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政策-有关限娱令的政策分析
对限娱令的看法

对限娱令的看法传说中的限娱令终于揭开神秘的面纱。
国家广电总局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电视上星综合频道节目管理的意见》中明确提出,从明年1月1日起,包括央视综合频道在内的34家上星综合频道要提高新闻类节目播出量,控制娱乐节目。
全国每年选秀类节目不超过10档,类型不得重复。
同时,针对唯收视率论,喊出“三不”方针。
我们的文化政策犹如喝了酒的醉汉,一会左摆一会右歪,跌跌撞撞地走到地我怕又是一场坑爹坑娘的“全国运动”,到最后竹篮子没打到水,反而捞起来一摊腐曹烂泥,养肥了一群牛头马面。
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副院长喻国明对本报说,当前整出社会转型期,老百姓要承受很多压力和痛苦,心里不安及浮躁,需要安慰与放松,娱乐节目本身就是一种满足和安慰,限娱令看似有理,但封锁了百姓解压的出口,反会催化社会危机爆发。
很多网友表示对于广电总局这种莫谈国事也莫谈风月的政策很是不理解。
其实我们要辩证的看待限娱令其一,行政化的限娱令并非全然是坏事,它可以约束一些烂俗的节目;像《非诚勿扰》这种渲染拜金主义。
由于娱乐节目的泛滥,太多人一夜成名的梦想膨胀,必将给整个社会造成必然的浮躁。
须知“千里之行,始于足下”,任何事情都要一步一步做起,抬得高,代价重,摔下来,也会很疼。
就目前情况来看,有大部分的节目都有严重抄袭的迹象,不利于节目的创新和发展,“限娱令”能够有效地对此类社会现象进行控制。
其二,不是说老百姓喜欢,收视率高的节目就是好节目,中间有很多关于被误导和审美的问题。
中国老百姓是可爱的,但是有很多人是缺乏方向性的。
有人说限娱令封锁了百姓解压的出口。
但是过度娱乐化与低俗化,也反映出我国社会转型过程中大众的普遍焦虑情绪。
社会经济的转型的确会增加不确定感,产生集体性社会焦虑,如果应对焦虑的简单粗暴的方式就是低俗化,那么这种集体焦虑情绪就会成为低俗的娱乐节目赖以生存的土壤。
从社会心理学角度来看,这是一种精神麻醉现象,通过这种“幻觉”式的“快乐”,回避深度的生活或社会思考。
浅析“限娱令”下的博弈限娱令

《浅析“限娱令”下的博弈:限娱令》摘要:“限娱令”背后可能是更大的利益,“限娱令”能是让文化正在走向另一个更加让人恐惧的监狱,而借助电视宣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试图影响观众抵制“娱乐”,以暴制暴,似乎这只是一轮新的“娱乐至死”,如果“娱乐至死”真的不可避免,起码我们有选择怎样被“娱乐至死”吧摘要:传说中的“限娱令”终于出台了,但是在没有事先做民调的情况下出台的政策不免引发争议不断。
“限娱令”背后可能是更大的利益,“限娱令”能是让文化正在走向另一个更加让人恐惧的监狱。
关键词:娱乐至死;限娱令;央视;文化监狱上网一搜“限娱令”,大部分还都扯上了“娱乐至死”,但是,“限娱令”跟“娱乐至死”什么关系呢?“限娱令”只是打着“娱乐至死”的幌子虚张声势,试图给自己的强权找一个借口,并且“娱乐”大众罢了,而实质上,“限娱令”几乎形同虚设。
一、望文生义的娱乐至死尼尔波兹曼在《娱乐至死》中提到“有两种方法可以让文化精神枯萎,一种是奥威尔式的――文化成为一个监狱;一种是赫胥黎式的――文化成为一场滑稽戏。
”这是他对人类进入电视时代的忧虑,是对电视这种媒介影响并改变人们生活、思考等方式提出的警示,但是“娱乐至死”说的是我们看电视的问题,而不是看什么电视的问题。
如果我们一定要限制“娱乐”,恐怕那也应该是限制电视这种媒介。
而借助电视宣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试图影响观众抵制“娱乐”,以暴制暴,似乎这只是一轮新的“娱乐至死”。
电视已经无可避免地进入了我们的生活,就像手机、报纸、网络一样,已经成为我们生活的一部分,要摒弃它,逃离它,是不可能的。
但是,如果有人告诉青蛙,冷水加热会慢慢煮死它的时候,或许它不会甘于等待死亡的来临,会采取措施反抗。
同样,当我们意识到这是个“娱乐至死”的时代,并且我们无法离开这些媒介的时候,或许我们就不再会“娱乐至死”,我们会用更多的时间去反思,去适应这个“娱乐”的世界,并时刻警醒,这样总不至于让我们“至死”。
