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利油田胜利发电厂上大压小三期工程职业病危害控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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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利油田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胜利油田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管理制度参考范本胜利油田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撰写人:__________________部门:_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________第一条为全面落实中石化集团公司《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加强油田工业用火作业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油田所属单位及承揽油田油气工程的施工单位。

第三条油田炼化、销售企业及其他企业用火作业执行中国石化集团公司《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海(水)上用火作业执行SY6303-19xx《浅海石油设施用火安全规定》。

第四条用火作业中涉及受限空间、临时用电、高处作业、破土作业等直接作业环节时,各单位应按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

第五条胜利油田工业用火级别的划分遵照中石化集团公司《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第六条用火审批权限及授权原则(一)各级单位应明确用火审批人。

如审批人外出,审批人可委托一名授权人代理审批,授权委托必须有书面材料。

(二)审批权限:用火审批人应严格按照工业用火分级标准,审批相应等级的用火报告,不得越级、降级审批。

(三)授权原则:1、一、二级用火报告审批人为二级单位主管生产安全的领导,授权人为同级代管领导。

2、三级用火报告审批人为三级主管生产安全的领导,授权人为同级代管领导。

3、四级用火报告审批人为三级单位业务技术及安全部门。

4、用火报告中其他栏审批人为相应部门的领导或负责人。

第七条用火作业许可证的制定(一)一、二级用火,应由生产单位项目负责部门牵头组织双方二级(即施工方、生产单位,下同)生产、技术、工程、安全等部门领导或负责人共同勘察落实用火现场,确定施工方案及用火安全措施。

(二)三级用火,应由生产单位项目负责部门牵头,组织双方三级生产、技术、工程、安全等部门人员及基层单位主要领导共同勘察落实用火现场,确定施工方案及用火安全措施。

(四)四级用火,由四级单位行政正职负责,会同用火施工操作人员、三级安全、技术人员共同落实用火方案,确定施工方案及安全措施。

某电厂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管控报告

某电厂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管控报告

某电厂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管控报告山东省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研究院2016 年8月1 分级管控依据和范围1. 1分级管控目的在对用人单位作业场所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全面辨识和检测的基础上,综合考虑风险分类、危害因素的危害性、暴露强度、接触时间、接触人数、防护水平、健康效应、管理措施等因素,对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风险进行分级,并据此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应的管控措施。

1.2分级管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主席令第52 号《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7 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 年版)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73 号《山东省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安监发〔2013〕76 号《关于建立完善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通知》鲁政办字〔2016〕36 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深化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推进企业安全风险管控工作的通知》鲁安发﹝2016﹞16 号《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一部分:生产性粉尘》GBZ/T229.1-2010《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二部分:化学物》GBZ/T229.2-2010《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三部分:高温》GBZ/T 229.3-2010《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四部分:噪声》GBZ/T 229.4-2012《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分级》GBZ230-2010《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第10 部分:体力劳动强度分级》GBZ/T 189.10-20071.3 分级管控内容和范围对兖煤菏泽能化有限公司兖煤菏泽赵楼综合利用电厂的燃化车间、、检修车间等在生产运行期间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运行车间(含电气系统)素进行识别并对其危害程度进行现场检测、实验室分析,对职业病危害的健康效应、防护水平以及职业卫生管理措施等进行分析,确定各岗位、作业场所和用人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风险等级,制订针对性的管控措施方案。

浅谈如何做好采油厂职业卫生管理

浅谈如何做好采油厂职业卫生管理

浅谈如何做好采油厂职业卫生管理胜利油田分公司纯梁采油厂成立于1986年1月,地跨山东省滨州、淄博、东营三个地市的五个县区,累计探明含油面积223平方千米,石油地质储量1.9384亿吨;含气面积36.64平方千米,天然气储量32.9亿立方米,是胜利油田南部的一个年产能力百万吨的石油开发基地。

采油厂现有职工3849人,机关科室17个,直属科级单位7个,三级单位11个,四级单位59个。

拥有各类注水站29座,集输接转站5座,集输首站1座,轻烃站3座。

油、气、水井开井总数1200余口,拥有各类生产设备1600余台,职业病危害作业场所63处,职业病危害作业人员500人。

因采油厂大部分生产场所地处野外、相互独立,是一个没有围墙的工厂。

高温高压、有毒有害、易燃易爆、连续作业、链长面广、野外作业、条件艰苦是石油企业生产的显著特点。

多年以来,采油厂认真贯彻执行《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山东省、中石化集团公司、胜利油田职业卫生有关标准和要求,坚持“预防为主、超前监控、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指导方针,紧密结合生产实际,建立管理体系、强化制度建设,通过教育培训、监督检查、隐患治理和个体防护等一系列措施的落实,有效地改善了劳动环境,保障了职工的身体健康,杜绝了职业病的发生。

