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利油田安全监察通报
胜利油田安全生产禁令及安全生产违章行为资料

胜利油田安全生产禁令及安全生产违章行为胜利石油管理局石油开发中心印制2009年8月目录一、胜利油田安全生产违章行为处罚规定(试行) (1)二、中石化安全生产十大禁令 (2)三、胜利油田安全生产禁令 (3)四、安全生产严重违章行为 (14)胜利油田安全生产违章行为处罚规定(试行)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杜绝违章行为,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健康,促进油田安全生产,结合油田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胜利油田所属各单位和进入油田市场的承包商。
第三条本规定中的安全生产违章行为是指违反“安全生产禁令”的行为、“安全生产严重违章行为”和其它安全生产违章行为。
第四条安全生产违章行为的认定。
(一)油田机关有关部门及油田安全生产监察支队监督检查查出的违章行为;(二)政府有关部门执法检查查出的违章行为;(三)上级机关有关部门安全检查查出的违章行为;(四)职工举报并经油田机关有关部门查实的违章行为;(五)油田外部施工队伍被甲方查出并经油田机关有关部门查实的违章行为。
第五条检查出一次违反“安全生产禁令”的行为,扣罚违章人员所在二级单位效益工资5-10万元,责令二级单位按照“安全生产禁令”和其他有关规定对违章人员和相关负责人进行处理。
第六条检查出一次“安全生产严重违章行为”,扣罚违章人员所在二级单位效益工资3-5万元,责令二级单位对违章人员进行处理。
第七条对于油田查出的一般违章行为,责令二级单位对违章人员进行处理。
第八条对一个季度内查出3次以上(含3次)违反“安全生产禁令”的行为或“安全生产严重违章行为”的二级单位,给予季度安全生产考核挂黄牌,在全油田范围内通报批评,对一年内两次挂黄牌的二级单位,取消安全生产先进单位评比资格。
第九条对承包商的安全生产违章行为,参照本规定第五、六条对甲方单位进行处罚。
甲方查出的承包商违章行为并做出处理的,油田不再对甲方进行处理。
胜利油田安全生产严重违章行为管理行为

胜利油田安全生产严重违章行为管理行为1. 背景作为中国石化旗下的重要油田,胜利油田在生产中始终注重安全生产。
然而,由于各种原因,在生产中仍然时有严重违章行为发生,一些职工因此失去了生命,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损失。
为了保障胜利油田的安全生产,必须加强对严重违章行为的管理,依法追究责任,维护社会稳定。
2. 目的本文档旨在规范胜利油田内部对严重违章行为的管理行为,明确各种违章行为和相应的处理措施,促进职工安全生产意识的提高。
3. 定义3.1 安全生产安全生产是保障劳动者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防止和减少事故伤亡,防止和减少财产损失的活动。
3.2 违章行为违章行为是指在生产活动中违反现行安全生产法规和标准的行为。
3.3 严重违章行为严重违章行为是指因生产活动违反现行安全生产法规和标准造成人员死亡、重伤及重大财产损失等情况的行为。
4.1 负责人负责人必须加强对安全生产的指导,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制定防控方案,防止严重违章行为发生,并对鲁莽和不负责任的职工进行监管和管理。
4.2 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必须对本部门职工进行安全教育,推行安全生产意识,明确各项安全管理的职责、要求和标准,并及时发掘和纠正违规行为,建立安全用品管理制度,切实维护部门内的安全生产。
4.3 生产人员生产人员必须遵守各项安全管理规定,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主动参与各项安全教育,保障自身安全和周边职工生命安全。
5. 处理措施针对严重违章行为,采取如下处理措施:5.1 取消绩效工资对于严重违章行为的职工,取消其绩效工资。
对于严重违章行为造成的人员伤亡等情况,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停职处理,并对案发和责任人进行深挖调查,最终给予相应的处理措施。
