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城管局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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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年修正)

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年修正)

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年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18.12.20•【字号】•【施行日期】2018.12.20•【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环境保护正文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01年11月14日上海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根据2003年4月24日上海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09年2月24日上海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关于修改〈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18年12月20日上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上海市供水管理条例〉等9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第三章市容管理第四章环境卫生管理第五章废弃物管理第六章作业服务管理第七章环境卫生设施管理第八章其他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维护城市整洁、优美,保障市民身体健康,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中心城、新城、中心镇以及独立工业区、经济开发区等城市化地区。

第三条本市市容环境卫生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主管本市市容环境卫生工作,负责本条例的组织实施。

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在同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本辖区内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负责所辖区域内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对本区域范围内的市容环境卫生工作进行协调、监督和检查,督促单位和个人履行维护市容环境卫生义务。

市和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以下简称城管执法部门)依法对本条例规定的市容环境卫生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城市市容市貌集中清理方案

城市市容市貌集中清理方案

城市市容市貌集中清理方案随着城市的不断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城市市容市貌问题越来越突出。

为了打造一个美丽、宜居的城市环境,需要采取集中清理方案。

首先,要加大街道环境整治力度。

对于城市的主干道、次干道以及重要交通节点,应该加强清理,确保其整洁有序。

可以采取定期清扫、洗刷道路,清理垃圾、杂草等方式。

同时,还要加强对违规停放车辆的整治,为市民创造更宽敞、通畅的行车环境。

其次,要加强对城市公共设施的维护和管理。

公共设施是城市面貌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安全、整洁程度直接影响着市民的生活品质。

因此,要加大对公共设施的投入力度,及时修缮、维护设施,确保其正常运行。

同时,还要建立健全公共设施的巡查制度,定期检查设施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市民能够安全、便利地使用各类公共设施。

再次,要加强对城市垃圾处理的管理。

垃圾处理是城市环境整治的重要环节。

应该建立健全垃圾分类制度,促使市民养成分类投放的良好习惯。

同时,要加大对垃圾箱的投放力度,保证市民在任何时候、任何地点都能方便地找到垃圾箱。

在垃圾收运方面,要建立健全垃圾清运的工作机制,确保垃圾能够及时、高效地被清运出城市。

另外,要加强对城市空地和绿化带的管理。

城市的空地和绿化带是人们休闲娱乐的好去处,也是城市面貌的重要组成部分。

应该加强对这些地方的管理,确保其整洁、卫生。

可以采取定期修剪草坪、清理杂物等方式,保持空地和绿化带的景观养护。

同时,还可以加强对这些地方的监督管理,发现不文明行为及时制止。

最后,要加强对违法建筑和违规广告的整治。

违法建筑和违规广告是严重影响城市市容市貌的因素。

要加大对这些问题的整治力度,依法取缔违法建筑和违规广告,恢复城市原本的面貌。

要加强对违法建筑和违规广告的巡查力度,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形成震慑。

综上所述,城市市容市貌集中清理方案包括加大街道环境整治力度、加强对城市公共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加强对城市垃圾处理的管理、加强对城市空地和绿化带的管理以及加强对违法建筑和违规广告的整治。

市集中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活动方案

市集中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活动方案

市集中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活动方案方案名称:美丽城市行动计划目标:通过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活动,打造美丽、宜居的城市,提升市民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具体措施:1. 垃圾分类与资源回收:加强对垃圾分类的宣传教育,配备垃圾分类设施,并提供相关指导。

设立回收站点,推广废品回收,充分利用资源。

2. 绿化环境建设:增加绿化覆盖面积,提升城市的生态环境。

进行道路两旁的绿化美化、花坛绿化、园林景观建设等。

3. 市容设施更新:对老化、损坏的市容设施进行修缮和更新,包括道路、人行道、公共休息区等,提升城市形象。

4. 打击违建:加强对违法建筑的整治力度,依法拆除违建,恢复原貌。

5. 市内交通优化:优化交通路网规划,提升交通流畅度。

加强对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管理,确保交通秩序。

6. 市容环境监管:加强市容环境监管力度,建立健全市容环境综合治理监测系统,加强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乱倒垃圾、乱涂乱画等行为。

