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会经济法课件合订本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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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讲义-全皮豆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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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经济法-预习班讲义-全第一篇考情分析一、经济法考试简述1.考试难度如何?经济法的难度相对于注会其他几科,难度算是比较低的。

但是既然是注会,难度就不会太低,相较于中级职称、初级职称等都要难度高很多,因此实践证明大多数靠突击想搞定经济法的同学失败的概率是很大的。

具体难度体现在:(1)教材内容之多仅次于审计,且内容繁杂;(2)模糊=不会,经济法要求精确的记忆;(3)题量不走寻常路,近几年就没有稳定过。

2.范围覆盖如何?知识点覆盖教材的所有章节,没有一个章节会不命题,至少也会有一道单选、一道多选;但是令人欣喜的是,重点章节考核比重很高,这些重点章节分值基本每年保持在10分以上,所以掌握了重点章也就为通过考试奠定了基石。

3.考核方式如何?近几年,案例性的出题方式居多,除了综合题以外,客观题也很多以实务例子的形式考核。

即便是刚刚经过的2012年的考试,由于赶上了变革难度有所降低,客观题中出现了不少概念性的题目,可是还是很少有直接背诵一个数字、一个词就能解决的题目。

一句话,考核的方式注重学生的理解,而不是死记硬背。

4.考试规律如何?(1)题目相对独立:大部分题目不像其他科目那样跨章节的内容那么多,基本上还是独立在具体某一章的,客观题尤其如此。

在主观题中,虽然有些题目会存在跨章节的现象,但是由于主观题是分很多小问的,所以建议各个击破即可。

(2)旧爱新欢都重要:每年新增知识点往往是必考的内容,比如2012试卷中涉及的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物业服务合同等,然而老牌重点仍然会在考题中占到大半壁江山。

以近三年综合题为例:二、考试题型关于2012年的试卷由于采用机考形式,所以分值统计只是按照学员反映的大体情况统计,可以这么说,具体2013年考场上的出题题型和题量恐怕得上考场才知道了!以下是根据目前常见的几种题型给大家简单分析一下平时以及考场上的应对策略:1.单项选择题:四个备选项,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平时练习贴士】(1)多问自己几个why,知道考查的是什么知识点,为什么对了,为什么错了;(2)不要一味追求量,不要一味追求快。

注会经济法课件第一二三章

注会经济法课件第一二三章


自然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区分: Ⅰ.权利能力指的是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一种资

格,基于出生而享有,并基于死亡而灭失。

Ⅱ.行为能力指的是主体通过自己的行为享有权利
并承担义务的能力与资格。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无民事行为能力
即 年 满 18 周 岁 以 上的公民。例外 : 年 满 16 周 岁 , 并能以自己的劳 动收入为主要生 活来源的人也视 为完全行为能力 人
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二)无效法律行为分类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独立 实施的民事行为
2.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 不能独立实施的行为
3.当事人一方有欺诈、 胁迫、乘人之危的行 为
无效法 律行为
4. 双方恶意串通,损 害国家、集体或第三 人利益
5. 违 反 法 律 或 者 社 会公益
6.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具体的法律关系的客体的“外在表现形式”,它们 本身并不是法律关系的客体。

权利,是指由国家强制力予以保障的民事主体所
享有的类型化利益。

⑴权利人依法直接享有某种利益
⑵权利人可以请求义务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
行为,以保证其享有或实现某种利益的可能。

⑶私法上的权利,是一种类型化的利益,即各种
受保护的利益必须被法律确认并形成各种权利
法律事实
事件 (与当事人意志无关)
行为 与当事人意志有关
人的出生与 自然灾害与 意外事件 死亡
时间的经过
法律行 为(需要 人的意思 表示)
事实行为 (不需要 人的意思 表示)
创作
侵权
发明

