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类户口办理须知
居住证、户口办理须知

如何入户一、办理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入户前置条件: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可持毕业证申请入户且需拥有合法稳定住所。
所需材料落户合法稳定住所所需材料:1、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上网下载)2、学历在教育部学信(htp:/ /ww. chsi. )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p/ .c)无法核实的,申请人需提交毕业证书(毕业证遗失的提供毕业证明书);(原件和复印件)3、申请人居民户口簿(户籍保留在校的提供迁移证)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4、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二、办理出生入户1、国内出生婴儿前置条件:国内新生婴儿入户。
(只适用于在中国大陆地区出生的新生婴儿,不适用于在中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出生的新生婴儿)(1)《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网上下载)(2)《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3)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4)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非婚生育提供直接抚养方的);(原件和复印件)(5)监护人(父亲或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法院离婚判决书或法院离婚调解书(申报出生登记时父母已离异的提供)。
(原件和复印件)(6)非婚生育声明(非婚生育提供);(原件)(7)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非婚生育随父亲落户的提供)。
(原件和复印件)2、国外出生婴儿入户前置条件:父母其中一方系本市户籍居民,子女在国外出生,且未在国外定居和未取得外国国籍,回国后申请入户的。
1、《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取领或网上下载)2、新生婴儿的中国护照或旅行证(已入境);(原件和复印件3、新生婴儿在国外的出生证和翻译件;(原件和复印件)4、本市居民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5、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6、父母签署的选择中国国籍声明(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入境申报出生登记的提供)。
集体户上户口流程及注意事项

集体户上户口流程及注意事项《聊聊集体户上户口那点事儿》
嘿,大家好呀!今天咱就来唠唠这集体户上户口的流程和注意事项。
咱就用最接地气的话,让大家一看就明白。
首先呢,咱得清楚这集体户是个啥玩意儿。
简单来说,集体户就像是一堆人共用的一个“户口大本营”。
说起来,这集体户上户口的流程啊,就像是走迷宫,得一步步来,还不能走错路。
先得准备好各种各样的材料,什么身份证啦、毕业证啦、单位证明啦,一大堆。
这可不能马虎,要是少了一样,那可就像做饭没放盐,差点味道。
然后呢,就该去相关部门跑流程啦。
这时候就得有点耐心,可能会遇到工作人员忙得晕头转向,咱得耐着性子等一等。
有时候还得跑好几个地方,就像打游戏闯关似的,可有意思了。
不过啊,这过程中可得注意点小细节。
比如说材料要整理得整整齐齐,别乱糟糟的,不然工作人员看着头疼,咱自己也不好意思啊。
还有,去办事的时候嘴巴甜点,笑嘻嘻地,说不定人家心情好了,办事效率都高些呢。
跟大家说哦,我上次去办的时候,就因为有个材料没弄清楚,白跑了好几趟呢。
当时我那个郁闷啊,心想这不是折腾人嘛。
不过后来一想,也是自己没搞清楚,吃一堑,长一智呗。
等把户口上好啦,那感觉还挺爽的。
就好像自己在这个城市又多了一份归属感。
反正啊,集体户上户口说麻烦也有点麻烦,但只要咱认真对待,一步一步来,也没啥大不了的。
总之呢,大家要是遇到要上集体户口的情况,别慌!按照流程来,注意细节,保持好心态,肯定能顺利办好。
好了,今天就说到这儿啦,希望我的这些感受和见解能对大家有点帮助,祝大家都能顺利上好户口哟!哈哈!。
出生医学证明和新生儿落户办理须知

和平区办理“出生证明 落户口光荣证”程序
收藏 分享 2010-12-8 17:42| 发布者: 沈阳妈网客服| 查看数: 1005| 评论数: 0|来自: 本站原创
一、出生证明
(什么时候办都可以,我去的时候有一个一年前出生的去办理,不过如果报销保险的需要3个月内办理)
1、小孩名字,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注:军人用军官证、士兵证,外籍人员用护照)
2、父母双方户口本原件
3、儿童保健手册(粉本)原件—婴儿室领取
4、儿童保健手册封面+首页+第3页“出生情况记录”的复印件
5、 孕产妇保健手册(蓝本)原件—当地妇幼保健所领取
孕产妇保健手册封面+首页+第19页“分娩简要记录”+第20页“新生儿出生评分及出院情况”的复印件(请管床医生填写完整后再复印)
3.结婚证及复印件
4.一胎生育登记单
5.出生医学证明
6.孩子满一周岁的需出具夫妻双方的婚育情况证明
注:复印件须A4纸
(四)携带已盖好章的审批表到审批大厅3楼计生窗口办理
(五)将审批完的表交到单位