7. 市容环境宣传教育:利用各种媒体、宣传渠道,加强市容环境宣传教育,提高市民的环保意识和文明素质。

8. 满意度调查与奖励机制:定期开展市民满意度调查,了解市容环境整治情况和市民的反馈意见。

根据整治成效,给予市容环境整治工作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奖励。

预期成效:1. 垃圾分类与资源回收能力提升,减少环境污染。

2. 城市绿化环境改善,增加城市景观,提升生态品质。

3. 市容设施更新,提升城市整体形象。

4. 打击违建,恢复城市的规划秩序。

5. 交通状况改善,提升市内交通效率。

6. 加强市容环境监管,减少乱倒垃圾等不文明行为。

7. 提高市民的环保意识和文明素质。

8. 提升市民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预算:根据具体项目的规模和实施难度,逐步制定预算计划,并通过政府资金、相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捐赠等多种渠道筹措资金。

城市市容市貌集中清理方案

城市市容市貌集中清理方案

城市市容市貌集中清理方案标题:城市市容市貌集中清理方案摘要:如今,城市的市容市貌直接影响到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城市形象。

为了提升城市的美观度和整体环境,需要制定一套集中清理方案。

本文将围绕如何改善城市市容市貌,提出一份____字的详细集中清理方案,包括清理街道垃圾、美化公共空间、整治违法建筑等内容。

一、清理街道垃圾1. 增加垃圾箱数量和空气净化设施:增加垃圾箱的数量,以方便居民随时倾倒垃圾,同时设置空气净化设施,减少垃圾散发的异味。

2. 强化街道垃圾收运和处理:加大垃圾清运力度,确保街道垃圾的及时清理,同时提高垃圾处理能力,采取环保的方式进行垃圾处理。

二、美化公共空间1. 提升绿化覆盖率:增加公园和绿地的数量,同时加强对现有植被的保护和管理,以提升绿化覆盖率和城市的生态环境。

2. 完善道路和人行道设施:对道路和人行道进行修缮,保持其整洁、平整,并设置合适的路灯和绿化带,提升城市的整体美观度。

3. 建设公共艺术品:在公共空间中增设公共艺术品,如雕塑、壁画等,以增加城市的艺术氛围和文化内涵。

三、整治违法建筑1. 制定违法建筑整治方案:对城市中的违法建筑进行全面清理和整治,制定明确的整治方案,包括拆除或改建等措施。

2. 开展违法建筑拆除行动:联合相关部门,对违法建筑进行集中拆除行动,确保整治工作的落地和违法建筑的清理。

3. 整治结果的公示和跟踪:对整治工作进行公开公示,同时对整治结果进行跟踪和监督,以确保违法建筑不再复建。

四、加强市容市貌管理1. 加强市容市貌管理团队建设:增加市容市貌管理人员的数量和质量,提高管理团队的执行力和服务意识。

2. 推行市容市貌管理奖惩制度:建立市容市貌管理的奖惩制度,对整治工作中的优秀个人和单位予以表彰奖励,对管理不力的个人和单位加以纪律处分。

3. 加强社会宣传和教育:开展市容市貌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市民对城市整治工作的认知和支持度。

同时,积极引导居民养成良好的市容市貌意识和习惯。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川市城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方案(2016-2018年)的通知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川市城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方案(2016-2018年)的通知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川市城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方案(2016-2018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3.03•【字号】铜政办发〔2016〕6号•【施行日期】2016.03.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环境保护正文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川市城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方案(2016-2018年)的通知铜政办发〔2016〕6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铜川市城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方案(2016-2018年)》已经市政府第6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3月3日铜川市城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方案(2016-2018年)为贯彻落实《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在全省城镇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的安排意见》(陕建发〔2015〕211号)精神,切实加强城镇环卫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市公共服务管理水平,治理“脏、乱、差”问题,营造干净整洁、文明有序的城镇环境,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中央和全省城市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坚持以“清洁城市为人民”“三分建设、七分管理”为原则,大力开展“学习中卫经验,清洁城市环境”活动。

不断推进城镇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和城镇清扫保洁市场化运作,建立健全环境卫生管理机制,全面提升我市城镇市容环境卫生面貌。