关于民事法律关系,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 A.民事法律关系只能由当事人自主设立

cpa经济法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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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pa考试科目及考试难度分析
总结词
cpa考试科目及考试难度分析
详细描述
cpa考试共分为六个科目,包括会计、审计 、财务成本管理、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经 济法和税法。各科目难度不同,其中会计、 审计和财务成本管理相对较难,而经济法和 税法相对较易。考生在备考时需要充分了解 各科目的特点和难点,有针对性地进行学习 和备考。
06 cpa考试相关问题及解答
cpa考试简介及报名流程
总结词
cpa考试简介及报名流程
VS
详细描述
cpa考试全称为注册会计师考试,是中国 注册会计师协会组织的全国性统一考试。 考试主要测试考生在会计、审计、财务、 税务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和实务操作能力。 报名流程主要包括选择考试科目、填写报 名信息、上传照片、网上缴费等步骤。
在地。最后,公司需向有关部门申请注册并取得法人营业执照。
公司的运营与治理
要点一
总结词
公司的运营管理是公司法的重要内容之一,涉及公司的内 部管理和外部经营。公司的治理结构是保证股东权利和利 益的关键机制,包括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组成和工 作规则。
要点二
详细描述
公司的运营管理包括采购、生产、销售等环节,以及人力 资源、财务管理等方面。公司的治理结构则是为了保证股 东权利和利益的关键机制,包括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 的组成和工作规则。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董事 会负责执行股东会的决策,监事会则负责监督董事会的执 行情况。此外,公司还需遵守信息披露、关联交易等方面 的规定。
04 竞争法
不正当竞争的定义和类型
定义
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违反《反不正 当竞争法》的规定,扰乱市场竞争秩 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 法权益的行为。

经济法注会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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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权。
7
❖ 【相关链接1】对于专利侵权行为,权利人超过2年 起诉的,如果侵权行为在起诉时仍在继续,在该项 专利权有效期内,人民法院应当判决被告停止侵权 行为,侵权损害赔偿数额应当自权利人向人民法院 起诉之日起向前推算2年计算(P564)。
❖ 【相关链接2】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诉讼时效为2年, 自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 权行为之日起计算。当事人超过2年起诉的,如果侵 权行为在起诉时仍在持续,在该注册商标专用权有 效期限内,人民法院应当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行为; 侵权损害赔偿额应当自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之日 起向前推算2年计算(P577)。
3
❖ 【例题·多选题】甲公司委托业务员张某到某地采购一批等 离子电视机,张某到该地后意外发现当地乙公司的液晶电视 机很畅销,就用盖有甲公司公章的空白介绍信和空白合同书 与乙公司签订了购买200台液晶电视机的合同,并约定货到 付款。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AD )。
❖ A、乙公司有权基于狭义无权代理行使善意相对人的撤销权, 从而使得整个代理行为归于无效
第三节 代理制度 第四节 诉讼时效制度 ❖ 本次课主要讲述以下问题
❖ 1.表见代理 ❖ 2.诉讼时效概念 ❖ 3.诉讼时效适用对象 ❖ 4.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的区别 ❖ 5.诉讼时效的种类 ❖ 6.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 ❖ 7.诉讼时效的中止
1

第三节 代理制度
❖ 五、表见代理(P26)(2009年重大调整) ❖ 1、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
权,从而使得整个代理行为归于无效,被代理人不得基于表见代理而对 相对人主张代理效果。 ❖ ②相对人如果主张表见代理,被代理人不得以无权代理为由进行抗辩, 主张代理行为无效。
❖ 【解释】表见代理制度的目的在于约束被代理人、保护善意相对人的利益,一切看善意相 对人的脸色:(1)如果善意相对人自己不想玩儿了,可以基于“狭义无权代理”行使善 意相对人的撤销权,从而使得整个代理行为归于无效,大家相安无事,即使被代理人自己 想接着玩儿,也不能基于表见代理非得拉着善意相对人一起玩儿;(2)如果善意相对人 自己想玩儿,有两个选择,可以拿表见代理说事儿,也可以拿无权代理说事儿:①如果相 对人基于“表见代理”要求被代理人陪玩儿,被代理人不得主张无权代理,没办法,只能 陪人玩儿;②如果相对人基于“狭义无权代理”行使相对人的催告权,催告被代理人予以 追认,则被代理人可以根据无权代理的规定,对无权代理行为进行追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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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公司系由胜利石油管理局钻井公司和香港某公 司出资组建。因A公司还款无望,王某便将A汽车修 理公司及其投资股东(钻井公司、香港公司)诉至法 院,请求三被告偿还借款。
三、公司的分类
我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种类: 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按公司之间的从属关系划分:






母公司:掌握另一公司一定的股份或通过协议控
• 注册资本应为实缴资 本。
• 《保险法》第72条规 定:设立股份制的保 险公司,注册资本最 低限额为2亿元人民 币。其中,在全国范 围内开办业务,不低 于5亿元,在特定区 域内,不低于2亿元。
什么是投资公司?
性质:非银行的
• 金融信托投资公司(信托金融投机资构公司)
• 信托投资 可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进行投资 • 委托投资 按照委托人的要求,以其交存的资金向其
非典型的企业形态有 合作社 国有企业
(一)个人独资企业
个人单独出资,个人所有,个人控制
1、特征:企业个人私有,企业自身没有独立的财产 无限清偿责任,无独立人格
2、优点:手续简单 单一纳税 经营方式灵活
3、局限:不适宜风险较高的行业 企业规模通常不大、寿命较短
(二)合伙企业
优势:扩大了资金来源和信用能力 提高了企业竞争能力(相对于个人独资企业)
公 资本确定原则

资 本
资本维持原则

原 则
资本不变原则
资本确定原则(法定资本制)
设立公司时,除在章程中记载注册资本 额外,注册资本全部缴足,公司才能成立。
目的:防止设立皮包公司,强迫公司在成立之初 就有一定的经营资金,并且可以保障债权人利益。
资本维持原则
公司成立后应经常保持与资本额相当的财产

注册会计师考试科目经济法精选课件2

注册会计师考试科目经济法精选课件2

2012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科目经济法精选讲义第二章(1)第二章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第一节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一、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概述(一)个人独资企业的概念和特征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以下简称《个人独资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个人独资企业具有以下特征:1.个人独资企业由一个自然人投资。

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只能是一个自然人,国家机关、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企业、事业单位等都不能作为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人。

自然人本无国籍的含义,既包括中国公民,也应包括外国公民,但是,《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外商独资企业不适用本法”。

因此,《个人独资企业法》所指的自然人只指中国公民。

关于作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的自然人是否应同时具备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问题,各国规定不一,有的国家并不要求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必须具备民事行为能力,只要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就可以成为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人;有的国家则规定出资人必须同时具备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我国《个人独资企业法》对此未怍明确规定。

2.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由于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是一个自然人,对企业出资多少、是否追加资金或减少资金以及采取什么样的经营方式等事项均由投资人决定。

从权利和义务上来看,出资人与企业是不可分割的。

投资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即当企业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到期债务时,投资人应以自己个人的全部财产用于清偿企业债务。

3.个人独资企业的内部机构设置简单,经营管理方式灵活。

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既是企业的所有者,又可以是企业的经营者,因此,其内部机构的设置较为简单,决策程序也较为灵活。

4.个人独资企业是非法人企业。

个人独资企业由一个自然人出资,投资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企业的责任即是投资人个人的责任,.企业的财产即是投资人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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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公司法
公司的定义与类型
总结词
公司是依法设立的以盈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其类型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个人独资企 业、合伙企业等。
详细描述
公司是市场经济中最常见的企业组织形式,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财产权利,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生产 经营活动,并以自己的名义承担民事责任。公司的设立必须依法定程序申请,并提交相关文件和资料 。
破产重整与和解
研究破产重整和和解的条件破产终结的 条件和法律后果。
THANKS
感谢观看
履行
终止
合同的终止是指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 终止,原因可以是合同履行完毕、解 除、撤销等。
合同的履行是指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 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包括履行期限 、地点和方式等。
02
票据法
票据的定义与种类
总结词
票据是由出票人依法签发的,约定由自己或委托他人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 款人或持票人的有价证券。
误导行为
指经营者利用不正当手段,误导消费者作出错误决策的行为,如隐瞒真实信息、 夸大宣传等。
倾销与反倾销的法律规定
倾销
指经营者以低于成本价销售商品或服 务的行为,旨在排挤竞争对手,抢占 市场份额。
反倾销措施
为保护国内产业和公平竞争环境,政 府可以采取反倾销措施,对倾销行为 进行调查和制裁。反倾销措施包括征 收反倾销税、禁止进口等。
票据的背书、保证与抗辩
总结词
票据的背书、保证与抗辩是票据法律关系中的重要内 容,涉及到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详细描述
背书是指在票据背面或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转 让行为,背书人对票据的背书转让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是指债务人为票据债务提供担保的行为,保证人应当承 担被保证人的法律责任。抗辩是指票据当事人因法定事 由对抗持票人请求的权利主张。例如,持票人未按照规 定期限提示付款或行使权利,则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 ,持票人未按照规定期限提示承兑或行使权利,则丧失 对其前手的追索权等。

