肾上腺糖皮质激素在围手术期应用的专家共识

肾上腺糖皮质激素在围手术期应用的专家共识
肾上腺糖皮质激素在围手术期应用的专家共识

肾上腺糖皮质激素在围手术期应用的专家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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肾上腺糖皮质激素在围手术期应用的专家共识(2014)

中华医学会麻醉学分会

丁正年于布为马虹王祥瑞叶铁虎田玉科刘进江伟(共同执笔人)李立环李刚吴新民岳云赵国栋姚尚龙顾尔伟徐建

国(共同执笔人/负责人) 黄文起熊利泽薛张纲

目录

一、糖皮质激素的作用机制和生理、药理作用

二、糖皮质激素在围手术期的应用

三、GCs的不良反应及禁忌证

肾上腺皮质激素是围术期广泛使用的药物。为了更好地指导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在围术期的合理应用,中华医学会麻醉学分会组织专家撰写了《肾上腺糖皮质激素在围手术期应用的专家共识》。

一、糖皮质激素的作机制和生理、药理作用

糖皮质激素(glucocortids,GCs)是肾上腺皮质激素的一种,属甾体类化合物,分泌受下丘脑-垂体-肾上腺皮质(HAP)轴调节。下丘脑分泌促肾上腺皮质释放激素(CRH)进入垂体前叶,促进促肾上腺皮质激素(ACTH)的分泌,ACTH调节肾上腺束状带作用。人体内源性GCs最主要的是氢化可的松(皮质醇),次要的是可的松(皮质酮)。外源

性的GCs包括泼尼松(强的松)、泼尼松龙(强的松龙)、甲泼尼龙(甲强龙)、倍的米松、地塞米松等。可的松和强的松须在肝脏转化为氢化可的松和强的松龙后才能发挥作用。

(一)作用机制

1、基因效应:GCs随血液循环到达靶器官,通过弥散方式进入靶细胞,与胞质内的糖皮质激素受体(GR)结合,活化的GCs-GR复合体迅速进入细胞核内,与特异基因的激素反应元件相结合,促进或抑制靶基因的转录,通过调控基因产物产生生理学效应或毒性反应。任何治疗剂量反应都与基因组效应有关,从转录翻译到特定位点作用,需要1h或更长时间。

2、非基因组效应:GCs浓度较高时产生的效应,由生物膜介导,效应在数秒或数分钟内出现。

3、总效应:基因组效应和非基因组效应的总和。

(二)生理和药理作用

1、生理作用生理状态下分泌的GCs为生命所必需,主要影响物质代谢过程。(1)糖代谢:升高血糖;(2)蛋白质代谢;促进分解,抑制合成,负氮平衡;(3)脂肪代谢:四肢脂肪分解增加,腹、面、背及臀部脂肪分布增加,引起向心性肥胖;(4)弱的盐皮质激素作用:保钠排钾,抑制钙吸收。

糖皮质激素对有些组织细胞无直接效应,但可以给其它激素发挥作

用创造有利条件,即允许作用。如糖皮质激素可增强儿茶酚胺的血管收缩作用和胰高血糖素的血糖升高作用。

2、药理作用药理剂量的糖皮质激素具有抗炎、抗过敏、免疫抑制、抗微生物毒素和抗休克作用,还包括对间叶组织、血液系统、中枢神经系统和对骨骼的作用等,应用广泛。

不同的GCs因分子结构变化,药物的活性、药效和代谢不同,根据生物半衰期长短,也有短效、中效和长效之分(表1)。

二、糖皮质激素在围手术期的应用

本共识涉及的GCs围手术期应用的适应证包括:

1、围手术期替代治疗(perioperative replacement therapy);

2、术后恶心呕吐(postoperative nauseaand vomiting,PONV)的防治;

3、抑制高气道反应(anti-inflammationand inhibition of hyper-reactiveairway);

4、辅助镇痛(analgesia adjunct)治疗;

5、过敏反应(anaphylaxis)的治疗;

6、脓毒血症和脓毒症休克的治疗;

7、肺水肿的防治;

8、其它:深低温停循环和心脏手术的应用;脑复苏中的应用。

糖皮质激素的其它适应证如在急性脊髓损伤和急性排斥反应的处

理等,不在本共识中详细讨述。

(一)围手术期替代治疗(rerioperativereplacement

therapy)

1、肾上腺皮质功能不全(adrenalinsufficiency,AI)正常人每天分泌15~25mg皮质醇,大手术时可增加到75~200mg或更多。GCs合成不足即可导致AI。AI可分为原发性,继发性和第三源性(医源性)三类。原发性或继发性AI相对少见,第三源性最常见(表2)。

围手术期一般不需给予替代治疗,但AI患者可能无法对麻醉和手术引起的应激反应做出适当反应,在围手术期出现肾上腺皮质危象。对具有AI险因素的患者,可给予经验性治疗。

外源性GCs对HPA轴的抑制程度与药物剂量、给药方式、疗程和患者的个差异有关,通常分为三类(表3),Ⅱ类和Ⅲ类患者也常需GCs替代治疗。

实验室检查的常用方法为肾上腺皮质功能激发试验,获得该实验报告约需1h,由于存在着一定的假阳性或假阴性结果,故实验仅作为临床用药的参考。

2、围手术期肾上腺功能不全的临床和实验室表现

(1)临床表现:AI的临床是非特异性的,如原因不明的低血压、大汗和低血糖、心动过速、电解质紊乱(低钠血症、高钾血症、高钙血症、

酸中毒);心脏收缩减弱以及清醒患者的恶心呕吐、腹痛等、尤其是术中或术后出现无法解释的低血压或休克,患者的临床体征与疾病严重程度不一致,应考虑AI。

(2)实验室检查:对AI常用的实验室检查包括ATCH激发实验,胰岛素耐受试验和甲吡酮试验。基中ATCH激发试验应用较多。

3、围术期GCs替代治疗方案目前尚无固定的GCs替代治疗方案。GCs补充量根据外科手术类型和时间、围术期GCs用药剂量和对HP A的抑制情况而定,推荐以下给药方案(表4)。

4、特殊疾病的围手术期GCs治疗方案

(1)肾上腺皮质腺瘤:术前、术中、术后全程的GCs替代治疗。在术前1~2d即开始补充,如醋酸可的松50mg,1次/6h,肌肉注射或全效剂量的氢化可的松。切除相关病灶时皮质醇分泌锐减,但手术应激状态时GCs的需求量增加,故应在麻醉前或肿瘤摘除前静滴氢化可的松100mg,以后100mg/6h。

(2)Cushing病经垂体手术:垂体瘤导致ACTH分泌过多,引起氢化可的松水平过高,称Cushing病。垂体手术后患者垂体功能恢复需一定的时间。手术当天补充200mg氢化可的松,以后每天分别减到100mg、75mg和50mg,之后小剂量GCs口服维持,大部分患者手术后1年左右都需要GCs的替代治疗。

(3)急性肾上原功能不全:氢化可的松琥珀酸钠100mg静注为首选治疗,也可使甲基强的松龙20mg,不建议使用含乙醇制剂的氢化可的松,可能导致危险的血管扩张和降血压效应。地塞米松和倍他米松的盐皮质激作用微弱,不宜作为肾上腺皮质功能不全的替代疗法。

(二)术后恶心呕吐(postoperative nausea and vomiting,PONV)的防治

PONV的不良影响、发生率、发生机制、危险因素见《术后恶心呕吐防治专家意见(2012)》[临床麻醉学杂志,2012,28(4):413-416]。预防PONV的指南包括评估患者的危险因素,选择适宜的麻醉方法,避

免术中出现缺血、缺氧,选用适当的抗呕吐药,对中度危险以上患者均应预防用药。

GCs的抗呕吐机制未完全阐明,已知GCs对中枢和外周5-HT的产生和释放均有抑制作用,可改变血脑屏障对5-HT的通透性并降低5-HT作用于血液和肠道化学感受器的浓度。