在职业卫生管理上,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建全体系,完善制度,使职业卫生工作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轨道职业卫生是关系到职工切身利益的一件大事,是创建和谐社会、保证企业长期稳定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

多年以来,采油厂领导高度重视职业卫生工作,始终坚持把职业卫生纳入企业管理的重要议事日程,年初有计划、月度有安排、季度有检查,通过逐级落实责任,做到了责任、措施、投入、考核“四到位”。

在职业卫生管理网络建设上,成立了以厂长为组长的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由厂领导决策指挥,职能部门指导监管,基层单位组织实施的管理模式,安全、工会、劳资、设备、工程监理、财务、计划等部门分工合作,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职业卫生管理网络。

胜利油田出台《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责任制管理办法》

胜利油田出台《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责任制管理办法》

胜利油田出台 《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责任制管理办法》
近期,中国石化胜利油田出台《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责任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责任制》),制定 领导安全环保行动计划和 HSE 清单,明确各部门、各单位及各岗位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责任制,将责任落 实到人。按照“谁的业务谁负责、谁的属地谁负责、谁的岗位谁负责”“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原则,胜 利油田要求油田各单位、各部门依据业务内容、岗位工作职能内容,在充分辨识业务活动、管理行为、操 作行为涉及的安全环保风险的基础上,以符合安全环保法律法规、上级要求、安全环保风险控制措施等为 目标,明确承担的安全环保责任。《责任制》明确组织机构、岗位安全环保职责;要求油田每年与直属单 位、业务部门签订安全环保责任书,将安全环保责任内容细化为年度目标;相关部门做好安全环保责任宣 贯培训;QHSSE 委员会每年对安全环保责任制合规性、符合性及有效性组织评审;将安全环保责任制落 实情况纳入年度综合检查、专项检查、日常督查及体系审核,并作为年度绩效考核、评先树优重要依据。
[4] 吸 附 法 工 业 有 机 废 气 治 理 工 程 技 术 规 范: HJ 2026— 2013[S]. 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 版社,2013.
[5] 张瑞波,沈耀亚,陈振江,等 . 催化裂化再 生器燃烧处理炼化企业 VOCs 技术开发 [J]. 石油炼制与化工,2020,51(11):64-70.
炼化一体化项目具有规模化、一体化、技术 先进的特点,能够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资 源综合利用率,实现公用工程辅助工程共享,节 约成本和能耗。炼化一体化项目还应具有环保绿 色顶层设计理念,从全局视角,对源头、过程、 末端各阶段统筹规划,集中有效资源,高效安全 减少 VOCs 排放。
源头减排设计理念:采用清洁燃料;绿色原 料和先进工艺,高质量密封性能好的设备及阀组 管件;储罐采用高效双密封;过程控制设计理念: 定 期 开 展 设 备 与 管 线 组 件 泄 漏 与 修 复(LDAR) 工 作, 及 时 改 进 泄 漏 环 节; 浸 没 式 装 卸 各 类 油 品,减少油气回复;污水集输密闭、采样密闭; 循环水进出水管线设置 TOC 监测及时溯源,加 之合理的区块化末端治理绿岛。通过将绿色顶层 设计理念融入一体化项目建设,实现源头化、系 统化、集约化、可控化的 VOCs 减排和达标治理。

胜利石油管理局胜利油田分公司承包商安全环保监督管理规定_条例

胜利石油管理局胜利油田分公司承包商安全环保监督管理规定_条例

1 基本要求1.1 本规定所称承包商是指承担胜利石油管理局、胜利油田分公司(以下统称油田)所属工程项目建设任务的油田外单位,主要包括工程总承包商、施工总承包商、工程分包商以及监理公司等。

1.2 油田工程项目主要包括改扩建工程、检维修、维护保养、石油工程作业以及污染治理等项目。

1.3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引入谁负责”、“谁发包谁负责”的原则,承包商HSE管理纳入建设单位HSE考核。

