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推行公务员退出机制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国家公务员制度改革的必要性和推进措施研究

国家公务员制度改革的必要性和推进措施研究近年来,国家公务员制度一直受到关注,而在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推进公务员制度改革,从多方面加强公务员管理和监督,其必要性和推进措施迫切需要研究。
一、必要性1.提高公务员素质在当前的形势下,公务员的素质显得尤为重要,需要将德、能、勤、绩等多项素质提高到更高层次,从而提高公务员执行力和抗压能力。
公务员作为政府工作的基石,提高素质也展现了政府对人民事业的责任和能力。
2.调整公务员结构目前,我国公务员结构偏重基层、偏轻中高层,而这种结构不利于政府长期发展和长期治理。
因此,应该逐步推动中高层公务员的比例增加,从而更好地担负起现代治理任务,提高政策的实施效果。
3.加强公务员激励机制为了更好地发挥公务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应该加强公务员激励机制。
实行激励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加薪、晋升、职务等多种方式来激励公务员,从而让公务员有更大的工作动力和斗志。
4.加强公务员管理和监督公务员一直是工作在政府机构的核心力量。
因此,加强公务员管理和监督势在必行。
实行更严格的考核制度,确保公务员履行职责的合法性和效果性。
在处理公务员违纪违法问题上,也应该加大力度,使公务员在法律面前不敢冒险和逾越“红线”。
二、推进措施1.推进公务员年龄制度改革目前我国公务员职务晋升还依靠年龄。
随着时代的发展,这种做法已经不再适用。
应该根据个人素质和业绩来制定晋升制度,使能力和业务水平成为决定职务晋升的主要因素。
2.建立更完善的激励机制完善公务员的激励机制,切实调动公务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通过工资分配制度改革,加大对人才特别是青年公务员的奖励。
逐步建立公务员职业成长记录,将个人素质和业绩量化为数据。
防止公务员用钱“磨刀柴”,进一步对公务员加强监督和管理,督促其增长才干。
3.推进公务员职业化公务员职业化是提高公务员素质和实现管理常态化的重要途径。
职业化需要进一步加强公务员的业务培训,同时也要建立健全公务员评审机制,杜绝权力寻租现象,对公务员过度的高薪多福和特权待遇进行整治,从而更好地服务人民。
是否应该废除国家公务员制度辩论辩题

是否应该废除国家公务员制度辩论辩题正方辩手观点,应该废除国家公务员制度。
首先,国家公务员制度存在着严重的腐败问题。
据统计,中国公务员腐败案件数量居高不下,且很难得到有效的监督和制约。
废除国家公务员制度可以减少腐败现象的发生,从而提高政府效率和公信力。
其次,国家公务员制度造成了政府财政负担过重。
公务员的工资福利待遇较高,加之公务员数量庞大,导致政府财政压力巨大。
废除国家公务员制度可以减轻政府的财政负担,为国家的发展提供更多的财政支持。
再者,国家公务员制度限制了人才流动和竞争。
由于公务员职位的稳定性和福利待遇,导致许多人只为了稳定的工作和收入而进入公务员队伍,而不是真正出于对公共事务的热爱和专业能力。
废除国家公务员制度可以促进人才流动,激发人们的创业和创新热情,为社会发展注入更多活力。
最后,废除国家公务员制度符合社会发展的需要。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发展,传统的国家公务员制度已经无法适应新的社会需求。
废除国家公务员制度可以为政府机构引入更多的市场机制和竞争机制,从而提高政府的运行效率和服务质量。
综上所述,废除国家公务员制度是符合时代发展潮流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可以有效解决腐败问题、减轻财政负担、促进人才流动和激发社会活力。
反方辩手观点,不应该废除国家公务员制度。
首先,国家公务员制度是保障政府稳定运行和良好治理的重要保障。
公务员作为政府的中坚力量,负责管理国家的各项事务,其稳定性和专业性对于政府的稳定运行至关重要。
废除国家公务员制度可能会导致政府机构的混乱和不稳定,影响国家治理效果。
其次,国家公务员制度可以保障政府的廉洁和公正。
公务员职业道德和廉洁从政是国家公务员制度的重要内容,可以有效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
废除国家公务员制度可能会导致政府腐败问题的加剧,对社会造成更大的危害。