盛京医院(医大二院)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注意事项: 1、 必须由父母亲自前来办理,他人不得代办。 2、 必须为新生儿取好姓名,此证一经开出不得改名。 3、 《出生医学证明自填单》在孕产妇保健手册最后一页,如没有到管床医生处索取。自填单部分由新生儿父母自行认真填写完整并签名;医院填写部分由管床医生填写。此页不用复印。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所需材料: 1、 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注:军人用军官证、士兵证,外籍人员用护照) 2、 父母双方户口本原件 3、 儿童保健手册(粉本)原件——婴儿室领取 4、 儿童保健手册封面+首页+第3页“出生情况记录”的复印件 5、 孕产妇保健手册(蓝本)原件——当地妇幼保健所领取孕产妇保健手册封面+首页+第19页“分娩简要记录”+第20页“新生儿出生评分及出院情况”的复印件(请管床医生填写完整后再复印)注:南湖院区出生的在南湖院区办理。滑翔院区出生的在滑翔院区办理。请提前准备好复印件,此处不能复印。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 8:00——11:30 下午 13:30——16:20 节假日休息 “出生医学证明”是人生第一证,关系到孩子今后落户、升学、就业、出国等各方面业务的办理,请家长妥善保管。
揭阳户口信息变更办理须知

揭阳户口信息变更办理须知揭阳户口信息变更办理须知办理条件1.姓名变更、更正2.出生日期的更正3.曾用名变更、更正4.性别变更、更正5.民族变更、更正6.身份证号码变更、更正7.户口性质变更、更正办理材料主项:1、申请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16周岁以下的除外);2、户口底册、《户口簿》、《户口迁移证》、出生证等权威原始凭据;3、属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的,须附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准予变更的证明;4、属与人事、学历或其他重要档案不一致的,需要提供相应的人事、学历或其他重要档案复印件;5、更正户口性质的还需提供相应的证明;6、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7、其他能够说明变更理由的原始资料;8、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
副项:1、户主或与户主关系的变更,由于分户、立户等理由要求变更户主或与户主关系的,凭原户口登记资料、《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等关系证明办理;2、出生地、籍贯的变更,根据原户籍资料或出生婴儿父母的户籍资料办理;3、身高、血型的'变更,凭医院的体检报告办理;4、文化程度的变更,凭《毕业证》或其他学历证明(干部、工人还需单位人事部门证明)办理;5、婚姻状况的变更,凭《结婚证》、《离婚证》或其它婚姻状况证明办理;6、兵役状况的变更,凭军转或退伍安置等证明办理;8、服务处所、职业的变更,凭现工作单位证明办理;9、《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资料共享平台《揭阳户口信息变更办理须知》(https://www.)。
办理流程申请→提交材料→窗口受理→审批→办理办理地点普宁市公安局下架山派出所地址:普宁市下架山镇电话:************普宁市大池派出所地址:普宁市大池农场电话:************鳌江派出所地址:新兴街2号电话:************揭阳市公安局榕东派出所地址:揭阳榕城区进贤门大道电话:************办理费用免费(不含丢失、损坏补办户口簿收取的工本费)。
北京办理夫妻投靠入非农业户口须知

北京办理夫妻投靠入非农业户口须知一、受理条件:1、申请人年满45周岁,且结婚满10年,无业。
2、申请人年满46周岁,不满55周岁,结婚应满5年,无业;申请人年满56周岁及以上,结婚应满2年,无业。
3、随迁子女系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且符合我市计划生育政策;随迁独生子女的年龄不能超过25周岁,且未婚、未就业(独生子女指原配夫妻婚后生育的子女)4、残疾夫妻投靠,申请人年龄应满35周岁,且结婚应满10年,申请人年满40周岁,结婚应满5年。
5、离退休夫妻投靠,申请人应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并办理了离、退休手续:干部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工人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特殊工种: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6、被投靠人系本市非农业户口。
二、应出具的证件证明(证件交验原件,如原件丢失,须补办证件;证明及说明材料直接交原件所有材料一年内有效):1、入户申请书(申请书模板在背面)(申请人与被投靠人同时到场签名。
再婚夫妻,建议被投靠人所有子女协商一致同意后再申请)。
2、申请人及随迁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内容需计算机打印,不能手写)。
3、被投靠人及子女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内容需计算机打印,不能手写)《结婚证》(申请人及被投靠人双方户口本婚姻状态必须为已婚或有配偶)。
4、被投靠人的住房证明。
