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关于开展特殊教育医教结合的实施方案 推荐
河北省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

河北省扎实推进特殊教育开展(节选)一、加强顶层设计,强化具体措施。
根据国家《特殊教育提升方案〔—〕》,结合河北实际,认真编制《河北省特殊教育提升方案实施方案》。
方案明确到初步建立布局合理、学段衔接、普职融通、医教结合的特殊教育体系;建立起财政为主、社会支持、全面覆盖、畅通便利的特殊教育效劳保障机制,根本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各方参与的特殊教育工作格局。
坚持多措并举,进一步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
实施“两头延伸〞战略,扩大残疾人接受非义务教育时机。
加强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为特殊教育事业开展提供人力资源保障。
加大财政对特殊教育的投入,为特殊教育事业开展提供经费保障。
确立教学的中心地位,深化特殊教育教学改革。
二、强化师资培养,完善鼓励机制。
坚持为特教学校配齐配足教师,并每年招聘专业教师;对特教校长和教师进行年度全员培训并形成制度,不断提高校长和教师的专业素质;加强特教教科研力量,省、市、县三级教研部门都设立了专兼职教研员,保障特殊教育教学质量和特教事业的健康开展。
注重打造特教名师,鼓励全省特教教师不断提高专业技能和素养,3年来全省共有20名教师荣获“交通银行特教园丁奖〞。
下发文件将特殊教育津贴纳入符合条件的特教教师的退休费计发基数,激发全省特殊教育教师工作积极性。
三、落实经费补贴,加强工程建设。
加大财政投入,落实经费补贴,全面实施特殊教育学生免费义务教育,对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发放生活补助费,小学生每生每年补助10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补助1500元。
不断提高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保证特教学校正常运转。
特殊教育提升方案实施3年来,共统筹落实特殊教育专项资金7900多万元,用于加大特殊教育工程建设力度,支持特教学校改善办学条件。
组织全省各设区市,按照教育部要求开展特殊教育改革实验区申报工作,石家庄市、唐山市丰南区被列入37个国家特殊教育改革实验区,实验区工作稳步推进。
开展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统计工作,对辖区内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实施“一人一案〞,提出解决个别化受教育建议,让每一位残疾儿童少年都能接受适宜的教育。
市特殊教育送教上门工作实施方案 县“特殊教育改革实验区”工作实施方案,推荐

市特殊教育送教上门工作实施方案县“特殊教育改革实验区”工作实施方案,推荐县“特殊教育改革实验区”工作实施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X—201X年)的通知》以及《XX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意见的通知》和市相关文件精神,我县规划为“国家特殊教育改革实验区随班就读示范县”,为加快推进我县“国家特殊教育改革实验区”建设,逐步完善我县特殊教育体系,大力提升特殊教育水平,推进特殊教育现代化,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组长:XXX 副组长:XX 成员:XX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教育局,李青松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文红梅、舒显奎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尹刚、徐云飞同志具体负责日常事务。
二、实验内容及措施按照“县级统筹、分级承担、重点突破、示范引领、逐步推广”的实验工作思路,在开展医教结合、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三项工作和其它特殊教育常规工作的基础上,承担市局对我县所规划的国家特殊教育改革实验区“随班就读”实验项目任务,做到大胆创新、重点突破、总结经验。
(一)医教结合 1.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成立特殊教育医教结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督促指导工作开展情况。
2.开展摸底调查。
各乡镇对区域内残疾儿童进行摸底调查,摸清需要开展医教结合残疾儿童的底数。
依据调查情况,按照残疾类别、残疾程度、实际需求进行科学分类,并按实际服务能力逐步实施、逐步覆盖。
3.组织医疗鉴定。
各乡镇组织残疾儿童到医疗机构进行医疗鉴定,开展残疾儿童的医学检测和教育评估,提供安置建议,并进行科学、有效的服务。
在新生儿出生建档和儿童保健工作中健全残疾儿童统计相关资料。
4.开展医教结合实验。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组织乡镇中心完小、卫计、残联等部门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对0-3岁残疾婴幼儿进行早期干预。
特殊教育学校创造条件招收幼儿班,开展残疾幼儿的康复、教育工作,指导家长对孩子进行科学的康复、教育训练,实现医教结合。
