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经济法的基本范畴
经济法范畴、结构

二、关于结构及结构分析
• “结构”一词在现实生产和生活中运用广泛,如,生产组织结构、 结构”一词在现实生产和生活中运用广泛, 结构 生产组织结构、 语句和语法结构、经济结构等。根据《辞海》解释, 语句和语法结构、经济结构等。根据《辞海》解释,结构一词之 含义包括: 含义包括: 1、指构造房屋; 、指构造房屋; 2、指房屋构造之式样; 、指房屋构造之式样; 3、指某一事物各个部分的配合和组织; 、指某一事物各个部分的配合和组织; 4文艺作品的组织方式和内部构造。 文艺作品的组织方式和内部构造。 文艺作品的组织方式和内部构造 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 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 1、各个组成部分的搭配和排列; 、各个组成部分的搭配和排列; 2、建筑物上承担重力或外力部分的构造。 、建筑物上承担重力或外力部分的构造。
• 鉴于以上理由,中国经济法的教学、科研需要解决方 鉴于以上理由,中国经济法的教学、 法论问题。 法论问题。目标是以科学的方法分析和解读经济法现 并且,所提出的方法和分析,应当具有“ 象,并且,所提出的方法和分析,应当具有“举一反 的作用。 三”的作用。
• 2006年,我主持的经济法基础理论教学改革 年 项目, 项目,获得山西省首批研究生课程改革实验项 目的立项支持,经过5年的探索 年的探索, 目的立项支持,经过 年的探索,构建了经济 法基础教学的“范畴、结构、体系三论” 法基础教学的“范畴、结构、体系三论”,这 项成果,经过研究生教学的实验, 项成果,经过研究生教学的实验,基本获得成 专著《中国经济法学导论》 功,专著《中国经济法学导论》,经过教育部 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发展研究日报 出版社于2011年3月正式出版。希望这部著作 月正式出版。 出版社于 年 月正式出版 的问世, 的问世,对促进中国经济法制建设和经济法学 的繁荣,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的繁荣,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试论经济法的基本范畴

试论经济法的基本范畴【摘要】经济法的基本范畴是经济法普通范畴和许多具体范畴的源头,是经济法范畴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但是,目前学界就经济法的基本范畴是什么各持己见,国家干预权说、经济自治权说、自由、秩序、公平说等等众说纷纭。
笔者认为,经济权利是经济法的基本范畴,在全面继承学界已有的研究成果的基础之上,综合意见,从基本范畴的确定标准的角度来论证经济法的基本范畴之经济权利,并论证在此基础上衍生出经济法的具体范畴,即经济自由权、经济平等权、国家干预权以及经济主体、经济行为、经济责任和经济规范。
【关键词】基本范畴、经济权利、经济自由、经济平等、国家干预权、研究方法引言范畴及其体系是人类在一定历史阶段理论思维发展水平的指示器,也是各门科学成熟的标志和基石。
部门法之所以有其独立的研究价值,就在于其有自己独有的研究范畴。
而在我国法学特别是经济法学中范畴研究十分薄弱环节,经济法作为独立法律部门也一直受到民商法和行政法等传统部门法的抨击,故而,研究经济法的基本范畴是极其重要的。
一、范畴的概述(一)范畴的概念及特性1.范畴的概念范畴,英文单词为category,有种类、类别、部门、范畴的意思,是人类在认识客体的过程中形成的基本概念[1]。
在哲学史上,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最早对范畴做过系统研究。
他在《范畴篇》中提出是个哲学基本概念[2]:种属、数量、质、关系、位置、时间、姿态、拥有、行动和被动,从而把范畴看做是对客观事物的不同方面进行分析归类而得出的基本概念。
较早将范畴理论引进法学领域的是张文显教授,他认为,建构范畴体系是法学走向成熟的必由之路,他将法学的范畴领域划分为本体论、进化论、运行论、主体论、客体论以及价值论六大类型[3]。
形成了对法哲学基本问题的一个体系化的概念论述。
我们认为,范畴是已经经过无数次实践的证明,并已经内化、积淀为人类的思维成果,是人类思维成果高级形态中具有高度概括性、结构稳定的基本概念,是反映事物本质属性和普遍联系的基本概念。