娱乐产业的政策法规与监管机制

娱乐产业的政策法规与监管机制娱乐产业是一个多元化、快速发展的行业,包括电影、音乐、演艺、体育等各种形式的文化娱乐活动。
为了促进娱乐产业的发展,各国都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法规和监管机制,以保障市场的公平竞争、维护影视文化的健康发展,本文将重点探讨娱乐产业的政策法规和监管机制。
一、政策法规的意义与内容1.1 促进娱乐产业的繁荣发展,是政策法规的重要目标之一。
政府通过制定一系列政策法规,如税收优惠政策、资金扶持政策等,来鼓励和引导娱乐产业的发展。
同时,政策法规也可以帮助规范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
1.2 政策法规的内容主要涉及产业规划、市场准入、版权保护等方面。
例如,国家会制定娱乐产业发展规划,明确行业的发展方向和目标;政府还会设立相关部门,负责娱乐产业市场准入的审核与监管;同时,为了保护艺术家和创作者的权益,政府也会制定版权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
二、监管机制的重要性与构建2.1 监管机制的重要性在于维护市场秩序,保护公众利益。
娱乐产业涉及大量的商业运作和艺术创作,因此监管就显得相当重要。
合理的监管机构和监管措施能够确保市场的公平竞争,防止违规行为的发生。
2.2 构建监管机制需要政府、行业组织和企业共同参与。
政府作为监管主体,负责制定和执行相关的法规和政策;行业组织可以起到自律监管的作用,制定行业准则和规范;企业也应当遵守相关法规和规定,加强自身内部管理,保证市场秩序的良好运行。
三、娱乐产业政策法规的案例分析3.1 中国电影政策法规的演变中国电影市场的崛起得益于多样化的政策法规支持。
自199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管理条例》的颁布,到2016年的《电影产业促进法》,中国电影的政策法规经历了多次修订和完善。
这些政策法规在推动中国电影市场的发展、保护国内电影产业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3.2 韩国音乐产业的政策法规韩国的音乐产业凭借其独特的韩流文化受到全球瞩目。
政府通过制定一系列的政策法规来促进音乐产业的发展,其中包括成立了音乐产业发展基金、设立了音乐产业支持机构等。
限娱令”的政策效应与电视媒体的文化责任

限娱令 ’ ’ 的政策效应与电视媒体的文化责任
陈 鑫
( 作者单位 :北京 大学文化产业管理 2 0 1 3级 )
摘
要 i在 经济利益、竞争压 力、电视 人丧 失职 业操守和受众 的娱 乐需求的 多重影 响下 ,一些 综艺娱 乐节 目泛娱 乐化 ,新 闻
节 目娱 乐化盛行 ,导致省级卫视丧 失 了文化的 多元性和 文化张力 ,侵蚀 着青少年的 身心健 康 ,甚至威胁 着社 会主义核 心价 值观 。 纸 “ 限娱 令” 叩问着 电视媒体 的文化 责任。 虽然对 “ 限娱 令”本 身,不少人 仍颇有微 词 ,但 是 “ 限娱令 ” 出台后节 目重构和文 化 责任 重塑也是有 目共睹的事 实。娱 乐节 目 推 陈出新 , 加入 公益怀 旧元 素 ; 自 办新 闻节 目 进 入黄金 时间,给 电视 观众 带来许 久 未
低俗 化 、庸 俗 化 、媚 俗 化 的信 息 ,进 而 娱 令”正式 实施 。 “ 限娱 令”之 限 ,主 及 时 的新 闻信 息 ,提 供分 门别 类 的信 息 波 及 新 闻 、人 文 、 社 教 类 节 目, 以 达 到 要 体现 在对 婚 恋交 友 、才 艺竞 秀 、情感 资讯服 务 ,还要 为受 众展 示 高品位 和 富
加 之我 国国 民 E l 渐 消失 的读 书 习惯 。学 八 卦狗 血暴 力 的桥段 频 频 出现在 新 闻节 出的上述类型节 目时长不超过 9 0分钟 。 目中,挤 占了原 本就 已经 被 压缩 的新 闻 2 何为文化责任与 电视文化责任
节 目时 间 ;婚 恋交 友类 、才 艺竞 秀 类 、
发布 《 关 于进 一 步加强 电视上 星综 合频 精 神 文化 产 品来满 足受 众 的审美 需要 。 选 秀类 节 目泛滥 且 同质 化严 重 ,用 “ 恶 道 节 目管理 意 见 》—— 即 电视业 界 俗称 电视节 目的 内容和形 式 是 丰富 多彩 的 ,