再者,国家公务员制度可以保障公共利益和社会稳定。
公务员作为政府的代表,其工作涉及到国家和社会的方方面面,对于公共利益和社会稳定有着重要的影响。
我国公务员退出机制探析

我国公务员退出机制探析摘要:我国目前推行的国家公务员制度改革已经进入到了一个崭新的阶段,“凡进必考”保证了公务员群体的整体素质,但在“出口”问题上,尤其是退出制度的推行上,还存在不少问题,影响公务员制度改革的推进和深入。
因此,有效克服公务员退出制度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阻力,疏通和扩大“出口”,对建设服务型政府以及和谐社会是至关重要的。
关键词:公务员制度;退出机制;保障制度公务员退出是指公务员离开公务员系统,不再履行相应职责、享有相应权利,失去公务员身份的过程。
完整的公务员制度包括“进、管、出”三个重要环节。
公务员退出制度作为公务员制度的最后一环节,既与“进”密不可分,又同“管”有千丝万缕的联系。
为了畅通公务员出口,实现公务员队伍精简和结构完善,保证公务执行和行政效率不断提高。
我国针对公务员退出公务员系统制定有退休、调出、辞职、辞退、开除公职以及依法解聘等各种法定的“出口”形式。
并出台了一系列相关的法律文献来保障公务员退出顺利进行。
但是在“出口”问题上,尤其是退出制度的推行上,还存在不少问题影响了公务员制度改革的推进和深入。
因此,有效克服退出制度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阻力,疏通和扩大“出口”,对建设服务型政府以及和谐社会是至关重要的。
一、目前我国公务员制度在“出口”上存在的主要问题在公务员退出中,除正常退休外,其他退出渠道不够畅通,实际操作难度大。
存在大量的现实问题,即有制度的不完善,又受繁冗的操作过程的影响,以及普遍存在的人情社会关系等因素的制约。
(一)公务员退出渠道不畅通,退出数量及比率较低公务员退出渠道不畅是制约我国公务员退出制度的一块软肋,能进难出,几乎是成为久治不愈的顽疾。
在我国,出口不畅问题尤为突出,公务员被录用之后只要不犯大的错误,就可以安稳干到退休;即使犯了错误,有的还可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只有当公务员所犯的错误引起了严重的社会影响时,才给予其行政或刑事处分。
据统计,1993年至2002年的10年中,全国共计处分公务员149929人,平均每年约1.5万人。
是否应该取消公务员制度的辩论辩题

是否应该取消公务员制度的辩论辩题正方观点,应该取消公务员制度。
首先,公务员制度存在一定的弊端。
在当前的社会环境下,公务员制度往往容易导致腐败现象的产生。
由于公务员在政府部门中拥有一定的权力和资源,一些不法分子往往会通过行贿等手段获取利益,导致腐败现象的滋生。
据统计,每年因为公务员腐败而造成的经济损失都是巨大的,这不仅损害了国家的利益,也损害了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其次,公务员制度也存在着一定的不公平性。
在当前的公务员选拔机制中,往往存在着一些不合理的规定,导致一些优秀的人才无法进入公务员队伍,而一些不够称职的人却能够获得公务员的职位。
这种现象不仅浪费了社会的资源,也损害了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再者,取消公务员制度可以有效地提高政府的效率和执行力。
在当前的公务员制度下,很多政府部门往往存在着官僚作风,导致决策效率低下,执行力不足。
而取消公务员制度后,政府可以引入市场机制,吸引更多的人才来参与政府事务,从而提高政府的执行力和效率。
综上所述,取消公务员制度是符合社会发展的大势所趋的。
只有通过取消公务员制度,才能够有效地解决公务员制度存在的弊端,提高政府的执行力和效率,实现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反方观点,不应该取消公务员制度。
首先,公务员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保障政府的稳定和廉洁。
在一个国家的政府机构中,公务员往往承担着重要的管理和执行职责,他们的稳定性和廉洁性对于政府的正常运转至关重要。
取消公务员制度可能会导致政府机构的不稳定和腐败现象的增加,从而损害国家的利益和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其次,公务员制度可以保障政府的专业化和专业化。
在一个国家的政府机构中,往往需要一定数量的专业人才来承担管理和执行工作。
公务员制度可以通过专业化的选拔和培训机制,保障政府机构的专业化和执行力,从而提高政府的效率和执行力。
再者,公务员制度可以保障政府的公正和公平。
