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土地市场招拍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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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招拍挂

什么是招拍挂

什么是招拍挂?招、拍、挂是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简称,分别是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一种方式。

招标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出让人)发布招标公告,邀请特定或者不特定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参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投标,根据投标结果确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的行为。

拍卖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出让人发布拍卖公告,由竞买人在指定时间、地点进行公开竞价,根据出价结果确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的行为。

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出让人发布挂牌公告,按公告规定的期限将拟出让宗地的交易条件在指定的土地交易场所挂牌公布,接受竞买人的报价申请并更新挂牌价格,根据挂牌期限截止时的出价结果或者现场竞价结果确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的行为。

《土地法》及国土资源部相关的部门规章规定,对于经营性用地必须通过招标、拍卖或挂牌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出让国有土地。

其含义是指经营性用地必须通过上述方式出让土地。

统称为招拍挂制度。

招、拍、挂制度最初起源于欧美,后来在我国的香港广泛推广使用。

我国目前地产业的经营性土地招、拍、挂的形式,正是以香港的土地拍卖规则而参照制定的。

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作为经营城市土地、规范土地市场秩序的重中之重,其理论上可以从源头上防止土地批租领域的腐败,也是提高经营城市土地水平,改善投资环境的根本性措施,比协议出让有着明显优势,让土地以更公平、合理的价格出让,减少人为干扰因素,杜绝腐败产生。

[编辑本段]招、拍、挂的优点一套科学、合理、完善的土地招标挂牌制度是在一定制度上可以终结靠关系、“暗箱操作”的协议供地方式,进入了一个土地供应公开交易的新时代。

正因此,有人称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的颁布、实施为中国的“土地革命”。

该制度的优点是:一、土地使用权实行招标拍卖挂牌,防止和避免了腐败行为的产生。

土地使用不公开,难免搀杂着“幕后交易”一些掌管土地使用权的部门为了个人或小集团利益,往往会借机敛财,肥了个人,害了国家,直接导致国有资产流失。

招拍挂何去何从?

招拍挂何去何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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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规范

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规范

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规范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为了一种常见的土地交易方式。

为了保障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的公平、公正和透明,相关政府部门相继发布了一系列规范,以规范和引导土地市场的正常运行。

本文将从几个方面进行探讨,以期对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规范有更深入的了解。

首先,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的规范包括了土地出让公告的发布、竞买人的资格条件、竞买方式、出让底价的确定、竞买保证金的缴纳和交付、竞买行为的处罚等方面。

其中,土地出让公告的发布是保证信息公开和透明的重要环节。

根据相关规定,土地出让公告应当明确土地用途、面积、位置、招拍挂条件、竞价方式、竞买人资格条件等内容。

这样一来,各方参与者可以根据公告中提供的信息,明确自己是否满足条件以及决策是否参与竞买。

其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的规范还规定了竞买人的资格条件。

这些条件一般包括注册资本、信誉记录、相关经验等方面的要求。

通过设定这些条件,可以筛选掉一些没有实力或信誉较差的竞买人,从而保证招拍挂过程的良性竞争。

此外,在竞买方式上,规范也提供了多种选择,如单价竞拍、总价竞拍等。

竞买方式的多样性可以满足不同参与者的需求,也有利于土地出让底价的确定,从而避免过高或过低的出让底价导致不合理的土地流转。

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的规范还设定了竞买保证金的缴纳和交付的要求。

竞买保证金是竞买人参与竞买的一种担保方式,也是表明竞买人诚意和实力的一种手段。

相关规范明确了竞买保证金的缴纳和退还的程序和要求,以保证竞买保证金的安全和合法性。

此外,规范还对竞买行为作出了一些限制和处罚措施,如出价出轨、串标等行为被规范明确为不合法行为,并规定了相应的处罚措施。

总之,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规范的出台对于保障土地市场的健康和有序发展起到了关键作用。

通过明确相关环节的要求和程序,规范确保了土地交易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此外,规范还保护了各方的权益,提高了交易的风险可控性。

土地招拍挂制度

土地招拍挂制度

土地招拍挂制度土地招拍挂制度是指政府通过公开竞拍的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的一种制度。

该制度的实施旨在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加强土地管理,提高土地交易的透明度和效率。