“限娱令”“禁广令”的政策指向及其影响

“限娱令”“禁广令”的政策指向及其影响作者:杨状振来源:《声屏世界》2012年第01期编者按:2011年10月、11月间,国家广电总局发布了被坊间称为“限娱令”“限广令”的一系列文件。
“限娱令”“限广令”的出台激起了有关媒体和舆论的千层浪,一时间,有关限令的利与弊、限令对各卫视的影响、限令是否会引发卫视排名大洗牌等讨论不绝于耳。
那么,“限娱令”“限广令”出台的初衷和政策指向何在?它究竟可能给业界造成哪些影响?普通的观众又能从限令中获得些什么?以下的三篇文章将从不同的视角对“限娱令”“限广令”予以解读。
“限娱令”政策重读《关于进一步加强电视上星综合频道节目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通知,被网友戏称为“限娱令”,因为它将最严厉的调控措施指向了时下最火热荧屏的婚恋交友、情感故事、游戏竞技、才艺竞秀、访谈脱口秀等娱乐综艺类节目,并将其整体上消减一半以上——黄金时间档由每周播出126档调降到每周63档(每晚9档×7),日播出由18档调降到9档,每家卫视的周播出量也由平均3.7档调降到最多不超过2档,并且每档节目的时长也被严格限制在一个半小时以内。
这或许还不是“限娱令”最核心、最本质的内容,“限娱令”最核心、最本质的东西在于其向各地方卫视明确传达了电视媒体应“重回公益”的信号。
而重回公益则意味着对过去数年广电管理体制改革中出现问题的一次反思与调整。
如果再把《意见》与此前国家广电总局的一系列声明,和此后已经推出的《〈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禁广令”),以及明年将要推出的《关于建立广播电视节目综合评价体系的指导意见》联系起来考虑,那么这次“限娱令”的出台就显得更加意味深长。
其实,早在“限娱令”出台前的2011年年初,国家广电总局新任新闻发言人吴保安,就在向媒体和记者介绍2010年全国广播影视工作情况和2011年广播影视工作规划时,表达了广电管理体制改革机制回调的迹象。
在这次谈话中,吴保安连用了“四个不允许”,表明了广电总局对新一轮地方广电改革的基本态度与立场,即“在改革中,不允许搞跨地区整合,不允许搞整体上市,不允许按频道频率分类搞宣传经营两分开,不允许搞频道频率公司化、企业化经营”。
公共政策-有关限娱令的政策分析

公共政策分析有关限娱令的政策分析一、限娱令的具体内容近日,广电总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电视上星综合频道节目管理的意见》,提出从明年1月1日起,34个电视上星综合频道要提高新闻类节目播出量,同时对部分类型节目播出实施调控,以防止过度娱乐化和低俗倾向,满足广大观众多样化多层次高品位的收视需求。
《意见》重申,电视上星综合频道是以新闻宣传为主的综合频道,要扩大新闻、经济、文化、科教、少儿、纪录片等多种类型节目播出比例。
《意见》提出,从2012年1月1日起,每个电视上星综合频道每日6:00至24:00新闻类节目不得少于2小时;18:00-23:30必须有两档以上自办新闻类节目,每档新闻节目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各电视上星综合频道还要开办一个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思想道德建设栏目。
据悉,从9月1日起,各频道已开始陆续推出思想道德建设栏目。
《意见》提出,对节目形态雷同、过多过滥的婚恋交友类、才艺竞秀类、情感故事类、游戏竞技类、综艺娱乐类、访谈脱口秀、真人秀等类型节目实行播出总量控制。
每晚19:30-22:00,全国电视上星综合频道播出上述类型节目总数控制在9档以内,每个电视上星综合频道每周播出上述类型节目总数不超过2档。
每个电视上星综合频道每天19:30-22:00播出的上述类型节目时长不超过90分钟。
广电总局还将对类型相近的节目进行结构调控,防止节目类型过度同质化。
《意见》要求各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要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坚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有机统一,建立科学客观公正的节目综合评价体系。