地塞米松发挥作用需一段时间,应在麻醉诱导时静注地塞米松5~10mg。甲基强的松龙20~40mg起效较快,可在麻醉诱导时或术毕时给予。

(三)抑制气道高反应性

GCs抑制气道高反应性的机制是抑制炎性因子的释放和炎性细胞的迁移、活化,减轻黏膜水肿和毛细血管渗漏,抑制β2肾上腺素能受体下调。麻醉中常见诱发气道高反应状态的危险因素为:哮喘史,近期有上呼吸道感染,反复气管插管或拔管,气道手术,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浅麻醉下气管插管等。原因不明的气道高反应患者可给予甲强龙20~40mg 或氢化可的松琥珀酸盐100~200mg。

哮喘和喉水肿患者的处理见下:

1、哮喘患者的围手术期处理流程

2、GCs预防气管拔管后喉头水肿(pretreatment withglucocor ticoid forprevention of postextubation laryngealoe dema)气管拔管后的喉头水肿常见于气管插管或反复气管插管损伤以及气管导管过粗,长时间留置气管导管,采用俯卧位手术等情况。小儿尤其是婴幼儿上呼吸道口径小,更易因水肿而发生气道狭窄。

对有危险因素的患者,在拔管前给予20mg/4h的氢化可的松或当量剂量的氢化可的松,有助于减轻拔管后喉头水肿。

(四)辅助镇痛冶疗

目前尚无证据表明可直接抑制手术或创伤导致的急性疼痛。

GCs的减轻水肿和消炎作用,对术后水肿压迫神经或在四肢、关节手术,可发挥延长局麻药的作用时间、降低运动痛VAS评分、减轻炎性反应,有辅助镇痛作用。

不同制剂的GCs可应用于肌肉、软组织、腱鞘周围、关节腔内,关节周围或硬膜外腔注射,但蛛网膜下腔给于任何剂型的GCs,都有毒性或潜在毒性。

GCs在慢性疼痛治疗的有关问题详见中华医学会麻醉学分会《糖皮质激素在慢性疼痛治疗中应用的专家意见(2007)》

(五)过敏反应的治疗

围手术期过敏反应的原因、机制和临床分级、治疗等详见中华医学会麻醉学分会,《围手术期过敏反应诊治的专家共识》

GCs作为麻醉期间预防过敏反应,包括输血过敏反的预防,其临床获益尚未证实。GCs起效较慢,在严重过敏反应和过敏性休克时不可作为首选的抢救措施,但可作为肾上腺素治疗的补充,宜采用冲击剂量的GCs,如甲基强的松龙10~20mg/(kg· d),分4次用药(每6h1次),或等效剂量氢化可的松琥珀酸钠或游离醇型氢化可的松。

(六)脓毒血症和脓毒性休克

GCs虽不能使所有全身炎性反应综合征或脓毒血症、脓毒性休克患者受益,但对某些患者可能有益。

脓毒症或脓毒性休克患者可能存在陷匿性GCs分泌不足,在充分补液和应用血管活性药物后,血压仍不稳定,应考虑静脉补给氢化可的松琥珀酸钠。

在脓毒症休克患者,不推荐根据ACTH刺激试验决定是否使用糖皮质激素,病史和临床证状是决定用药的最重要依据。氢化可的松琥珀酸钠的治疗作用优于地塞米松,每日剂量不超过相当于300mg的氢化可地松用量。当不需要应用血管活性药物时,应停用GCs类药物治疗。

(七)防治脑水肿

GCs作用是减轻脑毛细血管的通透性,抑制抗利尿激素的分泌,增加肾血流量使肾小球滤过率增加,主要用于血管源性脑水肿,减轻脑水肿程度和缓解颅内高压症状,减缓脑水肿发展。

缺血性和创伤性脑水肿不建议使用GCs,未证实细胞源性脑水肿使用GCs的临床效应。

(八)其它

理论上GCs可减轻患者的全身炎性反应,改善周围神经的传导速度,可用于体外循环手术、肝移植手术、成人呼吸窘迫综合征等治疗。但仍缺乏大样本多中心的循证医学证据。麻醉医师应权衡利弊,决定是否用药。同样,在急性神经根损伤,有作者根据脊髓手术和动物实验,主张

立即给予30mg/kg甲强龙。此外,在深低温停循环和心肺复苏中,也有使用大剂量GCs的主张,但尚未有循证医学的强烈支持。

(三)GCs的不良反应及禁忌证

1、不良反应

(1)长期大剂量应用GCs,诱发和加重感染、引起消化道出血或穿孔、高血糖、高血脂症、出血倾向、骨质疏松、医源性肾上腺皮质功能亢进等不良反应。

(2)停药反应:①医源性肾上腺皮质功能不全长期应用GCs等患者,减量过快或突然停用可引起肾上腺皮质功能不全或危象,表现为恶心、呕吐、乏力、低血压和休克等,需及时抢救。②反跳现象患者对GC s产生依赖性或病情尚未控制,突然停药或减量过快致原发病复发或恶化,常需加大GCs剂量,稳定后逐渐减量。

2、禁忌证严重的精神病和癫痫、活动性消化性溃疡、新近胃肠吻合术、骨折、创伤修复期、角膜溃疡、肾上腺皮质功能亢进、严重高血压、糖尿病、孕妇、真菌感染等紧急使用GCs。病情危急的适应证,虽有禁忌证存在,仍可使用GCs,待紧急情况过去后,尽早停药或减量。

在很多情病况下,麻醉医师在围手术期应用GCs仅患者综合治疗的一部分。应根据患者实际情况,在严密观察分析患者病情和对GCs 反应的前提下注重个体化治疗,避免不良反应,促进患者康复。

参考文献(略)

肾上腺分泌的激素有什么作用

如对您有帮助,可购买打赏,谢谢肾上腺分泌的激素有什么作用 导语:大家肯定都知道激素对于我们的重要性,我们人体如果缺乏了激素,那么容易给我们的身体带来了多方面的麻烦,所以我们建议广大的读者朋友们在 大家肯定都知道激素对于我们的重要性,我们人体如果缺乏了激素,那么容易给我们的身体带来了多方面的麻烦,所以我们建议广大的读者朋友们在日常的生活中要重视自己的激素。肾上腺激素是我们最为熟悉的一种激素。肾上腺分泌的激素对于人体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下文我们给大家介绍一下肾上腺分泌的激素有什么作用。 肾上腺素(adrenaline,epinephrine,AD)是肾上腺髓质的主要激素,其生物合成主要是在髓质铬细胞中首先形成去甲肾上腺素,然后进一步经苯乙胺-N-甲基转移酶(phenylethanolamine N-methyl transferase,PNMT)的作用,使去甲肾上腺素甲基化形成肾上腺素。肾上腺素的一般作用使心脏收缩力上升;心脏、肝、和筋骨的血管扩张和皮肤、粘膜的血管缩小。在药物上,肾上腺素在心脏停止时用来刺激心脏,或是哮喘时扩张气管。 人体的肾上腺皮质分泌的甾体类激素,称为肾上腺皮质激素,简称“皮质激素”主要功能是调节动物体内的水盐代谢和糖代谢。在各种脊椎动物中普遍存在。从肾上腺皮质中可提取出数十种甾醇类结晶。皮质激素进入血液循环后,一般与血中特异的蛋白质——皮质激素运载蛋白形成可逆的非共价键复合物,使激素免受破坏,并可调节血中游离甾体的浓度,从而调控作用于靶细胞的激素的有效浓度。根据目前通行的假说,进入细胞的皮质激素也如其他甾体激素一样,与细胞内特异受体相结合,经激活后结合细胞核,影响染色质的转录作用,诱导新的蛋白质合成,表现为细胞功能的变化。肾上腺皮质激素是维持人体 预防疾病常识分享,对您有帮助可购买打赏

