议的预防与处理。

主要包括商品检验、索赔、不可抗力、仲裁等事项的规定。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是国际货物买卖活动中最基本的、也是最主要的合同。

4.国际货物买卖合同适用的法律,概括起来有三种:即(1)国内法,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2)国际条约,如《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3)国际贸易惯例,包括《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跟单托收统一规则》、《汉堡规则》、《联合运输单证统一规则》、《UCP500关于电子交单的附则》(eUCP1.0版)等。

订立和履行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应遵守的原则有:自愿原则、平等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合法原则。

5.国际贸易业务一般都包括交易前的准备、商订合同和履行合同三个基本阶段。

第一章商品的品质、数量和包装一、名词解释1.品名,即货物的名称,是指能使某种货物区别于其他货物的一种称呼或概念。

品名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商品的自然属性、用途以及主要的性能特征。

2.货物的品质是指货物的内在质量和外观形态的综合。

国际贸易实务 课后练习参考答案

国际贸易实务 课后练习参考答案

课后练习参考答案第1章商品的品名、品质、数量■课后自测□选择(单项)1、C2、B3、D4、A5、A□判断1、√2、×3、×4、√5、×6、√7、×8、√9、×10、√□简答1、从法律角度上看, 商品的具体描述是商品说明的一个主要组成部分,是货物交收的基本依据之一。

从业务角度看,商品品名是交易的物质内容,是交易赖以进行的物质基础和前提。

2、实物样品表示法:包括看货买卖、凭样品买卖等;文字说明表示法:包括凭规格买卖、凭等级买卖、凭标准买卖、凭牌号或商标买卖、凭产地名称买卖、凭说明书买卖和图样买卖等。

3、溢短装条款是在买卖合同的数量条款中,明确规定卖方允许多装或少装的百分比,其幅度不超过规定的百分比为限。

包括三方面的具体内容:①可溢短装的百分比。

②溢短装的选择权在买方或卖方。

③溢短装的计价。

4、①应根据不同商品的特性,正确使用表示品质的方法;②要从国内的生产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地规定适当的品质指标;③要注意条款的科学性和灵活性;④在进口交易中,应从我国实际出发,合理确定商品的各项品质指标。

5、①在合同中明确具体地规定数量的机动幅度;②在交易数量前加上“约”字,(按《UCP500》的解释,允许对有关金额或数量有±10%的增减);③在合同中未明确规定数量机动幅度,也未在交货数量前使用“约”字,(按《UCP500》的解释,在不超过信用证金额的条件下,对散装货物有±5%的机动幅度)。

■案例分析案例1本案例分析:在进出口贸易中,商品品质质量关系到用户的切身利益,正确规定商品品质的表示方法,有助于减少履行合同可能发生的争议。

对于样品买卖,在看样后,应采取有效措施固定样品,并在合同中正确表示,以避免交货时的争议。

案例2本案例分析:①在国际贸易中,凡属既凭样品买卖,又凭规格买卖,卖方所交货物必须既符合规格要求,又要和样品完全一致,否则买方有权拒收并提出索赔。

国际贸易实务第六章习题解答

国际贸易实务第六章习题解答

第六章商品的品名、质量、数量和包装一、单项选择题1.珠宝、首饰等商品具有独特性质,在出口确定其品质时( C )。

A.最好用样品磋商B.最好用文字说明C.最好看货洽谈成交D.最好用图片说明2.凭样品买卖时,如果合同中无其它规定,那么卖方所交货物( D )。

A.可以与样品大致相同B.必须与样品完全一致C.允许有合理公差D. 允许在包装规格上有一定幅度的差异3.品质公差主要用于( C )。

A.农副产品B.初级产品C.土特产品D.工业产品4.国际标准化组织针对制造业及服务业制定了品质管理及品质保证标准,是( D )系列标准。

A.ISO 4000B.ISO 8000C.ISO 9000D.ISO 140005.商品的毛重是指( D )。

A.商品的包装重量B.商品自重加内包装的重量C.商品的自重D.商品自重加内外包装的重量6.按重量买卖的商品,若合同中未规定计算重量的方法时,习惯上按( B )计重。

A.毛重B.净重C.公量D.毛、净重各50%7.出口羊毛计算重量,通常采用的计量方式法是( C )。

A.毛重B.净重C.公量D. 理论重量8.买卖合同中规定溢短装条款,是允许卖方( B )。

A.在交货质量上有一定幅度的差异B.在交货数量上有一定幅度的差异C.在包装规格上有一定幅度的差异D. 在交货品质上有一定幅度的差异9.根据《UCP500》,除非信用证规定货物的数量不得有增减外,在所支付款项不超过信用证金额的条件下,货物数量准许有( B )的增减幅度。

