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协议书(精选多篇)

合集下载

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协议书范本推荐5篇

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协议书范本推荐5篇

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协议书范本推荐5篇全文共5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篇1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协议书范本合伙协议书本合伙协议书由以下合伙人于(日期)签署:合伙人姓名:(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一、组建合伙事务所1.1 本合作协议旨在使合伙人建立一个会计事务所,共同经营并分享利润。

1.2 该事务所的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__,并且事务所的主要业务为提供会计和税务服务。

1.3 合伙人应当共同出资,用于支付事务所设备和人员的费用。

二、合伙权益2.1 合伙人按照其出资额确定其在事务所中的权益比例。

合伙人可根据其业绩和贡献度来确定合伙权益的比例。

2.2 合伙人应当经常审查和更新合伙权益,以确保合作关系的公平和平等。

2.3 如果合伙人中有人欲退出事务所,其合伙权益应当按照协议的规定进行转让。

三、利润分享3.1 合作事务所的利润将按照各合伙人权益比例进行分配。

3.2 每年的利润分配应当在事务所财务报表完成后进行,以确保数字准确和公正。

3.3 合伙人不得私自滥用事务所资金或进行不当行为来获取个人利益。

四、责任和义务4.1 合伙人应当恪守职业操守,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保护事务所声誉。

4.2 合伙人应当积极参与事务所的管理和经营,共同努力推动事务所的发展和壮大。

4.3 合伙人应当保证提供准确有效的会计和税务服务,不得故意误导客户或损害客户利益。

五、合伙人的退出和解散5.1 合伙人可以根据事务所的规定自愿退出合作。

退出合伙人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合伙人。

5.2 如果合作关系发生纠纷或合伙事务所遇到困难,合伙人可协商解散事务所,按照合伙权益比例分配资产。

5.3 解散后的事务所应当及时清算,并向监管机构申请注销。

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协议书7篇

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协议书7篇

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协议书7篇篇1甲方:[合伙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住址:[具体住址]乙方:[合伙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住址:[具体住址]丙方:[合伙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住址:[具体住址]为建立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经各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信守。

合伙人基于共同投资目的和对会计事务所及其经营的共同理念达成共识的基础上组建此事务所。

为明确各自权利义务等,确保会计事务所稳步高效运营,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签订本协议,确保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的合法性与正当性。

基于此合作目的达成如下协议内容。

具体协议如下:篇2本协议于XXXX年XX月XX日在[地点]由以下各方签订:合伙人甲、合伙人乙等合伙人,为明确各自权利和义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经过友好协商,就共同创建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一事,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名称和地址本合伙事务所名称为“XXX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具体地址]。

第二条合作目的合伙人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共同投资设立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旨在提供高质量的会计服务,维护公众利益。

第三条合伙期限与经营期限合伙期限为X年,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计算。

期满后可根据各方意见协商续约。

经营期限自注册之日起计算。

第四条业务范围与形式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审计、税务咨询、财务咨询等会计服务。

合伙人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开展业务活动。

经营形式为合伙制,共同承担风险和收益。

第五条出资额与出资方式合伙人甲以现金出资人民币XX万元,占总出资额的XX%;合伙人乙以现金出资人民币XX万元,占总出资额的XX%。

各合伙人应按约定时间完成出资。

第六条利润分配与亏损承担合伙事务所得利润和亏损按照出资比例分配和承担。

如遇特殊情况,可另行协商确定分配比例。

利润分配方案和亏损承担方案需经过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第七条合伙事务管理合伙事务所设立管理委员会,负责日常管理事务。

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协议8篇

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协议8篇

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协议8篇篇1一、协议目的鉴于各合伙人认同联合会计师事务所的经营理念和共同目标,为促进事业发展,达成合伙人之间的合作共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协议。

二、合伙人合伙人一:[合伙人姓名]合伙人二:[合伙人姓名]合伙人三:[合伙人姓名]……三、合伙宗旨与目标本事务所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优质、专业的会计服务,秉承诚信、勤勉、尽责的原则,实现共同发展,共创辉煌。

