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单定价与定额计价差别
定额计价与清单计价的区别课件

05
定额计价与清单计价的未来发 展趋势
定额计价的未来发展趋势
定额计价将逐渐被淘汰
随着建筑行业的不断发展,定额计价已经无法满足市场需求。未来,定额计价可能会逐渐被淘汰,取而代之的是 清单计价等更加先进的计价方式。
定额计价将逐渐与清单计价融合
虽然定额计价可能会逐渐被淘汰,但定额计价中的一些优点仍然值得借鉴。未来,定额计价可能会与清单计价进 行融合,形成一种新的计价方式,既保留了定额计价的优点,又能够满足市场需求。
项目。
灵活性较差
定额计价的单价和取费标准是固定的 ,不易适应市场需求的变化,灵活性
较差。
便于控制造价
定额计价可以较为准确地计算出各个 分项工程的造价,便于对整个工程的 造价进行控制。
难以反映实际成本
定额计价往往难以准确反映施工企业 的实际成本和市场价格水平,容易造 成价格扭曲和资源浪费。
02
清单计价概述
清单计价的定义
• 清单计价是一种基于工程量清单 的计价方式,由招标人提供统一 的工程量清单,投标人根据自身 情况自主填报单价和合价,最终 形成投标报价。
清单计价的原理
依据
清单计价的依据是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和消耗量定额,通过计算得出每个项目的工程量,再根据市 场价格信息确定每个项目的单价。
报价
投标人根据自身实力、市场状况和竞争情况等因素,自主确定每个项目的合价,汇总形成总报价。
THANK YOU
定额计价的原理
定额计价的原理是依据施工图纸和相 关定额标准,计算出各个分项工程的 工程量,然后套用相应的定额单价, 最后汇总得到整个工程的造价。
定额计价的核心是工程量计算和套用 定额单价,其目的是确定每个分项工 程的造价。
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的区别是什么

一、计价依据存在的区别:传统的定额计价模式是定额加费用的指令性计价模式,它是依据政府统一发布的预算定额、单位估价表确定人工、材料、机械费,再以当地造价部门发布的市场信息对材料价格补差,最后按统一发布的收费标准计算各种费用,最后形成工程造价。
这种计价模式的价格都是指令性价格,不能真实反映投标企业的实际消耗量与单价与费用发生的真实情况。
工程量清单计价采用的是市场计价模式,由企业自主定价,实行市场调节的“量价分离”的计价模式。
它是根据招标文件统一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将实体项目与非实体项目分开计价。
实体性项目采用相同的工程量,由投标企业根据自身的特点及综合实力自主填报单价。
而非实体项目则由施工企业自行确定。
采用的价格完全由市场决定能够结合施工企业的实际情况,与市场经济相适应。
二、单价构成的区别:定额计价采用的单价为定额基价,它只包含完成定额子目的工程内容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及机械费,不包括间接费、计划利润、独立费及风险,其单价构成是不完整的,不能真实反映建筑产品的真实价格,与市场价格缺乏可比性。
工程量清单计价采用的单价为综合单价,它包含了完成规定的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计划利润,以及合同中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及一般风险,其价格构成完整,与市场价格十分接近,具有可比性,而且直观,简单明了。
三、费用划分存在区别定额计价将工程费用划分为定额直接费、其他直接费、间接费、计划利润、独立费用税金。
而清单计价则将工程费用划分为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规费、税金。
两种计价模式的费用表现形式不同,但反映的工程造价内涵是一致的。
四、子目的设置的区别:定额计价的子目一般按施工工序进行设置,所包含的工程内容较为单一,细化。
而工程量清单的子目划分则是按一个“综合实体”考虑的,一般包括多项工作内容,它将计量单位子目相近、施工工序相关联的若干定额子目,组成一个工程量清单子目,也就是全国统一的预算定额子目的基础上加以扩大与综合。
定额计价与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比较分析

定额计价与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比较分析
定额计价和工程量清单计价是常用的工程造价计价模式,两种模式各有优劣,下面将对其进行比较分析。
一、计价依据:
定额计价是根据固定的定额项目进行计价,每个工作项目都有相应的定额标准,计价依据明确;而工程量清单计价是根据工程项目的材料、工艺和劳动等具体要素进行计算,计价依据更为细致。
二、适用范围:
定额计价适用于那些标准化、重复性较强的工程项目,特别是建筑装饰等工程;而工程量清单计价适用于非标准化、要素具体且多变的工程项目,特别是土建工程等。
三、计价准确度:
定额计价的计价准确度相对较高,因为定额项目的计价标准一般经过多种实践检验;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计价准确度更依赖于具体的计算和估算过程,受到人为因素的影响较大。