沈阳市教育局等八部门关于印发沈阳市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沈阳市教育局等八部门关于印发沈阳市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沈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沈阳市教育局,沈阳市民政局,沈阳市财政局,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沈阳市残疾人联合会•【公布日期】2018.04.23•【字号】沈教发〔2018〕32号•【施行日期】2018.04.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特殊教育正文沈阳市教育局等八部门关于印发沈阳市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沈阳市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2018—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沈阳市教育局沈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沈阳市民政局沈阳市财政局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沈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沈阳市残疾人联合会2018年4月23日沈阳市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2018—2020年)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关于“办好特殊教育”的新要求,落实国家新颁布的《残疾人教育条例》和辽宁省教育厅等八部门《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2017-2020年)》,加快提升特殊教育水平,全面推进我市教育现代化,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政府主导、特教特办、普特结合、医教结合和多元发展的原则,落实市、区(县、市)两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发展特殊教育的责任,通过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的实施,进一步巩固前期工作成果,深化特殊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加强特殊教育体系建设,办好人民满意的特殊教育。
二、总体目标以完善特教体系、推进融合教育、深化医教结合、提升教育质量为总目标,对残疾孩子实行从学前教育到高中阶段教育15年全免费教育,30万人口以上的区、县(市)都建有特教学校,使每一个残疾孩子都能接受适合的且有质量的教育。
学校实施特殊教育的全面方案

学校实施特殊教育的全面方案1. 引言鉴于我国对教育公平和特殊教育的重视,我校决定实施一套全面的特教方案,旨在为有特殊教育需求的学生提供更好的教育支持和服务。
2. 目标与原则2.1 目标- 为特殊教育学生提供个性化教育方案,满足其个别化需求。
- 培养特殊教育学生的社会适应能力和生活自理能力。
- 促进特殊教育学生与普通学生的融合教育,实现教育公平。
2.2 原则- 尊重特殊教育学生的个性差异,实施个性化教育。
- 以学生为本,关注学生需求,提供全方位支持。
- 坚持融合教育,促进普通学生与特殊教育学生的相互理解和尊重。
3. 实施策略3.1 教育评估与鉴定- 对特殊教育学生进行全面评估,包括能力、社交能力、心理健康等方面。
- 根据评估结果,为学生制定个别化教育计划(IEP)。
3.2 课程设置与教学方法- 针对学生的特点,调整课程内容和教学方法,实施个性化教学。
- 引入特教教师和助教,为学生提供专业支持。
3.3 资源与环境- 设立特殊教育资源教室,配备必要的和生活设施。
- 改造校园环境,提高无障碍设施的完善程度。
3.4 家校合作- 定期组织家长会议,了解学生在家中的表现,共同制定教育计划。
- 为家长提供培训和指导,提高其教育特殊教育学生的能力。
3.5 学生支持与辅导- 设立学生辅导中心,为学生提供心理咨询和社交技能训练。
- 鼓励特殊教育学生参加社团活动和课外活动,提高其融入校园生活的能力。
4. 监督与评估- 设立特教质量管理小组,定期对特教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
- 收集学生、家长和教师的反馈,持续优化特教方案。
5. 预期效果- 特殊教育学生的学术成绩和社交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 特殊教育学生更好地融入校园生活,与普通学生建立良好关系。
- 提高家长对学校教育的满意度,增强家校合作。
6. 结语通过实施本方案,我们期待为特殊教育学生创造一个更加包容、关爱和支持的成长环境,助力他们实现自身价值,融入社会。
乡特殊教育“送教上门、随班就读、医教结合”工作实施方案

乡特殊教育“送教上门、随班就读、医教结合”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蓬溪县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2014-2016年)》、(xx府办函〔201x〕xx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我乡特殊教育发展,大力提升特殊教育水平,保障义务教育阶段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权利,提高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和特殊教育质量,完善残疾儿童少年教育服务体系,推进我乡残疾儿童少年教育事业发展。
