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交团[2009]11号
陕西省物价局关于重新核定西部产权交易所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复函

陕西省物价局关于重新核定西部产权交易所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复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物价局•【公布日期】2009.08.27•【字号】陕价行函[2009]114号•【施行日期】2009.08.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价格正文陕西省物价局关于重新核定西部产权交易所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复函(陕价行函〔2009〕114号)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你委《关于申请核定西部产权交易所有关收费标准的函》(陕国资产权函〔2009〕52号)收悉。
鉴于原收费标准已执行到期,根据三年来的运行情况,现将重新核定后的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函复如下:一、交易所提供交易服务收取的费用属中介服务收费,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公平竞争、自愿有偿的原则,照章纳税,严格按照业务规程提供质量合格的服务。
二、产权交易手续费由交易所按照下表差额累进计费率标准向成交的交易双方分别收取,也可经交易双方协商由一方承担。
每宗交易手续费最低收费标准为3000元。
各档差额累进最高计费率标准如下:产权交易机构与委托方可根据市场交易变化情况在上述最高标准基础上协商议定下浮幅度。
交易手续费按差额累进计费率标准计算方法举例说明:例:某企业产权转让项目计费额为50000万元,计算交易手续费如下:1000万元×3‰﹦3万元(5000-1000)×2‰﹦8万元(10000-5000)×0.8‰﹦4万元(50000-10000)×0.5‰﹦20万元合计收费3+8+4+20﹦35万元三、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他非公司制企业产权整体转让,以资产总额(评估值)计费;部分产权转让的,以资产总额(评估值)相应比例计费;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按股权转让价计费;债权、实物资产和无形资产转让以实际成交价计费。
四、依照有关法规规定,产权转让应进行公告,公告费收费标准为网站公告2000元/单,报刊等其他媒体公告按实际费用代收。
城乡道路客运成品油价格补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09]1008号
![城乡道路客运成品油价格补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09]1008号](https://img.taocdn.com/s3/m/bf348f35e3bd960590c69ec3d5bbfd0a7956d5a0.png)
城乡道路客运成品油价格补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正文:---------------------------------------------------------------------------------------------------------------------------------------------------- 城乡道路客运成品油价格补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根据财政部、交通运输部财建[2009]1008号文件发布2009年12月31日)第一条为加强城乡道路客运成品油价格补助专项资金管理,促进城乡道路客运健康发展,保障国家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顺利实施,根据财政部等七部门《关于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后进一步完善种粮农民部分困难群体和公益性行业补贴机制的通知》(财建〔2009〕1号)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城乡道路客运成品油价格补助专项资金(以下简称“补助资金”)的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补助资金,是指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的,用于补助城乡道路客运经营者,因成品油价格调整而增加的成品油消耗成本而设立的专项资金。
本办法所称的补助对象,即城乡道路客运经营者,包括城市公交企业和农村客运经营者。
本办法所称的城市公交企业,是指依法取得城市公交经营资格,合法运营,为群众提供公交出行服务的企业。
本办法所称的农村客运经营者,是指经依法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资格,在县境内或者毗邻县间固定的道路客运线路上运营,或经许可同意在县境内或者毗邻县间某一特定区域内运营,其线路起讫点至少有一端在乡村的道路客运经营企业或个人。
其中,“乡村”分别包括乡、村的同级别行政区划,但不包括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在的乡或位于城市市区的乡村。
具体补助对象,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许可的经营范围认定。
第四条各地应抓紧完善出租汽车价格联动机制,通过调整运价或燃油附加,化解油价调整对出租汽车经营效益的影响。
在完善价格联动机制之前,中央财政对出租汽车经营者给予临时油价补贴。
西安交通大学09-11各省分专业录取分数及12年招生计划甘肃