经济法法律案例分析题库(3篇)

第1篇一、选择题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下列哪项不属于合同的订立方式?()A. 口头形式B. 书面形式C. 签字盖章D. 电子合同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下列哪项不属于垄断行为?()A.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B. 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C. 行政垄断D. 价格欺诈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下列哪项不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A. 商业贿赂B. 恶意贬低C. 擅自使用他人商业秘密D. 产品质量合格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下列哪项不属于消费者的权利?()A. 知情权B. 安全权C. 依法求偿权D. 监督权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列哪项不属于证券发行的条件?()A. 发行人具备合法的主体资格B. 证券发行文件真实、准确、完整C. 证券发行价格合理D. 证券发行规模适中二、案例分析题1. 案例背景: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一批货物,总价款为100万元。
合同签订后,甲公司支付了20万元定金。
乙公司收到定金后,因经营不善,无法履行合同。
甲公司要求乙公司退还定金,但乙公司拒绝退还。
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分析以下问题:(1)甲乙公司之间的合同是否有效?(2)乙公司是否应当退还甲公司定金?(3)如果乙公司拒绝退还定金,甲公司可以采取哪些法律措施?2. 案例背景:甲公司因涉嫌垄断被反垄断执法机构调查。
在调查过程中,甲公司向执法机构提供了虚假材料,企图逃避法律责任。
执法机构发现后,对甲公司进行了处罚。
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的规定,分析以下问题:(1)甲公司的行为是否构成垄断行为?(2)执法机构对甲公司的处罚是否合法?(3)甲公司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3. 案例背景:消费者张某在某超市购买了一款奶粉,回家后发现奶粉中含有违禁成分。
张某要求超市退还货款并赔偿损失,但超市拒绝赔偿。
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分析以下问题:(1)张某的权益是否受到侵害?(2)超市是否应当退还货款并赔偿损失?(3)张某可以采取哪些法律措施维护自己的权益?4. 案例背景:某上市公司拟发行新股,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
经济法的主要内容和范围

经济法的主要内容和范围经济法是研究经济活动中的法律规则和制度的学科,其主要内容和范围涵盖了多个方面。
本文将从多个角度来介绍经济法的主要内容和范围,其中涉及到经济法的定义、分类以及其在经济活动中的应用等方面。
一、经济法的定义经济法是指通过制定、执行和适用法律规范,调整和规范经济活动的法律体系。
它是通过立法、法律解释和司法实践来规范市场经济行为,保护企业、消费者和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的健康发展。
经济法既是国家治理经济的手段,也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基础,具有重要的社会和经济意义。
二、经济法的分类根据经济法的不同内容和对象,可以将其分为多个子领域,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 商法商法是经济法的一个重要分支,主要涉及商业活动和商业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
商法包括商事法律制度、商事主体法律地位、商业合同法律制度、公司法律制度、商标法律制度等。
