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的概念本质和基本原则
经济法的概念及原则

经济法的概念及原则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宏观经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在社会主义国家,经济法是对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关系进行整体、系统、全面、综合调整的一个法律领域。
在现阶段,它主要调整社会生产和再生产过程中,以各类组织为基本主体所参加的经济管理关系和一定范围的经营关系。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是指经济法所特有的,作为其构成要素和功能基础的重要原则,是贯穿于经济法的制定和实施全过程的基本准则。
它反映经济法的本质,对经济法的功能起着决定性的导向作用,是经济法的体系结构、基本内容以及实施的核心。
一、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原则社会公共利益,指的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不特定多数人的利益。
社会公共利益原则要求经济法以不特定多数人利益的保护为目标,协调个体的营利性和社会的公益性,以实现社会整体经济的持续、健康、协调发展。
二、保护竞争公平原则竞争是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也是市场经济的活力之源。
竞争的公平性要求竞争的参与者有平等的竞争机会,权利与义务要相一致;各种市场主体同等地受法律保护;对竞争中的弱者应给予必要的法律保护。
竞争公平原则,不仅反对和限制垄断,限制不正当竞争行为,而且反对地方保护主义,以促进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的形成。
三、促进经济发展原则经济发展是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来源之一,也是各国政府宏观干预的基本目标之一。
促进经济发展原则要求经济法以促进生产力发展和社会物质福利水平提高为根本目的。
它要求经济法以效率为先导,以效率与公平辩证统一为价值目标,并把有效市场和宏观调控结合,体现效率又促进公平。
同时,要运用法律手段优化资源配置,调整产业结构,保持合理的生产关系和生产力布局,建立和健全合理的所有制结构和产业结构,形成良好的经济发展机制和秩序。
四、保障经济安全原则保障经济安全原则要求在法律的制定和执行中确立防范和应对经济风险的制度,保障国民经济稳定、健康地发展。
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市场机制的自发性、盲目性和滞后性特点以及外部效应等都可能引起经济安全问题。
简述经济法的三大基本原则

经济法的三大基本原则经济法三大原则包括社会本位原则、兼顾公平与效率的原则、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一、社会本位原则社会本位原则之所以能够成为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是由经济法的本质属性决定的。
经济法把社会本位作为自己的调整原则,就表明经济法在对产业调节、固定资产投资、货币发行、价格水平、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产品质量控制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关系进行调整时都必须以社会利益为本位。
与此同时,任何市场主体,在进行市场行为时都不能一味地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而忽视对社会公共利益的关注,否则,也是对自己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的背离。
二、兼顾公平与效率的原则(一)公平原则经济法上的公平,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1、主体地位平等。
主体地位平等是经济公平的前提条件,无主体地位的平等就无公平可言。
2、交易机会均等。
交易机会均等是经济公平的基本内容。
它一方面要求经济法所提供的交易机会必须向所有经济法主体开放,另一方面要求经济法不得为某一或某些主体提供独占市场的机会。
3、权利义务对等。
权利义务对等是经济公平的核心内容。
经济公平要求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对等是权利和义务在数量上等值性的必然要求。
(二)效率原则同公平原则一样,效率原则也是经济法的重要原则。
这是因为任何一个公平、自由、正义、有序的社会也必然是一个高效的社会。
没有效率的社会无论如何也算不上一个理想的社会。
作为经济法基本原则的公平效率,既有相互促进的一面,又有相互矛盾的一面。
只要效率而不要公平,最终会降低效率;只要公平而不要效率,这种公平也很难维持长久。
三、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可持续发展,反映了当代人对人类社会经济活动、生存环境和发展的反思,表达了当代人的一种发展观,也反映了当代人的超前意识和忧患意识,以及当代人的社会责任感。