5.3 监离对于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和生产事故的违章行为,进行责任认定,并将相关责任人进行监离。
6. 结论胜利油田生产是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定的,不论是平时还是工作中都必须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避免生产事故发生。
胜利油田安全生产严重违章行为、管理行为模版

胜利油田安全生产严重违章行为、管理行为模版一、背景介绍胜利油田作为我国重要的石油生产基地之一,安全生产一直是企业发展的重中之重。
然而,在实际生产过程中,仍然存在着一些严重的违章行为和管理行为,严重危害了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提升企业的整体安全水平,制定严厉的规章制度和管理模版非常必要。
二、违章行为模版1. 违规操作:员工私自操作或越权操作设备、工具等,并未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和安全培训。
【处罚措施】一经发现,立即暂停操作,并进行面对面教育和安全培训;对严重违规者进行扣分、罚款甚至停职处理。
2. 违反安全禁令:员工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和安全禁令,如吸烟、携带易燃物品进入危险区域等行为,造成火灾、爆炸等事故隐患。
【处罚措施】一经发现,立即制止违规行为,并进行严肃问责;对违纪者进行纪律处分,并进行安全培训。
3. 未按规定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员工在作业过程中未佩戴头盔、防护眼镜、安全鞋等个人防护用品,增加了安全事故的发生概率。
【处罚措施】一经发现,立即要求员工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并进行警告处罚;对于多次违规者,进行停职、降职等处理。
4. 违反工作流程:员工在操作过程中擅自修改、违反工作流程,导致设备操作不当、产生危险隐患。
【处罚措施】一经发现,立即暂停操作,整理工作流程,并进行培训教育;对于严重违规者,进行扣分、罚款甚至开除处理。
5. 非法使用“三无”产品:员工私自使用质量不过关、未经验证的“三无”产品,给企业生产安全和员工健康带来严重风险。
【处罚措施】一经发现,立即停止使用产品,将产品送交相关部门检测,并对违规者进行纪律处分和安全培训。
三、管理行为模版1. 安全培训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包括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分析、应急救援等,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执行措施】制定详细的安全培训计划,按照计划进行培训,并进行考核;对未参加培训者进行相应惩罚,如扣分、罚款等。
2. 现场巡查设立专门的巡查组,定期对生产现场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
胜利油田安全生产违章行为处罚规定(试行).

接油田安全环保处通知,油田主要领导对安全环保处监察支队的日常检查以及机关处室的专业检查蜻蜓点水不深入、不细致,暴露问题不痛不痒,没有真正反映基层安全环保工作问题和隐患提出批评,要求严格执行四不两直检查方式,加大检查频度深度和曝光问题的力度,对查出的问题要求在油田晨会及相关媒体进行曝光通报,按照相关制度规定进行处罚和问责。
因此,要求各三级单位认真落实采油厂HSE工作部署要求,严格落实执行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严肃岗位劳动纪律,加强现场问题隐患整改治理,杜绝违章问题,消灭低老坏现象,不当反面典型,不上曝光台。
要把精力放在抓管理、抓整改、除隐患、提水平上,不要等被查到问题、被曝光后被动地解释、检讨。
机关业务部门要按照一号文件要求落实好对分管业务系统基层单位及承包商的主管和监督责任,促进HSE管理水平提升。
《胜利油田安全生产违章行为处罚规定(试行)》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杜绝违章行为,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健康,促进油田安全生产,结合油田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胜利油田所属各单位和进入油田市场的承包商。