商法的主要目的是保护商事合同的订立与履行、维护市场公平竞争、促进商业活动的健康有序进行。
2. 劳动法劳动法是研究劳动者与雇主之间劳动关系的法律规则和制度。
劳动法涉及劳动用工管理制度、劳动合同法律制度、工资法律制度、劳动争议处理等。
其主要目的是保护劳动者的权益,调整劳动关系,促进劳动力市场的稳定和良性运转。
3. 金融法金融法是研究金融活动中的法律规则和制度的分支学科。
金融法主要涉及银行法、证券法、保险法、外汇管理法、金融服务法等方面。
金融法的主要目的是保护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维护金融机构和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4. 知识产权法知识产权法是研究知识产权制度和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体系。
知识产权法主要包括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商业秘密保护法等。
其主要目的是保护创新和知识产权的合法权益,促进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
5. 行政法与经济管理法行政法与经济管理法是研究国家行政管理机关在经济活动中的法律规则和制度。
行政法涉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裁决、行政监察等方面。
经济管理法主要涉及宏观经济调控、市场监管、产权保护等方面。
试论社会整体经济利益作为经济法的基石范畴

第 1 卷第 1 9 期 20 0 6年 1月
河南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J u lf n n u ie s olg o maoHe a B s sC l e n e
Vo 9 No L1 .1
Jn 2 0 a.06
试论社会整体经济利益作为经济法的基石范畴
一
、
经济法基石范 畴之提出 为基石范畴 。它在体系 中居于奠 划分 为个人利益 、公共 利益和社
“ 范畴”一词有两种用法:一 基和起 始 的核心 地位 ,因而只能 会利益,并认为 在一定 时期可能
是指类 型 、范 围 ;一 是 指 人 的 思 是一个 。基石范 畴规定着普通 范 先考 虑 一 些 利 益 。而 在 另 一 时 期
维对客观事物 的普遍本 质 的概括 畴 、基本范畴 的实质 内涵 和相互 应该优先考 虑别 的利益 。2 O世纪 和反映。后 者是个哲 学名词 ,中 关系。如果说每个 范畴都是理解 应 该 优先 考 虑社 会 利 益。而且 , 外哲学家们对此进行过 系统的研 世界现象 之 网 的概 念上 的纽结 , 他认为社会利益 是指涉及 文明社 究 。马克思 主义哲学 认为 ,范畴 那么基石范畴则是总纽结。 是反映客观事物 的本 质联 系的思 会 的社会生活并 以这种生 活的名 具体在 法律 方面 ,民法 、刑 义 提 出 的 主 张 、要 求 和 愿 望 ,包
它的科 学 性 、系 统 性 和 稳 定 性 反 范畴体 系。众所 周知 ,经 济法是 质 与 形 式 的关 系 。不 同 时 期 的不
映了并且决定着 这 门学科 的存 在 2 O世 纪 世 界 法 律 体 系 的 一 大 创 同的利益需求 ,造 就 了不 同的法 基础 和发展前景 。按照范 畴体 系 新 ,它是顺应 于垄断条 件下社会 律部 门,并决 定着其 特有 的调整 内部 各个 范畴 反 映现象 的深 度 、 化大生产 和商品经济矛 盾发展 的 对象和方法。 比如 :商 品经济 的 广度及其抽象化程 度 的不 同,可 要求 ,在 国家对 社会经 济进行实 发展强调平等 与 自由,要 求保护 商人 )的利益 ,于是产生 以把范 畴划分 为普 通范畴 、基本 质 性 干预 的 过程 中产 生 并 发 展 起 个人 ( 范畴和基石范畴 三个 层次。而在 来 的。美 国法学 家庞德 认 为,法 了以 自由协 商方式调整平 等财产 整个范 畴逻辑推演 、序列而生 的 律的首要任务是 确认 、协 调或调 关系和人 身关 系 的 民 ( )法 ; 商 范畴体 系 中,作 为逻辑起 点 ,规 整各种利益 ,以保障社会 的和平 国家或 称 之为公 共 利 益 的需 求 , 产生了以命令 强制方式调 整行政 定并 贯 穿 着 整 个 体 系 衍 生 的 ,则 和秩序。他把法 律所保 护的利益
浅议经济法基本权利范畴

浅议经济法基本权利范畴经济法是指权益调节的法律体系,包括市场规则、产权制度、合同制度等一系列法律制度。