临床医学(专项计划) 口腔医学(五年) 制药工程 理科录取线 文科录取线
78 2
【注】甘肃省历年一本线:2011理501文504,2010理531文511,2009理521文516。历年招生计划:2011理82文 2,2010理83文2,2009理98文2。历年实际录取人数:2011理88文3,2010理107文3,2009理103文2。专业名称 后用括号标注“文”字样的专业为文科专业,其余均为理科专业。
西安交通大学在甘肃省历年各专业录取信息
专
汉语言文学 (文) 材料科学与工程 材料物理 电气工程与自动化 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国防生,男) 电子科学与技术 电子科学与技术(国防生,男) 飞行器设计与工程 飞行器设计与工程(国防生,男) 公共管理类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六年) 光信息科学与技术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核工程与核技术 会计学(ACCA) 机械工程及自动化 机械工程及自动化(国防生,男) 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 经济学类 能源动力系统及自动化 能源动力系统及自动化(国防生, 男) 生物工程 数学与应用数学 数学与应用数学(国防生,男) 数学与应用数学(试验班) 微电子学 信息工程 信息与计算科学 应用化学 应用物理学 自动化 临床医学(五年)
565.5 565.5 566 603 609 622.5 603 604 621 603 600 617
西安交通大学在甘肃省历年各专业录取信息
专 业
2011年 2010年 2009年 2012 招生 最高 平均 最低 最高 平均 最低 2 594 618 630 505 594 606 607 505 594 594 594 504 615 617 644 546 615 617 627 541 615 617 615 536 633.5 532 609 532 594 532
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2009)

陕西省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费率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09〕说明根据《陕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方法》〔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33号〕、《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2009〕》,在2004年颁布的《陕西省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装修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参考费率》的基础上,编制了《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费率》〔以下简称“计价费率”〕。
一、计价费率的项目组成计价费率的项目由规费、企业管理费、利润、以费率计取的措施费和税金组成。
(一)规费。
内容包括:1、社会保障保险(1)养老保险〔劳保统筹基金〕(2)失业保险(3)医疗保险(4)工伤保险(5)残疾人就业保险(6)女工生育保险2、住房公积金3、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二)企业管理费(三)利润(四)以费率计取的措施费。
内容包括:1、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1)安全文明施工费(2)环境保护费〔含工程排污费〕(3)临时设施费2、冬雨季、夜间施工措施费3、二次搬运4、测量放线、定位复测、检测试验费(五)税金二、计价费率的适用范围计价费率适用于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新建、扩建工程。
各专业使用范围如下:(一)建筑工程1、人工土石方工程:人工施工的土石方工程。
2、机械土石方工程:机械施工的土石方及强夯土工程3、桩基工程:机械施工各种混凝土预制桩、钢板桩及各种类灌注桩、挤密桩、震冲桩、深层搅拌喷粉〔粉〕桩等桩基工程。
4、一般土建工程:不含人工土石方、机械土石方及桩基工程。
(二)装饰装修工程(三)安装工程(四)市政工程1、市政工程〔土建〕:市政工程的道路、桥涵、隧道、排水工程、以及土石方【包括市政工程〔安装〕项目的土石方】工程。
2、市政工程〔安装〕:市政工程的给水、燃气、集中供暖、路灯工程。
(五)园林绿化工程三、计价费率的基期综合人工单价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的基期综合人工单价为42元/工日,装饰工程为50元/工日。
综合人工单价包括: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辅助工资、福利费、劳动保护费以及实行社会保障保险〔规费〕按规定应由职工个人缴纳的部分。
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计价规则2009

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2009)1 总则1。
0。
1 为规范本省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计价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500-20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33号《陕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则.1.0.2 本规则适用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