第三条本规定中的安全生产违章行为是指违反“安全生产禁令”的行为、“安全生产严重违章行为”和其它安全生产违章行为。
第四条安全生产违章行为的认定。
(一)油田机关有关部门及油田安全生产监察支队监督检查查出的违章行为;(二)政府有关部门执法检查查出的违章行为;(三)上级机关有关部门安全检查查出的违章行为;(四)职工举报并经油田机关有关部门查实的违章行为;(五)油田外部施工队伍被甲方查出并经油田机关有关部门查实的违章行为。
第五条检查出一次违反“安全生产禁令”的行为,扣罚违章人员所在二级单位效益工资5-10万元,责令二级单位按照“安全生产禁令”和其他有关规定对违章人员和相关负责人进行处理。
第六条检查出一次“安全生产严重违章行为”,扣罚违章人员所在二级单位效益工资3-5万元,责令二级单位对违章人员进行处理。
胜利石油管理局胜利油田分公司承包商安全环保监督管理规定_条例

1 基本要求1.1 本规定所称承包商是指承担胜利石油管理局、胜利油田分公司(以下统称油田)所属工程项目建设任务的油田外单位,主要包括工程总承包商、施工总承包商、工程分包商以及监理公司等。
1.2 油田工程项目主要包括改扩建工程、检维修、维护保养、石油工程作业以及污染治理等项目。
1.3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引入谁负责”、“谁发包谁负责”的原则,承包商HSE管理纳入建设单位HSE考核。
1.3.1 建设单位直接发包的工程项目,建设单位要履行安全环保监管职责,对承包工程的安全环保负有监管责任。
1.3.2 实行总承包的项目,总承包单位要承担对分包单位安全环保监管职责,对分包单位实行全过程管理与控制。
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环保承担连带责任,建设单位对总承包工程的安全环保负有监管责任。
1.3.3 承包商发生的安全环保事故与油田内部事故同样对待、处理和考核,严肃追究责任人员相应责任。
1.4 承包商分类与分级。
按照工程项目施工内容,承包商分为Ⅰ类、Ⅱ类、Ⅲ类;按照承包商安全环保年度评审结果,各类承包商分为A、B、C三级。
1.5 各级各单位要对Ⅰ类、Ⅱ类承包商的市场准入重点把关,对Ⅰ类、Ⅱ类和C级承包商的施工过程实施严格监控。
要求承包商建立与油田相适应的管理制度并接受建设单位的安全监督和审核。
2 分工与职责2.1 石油工程管理处、采油工程处、基建处、设备管理处、科技处、信息中心等部门负责本系统承包商油田市场队伍准入初审工作,经营管理部负责承包商油田市场准入审批与复审工作。
2.2 安全环保处负责承包商油田市场队伍准入安全环保条件审核,负责《承包商安全资格证》的审批与复审,对承包商的安全环保生产条件负有监管责任。
2.3 建设单位负责制定本单位的承包商安全环保监督管理考核细则,负责承包商施工资质、技术水平、安全保证条件审核以及《承包商安全资格证》相关材料初审。
2.4建设单位负责对承包项目安全环保措施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督促整改问题,进行承包商HSE业绩评价,组织承包商年度HSE评审。
胜利油田安全监察通报

胜利油田安全监察通知书根据油田安全环保工作总体部署,安监支队将油田安全环保大检查与本季度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对部分二级单位进行了督查。
现将督查工作情况通报如下:一、基本信息安全环保处结合油田安全生产形势,对钻井和作业队伍施工、地面工程建设、承包商管理、监督雨季和汛期安全生产,对集团公司安全环保大检查、油田上半年安全环保大检查和油田"解剖式"检查提出的问题进行了复查。
共检查二级单位58个(次)、承包商单位15个、钻井队9个、作业队57个、油库泵站64个、有毒有害场所18个、地面建设施工现场7个,查出并督促整改问题646个,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14份。
二、主要问题(一)未执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一是个别单位领导安全承包不到位。
孤东采油厂采油三矿承包基层领导小组活动反馈卡不全,承包综合维修队负责人无1至4月份安全承包记录,承包采油9队负责人无1至7月份安全承包记录。