四、计价灵活性:
定额计价的计价灵活性较低,因为其计价标准固定且不易调整;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计价灵活性较高,可以根据具体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变动。
定额计价和工程量清单计价都有其适用的范围和特点,选择适当的计价模式需要根据具体工程项目的特点和需求进行综合考虑。
清单计价与定额计价区别

清单计价与定额计价12条区别内容1.费用组成不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五部分组成。
预算定额计价法:直接工程费+间接费+利润+税金。
2、采用定额形式不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施工定额。
预算定额计价法:预算定额、费用定额。
3、价格表现形式不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综合单价。
预算定额计价法:工料机单价。
4、反应消耗水平不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企业个别消耗。
预算定额计价法:社会平均消耗。
5、施工措施费用处理不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编制相应的措施项目清单,单独计算。
预算定额计价法:以直接费为基础,根据相应费率计算。
6、招投标时间不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在施工图设计阶段进行。
预算定额计价法:必须在施工图纸完成后进行。
7、评标的办法不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合理低报价中标法。
预算定额计价法:百分制评分法。
8、工程承包合同形式不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单价合同。
预算定额计价法:以总价合同为主。
9、项目编码不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全国统一编码。
预算定额计价法:采用不同的定额子目。
10、计价项目划分不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以实体工程为单元划分。
预算定额计价法;以反向工程为单元划分。
11、工程量计价规则不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规定的计算规则。
预算定额计价法:全国统一的建设安装工程工程计算规则。
12、工程款结算不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工程师核实的实体工程量×报价中的综合单价+索赔。
预算定额计价法:施工图预算+各种签证,变更动态价。
(转自“园林学习网”/thread-21376-1-1.html)。
定额计价与清单计价的区别

定额计价与清单计价的区别1为定额,2为清单项目设置1、现行预算基础定额的项目一般是按施工工序、工艺进行设置的,定额项目包括的工程内容一般是单一的。
2、工程量清单项目的设置是以一个综合实体考虑的,综合项目一般包括多个子目工程内容。
定价原则1、按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定额中的基价定价。
2、按照清单的要求,企业自主报价,反映的是市场决定价格。
计价价款构成1、定额计价价款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利润、措施项目费、其它项目费、规费和税金,而分部分项工程费中的子目基价是指为完成《综合定额》分部分项工程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
子目基价是综合定额价,它没有反映企业的真正水平和没有考虑风险的因素。
2、工程量清单计价款时指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即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它项目费、规费和税金,完成每项工程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规费、税金除外),工程量清单中没有体现的,施工中又必须发生的工程内容所需的费用,考虑风险因素而增加的费用。
单价的构成1、定额计价采用定额子目基价、定额子目基价只包括定额编制时期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并不包括利润和各种风险因素带来的影响。
2、工程清单采用综合单价,它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和利润,且各项费用均由投标人根据企业自身情况和考虑各种风险因素自行编制。
价差调整1、按工程承发包双方约定的价格与定额价对比,调整价差。
2、按工程承发包双方约定的价格直接计算,除招标文件规定外,不存在价差调整问题。