在当前的社会环境下,往往存在着一些不法分子和不法组织,他们往往会通过各种手段来干扰政府的正常运转。
公务员退出机制的范围、现实动力与配套制度

[ 关键词 ]公务 员; 公务 员制度 ; 退 出机制 [ 作者简介]吴丽娟 , 东莞理工学院政 治学讲师, 广 东 东莞 5 2 3 8 0 8 [ 中图分类号】1 3 0 3 5 [ 文献标识码]A [ 文章编号】1 6 7 2 — 2 7 2 8 ( 2 0 1 3 ) 0 4— 0 0 6 0 — 0 5
在 当前阶层断裂明显 、 利益分化加速 、 社会矛 盾 凸显 的环 境下 。 一 方 面公 务 员 既 不 易 进 也 不 易 是研究公务员退 出机制 的基本前提。这一 问题实
出, 另一方面养老保 障双轨制 、 公务员福利超国民 待遇、 官民关系 紧张等 问题 时时刺激着公众 的神
经。公务员退出问题不仅关乎公务员制度的完善 , 更因屡屡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而承载着公众对职 业平等、 社会公正和政治清明的期 盼, 具有相 当的 社会意义和政治属性 。加强公务员退 出机制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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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干 部 引咎 辞职 、 责 令 辞 职 纳 入 公 务 员 退 出 范
畴_ l j 。而国家公务员 局党组 书记 、 副局 长杨士秋
在2 0 0 9年全 国行 政机 关公 务员 管理 工作 会议 上 指
发挥作用的。官员一旦引咎辞职或因犯错被免职 , 很难赢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选 民或政府首脑的信任 , 大多数轻则退 出 政坛、 另谋职业 , 重则深陷囹圄、 身败名裂。毫无疑 问, 引咎 辞 职 正 是 西 方 国 家 官员 的 重 要 退 出形 式
地带
厘清“ 公务员退出” 的内涵 , 准确界定其范围,
[ 基金项 目] 广东省哲 学社会科 学“ 十二五 ” 规划2 0 1 2年度 学科共 建项 目( G D 1 2 X Z Z 0 1 ) ; 深圳 市哲 学社会科 学 “ 十二
论我国公务员退出机制的发展与完善_石绍斌

满国家规定的脱密期限的;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 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正在接受审计、 纪律审查, 或者涉 嫌犯罪, 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的其 他不得辞去公职的情形。我国 《 公务员法 》 还规定了公务 员辞职的两种特殊情况,即引咎辞职和责令辞职。领导 成员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 影响的,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的,应当引咎辞 去领导职务。领导成员应当引咎辞职或者因其他原因不 再适合担任现任领导职务,本人不提出辞职的,应当被 责令辞去领导职务。 & 三 ’ 辞退 辞退,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照法定条件、方式和程 序,在法定的权限范围内做出的解除其与国家公务员之 间的行政职务关系的行为。根据 《 公务员法 》 的规定, 辞 退公务员的情形包括: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 为不称职的; 不胜任现职工作, 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 因 所在机关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 工作, 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 不履行公务员义务, 不遵守 公务员纪律, 经教育仍无转变, 不适合继续在机关工作, 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 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 %( 天,或者一年内累计 《 超过 )" 天的。