《意见》明确提出“三不”,即不得搞节目收视率排名,不得单纯以收视率搞末位淘汰制,不得单纯以收视率排名衡量播出机构和电视节目的优劣。
《意见》还在强化监管方面提出一系列要求。
如,各级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建立完善各项制度,坚决做到依法依规管理,及时发现问题,果断严肃处理;各播出机构要落实节目三审制度,严格节目把关;电视上星综合频道节目的管理实行播出机构一把手责任制。
从“限娱令”看我国媒介政策

[ 中图 分 类 号] G 2 2 9 [ 文 献标 识 码 】 A 【 文 章 编 号】 1 0 0 8 — 1 7 8 X ( 2 0 1 3 ) 0 5 — 0 2 0 2 — 0 2
第3 2 卷第 5 期
Vn l 32 No . 5
长春师 范 学院学 报 ( 人文社 会科 学版 )
J o u na r l o f C h a n g c h u n N o r ma l u n i v e r s i t y ( H u m a n i t i e s a n d S o c i N S c i e n c e s )
一
、
媒介政策影响媒介生态。广 电总局出台过不少媒体指导政策 ,但是这些政策没有哪一个像 “ 限娱令” 这样 引起 这么 多 的关注 ,广 电总局对 广播 电视 媒体 的管理 主要 是通 过政 策 的方 式 加 以规 制 ,这 种方 法 在过
去广播 电视 媒体 发 展水平 低 的时候 影 响不 大 ,但是 如今 广播 电视媒 体作 为 市场 主体 参 与 市场 经 济活 动 ,而
【 收稿日期】 2 0 1 3 - 0 6 — 2 1
【 作者简介】 钟
・
鸣( 1 9 8 6 一) ,男,河南新 乡人 ,信 阳师范学院传媒学院助教 ,从事播音 、影视研 究。
2 0 2・
见。 “ 限娱令”的制定和颁布并没有征求卫视频道的意见 。在3 月份 ,广电总局召开了关于卫视频道节 目内 容的会议 ,会议部分审议 了关于节 目内容的一些 问题 ,也征求 了地方广 电总局的意见 ,这种做法是值得推 广和肯定的。行政命令的制定要根据时局来进行考量 ,不能因对市场的作用产生不利影响。 当前 ,我 国媒介政策制定及实施 的行政管理部 门要与人大 、政协的科教文卫组织进行对接 ,多争取人 大 、政协 的意见 ,尤其是要征求地方管理部 门的意见 ,形成一个真正意义上政策研究和制定 的协调部门, 这个部 门能够权衡各方面的利益诉求 ,实现媒介市场的真正繁荣 。
解读“限娱令”

解读“限娱令”摘要:2011年10月25日,公众媒体热议纷纷的“限娱令”终于出台,广电总局正式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电视上星综合频道节目管理的意见》,提出从2012年1月1日起,34个电视上星综合频道要提高新闻类节目播出量,同时对婚恋交友类、才艺竞秀类等7类型节目的播出实施调控,以防止过度娱乐化和低俗倾向。
《意见》中列出了多项狠条规,如规定每晚19:30-22:00全国卫视播出婚恋交友类、才艺竞秀类等7类型节目的总数控制在9档以内,每家卫视每周播出上述类型节目总数不得超过2档。
此举不仅打乱了多家卫视“以娱乐节目为主打”的现有生存模式,也引起了广大娱乐节目忠实观众的担心和误解。
其实,“限娱令”只是人们对广电总局这一举措的一种戏称,广电总局此举并非限制娱乐,也不是要限制娱乐节目,而是要限制“过度娱乐化、格调低俗、形态雷同”的电视节目。
关键词:“限娱令”;创新节目中图分类号:g12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118(2013)02-0243-02一、“限娱”背景:经济效益驱使下媒体节目制作陷入“怪圈”从2002年下令停播全民热捧的台湾电视剧《流星花园》开始,广电总局曾多次进行“限娱”,如2006年下令各级电视台黄金时间不得播放境外动画片,2007年叫停广东电视台女性整容真人秀节目《美丽新约》。
但比之以往,广电总局此番的“限娱”举动力度格外大,不仅影响范围广,涉及节目类型多,而且各项条规格外具体严厉。
笔者以为,广电总局的这一限令与我国当前电视节目的发展状况离不开关系。