计价过程1、招标方只负责编写招标文件,不设置工程项目内容,也不计算工程量。
工程计价的子目和相应的工程量是由投标方根据文件确定。
项目设置、工程量计算、工程计价等工作在一个阶段内完成。
2、招标方必须设置清单项目并计算清单工程量,同时在清单中对清单项目的特征和包括的工程内容必须清晰、完整地告诉投标人,以便投标人报价,清单计价模式有两个阶段组成:①由招标方编制工程量清单。
工程量清单计价与定额计价的差异分析

对比分析
1、基本概念和特点
1、基本概念和特点
工程量清单计价,是指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将拟建工程的全部项目和内容详 细列出,由投标方根据清单自主报价,最终由招标方选定中标方的计价方式。其 特点是招标方只提供工程量清单,投标方根据自身技术和管理水平自主报价,能 够充分发挥市场竞争机制的作用。
1、基本概念和特点
三、工程量清单计价与定额计价 的差异分析
三、工程量清单计价与定额计价的差异分析
1、价格形成机制:清单计价的价格形成机制基于市场竞争,反映了市场供求 关系和风险因素;而定额计价的价格形成机制则是基于政府定价或指导价格,一 定程度上反映的是政府的政策意图和标准水平。
三、工程量清单计价与定额计价的差异分析
2、应用场景和优缺点
然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也存在一些缺点,例如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核对 工作量大,对编制人员专业素质要求较高;清单项目容易受到不同施工方法和材 料价格的影响,导致价格波动大。
2、应用场景和优缺点
定额计价模式在应用场景上更加广泛,不仅适用于招投标阶段,还可以应用 于工程的概预算、结算等各个阶段。其优点在于具有普遍性和通用性,适用于不 同工程项目和施工企业。此外,定额计价模式还可以对工程的工料、费用等进行 有效核算和控制,有利于保障工程质量。然而,定额计价模式的缺点在于其确定 过程较为繁琐,需要进行大量的计算和分析;而且由于其标准不一,也容易给计 价带来一定的误差和不便。
4、风险承担:清单计价下,风险由双方共同承担;而定额计价下,风险主要 由业主承担。
5、信息处理:清单计价的信息处理需要较高的技术水平,如计算机辅助技术 的应用;而定额计价的信息处理相对简单些。
参考内容
引言
引言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深入发展,工程建设行业也日益显现出其全球化的趋 势。工程计价作为工程建设的关键环节之一,直接影响着工程的投资效益和施工 方的经济效益。在工程计价领域,存在着两种基本的计价模式:工程量清单计价 与定额计价。这两种计价模式在应用范围、优缺点以及计算方法等方面存在着显 著差异。本次演示将对这两种计价模式进行深入的对比分析,以期为工程建设行 业提供一些有价值的参考。
清单计价与定额计价的主要区别
清单计价与定额计价的主要区别清单计价与定额计价是建设项目不同的造价管理模式,其主要区别有:1、依据的标准不同。
定额计价的依据是国家、行业颁布的计价定额,依据定额标准编制建设项目的估算、概算、施工图预算,并根据相关规定进行结算;清单计价则根据国家或行业清单计价规范,通过招标、投标、评标确定合同价格,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结算。
2、编码规则不同。
定额计价是按照定额编码自成体系;清单计价是全国统一编码。
清单计价供12位,其中前两位是行业编码:建筑工程01、装饰工程02、安装工程03、市政工程04、园林工程05、......、水运工程10、......。
3、划分对象不同。
定额计价是依据定额对建设项目分部分项工程,并根据定额对分部分项工程的工序、工艺编制单位估价表;清单计价则是以工程的工作物为对象,划分清单项目,在项目划分中没有工序和工艺的区别。
4、费用内容不同。
定额计价是量价合一的计价方式,定额消耗量中既有正式工程的工程量,又有施工规范规定的工程量延展、施工损耗等所增加的工程量,施工取费中既有规费,又有施工措施费等;清单计价中将工程量、工程损耗量、施工措施、非竞争费用等均作了严格划分,体现量价分离的原则。
5、使用阶段不同。
根据现行规定,工程项目的立项、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采用定额计价方式;招标、投标、工程实施阶段必须实行清单计价方式。
6、基本作用不同。
定额计价的作用是编制工程估算、概算和施工图预算,国家和建设主管部门据此对建设项目实施宏观管理,投资人根据定额计价进行投资筹措、安排建设计划等;清单计价则通过投标、评标确定合同价格,建设单位按照合同的约定对施工单位进行管理,对工程费进行约束。
7、单价水平不同。
定额计价是按照标准进行计价,同一工程不同人计算结果是唯一的,反应的是社会平均价格水平;清单计价是由投标人根据自身的管理水平、技术能力和预期盈利计价,反应的是企业个别价格。
8、单价组成不同。
定额计价是按照规定的内容计算单位估价表,其单价仅是直接费;清单计价的综合单价包括直接费、间接费、风险费、利润等(水运工程为方便使用,将税金计入综合单价中)。
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与定额计价方法的区别