A.4%B.5%C.8%D.10%10.我方向国外出口商品50公吨,每公吨300美元,合同数量可增减10%。

国外开来信用证金额为15 000美元,数量约50公吨。

我方在交货时,市场价格呈下跌趋势,我方应交货( C )。

A.40公吨B.45公吨C.50公吨D.55公吨11.在买卖合同的包装条款及有关运输的单据中,涉及到的运输包装上的标志是( C )。

A.警告性标志B.指示性标志C.运输标志D. 条形码标志12.在国际贸易中,运输标志的式样和文字一般由( B )。

国际贸易实务第七章参考答案

国际贸易实务第七章参考答案
国际贸易实务第七章课后习题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
A
2
A
3
C
4
B
5
C
6
A
7
B
8
D
9
B
二、多项选择题
1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CD
2
BCD
3
ABC
4
ABCD
5
ACD
6
BCD
7
ACD
8
ABCD
三、判断题
1
×
2

3
×
4

5
×
四、简答题
1、汇票、本票和支票的相同点:
(1)具有同一性质。
都是设权有价证券;
都是格式证券;
都是文字证券;
都是可以流通转让的证券;
都是无因证券。
(2)具有相同的票据功能。
汇兑功能;
信用功能;
支付功能。
汇票、本票和支票的不同点:
(1)本票是约定(约定本人付款)证券;汇票是委托(委托他人付款)证券;支票是委托支付证券,但受托人只限于银行或其他法定金融机构;
(2)我国的票据在使用区域上有区别。本票只用于同城范围的商品交易和劳务供应以及其他款项的结算;支票可用于同城或票据交换地区;汇票在同城和异地都可以使用;
银行向持票人净付款=汇票金额-贴现利息=1000000-(13333.33+100)=986566.67美元
2、贴现利息=汇票金额*贴现天数*年贴现率/360=300000*6%*30/360=1500美元
银行向持票人净付款=汇票金额-贴现利息=300000-1500=298500美元
六、案例分析
1、信托收据,是代收行给进口人提供的信用证便利,而与出口人无关,所以代收行必须付担保责任,所以我国外贸公司以应直接向代收行索取货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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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结算1.什么是汇票、银行汇票、商业汇票?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兑票时或者在指定的日期无条件支付汇票上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金融票据。

银行汇票是出票人和付款人均为银行的汇票。

商业汇票是出票人为企业法人、公司、商号或者个人,付款人为其它商号、个人或者银行的汇票。

2.托收的含义、种类和特点各有哪些?采用托收主要应该注意哪些问题?托收的含义:债权人(出口商)出具汇票委托银行向债务人(进口商)收取货款的一种支付方式。

托收的种类:根据托收时是否向银行提交货运单据,托收分为光票托收和跟单托收两种。

根据交单条件的不同,跟单托收又可以分为付款交单(简称D/P)和承兑交单(简称D/A)。

托收的特点:1、托收属于商业信用,银行办理托收业务时,即没有检查货运单据正确与否或是否完整的义务,也没有承担付款人必须付款的责任。

2、托收对出口人的风险较大,D/A比D/P的风险更大。

3、托收对进口人比较有利,可以免去开证的手续以及预付押金,还有可以预借货物的便利。

种类:1、光票托收。

托收时如果汇票不附任何货运单据,而只附有“非货运单据”(发票、垫付清单等),叫光票托收。

这种结算方式多用于贸易的从属费用、货款尾数、佣金、样品费的结算和非贸易结算等。

2、跟单托收。

它是凭附有货运单据的汇票进行的托收。

这各方式在国际贸易中较为普遍,尤其是大宗货物的支付多采用跟单托收。

跟单托收根据交单条件的不同,可分为付款交单和承兑交单两种。

(1)付款交单跟单托收:付款交单跟单托收是指以进口人支付货款为取得货运单据的前提条件,即所谓的“一手交钱,一手交单”。

出口人把汇票连同货运单据交给银行托收时,指示银行只有在进口人付清货款的条件下才能交出货运单据。

这种托收方式对出口人取得货款提供了一定程度的保证。

(2)承兑交单跟单托收:承兑交单是指进口人以承兑出口人开具的远期汇票为取得货运单据的前提,这种托收方式只适用于远期汇票的托收,与付款交单相比,承兑人交单为进口人提供了资金融通上的方便,但出口人的风险增加了。