而在经济法中,基本权利范畴体现了个人在经济交往中得到的最起码的保障。
基本权利范畴中主要包括产权、合同自由、公正合理的竞争权利、知识产权、劳动权、消费者权利等几个方面。
一、产权产权是指个人或组织对某种财物所享有的支配权。
它是经济活动进行的前提和必要条件,因为只有产权得到有效保护,才能调动人们的生产积极性和经济活动热情,才有了针对性和计划性的投资和经营。
没有产权保护,就没有经济活动的基础。
在现代市场经济中,产权已逐渐成为基础性的人权之一。
二、合同自由合同自由是指个人和组织在满足法律规例的前提下,通过合意方式进行自由交易。
合同自由制度的实施,意味着市场经济的正式确立。
这种制度强调合同强制力的弱化,鼓励签订契约。
合同自由的确立使得市场交换过程更加稳定高效,并能促进财富的合理配置。
三、公正合理的竞争权利公正合理的竞争权利是指经济主体在一定规则的条件下进行经济竞争的权利。
竞争是推动经济发展的动力源泉,是提高产品质量、创新、降低价格的主要手段。
但竞争如是强烈而无序,它将损害消费者的福利,因此必须建立起一定的法律体系保护这种公正合理的竞争。
四、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是指个人、企业在发明、科研、文学、艺术等领域上所享有的一种特殊财产权利。
知识产权不仅可以鼓励发明家和创作者为社会创造出新的创意和发明,还可对社会分配和技术交流起着重要作用。
设计这种知识产权,可以保护了发明人和创作者的创新,鼓励他们为创作作出更多努力。
五、劳动权人类活动的核心是工作。
人们利用自己的劳动力为社会做贡献,因此,劳动权也是一项重要的基本权利。
保护劳动者的权益,是维护社会经济稳定和社会公义的重要保障。
六、消费者权利消费者权利是指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和服务中享有的一系列权利,包括知情权、医疗服务权、安全权、选择权等。
在市场经济的运行过程中,消费者权利的保障有助于保证市场运行的公正、合理,增强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的信心,同时给经济增长带来更多的支撑和动力。
经济法基本内容

经济法基本内容
经济法是对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关系进行整体、系统、全面、综合调整的一个法律部门。
本文将介绍经济法的基本内容,包括其调整对象、作用和特征等。
一、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经济法是对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关系进行整体、系统、全面、综合调整的一个法律部门。
它的调整对象是国家在参与、组织和管理社会经济生活中发生的经济关系。
这种经济关系包括国家与企业、国家与公民、企业与企业、企业与公民之间的各种经济关系。
二、经济法的作用
经济法的作用主要有三个方面:
1. 保障国家经济安全。
经济法通过制定相关法律法规,保障国家经济安全,维护国家经济稳定和发展。
2. 维护市场秩序。
经济法通过规范市场行为,保护公平竞争,防止垄断和欺诈等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3. 保护公民合法权益。
经济法通过制定相关法律法规,保护公民的财产权、合同权、消费者权等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经济法的特征
经济法具有以下特征:
1. 经济法是调整经济关系的法律部门。
经济法主要调整国家在参与、组织和管理社会经济生活中发生的经济关系,而不是其他类型的关系。
2. 经济法具有综合性和系统性。
经济法是对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关系进行整体、系统、全面、综合调整的法律部门,它包含了多个法律法规,形成了一个完整的法律体系。
3. 经济法具有强制性和规范性。
经济法是通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法律规范来调整经济关系,具有强制性和规范性。
4. 经济法是随着经济发展而发展的。
经济法的内容和制度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变化而不断完善和调整。
试论经济法的宗旨