鲁明临邑公司无1至8月份领导承包检查记录。
二是个别单位安全检查制度不落实。
渤海钻井管具公司钻具修理厂4月15日后无安全检查记录。
三是个别单位没有严格执行站库管理制度。
孤东采油厂新滩试采矿KD18沉降站,站值班领导不了解进站施工队伍和进站人数,进站人员未登记,进站施工人员没有进行安全教育。
(二)关键装置、关键部件安全规范执行不力个别单位不能够严格执行安全规范。
胜中社区加油站、加气站分界处没有明显隔离区,进出车辆混乱;加油站未认真落实集团公司为确保国庆期间安全下发的《关于加强加油站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要求,仍进行容器分装销售汽油,部分车辆载客进站加油;加气站门禁管理不严,多台车辆载人进站加气,并在站内打手机,站内消防通道上停放员工自行车,加气机旁未配备灭火器。
胜中燃气有限公司租赁经营的机关车辆管理中心加气站,2名当班运行工无操作证,压缩机房多处法兰没有按标准要求跨接,压缩机、干燥室电机外壳未直接接地。
胜利工程建设公司圣建加油站卸车平台前无静电放电装置,柴油卸油口没有接地报警装置。
胜利石油管理局胜利油田分公司承包商安全环保监督管理规定_条例

1基本要求1.1本规定所称承包商是指承担胜利石油管理局、胜利油田分公司(以下统称油田)所属工程项目建设任务的油田外单位,主要包括工程总承包商、施工总承包商、工程分包商以及监理公司等。
1.2油田工程项目主要包括改扩建工程、检维修、维护保养、石油工程作业以及污染治理等项目。
1.3按照“谁主管谁负责” 、“谁引入谁负责” 、“谁发包谁负责”的原则,承包商HSE 管理纳入建设单位HSE 考核。
1.3.1建设单位直接发包的工程项目,建设单位要履行安全环保监管职责,对承包工程的安全环保负有监管责任。
1.3.2实行总承包的项目,总承包单位要承担对分包单位安全环保监管职责,对分包单位实行全过程管理与控制。
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环保承担连带责任,建设单位对总承包工程的安全环保负有监管责任。
1.3.3承包商发生的安全环保事故与油田内部事故同样对待、处理和考核,严肃追究责任人员相应责任。
1.4承包商分类与分级。
按照工程项目施工内容,承包商分为i类、n类、川类;按照承包商安全环保年度评审结果,各类承包商分为A、B、C 三级。
1.5各级各单位要对i类、n类承包商的市场准入重点把关,对i类、n类和C级承包商的施工过程实施严格监控。
要求承包商建立与油田相适应的管理制度并接受建设单位的安全监督和审核。
2分工与职责2.1石油工程管理处、采油工程处、基建处、设备管理处、科技处、信息中心等部门负责本系统承包商油田市场队伍准入初审工作,经营管理部负责承包商油田市场准入审批与复审工作。
2.2安全环保处负责承包商油田市场队伍准入安全环保条件审核,负责《承包商安全资格证》的审批与复审,对承包商的安全环保生产条件负有监管责任。
2.3建设单位负责制定本单位的承包商安全环保监督管理考核细则,负责承包商施工资质、技术水平、安全保证条件审核以及《承包商安全资格证》相关材料初审。
2.4建设单位负责对承包项目安全环保措施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督促整改问题,进行承包商HSE 业绩评价,组织承包商年度HSE 评审。
胜利油田安全生产严重违章行为、管理行为

胜利油田安全生产严重违章行为、管理行为背景胜利油田是中国最大的陆上油田,是中国石化公司的重要组成部分。
安全生产一直是中国石化公司的重中之重,因此胜利油田安全生产的问题一直备受关注。
近年来,胜利油田出现了多起严重的违章行为和管理失误,引发了广泛的社会关注和舆论哗然。
本文将就这些问题进行深入探讨。
安全生产违章行为1. 溢油事故2018年12月3日凌晨,胜利油田临河油田石10-1井在开展油层水化学调剖作业时发生溢油事故,泄漏量达200多吨,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和经济损失。
造成此事件的原因主要有两个。
首先,该井的设计不规范,存在设计缺陷。
其次,现场施工人员操作不当,没有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调剖作业,导致了泄漏事故的发生。
此次溢油事故不仅给环境造成严重的污染,也直接影响了当地居民的正常生活。
对胜利油田的形象造成了巨大的负面影响。
2. 火灾事故2020年6月30日晚上,胜利油田苏9号井钻头井发生火灾事故,造成3人受伤。