消化科糖皮质激素临床应用指南

糖皮质激素临床应用的基本原则 一、糖皮质激素治疗性应用的基本原则糖皮质激素在临床广泛使用,主要用于抗炎、抗毒、抗休克和免疫抑制,其应用涉及临床多个专科。应用糖皮质激素要非常谨慎。正确、合理应用糖皮质激素是提高其疗效、减少不良反应的关键。其正确、合理应用主要取决于以下两方面:一是治疗适应证掌握是否准确;二是品种及给药方案选用是否正确、合理。 (一)严格掌握糖皮质激素治疗的适应证。糖皮质激素是一类临床适应证尤其是相对适应证较广的药物,但是,临床应用的随意性较大,未严格按照适应证给药的情况较为普遍,如单纯以退热和止痛为目的使用糖皮质激素,特别是在感染性疾病中以退热和止痛为目的使用。糖皮质激素有抑制自身免疫的药理作用,但并不适用于所有自身免疫病治疗如慢性淋巴细胞浸润性甲状腺炎(桥本病)、1 型糖尿病、寻常型银屑病等。 (二)合理制订糖皮质激素治疗方案。糖皮质激素治疗方案应综合患者病情及药物特点制订,治疗方案包括选用品种、剂量、疗程和给药途径等。本《指导原则》中除非明确指出给药途径,皆为全身用药即口服或静脉给药。 1. 品种选择:各种糖皮质激素的药效学和人体药代动力学(吸收、分布、代谢和排出过程)特点不同,因此各有不同的临床适应证,应根据不同疾病和各种糖皮质激素的特点正确选用糖皮质激素品种。 2. 给药剂量:生理剂量和药理剂量的糖皮质激素具有不同的作用,应按不同治疗目的选择剂量。一般认为给药剂量(以泼尼松为例)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1)长期服用维持剂量:2.5 15.0 ; (2)小剂量:<0.5 ? 1? 1; (3)中等剂量:0.5 1.0 ? 1? 1; (4)大剂量:大于1.0 ? 1? 1; (5)冲击剂量:(以甲泼尼龙为例)7.5 30.0 ? 1? 1o 3. 疗程:不同的疾病糖皮质激素疗程不同, 一般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 )冲击治疗:疗程多小于 5 天。适用于危重症病人的抢救,如暴发型感染、过敏性 休克、严重哮喘持续状态、过敏性喉头水肿、狼疮性脑病、重症大疱性皮肤病、重症药疹、急进性肾炎等。冲击治疗须配合其他有效治疗措施,可迅速停药,若无效大部分情况下不可在短时间内重复冲击治疗。 (2)短程治疗:疗程小于1 个月,包括应激性治疗。适用于感染或变态反应类疾病,如结核性脑膜炎及胸膜炎、剥脱性皮炎或器官移植急性排斥反应等。短程治疗须配合其他有效治疗措施,停药时需逐渐减量至停药。 (3)中程治疗:疗程3个月以内。适用于病程较长且多器官受累性疾病, 如风湿热等。生效后减至维持剂量,停药时需要逐渐递减。 (4)长程治疗:疗程大于3 个月。适用于器官移植后排斥反应的预防和治疗及反复发作、多器官受累

2018年度糖皮质激素雾化吸入疗法在儿科应用的专家共识

糖皮质激素雾化吸入疗法在儿科应用的专家共识 (2018 年修订版) 吸入型糖皮质激素(ICS)是治疗气道急、慢性炎症的常用药物。《临床儿科杂志》编辑部组织儿科呼吸领域专家对《糖皮质激素雾化吸入疗法在儿科应用的专家共识(2014年修订版)》进行了再次修订,用以指导广大儿科医务工作者和家庭正确选择和使用雾化吸入糖皮质激素,从而规范和完善糖皮质激素雾化吸入疗法在儿科临床的应用。 以下为2018年修订版共识中关于支气管哮喘糖皮质激素雾化吸入疗法的相关内容。 一、糖皮质激素雾化吸入疗法概述 1、基本概念 吸入疗法是目前哮喘治疗中首选的给药方法。采用吸入疗法时,药物以气溶胶的形式输出,随呼吸气流进入体内。由于气溶胶具有很大的接触面,有利于药物与气道表面黏膜上皮细胞接触而发挥药效。其中,直径1 ~ 5 μm的药雾微粒最为适宜,>5μm的微粒,则绝大多数被截留在口咽部,最终经吞咽进入体内;而< μm的微粒虽能达到下呼吸道,但在潮气呼吸时,90%药雾微粒又可随呼气而排出体外。吸入药雾微粒的形态也影响药物在气道内的分布。 雾化吸入 ICS主要用于气道炎症性疾病的治疗,可有效改善病情,既可作为医院内缓解急性期发作的合并治疗手段,也适用于家庭的长期控制治疗。目前国内有三种用于儿童雾化吸入的 ICS 混悬液,包括布地奈德(BUD) 、二丙酸倍氯米松(BDP)和丙酸氟替卡松(FP)。布地奈德是世界卫生组织(WHO)儿童基药目录(适用于 12岁以下儿童)中唯一推荐的抗哮喘 ICS ;是唯一被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定为妊娠安全分级为 B类的糖皮质激素(包括鼻用和吸入制剂),也是目前批准的唯一可用于≤ 4 岁儿童的雾化 ICS。丙酸氟替卡松目前仅适用于4~16岁儿童轻度至中度哮喘急性发作的治疗。 ICS经吸入装置后,大部分停留于口咽部,仅有小部分沉积于肺内。沉积在口咽部的药物经吞咽进入胃肠道从而被吸收,经肝脏首过代谢后进入血循环。吸入肺部的药物沉积在各级支气管而发挥其局部抗炎作用,其中直径< 2 μm

糖皮质激素临床应用试题

糖皮质激素临床应用试题 一、填空题 1、肾上腺糖皮质激素按给药途径分类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肾上腺糖皮质激素血脂、血糖升高发生的机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糖皮质激素的主要药理作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问答题 1、人工合成的肾上腺糖皮质激素的特点 2、肾上腺糖皮质激素的抗炎作用包括哪些。 3、肾上腺糖皮质激素的抗休克作用。 4、肾上腺糖皮质激素的其他药理作用。 5、肾上腺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使用的禁忌症。 6、肾上腺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使用注意事项。 7、避免肾上腺糖皮质激素副作用的原则。 8、糖皮质激素撤停综合征。