注会经济法·第二章--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第二章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第一节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一、个人独资企业的性质1.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也无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但个人独资企业是独立的民事主体,可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

(P33)【解释】投资人甲投资设立A个人独资企业,A企业与B银行签订10万元的借款合同。

在签订借款合同时,应当以A企业的名义,因为个人独资企业是独立的民事主体,可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

银行贷款到期后,如果以A企业的全部财产仍不能偿还时,则投资人甲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因为个人独资企业无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个人独资企业的分支机构的民事责任由设立该分支机构的个人独资企业承担。

(P35) 【解释】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的民事责任由个人独资企业承担,但个人独资企业自己无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当企业的全部财产不足以清偿到期债务时,投资人应当承担无限责任。

第二节合伙企业法律制度一、普通合伙企业5.非合伙人参与经营管理(P48)(1)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2)经营管理人员属于“非合伙人”,无需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3)被聘任的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应当在合伙企业授权范围内履行职务。

被聘任的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超越合伙企业授权范围履行职务,或者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6.合伙企业与第三人的关系(P48)(1)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2007年综合题)(2)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私自转移或者处分合伙企业财产的,合伙企业不得以此对抗善意第三人。

【解释】善意第三人基于《物权法》中的“善意取得制度”取得该财产的所有权,合伙企业的损失只能向合伙人进行追索,而不能向善意第三人追索。

(3)普通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经济法(注会考试)课件第一章第一节


02
经济法主体的资格是指在经济法律关 系中能够独立地享有经济权利和承担 经济义务的资格。经济法主体的资格 包括主体资格和行为能力两个方面。 主体资格是指能够成为经济法律关系 的当事人的资格,行为能力是指主体 能够以自己的行为独立地享有经济权 利和承担经济义务的资格。
03
经济法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是指在经济 法律关系中,经济法主体依法享有的 权利和承担的义务。经济法主体的权 利和义务是相互依存的,权利和义务 的范围应当一致,否则就会违反经济 法的公平、公正原则。
02
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经济 法律关系主体所享有的经济权 利和承担的经济义务所共同指 向的对象。
03
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经济 法律关系主体所享有的经济权 利和承担的经济义务。
经济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终止
01
经济法律关系的产生是指经济法律关系主体之间权利和义务 关系的形成。
02
经济法律关系的变更是指经济法律关系主体之间权利和义务 关系的变化。
经济法(注会考试)课件第一章 第一节

CONTENCT

• 经济法概述 •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 经济法律关系 • 经济法主体 • 经济法调整对象
01
经济法概述
经济法的定义与特点
定义
经济法是国家为了调整经济关系,保障经济发展而制定的法律规 范的总称。
特点
经济法具有系统性、规范性和强制性,旨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 经济秩序。
企业法律地位与组织形式
企业法律地位是指企业在经济法律关系中的地位,即企业作为经 济法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企业的法律地位由法律规 定,具有法定性和不可转让性。
企业组织形式是指企业的组织结构和经营方式,包括个人独资企 业、合伙企业、公司制企业等。不同的企业组织形式具有不同的 特点和适用范围,企业应根据自身情况和经营目标选择适合的组 织形式。