对于此次事故,相关部门调查发现,苏9号井的管柱、下口、电缆并没有达到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要求。
此外,该井原有的安全防火设施没有进行有效维护,也没有按照规定设置应急通道和二次溢油防护层。
由于安全防火设施不达标、维护不到位以及施工不规范等原因,导致此次火灾事故的发生。
同时,此次事故也揭示出了胜利油田在加强安全管理上还存在的很多问题。
安全生产管理行为1. 管理失误近年来,胜利油田的一些单位和个人在安全管理上偏离了基本的规章制度,不重视安全问题,一些违章作业也得以长期存在。
例如,实验室存在化学药品过期使用的情况;场站存在未设防、无警示标志和压力容器不定期检测的问题;一些作业人员没有定期安全教育,等等。
这些管理失误虽然看似细枝末节,但在累积和放任的情况下,很容易引发安全事故。
2. 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管理工作需要各级领导认真负责、安排部署,并不断加强督导检查。
然而,在某些情况下,胜利油田相关领导在安全生产工作上并没有尽到应有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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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利油田安全监察通报总第11期胜利油田安全环保委员会办公室2009年9月30日根据油田安全环保工作总体部署,安全监察支队结合油田安全环保大检查和本季度重点工作,对部分二级单位进行了督查。
现将督查工作情况通报如下:一、基本情况安全环保处结合油田安全生产形势,对钻井和作业队伍施工、地面工程建设、承包商管理、雨季汛期安全生产等方面进行了督查,对集团公司安全环保大检查、油田上半年安全环保大检查和油田“解剖式”检查提出的问题进行了复查。
共检查二级单位58个(次)、承包商单位15个、钻井队9个、作业队57个、油库泵站64个、有毒有害场所18个、地面建设施工现场7个,查出并督促整改问题646个,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14份。
二、主要问题(一)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不落实一是个别单位领导安全承包不到位。
孤东采油厂采油三矿领导承包基层队活动反馈卡不全,承包综合维修队负责人无1至4月份安全承包记录,承包采油9队负责人无1至7月份安1全承包记录。
鲁明临邑公司无1至8月份领导承包检查记录。
二是个别单位安全检查制度不落实。
渤海钻井管具公司钻具修理厂4月15日后无安全检查记录。
三是个别单位没有严格执行站库管理制度。
孤东采油厂新滩试采矿KD18沉降站,站值班领导不了解进站施工队伍和进站人数,进站人员未登记,进站施工人员没有进行安全教育。
(二)关键装置、要害部位安全规范执行不到位个别单位不能够严格执行安全规范。
胜中社区加油站、加气站分界处没有明显隔离区,进出车辆混乱;加油站未认真落实集团公司为确保国庆期间安全下发的《关于加强加油站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要求,仍进行容器分装销售汽油,部分车辆载客进站加油;加气站门禁管理不严,多台车辆载人进站加气,并在站内打手机,站内消防通道上停放员工自行车,加气机旁未配备灭火器。
胜中燃气有限公司租赁经营的机关车辆管理中心加气站,2名当班运行工无操作证,压缩机房多处法兰没有按标准要求跨接,压缩机、干燥室电机外壳未直接接地。
胜利工程建设公司胜建加油站卸油台门前没有静电释放器,柴油卸油口没有接地报警装置。
滨南采油厂采油一矿卸油台上4个防静电接地报警器中3个不报警。
胜北社区景苑加油站油罐阻火器逾期未检。
(三)直接作业环节作业许可制度执行不严部分单位对直接作业环节管理松懈,存在不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过程监控不力、现场确认敷衍应付现象。