四、合伙经营范围与方式(一)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报表编制、税务咨询、审计服务、财务管理咨询等会计相关服务。

(二)经营方式:各合伙人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

五、合伙期限合伙期限为XX年,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

期满后,经各合伙人协商一致,可以续签。

六、出资额与方式(一)各合伙人出资额如下:合伙人一出资[具体金额],合伙人二出资[具体金额],依次类推。

(二)出资方式:现金、实物、知识产权等均可作为出资。

(三)出资时间:各合伙人的出资应在协议签订后XX日内完成。

七、利润分配与风险承担(一)利润分配:按照各合伙人实际出资比例分配利润。

若另有约定,从其约定。

(二)风险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各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八、合伙管理1. 确认第一封邮件是否成功发送和接收方是否收到:在发送第二封邮件之前,请确保第一封邮件已经成功发送并且已经被接收方收到。

如果第一封邮件没有收到回复,可以先确认一下邮件篇2一、协议目的本协议旨在明确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的合伙人之间的合作关系、职责划分、利益分配、风险承担等事项,确保各方合法权益,促进事务所健康、有序、高效发展。

二、合伙人基本信息合伙人一:[合伙人姓名]地址:[地址]联系方式:[电话、邮箱等联系方式]合伙人二:[合伙人姓名]地址:[地址]联系方式:[电话、邮箱等联系方式](注:根据实际情况,可增加或减少合伙人信息)三、合伙宗旨及业务范围(一)合伙宗旨:[合伙宗旨描述,如“诚信、专业、高效、共赢”等]。

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协议6篇

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协议6篇

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协议6篇篇1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协议一、协议双方本合伙人协议由以下各方签订并共同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所有合作伙伴(以下简称“合伙人”)。

二、合伙形式与实质1. 本合伙人协议所确定的合伙形式为合伙关系,合伙人应当共同承担事务所的运营管理和经营风险;2. 合伙人应当按照事务所的合伙协议和规定履行其相应的权利和义务;3. 合伙人应当共同维护事务所的声誉和利益,不得损害事务所的利益。

三、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1. 合伙人有权参与事务所的管理和决策,对事务所的经营发展提出建议和意见;2. 合伙人有义务遵守事务所的规章制度,维护事务所的正常经营秩序;3. 合伙人有义务共同承担事务所的债务和风险,不得单方面撤资或违法违规行为。

四、合伙人的分配和分成1. 合伙人应当按照事务所的合伙协议和规定分配事务所的经营收益;2. 合伙人不得私自占有事务所的经营收益,不得挪用事务所的资金;3. 分成比例应当按照合伙人的出资比例和工作贡献进行合理安排。

五、合伙人的退出和终止1. 合伙人可以根据事务所的合伙协议规定退出合伙关系;2. 合伙人应当提前通知其他合伙人和管理层,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3. 合伙人违反相关规定,损害事务所利益,其他合伙人有权终止其合伙资格。

六、附则1. 本合伙人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年;2. 本合伙人协议的解释权归合伙人会议所有;3. 本合伙人协议如需修改或补充,应由大部分合伙人同意后生效。

以上是一份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协议的草稿,具体内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的修改和完善。

希望合伙人们能够合作愉快,共同发展壮大事务所。

篇2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协议第一部分:协议的目的本协议旨在规范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之间的关系,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合伙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会计师事务所的稳定发展。

第二部分:合伙人资格1. 合伙人应具备相关的会计师资格和执业证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养。

会计师事务所合伙协议格式6篇

会计师事务所合伙协议格式6篇

会计师事务所合伙协议格式6篇篇1本协议由以下合伙人共同签订:1. 合伙人A,身份证号码:[A的身份证号码]2. 合伙人B,身份证号码:[B的身份证号码]3. 合伙人C,身份证号码:[C的身份证号码]一、合伙宗旨本会计师事务所合伙协议旨在明确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合伙企业的组织和运营,保障全体合伙人的合法权益,共同推动会计师事务所的发展。