1。
0。
3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1。
0。
4 依法可不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可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1.0.5 工程量清单、招标最高限价、投标报价、工程价款结算等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应由具有资格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承担。
上述造价文件必须由造价工程师或中级造价员签字并加盖执业专用章。
1。
0。
6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
1.0。
7 本规则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应作为编制工程量清单的依据.1 附录A为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物和构筑物工程。
2 附录B为装饰装修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物和构筑物的装饰装修工程。
3 附录C为安装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安装工程.4 附录D为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适用于城市市政建设工程。
5 附录E为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适用于园林绿化工程。
1。
0。
8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除应遵守本规则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 术语2。
0。
1 建设工程造价建设工程从筹建到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所需的全部投资.本规则中建设工程造价仅指建筑安装工程费,即建设工程实施阶段形成的建筑产品的价格,包括成本、利润和税金.2。
0。
2 建设工程计价按照计价依据、程序和办法计算建设工程造价的活动。
2.0.3 计价依据计算工程造价的根据,包括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则、定额以及建设工程的计价技术资料.2.0。
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关于开展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发[2011]283号
![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关于开展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发[2011]283号](https://img.taocdn.com/s3/m/74969c3a580102020740be1e650e52ea5518ce3f.png)
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关于开展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正文:---------------------------------------------------------------------------------------------------------------------------------------------------- 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关于开展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发〔2011〕28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为贯彻落实十七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体会议和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切实解决收费公路超期收费、违规设站(点)等突出问题,经国务院同意,现就开展收费公路违规及不合理收费专项清理工作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政府负责,部门实施,依法清理,标本兼治,全面规范”的原则,在省级人民政府组织领导下,通过一年左右时间的专项清理工作,全面清理公路超期收费、通行费收费标准偏高等违规及不合理收费,坚决撤销收费期满的收费项目,取消间距不符合规定的收费站(点),纠正各种违规收费行为。
在此基础上,研究制定加强收费公路管理、降低收费标准、促进收费公路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和政策措施,确保公路交通事业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二、政策依据专项清理工作的主要政策法规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二)《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17号);(三)《收费公路权益转让办法》(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令2008年第11号);(四)《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财政部逐步有序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9〕10号);(五)交通部、国家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发布〈关于在公路上设置通行费收费站(点)的规定〉的通知》(交公路发〔1994〕686号);(六)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发布〈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审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04〕100号)。