包括:房产证、房契、单位房管部门出具的房产证明(是指具有属于申请人、被投靠人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的合法住房,要求房产证或证明与入户地址一致,产权人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并到场在申请书上签字同意入户)。
5、申请人为外省市居民户口的,其户口所在地街道社会劳动保障部门须出具《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超过一年以上的需要每年年审)、无业证明(超过退休年龄的出具)。
6、离婚人员须提供《离婚证》和经公证的《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
7、丧偶人员提供户口注销证明;8、随迁人如系独生子女的:须提供《独生子女证》、出生医学证明;二胎及以上子女的:须出具本市司法部门的亲子鉴定书、准生证,超计划生育的须出具原始罚款收据及原籍街道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处罚决定书、出生医学证明。
2018-镇江户口迁移办理须知word版本 (4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镇江户口迁移办理须知办理条件(1) 市内户口迁移(2)大学生户口迁移办理材料(1) 市内户口迁移市内迁移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常住户口落在同一家庭户的,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常住户口不得单独迁移。
公民申请将户口迁移至本人其他合法固定住所的,按立户办理。
1.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申请投靠迁移:(一)父母与子女之间相互投靠的;(二)投靠配偶的;(三)省辖市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民申请投靠迁移,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投靠人和被投靠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二)被投靠人和房屋所有权人同意迁入的声明;(三)投靠人与被投靠人之间关系证明;(四)省辖市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材料。
2.家庭户口、集体户口(不包括学生集体户口)的迁移应当按以下原则办理:(一)户口登记在非直系亲属或者朋友处的公民,在市内有合法固定住所或者符合投靠条件的,应当将户口迁至本人合法固定住所或者被投靠人处落户;(二)登记集体户口的公民,在市内有合法固定住所或者符合投靠条件的,应当将户口迁至本人合法固定住所或者被投靠人处落户;(三)登记集体户口的公民,因工作变动需要迁移户口的,新单位设立单位集体户的,可以将户口迁至新单位集体户落户;(四)家庭户口除本规定明确的情形外,不得迁至集体户落户。
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应当将户口迁往本人的合法固定住所处或者符合投靠条件的被投靠人处;本人无合法固定住所、无处投靠,现工作单位设立单位集体户的,应当迁往本人单位集体户处;本人无合法固定住所、无处投靠、且无工作单位或者工作单位未设立单位集体户的,应当迁往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社区集体户。
(一)因房屋产权转移、离婚等原因,失去现户口登记住址所在地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二)因征地、房屋拆迁等原因,失去现户口登记住址所在地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三)户口登记在单位集体户,现单位已不存在或者本人离开单位的;(四)其他按规定应当将户口迁出现户口登记住址的情形。
府谷县户籍办理须知

一、府谷县本县户口户籍办理须知本县内夫妻投靠1、办理机构:公安局派出所2、办理依据:榆公户[2013]8号3、办理对象及范围:本县内户籍的已婚夫妇相互投靠4、办理条件:本县内户籍的已婚夫妇5、办理材料:申请人持申请书、双方结婚证、身份证、户口薄原件与复印件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6、办理流程:申请人持申请书、双方结婚证、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7、办理地点:迁入地派出所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分配迁入落户1、办理机构:迁入地公安派出所2、办理依据:榆公户[2013]8号3、办理对象及范围:毕业分配到中央、省属、市级、县级等单位的。
4、办理条件:毕业分配到中央、省属、市级、县级等单位的。
5、办理材料:(1)省、市教育部门毕业生报到证(派遣证);(2)分配或录用文件(核原件留存复印件),接收单位办理户口介绍信;(3)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本市院校毕业生凭集体户口介绍信)。
6、办理流程:(1)省、市教育部门毕业生报到证(派遣证);(2)分配或录用文件(核原件留存复印件),接收单位办理户口介绍信;(3)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本市院校毕业生凭集体户口介绍信)。
到迁入在派出所办理。
7、办理地点:迁入地派出所大中专院校录取学生迁入落户1、办理机构:迁入地派出所2、办理依据:榆公户[2013]8号3、办理对象及范围:大中专院校按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录取的新生4、办理条件:大中专院校按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录取的新生5、办理材料:各院校凭《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新生户籍迁移名册》、每位学生的《户口迁移证》、身份证。