二、合伙企业基本情况1. 企业名称:XXX会计师事务所2. 经营场所:[具体地址]3. 经营范围:提供审计、税务、财务咨询等专业服务4. 注册资金:人民币[具体金额]元三、合伙人及出资情况1. 合伙人A,出资人民币[A的出资金额]元,占注册资本的[A的出资比例]%。

2. 合伙人B,出资人民币[B的出资金额]元,占注册资本的[B的出资比例]%。

3. 合伙人C,出资人民币[C的出资金额]元,占注册资本的[C的出资比例]%。

四、合伙企业的组织机构1. 合伙企业设立董事会,成员为[董事会成员名单],董事长由[董事长姓名]担任。

2. 合伙企业设立监事会,成员为[监事会成员名单],监事会主席由[监事会主席姓名]担任。

3. 合伙企业设立总经理,由[总经理姓名]担任。

五、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1. 合伙人享有参与企业经营管理的权利,有权了解企业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2. 合伙人应当按照协议约定履行出资义务,确保出资及时、足额到位。

3. 合伙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本协议规定,不得从事损害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4. 合伙人应当积极参与合伙企业的业务开展,共同推动企业发展。

六、合伙企业的收益分配1. 合伙企业的收益分配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各合伙人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2. 合伙企业在分配收益前,应当扣除企业的运营成本、税费等费用。

3. 合伙人应当按照协议约定及时领取自己的收益,不得挪用、侵占合伙企业的资金。

七、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1. 合伙企业因下列原因之一解散:- 协议期满;- 合伙人人数不足;- 合伙企业无法继续经营;- 其他原因。

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协议书范本推荐5篇

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协议书范本推荐5篇

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协议书范本推荐5篇篇1甲方合伙人(负责人):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营场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资本及营业执照号等详实信息请补全。

乙方合伙人(投资方):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就共同合作经营会计师事务所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并共同遵守执行。

具体内容如下:一、合伙经营项目名称及经营场所地址:会计师事务所,位于_____________(详细地址)。

主要经营审计、验资及其他会计服务等业务。

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业务活动。

双方对事务所的经营目标、经营管理活动充分协商并达成共识。

合伙期限自XXXX年XX月XX日起至XXXX年XX月XX日止。

期满后如需续签协议可再行协商。

二、合伙人共享收益分配及分担方式:合伙人按照各自所占股份比例分配利润和分担风险。

具体分配比例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商定并书面确认。

合伙人应积极参与事务所的经营管理和利润分配方案的制定等事务。

利润分配方案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执行。

利润分配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年终结算后按投资比例分配利润。

具体比例按利润分配方案执行。

如遇特殊情况或重大决策,需召开合伙人会议商议决定。

对于业务产生的所有支出和负债由双方共同承担并相应从收益中支付补偿和报销费用等支出款项。

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协议范本5篇

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协议范本5篇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合伙人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共同出资设立“XX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

第二条事务所依法设立,依法经营,自负盈亏,共同承担风险。

第三条事务所的宗旨是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审计、会计、税务等专业服务,帮助客户提高经济效益,实现持续健康发展。

第二章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第四条合伙人享有以下权利:1. 参与事务所的管理和决策;2. 按照出资比例分享事务所的利润;3. 对事务所的财务状况进行监督;4. 对事务所的违规行为提出异议和制止。

第五条合伙人承担以下义务:1. 按照出资比例承担相应的风险;2. 遵守事务所的规章制度和合伙协议;3. 对事务所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4. 积极参与事务所的业务活动,为事务所的发展贡献力量。