建质[2009]87号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索引号:000013338/2009-00055 主题信息:工程质量安全发文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生成日期:2009年05月13日关于印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有效期:文件名称:通知文号:建质[2009]87号主题词:关于印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省、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中央管理的建筑企业: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积极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我们组织修定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九年五月十三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明确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内容,规范专家论证程序,确保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积极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建筑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和拆除等建筑安全生产活动及安全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指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见附件一。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以下简称“专项方案”),是指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的基础上,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单独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文件。
第四条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或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时,应当提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和安全管理措施。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第五条施工单位应当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编制专项方案;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
国家文物局关于印发《2009年全国博物馆名录》的通知(一)-文物博发[2010]37号
国家文物局关于印发《2009年全国博物馆名录》的通知(一)正文:---------------------------------------------------------------------------------------------------------------------------------------------------- 国家文物局关于印发《2009年全国博物馆名录》的通知(文物博发[2010]3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文化厅):为了加强博物馆行业规范化管理,促进博物馆事业科学发展,国家文物局近期对各省(区、市)文物行政部门根据《博物馆管理办法》要求报送的博物馆2009年度检查备案结果进行了汇总。
经审核,全国共有3020个博物馆通过省级文物行政部门年检备案。
其中,根据博物馆举办主体,文物行政部门所属的国有博物馆2193个,非文物行政部门所属的行业性国有博物馆499个,民办博物馆328个;根据博物馆专业标准,功能基本完善的博物馆2601个,其余419个博物馆与专业标准有较大差距,存在的问题主要是基础设施薄弱、尚不具备正常开放条件和登记名称不规范(以民办博物馆为主)等,需进一步完善、提高。
为了增强社会公众对我国博物馆事业的了解,现将基本符合博物馆专业标准的2601个博物馆汇总编制成《2009年全国博物馆名录》,予以印发。
特此通知。