答案 一、填空题 1、口服、注射、吸入、局部外用 2、促进肝糖异生,蛋白质与脂肪分解 3、抗炎,免疫抑制,影响代谢,抗休克 二、问答题 1、(1)与血浆皮质激素结合球蛋白(CBG)结合较少,游离部分多; (2)在血浆和组织中的半衰期较长,作用较持久; (3)生物活性较天然肾上腺糖皮质激素强,增强了抗炎或免疫抑制作用,减轻了水、钠潴留等不良反应。 2、(1)抑制感染性和非感染性炎性反应 (2)对抗物理、化学、生理、免疫所致炎性反应 (3)减轻或防止急性炎症期的炎性渗出、水肿和炎症细胞浸润 (4)减轻和防止炎症后期的纤维化、粘连及瘢痕形成 3、(1)扩张血管,增强心肌收缩力 (2)降低血管对某些缩血管活性物质的敏感性,改善微循环 (3)稳定溶酶体膜,提高机体对细菌内毒素的耐受力 广泛应用于各种严重休克,特别是感染性休克的治疗 4、(1)刺激骨髓造血功能、使红细胞和血红蛋白含量增加 (2)改变血细胞与基质细胞的相互作用,改变粒细胞在骨髓与外周血的相对比例,使外周血粒细胞数增多 (3)大剂量糖皮质激素可溶解淋巴细胞,减少淋巴细胞及嗜酸性粒细胞;(4)大剂量使血小板增多,提高纤维蛋白原浓度、缩短凝血时间 (5)提高中枢神经系统兴奋性,出现欣快、激动、失眠;可诱发精神失常,儿童服用大剂量时可发生惊厥 (6)使胃酸和胃蛋白酶分泌增多、食欲增加、消化能力提高,大剂量可诱发或加重消化道溃疡 5、(1)对肾上腺糖皮质激素类药物过敏者 (2)既往或现在患有严重精神病、癫痫、活动性消化性溃疡、新近胃肠吻合术后、骨折、创伤修复期、单纯疱疹性角、结膜炎、溃疡性角膜炎、角膜溃疡、严重高血压、严重糖尿病者应禁用。 (3)如必须用肾上腺糖皮质激素类药物才能控制疾病挽救病人生命时,虽然合并上述情况,但也可在积极治疗原发性疾病,严密监测上述病情变化的同时慎重使用肾上腺糖皮质激素类药物。 6、(1)剂量从足量开始 (2)长期使用后撤、停时逐渐减量 (3)长期用药应寻找最适合的最小维持量 (4)出现反跳现象应及时处理 (5)密切监测肾上腺糖皮质激素类药物的不良反应 7、(1)严格掌握适应证和禁忌症 (2)患者已存在与GCs副作用相关的疾病时,慎重衡量应用GCs的利弊(3)在保证疗效的前提下,尽量减少GCs的用量与使用时间 (4)采用预防GCs副作用的措施 ①注意补钾、补钙或使用双膦酸盐 ②抗酸药或质子泵抑制剂 ③合理膳食 ④避免与肝素、NSAID类药同时应用 ⑤戒烟、酒 (5)一旦发生严重副作用,及时减、停GCs 8、在长期服用GCs后,减量或停用时出现乏力、困倦、纳差、周身不适等症状,为“激素撤停综合征”。

糖皮质激素急诊应用专家共识(2020)

糖皮质激素急诊应用专家共识(2020) 自从1929 年人类发现可的松对类风湿性关节炎有治疗作用以来,糖皮质激素在临床上的应用越来越广泛,急诊医生也越来越多地面临可能需要使用糖皮质激素的情况,包括全身使用和雾化使用,本共识旨在指导和规范急诊医生的全身应用糖皮质激素使用。 一、糖皮质激素的生物学特性 糖皮质激素的基本结构为类固醇( 甾体,steroids),由三个六元环与一个五元环组成。全身用糖皮质激素常用药物包括内源性的可的松和氢化可的松,以及外源性的泼尼松(强的松)、泼尼松龙(强的松龙)、甲泼尼龙(甲基强的松龙)、倍他米松和地塞米松。 可的松和氢化可的松与人体内源性皮质激素功能相同,为短效制剂,同时具有糖和盐皮质激素活性,因此适用于生理性替代治疗,但用于抗炎治疗时,水钠潴留不良反应明显。此类剂型结合球蛋白的能力强,游离激素水平较低,对下丘脑- 垂体- 肾上腺轴的危害较轻,临床上主要用作肾上腺皮质功能不全的替代治疗。但因其抗炎效力弱,作用时间短,不适宜用于治疗慢性自身免疫性疾病。 氢化可的松较可的松更适用于肝功能障碍患者。其中,氢化可的松琥珀酸钠溶媒为水,氢化可的松注射液溶媒为酒精,后者用于酒精过敏者可能引起过敏反应,且与部分头孢类抗生素一起使用时可能导致双硫伦样反应。

外源性的泼尼松(强的松)等加强了抗炎作用,降低了水钠潴留,并且作用时间延长,为中效制剂。是治疗自身免疫性疾病的主要剂型。其中泼尼松龙(强的松龙)较强的松更适用于肝功能障碍患者。 外源性的倍他米松和地塞米松更加强化抗炎作用,进一步降低了水钠潴留,并且作用时间更长,为长效制剂。但HPA轴抑制作用长而强,不宜长期使用,只适合短期使用,因此不适用于治疗慢性的自身免疫性疾病。倍他米松和地塞米松都可安全地用于肝功能障碍患者,各剂型糖皮质激素比较见表1。 二、糖皮质激素急诊使用时应注意的主要不良反应及应对措施 2.1 诱发和加重感染 是急诊使用激素最为担心的不良反应。应用糖皮质激素使机体防御机能降低,易诱发感染和使潜在的病灶扩散。尤其是当泼尼松>15 mg/d 时,可能损伤机体抗感染的免疫功能。常见有金黄色葡萄球菌、真菌和病毒感染,以及结核病灶的扩散。

药事管理制度-29 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制度

类别药事管理编号D-29 生效日期2020.3题目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制度修改日期 页数1/2 目的:为更好地加强激素类药物的使用管理,质量管理办公室、医务科、药学部及相关临床科室等相关部门共同研究制定了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办法(试用)。 1、激素类药物治疗分级与医生权限 1.1冲击疗法(甲强龙单次用量 500mg 及以上或其他品种等效剂量)需具有 Attending 资质的医师开具医嘱。 1.2短程(1 个月内)、中程(3 个月内)糖皮质激素治疗时,需具备 Fellow (含)以上资质的医师制定治疗方案并开具首次医嘱,且严格掌握适应症,随访和剂量调整可由Resident 开具医嘱。 1.3长程(3 个月以上)糖皮质激素治疗方案,治疗方案需相应学科 Attending 医师制定,首次医嘱由 Attending 开具,随访和剂量调整必须由 Fellow (含)以上医师决定,随访续药可由Resident 开具医嘱。 1.4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增生症的长程治疗方案需由内分泌科Attending 医师制 定,随访和剂量调整可由Fellow(含)以上医师决定。 1.5紧急情况下临床医师可以越级使用高于权限的糖皮质激素剂量,但仅限于 3 天的用量,并应在病程记录上详细记载相关情况,2 4 小时内由上级医生 审核。 2、激素类药物临床使用 2.1总体原则:坚持合理用药、分级使用。 2.2知情同意:单次使用糖皮质激素剂量相当于甲强龙 250mg,或糖皮质激素 使用时间超过 5 天,必须让患者签署知情同意书。 2.3糖皮质激素使用后必须在病程录中有记录,记录内容包括:使用激素的原 因(适应症),激素的种类,剂型剂量,预期使用时间,并发症的监测,以及激素治疗的疗效评估等。 2.4对违反规定、乱开处方、滥用激素类药品者,药剂人员有权拒绝调配。2.5未取得执业医师证的医务人员,不得使用激素类药物。 3、临床应用评价与监管 3.1药学部:负责定期对激素类处方检查,重点检查内分泌科、皮肤科、肾内 科、危重医学科、呼吸科、血液科等六个糖皮质激素用量较大的科室,并将检查结果汇总交质量管理办公室。 3.2质量管理办公室:分析处方检查结果,提出存在的问题,反馈给临床科室, 同时汇报至医务科,定期提交医院DTC 讨论。 3.3医务科:督促临床科室对存在问题或DTC 提出的整改要求进行持续改进, 协调IT 中心等部门予以技术支持。 3.4将激素类药物合理使用纳入科室综合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对于滥用激素类 药海无涯学无止境专注医学领域