第三章事务所的组织架构和管理第六条事务所实行合伙制,由全体合伙人共同管理事务所的日常事务。

第七条事务所设立合伙人会议,负责审议和决定事务所的重大事务,如制定规章制度、选举执行合伙人等。

第八条事务所的执行合伙人负责主持日常事务,对合伙人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

执行合伙人的任期一般为三年,可连任。

第九条事务所设立监事会,对事务所的财务状况进行监督。

监事会由合伙人提名,经合伙人会议审议通过后产生。

第十条事务所的经营管理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经营活动。

第四章事务所的财务和会计第十一条事务所应当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规范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

第十二条事务所的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应当向合伙人会议和有关部门提交。

第十三条事务所应当严格按照国家税收法规的规定进行纳税,不得有任何偷税、漏税行为。

第五章事务所的解散和清算第十四条事务所的解散和清算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按照合伙协议的规定进行。

第十五条事务所解散后,应当对剩余财产进行清算,并按照出资比例分配给合伙人。

有关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协议8篇

有关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协议8篇篇1一、协议目的本协议旨在明确合伙人在会计师事务所中的合作关系、权责分配、利益共享及风险共担等事项,确保各方合法权益,促进事务所健康、稳定、持续发展。

二、合伙人范围及身份认定1. 合伙人范围:具体合伙人名单及投资额等详细信息见附表。

2. 合伙人身份认定:合伙人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签订本协议后,方可成为正式合伙人。

三、合伙期限本合伙期限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至事务所解散或全体合伙人一致决定终止为止。

四、投资及出资比例1. 合伙人按照约定比例共同出资,具体金额及比例如下:[具体金额及比例明细]。

2. 出资方式:现金、实物、知识产权等均可作为出资方式,具体以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为准。

3. 出资期限:各合伙人应按照约定时间完成出资,逾期出资的需承担相应责任。

五、合伙事务管理1. 合伙事务由全体合伙人共同管理,实行集体决策、分工负责原则。

2. 设立管理委员会,负责日常事务管理,各委员会成员分工明确。

3. 合伙人会议是最高决策机构,对重大事项进行决策。

4. 设立内部审计机构,负责监督合伙事务的合规性和合法性。

六、利润分配与风险承担1. 利润分配:按照出资比例分配利润,也可根据合伙人的贡献和表现进行适当调整。

2. 风险承担: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共同承担风险,并对事务所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3. 亏损处理:如发生亏损,按照出资比例分担,具体亏损处理办法另行约定。

七、合伙人权利与义务1. 权利:(1)参与合伙事务的管理和决策;(2)按照出资比例分享利润;(3)在事务所有限责任范围内承担债务;(4)其他约定权利。

2. 义务:(1)按照约定比例出资;(2)遵守合伙协议及事务所章程;(3)维护事务所利益和声誉;(4)按时足额缴纳税费;(5)其他约定义务。

八、入伙与退伙机制1. 入伙:新合伙人入伙需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签订入伙协议。

2. 退伙:合伙人退伙需提前通知并经过全体合伙人同意,按照约定处理财产及债务关系。

有关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协议8篇

有关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协议8篇篇1本协议于XXXX年XX月XX日在_________(地点)由以下合伙人共同签订:合伙人1:_________(姓名),身份证号码:_________(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_________(联系方式);合伙人2:_________(姓名),身份证号码:_________(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_________(联系方式);合伙人3:_________(姓名),身份证号码:_________(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_________(联系方式)。

鉴于各合伙人共同投资设立一家会计师事务所,为明确各方权益,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合同目的合伙人共同投资设立一家会计师事务所,以提供审计、税务、财务咨询等专业服务,实现共同发展,共享利益。

第二条合伙企业的名称及注册地址合伙企业名称:XXXX会计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_________。

第三条合伙期限及出资方式合伙期限:自成立之日起至解散之日止。

出资方式:各合伙人按照约定的比例以现金、实物、知识产权等方式出资。

具体出资比例及金额详见附件。

第四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一、权利1. 共同管理合伙企业事务;2. 共享合伙企业利润;3. 在合伙企业受到侵害时,维护合伙企业的合法权益。