国家文物局二○一○年十月二十五日附件:2009年全国博物馆名录(共计2601个)北京市(共计121个)序号名称性质地址1故宫博物院文物东城区景山前街4号2中国国家博物馆文物东长安街16号3北京鲁迅博物馆文物西城区阜城门宫门口二条19号4中国美术馆文物东城区五四大街1号5毛主席纪念堂行业东城区前门东大街11号6中国体育博物馆行业崇文区天坛东里14号7民族文化宫博物馆行业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49号8中国地质博物馆行业西城区西四羊肉胡同15号9中国农业博物馆行业朝阳区东三环北路16号10中国古动物馆行业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42号11中华航天博物馆行业丰台区南大红门1号12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纪念馆行业丰台区卢沟桥城内街101号13中国科学技术馆行业朝阳区北辰东路5号14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博物馆行业海淀区复兴路9号15中国航空博物馆行业昌平区小汤山5806信箱16北京自然博物馆行业崇文区天桥南大街126号17北京天文馆行业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38号18首都博物馆文物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16号19大钟寺古钟博物馆文物海淀区北三环西路甲31号20北京艺术博物馆文物海淀区苏州街万寿寺21北京古代建筑博物馆文物宣武区先农坛东经路21号22北京石刻艺术博物馆文物海淀区五塔寺村24号23徐悲鸿纪念馆文物西城区新街口北大街53号24炎黄艺术馆民办朝阳区亚运村慧忠路9号25明十三陵博物馆行业昌平区十三陵特区办事处26郭沫若纪念馆行业西城区前海西街18号27梅兰芳纪念馆文物西城区护国寺街9号28中国长城博物馆行业延庆县八达岭特区29雍和宫藏传佛教艺术博物馆行业东城区雍和宫大街12号30北京古代钱币博物馆文物西城区北二环中路德胜门箭楼31北京西周燕都遗址博物馆文物房山区琉璃河董家林村七区1号32北京辽金城垣博物馆文物丰台区右安门外大街玉林小区甲40号33北京大葆台西汉墓博物馆文物丰台区花乡郭公庄世界公园东南34北京大学赛克勒考古与艺术博物馆行业海淀区北京大学校内(西校门内)35詹天佑纪念馆行业北京市八达岭特区36焦庄户地道战遗址纪念馆文物顺义区龙湾屯乡焦庄户村37中央民族大学民族博物馆行业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27号38北京航空馆行业海淀区学院路37号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院内39北京房山云居寺石经陈列馆文物房山区南尚乐乡云居寺40密云县博物馆文物密云县西门外大街2号41北京市昌平区博物馆文物昌平区府学路10号42通州区博物馆文物通州区西大街9号43山戎文化陈列馆文物延庆县张山营镇玉皇庙村44北京长辛店二七纪念馆行业丰台区长辛店花园南里甲15号45上宅文化陈列馆文物平谷县金海湖旅游区46郭守敬纪念馆文物西城区德胜门西大街甲60号汇通祠47中国第四纪冰川遗迹陈列馆文物石景山区模式口大街28号48周口店北京人遗址博物馆行业房山区周口店大街1号49中国印刷博物馆行业大兴区黄村镇兴华北路25号50中国工艺美术馆行业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01号51北京红楼文化艺术博物馆行业宣武区南菜园街大观园52北京文博交流馆文物东城区禄米仓街5号智化寺53门头沟区博物馆文物门头沟区门头沟路8号54中国国家画院美术馆行业海淀区西三环北路54号55北京中华民族博物院民办朝阳区民族园路1号56观复博物馆民办朝阳区大山子张万坟金南路18号57古陶文明博物馆民办宣武区右安门内西街12号58何扬·吴茜现代绘画馆民办朝阳区金盏乡长店村1128号59中国钱币博物馆行业西城区西交民巷22号60中国医史博物馆行业东城区东直门内中医研究院内61中国现代文学馆行业朝阳区文学馆路45号62中国蜜蜂博物馆行业北京香山卧佛寺西侧63国际友谊博物馆文物东城区雍和宫大街戏楼胡同1号64卢沟桥历史博物馆文物丰台区卢沟桥城南街77号65平西人民抗日斗争纪念馆行业房山区十渡平西抗日烈士陵园管理处66平北抗日战争纪念馆行业延庆县龙庆峡路口67冀热察挺进军司令部旧址陈列馆行业门头沟区斋堂镇马栏村68北京中医药大学中医药博物馆行业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1号69曹雪芹纪念馆行业海淀区香山正白旗村39号70中国电信博物馆行业海淀区学院路42号71北京上庄纳兰性德史迹陈列馆行业海淀区上庄乡上庄村翠湖水乡旅游渡假区内72北京航空航天模型博物馆行业朝阳区大山子环铁内中心73老甲艺术馆民办昌平区东小口霍营74北京戏曲博物馆行业宣武区虎坊路3号75老舍纪念馆文物东城区灯市口西街丰富胡同19号76北京民俗博物馆文物朝阳区朝外大街141号77保利艺术博物馆行业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1号新保利大厦15层78北京中国紫檀博物馆民办朝阳区兴隆西街9号79北京南海子麋鹿苑博物馆行业大兴区南海子麋鹿苑80坦克博物馆行业昌平区阳坊镇61077部队81北京工艺美术博物馆行业王府井大街200号工美大厦四层82中华世纪坛世界艺术馆行业海淀区复兴路甲9号83北京服装学院民族服饰博物馆行业朝阳区和平街北口樱花路甲2号北京服装学院综合大楼三层84北京警察博物馆行业东城区东交民巷36号85北京自来水博物馆行业东城区东直门外北大街甲6号院清水苑社区内86北京王府井古人类文化遗址博物馆文物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王府井东方广场WIP387北京金台艺术馆民办朝阳区农展南路1号朝阳公园西内88北京睦明唐古瓷标本博物馆民办崇文区东花市北里东区1号89北京松堂斋民间雕刻博物馆民办东城区国子监3号院90中国印钞造币博物馆行业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甲143号91中国铁道博物馆行业朝阳区酒仙桥北路1号北侧92中国马文化博物馆民办八达岭镇阳光路8号93北京皇城艺术馆行业东城区菖蒲河公园西侧北岸94北京御生堂中医药博物馆民办昌平区北七家镇王府街1号王府公寓2-35 