为了保护公务员的合法权益, 公务员法 》 规定不得被辞退的公务员包括:因公致残,被确认丧失 或者部分丧失工作能力的;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 疗期内的; 女性公务员在孕期、 产假、 哺乳期内的; 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退的情形。 & 四 ’ 开除 开除,是指对现任公务员进行除名,使其不再具有 公务员身份的一种行政处分行为。开除只适用于违纪行 为足以表明其丧失担任公务员基本资格条件的情形。行 政机关公务员受开除处分的,自处分决定生效之日起, 解除其与单位的人事关系,不得再担任公务员职务。开 除作为一种最严厉的行政处分,国家对其采取了极其审 慎、 严谨的态度, 对公务员予以开除处分, 必须由有权机 关遵循法定的权限、条件和程序进行,并给予被处分的 公务员陈述、申辩以及依法请求行政救济的机会和权 利。我国于 !""* 年 + 月 % 日开始施行的 《 行政机关公务 员处分条例 》 对开除行政机关公务员的条件、 权限、 程序 等作了比较具体的规定,为公务员退出机制的建立和健 全提供了可资借鉴的依据。
论公务员末位淘汰机制
论公务员末位淘汰机制宋德平【摘要】本文针对中国当前公务员退出机制不够健全的现状,根据国内外建设公务员退出机制的经验,提出建立公务员末位淘汰的正常机制;同时,从岗位管理为中心、制定考核标准、核定淘汰比例等方面设想实施公务员末位淘汰机制。
最后,从转变传统观念、提高行政效率等几方面论述了建立公务员末位淘汰机制的意义。
【关键词】末位淘汰机制;量化考核;岗位管理;淘汰比例末位淘汰制本是企业的一项强势管理制度,是指工作单位根据本单位的总体目标和具体目标,结合各个岗位的实际情况,设定一定的考核指标体系,以此指标体系为标准对员工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的结果对得分靠后的人员进行淘汰的绩效管理制度。
上个世纪后半叶开始,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国家开始重视并研究“政府企业化改革”。
美国行政学家戴维·奥斯本和特德·盖布勒在深入考察美国政府改革实践后,提出“不争论政府的大小而力求提高政府效率,不强求政府做什么而着眼于政府怎么做,不纠缠政府办事的动机而看重政府办事的后果”。
这是一幅“具有企业家精神的政府”的蓝图,通过这张蓝图,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出美国政府管理模式的创新。
20世纪80年代以来,美国行政改革的主要取向是政府的“企业化改革”,末位淘汰作为激励公务员的一项重要的创新举措,被逐渐引入到政府人事管理中。
公务员末位淘汰制通过严格而制度化的优胜劣汰机制,极大地促进了公务员不断进取,追求进步与自我完善,创造最佳工作绩效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激发公务员潜能,盘活公共部门人力资源存量,提高政府管理效率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长期以来,中国事实上存在着公务员终身制、能上不能下、能进不能退的现象。
主要表现在:一是公务员总的退出数量、比率偏低的不正常。
据人事部统计,1996—2003年,全国平均每年辞退公务员2421人,年均辞退率只有0.03%。
与其他职业相比,公务员是一个缺乏流动性和新陈代谢程度不足的职业生态。
二是公务员退出方式结构不合理的不正常。
我国公务员退出机制的问题与对策
我国公务员退出机制的问题与对策[摘要]促进公务员的流动,加强公务员与社会其他群体的相互交流,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是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方向。
我国公务员退出机制得到一定发展,但其公务员退出机制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务员考录考核、职务升降、教育培训等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制约了公务员队伍的健康发展。
从公务员管理实践的角度,本文探讨我国公务员退出机制存在的问题,并探讨一些对策,以完善我国公务员退出机制,进一步畅通公务员队伍的出口。
[关键词]公务员退出机制问题与对策中图分类号:d630.3 文献标识码:d 文章编号:1009―914x (2013)22―0498―01我国公务员退出机制从无到有,循序渐进,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措施。