试论经济法的宗旨摘要:经济法的宗旨是经济法学基础理论的基本范畴之一,是研究经济法学的逻辑起点,对其进行深入、系统的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经济法的宗旨决定经济法的价值,经济法的价值是经济法宗旨的体现,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是经济法宗旨向经济法价值转化的保障。
研究经济法宗旨必须遵循揭示矛盾特殊性、主观与客观、实然与应然、相对与绝对相结合的原则。
经济法是为了解决两个失灵的问题而产生的。
经济法的宗旨是保障政府有效干预经济运行。
关键词:经济法;宗旨;两个失灵经济法的宗旨是经济法学的基本范畴之一,是研究经济法学的逻辑起点,对其进行深入、系统的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意义。
在九十年代初期及以前,几乎没有学者对这一问题进行探讨,而把主要精力放在关于经济法调整对象问题的探讨上,在关于经济法的调整对象问题上取得丰硕研究成果之后,学者逐渐发现了研究经济法宗旨问题的价值,并逐渐发现其在经济法基础理论研究中的重要地位,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重视对经济法宗旨问题的研究,并取得了不少有价值的成果,但与经济法基础理论中的其他范畴相比,对经济法宗旨问题的研究仍明显不足,尚没有形成一个有机、系统的理论体系,也没有发挥经济法宗旨问题在经济法基础理论研究中所应该发挥的作用,因此,对这一范畴进一步进行研究,对经济法基础理论研究的深入,对经济法学科体系的完善以及对经济法制建设的发展都具有深远的意义。
在此,笔者在借鉴学界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尝试对经济法宗旨的一些重要问题进行深入、系统的研究,以期推动经济法学基础理论研究的深入与发展。
一、经济法的宗旨释义(一)宗旨的含义探讨经济法的宗旨,首先要探讨宗旨的含义。
由于宗旨并非是一个法学专用术语,而是一个日常生活及各学科中普遍使用的术语,因此,我们首先要到日常生活及各学科中去探寻其最一般的含义。
《现代汉语大词典》“宗旨”词条的解释为:“主要的思想或意图、主意。
”;《现代汉语辞海》“宗旨”词条的解释为:“主要的目的和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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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经济法的基本范畴【摘要】经济法的基本范畴是经济法普通范畴和许多具体范畴的源头,是经济法范畴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但是,目前学界就经济法的基本范畴是什么各持己见,国家干预权说、经济自治权说、自由、秩序、公平说等等众说纷纭。
笔者认为,经济权利是经济法的基本范畴,在全面继承学界已有的研究成果的基础之上,综合意见,从基本范畴的确定标准的角度来论证经济法的基本范畴之经济权利,并论证在此基础上衍生出经济法的具体范畴,即经济自由权、经济平等权、国家干预权以及经济主体、经济行为、经济责任和经济规范。
【关键词】基本范畴、经济权利、经济自由、经济平等、国家干预权、研究方法引言范畴及其体系是人类在一定历史阶段理论思维发展水平的指示器,也是各门科学成熟的标志和基石。
部门法之所以有其独立的研究价值,就在于其有自己独有的研究范畴。
而在我国法学特别是经济法学中范畴研究十分薄弱环节,经济法作为独立法律部门也一直受到民商法和行政法等传统部门法的抨击,故而,研究经济法的基本范畴是极其重要的。
一、范畴的概述(一)范畴的概念及特性1.范畴的概念范畴,英文单词为category,有种类、类别、部门、范畴的意思,是人类在认识客体的过程中形成的基本概念[1]。
在哲学史上,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最早对范畴做过系统研究。
他在《范畴篇》中提出是个哲学基本概念[2]:种属、数量、质、关系、位置、时间、姿态、拥有、行动和被动,从而把范畴看做是对客观事物的不同方面进行分析归类而得出的基本概念。
较早将范畴理论引进法学领域的是张文显教授,他认为,建构范畴体系是法学走向成熟的必由之路,他将法学的范畴领域划分为本体论、进化论、运行论、主体论、客体论以及价值论六大类型[3]。
形成了对法哲学基本问题的一个体系化的概念论述。