结合我乡特殊教育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送教上门(一)服务人员、对象及内容建立送教上门队伍,人员由教师、医师、志愿者等共同组成。
对因中重度身体、精神或其它障碍不能正常生活的适龄儿童少年;多重残疾儿童少年;长期因病休学而未完成义务教育的残疾儿童少年进行服务。
服务内容包括:运用家庭资源及其他本土资源进行认知教学、生活自理训练等适合同龄阶段孩子的教育教学;对感知、运动、语言等缺陷领域的训练以及指导医生与教师合作进行肢体康复;指导医生入户体检、康复指导、康复评估,医生对家长进行保健常识培训和专业康复指导。
(二)服务原则1.遵循家庭自愿、定期开展、免费教育的原则;2.示范教育和指导家长相结合的原则;3.个别送教和集中到社区、邻近学校送教并举的原则。
(三)工作步骤1.确定送教上门对象。
由乡所属学校牵头,乡卫计、残联、民政、协助确定区域内需进行送教上门对象,并建立学籍档案,纳入特殊教育学校学籍管理。
2.制定个别化教育计划。
由乡所属学校负责,根据送教上门服务对象的生理、心理特点和残疾类别,评估、分析学生发展的优势和弱势,制定切实可行的教育康复计划和个别化教育方案,取得家长的认可后执行。
3.开展送教上门。
由学校牵头,相关单位协助,按照既定方案实施“一对一”、“多对一”的送教上门工作,教学生与教家长并举,同时作好送教上门记录。
4.送教成效总结。
定期进行个案对比评估,及时调整教育方案,鼓励康复效果好的学生定期到学校特殊教育资源教室进行集中康复训练,参与社区的生活体验,促进伙伴交流和融合教育。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市特殊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2012—2016年)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市特殊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2012—2016年)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2.22•【字号】穗府办[2013]8号•【施行日期】2013.02.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特殊教育正文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市特殊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2012-2016年)(穗府办〔2013〕8号)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加快我市特殊教育事业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9〕41号)、省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1〕50号)精神,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对我市特殊教育事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特殊教育的重要性特殊教育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发展水平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社会文明程度和经济实力的重要标志。
发展特殊教育,是在更高水平上推进教育公平、统筹各级各类教育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
发展特殊教育,要实行普及与提高相结合、以普及为重点的方针,着重发展义务教育和职业教育,积极开展学前教育,逐步发展高等教育。
发展特殊教育,应当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并根据特殊儿童青少年的身心特性和需要,全面提高其素质,为特殊儿童青少年参与社会生活创造条件。
二、进一步完善特殊教育体系(一)加快发展学前特殊教育。
重视学前残疾儿童接受康复训练和教育的需求,做好早期干预。
到2013年,全市学前残疾儿童接受3年学前教育的比例达到85%以上;到2016年,全市学前残疾儿童接受学前教育的比例达到95%以上。
鼓励各类幼儿园招收轻度学前残疾儿童随班就读,有条件的特殊教育学校要附设幼儿园或幼教班(部)。
对于接收学前残疾儿童的社会力量办学前教育机构要予以适当资助。
除残疾幼儿教育机构、普通幼儿教育机构、特殊教育学校附设幼儿园或幼教班(部)外,还可通过残疾儿童福利机构、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对学前残疾儿童实施合适的教育、保育、康复。