规范外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专家共识

规范外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专家共识 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皮肤性病专业委员会环境与职业性皮肤病学组 来源:《中华皮肤科杂志》2015,48(2):73-75. 外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是重要的皮肤科外用药,具有高效、安全的特点,是许 多皮肤病的一线治疗药物,但临床上也存在“滥用”和“恐惧”问题。为规范 外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最大限度地发挥其治疗作用,减少不良反应,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皮肤性病专业委员会环境与职业性皮肤病学组组织国内部分专家制定本共识。 一、概念和分类 1. 概念:糖皮质激素类药物是人工合成的肾上腺糖皮质激素,属于甾体类固醇激素类药物,又称为皮质类固醇。由于皮质类固醇包括性激素及维生素D3 的 衍生物,因此,本文中使用糖皮质激素(简称激素)这一名称。 2. 作用强度分级:依据皮肤血管收缩试验等方法,外用糖皮质激素的作用强度可以分为许多级别。临床上常用的分级方法是4 级分类法,将其分为超强效、 强效、中效和弱效4 类。激素的结构是决定其作用强度的主要因素,但浓度、 剂型对其影响也较大。复方制剂中加入的某些成分,比如,促渗剂氮酮或角质松解剂水杨酸等也会提高激素的强度。此外,激素的作用强度分级不一定都与 临床疗效平行,比如,地奈德分级是弱效激素,但临床疗效和作用却与某些中 效激素相当。超强效激素和强效激素适用于重度、肥厚性皮损。一般每周用药不应超过50 g;连续用药不应超过2 ~ 3 周;尽量不用于 < 12 岁儿童;不应大面积长期使用;除非特别需要,一般不应在面部、乳房、阴部及皱褶部位使用。国内外常用超强效激素包括,0.05%丙酸氯倍他索凝胶、软膏、乳膏及泡沫剂; 0.05%醋酸双氟拉松软膏及0.1%氟轻松乳膏等。强效激素包括,0.1%哈西奈德乳膏、软膏及溶液、0.1%安西奈德软膏、0.05%二丙酸倍他米松凝胶及软膏、0.05%丙酸氯倍他索溶液(头皮剂)、0.025%丙酸倍氯米松软膏、0.25%去羟米松软膏剂及乳膏、0.05%卤米松乳膏、0.05%二丙酸倍他米松乳膏或软膏、0.1%戊酸倍他米松乳膏、0.05%醋酸氟轻松软膏、乳膏或凝胶及溶液、0.1% 糠酸莫米松软膏、0.005%丙酸氟替卡松软膏、0.1%曲安奈德软膏、0.5%曲安奈德乳膏等。有的药品仍沿用“霜”,作为剂型的属性。中效激素适合轻中度皮损,可以连续应用4 ~ 6 周; < 12 岁儿童连续使用尽量不超过2 周;不应大面积长期使用。常用中效激素有,0.1%糠酸莫米松乳膏和洗剂、0.1%丁酸 氢化可的松软膏、乳膏及洗剂、0.05%丙酸氟替卡松乳膏、0.1%曲安奈德乳膏及软膏、洗剂、0.12%戊酸倍他米松泡沫、0.025%氟轻松软膏及乳膏、0.2%

激素类药物使用规范(完整)

医院激素类药物使用规范 浏览:982 作者:时间:2015-9-17 11:52:48 激素类药物广义上就是以人体或动物激素(包括与激素结构、作用原理相同的有机物)为有效成分的药物。狭义上讲通常是医生口中的“激素类药物”一般情况下在没有特别指定时,是“肾上腺素皮质激素类药物”的简称。其他类激素类药物,则常用其分类名称,如“雄性激素”、“生长激素”等。根据我院现有的激素类药物种类和使用情况,特制定以下用药原则及管理制度。 一、我院糖皮质激素类品种: 药品通用 名称类 型 规格注意事项 氢化可的松注射液短 效 0.1g*20ml严重的精神病史,活动性胃、十二 指肠溃疡,新近胃肠吻合术后,较 重的骨质疏松,明显的糖尿病,严 重的高血压,未能用抗菌药物控制 的病毒、细菌、霉菌感染。 醋酸泼尼松片中 效 5.0mg*100片结核病、急性细菌性或病毒性感 染患者应用时,必须给予适当的 抗感染治疗。2.长期服药后,停 药时应逐渐减量。3.糖尿病、骨 质疏松症、肝硬化、肾功能不良、 甲状腺功能低下患者慎用。4.运 动员慎用。 氢化泼尼松注射液中 效 10mg*2.0ml可抑制患儿的生长和发育,长期 使用肾上腺皮质激素需十分慎 重,如确有必要长期使用,应采 用短效或中效制剂。老年患者用 糖皮质激素易发生高血压。老年 患者尤其是更年期后的女性应用 时易发生骨质疏松 甲泼尼龙片中 效 4.0mg*30片糖尿病患者:引发潜在的糖尿病 或增加糖尿病患者对胰岛素和口

服降糖药的需求高血压病患者使动脉高血压病情恶化有精神病史者:已有的情绪不稳和精神病倾向可能会因服用皮质类固醇而加重因糖皮质激素治疗的并发症与用药的剂量和时间有关对每个病例均需就剂量疗程及每天给药还是隔日给药作出风险/利益评价应尽可能缩短用药期限慢性病的治疗应进行医疗观察 注射用甲泼尼龙琥珀酸钠(甲强龙)中 效 40mg同上 注射用甲泼尼龙琥珀酸钠(甲强龙)中 效 500mg同上 醋酸泼尼松龙注射液中 效 0.125g*5.0ml1.诱发感染:在激素作用下,原 来已被控制的感染可活动起来, 最常见者为结核感染复发。在某 些感染时应用激素可减轻组织的 破坏、减少渗出、减轻感染中毒 症状,但必须同时用有效的抗生 素治疗,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在 短期用药后,即应迅速减量、停 药。2.对诊断的干扰:⑴糖皮 质激素可使血糖、血胆固醇和血 脂肪酸、血钠水平升高,使血钙、 血钾下降。⑵对外周血象的影响 为淋巴细胞、真核细胞及嗜酸、 嗜碱细胞数下降,多核白细胞和

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使用管理办法

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使用管理办法 为贯彻执行卫生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必须加强糖皮质激素临床应用的管理”规定,规范我院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根据《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办医政发〔2011〕23号)、《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等法规及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糖皮质激素类药物的管理 ①组织管理 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负责我院糖皮质激素类药物的使用管理。 1)负责制定全院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使用管理规定,激素类药物使用指南; 2)负责制定全院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检查和考核标准; 3)定期组织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合理应用培训与教育; 4)定期对科室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使用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内容包括:糖皮质激素使用情况调查分析,医师、药师与护理人员糖皮质激素知识调查等;对不合理用药情况提出纠正与改进意见。 ②糖皮质激素类药物采购与遴选 严格按照《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国家处方集》等法规和文件要求,加强对糖皮质激素类药物采购、处方调剂、临床应用和药物评价的管理。 1)糖皮质激素类药物由采购办统一采购供应,任何其他科室或部门不得从事糖皮质激素类药物的采购、调剂活动,不得在临床使用非药剂科采购供应的糖皮质激素类药物。 2)按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公布的药品通用名称购进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优先选用《国家处方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收录的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品种。 3)确因疾病治疗需求,对未列入医院药品处方集和基本药品供应目录的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可以启动临时采购程序。临时采购须严格执行医院相关规定。 2.糖皮质激素临床应用原则 ①糖皮质激素使用要求 糖皮质激素临床应用应严格执行卫生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按照青岛市城阳区人民医院“激素类药物使用指南”,严格掌握糖皮质激素治疗的适应证,合理制订糖皮质激素治疗方案。严格限制没有明确适应证的糖皮质激素使用,如不能单纯以退热和止