1.3.1 建设单位直接发包的工程项目,建设单位要履行安全环保监管职责,对承包工程的安全环保负有监管责任。

1.3.2 实行总承包的项目,总承包单位要承担对分包单位安全环保监管职责,对分包单位实行全过程管理与控制。

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环保承担连带责任,建设单位对总承包工程的安全环保负有监管责任。

1.3.3 承包商发生的安全环保事故与油田内部事故同样对待、处理和考核,严肃追究责任人员相应责任。

1.4 承包商分类与分级。

按照工程项目施工内容,承包商分为Ⅰ类、Ⅱ类、Ⅲ类;按照承包商安全环保年度评审结果,各类承包商分为A、B、C三级。

1.5 各级各单位要对Ⅰ类、Ⅱ类承包商的市场准入重点把关,对Ⅰ类、Ⅱ类和C级承包商的施工过程实施严格监控。

要求承包商建立与油田相适应的管理制度并接受建设单位的安全监督和审核。

2 分工与职责2.1 石油工程管理处、采油工程处、基建处、设备管理处、科技处、信息中心等部门负责本系统承包商油田市场队伍准入初审工作,经营管理部负责承包商油田市场准入审批与复审工作。

2.2 安全环保处负责承包商油田市场队伍准入安全环保条件审核,负责《承包商安全资格证》的审批与复审,对承包商的安全环保生产条件负有监管责任。

2.3 建设单位负责制定本单位的承包商安全环保监督管理考核细则,负责承包商施工资质、技术水平、安全保证条件审核以及《承包商安全资格证》相关材料初审。

2.4建设单位负责对承包项目安全环保措施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督促整改问题,进行承包商HSE业绩评价,组织承包商年度HSE评审。

胜利油田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胜利油田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胜利油田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胜利油田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胜利油田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胜利油田范围内,涉及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所有人员,包括胜利油田职工、合作单位人员等。

第三条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第二章进入受限空间的管理与控制第四条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必须有明确的管理责任和管理控制程序,由专人负责组织、管理和监督。

第五条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必须按照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并编制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计划,并由项目负责人审批。

第六条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必须做好相应的预防措施和准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对进入受限空间进行详细的安全评估,确定作业所需的安全要求和措施;(二)编制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操作程序和应急预案;(三)制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人员的培训计划,并进行培训;(四)检查和维护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所需的设备和工具;(五)准备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必要的材料和工具。

第七条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应当明确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采取措施进行控制,并进行记录和报告。

第三章作业人员管理第八条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必须由经过培训合格的人员进行,并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装备。

第九条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了解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二)熟悉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操作程序和技术要求;(三)具备相关的技术能力和经验;(四)具备应急处理能力和自救能力;(五)接受过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相关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第十条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人员在进入受限空间前必须进行身体检查,确保身体状况适宜进行作业。

第十一条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人员应当遵守作业程序和要求,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第四章作业环境管理第十二条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应当按照作业环境要求进行控制和管理。

第十三条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人员必须了解作业环境的有关信息和特点,确保作业环境符合安全要求。

胜利油田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

胜利油田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3号《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已经2009年6月15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9月1日起施行。

局长骆琳二○○九年七月一日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的监督管理,强化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危害防治的主体责任,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安全和健康,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职业健康监督检查职责调整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除煤矿企业以外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以下简称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防治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其实施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规定。

煤矿企业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防治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其实施监察工作,另行规定。

第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加强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工作环境和条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是职业危害防治的责任主体。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全面负责。

第五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全国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为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提供技术服务的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执业准则,为生产经营单位提供技术服务。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举报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和职业危害事故。

第二章生产经营单位的职责第八条存在职业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健康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健康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

第九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职业健康知识和管理能力,并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职业健康培训。

胜利油田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胜利油田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胜利油田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1. 引言•背景介绍:胜利油田是我国最大的油田之一,拥有大量的受限空间,如油井井口、油罐内部等。

进入受限空间开展作业是一项高风险的工作,需要严格的安全管理措施。

•目的:本规定的目的是确保在胜利油田进入受限空间进行作业时,能够最大程度地减少事故风险,保护工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2. 范围本规定适用于胜利油田所有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作业人员、监护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等。