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与定额计价方法的区别一、定义和基本要素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是指根据工程项目的量清单,结合工程材料价格和劳务费用等因素进行计算,以确定工程项目的造价。
而定额计价方法是根据一定规范和标准,将工程项目划分为不同的部分或工序,然后按照每个部分或工序的定额进行计算,最后得出工程项目的造价。
二、适用范围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适用于较为复杂的工程项目,例如大型建筑工程或基础设施项目等。
因为它能够根据实际工程项目的量清单,灵活计算每个部分或工序的造价,更加符合实际情况。
而定额计价方法适用于相对简单的工程项目,例如房屋装修、小型建筑工程等。
由于定额已经事先确定,适用范围较窄。
三、计价依据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的计价依据主要是工程项目的量清单和相应的工程材料价格以及劳务费用等。
根据工程项目的量清单,可以准确计算每个部分或工序的数量和所需材料和人工,再结合价格进行计算,最终得出工程项目的总造价。
而定额计价方法的计价依据则是根据一定的规范和标准,事先确定好每个部分或工序的定额,再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计算,得出工程项目的造价。
四、计算方式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的计算方式相对较为灵活,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逐项计算,以确保计价的准确性。
而定额计价方法则是根据预先确定好的定额进行计算,计算过程相对简单。
一般是按照定额和数量进行乘法运算,最后得出工程项目的总造价。
五、适用性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的适用性相对较强,可以根据不同的工程项目进行调整和计算,灵活性高。
而定额计价方法的适用性较为有限,一般适用于相对简单和标准化的工程项目。
如果工程项目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和复杂性,使用定额计价方法可能无法准确反映实际情况。
六、精确度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相对较为精确,能够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详细计算,准确地反映工程项目的成本。
而定额计价方法的精确度相对较低,由于定额是根据一定的规范和标准制定的,无法充分考虑实际工程项目的特殊情况,因此存在一定的误差。
定额计价与清单计价的区别
定额计价与清单计价的区别引言:在建筑行业中,定额计价和清单计价是常见的两种计价方式。
虽然它们都是为了确定工程造价和控制施工成本,但两者存在一些重要的区别。
本文将详细介绍定额计价和清单计价的定义、特点、应用领域以及其在实际工程中的使用方式和优缺点。
一、定额计价的定义和特点:定额计价是根据建筑工程所需材料和人工等因素,按照单位工程的定额指标和工艺要求,通过计算材料和工艺数量,结合单价和综合定额,确定单位工程造价的一种计价方式。
其特点包括:1.综合性:定额计价综合考虑了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和人工等多种因素,对每个单位工程进行细致的分项计算,能够全面准确地反映出工程造价。
2.规范性:定额计价依据国家建筑行业的相关规范和标准,确保计价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提高了计价的准确性和可行性。
3.灵活性:定额计价能够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适应不同工程的需求,保证计价的灵活性和实用性。
二、清单计价的定义和特点:清单计价是根据建筑工程的施工图纸和相关文件,按照工程量清单中列举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通过核算单位工程所需的材料和人工等费用,确定单位工程造价的一种计价方法。
其特点包括:1.明细性:清单计价详细列示了每个单位工程所需的材料和工程量,能够清晰地反映出工程造价的构成和分布。
2.透明性:清单计价依据透明的计算方式和明确的单价,使得工程造价一目了然,对于业主和监理等相关方面具有透明效应。
3.便于比较:清单计价使得不同单位工程之间的造价可以直观比较,便于工程管理和验收。
三、定额计价与清单计价在实际工程中的应用:1.定额计价的应用:定额计价在大型公共建筑、工矿企业厂房等建设中非常常见。
它能够提供详细的工程造价信息,帮助业主评估建设成本,并具有规范和准确的特点,能够用于编制投标等工作。
2.清单计价的应用:清单计价常用于住宅楼、别墅等建筑项目的施工。
其明细性和透明性使得清单计价对于业主、设计师和建筑师来说非常有用,能够帮助他们更好地掌控工程造价。
定额与清单的差别
定额计价与清单计价的区别:1、计价依据不同:定额:依据统一的预算定额+费用定额+调价系数,政府定价。