糖皮质激素在围手术期的应用

糖皮质激素在围手术期的应用 糖皮质激素,在临床各科多种疾病的诊断和治疗上广泛应用,它像一把双刃剑,合理的使用确实可以药到病除,如果不合理或滥用应用,可以带来严重的副作用,给患者的健康乃至生命造成重大影响。 来源:China麻醉平台 1 适应证 (1)围手术期替代治疗(perioperative replacement therapy) (2)术后恶心呕吐(postoperative nausea and vomiting,PONV)的防治 (3)抑制高气道反应(anti-inflammation and inhibition of hyper-reactive airway) (4)辅助镇痛(analgesia adjunct)治疗 (5)过敏反应(anaphylaxis)的治疗 (6)脓毒血症和脓毒症休克的治疗

(7)肺水肿的防治 (8)其它:深低温停循环和心脏手术的应用;脑复苏中的应用 2 不良反应 (1)长期大剂量应用GCs,诱发和加重感染、引起消化道出血或穿孔、高血糖、高血脂症、出血倾向、骨质疏松、医源性肾上腺皮质功能亢进等不良反应。 (2)停药反应: ①医源性肾上腺皮质功能不全:长期应用GCs等患者,减量过快或突然停用可引 起肾上腺皮质功能不全或危象,表现为恶心、呕吐、乏力、低血压和休克等,需及时抢救。 ②反跳现象:患者对GCs产生依赖性或病情尚未控制,突然停药或减量过快致原发病复发或恶化,常需加大GCs剂量,稳定后逐渐减量。 3 禁忌证 严重的精神病和癫痫、活动性消化性溃疡、新近胃肠吻合术、骨折、创伤修复期、角膜溃疡、肾上腺皮质功能亢进、严重高血压、糖尿病、孕妇、真菌感染等紧急使用GCs。病情危急的适应证,虽有禁忌证存在,仍可使用GCs,待紧急情况过去后,尽早停药或减量。

激素类药物使用管理制度

THE PEOPLE’S HOSPITAL OF SUIYANG 激 素 类 药 物 使 用 管 理 制 度 内一科

激素类药物使用管理制度 为更好地加强激素类药物的使用管理,规范激素类药物的临床应用,避免和减少不良反应,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提高疗效及降低费用,特制定激素类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一、激素类药物合理使用管理工作组及职责 由质控办、医务科、药剂科对临床相关科室激素类药物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的检查指导,检查结果及时反馈与临床科室并做好相关检查记录。 二、激素类药物合理使用科室质控组及职责 由科室主任为组长的科室质控小组,负责本科室住院医师激素类药物使用的技术指导及安全检查。 三、激素类药物的使用原则 (一)严格掌握激素类药物使用的适应症、禁忌症,密切观察药物效果和不良反应。 (二)激素类药物在非必要时,应尽量不用;必须使用时,应严格按照规定的剂量和疗程用药。不能将激素类药物当作“万能药”而随意使用。 (三)制订个体化的给药方案,注意剂量、疗程和合理的给药方法、间隔时间、用药途径。 (四)注重药物经济学,降低病人药物费用支出。 四、激素类药物使用细则 (一)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使用细则 1、对发热原因不明者,不得使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 2、对病毒感染性疾病者,原则上不得使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 3、使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应有明确的指征,并根据药物的适应症、药物动力学特征及病人的病情特点,严格选药,并注意剂量、疗程和给药方法进行个性化给药。原则上糖皮质激素使用时间一般不超过3天,使用剂量不超过药典规定。 4、对已经明确诊断,确需较长时间使用糖皮质激素时,应努力寻找最小维持剂量或采用间歇疗法,当病情稳定后应有计划地逐步停药或改用其他药物和治疗方法。 5、在明确诊断,确需使用糖皮质激素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因细菌感染而需要使用皮质激素类药物的患者,要配合使用敏感而足量的抗菌素以防感染扩散及加重。 (2)患者尤其是老年患者在服用糖皮质激素时,应常规补充钙剂和维生素D,以防止骨质疏松的发生。嘱咐患者进食低钠高钾高蛋白饮食。

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

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 目录 一、糖皮质激素类药物治疗性应用的基本原则 二、糖皮质激素在儿童、妊娠、哺乳期妇女中应用的基本原则 三、糖皮质激素类药物治疗的分级管理原则 四、医院对临床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使用的管理和监督 五、糖皮质激素的适用范围和用药注意事项 六、糖皮质激素类药物的分类及常用药物 七、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在不同疾病中的治疗原则 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以下简称糖皮质激素)在临床各科多种疾病的诊断和治疗上广泛应用。但临床不合理应用非常突出,给患者的健康乃至生命造成重大影响。为规范糖皮质激素的临床应用,避免或减少不良反应,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提高疗效及降低医药费用,按照卫生部制定《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以下简称《指导原则》),根据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特制定《自治区人民医院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各临床科室在临床诊疗工作中应参考和遵循本《指导原则》, 一.糖皮质激素治疗性应用的基本原则

糖皮质激素在临床广泛使用,主要用于抗炎、抗毒、抗休克和免疫抑制,其应用涉及临床多个专科。应用糖皮质激素要非常谨慎。正确、合理应用糖皮质激素是提高其疗效、减少不良反应的关键。其正确、合理应用主要取决于以下两方面:一是治疗适应症掌握是否准确;二是品种及给药方案选用是否正确、合理。 (一)严格掌握糖皮质激素治疗的适应症。 糖皮质激素是一类临床适应症尤其是相对适应症较广的药物,但是临床应用的随意性较大,未严格按照适应症给药的情况较为普遍,如单纯以退热和止痛为目的使用糖皮质激素,特别是在感染性疾病中以退热和止痛为目的使用。糖皮质激素有抑制自身免疫的药理作用,但并不适用于所有自身免疫病治疗,如慢性淋巴细胞浸润性甲状腺炎(桥本病)、1型糖尿病、寻常型银屑病等。 (二)合理制订糖皮质激素治疗方案。 糖皮质激素治疗方案应综合患者病情及药物特点制订,治疗方案包括选用品种、剂量、疗程和给药途径等。医院制定的《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与卫生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一致,既:除非明确指出给药途径,皆为全身用药即口服或静脉给药。 1.品种选择:各种糖皮质激素的药效学和人体药代动力学(吸收、分布、代谢和排出过程)特点不同,因此各有不同的临床适应症,应根据不同疾病和各种糖皮质激素的特点正确选用糖皮质激素品种。 2.给药剂量:生理剂量和药理剂量的糖皮质激素具有不同的作

最新糖皮质激素临床使用指南

山东省立医院 糖皮质激素临床使用管理办法及指南 第1版(2012.11)

目录 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使用管理办法 (1) 糖皮质激素临床使用指南 (4) 附录:山东省立医院糖皮质激素目录 (14)

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使用管理办法 制定日期:2011年6月修订日期:2012年11月 一、组织领导 (一)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负责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定期开展合理用药培训与教育,督导临床科室合理使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 (二)医务部定期组织专家对糖皮质激素的临床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分析,对不合理用药情况提出改进意见。 二、使用的基本原则 糖皮质激素主要用于抗炎、抗毒、抗休克和免疫抑制,其应用涉及临床多个专科,应用糖皮质激素要非常谨慎。正确、合理应用糖皮质激素是提高其疗效、减少不良反应的关键。其正确、合理应用主要取决于以下两方面:一是治疗适应证掌握是否准确;二是品种及给药方案选用是否正确、合理。 在临床诊疗工作中应参考和遵循《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有关规定,结合患者具体情况,制定个体化给药方案,在治疗中,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严格掌握糖皮质激素治疗的适应证。 (二)合理制订糖皮质激素治疗方案。 (三)重视疾病的综合治疗。 (四)监测糖皮质激素的不良反应。 (五)注意停药反应和反跳现象。 三、分级管理 糖皮质激素临床应用实行分级管理。根据药物应用范围、安全性、疗效、不良反应等因素,对糖皮质激素的冲击疗法及长程治疗方案施行特殊管理,其具体要求如下: (一)糖皮质激素的冲击疗法需具有主治及以上职称医师决定。 (二)长程糖皮质激素治疗方案,需由相应学科主治及以上职称医师制定。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增生症的长程治疗方案制订需内分泌专业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医师决