应该注意的问题1、认真考察进口人的资信情况和经营作风,并根据进口人的具体情况妥善掌握成交金额,不宜超过其信用程度2、对于贸易管理和外汇管制较严的进口国家和地区不宜使用托收方式,以免货到目的地后,由于不准进口或收不到外汇而造成损失3、要了解进口国家的商业惯例,以免由于当地习惯做法,影响安全迅速收汇4、出口合同应争取按CIF 或CIP 条件成交,由出口人办理货运保险;或也可投保出口信用保险,在不采用CIF或CIP条件时,应投保卖方利益险5、采用托收方式和先发货后收款时,要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定期检查。

及时催收清理发现问题应迅速采取措施,以避免或减少可能发生的损失3.简述信用证结算的优缺点?(1)当采用信用证方式结算时,受益人(出口商)的收款有保障,特别是在出口商不很了解进口商时,在进口国有外汇管制时,信用证的优越性更为显著。

(2)信用证使双方的资金负担较平衡。

对于出口商来说,出运货物以后可以立即把单据卖给出口地银行以获得货款,还可以利用信用证做打包放款,因此,资金负担比货到付款和托收轻得多;对于进口商来说,开证时一般只需缴纳部分押金,获得单据时才支付全额,其资金负担也比预付货款轻得多。

(3)信用证方式也具有一些缺点。

比如容易产生欺诈行为,由于信用证是具有自足性的文件,有关银行只处理单据的特点,如果受益人伪造相符单据或制作根本没有货物的假单,那么进口商就会成为受害人。

尽管从理论上讲进口商可以依买卖合同要求出口商赔偿,甚至诉诸法律,但跨国争端往往很难解决。

另外,信用证方式手续复杂,环节较多,不仅费时,而且费用也较高,审单等环节还需要较强的技术性,增加了业务的成本。

4.何谓可转让信用证?简述可转让信用证的一般业务流程和转让规则?可转让信用证(Transferable Credit)是指信用证的受益人可以要求授权付款、承担延期付款的责任、承兑或议付的银行,或当信用证是自由议付时,可以要求信用证中特别授权的转让银行,将信用证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一个或数个受益人的信用证。

.可转让信用证的运作流程及主要特征 1.可转让信用证的业务流程可转让信用证支付业务有两次开证过程,并且转让行通常身兼多职,因此业务流程比较复杂。

一般情况下,在转让行与通知行或议付行为同一家银行,并且转让行与第二受益人的通知行或议付行也为同一家银行的基础上。

5.简述信用证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1)开证申请人(applicant)。

向银行申请开立信用证的人,在信用证中又称开证人(opener)。

义务:根据合同开证;向银行交付比例押金;及时付款赎单权利:验、退赎单;验、退货(均以信用证为依据)(2)开证行(opening/issuing bank)。

接受开证申请人的委托开立信用证的银行,它承担保证付款的责任。

义务:正确、及时开证;承担第一性付款责任权利:收取手续费和押金;拒绝受益人或议付行的不符单据;付款后如开证申请人无力付款赎单时可处理单、货;货不足款可向开证申请人追索余额(3)通知行(advising/notifying bank)。

指受开证行的委托,将信用证转交出口人的银行,它只证明信用证的真实性,不承担其他义务。

还要证明信用证的真实性;转递行只负责照转。

4)受益人(beneficiary)。

指信用证上所指定的有权使用该证的人,即出口人或实际供货人。

义务:收到信用证后应及时与合同核对,不符者尽早要求开证行修改或拒绝接受或要求开证申请人指示开证行修改信用证;如接受则发货并通知收货人,备齐单据在规定时间向议付行交单议付;对单据的正确性负责,不符时应执行开证行改单指示并仍在信用证规定期限交单。

权利:被拒绝修改或修改后仍不符有权在通知对方后单方面撤消合同并拒绝信用证;交单后若开证行倒闭或无理拒付可直接要求开证申请人付款;收款前若开证申请人破产可停止货物装运并自行处理;若开证行倒闭时信用证还未使用可要求开证申请人另开。

(5)议付银行(negotiating bank)。

指愿意买入受益人交来跟单汇票的银行。

根据信用证开证行的付款保证和受益人的请求,按信用证规定对受益人交付的跟单汇票垫款或贴现,并向信用证规定的付款行索偿的银行(又称购票行、押汇行和贴现行;一般就是通知行;有限定议付和自由议付)。

义务:严格审单;垫付或贴现跟单汇票;背批信用证;权利:可议付也可不议付;议付后可处理(货运)单据;议付后开证行倒闭或借口拒付可向受益人追回垫款(6)付款银行(paying/drawee bank)。