(2024年)经济法完整ppt课件

宏观调控法律制度
2024/3/26
15
计划和产业政策法律制度
2024/3/26
计划法的基本概念和原则
01
阐述计划法调整对象、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明确国家计划的
法律效力和执行方式。
产业政策的法律调整
02
分析产业政策的目标、内容和实施手段,探讨产业政策法在促
进经济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中的作用。
计划与产业政策法律制度的实施与监管
2024/3/26
污染防治法
针对大气、水、土壤等环 境污染问题,制定污染防 治法律,加强污染源的监 管和治理。
生态保护法
加强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 性保护,制定生态保护法 律,推动生态修复和生态 补偿。
21
能源法律制度
能源法
制定能源基本法律,明确 能源发展的基本原则、制 度和政策。
2024/3/26
可再生能源法
包括安全权、知情权、选 择权、公平交易权、求偿 权等。
包括守法义务、接受监督 义务、保障安全义务、提 供信息义务等。
包括消费者权益的确认与 保护、消费者权益争议的 解决、法律责任等。
有利于保护消费者的合法 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 ,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健康发展。
2024/3/26
14
CHAPTER 04
03
探讨如何加强计划和产业政策法律制度的执行和监管,确保政
策的有效实施。
16
财政法律制度
2024/3/26
财政法的基本概念和原则
阐述财政法的调整对象、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明确财政法的地 位和作用。
预算法律制度
分析预算的编制、审批、执行和调整等环节的法律规定,探讨如何 加强预算的透明度和约束力。
国债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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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诉讼时效的起算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 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 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法院可以延长诉讼 时效期间。
三、诉讼时效中止和中断
诉讼时效中止: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 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 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 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 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 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三、合伙企业的财产 (一)财产构成 1、原始财产
2、积累财产
(二)合伙企业财产的管理、使用
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所有,共同管理使用, 合伙企业存续期间,除非有合伙人退伙等法 定事由,合伙人不得请求分割企业财产。
(三)财产份额的转让(全部或者部分)
1、内部转让:通知其他合伙人
2、向外转让: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同等 条件下,合伙人享有优先购买权。合伙协议另
(1)法律行为,即以行为人的意思表示为要素 的行为。(法律行为有效的要件:行为人具有相应
的民事行为能力;行为人的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 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2)事实行为,即与表达法律效果、特定精神 内容无关的行为。如创作行为、 侵权行为等。
四、经济的法律调整和经济法律体系 (一)对经济的法律调整 民法:强调意思自治、契约自由(看不见 的手); 商法:调整传统商事主体和商事行为; 经济法:强调社会整体利益和国家干预 (市场失灵,旨在调控宏观经济、维护竞争秩 序、保护消费者权益) 民商法构成市场经济的法律基础,体现市 场经济自由、平等的特质;经济法是市场经济 法律制度的有益补充和有力保障,通过国家干 预维护竞争机制,维护宏观经济平衡。
eg: 代理任务完成或代理期限届满;当事人 协议终止代理关系;当事人单方终止代理关系
六、无权代理(狭义的无权代理)
(一)概念: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而以他人名义进行的代
理行为。一般包括:(1)没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2)超越
代理权的代理行为;(3)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行为。
(二)法律后果 1、行为人承担责任 2、本人的追认权:时间限制1个月 3、第三人的催告权和撤回权
二、诉讼时效的种类与起算
(一)诉讼吋效的种类 1、普通诉讼时效:2年,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2、短期诉讼时效:1年 (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2)出售质量不合 格的商品未声明的;(3)延付或拒付租金的;(4) 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毁损的。 3、长期诉讼时效:指时效期间比普通诉讼时效长, 但不到20年的诉讼时效。如涉外货物买卖合同及技术 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仲裁的期限为4年。 4、最长诉讼吋效:20年。
特点:* 两人以上共同出资兴办 (合伙人: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出 资形式:货币、实物、建设用地使用权、知识 产权、其他财产权利、劳务) * 无限连带责任 * 人合性企业 (二)合伙企业法:规范合伙企业的组 织和行为。1997.2颁布,同年8.1实施; 2006.8修订,2007.6.1实施。
(三)合伙企业的种类
被代理人 (委托人、本人)
代理权授受 关系(内部 关系)
代理行为后 果归属关系
代理人 代理行为 关系
第三人 (相对人)
二、代理的种类
(一)委托代理(意定代理)
(二)法定代理
(三)指定代理(一种特殊的法定代理)
三、代理权
代理人以他人名义独立为意思表示,并使其效果 归属于他人的一种法律资格。
滥用代理权的行为: 1.自己代理--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进行民事 活动的行为
第 二 章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 企业法律制度
§2.1 企业法概述
一、企业的概念 按照一定方式有机结合起来的生产要素的 集合;依法设立的多以营利为目的从事生产经 营活动的一种社会经济组织;实行独立核算、 持续经营。 二、企业的分类 1、按照企业的资金组合方式和承担责任 方式的不同: 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企业
七、表见代理(Ostensible Agency) 行为人虽然没有代理权,但善意的第三人 在客观上有充分的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 而与其为法律行为,该法律行为的后果直接由 本人承担。 客观要件:客观上必须有使第三人相信行 为人具有代理权的依据; 主观要件:第三人主观上为善意且无过失。 法律后果:“被代理人”承担责任;第三 人有选择权
2、委托人的义务 支付报酬;偿还费用;允许代理人核对账目;合作;提供安全的工作条件。 (二)被代理人与第三人间的关系 代理行为后果归属关系。
五、代理关系的终止