糖皮质激素临床应用指南

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前言 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以下简称糖皮质激素)在临床各科多种疾病的诊断和治疗上广泛应用。但临床不合理应用非常突出,给患者的健康乃至生命造成重大影响。为规范糖皮质激素的临床应用,避免或减少不良反应,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提高疗效及降低医药费用,特制定《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以下简称《指导原则》)。 在临床诊疗工作中应参考和遵循本《指导原则》,说明如下: 1.本《指导原则》为临床应用糖皮质激素获取最佳疗效并最大程度避免或减少不良反应而制定。临床医师应结合患者具体情况,制定个体化给药方案。 2.本《指导原则》仅涉及临床常用的糖皮质激素,重点介绍各类糖皮质激素适应证和注意事项。 3.本《指导原则》涉及临床各科部分常见和重要疾病。 4.除本《指导原则》所列常用药物品种外,临床医师可根据患者临床情况及当地药物供应情况,选用最合适的糖皮质激素。

第一章糖皮质激素临床应用的基本原则一、糖皮质激素治疗性应用的基本原则 糖皮质激素在临床广泛使用,主要用于抗炎、抗毒、抗休克和免疫抑制,其应用涉及临床多个专科。应用糖皮质激素要非常谨慎。正确、合理应用糖皮质激素是提高其疗效、减少不良反应的关键。其正确、合理应用主要取决于以下两方面:一是治疗适应证掌握是否准确;二是品种及给药方案选用是否正确、合理。 (一)严格掌握糖皮质激素治疗的适应证。 糖皮质激素是一类临床适应证尤其是相对适应证较广的药物,但是,临床应用的随意性较大,未严格按照适应证给药的情况较为普遍,如单纯以退热和止痛为目的使用糖皮质激素,特别是在感染性疾病中以退热和止痛为目的使用。糖皮质激素有抑制自身免疫的药理作用,但并不适用于所有自身免疫病治疗如慢性淋巴细胞浸润性甲状腺炎(桥本病)、1型糖尿病、寻常型银屑病等。 (二)合理制订糖皮质激素治疗方案。 糖皮质激素治疗方案应综合患者病情及药物特点制订,治疗方案包括选用品种、剂量、疗程和给药途径等。本《指导原则》中除非明确指出给药途径,皆为全身用药即口服或静脉给药。 1.品种选择:各种糖皮质激素的药效学和人体药代动力学(吸收、分布、代谢和排出过程)特点不同,因此各有不同的临床适应证,应根据不同疾病和各种糖皮质激素的特点正确选用糖皮质激素品种。

长期用糖皮质激素患者的手术与围手术期并发症的预防

长期用糖皮质激素患者的手术与围手术期并发症的预防 【摘要】目的探讨长期用糖皮质激素患者实施外科手术吻合口瘘的预防方法和如何提高其手术应激耐受能力。方法对5例因并发其他疾病长期使用糖皮质激素治疗患者,采用围手术期保护性使用糖皮质激素、纠正低蛋白血症、无创伤性缝线缝合、吻合口针眼涂抹医用胶及包绕止血纱布等围手术期治疗措施。结果本组无肾上腺功能不全和吻合口瘘发生,但术后并发腹壁切口感染、肺内感染及死亡各1例。结论对长期用糖皮质激素患者,围手术期保护性应用激素和综合预防措施,可有效预防吻合口瘘和提高手术应激耐受能力。 【关键词】激素;吻合口瘘 虽然糖皮质激素具有抗炎、解毒等作用,但长期使用糖皮质激素会影响手术创口愈合和降低机体的手术应激耐受能力[1-5]。这类患者倘若接受胃肠道手术治疗,其发生吻合口瘘的机会明显较一般人群增高。如何防止实施胃肠道手术时出现吻合口瘘和提高手术应激耐受能力是临床上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现将我科收治患者和国内文献经验总结报告如下。 1 临床资料 1986年1月至2006年11月间,我们收治外科治疗患者中有5例因并发其他疾病长期使用糖皮质激素治疗,用糖皮质激素治疗的原发疾病有Crohn’s病1例,慢性肾小球肾炎、尿毒症接受肾移植1例,天疱疮1例、慢性支气管炎1例;其中男4例,女1例,平均55.6岁。 2 结果 温州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普外科(韩少良郑晓风) 基础疾病分别是胃癌2例、胃溃疡穿孔1例、Crohn’s病及急性穿孔性阑尾炎,平均口服肾上腺皮质激素15.6个月(10~36个月),手术方式分别是胃远端大部切除术4例、小肠切除术1例及阑尾切除术1例,术后并发症包括腹壁切口感染1例、肺内感染1例及术后16 d死亡1例。 3 讨论 3.1 围手术期糖皮质激素应用与肾上腺皮质功能保护提高长期使用糖皮质激素患者的手术应激耐受能力,是平安度过围手术期的首要问题。正常人每天分泌约20 mg的氢化可的松,在应激状态下其分泌量可达基础量的10倍以上[1,2,4]。而长期应用激素治疗的患者,其肾上腺素功能处于相对不足,且在手术这个应激状态下不能应激性分泌相应糖皮质激素,有诱发肾上腺功能不全的危险性[1-7]。有人统计6 947例泌尿外科患者并发肾上腺皮质功能不全仅为0.01%,心脏手术患者9346例仅发生5例(0.1%)[3,8]。后来发现围手术期保护性应

2014 糖皮质激素在系统性红斑狼疮患者合理应用的专家共识

2014糖皮质激素在系统性红斑狼疮患者合理应用的专家共识 糖皮质激素(以下简称激素)在我国应用广泛,但存在临床使用不合理现象。使用不当,既包括使用过度,即在不应该使用激素时使用;也包括使用不足,即在应该使用激素时未用,或者在应该使用大剂量激素时使用小剂量。无论是使用过度,还是使用不足,均会给患者的健康造成损害。 我国系统性红斑狼疮(SLE)的患病率较高,大样本的一次性调查(超过3万人)显示,我国SLE患病率为70/10万人,妇女中则高达113/10万人。 不同医生使用激素治疗SLE存在差异,因此亟需规范激素在SLE中的应用,根据不同病情,尽量制定简单、规范、合理的激素应用原则,使更多患者获益。 1.激素治疗SLE的基本原则 激素治疗SLE的基本原则包括: 对诱导缓解和长期维持治疗,起始剂量应该足量,之后缓慢减量,长期维持; 评估SLE的严重程度和活动性,拟定个体化治疗方案; 评估是否存在激素使用的相对禁忌证,对存在相对禁忌证的患者,根据病情需要严格评估使用激素的必要性; 对有肝功能损害的患者建议使用泼尼松龙或甲泼尼龙; 治疗期间观察疗效,评估脏器功能; 监测激素使用期间可能出现的并发症,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2.激素的用法与剂量 激素的用法包括全身应用(静脉注射和口服)和局部应用(局部皮肤外敷、关节腔注射、眼内注射等)。