琼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琼海市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琼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琼海市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琼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1.17•【字号】海府办〔2018〕9号•【施行日期】2018.01.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特殊教育正文琼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琼海市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海府办〔2018〕9号各镇人民政府、彬村山华侨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琼海市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琼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1月17日琼海市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年)实施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海南省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海南省“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进一步提升我市特殊教育水平,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厅等七部门印发的《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年)》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我市特殊教育发展现状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特殊教育取得稳步发展。
特殊教育经费投入不断增加,投资2500万元新建的琼海市特殊教育学校即将建成,特殊教育保障能力持续增强,随班就读工作顺利推进,按照“一人一案”要求落实教育安置,特殊教育普及水平明显提升,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机会不断扩大,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权利得到进一步保障。
截止目前,我市共有随班就读学生177人,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100%(除因身体特殊原因不能入学的学生外)。
虽然近年来我市特殊教育事业发展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是还存在部分部门对发展特殊教育事业的认识不够到位,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发展相对滞后;特殊教育条件保障机制还不够完善,办学条件和随班就读资源不足;特殊教育教师队伍数量不足,特殊教育管理与教学专业水平不高,对随班就读指导不够等问题。
上海市卫生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下发《上海市医教结合特殊儿童健康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

上海市卫生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下发《上海市医教结合特殊儿童健康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卫生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12.06.29•【字号】沪卫疾妇[2012]027号•【施行日期】2012.06.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与放射卫生正文上海市卫生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下发《上海市医教结合特殊儿童健康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卫疾妇〔2012〕027号)各区县卫生局、教育局,各相关医疗机构,上海市儿童保健所: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上海市特殊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探索和完善本市医教结合特殊教育新模式,推进和规范本市特殊儿童入学诊断、健康评估工作,切实发挥“医教结合”工作模式在特殊教育中的作用,现制订《上海市医教结合特殊儿童健康评估实施方案》(附件)。
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市医教结合特殊儿童健康评估实施方案上海市卫生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九日附件:上海市医教结合特殊儿童健康评估实施方案一、评估目的通过对特殊儿童的医学诊断和健康评估,全面了解特殊儿童残疾类别与程度、体格生长发育和神经心理行为发育状况,以及其他相关疾病和社会适应能力,综合评估特殊儿童的健康与发育水平,在此基础上对特殊儿童提出个性化的教育、康复、保健等意见与建议,提高特殊教育的科学性和针对性。
二、入学前健康评估(一)对象本市需要报名进入特殊教育学校就读一年级的各类残疾儿童。
(二)评估内容1.各类残疾诊断及初步评估。
各残疾儿童诊断定点医疗机构按照残疾儿童诊断技术规范(检测工具)及工作流程、开展残疾儿童确诊工作,出具上海市卫生局统一制订的《残疾儿童诊断报告》(附件1)并提出医学治疗和康复的指导意见。
2.健康检查。