二、整治目标(一)城镇容貌干净整洁。

从根本上治理群众关注的垃圾处理、扬尘控制、市容管理和城乡结合部脏乱差等问题,到2018年底,全面达到“以克论净”的中卫标准(每平方米灰尘不超过5克,垃圾不超过5分钟捡走),群众对城镇环境卫生的满意率达到90%以上。

(二)建立全覆盖的城镇道路保洁和生活垃圾处理体系。

通过政府向企业购买服务的模式,积极推进城镇环卫作业市场化运作,到2016年底,城市建成区主要车行道机械化清扫率达到90%以上,县城达到60%以上;到2018年底,城市建成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95%以上,县城达到70%以上。

城管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城管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城管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一、背景。

近年来,城市化进程加快,城市环境问题日益突出,城市管理水平和城市环境质量成为人民群众关注的焦点。

城市管理中,城管部门是负责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的主要力量,因此,制定并实施城管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对于改善城市环境质量,提升城市形象具有重要意义。

二、整治目标。

1. 建立健全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机制,强化城市管理职能,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2. 优化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品位,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城市环境。

3. 加强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提高城市环境卫生水平,净化城市环境。

4. 加强对违法建设、乱搭乱建、乱堆乱放等行为的整治力度,规范城市建设秩序。

5. 推动城市绿化、绿地建设,增加城市绿色空间,改善城市生态环境。

三、整治措施。

1. 健全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机制,加强城市管理协调联动,形成合力。

2. 加大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的投入力度,加强城市管理设施建设和改造,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3. 加强对城市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理等环节的监管,提高城市环境卫生水平。

4. 加强对违法建设、乱搭乱建、乱堆乱放等行为的执法力度,严格规范城市建设秩序。

5. 加大对城市绿化、绿地建设的投入力度,提高城市绿化覆盖率,增加城市绿色空间。

四、实施保障。

1. 健全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强化工作督导和考核。

2. 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宣传,提升市民环境保护意识,营造良好的城市环境整治氛围。

3. 健全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投入保障机制,确保资金、人力、物力等资源的充足。

4. 健全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风险防控机制,加强风险管控,确保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顺利实施。

五、预期效果。

1. 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机制更加健全,城市管理水平得到提升。

2. 城市环境得到有效优化,城市形象得到提升,市民生活环境质量得到改善。

3. 城市环境卫生水平得到提高,城市环境得到净化。

4. 城市建设秩序得到规范,城市建设质量得到提升。

5. 城市绿化覆盖率得到提高,城市生态环境得到改善。

关于城区环境卫生容貌综合治理的实施方案

关于城区环境卫生容貌综合治理的实施方案

关于城区环境卫生容貌综合治理的实施方案城区环境卫生容貌综合治理的实施方案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1. 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

制定明确的城区环境卫生容貌综合治理工作目标,如提高城区环境整体质量,改善市民的生活环境等。

同时,明确具体的工作任务,包括垃圾清理、河道污染治理、绿化景观改造等。

2. 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机制。

成立城区环境卫生容貌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和协作机制,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及时掌握工作进展和问题反馈,以便及时调整工作策略。

3. 加大宣传力度。

通过多种渠道,包括媒体宣传、社区宣传等,加大对城区环境卫生容貌综合治理工作的宣传,向市民普及环境保护和垃圾分类的意识,倡导市民主动参与城区环境卫生容貌综合治理工作。

4. 强化垃圾分类和垃圾处理。

加强对垃圾分类的宣传教育,提供分类垃圾桶和袋子,方便市民分类投放。

同时,建立健全垃圾收集、运输、处理等环节的监管机制,确保垃圾处理符合环保要求。

5. 健全城市绿化体系。

增加城市绿化覆盖率,扩大公园、绿地的建设规模,提升绿化品质和景观效果。

加强树木和花草的养护管理,确保城市绿化的健康生长。

6. 加强河道污染治理。

加大对城市河道的清理和整治力度,清理河道内的垃圾和污染物,确保河道水质清洁。

同时,加强对河道周边环境的整治和保护,提高河景的观赏价值。

7. 推进市容市貌整治。

加大对城市乱搭乱建、乱堆乱放等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加强市容市貌规划和管理。

加强对市区道路、广场、公共设施等的维护和管理,提升市容市貌的整体形象。

8. 加强监督和评估。

建立健全城区环境卫生容貌综合治理的监督和评估机制,定期对工作进展进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同时,加强市民的监督力量,鼓励市民积极参与城区环境卫生容貌综合治理工作。