二、义务1. 遵守合伙协议,执行合伙企业的各项业务;2. 按时足额出资,并承担约定的损失赔偿责任;3. 为合伙企业的经营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第五条合伙企业事务的管理一、合伙企业设立管理委员,负责合伙企业的日常管理。

管理委员会由所有合伙人组成,共同决策重大事务。

二、各合伙人应积极参与管理,为合伙企业的业务发展提供建议和支持。

三、合伙企业执行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执行事务的合伙人应遵守合伙协议,维护合伙企业的利益。

四、合伙人对执行事务的合伙人的执行行为进行监督,防止其损害合伙企业利益。

若执行事务的合伙人违反协议,其他合伙人有权制止并追究其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协议x8篇

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协议x8篇篇1#1. 协议双方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XXXX年XX月XX日签署:* 甲方:XXX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乙方:XXX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2. 协议目的本协议旨在明确双方在XXX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中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双方的合作行为,确保事务所的稳定发展和全体合伙人的共同利益。

#3. 合伙人资格1. 甲方和乙方均为XXX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的合法合伙人,享有相应的权利和承担相应的义务。

2. 甲方和乙方应具备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能够独立承担合伙事务的责任。

#4. 合伙事务1. 甲方和乙方的合伙事务包括但不限于:提供会计、审计、税务咨询等专业服务;参与事务所的管理和决策;履行合伙人对外的代表职责等。

2. 甲方和乙方应共同商议确定合伙事务的决策方式和程序,确保决策的公正性和有效性。

#5. 权利和义务1. 甲方和乙方在合伙事务中享有平等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参与决策、管理合伙事务、分配利润等。

2. 甲方和乙方应共同承担合伙事务中的风险和责任,确保事务所的稳定运营。

3. 甲方和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维护事务所的声誉和利益。

#6. 利润分配1. 甲方和乙方的利润分配应遵循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具体分配比例和方法由双方协商确定。

2. 在分配利润时,应充分考虑合伙事务中的风险和责任承担情况,确保分配结果的合理性。

#7. 协议变更和解除1. 本协议的变更和解除应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经双方协商一致。

2. 在协议变更和解除过程中,应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妥善处理相关事宜。

#8. 争议解决1. 因本协议引起的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2. 如果协商无果,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 在争议解决过程中,双方应遵守法院的判决或裁定,并履行相应的义务。

#9. 其他事项1. 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协商补充。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协议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合伙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的组织和行为,维护事务所、合伙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师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全体合伙人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二条根据财政部《合伙会计师事务所设立及审批试行办法》,事务所由××××等×人合伙设立。

第三条事务所中文名称为: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事务所法定地址:电话:邮政编码:第四条事务所经(批准机关和批准文件名称)批准,依法在(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其一切经营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遵守职业道德,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和注册会计师协会的监督。

事务所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五条事务所的性质为合伙事务所。

由合伙人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事务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六条经批准设立的事务所即是注册会计师协会的团体会员,按规定享有相应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

第七条事务所的经营期限为×年(注:不少于20年),自事务所的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经全体合伙人同意,事务所经营期限届满未向审批机关申请终止经营视同延长经营期限。

第八条事务所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可以设立分支机构,并按协议规定的程序表决通过后,向政府部门办理报批和登记手续。

第二章事务所的宗旨、目标和经营范围第九条事务所的宗旨:适应改革开放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充分发挥注册会计师在经济活动中的鉴证和服务作用,恪守独立、客观、公正原则,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投资者合法权益。

第十条事务所的经营目标是,在政府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的领导下,将事务所发展为具有一定规模和较高执业水平的合伙事务所,为社会经济发展作贡献。

第十一条事务所的经营范围是:(注:事务所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填写)(一)审计业务:包括审查会计报表;验证资本;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的报告;基建预决算审计;工程造价咨询、招投标代理;其他审计业务。