第二章经济法的概念、本质与特征总结

本 章小 结
3、经济法的本质
社会法,具有鲜明的阶级性和民族 性
4、经济法的特征
经济性、政策性、政府主导性和综 合性
实例分析
案情介绍:
1997年,东南亚爆发了金融危机。面对 危机,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为了应对国际 投机“大鳄”的市场炒作,于1998年8月动 用了近千亿港元入市操作;
实例分析
案情介绍:
1998年9月5日,为了进一步巩固香港的 货币发行局制度,减低投机者操纵市场使 银行同业市场和利率出现动荡的机会,香 港金管局推出7项技术性措施,这7项措施 集中在港元兑换美元的兑换保证和有关银 行港元流动资金贴现方面的新措施两个方 面。
实例分析
1998年9月7日,为了严格治市,强化金 融监管,香港政府财政司公布了严格香 港证券及期货市场纪律的30条措施。这 30条新措施的实施涉及联合交易所,期 货交易所、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证 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和财经事务局 五个机构。
大经济法说;
经济法规说; 企业法说; 国民经济运行法说; 宏观调控法说;
经济管理法说;(纵向关系说)
管理协作(调)说;(纵横统一说)
调整对象说:
(二)否定经济法独立地位 的学说
学科经济法说; (否定的经济法规说) 综合法律部门说;
经济行政法说。
二、经济法的概念
本教材的定义:
经济法是调整经济管理关系、维
4、是“以公为主、公私兼顾”的法
三、经济法的本质与特征
(二)经济法的特征
1、经济性或专业性 2、政策性 3、政府主导性 4、综合性
本 章小 结
1、经济法的定义
经济法是调整经济管理关系、维护 公平竞争关系、组织管理性的流转和协 作关系的法。
东财《经济法》在线作业全及答案

东财《经济法》在线作业全及答案第一章经济法的产生与发展1、经济法产生的基础条件是(b)A、政治B、经济C、文化D、思想2、经济法产生的根本原因是(a)A、社会化生产与生产关系的矛盾B、经济集中于经济民主的对立统一C、法和法学自身的发展D、一定的经济法学说的形成 3、世界上第一个以“经济法”命名的法规产生于(b)A、美国B、德国C、法国D、捷克斯洛伐克4、第一部经济法典产生于(d)A、美国B、德国C、法国D、捷克斯洛伐克5、最早提出“经济法”一词的是(a)A、摩莱里B、欧文C、奥特D、洛克第二章经济法的概念、本质和基本原则 1、认为经济法是调整经济管理过程中和计划指导下的经营协作活动中所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的学说又可称为()A、纵向关系说B、横向关系说C、纵横同一说D、管理协调说2、经济法调整的社会关系包括哪些()A、经济管理关系B、维护公平竞争关系C、组织管理性的流转和协作关系D、全部经济关系3、经济管理关系包括()A、广义经济关系B、宏观经济关系C、狭义经济关系D、微观经济关系4、经济法的本质包括()A、经济法是平衡协调法B、经济法是社会本位法C、经济法是系统、综合调整法D、经济法是经济集中于经济民主对立统一的法E、经济法是“以公为主、公私兼顾”的法 5、经济法的特征包括()A、经济性或专业性B、政策性C、政府主导性D、综合性6、平衡协调原则是由()和()所决定的一项普遍原则A、社会性B、知识性C、公私交融性D、差异性7、维护公平竞争原则直接体现在()A、竞争法B、质量法C、产品法D、民法8、责权利效相统一原则的核心是()A、利益第一B、义务第一C、责权利相一致D、权利义务等量1、CD2、ABC3、BD4、ABCDE5、ABCD6、AC7、A8、C第三章经济法的地位和体系1、划分法律部门的最主要标准是(a)A、法律规范调整社会系的性质B、法律调整的方法C、法律调整的手段D、法律调整的过程2、由本国各法律部门构成的具有内在联系的整体称为(d)A、法律制度B、法的历史类型C、法律关系D、法律体系3、凡是能够引起经济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事物,即称为(b)A、法律规定B、法律事实C、法律行为D、法律活动4、民商法与经济法在经济关系调整中是(a)关系A、相辅相成的B、各自独立的C、民法为主D、经济法为主5、各个法律部门都有自己的主旨思想,经济法的主旨思想是(a)A、社会责任本位B、行政权力本位C、个体权利本位D、企业效益本位第四章经济法的制定与实施1、经济权利是由()所确认的一种资格或许可A、法律法规B、经济法律法规C、民事法律法规D、民事诉讼法律法规2、下列()可以成为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A、国家经济管理机关B、个体工商户C、企业法人D、公民E、个人合伙3、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是()A、主体B、主观方面C、客体D、客观方面E、内容1、B2、ABCDE3、ACE第五章经济法主体的一般原理 