95北京崔永平皮影艺术博物馆民办通州区马驹桥金桥花园16楼四单元一层96北京人民艺术剧院戏剧博物馆行业东城区王府井大街22号(首都剧场)97北京市海淀区博物馆文物海淀区中关村大街28-1号98居庸关长城博物馆行业昌平区十三陵特区(南口镇居庸关长城)99北京宣南文化博物馆文物宣武区长椿街9号100北京百工博物馆民办崇文区光明路乙12号101孔庙和国子监博物馆文物东城区国子监街13号102老爷车博物馆民办怀柔区杨宋镇凤翔一园19号103北京百年世界老电话博物馆民办海淀区学院路42号104北京晋商博物馆民办朝阳区建国路58号105北京李大钊故居文物西城区文华胡同24号106中国电影博物馆行业朝阳区南影路9号107胡同张老北京民间艺术馆民办丰台区宛平城城内街西头南侧108北京励志堂科举扁额博物馆民办朝阳区高碑店乡高碑店村东工业区(华夏民族园斜对面)109北京铁路博物馆行业崇文区前门大街甲2号110中国邮政邮票博物馆行业东城区贡院街6号111北京通讯电信博物馆行业东皇城根北街14号112北京东韵民族艺术博物馆民办朝阳区孙河乡前苇沟村甲1号113中国法院博物馆行业东交民巷27号旁门114北京韩美林艺术馆文物通州区梨园镇九棵树东路68号115北京西瓜博物馆行业大兴区庞各庄镇政府院内116延庆博物馆文物延庆县妫水北街24号117中国科学院动物研究所标本展示馆行业朝阳区大屯路中科院奥运村科技园区内118北京空竹博物馆文物宣武区报国寺小星胡同9号119中国人民大学博物馆行业中国人民大学明德新闻楼B1层120北京市怀柔区博物馆文物怀柔区青春路11号121北京汽车博物馆行业丰台区花乡四合庄天津市(共计46个)序号名称性质地址122天津博物馆文物河西区友谊路31号123周恩来邓颖超纪念馆南开区水上公园北路1号124平津战役纪念馆文物红桥区平津道8号125天津自然博物馆文物河西区马场道206号126天津市文庙博物馆文物南开区东马路东门里2号127天津戏剧博物馆文物南开区东马路东门里257号128元明清天妃宫遗址博物馆文物河东区大直沽中路129中共中央北方局旧址陈列馆文物和平区黑龙江路隆泰里19号130中共天津历史纪念馆文物和平区山西路98号天津梁启超纪念馆文物河北区民族路44-46号132天津觉悟社纪念馆文物河北区宙纬路三马路三戒里49号133天津市红桥区三条石历史博物馆文物红桥区三条石大街小马路16号134天津义和团纪念馆文物红桥区芥园道怡华路交口135天津老城博物馆文物南开区鼓楼东街136天津民俗博物馆文物南开区古文化街80号137天津市塘沽博物馆文物滨海新区塘沽中心路988号副1号138大沽炮台遗址纪念馆滨海新区塘沽东炮台路1号139杨柳青博物馆文物西青区杨柳青估衣街47号140杨柳青年画馆文物西青区估衣街施医局胡同2号141天津一二·九抗日救亡纪念馆行业西青区李七庄街王兰庄142平津战役天津前线指挥部旧址陈列馆文物西青区杨柳青药王庙东大街4号143天津大港奥林匹克博物馆行业滨海新区大港港塘公路官港湖南侧144北洋水师大沽船坞遗址纪念馆行业滨海新区塘沽大沽坞路27号145天津黄崖关长城博物馆行业蓟县下营镇北天津市蓟县中上元古界国家自然保护区地质陈列馆行业蓟县迎宾路2号147天津泉香阁钱币博物馆民办河东区卫国道163号一品家园3号楼148天津应大皮衣博物馆民办天津市空港物流西十一道135号149天津市亚艺博物馆民办和平区重庆道108号150天津格格府典藏博物馆民办南开区鼓楼南街30号151天津市古雅博物馆民办河西区马场道208号152天津市隽祯博物馆民办河西区体院北道8号153天津市华蕴博物馆和平区河北路283号154宝成奇石馆民办津南区双桥河镇海河二道闸南155天津祈年湾奇石博物馆民办南开区水上北路26号156天津金融博物馆民办河西区围堤道103号峰汇广场157天津科技馆行业河西区隆昌路94号158静海教育博物馆行业静海县梁头镇梁头村159天津市东丽区华明博物馆行业东丽区华明示范镇辅仁路6号160天津蓟县地质博物馆行业蓟县府君山天津市古林古海岸遗址博物馆行业大港区迎宾街131号162天津港博物馆行业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163天津霍元甲故居陈列馆行业西青区南河镇小南河村164于方舟纪念馆行业宁河县表口乡表口村解放路北165天津电力科技博物馆行业河北区进步道29号166南开大学博物馆行业南开区卫津路南开大学范孙楼167天津美术学院美术馆行业河北区天纬路天津美术学院河北省(共计64个)序号名称性质地址168河北博物馆文物石家庄市东大街4号169河北省民俗博物馆文物石家庄市育才街181号170河北美术馆文物石家庄市槐安东路113号171河北省科学技术馆行业石家庄市东大街1号172西柏坡纪念馆行业石家庄市平山县西柏坡纪念馆173石家庄市博物馆文物石家庄市建设北大街65号174石家庄经济学院地球科学博物馆行业石家庄市槐安东路136号石家庄经济学院内175石家庄和平医院白求恩、柯棣华纪念馆行业石家庄市中山西路398号176保定直隶总督署博物馆文物保定市裕华西路301号177保定市莲池博物馆文物保定市裕华西路246号178留法勤工俭学运动纪念馆文物保定市金台驿街86号179保定军校纪念馆文物保定市东风东路585号180保定市博物馆文物保定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朝阳北路23号181定州市博物馆文物定州市刀枪街1号182安国市中药文化博物馆文物安国市药兴大路南侧183安国市毛主席视察纪念馆文物安国市东方药城纪念馆南路1号184冉庄地道战纪念馆文物清苑县冉庄镇冉庄村185晋察冀边区革命纪念馆行业阜平县城南庄镇186安国市关汉卿纪念馆文物安国市药王庙大街121号187曲阳县博物馆文物曲阳县城北岳路188唐县白求恩柯棣华纪念馆文物唐县向阳北大街66号189满城汉墓博物馆文物满城县中山西路汉墓景区190山海关长城博物馆文物秦皇岛市山海关区第一关路191廊坊博物馆文物廊坊市和平路文化艺术中心内192霸州市博物馆(霸州中国自行车博物馆)文物霸州市迎宾东道193号193霸州市李少春纪念馆文物霸州市益津中路270号194武强年画博物馆文物武强县小范镇新开街1号195沧州市博物馆文物沧州市浮阳南大道31号196黄骅市博物馆(河北海盐博物馆)文物黄骅市渤海路中段197盐山县千童博物馆文物盐山县西大街198白求恩手术室旧址纪念馆文物河间市卧佛堂镇屯庄村199沧州厚古民俗博物馆民办沧县捷地镇尹家桥村200唐山博物馆文物唐山市路北区工人文化宫院内201乐亭县李大钊纪念馆文物唐山市乐亭县新城区觅园街一号202潘家峪惨案纪念馆文物唐山市丰润区火石营镇潘家峪村203迁安博物馆文物迁安市钢城路东段204潘家戴庄惨案纪念馆文物滦南县潘家戴庄村205乐亭县博物馆文物乐亭县文化中心206唐山抗震纪念馆行业唐山市新华东道102号207唐山冀东民俗博物馆民办唐山市大钊公园园内208唐山亚洲古代艺术馆民办唐山市南湖之门西侧209张家口市博物馆文物张家口市桥东区东山路甲副13号210蔚县博物馆文物蔚县城南关释迦寺211邯郸市博