(二)资产评估:企业整体评估;单项评估包括:房地产、机器设备、流动资产、无形资产等;资产评估咨询服务。

(由事务所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三)税务代理;(由事务所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四)工程造价咨询、工程预决算、招投标代理;(由事务所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五)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包括会计管理咨询;设计会计制度;担任非鉴证客户会计顾问;为非鉴证客户代理记帐;项目可行性研究和项目评价;其他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包括培训财会人员、会计帐册凭证、会计电算化软硬件用品的销售等)。

(六)当事人委托的其他业务。

第三章合伙人出资第十二条事务所合伙人构成如下:(略)第十三条合伙人出资总额为人民币元(大写)。

各合伙人认缴总额和所占比例如下:(略)第十四条出资方式(由合伙人自行确定)。

第十五条各方出资额应在合伙人大会批准(新设立的事务所则应在审批机关同意成立事务所批文下达后)一个月内缴足。

第十六条事务所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可以增加或减少(不低于法定限额)出资额。

合伙人出资的增减须经合伙人一致同意,并向有关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同时,在办妥变更手续后15日内将有关资料报省、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备案。

第十七条合伙人不得私自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事务所的财产份额,也不得以其在事务所中的财产份额出资。

第四章合伙人权利和义务第十八条合伙人权利(一)参加合伙人会议,按本协议规定行使表决权;(二)被选举为合伙人管理委员会的主任(主任会计师)、副主任、委员;(三)对事务所的财产享有收益分配权;(四)有权按规定查阅事务所财务帐册和其他会计资料;(五)对事务所事务执行的质询异议权;(六)监督事务所主任会计师、副主任会计师、合伙人管理委员会的工作。

第十九条合伙人的义务(一)及时交纳出资;(二)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合伙协议;(三)遵守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和执业准则,谨慎执业;(四)认真完成合伙人大会、合伙人管理委员会、主任会计师、副主任会计师交给的工作任务;(五)保守事务所的经营、财务秘密;(六)涉及事务所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及时向主任会计师、副主任会计师、合伙人管理委员会、合伙人会议报告;(七)合伙人不能成为其他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股东)或其他负无限连带责任经济组织的合伙人;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事务所性质相同或相近的业务,不得为自己或者代表他人与事务所进行买卖、借贷以及从事与事务所利益有冲突的活动;非经合伙人一致同意,不得以事务所的财产向外提供担保。

合伙人从事上述营业或者活动所得的收入应当归事务所所有,给事务所或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害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条合伙人在事务所从事正常经营活动,由事务所承担民事责任。

合伙人在从事与事务所经营有关的活动过程中,因故意或重大过失使他人遭受伤害或财产损失时,首先由事务所的财产赔偿,不足部分,先由该合伙人承担,再由其他合伙人承担。

其他合伙人在对外承担责任后,有权向该合伙人追偿。

第二十一条合伙人的个人行为,事务所及其他合伙人不承担责任。

第二十二条事务所经营期间,事务所的利润和亏损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和分担(注:合伙人必须在合伙协议中约定比例分配和分担,未约定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比例的,由各合伙人平均分配和分担)。

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二十三条合伙人的薪酬和福利、劳保待遇,由合伙人根据事务所发展状况,结合其他员工待遇一并另行商定。

第二十四条合伙人人身保险、意外保险以及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按政府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五条事务所存续其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事务所经营积累的财产以及所有以事务所名义取得的其他财产权益均为事务所财产,由合伙人共有。

第五章入伙与退伙第二十六条合伙人的条件(一)持有有效的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在符合合伙会计师事务所条件的前提下可以吸收事务所执业所必须的具有其它执业证书人员);(一)达到事务所规定的退休年龄;(二)因健康等原因或丧失工作能力不能执业时;(三)不能胜任合伙人应承担的专业责任与经营管理工作;(四)其他必须退伙的情形。

退伙时财产按上年末事务所净资产中其所占份额计算(当年红利另计)。

第三十六条退伙人应得权益,原则上应以现金支付。

一次性支付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但事务所应与其签订支付协议,并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支付自退伙之日起至实际支付日止的利息。

第六章组织和管理第三十七条事务所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合伙人会议,由全体合伙人组成。