首先,土地招拍挂制度在土地出让方式上追求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政府将土地使用权出让公告通过公众媒体广泛发布,确保信息透明,所有有购买意向的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参与拍卖,并以竞拍的方式确定土地的最终出让价格,有效避免了政府任性定价和特权性分配的问题。

其次,土地招拍挂制度有效规范了土地市场的秩序。

通过公开竞拍,可以使土地交易的价格更加真实合理,避免因政府背景、关系网等因素而导致的地价虚高,促进了土地市场的健康发展。

同时,该制度还规定了土地出让的目录和限制条件,使土地的利用符合规划和环保要求,实现了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此外,土地招拍挂制度的实施还可以有效地增加政府的财政收入。

由于土地供应量有限,土地竞拍的方式确保了土地出让价格的市场化,从而提高了政府的土地出让收益。

这些财政收入可以用于投资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事业的发展等方面,从而推动经济发展和增加公共福利。

最后,土地招拍挂制度对于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竞拍,土地使用权往往会被最具有能力并且意愿进行合理开发和利用的个人或单位获得,能够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

同时,该制度还规定了土地的用途和开发条件,使土地资源得到科学有效的开发和保护,并为城市规划提供更有利的土地支撑。

综上所述,土地招拍挂制度是一种能够促进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增加政府收入、规范土地市场秩序的重要制度。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政府在推行土地招拍挂制度时应该加强监管,确保公平竞争和透明度,并强调土地资源的保护与可持续利用,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

土地招拍挂流程

土地招拍挂流程

土地招拍挂流程土地招拍挂是指国家土地资源管理部门通过拍卖、挂牌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程序。

土地招拍挂流程是指在土地使用权出让过程中各个环节的操作步骤和程序规定。

下面将详细介绍土地招拍挂的流程。

第一步,确定招拍挂地块。

首先,国家土地资源管理部门会根据国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确定需要出让的土地地块。

这一步需要对土地进行详细的调查和评估,确定土地的位置、面积、用途等信息。

第二步,制定招拍挂方案。

确定招拍挂地块后,国家土地资源管理部门会制定招拍挂方案,包括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条件、程序、标准等内容。

同时,会公布招拍挂公告,向社会公开招拍挂信息,吸引各方投资者参与。

第三步,报名资格审核。

投资者需要按照招拍挂公告的要求,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进行报名。

国家土地资源管理部门会对报名资料进行审核,确定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名单,并公布审核结果。

第四步,竞买登记。

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投资者,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竞买登记。

竞买登记是投资者确认参与拍卖或挂牌竞买的手续,需要缴纳一定的保证金。

第五步,拍卖或挂牌。

拍卖或挂牌是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核心环节,国家土地资源管理部门会组织拍卖或挂牌活动,投资者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竞价或报价。

最终确定竞得土地使用权的投资者。

第六步,签订合同。

竞得土地使用权的投资者需要与国家土地资源管理部门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明确土地出让的条件、期限、价格等内容,并缴纳土地出让金。

第七步,办理手续。

签订合同后,投资者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和相关手续,完成土地使用权的过户手续。

第八步,履行合同。

投资者在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后,需要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和用途,合法合规地使用土地,并按时足额缴纳土地出让金和相关税费。

以上就是土地招拍挂的流程,整个流程涵盖了招拍挂地块确定、招拍挂方案制定、报名资格审核、竞买登记、拍卖或挂牌、签订合同、办理手续、履行合同等环节。

希望本文能够对土地招拍挂流程有所了解,对相关投资者和行业人士有所帮助。

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的若干问题

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的若干问题

如何处理《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地使⽤权规定》与《招标投标法》、《拍卖法》之间的法律适⽤? 对于招标拍卖活动,国家也有其他法律加以规范,如《招标投标法》、《拍卖法》。

但国有⼟地使⽤权出让在法律上体现了政府与受让⼈的关系,包含着⼟地利⽤⽅向、国家产业政策和宏观调控政策等许多内容,不同于⼀般的商品交易关系,因⽽国有⼟地使⽤权的招标拍卖也不同于⼀般的招标拍卖,其具有特殊性。