物馆文物邯郸市中华北大街45号212涉县八路军一二九师陈列馆文物涉县河南店镇赤岸村213晋冀鲁豫烈士陵园纪念馆行业邯郸市陵园路60号214大名石刻博物馆文物大名县孔庄215磁州窑博物馆文物磁县磁州路中段路北216峰峰矿区磁州窑盐店遗址博物馆文物峰峰矿区滏阳西路80号217峰峰矿区磁州窑富田遗址博物馆文物峰峰矿区富田村218避暑山庄博物馆文物河北省承德市避暑山庄正宫区219热河革命烈士纪念馆行业承德市翠桥路西9号220承德县博物馆文物承德县下板城镇板城大街221宽城满族自治县博物馆文物宽城满族自治县文化会展中心222平泉县博物馆文物平泉县平泉镇迎宾街223隆化民族博物馆文物隆化县兴州路8号224滦平县博物馆文物滦平县滦平镇新建路105号225丰宁满族自治县满族博物馆文物丰宁满族自治县大阁镇宁丰路333号226隆化董存瑞烈士纪念馆行业隆化县隆化镇北安路3号227中国人民抗日军政大学陈列馆文物邢台县浆水镇前南峪村228义和团纪念馆文物威县义和文化街229董振堂事迹陈列馆行业新河县迎宾街西新华路北振堂公园内230邢台地震资料陈列馆行业隆尧县城康庄东路231邢台郭守敬纪念馆行业邢台市泉南西大街达活泉公园内——结束——。
西南交通大学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西南交通大学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西交校计财[2009]7号西南交通大学国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国拨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及国家有关规章制度,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拨专项资金是指上级主管部门拨付的、学校管理和使用的有指定用途的各类专项拨款,包括“211”工程、特色平台、创新团队、重点实验室建设、修购、归国留学人员科研资助、“973”计划、科技支撑计划、新世纪优秀人才等经费。
第三条各类国拨专项资金的使用,必须贯彻“统筹安排,合理规划、集中使用、突出效益”的原则,切实保证资金的使用效果,不得层层下分,划整为零.1第一章部门职责第四条全校各类国拨专项资金由学校计财处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归口管理。
国家有统一规定的,管理办法从其规定;国家无明确规定的,由计财处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共同商定管理办法.第五条国拨专项资金的职能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其管理职责范围内国拨专项资金管理,包括预算编制及申报、资金使用及项目执行进度的监督.各职能归口管理部门具体负责的经费大类如下:(一)科技处:负责科技类国拨专项资金的管理,如归国留学人员科研资助项目、科技支撑计划、“973”计划、创新团队、优秀博士论文奖励、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博士点基金等。
(二)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负责仪器设备购置及实验室建设类国拨专项资金的管理,如大型购置项目、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等.(三)资产管理处:负责修缮类、住房改革类国拨专项资金的管理,如大型修缮项目、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等。
(四)学科发展与建设处:负责学科类国拨专项资金的管理,如“211”工程、学科特色平台等。
(五)学生工作处:负责学生资助类国拨专项资金的管理,如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困难学生补助等。
(六)国际交流处:负责外事类国拨专项资金的管理,如来华留学生政府奖学金、外籍专家经费、参加国际会议资助费、招收港2澳台及华侨学生补贴等.(七)教务处:负责本科教学类国拨专项资金的管理,如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国家精品课程、国家教学成果奖等。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批复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有关
问题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
•【公布日期】2009.07.31
•【文号】国税函[2009]411号
•【施行日期】2009.07.3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税收征管
正文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
批复
(国税函[2009]411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执行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请示》(桂国税发〔2009〕140号)收悉。
经研究,批复如下: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202号)第二条第三款规定“新办交通企业是指投资新办从事公路、铁路、航空、港口、码头运营和管道运输的企业”中的交通企业,是指投资于上述设施建设项目并运营该项目取得经营收入的企业。
国家税务总局
二○○九年七月三十一日。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西交团[2009]11号
关于举办西安交通大学第七届“腾飞杯”
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的通知
各学院团工委、各书院团工委、第一附属医院团委、第二附属医院团委、各学生组织:
西安交通大学学生创业计划大赛是我校大学生科技学术创新活动系列赛事的重要组成部分。