胜利石油化2工建设公司桩西海工基地在建采油平台施工现场,施工人员在采油平台桩腿内刷漆,未办理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且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胜中社区城管大队没有执行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管理制度;5月10日云门山路泵站1、2泵检修时,没有办理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四)井控设计不规范部分单位没有认真贯彻执行《胜利油田井下作业井控工作细则》要求和油田防范井喷事故大会精神,加强井控安全管理,出具的设计对井控的要求过于简单。
东辛采油厂作业20队营17-80井、作业19队营17-斜33井、石油开发中心服务中心作业2队草109-平10井、纯梁采油厂作业12队樊18-32井(东胜高青公司井)地质设计仅提示“注意防喷”,没有提出具体的井控要求。
(五)现场存在“低、老、坏”现象胜利石油化工建设公司金属结构厂、容器厂、桩西海工基地施工现场,安全标准执行不严,各类设备布局混乱,氧气瓶、乙炔瓶混放,施工机具不按规定距离和区域摆放,施工用电一个插座多用,用电缆线头直接插入插座,部分移动式、手持式电气设备没有按规定安装漏电保护器、线路老化裸露。
胜利采油厂综合大队管修队动力电缆线直接架设在房顶和空气贮气罐体上,管修队洗车间配电柜前未铺设绝缘垫,输送油管的油水喷溅在配电柜上;管杆修复队对2009年3月隐患排查查出的油管输送线电缆老化问题至今未整改,且无防护措施。
##3(六)承包商管理存在的问题机关车辆管理中心与租赁经营单位胜中燃气有限公司未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未认真落实对租赁经营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东营海发船务有限公司“海运10号”油船(石油开发中心雇用)在船上有一张鱼网、织网工具和晾晒好的鱼干约3公斤。
博兴建安公司(孤东采油厂承包商)在孤东新滩试采矿KD18沉降站施工现场,施工队伍无用火、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乙炔瓶、氧气瓶混放;2名焊工无焊工证。
三、考核根据《胜利油田安全环保考核办法》和《胜利油田安全生产违章处罚管理(试行)规定》,对安全管理和规章制度不落实,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扣罚效益工资。
1、孤东采油厂新滩试采矿KD18沉降站违反《胜利油田安全生产违章行为处罚规定(试行)》中“外来人员和机动车辆未办理进站手续的情况下进入站内,车辆未戴防火帽进入生产区域”的规定,扣罚效益工资3万元。
承包商博兴建安公司违反《胜利油田安全生产禁令(试行)》中“严禁违反操作规程进行用火、进入受限空间、临时用电、破土作业、试压作业”和“无操作证从事电气、起重、电气焊、场(厂)驾作业”的规定,扣罚效益工资5万元。
合并扣罚孤东采油厂效益工资8万元。
2、胜中社区胜中燃气有限公司违反《胜利油田安全生产违章行为处罚规定(试行)》中“岗位员工未培训取证或非岗位人员操作加油、加气机”的规定,扣罚效益工资3万元。
城管大4队违反《胜利油田安全生产禁令(试行)》中“严禁违反操作规程进行用火、进入受限空间、临时用电、破土作业”的规定,扣罚效益工资5万元。
合并扣罚胜中社区管理中心效益工资8万元。
3、胜利石油化工建设公司桩西海工基地违反《胜利油田安全生产禁令(试行)》中“严禁违反操作规程进行用火、进入受限空间、临时用电、破土作业、试压作业”的规定,扣罚胜利石油化工建设公司效益工资5万元。
4、石油开发中心的承包商东营海发船务有限公司违反《胜利油田安全生产禁令(试行)》中“严禁在禁烟区吸烟、酒后上岗、捕捞、游泳”的规定,扣罚石油开发中心效益工资5万元。
5、机关车辆管理中心与租赁经营单位胜中燃气有限公司未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未认真落实对租赁经营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责,予以通报批评。
承包商博兴建安公司、东营海发船务公司违反《胜利油田安全生产禁令(试行)》,予以通报批评。
四、要求各单位要进一步增强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胜利油田安全生产禁令(试行)》和《胜利油田安全生产违章行为处罚规定(试行)》的宣贯,加强关键装置要害部位的安全监管,加强井控设计审查和现场井控管理,强化生产现场安全监督,不断提高安全监督管理水平。
要切实抓好问题和隐患的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上报安全环保处。