1、下列()经济法主体具有法人资格A、个体工商户B、公司C、农村承包经营户D、个体合伙2、下列各项中,()能够成为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A、公民李某B、某有限责任公司C、某企业委托的业务员D、某是财政局3、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可以分为()A、经济管理主体B、经济活动主体C、经济领导主体D、经济指挥主体4、享有经济职权的经济法主体是()A、企业组织B、事业单位C、国家机关D、社会团体5、根据经济责任制的产生根据及其实现方式和特点,可以对经济责任划分为()A、一般经济责任制B、国家经济责任制C、特殊经济责任制D、公民经济责任制1、B2、ABD3、AB4、C5、AC 第六章经济法管理主体1、国家规定的各类经济法主体的义务,对于有关经济法主体来说,都是()履行的A、可以B、不必C、必须D、由自己决定是否2、下列属于经济法管理主体的是()A、政府及其管理部门B、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其常务委员会C、特殊企业D、经授权的其他组织3、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只能以()独立的进行经济法律行为A、自己名义B、国家名义C、单位名义D、社会团体名义1、C2、ABCD3、A第七章企业1、我国公司的定义揭示了我国公司的基本涵义是()A、公司是承担有限责任的企业B、公司是有法人资格的企业C、公司也可以是非法人型的D、公司也可以是承担无限责任的E、公司是依照公司法设立的2、按照私人投机冒险要求资本扩张、规避风险的逻辑和近代资本主义的传统,企业可以分为()A、自然人独资企业B、合伙企业C、公司企业D、法人企业3、历史上在典型企业行使之外发展起来的两种非典型企业是()A、合作社B、公司企业C、合伙企业D、国有企业4、依照法律是否一般的适用于普通的企业,可以将企业法分为()A、特殊企业法B、普通企业法C、国有企业法D、公司企业法5、依照《企业法》的规定,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实行的内部领导制度是()A、厂长(经理)负责制B、党委领导下的厂长(经理)负责制C、职工代表大会领导下的厂长(经理)负责制D、厂长(经理)分工负责制6、我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的职工代表大会是()A、企业的权力机构B、企业的参谋机构C、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D、企业咨询机构7、在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中,依照《企业法》的规定,有权决定企业行政机构设置的是()A、厂长B、职工代表大会C、企业党委D、企业上级主管部门8、在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内部,要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同时建立企业工会委员会。
经济法基础内容

经济法基础内容经济法是对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关系进行整体、系统、全面、综合调整的一个法律部门。
经济法基础知识点总结法的本质与特征1.法的本质总结:法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的体现。
(1)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2)法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是社会客观需要的反映。
(3)法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和根本利益,而不是统治阶级每个成员个人意志的简单相加。
(4)法体现的不是一般的统治阶级意志,而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
2.法的特征(1)法是经过国家制定或者认可才得以形成的规范,具有国家意志性。
(2)法凭借国家强制力的保证而获得普遍遵行的效力,具有强制性。
(3)法是确定大家在社会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具有利益导向性。
(4)法是明确而普遍适用的规范,具有规范性。
法律关系法律关系是被指法律规范所调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任何法律关系都由主体、客体、内容三个要素构成。
1.法律关系的主体:当事人,至少有两个主体。
(1)公民(自然人及自然人属性的企业)(2)机构和组织(法人)(3)国家(4)外国人和外国社会组织2.法律关系的内容(权利与义务)(1)法律义务包括积极义务和消极义务。
(2)任何一方的权利都必须有另一方义务的存在,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
3.法律关系的客体(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特征:能为人类所控制并对人类有价值。
举例:水和空气是否属于法律关系客体?大自然中的河流,空气不能被人类控制则不能作为客体,如能被控制并能带来价值则可以成为法律关系客体,如制售的氧气和矿泉水等。