本市特殊儿童入学健康检查的定点机构按照《上海市特殊儿童入学健康评估表》(附件2)中的有关项目和相关技术规范开展残疾儿童健康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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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市关于开展特殊教育医教结合的实施方案为进一步贯彻落实《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特殊(X政办发〔201X〕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X~201X年)的通知》XX号)精神,加强教育局、卫计局、残联等部门的合作,多渠道开展特殊教育医教结合工作,完善残疾人教育保障体系,充分发挥教育优势,有效利用卫生资源,为每一位残疾儿童能够享受合适的教育、保健、康复服务,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工作要求,坚持政府主导,统筹教育、卫生、残联等资源,充分发挥特殊教育学校、医疗机构在残疾儿童教育与康复等方面的作用,建立健全多部门、机构协同合作的运行保障机制,满足残疾学生身心健康发展需求,增强特殊教育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全面提高服务残疾儿童的能力和水平。
二、成员单位组长:XXX 副组长:XXX、XXX 成员:教育局、卫生计生局、残联、人力社保局、财政局等单位相关科室负责人“医教结合”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健全组织,协调完善各部门职责;制订本辖区的“医教结合”规划与年度工作要点;加强我市特殊教育医教结合队伍建设;研究建立“医教结合”工作涉及的政策保障等。
三、主要措施(一)完善残疾儿童教育与康复服务体系依托特教学校和医疗机构,对在本市内特殊学校就读、普通学校随班就读、送教上门等各种不同类型的特殊儿童开展个别化教育指导、康复与保健服务。
1.与医疗机构、残联共同合作,依据残疾儿童发展需求,确立“医教结合”残疾儿童康复项目,为特殊儿童制定并实施个别化康复、教育方案,增强针对性与有效性。
2.开展有针对性的保健工作,建立残疾儿童入园、入学体检和定期体检制度,为每个残疾儿童建立个人健康档案,并提供相应的保健服务。
3.改善特殊教育设施设备,满足“医教结合”工作需要。
进一步做好特殊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充分利用随班就读学校资源教室,加强区域内辐射与共享,服务特殊儿童。
(二)规范残疾儿童发现、诊断、安置工作的管理加强对检测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建立医学监测定点单位,实施定点、定标准的医学检测制度,根据残疾儿童入学检测与评估结果提出安置建议,提高残疾儿童入学安置的科学性。
建立残疾儿童入学鉴定委员会,委员会由教育管理、医学、康复、心理等专家及家长代表组成,负责残疾儿童入学安置工作。
卫生计生部门主要负责制定残疾儿童健康评估实施方案,教育部门负责对残疾儿童进行教育评估,会同卫生计生、残联部门共同制定个别化的教育、康复、保健、入学安置等建议,向残疾学生家长发放《XX市残疾儿童教育安置意见表》(见附件),合理安置儿童入学,依据区域内残疾儿童发展需求,确立“医教结合”残疾儿童康复项目,为残障儿童制定个别化训练方案。
(三)加强医教结合队伍建设1.择优确定专业人员。
特殊教育学校、医疗和康复机构要根据实际需要,择优确定本单位参与医教结合的工作人员,组建一支有爱心、负责任、水平高的工作队伍。
2.提高专业化水平。
教育、卫生和残联部门应组织专项培训,提高教师、指导医师和指导康复治疗师的专业能力和水平。
打造特殊教育的高层次人才队伍。
3.保障工作待遇。
特殊教育学校和相关医疗机构、残联要将送教教师、指导医生和指导康复治疗师等承担的医教结合工作记入工作量,并视情况适当为其提供工作和交通补贴。
具体办法和标准另行确定。
四、组织保障(一)提高认识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发展特殊教育重要性的认识,切实肩负起发展特殊教育的责任,充分认识医教结合工作对提高残疾儿童服务质量,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意义,将医教结合工作纳入特殊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构建医教结合的保障机制,全面提高特殊教育发展水平。
(二)明确职责分工市教育局统筹制定本区域特殊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实施对特殊学校的管理和特教师资队伍建设,对残疾儿童进行合理安置,开展课程建设与教科研,确保特殊教育质量。
市卫生计生局负责对残疾儿童进行检测、筛查、评估,做好“一生一档”的残疾儿童信息采集,建立残疾学生资料库;建立指导医生团队,加强培训与管理,为康复训练提供专业支撑。
并与市教育局共同研究制定医教结合实施方案,参与落实。
市残联要向本市残疾儿童特殊教育医教结合工作提供支持,协助教育卫生部门做好残疾儿童资料库的建设工作。
市财政局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与制定本市医教结合工作相适应的经费投入政策,并提供经费保障。
市人力社保局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教师、指导医师和指导康复治疗师等的人员安排与相关待遇,为医教结合的顺利实施创造条件。
(三)示范引领带动对特殊教育发展成效明显、群众满意度高的镇(街道)和学校进行表彰。
加强对发展特殊教育重要意义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的宣传,推动我市特殊教育又好又快发展。
(四)加强督导评估教育、卫生、残联等部门要定期对医教结合工作情况进行评估指导。
教育督导部门要将医教结合工作作为年度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