我们认为,范畴是已经经过无数次实践的证明,并已经内化、积淀为人类的思维成果,是人类思维成果高级形态中具有高度概括性、结构稳定的基本概念,是反映事物本质属性和普遍联系的基本概念。
2.范畴的特性(1)范畴是主观性与客观性的对立统一。
范畴作为思维的产品和结构单位在形式上是主观的,但范畴的内容,即范畴所反映的属性和联系是客观的,是客体本身所具有的[4]。
(2)范畴是确定性与相对性的对立统一。
范畴具有确定的意义和应用范畴。
他是对可以的一定的存在形式、存在规定、内在联系的反映。
这构成范畴的特定内容、意义和应用范围,人们不能任意地增减或扩缩。
(二)范畴与近似概念的界定1.范畴与理论范畴及其体系是人类在一定历史阶段理论发展和理论体系形成的水平的指示器。
“任何一门科学成熟的标志,总是表现为将已经取得的理性知识的成果——概念、范畴、定律和原理系统化,构成一个科学的理论体系。
这种理论体系不是零碎知识的汇集,也不是一些定律的简单拼凑,更不是许多科学事实的机械凑合,而是有其一定内部结构的、相对完整俺就是最高的理性认识。
理性认识的发生和发展的知识体系,或者说,是反应对象本质、对象发展规律的概念体系。
[5]”一门科学的一些基本概念的形成有赖于科学理论系统的建立,而这些概念的形成以及相应的基本规律的确立,是该科学理论得以形成的前提。
科学研究是最高的理性认识。
理性认识的发生和发展是一个形成概念范畴、并将概念范畴序列化、体系化的过程[6]。
同时也是理论和理论体系形成和发展的过程。
2,。
范畴与原则原则是事物的本质,是事物的原生规则,是从自然界和人类历史中抽象出来的,正确反映事物的客观规律的真理和本质属性,具有明确的准则性和导向性,并且反映一种事物(件)的精神和价值。
一般表现为一种指导思想或准则。
而范畴是认识、理解和论证的工具,是内化的人类的思维成果[7]。
原则和范畴属于不同的概念,原则一般作为准则贯穿事物发展的始终。
而范畴一般作为工具,是论证事物独立性的基石和基础。
(三)法学的范畴体系法学范畴体系是一系列个别范畴的有机集合。
一方面,法学范畴体系的构建离不开法学家的理性发现和创造;另一方面,法学家构建什么样的范畴体系,这个体系的基石范畴是什么,却离不开社会的法律实践。
因此,法学的范畴体系是由法律实践决定的,最终是有社会的发展阶段和程度决定的。
部门法学范畴的研究将最终决定各个部门法学的存废。
法学范畴的体系可与法学部分的划分相适应,分为宪法法学范畴、民法学范畴、刑法学范畴、行政法学范畴、经济法学范畴、诉讼法学范畴、国际法学范畴、法史学范畴、法理学范畴[8]等。
二、经济法的基本范畴(一)经济法概述1.经济法的概念经济法是调整国家从社会整体利益出发,对经济活动实行干预、管理或调控所产生的社会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9]。
经济法为国家对市场经济活动进行适当干预和宏观调控提供法律手段和制度框架,防止市场的自发性和盲目性所导致的弊端。
2. 经济法的基本属性[10]经济法最基本的属性在于它体现了国家运用法律对社会经济活动的干预。
它是在市场自发性和盲目性的弊端出现时才进行适当的干预,且其干预的手段表现为宏观调控。
具体表现在:第一,与传统部门法相比,经济法具有突出的现代性(其中包括政策性和社会性等),是典型的现代法;第二,与基础部门法相比,从运行环境上看,具有高级型和高层次性,是典型的高级法;第三,从法益保护上看,与更侧重于保护私人利益或国家利益的部门法相比,它更具有社会性;第四,与所有部门法相比,具有突出的经济型、规制性和政策性。
(二)经济法的基本范畴之经济权利概述1.经济法基本范畴释义[11]经济法的基本范畴是经济法普通范畴和许多具体范畴的源头,是经济法范畴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作为经济法的基本范畴,应当能够集中地体现经济法的灵魂,体现经济法的价值理念,尤其体现着它的质的规定性。
包含其中的基石范畴,更是应该能够用经济法的价值观直接或间接地把经济法的应然与实然状态相联结, 并贯穿于各具体的经济法律、法规之中, 贯穿于经济立法、执法、司法的整个运行过程之中。
2.经济法基本范畴的确立标准[12]首先,它必须在经济法中使用很多,是经济法中最普遍和最平常的现象,体现经济法的基本价值理念。
经济法的基本价值理念是,它相信可以克服或缓和生产社会化或垄断等所引起的个体与社会矛盾的冲突和传统法律理念的混乱,能够建立新的理想的社会经济生活目标模式,在这个模式下,个体经济自由、经济权利同社会协调、和谐的秩序,形式公平和实质公平兼顾。
其次,它必须具有基础地位,其他经济法概念都是以它为基础产生的。