(1)物:自然物;人造物;货币和有价证券(2)非物质财富:①知识产品(著作、发明)②道德产品(荣誉称号、嘉奖表彰)(3)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①生产经营行为②经济管理行为③提供一定劳务的行为(保管行为)④完成一定工作的行为(承包人完成的建设项目)(4)人身①活人的整个身体,不得视为法律上的“物”;②权利人对自己的人身不得进行违法或者有伤风化的活动;③对人身行使权力时必须依法进行,不得超出法律授权的界限。
对经济法的认识和理解

对经济法的认识和理解经济法作为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规范和调节市场经济活动、保障经济秩序、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从经济法的定义、经济法的功能、经济法与其他法律领域的关系以及经济法的发展趋势等方面,对经济法进行深入的认识和理解。
一、经济法的定义经济法是指调整国家在协调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所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包括各种经济法、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是市场经济活动的重要保障。
二、经济法的功能1、规范市场主体:经济法通过规定市场主体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保障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促进市场竞争的公平和有序。
2、维护市场秩序:经济法通过规范市场交易行为,防止不正当竞争和垄断行为,维护市场秩序的稳定和公平。
3、调控宏观经济:经济法通过规定国家对经济的宏观调控措施,保障经济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4、保障劳动者权益:经济法通过规定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就业机会的平等和劳动关系的和谐。
三、经济法与其他法律领域的关系1、与民法的关系:经济法与民法都是调整社会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两者相互补充、相互协调。
民法主要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而经济法则主要调整国家对经济的宏观调控和管理。
2、与行政法的关系:经济法与行政法都涉及到国家对经济的干预和管理,但两者的侧重点不同。
行政法主要调整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和行政程序,而经济法则主要国家对经济的宏观调控措施及其监管。
3、与商法的关系:经济法与商法都涉及到商业活动和商业关系,但两者的调整范围不同。
商法主要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商业关系,而经济法则主要涉及国家对经济的宏观调控和管理。
四、经济法的发展趋势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全球化的加速,经济法面临着越来越多的挑战和机遇。
未来,经济法将呈现出以下发展趋势:1、更加注重保护消费者权益: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成为越来越重要的议题。
未来,经济法将更加注重保护消费者权益,加强监管力度,打击不正当竞争和垄断行为。
经济法律关系

第一章经济法律制度基础一、经济法的概念及调整对象(一)法的一般知识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称。
法是统治阶级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意志的集中体现。
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二)、经济法的概念经济法是国家组织、协调、管理社会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三)、经济法的调整对象1、经济法调整对象经济法作为我国法律体系中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它是以一定范围的经济关系为调整对象的。
经济关系是指人们在一定的生产方式上产生的生产、分配、交换、消费的社会关系。
2、经济法调整的具体经济关系。
我国目前经济法调整的经济关系主要有以下几种:(1)宏观经济调控关系。
(2)市场主体调控关系。
(3)市场运行管理关系。
(4)社会经济保障关系。
(5)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关系。
二、经济法的本质、特征与基本原则(一)经济法的本质和特征。
1、经济法的本质经济法是统治阶级在一定经济领域中的法律体现,反映了统治阶级干预经济领域和维护经济利益的根本要求,是统治阶级在经济领域中行使权力的一个重要手段。
2、经济法的特征综合性、全面性、经济性、规制性(二)、经济法的基本原则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是指经济法的制定和实施的基本指导准则(1)遵守客观经济规律的原则。