《招标投标法》调整的主要是中国境内的⼯程建设项⽬包括项⽬的勘察、设计、施⼯、监理以及与⼯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如⼤型基础设施、公⽤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全部或者部分使⽤国有资⾦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使⽤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的项⽬等。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地使⽤权规定》调整的主要是国有⼟地使⽤权出让。

《拍卖法》适⽤于中国境内拍卖企业进⾏的拍卖活动,拍卖企业是指依法从事拍卖活动的企业法⼈,拍卖标的是特定物品或者财产权利,⽽国有⼟地使⽤权的拍卖⼈是市、县⼈民政府⼟地⾏政主管部门,拍卖的标的主要是国有⼟地使⽤权。

但是,《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地使⽤权规定》是在参照《招标投标法》和《拍卖法》的有关法律精神和原则的基础上制定的,如“招标、拍卖或者挂牌出让国有⼟地使⽤权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的原则”就是借鉴了《招标投标法》和《拍卖法》的基本原则,因此,在具体适⽤《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地使⽤权规定》的过程中也可参加《招标投标法》和《拍卖法》的有关规定。

“招拍挂”制度从何时施⾏? 1999年1⽉27⽇,国⼟资源部《关于进⼀步推⾏招标拍卖出让国有⼟地使⽤权的通知》要求:“今年,商业、旅游、娱乐和豪华住宅等经营性⽤地,有条件的,都必须招标、拍卖出让国有⼟地使⽤权”。

2001年4⽉30⽇,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地资产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地要⼤⼒推⾏⼟地使⽤权招标、拍卖”,“商业性房地产开发⽤地和其他⼟地供应计划公布后同⼀地块有两个以上意向⽤地者的,都必须由市、县⼈民政府⼟地⾏政主管部门依法以招标、拍卖⽅式提供”。

中国土地招拍挂制度

中国土地招拍挂制度本文通过对中国土地市场招拍挂制度发展过程进行回顾,通过分析招拍挂制度对中国土地市场发展的作用,针对目前招拍挂制度中存在的不足,提出改进目前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方式,引入市场机制,减少行政干预,提高政府对土地出让市场管理水平的几点建议。

关键词土地市场招拍挂制度市场机制政府管理一.引言中国土地市场招牌挂制度建立及发展背景建国后很长一段时间内,我国的土地使用制度是无偿、无限期、无流动的行政划拨使用制度,这种土地制度所导致的土地资源配置不合理、利用效益低、土地浪费严重,产权关系混乱等问题严重的阻碍经济发展的弊端。

改革开放后为了克服土地无偿使用带来的种种弊端,在城镇国有土地使用制度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改革。

1988年4月12日,七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规定“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从而为土地使用权转让提供了法律依据。

随后,《土地管理法》、《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进一步确立了土地使用权出让制度。

通过一系列法律规定的制定实施,到90年代初,我国对城镇土地使用制度完成了改革,建立起土地有偿,有限期,可依法进行土地交易的有偿使用制度。

这种制度理顺了产权关系,使土地的资产特性得到体现,也体现了国家做为土地所有者对土地的所有权。

然而这种以协议出让为主要形式的土地出让方式存在着一系列问题。

首先,由于交易过程不公开,寻租行为普遍,腐败问题时有发生,导致了国有资产流失。

其次,由于缺乏竞争、市场秩序不规范,导致出现了严重的价格扭曲和低价出让等现象。

为此,国土资源部于2002年5月发布第11号令,颁布实施<<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明确规定包括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用地的经营性用地必须通过招拍挂方式出让.2004年,国土资源部颁布第71令,<<关于继续开展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情况执法监察工作的通知>>,规定2004年8月31号以后所有经营性用地出让全部实行招拍挂制度,即所谓的”831”大限.经营性用地招拍挂制度的实施对中国土地市场的发展有着深远的影响,一方面招拍挂制度规范了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行为,从长远上看有利于建立一个公开,公平,公正的城市土地市场;另一方面由于中国土地市场的长期不完善,产权不清晰,长期未曾引入市场机制,市场上对招拍度的实施也存在种种疑虑.同时经营类用地的招拍挂制度自身也存在着种种不完善之处,各地在招拍挂出让土地的实践中也发现了各种问题,对于经营性用地的招拍挂制度研究有必要深入进行.二.中国土地市场招拍挂制度的具体含义及特点土地的交易的公开投标、拍卖和挂牌的共性是其交易的公开性,但其具体操作又有其差异性,针对不同性质的土地交易要采取不同的交易方式。