1、根据法律规定终止
eg: 代理人丧失行为能力;设立法定代理的 原因消灭;当事人一方死亡、破产(例外:死 后代理权制度)
2、根据当事人的行为终止
(二)经济法律体系 1、企业组织管理关系→企业组织法(经 济组织法) 2、市场管理关系→市场运行法(经济活 动法) 3、宏观调控经济关系→宏观调控法(经 济管理法)
§1.2 代理制度
一、代理的概念、特点 代理人以被代理人(也称委托人、本人) 的名义在代理权限内与第三人所为的,直接对 被代理人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 1、代理行为必须是具有法律意义行为; 2、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独立进行意思表示; 3、以被代理人(或代理人)的名义进行的 行为; 4、代理行为的后果归属于被代理人。
表见代理与狭义的无权代理的区别:表见 代理的发生是由于被代理人的原因,狭义 的无权代理的产生则出于无权代理人的原 因。
表见代理只存在于委托代理中,法定代 理中不存在授权行为。
§1.3 诉讼时效制度
一、概念和特点 1、指债权请求权不行使达一定期间而失去 国家强制力保护的制度。 2、特征: 1)有债权人不行使权利的事实状态存在, 而且该状态持续了一段期间。 2)诉讼时效届满不消灭实体权利。(不影 响起诉权;丧失胜诉权) 3)诉讼时效具规范在调整人们行为的 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二)特点 1、法律关系是以法律规范为前提的社 会关系 2、法律关系是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 会关系 3、法律关系是以国家强制力为保障的 社会关系
(三)构成 1、主体:法律关系的参加者或当事人, 法律关系中权利的享有者和义务的承担者。 主要包括公民(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 织、国家。 2、内容: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3、客体:主体的权利义务所共同指向的 对象 (1)物:具有一定的经济价值并能为主体所 支配
2、按所有制性质: 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私营 企业(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 外商投资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 经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 3. 根据企业建立及对外活动的信用基础 的不同 a.人合型企业 b.资合型企业 c.人资两合型企业 三、我国企业法的体系 以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为主体,其他企业 法为补充。
经 济 法
昆明理工大学
教 学 重 点
公 司 法 合 同 法
证 券 法
选用教材: ※ 刘建民主编, 《经济法律概论》,立 信会计出版社 ※ 赵威主编, 《经济法》,中国人民大 学出版社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编,注 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辅导教材经济法
第 一 章
法律基础知识
§1.1 法律的一般理论
※ 法 人---组织 相对于自然人而言,自然人是以生命为 存在特征的个人。法人是社会组织在法律上 的人格化。 1、依法成立; 2、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 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如: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国家机关法人、 社团法人。 ※ 法人和法定代表人
(2)行为(经济管理行为、完成一定工作的行为、提 供一定劳务的行为) (3)智力成果(精神财富) (4)权利(eg,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格利益) (三)法律关系的运行 1、运行:产生、变更、消灭 2、原因:法律事实 由法律确认的,能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消灭的 客观事实。 (1)事件(自然事件、社会事件) (2)行为(人们有意识的活动)
一、法律的特征
(一)法律的发展:习惯—习惯法(有了强制力)-成文法(判例法)(国家、诉讼、审判的出现,权利与 义务相分离) (二)法律规范的特征 1、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范(权威性和 统一性) 2、法律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 3、法律是调整人的行为和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 4、法律是规定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
2.双方代理--同一代理人代理双方当事人进行同一项民 事活动的行为
3.恶意串通--代理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 利益的行为 4.违法代理--代理人与被代理人知道代理的事项违法
四、代理行为当事人之间的关系
(一)代理人与被代理人之间的关系 1、代理人的义务
亲自履行代理职责;诚信、忠实、勤勉;及时报告相关信息;保密;向被代理人转移权利。
《民法通则》第66条:“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 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 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 责任。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 认表示的,视为同意。” 《合同法》第48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 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 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 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 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做出。” 如果是合同行为,适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是合 同以外的行为,适用《民法通则》的规定。“新法优于 旧法”、“特别法优于一般法”。
内容:必要记载事项与非必要记载事项
对于合伙企业的内部事务,合伙协议有约定的从约定, 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才适用《合伙企业法》。此原 则贯彻始终。 4、设立登记(当场登记或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 登记,颁发营业执照)
合伙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二)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 (三)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四)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五)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 (六)合伙事务的执行; (七)入伙与退伙; (八)争议解决办法; (九)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十)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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