信用证上指定付款的银行,在多数情况下,付款行就是开证行。

对符合信用证的单据向受益人付款的银行(可以是开证行也可受其委托的另家银行)。

有权付款或不付款;一经付款无权向受益人或汇票善意持有人追(7) 保兑行(Confirming Bank)受开证行委托对信用证以自己名义保证的银行。

加批“保证兑付”;不可撤消的确定承诺;独立对信用证负责,凭单付款;付款后只能向开证行索偿;若开证行拒付或倒闭,则无权向受益人和议付行追索。

(8) 承兑行(Accepting Bank) 对受益人提交的汇票进行承兑的银行,亦是付款行。

(9) 偿付行(Reimbursement Bank)受开证行在信用证上的委托,代开证行向议付行或付款行清偿垫款的银行(又称清算行)。

只付款不审单;只管偿付不管退款;不偿付时开证行偿付。

6简述银行保函的含义与特点。

银行保函是指银行应委托人的申请而开立的有担保性质的书面承诺文件,一旦委托人未按其与受益人签订的合同的约定偿还债务或履行约定义务时,由银行履行担保责任。

它有以下两个特点:⒈ 保函依据商务合同开出,但又不依附于商务合同,具有独立法律效力。

当受益人在保函项下合理索赔时,担保行就必须承担付款责任,而不论委托人是否同意付款,也不管合同履行的实际事实。

即保函是独立的承诺并且基本上是单证化的交易业务。

⒉银行信用作为保证,易于为合同双方接受。

7简述备用信用证的含义与特点。

备用信用证是一种特殊形式的信用证,是开证银行对受益人承担一项义务的凭证。

开证行保证在开证申请人未能履行其应履行的义务时,受益人只要凭备用信用证的规定向开证行开具汇票,并随附开证申请人未履行义务的声明或证明文件,即可得到开证行的偿付特点:1备用信用证主要涉及基础交易款项的担保,受益人需要向银行提交单据证明债务人没有履行基础交易中的义务。

2备用信用证的开证银行并不希望真正使用该信用证为受益人付款,因为这表明基础交易发生了争议,支付人(债务人)也是极力否认自己有违约行为,设法让开证银行拒绝对受益人付款。

3备用信用证的开证申请人和受益人既可以是买方也可以是卖方。

4备用信用证用来担保基础交易款项的支付,可以减少一般商业信用证要求审查单证的麻烦和费用。

同时,确定商品价格时,一般应争取采用对自身有利的货币成交,如采用不利的货币成交时,应当把汇率变动的风险考虑到货价中去,即适当提高出售价格或压低购买价格。

此外,交货期的远近,市场销售习惯和消费者的爱好与否等因素,对确定价格也有不同程度的影响,我们必须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通盘考虑,权衡得失,然后确定适当的价格2佣金、折扣、净价的含义各是什么?净价:含佣金价与折扣价的价格为净价佣金:买方或卖方付给中间商为促进交易而提供服务的酬金折扣:卖方给予买方一定百分比的价格减让3为什么价格条款是进出口合同中的核心条款?规定此条款时应注意哪些问题?(1)商品价格条款的基本内容包括商品单价和商品总值。

进出口商品的单价通常包括下列四个组成部分:一是计量单位;二是单位价格金额;三是计价货币名称;四是贸易术语。

商品单价与成交商品数量的乘积,为商品总值,是指一笔交易的货款总金额。

价格条款的签订有助于避免商品价格因各种因素的影响而发生波动,即订约后价格发生变动,任何一方都不得要求变更原定的价格,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

因此价格条款是进出口合同中的核心条款。

(2) A 应在充分调查的基础上,根据国际市场状况和价格走势,并遵循我国进出口商品作价原则和每笔交易的经营意图,合理约定适当的成交价格,防止盲目定价而导致成交偏离国际市场价格的情况出现。

B应根据运输市场情况、运价水平、并结合自身条件和经营意图,酌情选择于己有利的贸易术语。

C争取选择于己有利的计价货币,以免遭受货币变动带来的风险与损失。

D根据成交商品的品种、数量、交货期限和市场行情变化等因素,灵活运用各种不同的作价方法,力争择优选用,以免承担价格变动的风险E参照国际贸易习惯的做法,注意佣金与折扣的合理运用,以便有效地利用中间代理商的购销渠道和扩大交易。

F若在买卖合同中,对交货品质,数量规定了激动幅度,即约定了品质增减价条款、数量增减条款,则应一并表明去激动部分的作价,以利于履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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