3. 定义•受限空间:指存在限制进入和人员逗留的空间,其可能存在或可能同时存在以下危害因素:有毒或有害物质、缺氧、易燃易爆、高温、高压、突发性运动等。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指为了完成某项任务而必须进入受限空间进行的作业活动,如清洁、维修、安装、检修等。

4. 作业前准备在进入受限空间进行作业前,必须进行以下准备工作:4.1 作业计划•制定详细的作业计划,并明确作业内容、所需人员、作业时间等。

•根据受限空间的特点和作业需求,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并明确责任人和联络方式。

4.2 人员培训•所有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人员必须接受专业培训,包括作业技能培训、安全知识培训、应急处置培训等。

•培训内容应包括进入受限空间的危险性、安全防护措施、紧急救援方法等,确保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意识和应对能力。

4.3 作业设备和工具检查•对用于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设备和工具进行检查,确保其完好,并按照规定进行维护和保养。

•作业设备和工具应符合相关安全标准,并配备防护装置和紧急救援设备。

5.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流程5.1 作业准备•到达作业地点前,需要穿戴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帽、防护服、防护眼镜等,并进行必要的消毒。

•进行现场检查,确保受限空间周围环境安全,没有明显的危险物质泄漏、火灾隐患等。

5.2 进入受限空间•进入受限空间前,必须通过空气检测仪检测空气质量,确保氧气含量充足,无有毒有害气体存在。

•如果进入受限空间需要使用绳索、绳索降落器等设备,必须检查设备的完整性和可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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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利油田胜利发电厂“上大压小”三期工程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评价单位:北京燕山石化职业病防治所
建设单位:胜利国电(东营)热电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山东省东营市
联系人:李利国
项目简介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为27.828亿元。

生产规模为1×660MW超临界燃煤汽轮发电机组。

项目组成包括输煤系统、锅炉系统、汽机系统、电气系统、化学水处理系统、脱硝系统、氨区、脱硫系统、除灰渣系统、公辅工程。

本项目于2009年11月完成了《胜利发电厂1×600MW级热电三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2010年3月山东大学职业卫生检测评价中心完成了该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将该项目判定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并于2010年5月取得了山东省卫生厅的批复(鲁卫职建预字【2010】第41号)。

2014年9月该项目通过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安健项目设审字【2014】23号)。

本项目于2013年7月开始建设,建设期间职业病防护设施同时施工,2015年12月投产试运行。

装置试运行期间职业病防护设施同时投入运行,运转正常。

在竣工验收前项目试运行期间,胜利国电(东营)热电有限公司委托北京燕山石化职业病防治所对该项目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该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所需费用已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经核实其设计的各项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符合《职业病防治法》、《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规定。

现场调查人员:李明、李勇
现场调查时间:2018.1.30~11.31
类比对象单位陪同人:李利国
项目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生产过程中该项目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煤尘、矽尘、石灰石粉尘、电焊烟尘、砂轮磨尘、锰及其化合物、氨、联氨、盐酸、硫酸、氢氧化钠、二氧化氯、一氧化碳、二氧化氮、二氧化硫、噪声、高温、工频电场和电焊弧光。

针对生产过程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按照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的相关方法和要求进行了检测,作业现场化学毒物浓度检测结果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作业现场粉尘浓度除1号皮带尾处超标外其他场所粉尘浓度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本次评价检测定点噪声测量99个工作地点,其中66个工作地点噪声强度超过85dB(A),灰硫岗、检修公司检修电气和检修锅炉岗位噪声暴露8小时等效声级超标。

评价结论与建议
通过对该项目的现场职业卫生调查、现场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实验室检查,作业人员职业性健康检查。

该项目在试运行期间建立健全了各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机构、落实了人员和职责,制定了各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生产运行过程中职业病危害基本得到了控制,灰水部灰硫岗、检修公司检修电气和检修锅炉岗位噪声暴露8小时等效声级超标,经采取个体防护后,以上岗位人员实际接触噪声强度能够符合职业卫生接触限值要求。

作业人员上岗前职业健康体检未检出职业禁忌证、疑似职业病。

该项目为作业人员配备了有效的个体防护用品,制定了有针对性的应急救援预案,落实了各项职业病防护设施经费,有相应的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

该项目在职业病危害防护方面达到竣工验收专项验收条件。

对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该项目属“三.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一).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1. 火力发电(燃煤发电)”类,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该项目应按照职业病危害严重建设项目进行职业卫生管理。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预评价报告》按专家组意见修改后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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