对于通报中油田没有做出处理的问题,要求有关单位自行做出处理。
5附件:2009年三季度现场查出重点问题6附件:2009年三季度现场查出重点问题油田单位一、胜利采油厂综合大队管修队7月8日1、动力电缆线架设在房顶和空气贮气罐体上;2、内洗车间配电室一组配电柜无绝缘胶垫,输送油管的油水喷溅在配电柜上;3、对2009年3月隐患排查查出的油管输送线电缆老化问题至今未及时整改,且没有临时防护措施。
二、东辛采油厂(一)作业20队营17-80井7月11日1、地质设计井控要求只提示“注意防喷”;2、无灌液配套设施。
(二)作业19队营17-斜33井7月11日1、地质设计井控要求只提示“注意防喷”;2、无灌液配套设施。
三、纯梁采油厂作业大队12队樊18-32井7月26日1、高青公司发的地质设计无井控要求;2、值班房内地面有烟头。
四、渤海钻井管具公司钻具修理厂7月27日1、传动电机、砂轮机电机、钻床电机外壳没有接地;72、4月15日后的安全检查记录未填写;3、无“安全环保责任落实深化年”活动内容;4、没有开展应急演练。
五、石油开发中心服务中心作业2队草109-平10井7月29日1、高压软管保险绳不规范;2、地质设计未按规定提供井控相关数据,仅提示“注意防喷”。
六、孤东采油厂三矿8月10日1、无采油六队的“安全承包记录”;2、承包综合维修队负责人无1至4月份的“安全承包记录”;3、承包采油9队负责人无1至7月份的“安全承包记录”。
七、孤东采油厂新滩试采矿KD18沉降站8月20日1、进站施工人员未登记、没有进行安全教育,站值班领导不了解进站施工队伍和进站人数;2、进站施工人员没有佩戴出入证。
八、滨南采油厂采油一矿卸油站8月27日卸油台上4个防静电接地报警器有3个不报警。
九、胜利工程建设公司胜建加油站8月29日1、卸油台门前没有静电释放器;2、柴油卸油口没有接地线报警装置。
8十、胜中社区(一)胜中加油站8月25日1、三个加气机(东北侧1个、西侧2个)管线接地线断;2、压缩房2台电机外壳没有直接接地;3、加湿器压力表法兰、液位计法兰、中间油罐进口法兰、冷却器2个法兰没有按标准要求跨接。
9月28日1、未认真落实集团公司《关于加强加油站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要求,仍进行容器分装销售汽油;2、部分车辆载客进站加油,并在站内打手机;3、加油站、加气站分界处没有明显隔离区,进出车辆较乱;4、安全警示标示不明显。
(二)胜中社区胜中加气站9月28日1、门禁管理不严,多台车辆载人进站加气;2、安全警示标示不明显;3、站内打手机现象较多;4、6台加气机旁无灭火器,不符合“每2台加气机应设置不少于1只8kg手提式干粉灭火器或2只4kg手提式干粉灭火器”的规定;5、消防通道上停放自行车。
(三)胜中燃气公司租赁经营的(机关车辆管理中心)加9气站9月17日1、当班2名运行工无操作证;2、本站职工在加气站内打手机;4、压缩机房多处法兰没有按标准要求跨接。
压缩机、干燥室电机外壳未直接接地。
(四)城管大队云门山路泵站8月25日1、无临时用电、受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2、5月10日,1号、2号泵检修没有办理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3、没有配备硫化氢检测仪;绝缘手套严重老化,且未检测;4、配电盘后电缆沟缺盖板、无绝缘垫。
十一、胜利石油化工建设公司(一)容器厂9月3日1、电控房配电盘未接零线;2、电控房外电焊把线多处裸露;3、氧气瓶、乙炔气瓶无防护罩和胶圈;4、打气泵房配电柜门接地线断;5、电焊房配电箱门未接地;6、配电室无安全护栏和挡鼠板。
(二)金属结构厂(复查)9月3日101、室外和车间配电箱一个漏电保护器配多个插座,室外一手持电动工具、砂轮机无漏电保护;2、临时用转台和控制箱外壳未接地;3、多个电焊钳把手坏仍在使用,三处氧气瓶和乙炔气瓶距离不够,室外氧气管严重老化;4、下料车间一台切割机没有接地,操作把手无绝缘护套,配电箱无绝缘垫子。
(三)海工基地采油平台施工现场9月4日1、氧气、乙炔气瓶多处混放、多处放倒使用,岸上一个氧气瓶上的2块表失灵仍在使用;2、平台上一台电动施压泵外壳没有接地;3、平台上电焊把线绝缘破损严重;4、在平台桩腿内刷漆无人监护,配电箱2个插座外壳破损脱落仍在使用;5、对设备修理厂一名技术干部和职工提问安全生产禁令、“我要安全”主题活动内容和岗位职责,均答不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