综上所述,城区环境卫生容貌综合治理的实施方案应包括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机制、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垃圾分类和垃圾处理、健全城市绿化体系、加强河道污染治理、推进市容市貌整治、加强监督和评估等方面的工作。

城管大队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城管大队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玉城监字[2011]06号关于印发《城管大队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各队、室:为了进一步加强县城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提高县城环境质量,给市民创造一个文明、健康、整洁、有序的工作、生活环境,塑造良好的县城形象,促进县域经济的发展,结合大队工作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此次大队进行综合整治,根据工作需要成立三个整治小组和一个后勤保障小组:1、第一整治小组(1)、人员组成组长:毛小军副组长:王良明、艾光荣成员:钱小龙、汪志刚、韩东海、郑剑、张乃有、毕兆云、祝和国、王文、付立生、陈兴标、杨忠明、柯书和、李伟、徐炉涛、徐飞、舒洪萧、胡文、陈清、俞卫强、许振平、李炜媚、杨方圆、姚琳、杨媛、李冰、王颖、万磊(2)、工作区域挂线、怀玉大道、新建北路、汽车站、西商苑、三清大道北侧、大观园至中医院段、三清广场、博士东路及横街镇已划入县城规划区的部分区域管辖内其它路段、黄家驷路以东、玉紫路、津门路桥面以西、解放东路、广电大楼以东三清路路段、人民医院至沿河路段、三清山大道广电大楼至邮电局及六都乡、四股桥乡、岩瑞镇已划入县城规划区的部分区域(做好协调和配合工作)。

2、第二整治小组(1)、人员组成组长:黄玉平副组长:徐小军、夏荣进成员:程晓忠、吴岱、杨乐军、刘慧斌、祝小飞、郑铁、吴意民、翁小飞、董必凌、艾金荣、梁骁骁、杨志炜、郑明武、祝建、赵俊、王勇强、陈超、陈磊、毛羽亮、汪林平、吴旭辉、姚林飞(2)、工作区域沿河路、三条商业街(○1步行街○2新建南路○3新家门)、三清大道南侧广电大楼至圆盘、老火车站、横路街、圆盘至老火车站的人民路及二六八地质大队已划入县城规划区的部分区域、新火车站、金山大道、三清西路(圆盘以西)、柳州路、人民中路红绿灯以西、人民大道(西商苑红绿灯)、圆盘红绿灯以西、人民大道以西(含人民大道)、博士大道红绿灯以西及文成镇已划入县城规划区地部分区域(做好协调与配合工作)。

(3)、第一、第二整治小组工作内容○1、重点整治三清大道、人民大道、冰溪大道、金山大道等县城主次干道占道经营现象,规范学校门口、交通路口流动摊贩经营行为、督促沿街单位和个人搞好门前三包,杜绝各种乱摆乱放、乱搭乱挂、乱涂乱画、乱扔垃圾、乱设广告、乱停车辆、乱占绿地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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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城管局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城区环境,提升城区形象,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创设良好的城市生活和工作环境,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县委、县政府创建省级文明县城的目标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和局“一三三七二”工作目标,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标本兼治,整体提升;统筹发展,长效管理”的要求,着力解决影响市容环境的“脏、乱、差”等突出问题,充分展示县城新面貌。

二、整治范围
城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居民小区,城乡结合部。

三、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市容环境综合整治,重点对户外广告、店牌、占道经营、废旧物品收购站、洗车场;早点夜市临时摊点和各种乱搭乱建、乱停乱放,乱堆乱放,乱张乱贴,积沉垃圾进行整治,大力完善果皮箱,垃圾桶,裸露地面、路灯以及清扫保洁器具等环卫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行环卫精细化管理,杜绝垃圾落地,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提高环卫管理水平,努力实现市容环境形象的大提升。