土地招拍挂详细流程梳理

土地招拍挂详细流程梳理土地招拍挂是指地方政府通过公开招标、竞争性拍卖等方式,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给符合条件的单位或个人。

这是一种常见的土地利用方式,能有效调动土地资源,提高土地使用效率。

下面将对土地招拍挂的详细流程进行梳理。

1.确定出让土地的需求和条件:地方政府按照土地利用规划和市场需求,确定需要出让的土地面积、用途和条件等。

2.公示出让信息:地方政府需要向公众公示出让土地的相关信息,包括出让范围、用途、用地条件、标的物数量和位置等。

3.发布招标公告:地方政府会通过媒体、官方网站等渠道发布招标公告,公告中包括招标条件、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等。

4.资格预审:报名单位或个人需要提供相关材料进行资格预审,包括资格证明、经验证明、财务状况等,以证明其有能力承担土地使用权的出让。

5.报名和缴纳报名费:具备资格的单位或个人可以按要求进行报名,并缴纳一定的报名费用,用作后续的手续费和保证金。

6.发布拍卖公告:地方政府在确定了报名资格的单位或个人后,会发布拍卖公告,公告中包括拍卖时间、地点、拍卖方式、出价要求等。

7.竞买资格审查:拍卖报名截止后,地方政府会对报名单位或个人进行竞买资格审查,包括是否满足相关条件和缴费情况等。

8.参加竞买活动:具备竞买资格的单位或个人可以参加竞买活动,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竞价,并按要求提供担保金等。

9.竞价评定:竞买活动结束后,地方政府会根据竞价情况进行评定,确定最终中标者和中标价格,并公布结果。

10.签订合同:地方政府和中标者进行合同的签订,确定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具体内容,包括土地面积、用途、价格、使用年限等。

11.缴纳出让金:中标者需要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缴纳出让金,以取得土地使用权。

12.办理手续:中标者在缴纳出让金后,还需要办理相关手续,包括土地登记、不动产权证办理等。

13.交付土地使用权:中标者完成所有手续后,地方政府会移交土地使用权给中标者,中标者可以开始进行土地开发和利用。

土地招拍挂流程及时间

土地招拍挂流程及时间土地招拍挂是指国家土地资源部门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向社会公开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进行流转的制度。

这一制度的实施,不仅有利于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也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

下面,我们将详细介绍土地招拍挂的流程及时间安排。

首先,土地招拍挂的流程包括土地出让计划编制、公告发布、资格预审、竞买资格审查、竞买报名、竞买活动、成交结果公示、签订合同等环节。

具体来说,土地出让计划编制是指国土资源部门根据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确定招拍挂的土地资源、用途、面积、位置等信息,并制定出让条件和要求。

公告发布是指国土资源部门在指定媒体上发布土地招拍挂公告,公布土地资源的基本情况、出让条件、报名方式、报名时间和地点等信息。

资格预审是指报名人按照规定提供相关资料,国土资源部门对其进行资格审核,确定具备参与竞买资格的人员名单。

竞买资格审查是指报名人提交竞买资格申请,国土资源部门对其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具备竞买资格的人员名单。

竞买报名是指具备竞买资格的人员按照规定报名参与土地招拍挂活动。

竞买活动是指国土资源部门组织竞买人进行现场或网上竞价,确定最终的成交人。

成交结果公示是指国土资源部门公布土地招拍挂的成交结果,包括成交人的名称、成交价格、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时间等信息。

签订合同是指国土资源部门与成交人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确定土地使用权的具体条件和要求。

其次,土地招拍挂的时间安排一般包括公告发布时间、报名时间、资格审核时间、竞买活动时间、成交结果公示时间、签订合同时间等。

具体来说,公告发布时间一般在土地出让计划确定后不久,报名时间一般在公告发布后的一定期限内,资格审核时间一般在报名截止后的一段时间内,竞买活动时间一般在资格审核通过后的一定时间内,成交结果公示时间一般在竞买活动结束后的一定时间内,签订合同时间一般在成交结果公示后的一定时间内。