合伙人会议的职权为:(一)决定事务所的发展规划和业务计划;(二)审议批准事务所合伙人的加入、退伙、除名;(三)决定事务所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四)选举、更换合伙人管理委员会委员;(五)决定事务所名称的改变;(六)决定修改合伙人协议和事务所章程;(七)决定事务所的终止及批准本所的清算方案;(八)决定转让、处分事务所知识产权或购买、处分事务所不动产;(九)决定设立分所或与其他中介机构的联合、合并;(十)决定增资、减资;(十一)制定和修改事务所内部规章制度;(十二)通过事务所年度财务预算、决算及年度工作计划;(十三)其他需要合伙人大会决定的事项。

本条第(五)、(八)款规定事项需要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其他款项需要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通过方为有效。

第三十八条合伙人会议合伙人到会人数达到合伙人的四分之三时为有效会议。

合伙人会议分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两种。

每年的定期会议为两次,年中和年末各一次,推迟和提前的时间均不得超过一个月。

合伙人会议的内容和决议必须作书面记录,参加会议的合伙人必须签名。

主任会计师和四分之一以上合伙人可以提议召开合伙人会议。

二分之一以上合伙人提议时,合伙人会议必须召开。

第三十九条事务所设合伙人管理委员会,由全体合伙人选举产生,是事务所经营管理机构。

管理委员会由主任(主任会计师)、副主任(副主任会计师)和其他委员等若干人组成。

第四十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职权如下:(一)决定合伙人内部组成分工;(二)事务所部门设置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聘用和解聘;(三)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及业务标准、程序;(四)拟订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决算及利润分配方案;(五)制定事务所的经营方针及工作规则;(六)决定重大资产购置及处理;(七)拟订对外重大合同、协议的签订草案;(八)拟订事务所增、减资草案;(九)拟订合伙人协议、事务所章程修改草案;(十)拟订分所的设立及与其他中介机构的联合,合并草案;(十一)业务报告出具的最终决定权。

第四十一条管理委员会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召开,由主任召集和主持。

主任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主任指定副主任或其他委员召集和主持。

三分之一以上委员可以提议召开管理委员会会议,无特殊原因,会议应当召开。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提议召开时,会议必须召开。

召开管理委员会会议,通常应于会议召开10日前通知全体委员。

管理委员会会议应由全体委员出席方可举行,主任或其他委员无故拒绝召集、参加会议时,五分之四以上委员可以召开会议。

委员困特殊情况不能出席的,可书面委托其他委员代为行使表决权。

管理委员会应当对所议事项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记录上签名。

除业务报告的出具须经出席管理委员会会议的全体委员一致同意以外,会议讨论的其他事项须经全体委员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第四十二条事务所主任会计师是合伙人管理委员会主任,由合伙人管理委员会选举产生,任期年,可以连选连任。

第四十三条主任会计师的职责:(一)对外代表事务所行使授权范围内的职权;(二)主持召开合伙人会议、管理委员会会议;(三)主持事务所日常工作;(四)提出内部管理机构负责人的人选;(五)根据事务所内部财务管理规定行使财务审批权;(六)合伙人会议或管理委员会会议授权办理的其他事项。

第七章财务会计制度与利润分配第四十四条事务所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依法纳税,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建立财务制度,组织会计核算。

第四十五条事务所的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第四十六条事务所采用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会计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记帐采用借贷复式记帐法;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法;低值易耗品一次性摊销;递延资产采用分期摊销。

第四十七条事务所制定以下主要财务管理制度:财务收支预决算制度;工资、奖金分配制度;费用报销审批制度;财产管理制度;财务审计制度;会计凭证、帐薄、报表管理与归档制度等。

第四十八条事务所财务部门每月应向主任会计师提交月财务报告,每半年向合伙人会议、管理委员会提交财务报告,年终向全体合伙人提交经其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

事务所的合伙人可以在每个月的月末查询事务所的财务情况。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