如到龄公务员退休,批准辞退不愿继续担任公务员的人,辞退或开除不合格的公务员。
这些规定为公务员退出机制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我国公务员退出机制得到一定发展,但其公务员退出机制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国公务员考录考核、职务升降、教育培训等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制约了公务员队伍的健康发展。
从公务员管理实践的角度,本文探讨我国公务员退出机制存在的问题,并探讨一些对策,以期完善我国公务员的退出机制,进一步畅通我国公务员队伍的出口。
一、我国公务员退出机制的问题1、我国“官本位”观念影响深远我国“官本位”的观念根深蒂固,大多数人把从事公务员当作一生最大的追求,缺乏面对社会竞争压力、主动搏击市场风险的勇气,公务员在主观上缺乏积极性。
2、公务员退出法规不健全,执法操作程序欠规范我国公务员退出制度,触及面广,涉及公务员切身利益,比较敏感。
辞退的情形适用范围狭窄,现有规定过于宽松。
公务员自觉适用引咎辞职的普遍性不够。
公务员调任或转任至其他单位任职(领导职务),产生变相安排干部之嫌,成为接收单位所诟病。
公务员法律的执行存在执行不力和避重就轻问题,比如,以辞职代替辞退,以辞退代替开除,以提前退休代替辞退等,而且辞职、辞退程序繁杂、费时费力,破坏政府工作效率,社会关系复杂,开除变辞退或提前退休,辞退则变不退。
完善公务员退出机制 我国公务员退出将有“新动作”
完善公务员退出机制我国公务员退出将有“新动作”今年,在完善公务员退出机制方面,公务员主管部门将有“新动作”,包括加强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执行的督促检查,对受到开除处分的,及时清理出公务员队伍;结合聘任制试点,规范聘任制公务员的解聘条件和程序等。
近日,随着首次全国行政机关公务员管理工作会议的召开,一系列公务员新政将浮出水面。
将制定公务员辞职、辞退规定公务员队伍有退休、调出、辞去公职、辞退、开除和解聘6个出口。
在完善公务员退出机制方面,除了前面提到的及时清理被开除人员、规范聘任制公务员的程序等,还有依法维护公务员的合法权益,完善救济渠道,做好申诉控告和聘任制公务员人事争议仲裁等。
公务员主管部门将研究制定公务员辞职、辞退规定,以及录用考试报考者违纪违规处理办法和录用特殊职位体检标准;研究起草公务员回避、转任规定,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违反《公务员法》责任追究办法等规章。
同时,国家公务员局还要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公务员专项处分规章,推进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建设。
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相关部门承担起草的工资、退休等配套法规,也在调研和论证之中。
在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方面,今年将开始科学合理设置公务员的职业发展空间,完善公务员工资分配制度,积极实施表彰奖励,激发公务员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要健全公务员惩戒制度,实行严格管理,约束公务员的施政行为。
加大从基层录用公务员的力度2008年,公务员主管部门加大了从基层录用公务员的力度,中央和省级机关录用有基层工作经历人员的比例达到50%以上。
广东省也提出,今年省直机关新招录公务员,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验的不得低于50%.中组部副部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兼国家公务员局局长尹蔚民强调,要特别重视抓基层公务员队伍建设,注意倾听基层公务员的呼声,关心他们的工作和生活,努力解决他们的各种实际问题,充分调动和发挥他们的工作积极性。
今年,除了加大基层公务员的培训力度外,一个利好消息是,要提高基层公务员的奖励比重——对政治素质好、工作实绩突出、人民群众公认的优秀基层公务员要及时予以表彰奖励。
我国公务员退出机制的问题、原因及解决思路
浅谈我国公务员退出机制的问题、原因及解决思路摘要:公务员的退出是指公务员退出公务员系统,不再保留公务员身份,也不再履行相应职责、享有相应权力。