总的来说,土地招拍挂的流程及时间安排是一个相对复杂的过程,需要国土资源部门和参与竞买的各方共同努力,确保整个流程的顺利进行。

土地招拍挂制度

认识中国国有土地招拍挂制度(NO.3)《土地法》及国土资源部相关的部门规章规定,对于经营性用地必须通过招标、拍卖或挂牌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出让国有土地。

其含义是指经营性用地必须通过上述方式出让土地。

统称为招拍挂制度。

在年底经常出现地王、土地出让金,这些概念都和我国的土地招拍挂制度息息相关,今天由小编给您介绍招拍挂制度:《土地法》及国土资源部相关的部门规章规定,对于经营性用地必须通过招标、拍卖或挂牌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出让国有土地。

其含义是指经营性用地必须通过上述方式出让土地。

统称为招拍挂制度。

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作为经营城市土地、规范土地市场秩序的重中之重,其理论上可以从源头上防止土地批租领域腐败的重要举措,也是提高经营城市土地水平,改善投资环境的根本性措施,比协议出让有着明显优势,让土地以更公平、合理的价格出让,减少人为干扰因素,杜绝腐败产生。

土地的交易的公开投标、拍卖和挂牌的共性是其交易的公开性,但其具体操作又有其差异性,针对不同性质的土地交易要采取不同的交易方式。

(一) 土地招标招标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发布招标公告,邀请特定或者不特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加国有土地使用权投标,根据投标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在招标出让中土地主管部门要根据出让土地的具体情况编制招标文件,并实施投标的登记,投标人在登记时必须缴纳投标保证金,并提交营业执照的副本,法人代表人证明等文件。

投标人在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标书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标书密封投入指定标箱。

经由专家组成的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标准对企业提交后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后,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开标。

在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则在《中标通知书》约定的时间,按照招标文件与土地管理部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公开招标的投标单位不能少于三家,如果少于三家则招标人应当停止开标。

在公开招标中投标企业投标的价格是重要的评标因素,但评标委员会为了防止土地开发的后续资金无法到位,出现土地闲置浪费现象,开发商的从业经验和实力也是评标委员们重点关注的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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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土地市场招拍挂制度的具体含义及特点
土地的交易的公开投标、拍卖和挂牌的共性是其交易的公开性,但其具体操作又有其差异性,针对不同性质的土地交易要采取不同的交易方式。

(一)土地招标
招标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发布招标公告,邀请特定或者不特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加国有土地使用权投标,根据投标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在招标出让中土地主管部门要根据出让土地的具体情况编制招标文件,并实施投标的登记,投标人在登记时必须缴纳投标保证金,并提交营业执照的副本,法人代表人证明等文件。

投标人在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标书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标书密封投入指定标箱。

经由专家组成的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标准对企业提交后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后,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开标。

在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则在《中标通知书》约定的时间,按照招标文件与土地管理部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公开招标的投标单位不能少于三家,如果少于三家则招标人应当停止开标。

在公开招标中投标企业投标的价格是重要的评标因素,但评标委员会为了防止土地开发的后续资金无法到位,出现土地闲置浪费现象,开发商的从业经验和实力也是评标委员们重点关注的要点。

(二)土地拍卖
拍卖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发布拍卖公告,由竞买人在指定时间、地点进行公开竞价,根据出价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土地的主管部门根据被拍卖土地的特征编制拍卖文件,竟买人在竟买申请截止日期前提出竟买申请,交纳不少于拍卖文件规定的保证金,并同样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等资信证明。

竟买人通过审查后,得到印有编号的竟买标志牌,拍卖会在拍卖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

参加的竟买人同样不能少于三人,否则应终止拍卖。

在拍卖中最终的成交价格必须高于拍卖方所制定的底价,否则也需终止拍卖。

拍卖成交后,竟得人按照《拍卖成交书》规定的时间和土地管理部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土地拍卖中最重要的原则是“价高者得”,与其他形式的拍卖原理相同。

(三)土地挂牌
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发布挂牌公告,按公告规定的期限将拟出让宗地的交易条件在指定的土地交易场所挂牌公布,接受竟买人的报价申请并更新挂牌价格,根据挂牌期限截止时的出价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政府土地主管部门编制挂牌文件,竞买人在规定日期前提出竟买申请,按规定交纳保证金、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等资信证明后提交竞买申请书。