清单:依据企业定额,市场竞争定价。
2、计价项目不同:定额:计价项目以施工工序为主,内容单一;计价项目的工程实体与措施合二为一;计价项目着重考虑了施工方法因素,从而限制了企业优势的展现。
清单:计价项目以工程实体为对象,综合度大;计价项目将实体与措施项目分离;计价项目不再与施工方法挂钩,而是将施工方法的因素放在组价中考虑。
3、单价组成不同:定额:使用的单价为“工料单价法”,即人+材+机,将管理费、利润等在取费中考虑。
清单:使用的单价为“综合单价法”,单价组成为:人工+材料+机械+管理费+利润+风险。
4、工程量计算规则不同:定额:按分部分项工程的实际发生工程量计量。
清单:按分部分项实物工程量净量计量。
5、计价程序不同:定额: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差价+规费+税金。
清单: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
———————————————————————————————————————————争议解决条款:两者只能选一项1、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时,双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或2、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同意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并同意按照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仲裁。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和解、调解、仲裁或者诉讼。
———————————————————————————————————————————1、中央:宪法>全国人大>人大常委会>国务院(行政法规)2、地方:地方人大>政法条例3、总体:上位法优于下位法。
人大的比政府高,中央的比地方的高。
新法优于旧法,特别法优于普通法。
———————————————————————————————————————————。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区别工程造价管理在我国还处于起步阶段,虽然近年来取得了很大的进展。
但就目前而言,我国的项目管理与国际水平还存在很大差距。
随着全球一体化的发展,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建筑业也逐步走向市场,国家急需规范新的市场规则,工程造价面临一场新的改革。
特别是在加入WTO之后,大的工程项目越来越多,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定价规则已不可能适应国际惯例。
本论文通过两条主线来说明工程造价的管理方式。
其一是:计划经济下的定额计价方式,价格由国家统一制定;其二是: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工程造价管理体制,采用市场定价的方式,价格由市场决定。
并对这两种计价方式的定义、基本方法及程序、在招投标中的应用等问题作了详细对比,以说明我国工程造价改革的必要性。
一、定额计价模式建设工程定额,是指按照国家有关的产品标准、设计规划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并参考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确定的工程建设过程中完成规定计量单位产品所消耗的人工、材料、机械等消耗量的标准。
反映在一定的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下,完成某项建设工程的各种生产消耗量之间特定的数量关系,考虑的是正常的施工条件、大多数施工企业的技术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和劳动组织下的社会平均消耗水平。
1、定额计价的基本方法和程序。
在我国,工程造价在工程招投标价格形成中采用定额计价模式:按预算定额规定的分部分项子目,逐项计算工程量,套用预算定额单价(或单位估价表)确定直接费,然后按规定的取费标准确定其他直接费、现场经费、间接费、计划利润和税金,加上材料调差系数和适当的不可预见费,汇总后即为工程预算或标底。
而标底则作为评标定标的主要依据。
定额单价法确定工程造价,是我国采用的一种与计划经济相适应的工程造价管理制度。
国家以假定的建筑安装产品为对象,制定统一的预算和概算定额,计算出每一单元子项的费用后,再综合形成整个工程的价格。
编制建设工程造价最基本的过程有两个:工程量计算和工程计价。
为统一口径,工程量的计算均按照统一的项目划分和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工程量。
工程量确定后,就可以按照一定的方法确定出工程的成本及盈利,最终就可以确定出工程预算造价(或投标报价)。