根据病情需要,激素可选择晨起顿服、隔日给药或每日分次给药。激素可分为4个剂量范围:小剂量:泼尼松≤7.5mg/d(甲泼尼龙≤6mg/d); 中剂量:泼尼松7.5-30mg/d(甲泼尼龙6-24mg/d); 大剂量:泼尼松30-100mg/d(甲泼尼龙>24-80mg/d); 冲击疗法:甲泼尼龙500-1000mg/d,静脉滴注,连用3 d。激素剂量越大,疗效越显著,同时副作用也越大。激素犹如一柄双刃剑,如何在追求疗效的同时,最大限度减少激素的副作用是临床医生最关注的问题之一。 3.激素在SLE治疗中的应用 3.1 SLE病情严重程度及狼疮危象的定义 轻型SLE:指SLE诊断明确,重要靶器官(包括肾脏、血液系统、呼吸系统、心血管系统、消化系统、中枢神经系统)未受累。 中、重型SLE:指有重要脏器受累并影响其功能。 肾脏受累:肾小球肾炎、急进性肾小球肾炎、肾病综合征; 血液系统受累:溶血性贫血、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血栓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 神经系统受累:抽搐、意识障碍、昏迷、脑卒中、横贯性脊髓炎、单神经炎或多神经炎、精神症状、脱髓鞘综合征; 消化系统受累:肠梗阻、肠系膜血管炎、急性胰腺炎; 呼吸系统受累:肺泡出血、肺动脉高压、肺炎、肺间质纤维化等; 心血管系统受累:心包填塞、心肌炎等; 其他:皮肤血管炎、严重皮肤损害、肌炎等。 狼疮危象的定义:危及生命的急重症SLE称为狼疮危象,主要临床表现包括:

肾上腺糖皮质激素在围手术期应用的专家共识

肾上腺糖皮质激素在围手术期应用的专家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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肾上腺糖皮质激素在围手术期应用的专家共识(2014) 中华医学会麻醉学分会 丁正年于布为马虹王祥瑞叶铁虎田玉科刘进江伟(共同执笔人)李立环李刚吴新民岳云赵国栋姚尚龙顾尔伟徐建 国(共同执笔人/负责人) 黄文起熊利泽薛张纲 目录 一、糖皮质激素的作用机制和生理、药理作用 二、糖皮质激素在围手术期的应用 三、GCs的不良反应及禁忌证 肾上腺皮质激素是围术期广泛使用的药物。为了更好地指导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在围术期的合理应用,中华医学会麻醉学分会组织专家撰写了《肾上腺糖皮质激素在围手术期应用的专家共识》。 一、糖皮质激素的作机制和生理、药理作用 糖皮质激素(glucocortids,GCs)是肾上腺皮质激素的一种,属甾体类化合物,分泌受下丘脑-垂体-肾上腺皮质(HAP)轴调节。下丘脑分泌促肾上腺皮质释放激素(CRH)进入垂体前叶,促进促肾上腺皮质激素(ACTH)的分泌,ACTH调节肾上腺束状带作用。人体内源性GCs最主要的是氢化可的松(皮质醇),次要的是可的松(皮质酮)。外源

性的GCs包括泼尼松(强的松)、泼尼松龙(强的松龙)、甲泼尼龙(甲强龙)、倍的米松、地塞米松等。可的松和强的松须在肝脏转化为氢化可的松和强的松龙后才能发挥作用。 (一)作用机制 1、基因效应:GCs随血液循环到达靶器官,通过弥散方式进入靶细胞,与胞质内的糖皮质激素受体(GR)结合,活化的GCs-GR复合体迅速进入细胞核内,与特异基因的激素反应元件相结合,促进或抑制靶基因的转录,通过调控基因产物产生生理学效应或毒性反应。任何治疗剂量反应都与基因组效应有关,从转录翻译到特定位点作用,需要1h或更长时间。 2、非基因组效应:GCs浓度较高时产生的效应,由生物膜介导,效应在数秒或数分钟内出现。 3、总效应:基因组效应和非基因组效应的总和。 (二)生理和药理作用 1、生理作用生理状态下分泌的GCs为生命所必需,主要影响物质代谢过程。(1)糖代谢:升高血糖;(2)蛋白质代谢;促进分解,抑制合成,负氮平衡;(3)脂肪代谢:四肢脂肪分解增加,腹、面、背及臀部脂肪分布增加,引起向心性肥胖;(4)弱的盐皮质激素作用:保钠排钾,抑制钙吸收。

糖皮质激素急诊应用专家共识(2020)

---------------------------------------------------------------最新资料推荐------------------------------------------------------ 糖皮质激素急诊应用专家共识(2020) 糖皮质激素急诊应用专家共识(2020)自从 1929 年人类发现可的松对类风湿性关节炎有治疗作用以来,糖皮质激素在临床上的应用越来越广泛,急诊医生也越来越多地面临可能需要使用糖皮质激素的情况,包括全身使用和雾化使用,本共识旨在指导和规范急诊医生的全身应用糖皮质激素使用。 一、糖皮质激素的生物学特性糖皮质激素的基本结构为类固醇( 甾体, steroids),由三个六元环与一个五元环组成。 全身用糖皮质激素常用药物包括内源性的可的松和氢化可的松,以及外源性的泼尼松(强的松)、泼尼松龙(强的松龙)、甲泼尼龙(甲基强的松龙)、倍他米松和地塞米松。 可的松和氢化可的松与人体内源性皮质激素功能相同,为短效制剂,同时具有糖和盐皮质激素活性,因此适用于生理性替代治疗,但用于抗炎治疗时,水钠潴留不良反应明显。 此类剂型结合球蛋白的能力强,游离激素水平较低,对下丘脑 - 垂体 - 肾上腺轴的危害较轻,临床上主要用作肾上腺皮质功能不全的替代治疗。 但因其抗炎效力弱,作用时间短,不适宜用于治疗慢性自身免疫性疾病。 氢化可的松较可的松更适用于肝功能障碍患者。 其中,氢化可的松琥珀酸钠溶媒为水,氢化可的松注射液溶媒为 1/ 25

酒精,后者用于酒精过敏者可能引起过敏反应,且与部分头孢类抗生素一起使用时可能导致双硫伦样反应。

激素类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激素类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为更好地加强激素类药物的使用管理,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质管办、医务科等相关部门共同研究制定了激素类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一、激素类药物合理使用管理工作组及职责 由质管办、医务科、药剂科对临床相关科室激素类药物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的检查指导,检查结果及时反馈与临床科室并做好相关检查记录。 二、激素类药物合理使用专家组及职责 由各相关科室主任、副主任及一名主任医师组成,负责本科室住院医师激素类药物使用的技术指导及安全检查。 三、激素类药物的使用原则 (一)严格掌握激素类药物使用的适应症、禁忌症,密切观察药物效果和不良反应。 (二)激素类药物在非必要时,应尽量不用;必须使用时,应严格按照规定的剂量和疗程用药。不能将激素类药物当作“万能药”而随意使用。 (三)制订个体化的给药方案,注意剂量、疗程和合理的给药方法、间隔时间、用药途径。 (四)注重药物经济学,降低病人药物费用支出。 四、激素类药物使用细则

(一)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使用细则 1、对发热原因不明者,不得使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 2、对病毒感染性疾病者,原则上不得使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 3、使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应有明确的指征,并根据药物的适应症、药物动力学特征及病人的病情特点,严格选药,并注意剂量、疗程和给药方法进行个性化给药。原则上糖皮质激素使用时间一般不超过3天,使用剂量不超过药典规定。 4、对已经明确诊断,确需较长时间使用糖皮质激素时,应努力寻找最小维持剂量或采用间歇疗法,当病情稳定后应有计划地逐步停药或改用其他药物和治疗方法。 5、在明确诊断,确需使用糖皮质激素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因细菌感染而需要使用皮质激素类药物的患者,要配合使用敏感而足量的抗菌素。 (2)患者尤其是老年患者在服用糖皮质激素时,应常规补充钙剂和维生素D,以防止骨质疏松的发生。 (3)服用糖皮质激素期间应经常检测血糖,以便及时发现类固醇性糖尿病。 (4)对长期用药者,糖皮质激素的给药时间应定在早晨8时和下午4时,以尽可能符合皮质激素的生理分泌规律。在撤药时,应采取逐渐减量的方式,以使自身的皮质功能得以逐渐恢复。 (5)防止各种感染的发生,特别是防止多重感染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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