公务员退出机制是有关公务员退出的形式、方法、条件等法规、制度的总和,其在公务员管理中占有重要地位,是改善公务员队伍结构,促进公务员勤政、廉政的重要保证。
公务员系统必须具有健全完善的流动更新和新陈代谢机制,保持与系统外部长期的,持续的相互交流才能始终保持生机与活力,才能做到与时俱进。
经过十多年的改革,公务员系统已经建立起正常的退出制度,建立了优胜劣汰的淘汰机制。
但一项制度的实行是否成功,既取决于制度本身的完备与否,也取决于相关条件是否成熟。
从目前的情况看,我国公务员退出制度还存在多方的问题。
因此,如何加快健全完善公务员的退出机制,进一步畅通公务员队伍的出口,成为当前公务员管理制度创新的重点。
本文拟结合我国实际,对此问题作一些分析并提出个人思考。
关键词:公务员;退出机制中图分类号:d630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5312(2012)20-0274-03一、我国目前公务员退出机制中存在的问题(一)退出的渠道不畅,机构臃肿,行政低效改革开放以来的几次机构改革尽管在减机构裁编制上下了功夫,但都收效甚微。
据统计,自打1995年我国公务员辞职辞退制度实施后,1996年至2003年,全国辞退的公务员不到2万,主动请辞的不到3.5万,按国内公务员近500万粗略计算公务员辞退率仅为0.05%,流动率不足1.25%。
而另一项数据显示,1993年至2002年10年间,全国共计处分149929位公务员,每年挨处分的公务员约占公务员队伍总数的3%。
吐故不畅,纳新不断,造成公务员数量不断膨胀,有关资料报道,一些省级机关厅、处级干部数占干部总数的40%左右,某县的乡镇干部中,副乡级以上占65%,县直机关副乡级以上干部占55.7%,而地方党政机关超编达60多万人。
由于公务员队伍出口不畅,致使队伍内部难以盘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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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 国推 行公 务 员退 出机 制 的 必要 性 与可行 性
黎
【 摘
红
武 汉工程 大学
要 】然存在一些问题 , 在 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务员考录考核、职务升降、教育培训等各项工
作 的顺利进行,制约了公务员队伍 的健康发展。本文探讨我国推行公务员退 出 机制的必要性以及可行性。 【 关键词】公务员退 出机制;必要性;可行性
在 公 务 员 管 理 中 , 考 录 准 入 、 选 拔 任 用 以 及 辞 职 、 辞 退 三 个 环 节 非 常 重 要 。 作 为 公 务 员 选 拔 任 用 的 重 要 渠 道 , 竞 争 上 岗通 过
强 考 核 过 程 化 , 考 核 内 容 具 体 化 , 加 强 考 核 结 果 客 观 公 正 性 。 改 善 激 励 机 制 , 增 加 公 务 员工作 积极 性 。
对 公 务 员 的 德 才 表 现 、 工 作 业 绩 、 发 展 潜 力 以及 适 应 职 位 要 求 进 行 分 析 、 比较 , 为 公 务 员施 展 才 华和 能力 创 造 机会 、搭 建 舞 台 。 4 . 有 利 我 国公 务 员 法 治 建 设 2 0 0 6 年1 月1 日, 我 国 《 中华 人 民共 和 国 公 务 我 国 公 务 员 退 出 ,触 及 面 广 。 以现 有 法 员法 》 规 定 ,机 关 内设 机 构 厅 局 级 正 职 以 下 律 法 规 为 基 础 , 整 合 相 关 法 律法 规 建立 公 务 员 领 导 职 务 出 现 空 缺 时 , 可 以 在 本 机 关 或 本 系 正 常 退 出机 制 , 进 一 步 完 善 我 国 公务 员法 。辞 统 内 通 过 竞 争 上 岗的 方 式 , 产 生 任 职 人 选 。 退 的情 形 适 用 范 围 宽 广 , 公 务 员 自觉适 用 引咎 这 为 竞 争 上 岗 工 作 的展 开 提 供 了法 律 依 据 。 辞 职 的普 遍 性 加 大 。 在 公 务 员 法 的 执 行 过 程 凡 符 合 竞 岗 条 件 的 公 务 员 , 报 名 参 加 竞 争 上 中 ,普 遍 存 在 有 法 不 依 、 执 法 不严 、违 法 不 究 岗 , 每 一 位 公 务 员 不 管 是 原 单 位 的 公 务 员 , 现 象 ,进 一 步 细 化 公 务 员 管 理 的相 关规 定 , 出 还 是 外 来 的 竞 争 者 , 同 一 跑 线 上 开 展 竞 争 。 台退 出相 关 措 施 ,使 公 务 员 法 更 具 执行 性 和 可 参 加 公 开 竞 岗而 落 岗 , 则 待 岗 , 区 别 不 同 情 操 作 性 , 改变 执 行 不 力 和 避 重 就 轻 问题 。