(一)当前电视媒体商业化倾向过重改革开放后,在建立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下,我国传媒业开始逐步走向市场,原本属于国家计划统管的电视媒体也开始步入“市场化时代”。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电视台要靠自主经营来求得生存和发展,目前我国电视台的经营还比较单一,对广告的依赖度非常高,据《中国广播电视年鉴》的数据显示,广告收入平均占我国电视台总收入的84.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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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政策分析
有关限娱令的政策分析
一、限娱令的具体内容
近日,广电总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电视上星综合频道节目管理的意见》,提出从明年1月1日起,34个电视上星综合频道要提高新闻类节目播出量,同时对部分类型节目播出实施调控,以防止过度娱乐化和低俗倾向,满足广大观众多样化多层次高品位的收视需求。
《意见》重申,电视上星综合频道是以新闻宣传为主的综合频道,要扩大新闻、经济、文化、科教、少儿、纪录片等多种类型节目播出比例。
《意见》提出,从2012年1月1日起,每个电视上星综合频道每日6:00至24:00新闻类节目不得少于2小时;18:00-23:30必须有两档以上自办新闻类节目,每档新闻节目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各电视上星综合频道还要开办一个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思想道德建设栏目。
据悉,从9月1日起,各频道已开始陆续推出思想道德建设栏目。
《意见》提出,对节目形态雷同、过多过滥的婚恋交友类、才艺竞秀类、情感故事类、游戏竞技类、综艺娱乐类、访谈脱口秀、真人秀等类型节目实行播出总量控制。
每晚19:30-22:00,全国电视上星综合频道播出上述类型节目总数控制在9档以内,每个电视上星综合频道每周播出上述类型节目总数不超过2档。
每个电视上星综合频道每天19:30-22:00播出的上述类型节目时长不超过90分钟。
广电总局还将对类型相近的节目进行结构调控,防止节目类型过度同质
化。
《意见》要求各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要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坚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有机统一,建立科学客观公正的节目综合评价体系。
《意见》明确提出“三不”,即不得搞节目收视率排名,不得单纯以收视率搞末位淘汰制,不得单纯以收视率排名衡量播出机构和电视节目的优劣。
《意见》还在强化监管方面提出一系列要求。
如,各级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建立完善各项制度,坚决做到依法依规管理,及时发现问题,果断严肃处理;各播出机构要落实节目三审制度,严格节目把关;电视上星综合频道节目的管理实行播出机构一把手责任制。
《意见》明确要求,省级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均须建立专门收听收看机构,并配备专业人员,重点跟踪检查广播电视过度娱乐化和低俗问题。
《意见》规定,凡在节目中出现政治导向、价值取向、格调基调等方面的问题,视其性质和严重程度,对该节目分别采取批评、责令整改、警告、调整播出时间以至停播等措施。
此外,《意见》还对加强行业自律、支持社会监督、开展教育培训、表彰优秀节目、加强引进电视节目形态管理等提出了明确要求。
二、对限娱令的理解
所谓的“限娱令”,并不是限制娱乐,也不是限制娱乐节目,这个称呼并不是一个正确的词汇描述。
国家广电总局颁布的《广电总局将加强电视上星综合节目管理》的文件,并不是针对哪个电视台,也不是针对哪个电视节目。
近年来,我国各地电视台为迎合时代潮流,