6、办理流程:各院校凭《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新生户籍迁移名册》、每位学生的《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到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办理集体户口落户手续。
7、办理地点:迁入地派出所家庭户分户、立户办理1、办理机构:户籍所在地派出所2、办理依据:榆公户[2013]8号3、办理对象及范围:本县公民有合法的固定住所,形成家庭关系。
有分户、立户条件的。
兴化市公安局户口办理须知

全文共计1890字
兴化市公安局户口办理须知
婚进户口迁移:1、申请入户申请表二份。
2、村里接受证明。
3、申请人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
4、要求迁入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
5、结婚证。
6、申请人的房产证复印件或者土地使用证,申请人没有房产证,出具其父母亲的房产证。
7、如果房产证是父亲的需出具父子关系证明。
以上所有的复印件需派出所调查人、所长签字盖章。
大中专毕业生回原籍的户口迁移:1、入户申请表一式二份。
2、本人申请(本人办理)。
3、户主的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
4、本人的户籍证明。
5、进村的还需要村里接受证明。
6、出具无工作、无住房证明。
7、毕业证书。
8、老户口底册复印件。
9、户主的房产证或者土地证复印件。
以上所有的复印件需承办人、所长签字盖章。
原籍是本市的因购房、经商、招工落户在其他城市现要求回原籍的户口迁移:1、入户申请表一式二份。
2、户主申请(要求整户迁移)。
3、一家几口的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
4、购房的:要出具房产已经转让的手续(房产部门出具);经商的:出具不经商的手续;招工:现企业改制、倒闭或者辞职的手续。
5、原籍的老户口底册复印件。
6、户主的房产证、土地使用证。
以上所有的复印件需承办人、所长签字盖章。
原市外集镇人员因离婚、退休要求迁入回原籍的户口迁移:1、入户
1。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各类户口办理须知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落户须知一、办理条件1、父母双方或一方为本市常住户口,父母户口因购房迁入,需常住户口满3年。
2、投靠父(母)的子女年龄未满18周岁。
3、父(母)在本市具有合法固定住所,并实际居住。
4、父母离婚其未成年子女可根据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投靠抚养人落户。
本市岛外人员投靠岛内父(母)落户参照上述条件。
二、所需材料1、子女的户口簿、身份证(年满16周岁)。
2、父(母)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若子女与父(母)户口不在一起或在一起但父母与子女关系不明确的,应提供父母与子女关系证明(由子女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示),父母离婚需提供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
3、拟落户地镇(街)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迁入人员父母计划生育审核意见。
4、父(母)在本市有合法固定住所凭证。
以上材料需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一套。
三、办理程序1、子女户口从本市岛外移入岛内的,申请人持上述所需材料原件和一套复印件,向父(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由派出所核准。
2、子女户口从市外迁入本市,申请人持上述所需材料原件和一套复印件向户口所在地公安分局户政科申请,经公安分局核准后,签发户口准迁证。
3、经核准迁(移)入人员,凭准迁凭证到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将户口迁(移)出后,到拟落户地派出所办理落户。
证件材料齐全的,户籍民警应当场受理并开具受理回执单。
四、办理时限本市岛外户口移入岛内,派出所5个工作日完成核准工作;市外户口迁入本市,公安分局7个工作日办结,并签发户口准迁证。
夫妻投靠落户须知一、办理条件1、被投靠一方为本市常住户口,配偶户口因购房迁入,需常住户口满3年。
2、夫妻已结婚登记。
3、被投靠配偶在本市有合法固定住所,且实际居住。
本市岛外人员投靠岛内配偶落户参照上述条件。
二、所需材料1、夫妻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
2、被投靠配偶在本市有合法固定住所凭证。
3、拟落户地镇(街)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迁入人员计划生育审核意见。
以上材料需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一套。
三、办理程序1、配偶户口从本市岛外移入岛内,申请人持上述所需材料原件和一套复印件,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由派出所核准。