完 善 况 , 分 流 安 排 工 作 。 我 国 公务 员离 任 审 计 制 度 ,解 决 公 务 员退 出机 4 . 公 务 员 辞 职 、 辞 退 制 度 制 的 弊端 ,促 进 公 务 员 合 理 流 动 , 实现 人力 资 根 据 各 地 实 际 、 各 层 级 要 求 、 各 岗 位 源 的 合理 配 置 。改 善 公 务 员 激 励 机 制 ,增 进 公 情 况 , 针 对 性 地 提 出 退 休 年 龄 。 对 体 力 、 务 员 的工 作 活 力 ,提 高 公 务 员 绩 效 。 精 力 要 求 较 高 的 基 层 公 务 员 适 当 提 前 退 休 二 、我 国 推 行 公 务 员退 出 机 制 的可 行 性 年 龄 , 对 经 验 积 累 要 求 较 高 的 机 关 公 务 员 我 国推 行 公务 员退 出机 制 , 不仅 具 有 其 必 要 性 ,而 且 具 有 其 可 行 性 。 1 . 公务 员聘 任制 度 ,合 同管理 推后 退 休 年 龄 ,对 知 识 更 新 较快 的 岗位 采 用聘 任 制 。对 于年 度 考 核 中 不称 职 、不 胜 任本 职 工 作 的 、本 人 拒 绝 合 理 安排 的 、无
公 务 员 机 制 有 待 完 善 。 对 于 国 家 , 公 务 员 退 出机 制 可 促进 公务 员 提 高 行 工作 效 率 , 从 而 更 好 地 为 人 民 服 务 。 我 国 推 行 公 务 员 退 出机 制 具 有 其 必 要 性 以 及 可 行 性 。 我 国 公 务 员 退 出机 制 推 行 的 必 要 性 1 . 有 助 于 转 变公 务 员 职 业 化观 念 ,减 少 就 业 成 本 我 国 “官 本 位 ” 的 观 念 根 深 蒂 固 , 人 们 把 从 事 公 务 员 当作 一 生 最 大 的追 求 , 面 对 社 会 竞 争 压 力 , 公务 员 缺 乏 主动 搏 击 市场 风 险的 勇 气 , 主观 上 缺 乏 积 极性 。在 市场 经 济 体 制 下 , 引进 公 务 员 职 业化 的理
我 国 公 务 员 退 出 机 制 从 无 到 有 , 这 为 公 务 员 退 出机 制 的发 展 奠 定 了一 定 基 础 。 我 国 公 务 员 退 出 机 制 得 到 一 定 发 展 , 但 其 公 务 员 退 出 机 制 仍 然 存 在 一 些 问 题 , 在 一 定 程 度 上 影 响 了 我 国 公 务 员 考 录 考 核 、 职 务 升 降 、 教 育 培 训 等 各 项 工 作 的 顺 利 进 行 , 制 约 了 公 务 员 队 伍 的 健 康 发 展 。 我 国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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念 , 与 市 场 体 制 接 轨 , 把 握 公 务 员 成 长 的 规 律 , 不 断 加 强 公 务 员 职 业 设 计 , 为 公 务 员 的 职 业 发 展 营 造 合 适 的 生 态 环 境 , 消 除 公 务 员 的 孤 立 独 行 性 , 创 造 公 务 员 职 业 既 有 就业 、也 有 失 业观 念 ,增 进 公 务 员 竞争 性 。 实施 公 务 员 正 常退 出机 制 ,缓解 毕业 生 对 公 务 员 职 位 超 稳 定 性 的 心 理 取 向 , 降 低 公 务 员在 职 业 规 划 中 的地 位 ,一 定程 度 上 减轻 毕业 生 寻 求 公 务 员职 位 的成 本 ,转 变就 业 、择业 观念 。 2 . 有 利 优 化 社 会 竞 争 健 全 公 务 员 管 理 制 度 , 严 格 公 务 员 队 伍 管 理 , 能上 能 下 ,完 善 公 务 员 竞 争激 励 机 制 ,增 加 公 务 员 活 力 。不 断 加 强 准入 机 制 , 进 入 新 公 务 员 , 增 强 我 国 公 务 员 队 伍 。改 革任 用 制 度 ,扩 大 我 国公 务 员 队伍 中 聘 用 制 公 务 员 的 比 例 , 增 强 公 务 员 的 动 力 。 不 断 完 善 与 建 立 公 开 、 公 平 、 系 统 的 考 核 体 系 , 量 化 细 化 考 核 指 标 , 加 强 公 务
全 打 破 论 资 排 辈 , 加 大 公 平 竞 争 力 度 。 营 造 公 务 员 提 拔 氛 围 , 使 公 务 员 在 业 绩 上 下 功 夫 。改 进 公务 员 考 核 制度 ,加 强 社 会化 评 价 和 公 众 评 判 。 出 台 具 体 执 行 细 则 ,加
3 . 公 务 员 竞 争 上 岗制 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