走市场发展道路,不断增加娱乐类节目的播出场次数和时间。
这些娱乐类节目,一方面在丰富广大人民群众精神生活上做出了巨大贡献;另一方面,由于一些电视台急于上节目,出现了一些节目质量上的问题,例如:某些电视台为迎合观众,聘请港台明星上节目,这些节目在内容上存在着一些严重问题,低俗,庸俗,甚至违背社会道德的行为都出现过;还有一些婚配类节目,为了追求节目的刺激性,虚假宣传,栏目组自编自演;节目形态雷同、过多过滥的婚恋交友类、才艺竞秀类、情感故事类、游戏竞技类、综艺娱乐类、访谈脱口秀、真人秀等类型节目。
这些问题,都已经严重影响了观众的精神生活,都严重影响了人们对于精神世界的追求和审美,严重影响了社会道德与社会规范的执行。
在文件中,涉及的电视台很多,涉及的电视节目更多。
从中央电视台到上星地方台,都存在着娱乐类节目上出现的这样或那样的问题。
广电总局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凡是涉及这些问题的栏目,都要进行整改,这并不是针对哪个电视台,也不是针对哪个节目,而是针对整个行业作出的规定。
政策出台的目的,是把社会效益与电视台利润平衡起来,坚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有机统一,建立科学客观公正的节目综合评价体系。
三、限娱令的影响
广电总局这一限令正式颁布之后,很有可能引发新一轮的卫视排名大洗牌。
因为在原有的电视节目编排当中,强势卫视留给其他二线卫视的空间非常有限。
几乎所有的二线卫视,在推出自己的新节目时
都会仔细地研究强势卫视节目的播出时间,虽然“快女”“达人秀”此类选秀节目因为广电总局早有规定不得在黄金时段播出,因而影响相对较小,但“要避开《快乐大本营》、要避开《天天向上》、要避开《非诚勿扰》”这是其他卫视在推出自己强势节目时都会首先考虑到的问题。
广东卫视总监张志斌表示:“限娱令下来之后,确实是广电总局给二三线卫视提供的一个机会。
但我觉得一线卫视本身的制作能力还是有优势的,他们凭借这一点可以很轻松地完成转型。
”可以预见的是,一旦限娱令正式颁布,二线卫视们的节目编排也将产生针对性的变动,上述那些强势节目以外的时间段将成为他们集中火力、刺刀见红的新阵地,比如深圳卫视的《年代秀》、广东卫视的《财经郎眼》等等一批原本就口碑甚佳的节目都有可能将自己亮相的时机提前。
四、我看限娱令
限娱令出台尤其合理的理由:广电总局对于电视娱乐节目过多,且跟风现象严重、内容质量不高,有些还起到了不好的舆论作用很是担忧,因此,要整治电视娱乐节目是肯定的。
广电总局针对的是上星卫视,并不包括央视和不上星的地方台,因央视三套是专门的综艺频道,所以播出娱乐节目是正常的。
但省级卫视要以新闻立台,娱乐节目过多,会影响新闻立台的原则。
但是娱乐的界限是不是本身就是一个模糊的概念。
娱乐存在的合理性也只是一个“度”的问题。
人们的生活是不可缺少娱乐节目的,尤其是在这个高速发展的现代社会,高度紧张的生活节奏、竞争激烈的工作环境使得人们的精神和心理都需
要及时的调试。
如果此时回到家,电视机里播放的都是些教育、历史、时政等严肃话题的节目,看了必定会使人们更加的压抑。
此时娱乐节目是多么的必要啊,虽然有些娱乐节目有些低俗、无味,但总体是欢快的,看了给人以轻松地感觉。
娱乐节目并不是一点“营养”都没有,表演的人乐呵,看的人跟着乐呵,这就足够了,这就是其存在的合理因素。
我也是一个比较喜欢看娱乐节目的人,因为常常被节目自身轻松的氛围所吸引。
我觉得限娱令之前的电视节目并没有什么不合理,娱乐节目和各种有“营养”有“内容”的节目相互结合,既满足了休闲娱乐的人群,又满足了学习型人群。
限娱令政策的出台,使得很多综艺节目“备受打击”,连很受大家喜欢的欧弟都消失于《天天向上》,全国的观众对此感到非常的迷惑。
很多人反映下班、放学回家打开电视机基本上没有什么想看的节目了,对此我对限娱令进行了深刻的思考。
限娱令应该建立在“适度”的基础上,不能全盘都认娱乐节目,适当的保留一些既可以放松娱乐又可以有所收获的节目。
对待任何问题都应该用客观辩证的眼光去看待,任何事物都有其两面性,教育节目如此,娱乐节目亦如此,多以限娱令必须是客观公正的,既看到娱乐节目的内同质量问题,也要看到其调节心情性。
限娱令的出发点为人民考虑,不可否认,但也应该尊重人民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