2、配偶户口从市外迁入本市,申请人持上述所需材料原件和一套复印件,向户口所在地公安分局户政科申请,经公安分局核准后,签发户口准迁证。
3、经核准迁(移)入人员,凭准迁凭证到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将户口迁(移)出后,到拟落户地派出所办理落户。
证件材料齐全的,户籍民警应当场受理并开具受理回执单。
四、办理时限本市岛外户口移入岛内,派出所5个工作日完成调查核准工作;市外户口迁入本市,公安分局7个工作日办结,并签发户口准迁证。
父母投靠子女落户须知一、办理条件1、子(女)为本市常住户口,子女户口因购房迁入,需常住户口满3年。
2、父母年龄,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
3、子(女)或父母在本市有合法固定住所。
本市岛外人员投靠岛内子女户口迁移参照上述条件。
二、所需材料1、父母户口簿、身份证。
2、在厦门子女户口簿、身份证。
3、子女与父母的关系证明(由父母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或公证机关出具的关系公证。
4、子(女)或父母在本市有合法固定住所凭证。
以上材料需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一套。
三、办理程序1、父母户口从本市岛外移入岛内的,申请人持上述所需材料原件和一套复印件,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由派出所核准。
2、父母户口从市外迁入本市,申请人持上述所需材料原件和一套复印件,向户口所在地公安分局户政科申请,经公安分局核准后,签发户口准迁证。
3、经核准迁(移)入人员,凭准迁凭证到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将户口迁(移)出后,到拟落户地派出所办理落户。
对证明材料齐全的,户籍民警应当场受理并开具回执单。
四、办理时限本市岛外户口移入岛内,派出所5个工作日完成调查核准工作;市外户口迁入本市,公安分局7个工作日办结,并签发户口准迁证。
收养子女落户须知一、办理条件1、本市居民收养子女,已办理收养登记证。
2、已建立事实上的收养关系但无《收养登记证》的,被收养子女涉及高考、参军等特殊情况,由收养人户口所在地区民政局调查核实,报公安分局核准。
二、所需材料1、《收养登记证》。
2、收养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3、被收养人的户口簿(弃婴未落户除外)。
4、无《收养登记证》的,需提供有关收养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需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一套。
三、办理程序1、已办理《收养登记证》,被收养人尚未落户的,申请人持上述所需材料原件和一套复印件,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
2、已办理《收养登记证》,被收养人已落户本市福利院集体户,收养人持上述材料原件和一套复印件,将被收养人的户口从福利院集体户移出,到收养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
3、已办理《收养登记证》,被收养人已在本市以外落户,申请人持上述所需材料原件和一套复印件,向收养人户口所在地公安分局户政科申领准迁证,凭准迁证回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再到拟落户地派出所办理落户。
4、对无收养登记证的,被收养子女涉及高考、参军等特殊情况,由区民政局调查核实,报公安分局核准。
收养人持公安分局批准件及本人的户口到派出所办理落户。
对材料齐全的,户籍民警应当场受理并开具回执单。
四、办理时限有《收养登记证》,直接到收养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或向收养人户口所在地公安分局申领准迁证。
材料齐全,派出所、分局应当场办理;无《收养登记证》由区民政局核实上报的,公安分局受理后,7个工作日完成核准工作。
派出所出具证明须知一、派出所出具证明的条件1、公民或单位在办理个人或社会事务时确实需要派出所出具证明的。
2、派出所出具证明必须是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如实提供。
二、下列证明派出所应给予提供1、个人户籍证明。
公民需要证明其身份状况及家庭成员间相互关系时,可以用公民的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复印件,经户籍内勤民警核准无误后加盖户籍内勤民警印章和户口专用章,一般不再另外出具户籍证明。
对个别特殊情况需出具户籍证明,应提供需出具户籍证明单位的介绍信。
2、个人户口注销证明(含出国、出境、参军、死亡、逮捕、劳教)。
3、群众向派出所报失护照、身份证遗失或身份证未办理证明。
4、实际居住在本所辖区的人员,办理户口需出具有无违法犯罪证明。
5、实际居住在本所辖区的常住户口人员是否属“五种”不准出境对象的证明。
6、人口信息查询。
7、户内人员关系证明。
8、公民实际居住情况证明。
9、公安业务部门在执法中需要派出所出示的有关证明。
三、派出所协助调查事项1、群众因公证需要,公证员到派出所要求协助调查有关事宜。
2、群众需查询个人或直系亲属有关原始户口迁移变动情况。
四、办理时限有无违法犯罪证明、是否属“五种”不准出境对象和需查阅原始户籍档案方能提供的证明,派出所5个工作日完成调查核实,其余证明情况属实的,当场办理。
出生申报户口须知一、办理条件新生婴儿可按随父随母自愿的原则申报户口。
非婚生育的新生婴儿,需随父亲常住户口所在地落户的,必须提供法院判定归父亲抚养的证明。
父(母)亲户口迁入本市前,超计划生育的婴儿,户口不能在本市申报出生。
二、所需材料1、父(母)户口簿。