范畴凝结着客体的内在联系,构成理性思维的基本单位,基本范畴则蕴含客体的深层本质和普遍规律,为理性思维的深化进程规定着逻辑起点和推演主线,是其他经济法概念的产生基础。
第三,它反映或概括了经济法最基本的现实问题,抽象性和概括性最强,但规定性最小。
在概念范畴从抽象到具体的往返流动、相互转化、彼此依存中客体的矛盾运动、固有规律和现象形态得以逻辑再现和理性回复,在这整个活动中,基本范畴所起到的是一种引导和宏大叙事的作用。
而一般范畴是指概括和反映局部或简单经济法现象的基本概念,是跟微观的经济法具体范畴。
所以,经济法的基本范畴是抽象性和概括性最强但规定性最小的经济法的概念[13]。
最后,它还必须是与其他部门法的范畴可以相区分的,有其自身存在的价值。
基本范畴大多单个出现,每个基本范畴在经济法中都可以是一个独立的研究单元。
但这些范畴之间存在着紧密的内在逻辑联系,他们交织在一起,共同支撑起整个经济法学科体系的基本框架。
从而使其与其他部门法相区分。
(三)经济权利是经济法基本范畴1.经济权利的概念和特征经济权利是指经济法主体可以依法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或要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自由,是由经济法律、法规所确认的一种资格或许可。
经济权利作为经济法的基本范畴有其自身的特点:首先,经济权利的主体广泛。
经济权利的主体是所有的经济法主体,包括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非营利性社会组织、经济组织、自然人等都可能享有。
其次,经济权利的内容广泛。
经济权利的主要内容包括:国有资产管理权,国有企业经营权,承包经营权,经济请求权,申诉、举报、诉讼的权利,市场准入的权利,参与市场活动的权利,获得资源、机会的权利,竞争的权利和获得经济发展成果的权利。
3.经济权利是经济法基本范畴的原因[14]第一,经济权利是经济法规定的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是一种保护个人正当利益的制度安排,存在于一切经济法律规范中;是在经济法中使用很多,经济法中最普遍和罪平常的现象。
第二,经济法律规范的核心是行为模式,行为模式是通过权利安排形成的,所以经济权利是经济法律规范的核心;是产生其他经济法概念的基础。
第三,经济权利具有抽象性、概括性强,而规定性小的特征,在法律现象中的诸多矛盾都是利益矛盾的反映,经济法律现象中出现的诸多矛盾也都是以经济权利的冲突为始点,并以经济权利的调和为终点,它反映和概括了经济法最基本的现实问题,在经济法中具有基础地位。
第四,经济权利自身的全体性特征决定了不能为传统的部门法律所吸纳,使其成为了与其他部门法相区分的,具有其自身存在的价值的经济法的基本范畴。
三、以经济权利为基础衍生出的经济法具体范畴经济法的具体范畴是经济法研究具体领域的概念,是基于经济法基本范畴而衍生发展起来的研究对象。
对经济法的具体范畴可以作如下的归纳:由经济权利直接分类而产生的经济自由权与经济平等权。
经济自由和经济平等在哲学上是可以相互包含。
自由和平等是构成权利的两个最基本的精神内核。
自由是构成权利的内容要素,平等是构成权利的形式要素[15]。
故而经济权利可以直接产生经济自由权和经济平等权。
经济自由权是指在法律规定的框架下,市场主体的营利动机、意志及其行为的客观化应当受到国家的尊重与保护,并排除公权力恣意侵犯的一种能力或资格。
而经济平等权是指各市场主体在进入和退出市场时享有平等的权利,受到法律的平等保护。
任何市场主体,包括消费者、经营者以及市场监管者都平等的受到法律的规制和保护,除非法律另有规定,任何主体不享有特权。
由经济权利引导出来并作为经济权利从属性概念的国家干预权。
垄断的产生是经济法产生的主要标志之一,而经济法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在其体系中,宏观调控法和市场规制法是其主要构成,经济法的出现为国家权力干预经济、制订实施相应政策提供了依据[16]。
由此,在经济社会化程度不断加深的当代,经济权利变得更需要依赖国家干预才能更好地实现。
国家干预权是指国家有权依照法律规定,对出现市场混乱情形和制定国家宏观经济计划时,对国家经济进行干预的权利。
它体现的是权力的范畴,反映了经济范畴体系兼具有公私法双重性质。
而国家干预权又是经济法许多概念或范畴例如宏观调控权的建立的基点。
由经济权利引导出来的经济法律主体、经济法律行为、经济法了责任和经济法律规范等具体范畴[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