四、整治标准
道路平整通畅,无积水,清扫保洁到位;路面人行道、居民小区及城乡结合部干净、整洁、无污水和暴露垃圾;环卫设施齐备、整洁、完好,照明设施满足市民出行需要,无乱摆摊设点,无乱停乱放,临时占道摊位(点)管理规范,车辆停放有序;无乱堆乱放、乱张乱贴,做到市容市貌整洁美观。

五、主要任务
(一)以“治乱”为突破,大力整治市容市貌。

1、整治“十乱”行为。

整治规范占道经营和车辆停放,整治规范乱停乱放,乱倾乱倒,乱张乱贴,乱堆乱放,乱搭乱建等行为,整治和规范废品收购点经营秩序。

2、整治户外广告、店牌。

严格执行户外广告规划,规范户外广告设置。

未经批准擅自设置和影响市容的广告必须拆除,店牌要做到一店一牌,规格统一,内容规范,各底楼门店的招牌上下沿口基本齐平,外立面基本齐平,做到美化、亮化。

3、整治洗车场。

结合实际合理规划和控制洗车场数量,规范污水排放。

4、整治早点、夜市临时摊点。

将城区烧烤摊点进行规范管理,减少对居民生活区的污染。

(二)以“治脏”为重点,提高环卫管理水平。

大力推行精细化管理,实行全天候保洁制度,杜绝垃圾落地,防止二次污染,彻底清除各类积沉暴露垃圾,对重点区域、路段进行全面清扫,加大投入对城郊结合部进行整治,不留卫生死角,做到视线内无暴露垃圾。

加强清洁工管理,监督做好清扫到边,清运规范和保洁到位。

做好临街门店和单位特别是餐饮店的门前“三包”保持门前及绿化带干净整洁。

(三)以“治差”为基础,完善环卫设施。

努力争取投入,根据清扫保持量增加果皮箱、垃圾桶,中转站等清扫保洁设备,对裸露地面进行整治维修,对环卫公共设施加强管护。

(四)以“治本”为升位,不断提升管理水平。

1、探索建立长效机制。

推行市场化运作,实行监管分离,努力提升清扫保洁质量。

2、加强清洁工管理。

合理调整清扫保洁区域和范围,提高清洁工待遇,加强监督和考核,强化日常管理,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

3、完善社会监督。

设立公开投诉电话(3683670)及时处理群众投诉的问题,接受群众监督,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

六、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18年3月1日-3月15日)。

召开各级动员会议,广泛宣传市容环境整治的要求、意义,进一步统一思想,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印发宣传资料等有效载体,提高市民素质,动员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到整治行动中来,为整治行动的全面开展营造良好的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18年3月15日-18年12月31日)。

按照先易后难、先保洁后美观、先规范后取缔等方式,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分步
骤分阶段逐步实施。

市容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将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检查。

(三)巩固成绩阶段(18年1月-18年12月)。

加大日常管理力度,探索清扫保洁市场化运作,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确保居民群众文明卫生素质得到提高,切实巩固整治成果。

七、工作要求
1、健全机构、加强领导。

成立由县政府副县长李洪同志任组长,县城市管理局局长郑伟任副组长,副局长钟芳炎、副局长张理、副局长陈文芳、环卫所党支部书记欧阳清海、城管大队大队长秦建军、县垃圾处置中心主任孙太林任成员的市容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城区市容环境整治工作的指挥协调。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市容秩序整治工作组、户外广告整治工作组和建设工地整治工作组及市容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组。

各组分工如下:
(一)市容秩序整治工作组
分管领导:陈文芳
组长:秦建军副组长:龙任平成员:城管队员
责任区域:城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居居小区、城乡结合部。

(二)户外广告整治工作组
分管领导:秦建军
组长:荣勇成员:城管队员
责任区域:城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居居小区、城乡结合部。

(三)建设工地整治工作组
分管领导:钟芳炎
组长:秦建军副组长:龙任平、王大毅成员:城管队员
责任区域:城区范围内及城乡结合部所有开发建设单位。

(四)市容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组
分管领导:钟芳炎
组长:欧阳清海成员:环卫清洁员
责任区域:城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居居小区、城乡结合部。

2、明确目标,落实责任。

各组要按照职责分工,协调各方力量,全力以赴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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