用公式表明建筑产品价格的定额计价的基本方法和程序:(1)每一计量单位建筑产品的基本构造要素(假定建筑产品)的定额直接费=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其中:人工费=(人工工日数量工人日工资标准)材料费=(材料用量材料预算价格)机械使用费=(机械台班台班单价)(2)单位直接工程费=(假定建筑产品定额直接费)+其他直接费+现场经费(3)单位工程概预算造价=单位直接工程费+间接费+利润+税金(4)单项工程概预算造价=单位工程概预算造价+设备、工器具购置费(5)建设项目全部工程预算造价=单项工程的概预算造价+有关的其他费用+预备费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工程量清单计价法,是在建设工程招投标中,招标人或委托具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中介机构按照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和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根据施工设计图纸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编制反映工程实体消耗和措施性消耗的工程量清单,并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提供给投标人,由投标人依据工程量清单自主报价的计价方式。
在工程招投标中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是国际上较为通行的做法。
1、工程量清单报价的形式。
工程量清单报价包括实物工程量清单报价、非实物形态竞争性费用。
工程量清单以实物工程量为主体,非实物形态竞争性费用和人工费用不提供实物量。
实物工程量清单通常指建筑安装就位后工程实体量。
工程量清单不能单独使用,应与招标文件的招标须知、合同文件、技术规范和图纸等结合使用。
目前工程量清单报价有以下几种形式:(1)直接费单价法。
直接费单价即工程量清单的单价由人工、材料和机械费组成,按定额的工、料、机消耗标准及价格和进入直接费的调整价确定。
其他直接费、间接费、利润、材料差价、税金等按现行的计算方法计取后列入其他相应价格计算表中。
这是我国目前绝大部分地区所采用的编制办法。
(2)综合单价法。
综合单价指完成某工程量清单项目每一计算单位除税金外所发生的所有费用,综合了直接费、管理费和利润等。
其对应的图纸内工程量清单即分部分项工程实物量计价表,属于非竞争期性费用。
而另一部分公共(综合)费用项目表属于竞争性费用,如:脚手架费,高层建筑增加费、施工组织措施费及保险费等。
在投标报价中,非竞争性费用采用定额法计算,而竞争性费用则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和自己的实力竞争报价。
(3)全费用法。
全费用是由直接费用、非竞争性费用、竞争性费用组成。
该工程量清单项目分为一般项目、暂定金额和计日工三种。
一般项目是指工程量清单中除暂定金额和计日工以外的全部项目。
暂定金额是指包括在合同中的供工程任何部分施工或提供物、材料、设备、服务,或提供不可预料事件所需费用的一项金额。
全费用单价合同是典型、完整的单位合同,工程量清单按能形成一个独立的构件为子目分部分项编制。
同时对该子目的工作内容和范围必须加以说明界定。
2、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概念。
工程量清单是表现拟建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名称和相应数量的明细清单。
是按照招标和施工设计图纸要求将拟建招标工程的全部项目和内容,依据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统一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编制规则要求,计算拟建招标工程的分部分项实物工程量,按工程部位性质分解为分部分项或某一构件列在清单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供投标单位逐项填单价。
经过比较投标单位所填单价与合价,合理选择最佳投标人。
3、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基本方法与程序。
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基本过程:在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的基础上,制定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规则,根据具体工程的施工图纸计算出各个清单项目的工程量,再根据各种渠道所获得的工程造价信息和经验数据计算得到工程造价。
其编制过程可以分为两个阶段:工程量清单格式的编制和利用工程量清单来编制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是在业主提供的工程量计算结果的基础上,根据企业自身掌握的各种信息、资料,结合企业定额编制得出的。
(1)分部分项工程费=分部分项工程量分部分项工程单价。