(2)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维护多种经济成分不受侵犯原则。
(3)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原则。
(4)市场机制与国家宏观调控相结合原则。
(5)贯彻实行经济责任制原则。
(6)提高经济效益原则。
三、经济法的作用(1)保障经济改革的顺利进行。
(2)促进国有经济为主导的多种经济形式的发展。
(3)促进社会科学技术的进步与发展。
(4)促进企业改善经营管理,增强经济活力。
(5)促进对外经济联系,扩大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
四、经济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一)经济法律关系的概念经济法律关系是指经济法律关系主体,根据经济法的规定,在参加国家协调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所形成的经济职权和经济职责,以及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关系。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的内容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经济法是指规范国家经济活动的一系列法律规定,是维护经济秩序和保护市场经济正常运行的重要法律体系。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包括:一、法律约束原则经济法的第一基本原则是法律约束原则。
这一原则确立了法律对经济活动的主导地位,规定了一切经济主体在从事经济活动时必须遵守国家法律的规定,依法经营,不得违法从事经济活动。
法律约束原则是保障经济秩序正常运行的重要基础。
二、市场调节原则市场调节原则是经济法的第二基本原则。
市场调节是市场经济的特征之一,其基本原则是竞争自由、价格合理、资源配置有效。
根据市场调节原则,国家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市场的公平竞争,防止市场垄断,维护市场秩序的正常运行。
三、公平正义原则公平正义原则是经济法的第三基本原则。
在市场经济中,公平正义是确保每个经济主体享有平等的机会,遵循公平的竞争和交易规则,实现社会正义和共享发展的基础。
经济法在规定经济行为时应当体现公平正义原则,保障全体市场参与者的合法权益。
四、法律权威原则法律权威原则是经济法的第四基本原则。
这一原则规定了国家法律在经济活动中的权威性和不可抗拒性,要求所有经济主体遵守国家法律的规定,尊重法律权威,否则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和惩罚。
法律权威原则是维护国家法律权威和社会秩序的关键。
五、效益平衡原则效益平衡原则是经济法的第五基本原则。
在市场经济中,经济主体追求利益最大化是常态,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无限制地追求经济利益而牺牲社会公共利益。
效益平衡原则要求各方在经济活动中平衡考虑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确保经济发展与社会公共利益相辅相成。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贯穿于整个经济法体系之中,是规范经济行为和维护市场秩序的基石。
只有遵循这些基本原则,才能促进经济的健康发展,实现经济法律体系的良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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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经济法是系统、综合调整法
举例:在现代市场经济中,企业社会责任已成为 现代企业制度的必备特征,企业的各种活动几乎 都具有一定的外部效应,因而,私人责任往往同 时也是社会责任。经济法基于社会本位,将社会 责任法律化,以保障社会责任的全面实现。
强化社会责任其主要措施有:(1)将社会责 任转化为法定义务。(2)将社会政策目标转化为 社会公共干预的法定目标。(3)加重国有企业和 垄断企业的社会责任。(4)针对社会责任设置特 别的法律责任制度。例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1993年)设置了惩罚性赔偿制度;《产品质量 法》(1993年)规定实行严格责任原则,并强制 企业投办产品责任保险。
组织在经济活动中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 的总称”。 • (1)对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具有国家意志有 认识; • (2)在经济法学发展中具有开创性的地位。
2、经济法规说
经济法是“国家对国民经济各种经济关系和 各项经济活动进行调整、管理、监督、奖励或 限制的诸种经济法规的总称。”
即“调整经济关系的法规的总称”。