历年来我校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以创业大赛为载体积极拓展激发学生创新创业潜力的渠道,开辟提高学生创业技能的平台,搭建展示学生创业风采的舞台,为了培养大学生的创新意识、创意思维、创造能力和创业精神,引导大学生崇尚科学、追求真知,激发大学生科技创业、实践成才的热情;同时,也为了学校的创业才子能在2010年第七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中取得好成绩,经充分筹备,在科研院、教务处、研究生院、学生处、学生就业指导中心、西安交通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等相关部门的支持下,决定举办西安交通大学第七届“腾飞杯”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
具体竞赛实施办法如下:
一、竞赛时间:
2009年11月——2010月4月
二、参赛对象:
2010年7月前西安交通大学在籍注册的全日制学生(含本科生、专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都可申报作品参赛,团队负责人必须由2010年7月1日以前仍在校的西安交通大学学生担任。
大赛必须以组队的形式参加,参赛团队至少由3名同学组成,鼓励跨学科跨专业组队。
三、参赛要求:
1.大赛以创业计划小组(团队)形式参赛。
大赛要求参赛者自行组成学科优势互补、专业配备科学、人员结构合理的创业计划小组,以小组的形式参赛。
参赛小组可以跨校区组队参赛(但小组成员务必事先协商明确作品申报单位)。
2.参赛者的参赛作品应该是针对一项发明创造、技术专利或服务。
具体来源:参赛小组成员参与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或课外制作;经授权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此种情况下,参赛小组须提交具有法律效应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引用其产品;或是一项可能研究发现的概念产品或服务。
3.参赛小组应在广泛进行市场调研、认真进行企业分析的基础上,完成一份把产品或服务推向市场的完整、具体、有实施可能的创业计划书。
4.对已经形成的完整商业计划书,经过专家评审,被确认为有市场前景的产品或服务,西安交通大学学生创业中心及相关企业将给予技术和资金上的支持,并提供创业场地进行孵化。
四、赛程安排:
(一)、宣传启动阶段:(2009年11月10日——2009年11月30日)(1)下发竞赛文件,成立竞赛组织委员会、技术指导委员会、评审委员会;
(2)出台有关科技竞赛的评审规则,奖励办法,并发放通知;
(3)联合各学院、书院举行动员会,督促同学们积极参与,把竞赛精神传达到各班级学生,并展开报名工作;
(4)通过校园广播、互联网络、海报等媒体宣传本次活动,举办科技讲座,营造良好的科技氛围;
(5)在创业中心设立专门的咨询小组,负责相关内容的咨询;
(6)举办创业计划知识讲座。
(二)实施阶段:(2009年11月——2009年12月)
(1)做好各部门的协调、沟通工作,保证竞赛的顺利进行;
(2)根据作品报名情况,开展调研、立项、业务指导等工作;
(3)积极做好咨询工作。
(4)各部门积极配合,为参赛队伍提供各项服务;
(5)做好作品的收集、分类、整理和评审前期组织工作。
(三)中期评审阶段:(2010年1月)
2010年1月初各参赛团队需提交作品企划书,评委会将对各作品进行中期审核,并对中期审核优秀的作品给予一定的资助。
(四)终期评审阶段:(2010年2月——2010年3月)
(1)组织评审委员会对参赛作品评审;
(2)进行参赛作品评审及答辩;
(3)分类别进行参赛作品终审。
(五)总结、展示、交流阶段:(2010年4月)
(1)召开颁奖大会,展示大赛风采;
(2)举办获奖作品展示会;
(4)总结汇报本次创业大赛的成果和经验;
(5)优秀的项目进一步调查、研究和完善,准备参加2010年“挑战杯”全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
(6)获奖者经验交流会,做好总结工作、整理成文档并归档。
五、报名及作品提交地点:
1、报名截止时间为2009年11月30日。
届时请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并填写团队组成、指导教师以及作品的简要说明(报名时只需要提交报名表即可,详细的企划书可在2010年1月中期审核的时候再提交)。
2、报名地点:西安交通大学团委科技部(青年之家西侧),学生创业中心办公室(西17舍地下室008号办公室),各学院、书院团工委,校内各宣传点。
注:报名表可从或主页通知中下载六、奖励措施
比赛设立金奖、银奖、铜奖以及优秀奖,对于取得优异成绩的参赛团队将给予奖金,同时有机会代表学校参加陕西省和全国“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根据学校的有关规定,凡在省赛和国赛获奖者将获得科技竞赛奖学金的申请资格;代表学校最终参加全国“挑战杯”
终审决赛的作品作者,符合我校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基本条件的参赛队员,在毕业学年经本人申请,可获得当年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的资格。
咨询电话:82668564
咨询老师:周老师贾老师
官方网站:www://
七、本竞赛文件解释权归共青团西安交通大学委员会。
共青团西安交通大学委员会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日
主题词:举办第七届腾飞杯创业计划大赛通知
抄报: 校党委、团省委
抄送:校党政领导、各学院团工委、各书院团工委、各有关部门发:各级团组织、各学生组织
附件:报名表复印有效
西安交通大学第七届“腾飞杯”创业计划大赛报名表
备注:1、书院(学院)意见由书院(学院)团工委填写。
2、学校评审意见在报名表上交后由评审组统一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