在挂牌文件规定的挂牌起始日期,挂牌人应该将挂牌宗地的位置、面积、用途、使用年限、规划要求、起始价、增价规则、增价幅度等内容,在土地交易市场挂牌公布,符合条件的竟买人应定按照文件的要求填写竟买报价单,在挂牌期限内竟买人可多次报价。

如果在挂牌期限内只有一个竟买人,且报价不低于挂牌底价,并符合其他交易条件的,挂牌成交;在挂牌期限内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报价的,报价最高者为竞得人;报价相同的,先提交报价单者为竞得人。

但报价低于底价者除外,在挂牌期限内无应价者或者竞买人的报价均低于底价或均不符合其他交易条件的,挂牌不成交。

挂牌交易的挂牌期限不得少于十个工作日。

竞买人确定后.挂牌人应当向竞买人发出《挂牌成交确认书》。

竞得人应该根据《挂牌成交确认书》所约定的时间与市国土房管局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挂牌同样遵循“价高者得”的原则.不同之处在于不是现场报价.由于挂牌是以书面的形式报价,所引发的关注程度及暴光不如招标与拍卖。

许小年:土地供给不足造成房价高企
2011年11月11日04:52经济参考报许小年我要评论(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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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房地产搞到今天,问题越来越复杂。

原因就是,从来没有一个市场交织着如此众多人的利益。

在目前格局下,以限购和限贷为主的调控政策,不仅无法协调各方利益,而且在我看来,没有什么机会行使这个政策的初始目标。

过去的历史已经证明,每次调控之后,房价出现短暂的下跌,下跌之后又是报复性反弹。

我本人一贯反对用行政手段调控价格。

当动用行政手段调控价格的时候,我们同样看到有人受益、有人受损。

强行把价格压下去,消费者受益,企业受损。

在市场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在多元利益发展的过程中,如果还像在传统社会那样,以代表社会全体利益或者多数利益的身份出现,采用行政手段干预市场的话,势必引起社会公平性问题。

价格是由市场的供给和需求决定的。

是由预期的控制和需求决定的。

调控政策暂时压制了需求,但是也不可能永久消除哪怕是部分的需求。

需求还在那儿,只是暂时压制住了。

随着人口、收入和城镇化提高,对房地产的需求必然不断增加。

如果供给跟不上,价格肯定是一路上涨。

我们分析一下需求方的因素,人口、收入、城镇化都是要逐渐提高的,不可能下降。

调控政策不可能使人口增长下降,不可能使收入增长下降,不可能使城镇化的速度下降。

需求肯定是一路上升的。

要想抑制房价,关键是要有足够的供给。

在中国这样大一个国家,房价这么高是没有道理的。

世界上高房价的地区都是存在天然屏障,土地供应无法再增加的情况下,房价才能持续地上升。

比如说香港的中环,就是一个岛,这个岛上的土地已经开发完了,而需求在不断上涨。

因此港岛的房价从总体趋势上来说是节节升高。

纽约的曼哈顿,它是一个半岛,三面环水。

曼哈顿的土地已经开发完了。

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需求还在不断上涨。

除了这些天然屏障造成的土地供应的限制,其他有着比较深度土地的经济发达区,我们没有看到持续性的房价上涨。

我们国家房价的上涨一定是和人为的土地供应控制有关。

这就是我们一直在讲的18亿亩红线。

起码是从预期上牢牢地建立起了土地稀缺,从而房产稀缺的概念。

土地供应不增加,需求这一端,人口、收入和城镇化都在提高。

房价肯定要上去,为了提供一个长远的解决方案,应该认真地考虑,取消18亿亩红线,认真考虑土地制度改革。

建立起土地的一级市场。

目前土地一级市场是由政府垄断的,真正建立起土地一级市场,能够让市场来调节土地的供应。

在楼价、地价高的时候有更多的土地进入市场,来平抑楼价和地价。

在多方利益博弈的房地产市场上,我们现在还缺乏一个协调各方利益的公平、公正的平台。

博弈的最终结果,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的关系。

要想从根本上解决中国房价过高的问题,要从改革着手,更多地面向市场,以改变的思路寻求突破,避免过去出现调控,暂时下跌,随后报复性反弹这样一个历史的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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