为深入贯彻实施《贵州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X-2020年)》和《贵州省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201X-201X年)》,切实保障适龄重度残疾儿童享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完善残疾人教育服务体系,进一步提高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促进我县特殊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特拟本实施方案。
一、服务对象我县户籍且在本县居住,因身体、精神或残疾不能到学校接受教育且具有一定接受教育能力的义务教育阶段6—15周岁的儿童少年。
二、服务原则“送教上门”服务遵循家庭自愿、定期开展、免费教育的原则;个别送教和集中到社区、邻近学校送教相结合原则;示范教育和指导家长相结合原则;“医教”相结合的原则。
三、送教内容包括残疾儿童身体、心理康复,残疾儿童少年潜能开发,认知能力、语言能力、运动协调能力、生活自理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培养训练等。
(一)教学内容:学科类知识;送教老师根据学生的实际水平选备的教材内容和知识点;运用家庭资源及其他本土资源进行认知教学、生活自理训练。
(二)康复训练:感知、运动、语言等缺陷补偿;运用特奥运动项目进行训练;医教结合进行运动康复。
(三)保健指导:指导医生的入户体检、康复指导、康复评估;医生对家长进行保健、康复常识培训和专业康复指导。
四、实施办法1.成立领导小组,拟定工作方案。
成立德江县特殊教育“送教上门”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同时各相关工作部门要成立特殊教育“送教上门”服务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工作责任,负责协调、处理特殊教育“送教上门”服务相关工作,拟定工作实施方案,并按方案组织实施。
2.摸底调查核实,确定服务对象。
各乡(镇、街道)教办、计生、妇联、民政等部门要协调好相关工作,组织人员于201X年X月1日至X月XX日对本乡(镇、街道)的特殊儿童少年进行调查核实,确定“送教上门”服务对象,建立健全档案,并于月X月XX日将特殊教育“送教上门”服务对象名单上传到教育局业务股邮箱,同时上传相关部门。
3.明确服务队伍,实施服务工作。
由特殊教育学校选派责任心强、热爱残疾学生,思想、业务水平较高且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教师开展“送教上门”实施教学指导服务工作;卫计部门和残联要根据服务对象的具体情况,落实服务队伍,开展对特殊儿童少年的保健指导和康复训练工作;财政和民政部门要根据特殊儿童少年的家庭贫困情况,明确帮扶队伍,落实责任,开展帮扶救助工作;加强服务队伍建设,逐步形成“送教上门”服务队伍网络。
4.总结工作经验,推广先进典型。
各实施单位要认真总结开展服务工作以来取得成绩,对在开展送教服务中工作突出、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要予以表彰奖励,将工作开展中取得的成功经验进行推广,并积极探索“送教上门”服务的新方法,确保我县特殊教育“送教上门”服务工作取得实效。
五、保障措施1.将“送教上门”的残疾儿童纳入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统一管理。
“送教上门”相关经费可在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规定范围内列支。
2.对承担“送教上门”工作的学校在师资、经费等方面予以政策支持和保障。
财政部门要将“送教上门”工作所需的教育教学设备配置及相关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3.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做好“送教上门”人员的工作量标准确定、生活补贴发放、教研科研认定,确保送教上门工作顺利开展。
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生活补贴及交通费用,同等条件下职称优先评聘。
六、工作要求1.加强领导,确保实效。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送教上门”服务工作的领导,落实工作经费,建立健全工作机制,逐步完善残疾儿童少年教育服务工作体系,扎实开展工作,确保我县特殊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2.部门联动,团结协作。
各单位、部门之间要协调好相关工作,共同协作,相互配合,要充分发挥社区的桥梁作用,多与家长沟通,争取家长的积极配合,整合各种资源,提高“送教上门“服务效益,切勿扯皮推诿,敷衍塞责。
3. 细化方案,建好档案。
各单位要对实施方案进行细化,针对服务对象的个体差异,合理安排教师,确定“送教上门”对象、时间和方式,实行“一对一”、“多对一”的送教方式和教学生与教家长并举的方式进行送教工作,确保在规定时限内顺利完成计划内容,并鼓励康复效果好的学生定期到特教资源中心或邻近的资源教室进行集中康复训练,参与社区的生活体验,促进伙伴交流和融合教育。
同时学校要加强档案管理工作,实行一生一档,对学生基本情况、学生发展评价、教学计划、教学过程、方案调整、训练记录等资料列入档案,并妥善保管。
4.积极宣传,营造氛围。
各单位要积极向社会和残疾儿童少年家庭宣传“送教上门”服务工作,通过标语、广播、网络等宣传媒体广泛宣传,营造全社会关心重视残疾儿童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