2、结婚证或法院民事调解书。
3、出生医学证明。
4、父(母)一方户口不在本市,出生婴儿跨一整年要在厦门申报出生的,还需提供未在外地父(母)户口所在地申报出生的证明。
以上材料需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一套。
三、办理程序监护人持所需材料到父(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出生。
四、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户籍窗口当场办理,属跨年(指一整年以上)申报出生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调查核实的,派出所在5个工作日内核准。
有关户口注销须知一、死亡注销户口公民死亡,在葬前,凭《死亡医学证明书》或村(居)委会证明、户口簿、死亡者身份证,向其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缴交居民身份证。
二、公民出国(出境)注销户口公民出国、出境定居,持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证件(护照或其他出入境证件)复印件和取得国外、境外定居的有效许可证明(签证或永久居留证件)复印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到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口注销手续,同时缴交居民身份证。
三、公民入伍注销户口被征集服现役的公民,持《入伍通知书》和户口簿、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口注销手续,缴交其居民身份证。
以上注销户口,手续齐全当场办理。
普通大中专院校录取的学生户口迁移须知普通大中专院校录取的新生需要办理户口迁移的,持录取通知书、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后,再到录取的学校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入手续,缴交相片办理居民身份证。
手续齐全当场办理。
大中专学校学生和技工学校学生转学、退学户口迁移须知一、转学户口迁移普通大中专院校和技工学校学生,在校期间经批准转学,需在省内办理户口迁移的,持省教委的批准文件(技工学校学生持省级主管厅局批准文件),到学校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后,持批准文件和《户口迁移证》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入手续;需跨省办理户口迁移的,持迁出和迁入地省级高教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迁入手续。
二、退学户口迁移普通大中专院校和技工学校学生,在校期间因故退学,需将户口迁回其原户口所在地的,持学校批准文件,到学校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后,持批准文件和《户口迁移证》到迁入地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迁入手续。
以上户口迁移,手续齐全当场办理。
分户和立户须知居民家庭成员中因结婚等原因有住房并分开生活的,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核准后,办理分户。
公民立户应提供家庭成员有亲属关系和居住条件的证明,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
未满18周岁的(除父母均为军人、出国出境或双亡的)不得单独立户;租私房居住的不得单独立户。
情况清楚可当场办理,需要调查的,5个工作日核准。
公民变更户口登记项目须知一、变更姓名1、未满16周岁公民要求变更现用姓名的,由父母或者监护人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填写申请报告,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变更,派出所5个工作日核准。
2、年满16周岁公民,由本人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有关证明、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向户口所在地所属公安分局户政科申请,公安分局7个工作日核准。
经核准后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变更,缴交2张相片,换领居民身份证。
二、变更民族公民申请变更民族成份的,向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同安户口向同安区民族与宗教事务局)申请核准后,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民族与宗教事务局核准单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变更,满16周岁还需缴交2张相片,换领居民身份证。
三、公民更正出生日期公民出生日期登记差错的,由户主或本人提供确切的证明材料,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向户口所在地公安分局户政科申请,公安分局7个工作日核准。
经核准后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变更,满16周岁还需缴交2张相片,换领居民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