其中分部分项工程单价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等组成,并考虑风险费用。
(2)措施项目费=措施项目工程费措施项目综合单价。
其中措施项目包括通用项目、建筑工程措施项目、安装工程措施项目和市政工程措施项目,措施项目综合单价的构成与分项工程单价构成类似。
(3)单位工程报价=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4)单项工程报价=单位工程报价(5)建设项目总报价=单项工程报价4、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操作过程。
就我国目前实践而言,工程量清单计价作为一种市场价格的形成机制,其使用主要在工程招投标阶段。
工程量清单的操作过程可从招标、投标、评标三个阶段阐述。
(1)工程招标阶段。
招标单位在工程方案、初步设计或部分施工图设计完成后,即可委托标底编制单位(或招标代理单位)按照统一的工程量清单计算规则,以单位工程为对象,计算并列出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清单(应附有有关的施工内容说明),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发放给各投标单位。
其工程量清单的粗细程度、准确程度取决于工程的设计深度及编制人员的技术水平和经验。
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和工程数量等项由招标单位根据全国统一的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规则和计量规则填写。
单价与合价由投标人根据自己的施工组织设计(如工程量的大小、施工方案的选择、施工机械和劳动力的配备、材料供应等)以及招标单位对工程的质量要求等因素综合评定后填写。
(2)投标单位作标书阶段。
投标单位接到招标文件后,首先要对招标文件进行透彻的分析研究,仔细理解图纸。
要对招标文件中所列的工程量清单进行审核,视招标单位是否允许对工程量清单内所列的工程量误差进行调整决定审核办法。
如果允许调整,就要详细审核工程量清单内所列的各种工程项目的工程量,对有较大误差的,通过招标单位答疑会提出调整意见,取得招标单位同意后进行调整;如果不允许调整工程量,则不需要对工程量进行详细审核,只需对主要项目或工程量大的项目审核,发现这些项目有较大误差时,可以利用调整这些项目单价的方法解决。
工程量确定后进行工程造价计算、工程量套用单价及汇总计算。
工程量单价的套用有两种方法:工料单价法及综合单价法。
工料单价法即工程量清单的单价,按照现行预算定额的工、料、机消耗标准及预算价格确定。
其他直接费、现场经费、管理费、利润、有关文件规定的高价、风险金、税金等费用计入其他相应标价计算表中。
综合单价法即工程量清单的单价综合了直接工程费、间接费、有关文件规定的高价、材料价格差价、利润、风险金、税金等一切费用。
工料单价法价格的构成比较清楚,但缺点也较明显,它反映不出工程实际的质量要求和投标企业的真实技术水平,容易使企业再次陷入定额计价的老路。
综合单价法的优点是当工程量发生变更时,易于查对;能够反映本企业的技术能力、工程管理能力,根据我国现行的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单价采用的是综合单价。
(3)评标阶段。
在评标时可以对投标单位的最终总报价及分项工程的综合单价的合理性进行评分。
由于采用了工程量清单计价法,所有投标单位都站在同一起跑线上,竞争更为公平合理,有利于实现优胜劣汰,在评标时坚持倾向于合理低标价中标的原则。
当然在评标时仍然可以采用综合计分的方法,不仅考虑报价因素,而且还对投标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企业业绩和信誉等按一定的权重分值分别进行计分,按总评分的高低确定中标单位。
或者采用两阶段评标的办法,即先对投标单位的技术方案进行评价,在技术方案可行的前提下,再以投标单位的报价作为评标定标的唯一因素,这样既可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又有利于业主选择一个合理的、报价较低的单位中标。
三、工程量清单计价法与预算定额单价法的比较1、定额计价模式的缺陷。
在定额计价模式下,政府是制定工程造价的主体。
它限定不同级别的施工企业在记取造价时必须执行同一种标准的“定额直接费”或“定额人工费”,业主只能处于从属地位,不能自主定价,只能按照政府的“取费标淮”进行计算。
其所产生的弊端有:(1)反映不出建设先后顺序、主从关系和资金使用的时间、空间的秩序,只是单纯从会计的角度规定我国工程造价的构成,体现不出工程造价管理的清晰思路,实施起来容易混淆。
(2)不能体现出建筑产品优质优价的原则。
业主总是希望工程质量好价格低,然而建造高质量的工程比建造普通合理的工程投入要大。
虽然政府最近做了调整,允许双方在自愿的原则下收取优良工程补偿费,但是如果一方不同意,所投入的费用就不能收回。
因此,这种方法操作起来不好掌握,容易造成工程质量不优业主不满意,创优质工程施工企业投入必须加大,两者之间的矛盾显而易见。
(3)不利于招标工作的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