第二阶段即社会保障法阶段,起始于 德国1883年《劳工疾病保险法》。
第三阶段即经济法阶段,起始于美国 1890年《谢尔曼法》。
第四阶段即环境法阶段,起始于20世 纪50年代。
事实上:卫生法已经并且正在经历 一个部门法内容扩张的阶段。
英国在1848年制定了《卫生法》、1859 年制定了《药品食品法》。
(一)否定经济法的经济法含义 表述
• 1、学科经济法说
• 该说认为并不存在“经济法”部门,所谓 经济法无非是综合运用民法、行政法、刑 法、程序法等基本部门法的手段来调整经 济关系的经济法规的总和。
• 实质:经济法是一门法律学科。
2、综合经济法说
该说认为经济法是多种基本法律部门的 规范之“集合”或“综合”,构成“综 合的法律部门”,即法律部分性质各异 的规范结合在一起组成综合的法律部门。
公法:刑法、行政法、宪法
私法:民法、商法
社会法:经济法(金融法、财税法、竞争法、 房地产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自然资源 和环境保护法、卫生法、教育法、军事法
见你们教材75页第六行
社会法从其内容扩张的角度看,其发展 过程可大致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即工厂法阶段,以英国1802 年《学徒健康和道德法》为开端。
• 如计划关系中,有自上而下的计划制定、下 达和执行这些纵向管理关系,又有计划执行 者之间为执行计划而形成的合同关系,而这 里的纵向和横向经济关系是密不可分的,是 一个统一的有机的整体,既不能归行政法也 不能归民法。
• 1958年赫鲁晓夫执政时期初次改革的产物, 是中国经济法由幼稚走向成熟的一个缩影。
(三)经济法含义的总结
• 杨紫烜的“经济协调关系论”
• 调整国家在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 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其调整对象包 括企业组织管理关系、市场管理关系、宏 观经济调控关系和社会保障关系。
• 刘文华的“平衡、协调结合论”
• 认为经济法是平衡协调法,是经济集中与 经济民主对立的统一的法,是社会责任本 位法,是以公法为主、公私兼顾的法。从 机制、功能上说,经济法是综合调整法, 是系统调整法。
推荐概念:
• 经济法是国家力图干预私人经济以 解决市场化和工业化所带来的各种社 会问题,通过采取国家干预和私法自 治相结合的手段来调整国民经济活动, 以平衡和解决私法自治在市场领域必 然形成的强弱势群体之间的对立和冲 突,应对经济、社会和生态可持续发 展的部门法。
• 经济法是社会法(公法与私法之外的 第三法域)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
6、经济管理法说,也可称纵向关系说
认为经济法是调整“经济管理关系的法律 规范的总称”,包括“政府对经济的管理、 国家和企业之间的关系、企业内部的纵向 关系以及不平等的主体之间的经济关系”。
即以社会关系纵横划分为基础,经济法是 调整纵向经济关系的法律,代表着官方的 立场和观点。
• 7、纵横统一说
• 它以社会关系纵横向的划分为依据,即经济 法既要调整一定范围内的纵向经济关系,也 要调整一定范围的横向经济关系,经济法调 整纵横交叉统一的经济关系。
• 1、所谓法律社会化,就是基于由自 由放任到政府干预再到市场调节与政府 干预内在结合的法律变革过程。
• •由契约伦理到社会正义,与此对应由要 求政府干预到限制政府干预的时代精神
变革。
2、经济法以社会为本位集中地 体现在:
(1)崇尚社会公共利益。 (2)追求强弱势群体间的社会公平。 (3)经济法强化社会责任
最初由苏联学者B.K.拉伊霍尔于1947年 提出。
3、经济行政法说
认为经济行政法所调整的经济管理关系 兼有行政性和经济性,经济法应隶属于行 政法,是行政法的一个分支。
创始者是苏联民法学者C.H.勃拉图西于 1963年提出。
(二)经济法学界关于经是“调整国民经济管理和各种经济
日本从1874年开始建立医事制度,制定 了《医务工作条例》,后来又制定了《药剂 师法》(1925)、《医师法》(1933)、 《国民医疗法》(1942)、《药事法》、 《医疗法》(1948)。
二、经济法的调整范围
• (一)经济管理关系 • 指国家为管理主体的公共经济管理关
系 • (二)维护公平竞争的关系 • 采取相关措施维护、促进或限制竞争
所形成的社会经济关系
(三)组织管理性的流转和协作关系
1、国家通过政府机构或设立企业、委 托代理人直接参与经济活动;
2、平等的国家机关或财政主体之间的 经济协作关系。
三、经济法的本质
(一)经济法是平衡协调法 经济法的立法和执法从整个国
民经济的协调发展和社会的整体 利益出发,来调整具体经济关系。
•(二)经济法是社会本位法
3、企业法说
经济法是“调整企业在经营管理活动中所产 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4、国民经济运行法说
经济法是“法在调整国民经济整体运行过 程中所形成的法制度、法形式和法方法的 总和”,是关于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的法。
5、宏观调控说
认为“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国家作为经济 管理主体与市场主体之间的间接宏观调控 性经济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